死亡与尸体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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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痉挛(cadaveric spasm):尸体痉挛是一种特
殊的尸僵现象。死亡发生的瞬间,肌肉未经过松弛阶 段直接进入僵硬状态,保持着死亡时刻的姿势和动作, 称为尸体痉挛。 尸体改变:尸体痉挛多为局部性的,全身性尸体痉挛 罕见。其形成机制与尸僵相似。可能与神经高度兴奋 状态下死亡有关。如溺死者紧握水草,自杀者手中紧 握自杀物等。 法医学意义:尸体痉挛能固定死者临死时动作、体位 和姿势,对判断和推测自杀或他杀,有时极有价值。
一、死亡的概念
(一)、心脏死(cardiac death) (二)、呼吸死(respiratory death) (三)、脑死亡(brain death)
脑死亡的基本概念是包括大脑、小脑和脑干在内 的脑功能不可逆的完全丧失。因此称为全脑死 亡(total brain death)。 1、脑死亡的原因:脑组织的损伤、出血、炎症、 肿瘤等以及其他原因引起的脑水肿、脑压迫或 脑疝形成等。
四、法医学的死亡分类
暴力死:由各种物理、化学因素作用于人体所 引起的死亡。
自杀死:用暴力手段将自己杀死。 他杀死:被他人用暴力手段杀死。 意外死:由于意外的暴力因素损害人体所引起的死亡。
非暴力死:又称自然死,包括老衰死和病死。
老衰死:是指人到老年期由于全部生命过程逐渐衰退、 消失所引起的死亡。 病死:是指由于患有疾病所引起的死亡,又称病理性 死亡。
1、微弱呼吸检查; 2、微弱心跳检查; 3、各种神经反射及脑电图检查; 4、眼部检查;①压迫眼球使瞳孔变形,解除压迫后,瞳孔立即恢复圆
形者为假死。②用眼底镜检查视网膜血管内有无血液流动来判断是否假 死。③用1%荧光素钠点眼时,结膜和巩膜当即黄染,如为假死,2-5分钟 后褪色,已死亡者,虽经24小时,也不褪色。
death)或个体死亡。此期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过程已由大脑皮质扩散到 皮质下部位,延髓处于极部抑制状态,瞳孔放大,各种反射消失。在临 床死亡过程中,血液循环停止后,大脑皮质层耐受缺氧的时间,通常为 5-6分钟,此即为一般临床死亡期的持续时间。
(三)生物学死亡(biological death)又称全体死亡、细胞
安乐死
安乐死:是一种既不是暴力死亡又不是自然死亡的特 殊类型死亡。系采用人为方法,使受不治之症痛苦折 磨的病人,安详无痛苦的死去。 安乐死的特征: 仅仅限于痛苦不堪,无法治愈的晚期不治之症的患者; 基于对患者的同情与帮助; 本质上有别于暴力性死亡方式,特别是他杀。 美国加里福尼亚州率先通过《自然死法》,承认死的 权利。2000年11月28日荷兰通过了“安乐死”法案, 从而使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把“安东死”合法化的 国家。
主要包括肌肉松驰、尸冷、尸斑、尸僵、尸体 痉挛、尸体局部干燥、角膜混浊、自溶等。
肌肉相关现象
肌Biblioteka Baidu松弛(muscular flaccidity):死后由于肌 肉和皮肤失去弹性和张力,肢体变软。
主要表现为:瞳孔散大、眼微睁、口微开,面部无表 情,沟纹变浅。四肢关节可弯曲。由于括约肌松弛, 大小便、精液可能外溢。 尸体改变:是死后出现最早的尸体现象。与临床死亡 同时发生。 法医学意义:由于肌肉松驰,体表受物体压迫时可形 成与接触表面形态特征相似的压痕,此种压痕可在尸 体上保留相当长一段时间,这对判断尸体死后停放姿 势,是否移尸以及移尸的时间有重要意义。
水分相关现象
角膜混浊(postmortem turbidity of cornea): 人死后角膜透明度逐渐减低,混浊呈灰白色, 最后不能透视瞳孔,称为角膜混浊。
尸体现象
尸体现象(postmortem phenomena):人死 后,身体各器官、组织和细胞的生命活 动停止,并受到内外环境各种因素的作 用,发生一系列特殊征象的死后变化, 称为尸体现象。包括早期尸体现象、晚 期尸体现象及保存型尸体现象。
一、早期尸体现象
早期尸体现象(early postmortem phenomena ): 指在死后24小时内,由于化学、物 理和生物因素的影响,出现几种相 关的死后改变。
死亡或分子死亡,是死亡的最后阶段。此期中枢神经系统发生不可逆的 变化,功能永久停止。整个机体已不可能复活。随着生物学死亡过程的 进展,相继出现尸斑、尸僵等早期尸体现象。
三、假死与诊断
假死(apparent death):人体生命功能处于极其
微弱状态,以致被误认为死亡,这种状态即假死。 假死可见于电击、各种机械性窒息、某种中毒、颅脑 损伤、热射病及寒冷昏睡等。新生儿,尤其未成熟儿 也容易发生假死。 确定是否假死,可做下列检查:
二、死亡的过程
(一)濒死期(agonal stage)又称临终状态。此期机体各系统的
功能发生严重障碍,中枢神经系统脑干以上部位处于深度抑制状态,表 现为意识丧失,各种反射减弱z中迟钝,心跳减弱,血压下降,呼吸微弱 或出现周期性呼吸。
(二)临床死亡期(clinical death)又称躯体死亡(somatic
尸僵(rigor mortis,cadaveric rigidity):死后肌
群发生僵硬将关节固定,而使尸体呈僵便状态,称为 尸僵。其机制认为与ATP耗竭有关。
尸体改变:尸僵形成一般在死后1-3小时。可分为上行型与下行型 两种。 上行型指尸僵自足部开始逐渐向上扩延。此型少见。 下行型多见,多先由咬肌、颈肌开始,其次为颜面肌,以后为躯 干、上肢及下肢。 法医学意义: 尸僵是死亡的确证; 可做为推测死因和死亡时间的参数; 有助于判断死亡时的状态,尸体是否曾被移动。
2、脑死亡的诊断标准: (1)深度昏迷:对外界刺激完全无反应。 (2)脑反射消失: (3)无自主呼吸: (4)出现平波或等电位脑电图: (5)脑循环停止:是确诊脑死亡最可靠的指 征,尤其当颅内病变或损害的性质不明、诊断 不清以及有药物作用或中毒可疑时。
3、关于脑死亡的法律 国际上已有美国等14个国家有正式的法 律条文承认脑死亡是宣布死亡的依据。 比利时等10个国家虽无正式的法律条文, 但在临床上已承认脑死亡状态,并用来 作为宣布死亡的依据。日本等5个国家是 等待心跳停止才宣布死亡和允许进行器 官摘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