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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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股份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薪酬对高级管理人员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实现公司持续发展的激励作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营销总监.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作为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依据,遵循以下原则:(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薪酬与公司经营业务增长.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绩效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是负责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并确定薪酬的管理机构。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依据《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行使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职责。

第五条董事会授权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根据绩效考核情况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总额。

第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负责拟定,报董事会批准。

第三章薪酬发放和管理第七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其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

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按月支付。

绩效薪酬在会计年度结束之后,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与个人绩效情况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后按年发放。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组织.实施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绩效的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公司发放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税前金额。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资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模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资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模版

高级管理人员薪资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体系,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指根据交易中心《合资合同》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由股东单位委派交易中心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交易中心高级管理人员薪资管理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和奖金组成。

年薪以年度为单位,依据交易中心的经营业绩,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标准。

第四条年薪发放标准:1.董事长、总经理,参照延长石油集团产品经销公司年度处级干部奖励发放标准执行;2.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参照延长石油集团产品经销公司年度副处级干部奖励发放标准执行。

第五条年薪发放标准的确定1.参照延长集团产品经销公司年度的干部奖励标准,结合交易中心经营状况,经会议研究后确定对应年度年薪发放标准;2.当年年薪标准未确定的,暂按上一年度年薪标准执行,待交易中心本年度标准出台后多退少补。

第六条具体支付办法1.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由委派方直接支付的。

交易中心按照当年确定的发放标准计算应支付金额,分期支付到委派方指定账户;2.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由交易中心支付及代付的,交易中心按照当年确定的发放标准,按月支付基薪,年终经核算后,未付部分作为奖金一次性支付;3.产品经销公司对应本年度年薪标准出台后,与已支付的金额计算差额,按本条1、2的规定在当年支付时多退少补;4.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福利(防暑降温费、取暖费、过节费等)由交易中心直接支付个人。

第七条年薪的扣除1.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由委派方直接支付的。

社保、公积金、个税等个人应扣应缴由委派方负责缴纳及扣除;2.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由交易中心直接支付的。

社保、公积金、个税等个人应扣应缴由交易中心负责缴纳及扣除;3.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由交易中心代付的。

社保、公积金的个人应缴及企业应缴部分全部核算后,交易中心支付给委派方,由委派方统一缴纳,个税由交易中心代扣代缴。

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促进企业规范运作,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科学地评价公司经营成果和经营者的业绩,最大限度地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XX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相关管理办法,特制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下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薪酬确定遵循的原则(一)坚持绩效考核原则,实现股东价值与经营者价值趋同,经营者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二)坚持激励约束原则,将公司近期效益与长远发展相结合,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三)坚持市场对标原则,经营者薪酬水平及结构与市场相接轨;(四)坚持内部公平原则,经营者薪酬水平与全体员工收入增长相挂钩;(五)坚持依法合规原则,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收入按“先审计、考核,后发放”执行。

第四条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薪酬与考核政策,对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办法提出建议。

第二章薪酬确定及构成第五条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总额单列管理,具体额度根据年度公司安全、效益、发展、总额、员工收入情况等研究确定,原则上控制在本单位员工平均年收入的4-10倍,年薪主要分为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年终激励三部分,其中基本年薪为固定部分,绩效年薪和年终激励为浮动部分。

第六条基本年薪是指按月固定平均发放的年度基本收入。

主要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行业市场特点等因素确定,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

基本年薪=基薪标准×岗位系数按各自基本年薪岗位系数计算,其中董事长、党委书记1.5,副董事长1.2,总经理1.0,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0.8。

电网管理人员薪酬制度范本

电网管理人员薪酬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网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网管理人员,包括公司各级电网管理部门的正副职领导、部门经理、主管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薪酬分配公平合理,体现岗位价值,确保同工同酬;2. 激励原则:通过薪酬激励,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3. 市场竞争力原则:薪酬水平与同行业、同地区具有竞争力;4. 可持续发展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经济效益、员工绩效相匹配,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四条电网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岗位、职级、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保证员工基本生活需要。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岗位性质、职责、风险等因素确定,体现岗位价值。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体现绩效导向。

第八条津贴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根据公司政策及员工实际情况发放。

第九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优秀员工奖等,根据公司业绩、部门业绩、个人表现等因素确定。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十条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调整。

第十一条定期调整: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员工岗位变动、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第十二条特殊调整:因员工晋升、岗位变动、绩效考核突出等情况,可进行特殊薪酬调整。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三条公司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对电网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创新能力等方面。

第十五条绩效考核结果与薪酬调整、奖金发放挂钩。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修改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实施。

电力有限公司薪酬制度

电力有限公司薪酬制度

电力有限公司薪酬制度薪酬制度是指企业为了激励和满足员工的经济需求,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方式,给予员工相应的报酬和福利。

薪酬制度的设计对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满意度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影响。

下面将对电力有限公司的薪酬制度进行详细的介绍。

首先,电力有限公司的薪酬制度是基于岗位设计的。

公司将各个岗位按照工作内容和职责划分为不同的级别,每个级别都对应着一定的薪酬水平。

这样做的好处是能够将不同岗位的工作价值和贡献区分开来,保证员工按照自身的职责和能力获得相应的报酬。

同时,岗位设计也有助于员工明确自己的发展方向和晋升路径,在保证员工发展的同时,也能够满足公司的发展需求。

其次,电力有限公司的薪酬制度注重绩效管理。

公司建立了科学的绩效评定体系,将员工的工作绩效与薪酬挂钩。

每年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将绩效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适当的薪资调整和奖金奖励,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表现和自身能力。

同时,绩效管理也能够帮助公司识别和培养高绩效的人才,提高企业整体的工作效率和竞争力。

另外,电力有限公司的薪酬制度还注重员工的福利待遇。

公司为员工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此外,公司还为员工提供带薪年假、节假日福利、员工旅游等福利待遇,以保障员工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满意度。

此外,电力有限公司还注重员工的培训和发展。

公司定期组织各类培训和进修课程,帮助员工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和技能水平。

同时,公司也鼓励员工参与职业发展规划,提供晋升机会和职务晋升空间,以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

最后,电力有限公司的薪酬制度还体现了公平和透明原则。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薪酬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薪资政策和进行薪酬调整。

公司将薪酬制度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并通过内外部沟通渠道征求员工的意见和反馈。

这样做能够增加公司与员工的信任,减少薪酬制度可能带来的不满和不公平现象。

综上所述,电力有限公司的薪酬制度是基于岗位设计、注重绩效管理、关注福利待遇、重视员工培训和发展、公平透明的。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7.doc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7.doc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7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七年度股东大会资料二00八年五月三十日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七年度股东大会议程时间:2008年5月30日上午9时地点:四川省西昌市本公司会议室主持人:谭志红董事长(一)大会审议议案:1、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2、200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3、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4、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5、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6、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7、关于200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8、2007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9、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0、公司投资开发永宁河流域的议案;1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薪调整方案。

(二)大会议程:1、宣读大会议案;2、股东发言及大会讨论;3、对大会各项议案进行投票;4、暂时休会,统计表决结果;5、公布表决结果;6、公布股东大会决议;7、宣读《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8、大会结束。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各位股东:2007年是西昌电力有史以来最为困难的一年,同时也是发展史上重要的改革之年。

一年来公司经营班子面对内外交困、举步维艰的严峻局面,在州委、州政府的关心支持及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州委、州政府在发展中解债的总体指导思想,紧紧围绕解债、发展、维稳三大主题,精诚团结、恪尽职守,带领公司全体员工团结奋进、艰苦创业,共渡难关,确保了生产经营安全高效增长、职工队伍稳定、解债取得重大进展、发展稳步推进、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进一步健全、经营管理水平逐步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州委、州政府及公司董事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了广大股民及投资者利益,使公司在历经近3年的担保危机重创后正逐步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下面,对2007年工作情况及2008年工作安排作具体汇报,请各位股东审议。

第一部分2007年工作回顾一、生产经营情况面对恶劣局势,公司经营班子一直注重全力抓好生产经营这个前提。

电力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电力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公司工资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工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行业规范。

2. 公平性原则:内部公平,外部竞争,体现员工贡献。

3. 激励性原则:通过工资激励,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4. 透明性原则:工资结构公开,发放过程透明。

第二章工资构成第四条公司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岗位、工龄、学历等因素确定,保证员工基本生活需要。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工作性质、职责和贡献确定,体现岗位价值。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年度或季度绩效评估结果确定,与员工工作表现挂钩。

第八条津贴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用于补偿员工在特殊工作条件下的额外支出。

第九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特殊贡献奖等,用于奖励员工在工作中的突出贡献。

第三章工资调整第十条工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临时调整。

第十一条定期调整:根据国家规定、行业水平、公司经济效益等因素,每年进行一次工资调整。

第十二条临时调整:根据员工个人绩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等因素,可进行临时性工资调整。

第四章工资发放第十三条工资发放时间:每月10日前发放上月工资。

第十四条工资发放方式:以银行转账、现金等形式发放,具体方式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五条工资发放记录:公司应建立工资发放台账,记录员工工资发放情况。

第五章工资争议处理第十六条员工对工资有异议,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接到申诉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八条对工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电力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电力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电力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力公司的薪酬管理,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编制内员工。

第三条公司的薪酬管理应遵循公平、合理、激励、约束的原则,与公司的经济效益、市场薪酬水平和员工的工作绩效挂钩。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科学的薪酬体系,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福利及补助和其他薪酬等组成部分。

第二章基本薪酬第五条基本薪酬是指公司根据员工的职位、工作年限、学历等因素确定的固定薪酬。

第六条公司员工的职位分为高层员工、中层员工、基层员工和初级员工四个层级。

不同层级的员工享有不同的基本薪酬标准。

第七条公司员工的薪酬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

不同等级的员工享有不同的基本薪酬标准。

第八条公司员工的薪酬标准应根据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市场薪酬水平定期进行调整。

第三章绩效薪酬第九条绩效薪酬是指公司根据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的薪酬。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员工的绩效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一条员工的年终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不同等级的员工享有不同的绩效薪酬标准。

第十二条公司应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员工的绩效薪酬。

第四章福利及补助第十三条福利及补助是指公司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险、公积金、免费体检、带薪年假等福利项目。

第十四条公司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第十五条公司应为员工提供免费体检,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六条公司应为员工提供带薪年假,员工根据工作年限和职位享有不同的年假天数。

第五章其他薪酬第十七条其他薪酬是指公司为员工提供的特殊奖励、补贴等薪酬项目。

第十八条公司应设立特殊奖励,对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奖励。

第十九条公司应为员工提供一定的补贴,如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

第六章薪酬支付和管理第二十条公司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员工的薪酬。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守则(0XX年月)7.doc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守则(0XX年月)7.doc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2011年12月)7四川西昌四川西昌电力电力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及时发现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提出和实施改进方案,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依据《公司法》、证监会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实施的,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内部控制有效性是指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能够为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的保证。

第三条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至少应遵循下列原则:(一) 全面性原则。

评价工作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二) 重要性原则。

评价工作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三) 客观性原则。

评价工作要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第四条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必须关注以下业务风险:(一) 公司组织架构不合理,内部控制评价人员未能保持适当的独立性、客观性,影响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有效性;(二) 受内部控制评价人员自身业务素质的限制,评价质量达不到专业要求,导致不恰当的判断。

第五条评价依据和标准包括《公司法》、证监会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简称:“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简称:“评价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流程等有关规定。

第二章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和实施第六条内部控制评价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即公司董事会负责领导,公司内部审计监察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内部控制评价的职责(一)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运行和评价工作,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激发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合理原则:薪酬水平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工作绩效以及公司经济效益相匹配。

2. 激励约束原则:通过薪酬激励,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实施约束机制,确保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符合公司利益。

3. 法规合规原则: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薪酬管理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待遇和股权激励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1. 基本工资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工作绩效以及公司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

2. 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具体数额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绩效奖金:1. 绩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单位的考核和个人业绩考核等因素确定。

2. 绩效奖金按年度发放,具体数额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福利待遇:1. 高级管理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福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2.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其他福利待遇,如带薪年假、员工体检等。

第八条股权激励:1.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为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2. 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三章薪酬管理第九条薪酬调整:1. 薪酬调整应考虑以下因素:公司经济效益、行业薪酬水平、市场薪酬水平、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绩效等。

2. 薪酬调整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条薪酬发放:1. 薪酬按月发放,具体发放时间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薪酬发放时,应扣除个人所得税等相关费用。

供电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供电公司薪酬管理体系,规范薪酬管理流程,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及临时用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合理原则:薪酬水平与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能力、工作绩效及市场水平相匹配。

(二)激励性原则:通过薪酬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经济性原则:在保证员工合理待遇的前提下,控制薪酬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四)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薪酬制度合法合规。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供电公司薪酬由以下部分组成:(一)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岗位、资历、学历等因素确定,为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

(二)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工作性质、职责和风险等因素确定。

(三)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体现员工的个人贡献。

(四)津贴补贴:包括加班费、高温补贴、岗位津贴等,用于弥补员工在特殊岗位或环境下工作的额外付出。

(五)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等,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五条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临时调整:(一)定期调整:根据国家政策、行业水平及公司经济效益,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二)临时调整:根据员工个人表现、岗位变动、公司战略需求等因素,进行不定期的薪酬调整。

第六条薪酬调整的具体方案由人力资源部提出,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七条供电公司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薪酬调整、职位晋升等挂钩。

第八条绩效考核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全面评价。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九条人力资源部负责薪酬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薪酬核算、发放、调整等。

第十条财务部负责薪酬资金的支付和监督。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薪酬制度的实施,确保薪酬管理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办法(DOC 5页)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办法(DOC 5页)

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适应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专业对口、工作需要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招聘录用新员工,必须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年度制定员工招聘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报请董事会审批,经营班子根据董事会批准的计划指标把好用人关,组织实施员工招聘。

第四条公司招聘新员工范围:1、面向社会招聘的生产技能人才、管理及专业技术人才;2、择优招聘的应届高校毕业生;3、接收的政策性安置人员。

第五条公司面向社会招聘生产技能人才、管理及专业技术人才的基本条件:1、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需要;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4、男性不超过40 周岁,女性不超过35 周岁;5、在满足本条第1 至4 款的基础上,具备公司需要的特殊工作专长,能给公司带来直接经济效益。

第六条公司择优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基本条件:1、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对口的应届大学二本及以上毕业生。

2、接受教育形式为“全日制”。

3、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专业对口、身体健康。

本科生必须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

4、专业范围工程技术类: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输电线路工程、用电管理(电力市场营销)、电能计量(测控技术与仪器)、通信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站、电力系统等相关电力专业财务会计类: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工程造价类:工程管理、技术经济(工程造价方向)专业法学类:法学、经济法专业人力资源管理类: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证券类:证券投资与管理、金融学、经济学、财务管理专业5、前款所列专业,除工程技术类外,其余各专业招聘,必须经理论考试、面试,择优录用。

供电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电公司薪酬管理,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全体正式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透明原则:薪酬制度应公平、公正、透明,确保员工对薪酬的合理认知和接受。

2. 激励原则:通过薪酬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3. 绩效导向原则:薪酬与员工绩效挂钩,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4. 法规遵循原则: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确保公司薪酬制度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供电公司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和福利待遇四部分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1. 基本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分为岗位工资和职务工资。

2. 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工作性质、职责、技能要求等因素确定。

3. 职务工资根据员工担任的职务、职级和职责确定。

第六条绩效工资:1. 绩效工资以员工的工作绩效、工作能力和工作成果为依据,分为月度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

2. 月度绩效工资根据员工月度工作绩效、考勤等情况确定,年度绩效工资根据年度工作绩效、个人能力和贡献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津贴补贴:1. 津贴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高温补贴等,具体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2. 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福利待遇:1. 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节日福利等,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2. 福利待遇的发放标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九条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调整两种。

第十条定期调整:1. 公司根据国家政策、物价水平、员工工资增长等因素,定期对员工薪酬进行上调。

2. 定期调整的幅度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特殊调整:1. 员工因工作表现突出、技术创新、贡献较大等原因,可享受特殊调整。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7.doc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7.doc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7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管理行为,提升资产标准化、精益化、信息化管理水平,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物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管理原则及职责划分、固定资产划分标准与分类、固定资产的取得及计价、固定资产折旧及后续计量、固定资产的处置及清查盘点、固定资产日常组织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目标是:资产财务管理与资产实物管理统一和联动,帐、卡、物动态一致;资产安全完整,资产的效能和效用最优;资产配置科学合理,公司整体效益最大化。

固定资产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政策,分级管理。

公司统一制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实行价值管理部门和实物管理部门归口负责,使用保管部门(或个人)具体负责的管理体系。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各单位负责人是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生产技术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具体使用保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做到岗位责任规范、专人管理、责任落实、考核到位。

(三)业务协同,信息集中。

固定资产使用者同时是固定资产管理者,固定资产实行从项目规划、立项、建设、竣工到固定资产投运、修理、报废、处置全过程管理;实行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流程全面、执行到位、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工作有效、无缝衔接。

(四)优化配置,物尽其用。

定期进行实物帐与财务帐的核对与清查,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率,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及归口管理部门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订公司统一的固定资产管理政策、制度、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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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办法7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第一章总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规范公司内部分配机制,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薪酬管理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主营业务增长,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薪酬标准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参照同行业及本地区上市公司平均收入水平并结合公司职工收入增长率确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公司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的薪酬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入实行年薪制,以年度为单位,依据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经营业绩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定薪酬标准,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由董事会根
据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章第二章工作机构工作机构工作机构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工作机构。

第七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提出方案或修改的意见,审查、确认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考核办法;
(二)听取高级管理人员的述职,接受高级管理人员提交的书面述职报告;
(三)检查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四)负责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第三章年薪的构成年薪的构成年薪的构成、、考核与审批考核与审批
第八条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特别奖励三部分构成,采取考核发放的方式进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九条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完成。

考核程序为:在经营年度开始之初,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以年度为单位制定出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相关考核指标,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在经营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述职考核工作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年度考核完成情况的报告,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发放的预案,报公司董事会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基本年薪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等有关规模指标确定,提交董事会审定后实行。

第十一条基本年薪的考核办法:
基本年薪由公司在经营年度内按月平均发放,并按应发放基本年薪的30%扣取风险金,年终按考核情况确定返还数额。

第十二条绩效年薪是指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经营业绩或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后确定并发放的薪酬。

第十三条年度业绩考核指标主要包含下列内容:
(一)考核年度;
(二)考核指标及其权重;
(三)考核与奖惩;
(四)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第十四条在经营年度中,如经营环境等外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年度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实施。

第十五条绩效年薪是年度经营效益的即时体现,与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成果、工作业绩及贡献挂钩。

绩效年薪的考核办法:
(一)在经营年度结束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后,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业绩考核指标与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计算奖惩金额;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述职,
综合公司财务、人力资源、营销、生产、安全管理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年度数据和岗位职责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评价;
(三)根据上述考核内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年度指标考核完成情况的报告,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薪酬分配预案,报公司董事会审核批准后执行;
(四)经营年度结束后,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一个月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完成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考核工作。

第十六条特别奖励的考核办法
对寻找优质项目、实现大额融资、盘活重大资产等为公司持
续经营和当年或以后年度经营业绩的提高有重大贡献的,或在提高公司经营业绩和经济效益、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建设、企业规范运作、防范和化解风险等方面成绩显著的,经营班子可以书面形式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奖励建议或董事会认为应当给予特别奖励的,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考核调整,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实施。

第四章第四章年薪的年薪的年薪的管理管理管理
第十七条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及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损失情况进行评估,并扣减相应的年薪。

第十八条高管人员年薪为含税,按国家规定由本人承担个人所得税,公司代扣代缴。

第十九条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董事、监事,以其担任的行政职务为依据,按照本办法或公司其他薪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董事、监事的薪酬依据《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工作津贴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第五章附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不符的,则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经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后,从2010年6月18日起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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