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工作管理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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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职院字〔2007〕145号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顶岗工作管理的暂行规定
顶岗工作是指学生在第三学年顶岗实习之前与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合同(协议),离校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推进学院学生顶岗工作的顺利开展,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增强学生的专业技能,更好地适应社会对人才的现实需求,实现学生的充分就业,提高学生就业质量。为保证该项工作的规范开展,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申请条件
顶岗工作的学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学习成绩良好,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无严重违纪行为。
2.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就业协议。
3.必须是在第三学年。
4.必须征得家长(或监护人)的同意。
5.按规定缴清三学年应缴的所有费用。
二、办理程序
1.凡要求顶岗工作的学生,应向所属院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学生顶岗工作审批表》《学生顶岗工作监护人安全责任书》《顶岗工作学生课程学习计划表》,交所在院部审核。
2.学生必须出具以下材料,以院部为单位报就业指导中心审核:(1)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公司简介、用人单位致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的公函和《用人单位录用学生意见表》;(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协议或聘用合同。
3.各院部将审核合格的《学生顶岗工作审批表》以部门为单位报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审批,汇总后的《学生顶岗工作登记表》报学生处、教务处备案。
三、教学及学生管理
1.办理顶岗工作的学生必须填写《顶岗工作学生课程学习计划表》,制定详细的课程学习计划,采取自学、与任课教师沟通、交流、完成相关作业等方式,认真学习应修课程。
2.对学生顶岗工作期间应修的各门课程,院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课程考试考核方案,保证每个学生按时参加考试考核。
3.用人单位对学生顶岗工作期间的考核结果可作为顶岗实习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具体考核办法同其他在校生一样按学院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各院部确定一名学校指导教师专门负责顶岗工作学生的管理,与学生保持经常性联系,将课程考核、毕业手续办理等有关事宜及时通知顶岗工作的学生,并做好工作记录。
5.顶岗工作的学生必须保持与学校间联系的通畅,定期向助理辅导员(或辅导员)汇报自己的情况,及时了解学校教学及其他方面的工作安排。
6.申请顶岗工作的学生与用人单位签署协议之日起的一个月内,有权放弃顶岗工作,凭协议和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办理返校就读手续;不能出具有效证明或顶岗工作期间无故离开协议用人单位的,视为旷课,并按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有关条款处理。
7.办理顶岗工作的学生在第三学年开学后的两周内办理申请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8.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涉及教学工作的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涉及学生管理工作的由学生处负责解释,涉及就业工作的由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工作审批表
2.用人单位录用学生意见表
3.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工作监护人安全责任书
4.顶岗工作学生课程学习计划表
5.学生顶岗工作登记表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1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工作审批表院部:
2、申请人必须征得家长同意,并要求家长在学生承诺栏签名。
用人单位录用学生意见表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工作监护人安全责任书
2、学生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生顶岗工作管理的暂行规定》,并按本表有关部门审批意见执行。
附件4
顶岗工作学生课程学习计划表
院部姓名班级
注:本表一式二份,所属院部和学生本人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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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学生顶岗工作登记表
院部班级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所属院部、学生处和教务处各存一份。
主题词:教学顶岗工作规定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2007年10月15日
共印4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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