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职业英语技能”赛项 赛项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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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

职业英语技能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职业英语技能

二、竞赛目的

本赛项致力于为全国中职学生及英语教师创建一个交流学习、拓展视野、展示才华的平台,推动中职英语教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方式的转变,展现中职学校英语教学改革成果,着力于中职学生创新能力、思辨能力、沟通能力及职业能力的综合培养,服务于中职英语教学改革的发展需求。

三、竞赛方式与内容

(一)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团体赛,分服务类专业组和其他类专业组两个组别(专业名录见附件)。参赛队以院校为单位,不得跨校组队;一支参赛队仅可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每支参赛队由2名选手和1名指导教师组成。参赛选手须为2014年在籍中职学生。

(二)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内容分为在线测评、情境交流、职场应用、职业风采四个环节。

1.在线测评

选手上机操作,使用职业英语能力测试系统,在线测评通用职业场景下的英语综合语言应用能力。每支参赛队2名选手卷面成绩的平均分乘以相应系数为此环节最终成绩。本环节限时1小时,满分20分。

2.情境交流

选手以2人团队为单位参加此环节竞赛。选手从五组图片中抽取一组,图片呈现一个工作任务或事件,内容是与选手生活或将来工作紧密相关的场景。经过30分钟的准备后,一名选手在90秒之内用英语对图片内容做出描述并阐释个人见解,另一名选手与外籍裁判就图片主题及描述内容进行90秒的互动问答。本环节满分30分。

3.职场应用

选手以2人团队为单位完成一个通用职业场景中的工作任务。竞赛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备赛室进行,选手抽取到任务后,在30分钟内通过分工协作完成该任务;第二阶段在赛场内进行,一名选手在3分钟内向裁判陈述任务完成情况,另一名选手在2分钟内回答裁判就任务主题及完成情况提出的相关问题。整个过程要求使用英语沟通交流。本环节满分30分。

4.职业风采

选手以2人团队为单位表演节目,形式不限。要求使用英语,表演内容与所学专业或将来的职业相结合,能充分体现职业学校学生的英语风采和青春活力,节目须有原创性。每队可以有1-2名助演嘉宾,但裁判只依据选手的表现打分。本环节限时3-5分钟,满分20分。

四、竞赛规则

1.竞赛期间的每个环节,参赛选手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自行离开规定的场地。

2.在线测评环节参赛选手需按规定时间提前进入赛场并调试设备;情境交流、职场应用和职业风采三个环节,参赛队需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赛室。

3.职业风采环节所需道具(包括音频、视频文件)由选手自行准备,若有需要搬动的道具,须赛前报知组委会,并按照组委会的规定

提前准备到位。赛场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禁止使用明火,违反此项规定的参赛队取消该环节的参赛资格。

五、评分方法及奖项设定

(一)评分方法

1.评分标准制订原则

竞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查参赛选手英语综合语言应用能力及基本职业素养。

2.评分方法

本次竞赛四个环节总分合计100分,各环节所占比重为:在线测评20%、情境交流30%、职场应用30%、职业风采20%。四个环节得分总和为参赛队最终得分,按照得分从高到低决定获奖名次。

(1)在线测评环节在选手提交试卷后由系统给出分数,其他环节得分由裁判组统一评定。

(2)竞赛期间,参赛选手如有不服从裁判和监考人员、扰乱赛场秩序等不文明行为,由裁判长在1-5分范围内酌情扣减该环节得分,情节严重者取消竞赛资格。有作弊行为的参赛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竞赛资格。

3.评分细则

(1)在线测评,满分20分。根据标准答案评分,每支参赛队2

名选手卷面成绩的平均分乘以相应系数为此环节最终成绩。

(2)情境交流,满分30分。

①图片理解(正确理解图片内容及情节,明确图片隐含的职业意义)10分

②图片描述(观点明确,条理清晰,表述自然、流畅、达意,符合相关职业特点)10分

③回答提问(正确理解评委提问,回答有理有据)10分

(3)职场应用,满分30分。

①信息理解与加工(准确理解任务要求及信息内容,能分析、筛选有用信息)10分

②团队合作与沟通(沟通到位、分工协作、有序高效)5分

③任务达成(成功完成任务,综合表现优秀)15分

(4)职业风采,满分20分。

①内容(内容健康向上,有职业或专业特色,有原创性,有时代感)10分。

②表演(语言流畅,感情得当,配合默契,有较强的表现力)5分。

③台风仪表(形象健康,精神饱满,着装得当,舞台感染力强)5分。

(二)奖项设定

本赛项设团体奖,服务类专业组与其他类专业组分组评定。其中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

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指导教师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六、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该竞赛环节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时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

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地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由申诉的参赛选手及领队签名。

3.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6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是否接受其申诉。如受理申诉,应通知申诉方举办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如不受理申诉,应说明理由。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或攻击裁判、工作人员及仲裁工作组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申诉人如不满意赛项仲裁工作组的处理结果,可向大赛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

(二)仲裁

大赛采用两级仲裁机制:赛项设仲裁工作组,赛区设仲裁委员会。赛项仲裁工作组接受由代表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大赛执委会办公室选派人员参加赛区仲裁委员会工作。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收到申诉后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在收到申述报告后的6小时内反馈复议结果。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参赛队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七、赛项体验和赛场开放方案

1.在线测评环节赛场不开放。

2.情境交流、职场应用及职业风采环节在赛场内设有观摩区,竞赛完毕的选手及其他人员在尊重赛场秩序、不影响竞赛的情况下可在观摩区自由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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