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交社保.
试用期不交社保转正后补缴合法吗
试用期不交社保转正后补缴合法吗试用期不交社保转正后补缴合法吗?不合法。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必须给职工缴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都属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中,也就是说,企业在试用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试用期的社保转正之后可以补交吗试用期的社保转正之后可以补交。
但前提是公司同意在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保,并在试用期内签订了劳动合同,且未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保。
同时,劳动者也要注意,在试用期内应当自行检查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了侵犯,如果权益受到了侵犯,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并要求补缴社保。
公司试用期不给交社保怎么办可以先与公司协商,未果可以请求劳动仲裁,未果,可以起诉。
因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未给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员工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试用期不交社保可以申请仲裁吗可以试用期公司不给交纳社保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的三十天内,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保。
公司要求签《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离职后能不能要求经济补偿?
公司要求签《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离职后能不能要求经济补偿?员工入职时签有《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协议》,员工自动离职或被单位解除后,能申请仲裁要求未缴社保经济补偿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46、47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为员工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一项巨大的人力成本支出,大部分的民营企业都存在未依法缴纳社保的风险,不缴、试用期未缴、某个时间段断缴、未按劳动者实际工资缴都属于未依法缴纳。
社会保险争议,不但员工可以要求补缴和经济补偿,补缴社保单位还得支付滞纳金和利息,并且社保争议通常不是一个人的纠纷,单位内的其他人也是一样的情形。
所以用人单位的风险极高,社保由税务征收后风险尤为显著。
签自愿放弃缴纳协议,约定3倍违约金,有效吗?谭某2016年11月入职某科技公司任配方工程师,后岗位调整为某部门经理,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期至2020年1月,工资为底薪10000元+绩效。
在劳动合同中注明:谭某已在居住地缴纳社会保险,入职后不再缴纳其他保险。
谭某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协议书:放弃参加社会保险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本人保证以后不以诉讼或其他非诉讼方式就参加社会保险和单位提出任何权利主张,如有违反按照本人主张三倍金额赔偿公司,本人承诺以上内容是本人真实意愿,本人有能力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020年1月1日,双方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合同也未终止合同,谭某继续在公司上班。
1月5日,公司法人李某与谭某谈话后,谭某未到公司上班。
公司向谭某发送两次《限期返岗通知书》,要求谭某回公司报到,逾期视为自动离职,谭某拒收了两份通知。
双方发生劳动争议,谭某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55777.5元。
谭某诉称:2020年1月5日晚,因为未与老板就调换岗位问题达成一致,被老板李某口头辞退。
签写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是入职公司时公司要求的,并非自愿填写,该承诺书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应属无效。
【无忧劳动法案例】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5
【无忧劳动法案例】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5解除劳动合同之单位欠缴社会保险,员工是否可以随时要求解约?【文档简介】《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案情介绍】2004年5月,李春与长星无线电厂签订了五年期劳动合同。
单位一直没有给李春买社会保险。
李春找单位询问社保缴纳情况,厂里回答她说,由于经济困难,暂时还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缴纳社会保险金,希望李春能够等到和其他职工一起解决社保缴纳的问题。
李春认为反正有5年的合同,单位早迟有一天会给买保险。
转眼3年过去了,由于经营不善,无线电厂的效益逐渐下滑。
对于李春提出补缴社保的要求,一直推说让李春等着。
李春考虑到厂里的情况也不想继续呆下去,如果辞职的话,又怕追不到单位欠缴的社保。
【问题】李春能否既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又要求单位补缴社保?【无忧劳动法特邀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李春有权利以单位欠缴社保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补缴拖欠的社会保险金。
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义务。
无线电长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排除这个义务。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李春可以就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由无线电厂补缴社会保险金,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要求无线电厂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键词】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无为员工购买社保怎么补偿?
企业无为员工购买社保怎么补偿?如果单位未给员工交纳社会保险,员工要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单位要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满六个月按一年计算,每年赔偿一个月工资。
还有要为员工补缴各项保险,这二项权利会得到保护。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企业无为员工购买社保怎么补偿?1.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的,可到社保投诉。
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单位未给员工交纳社会保险,员工要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单位要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满六个月按一年计算,每年赔偿一个月工资。
还有要为员工补缴各项保险,这二项权利会得到保护。
公司为员工买社保需要以下申请材料:1.参保单位填写的《成都市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参保单位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的文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新办单位)以及用工劳动合同;3.参保单位根据职工工资收入填写的《成都市金牛区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社保的主要内容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新的参统单位(指各类企业)单位缴费费率确定为10%,个人缴费费率确定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及以个人形式参保的其他各类人员,根据缴费年限实行的是差别费率。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劳动者,缴费基数在规定范围内可高可低,多交多受益。
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必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的缴费义务;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中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干部55岁,女职工50岁。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合同法第七条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解读】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规定。
用人单位是指依法招用和管理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组织。
根据本法的规定,本法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劳务派遣单位。
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并实际参加社会劳动,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生活资料主要来源的自然人。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
本法所称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或质量给付其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并不断改进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
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劳动保险、职业培训等。
此外,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关系还包括劳动行政部门与用人单位、劳动者在劳动就业、劳动争议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关系,工会与用人单位、职工之间因履行工会的职责和职权,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而发生的关系等。
本条规定了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和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两项内容。
一、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自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之日起,劳动关系即确立。
双方可以就按照约定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接受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
二、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对于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以备劳动行政部门查看。
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没签劳动合同被单位无合法理由辞退的,属于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并同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最多11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首先是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话,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不过,由于此时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可以从这方面追究单位的责任。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公司解雇员工,赔偿事宜如下:一、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因此支付补偿,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期限。
劳动法社保缴纳规定一览整理
劳动法社保缴纳规定一览整理社保一般指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是指一种为丢失劳动力量、临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缘由造成损失的人口供应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仅供参考,喜爱可以(保藏)共享一下哟!劳动法关于社保规定单位必需给员工交社保吗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需参与,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作了明确规定。
《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需依法参与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的义务。
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解除与工厂的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工厂支付第四十七规定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补缴自参与工作之日起至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止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也可以只要求企业为你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而不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合同。
另:五险一金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担当的。
个人不需要缴纳。
这里要留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1、缴费基数五险的缴费是以该职工上一年度平均月工资为基数的,若是新(入职)(第一次参与工作的)员工,则是以其首月的全部工资性收入作为月缴费基数。
这里需要留意的是,若员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以3倍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若低于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缴费基数。
也就是说,若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若小李的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的话,也只能以当地平均工资的3倍(3000__3=9000元)作为缴费基数;若小李的月均工资1500元的话,也要以当地月平均工资的60%(3000__60%=1800元)作为缴费基数。
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现在的社会对于中国来说的话人口老龄化是越来越严重了,当然随着老年人一起升温的就是医疗保险,这样的话对于医疗来说总有一天是会瘫痪的,当然大家都是需要入手医疗保险的。
那么,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下面就跟着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但对于不足额支付费,是否可以视为未按约支付劳动报酬,未作出进一步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险费缴纳的规定,社会保险费中除了相当一部分是国家用于社会统筹外,还有相当部分是单位代缴记入劳动者帐户的,本质上属于劳动者个人收入,其性质相当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
因此,单位不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行为与不支付劳动报酬相似,应当赋予劳动者合同解除权。
据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
此外,司法实践认为单位出资为外地员工办理落户而签订服务期协议应属有效,但当劳动者因单位不支付社会保险费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不必支付违约金。
二、公司不交社保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法律赋予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用书面通知,不用提前通知。
签订劳动合同没交社保怎么赔偿
签订劳动合同没交社保怎么赔偿签订劳动合同没交社保如下赔偿:1.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4.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
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5.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劳动合同签订后工资拖欠怎么办签了劳动合同后被拖欠工资的,员工可以找用人单位协商;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劳动局去投诉;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依法去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效期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确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劳动合同约定解除条件或法定解除条件出现时终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有效期自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时终止。
法律社保类问题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李某某,男,45岁,某市某工厂职工。
2018年3月,李某某在工厂工作时不幸遭遇意外事故,导致腿部骨折,住院治疗两个月。
在此期间,李某某花费医疗费用共计5万元。
出院后,李某某向其所在工厂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工厂在法定时限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
2018年5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李某某所受伤害为工伤,并认定李某某的伤残等级为十级。
李某某随后向所在工厂提出赔偿要求,要求工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
然而,工厂以李某某已从社会保险基金中获得了部分赔偿为由,拒绝支付其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李某某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工厂支付其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1. 工厂是否应当支付李某某全部工伤保险待遇;2. 工厂与李某某之间的赔偿关系如何处理。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3.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四、案例分析1. 工厂是否应当支付李某某全部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至七级伤残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照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同时,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工伤保险待遇。
在本案中,李某某被认定为工伤,并评定为十级伤残。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工厂应当支付李某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因此,工厂拒绝支付李某某全部工伤保险待遇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2. 工厂与李某某之间的赔偿关系如何处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辞退员工应该怎样赔偿
辞退员工应该怎样赔偿公司亏损业绩萎缩的理由辞退员工怎么进行赔偿?此理由属正当理由按常规赔偿还是非正当理由按双倍赔偿?若用人单位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即:按照以上计算方法得出结果后再乘以2。
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
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公司辞退员工行为违法,可以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2个月的工资),如果未签劳动合同或者未补缴社保,还有双倍工资及补缴社保1、如果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并且继续用工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双倍工资。
2、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要求支付,如不支付可以申请仲裁。
3、单位违法解除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公司辞退工龄10年的员工应支付多少补偿金?合同到期,一方不愿续约的,劳动合同解除。
但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按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工龄计算,每工作满1年的,支付劳动者1个月的工资标准的补偿。
你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应支付你10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公司拒绝支付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情况或投诉。
若处理结果仍不满意的,你也有权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一、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税根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退职费、安置费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劳动争议范围
劳 动 争 议 范 围讲师:xxxx基本内容02劳动争议的范围04劳动争议主体非劳动争议范围03劳动争议的概念及分类01劳动争议的概念及分类劳动争议(劳动纠纷):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发生的纠纷。
分类:1.按照人数分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3人以上)2.按照劳动争议内容: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3.按照当事人国籍:国内劳动争议及涉外劳动争议(2017)豫0821民初1062号(小额诉讼终局裁决,执行社保争议)付某某诉某供销合作社致河南某县人民法院:诉请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养老保险4013.26元,及退还风险抵押金1500元。
(法院裁定:诉请为劳动争议范围,须仲裁前置,不服仲裁,再向人民法院诉讼。
《仲裁调解法》第二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
(属于劳动争议范围)。
基本内容(2017)豫0821民初987号。
(劳动报酬)原告:秦某被告:某酒店原告从事酒店前台工作收银岗位,三年期间未发工资约12000元,及押金300元。
原告起诉,法院认以其诉请为劳动争议范围,须仲裁前置,后对裁决不服才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遂驳回原告的起诉。
(2017)豫0821民初1056号,原告付某要求被告给付风险抵押金。
(劳动争议)。
基本内容非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予受理的,以下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受案范围: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4.家庭或个人对家政服务人员的纠纷;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工伤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与经济补偿金能否并列主张
⼯伤中⼀次性伤残就业补助⾦与经济补偿⾦能否并列主张导读在⼯伤事故中,经⼯伤职⼯本⼈提出,该职⼯可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劳动关系,并且由⽤⼈单位⽀付⼀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那么职⼯在主张⼀次性伤残就业补助⾦的同时,如果⽤⼈单位还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的情形,职⼯能否⼀并主张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呢?我所曾佳魁、唐莉律师将在本⽂中分析解读。
⼀次性伤残就业补助⾦的法律规定1.⼯伤⼀级⾄四级伤残⽆⼀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根据《⼯伤保险条例》(⾃2011年1⽉1⽇起施⾏)第三⼗五条的规定,职⼯因⼯致残被鉴定为⼀级⾄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作岗位,享受相应的⼯伤保险待遇,故对于⼀级⾄四级伤残的职⼯不存在单⽅解除劳动关系的前提。
2.⼯伤五⾄⼗级伤残可享受⼀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根据《⼯伤保险条例》第三⼗六条以及第三⼗七条的规定,职⼯因⼯致残被鉴定为五级⾄⼗级伤残的,经⼯伤职⼯本⼈提出,该职⼯可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劳动关系,由⽤⼈单位⽀付⼀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3.湖南省关于⼀次性伤残就业补助⾦的标准。
根据湖南省实施《⼯伤保险条例》办法( ⾃2014年4⽉1⽇起实施)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次性伤残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是:五级伤残为36个⽉的本⼈⼯资,六级伤残为30个⽉的本⼈⼯资,七级伤残为15个⽉的本⼈⼯资,⼋级伤残为10个⽉的本⼈⼯资,九级伤残为8个⽉的本⼈⼯资,⼗级伤残为6个⽉的本⼈⼯资。
4.湖南省关于⼀次性伤残就业补助⾦的特别规定。
五级⾄⼗级伤残⼯伤职⼯⾃愿与⽤⼈单位解除或者终⽌劳动关系,不⾜5年的,每少⼀年减除20%,但最⾼减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次性伤残就业补助⾦的性质⼀次性伤残就业补助⾦是为帮助⼯伤职⼯再次就业⽽⼀次性⽀付的补助⾦,以弥补⼯伤职⼯在今后的再就业中与⾮⼯伤⼈员相⽐存在⼀定的困难⽽给本⼈造成的损失。
职⼯单⽅解除劳动关系可主张经济补偿⾦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13年7⽉1⽇起实施)第四⼗六条的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付经济补偿。
三个月试用期不交社保该怎么赔偿?
If you insist, you will shine. Time is an invincible weapon. It can gather arms and sand into towers, making the impossible in life possible.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三个月试用期不交社保该怎么赔偿?导读:社保是法定的,若是公司不给缴纳社保,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来进行补缴,若是单位仍不缴纳,可以到当地社保局进行投诉,或者单方面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赔偿单位违约金。
一、三个月试用期不交社保该怎么赔偿?1、与企业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为自己不交社保,如果单位依旧不缴纳,那么职工有权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2、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劳动监管大队会派人到单位进行调查,如果情况符合,单位会面临相应的处罚,当然职工欠的社保也会补齐。
3、申请劳动仲裁,相关部门会要求涉事单位按照要求补缴职工社保,并且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没有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为其缴纳社保,根据规定,单位和职工在合作期间不签订劳动合同,需承担2倍的经济补偿金,因此公司将付出更大的代价,于此同时职工也会得到相应的补偿。
大家要知道试用期单位也是有义务为职工缴纳社保的,不交社保和不签订劳动合同都是违法的,大家一定要注意维权。
二、试用期的注意事项(1)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3)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
入职一年后公司才买社保,员工可以随时离职要求经济补偿?
入职一年后公司才买社保,员工可以随时离职要求经济补偿?企业在员工入职时签订协议,约定等员工“稳定”后(转正或者一年)公司才买社保,员工同意并签字,事后员工是否还能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提出离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因此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三十日内申请办理社保,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协议约定属无效。
所以双方约定“稳定后”才买社保,属无效约定,员工仍可要求补缴社保和支付经济补偿。
【案例】(2022)辽14民终384号王瑜(化名)2017年4月入职葫芦岛某保安服务公司,双方签订4年的劳动合同。
入职时公司向王瑜出具告知书,其中载明:公司保安员岗位具有双向选择导致流动性大的特点,故公司在保安员上岗一年期满后给予办理社会保险,保安上岗一年后递交书面申请,公司给予办理社会保险。
王瑜在下面的承诺书中签字,承诺书的内容为:本人已详细阅读上述告知书内容,同意在上岗一年内不办理社会保险,并承诺严格按照告知书内容办理,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全部由本人自行承担。
2021年4月1日,双方劳动合同即将期满,公司提前一个月跟王瑜说劳动合同期满后即行终止2021年4月12日,王瑜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未休年休假工资,仲裁委审理后公司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法院诉讼】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明确规定。
因此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保安公司出具的通知书违反了《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故该通知无效。
员工离职时公司没交社保该赔多少钱
员⼯离职时公司没交社保该赔多少钱⼀般情况下,公司都会为在职员⼯购买社保。
但是很多公司为了省钱,都不给员⼯缴纳社保。
如果公司没给员⼯交社保,那么离职时该赔多少钱?下⾯由店铺⼩编为⼤家整理员⼯离职时公司没交社保赔偿标准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员⼯离职时公司没交社保赔偿标准劳动者以⽤⼈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付经济补偿⾦;⼯作1年⽀付1个⽉⼯资。
并且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额⽀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作的年限,每满⼀年⽀付⼀个⽉⼯资的标准向劳动者⽀付。
六个⽉以上不满⼀年的,按⼀年计算;不满六个⽉的,向劳动者⽀付半个⽉⼯资的经济补偿。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实施⽬的不同。
社会保障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时的基本保障,不以盈利为⽬的;商业保险则是保险公司的商业化运作,以利润为⽬的;实施⽅式不同。
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法强制实施,商业保险是遵循“契约⾃由”原则,由企业和个⼈⾃愿投保;实施主体和对象不同。
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的专门性机构进⾏基⾦的筹集、管理及发放,其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来经营管理的,被保险⼈可以是符合承保条件的任何⼈;保障⽔平不同。
社会保险为被保险⼈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其⽔平⾼于社会贫困线,低于社会平均⼯资的50%,保障程度较低;商业保险提供的保障⽔平完全取决于保险双⽅当事⼈的约定和投保⼈所缴保费的多少,只要符合投保条件并有⼀定的缴费能⼒,被保险⼈可以获得⾼⽔平的保障。
劳动纠纷案例---孙某诉XX公司补缴社保
劳动纠纷实例---孙某诉XX公司补缴社保
孙某于2008年2月1日就职XX公司从事搬运员工作,月工资2000元,2010年8月起月工资调整为2500元。
孙某在职期间,XX 公司未给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未安排孙休年休假。
2012年11月28日孙某以XX公司未给其办理社会保险及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辞职。
现孙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XX公司:1、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1850元;2、支付2019年至2012年未休年休假工资5000元;3、补缴2008年2月至2012年12月期间的社会保险。
XX公司表示孙某系自行离开公司,不存在支付补偿金,且王某在XX公司支付工资后其明确表示要撤销仲裁申请;XX公司一直按时发放工资,不存在带薪年休假;补缴社会保险不是劳动仲裁受理范围。
经查实:孙某于入职xx公司以来,xx公司未给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未安排休年休假。
2012年11月28日孙某以xx公司未给其办理社会保险及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辞职,并以快递的方式向xx公司邮寄送达了《辞职信》。
xx公司主张申请人属自行离职,但其并未提交证据予以证实。
最终仲裁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支持了孙某要求经济补偿、补缴社保、年休假工资的请求,但依据劳动仲裁一年诉讼时效之规定,对相应赔偿金额做出了重新计算。
单位破产 还能要求补缴社保吗
单位破产还能要求补缴社保吗在现生活中很多公司因为债务过重,经营不善造成公司破产的,公司出现破产后就要面临破产的清算,而公司需要清算的债务有很多。
对于员工的权益来说,工资和社保都是很重要的个人利益和保障。
单位破产还能要求补缴社保吗,接下来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一、单位破产还能要求补缴社保吗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为: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公司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清算组由股东代表、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所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清算组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
破产财产主要由下列财产构成:宣告破产时破产公司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破产公司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得的财产;应当由破产公司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破产债权包括: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以及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
3、破产财产分配由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
清算组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这包括: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破产程序终结。
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为破产公司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为破产公司所欠税款;三为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4、破产清算终结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由清算组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得清偿。
综上所述,社保是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补缴,工资是破产财产中优先偿付的。
二、怎么让破产公司补缴社保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未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案例
未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案例实务中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现象比较普遍,员工能否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以下是广东高院于2021年3月30日裁定的一个最新再审案例,供实务中参考。
吴xx于2009年9月22日入职鸿xx(深圳)公司,在职期间,公司未按照吴xx的实际工资缴纳社会保险。
2018年12月31日向公司邮寄《补缴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公司于2019年1月1日签收,但公司并未补缴。
2019年2月19日,吴xx向公司申请离职,使用了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理由,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签收该通知书。
吴xx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09年9月22日至2019年2月20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67082.67元,仲裁委未予支持。
吴xx不服,向法院起诉。
一审判决:公司确有未足额缴纳社保的行为,但公司确已为吴xx建立了社会保险关系,故不支持经济补偿一审法院认为,吴xx邮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在先,公司的签收时间亦可与其主张吴xx旷工的时间相印证,故吴xx应于2019年2月20日离职,之后吴xx未到岗的行为并非旷工。
吴xx主张公司未依法为吴xx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双方提交的快递查询记录,可以证明吴xx向公司邮寄的《补缴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已由公司于2019年1月1日签收。
双方确认吴xx的平均工资为7061.33元,吴xx提交的《深圳市社会保险历年参保缴费明细表》显示吴xx的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4700元,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8348元,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2200元。
公司确有未足额缴纳社保的行为,但公司确已为吴xx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故吴xx以公司未足额缴纳或欠缴社会保险费为由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的,本院不予支持。
吴xx不服一审判决,向深圳中院提起上诉。
二审判决:公司确有未足额缴纳社保的事实且未及时补缴,吴xx有权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依法应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深圳中院认为,公司与吴xx双方均确认吴xx的平均工资为7061.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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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和补交社保.
篇一: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计算方法与安全说明
时间:20XX年08月22日|作者:邓宜容律师|关键词:劳动合同|浏览:5938例如:有员工甲是在20XX年2月1入职,20XX年5月1日终止了劳动关系。
其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為2800元:现以上述例做如下分析:
企业与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例如:有员工甲是在20XX年2月1入职,20XX年5月1日终止了劳动关系。
其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為2800元:
现以上述例做如下分析:
第一种情况:企业开除员工甲,员工甲离职前的月平均工资為2800元。
那么企业应当支付员工赔偿金:(开除前的12个月平均工资)2800元*工作年限7.5年)*2倍=42000元;
问:為什么是7.5年不是7年?:因為员工甲方入职到离职是7年零3个月: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準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员工甲没满6个月因此是7.5年。
问:為什么是乘於2倍而不是按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即2800元*7.5个月呢?员工甲的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企业无法定理由开除员工甲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準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员工是2倍。
第二种情况:企业不开除员工甲而是与员工甲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当支付员工甲经济补偿金即:2800元*7.5个月=21000元; 第三种情况:员工甲的劳动合同在20XX年5月1日到期,企业不愿意与员工甲续签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从20XX年1月1日开始计算员工工作年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即从20XX 年1月1日一年补员工甲一个月,员工甲应领的经济补偿金:2800元*3.5年=9800元;
第四种情况:员工甲的合同在20XX年5月1日到期,员工甲不愿意与企业再续签合同,那么企业无需补偿员工任何费用,只需接清员工甲的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发给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即可。
以上四种情况请註意以下2点:
1、如员工甲的前12个月平均工资為5000元,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劳动者月工资高於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準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那么给员工甲计算经济补偿金或赔偿时,他的月平均工资只能按目前东莞市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即1200元*3倍=3600元。
不能按5000元每月计算;(东莞市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為1200元);
2、如员工甲的工资年限超出了12年,那么也只能按12年计算。
3、重点之重:如企业在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仍然原意与员工续签合同,那么请一定要最迟在到期之日前与员工续签合同,如企业不愿意续签或员工不愿意续签也必须在合同到期之日接清全部工资,办理离职手续,千万不能让他继续在公司上班。
否则公司有很大可能会面临支付双倍赔偿金或从员工入职开始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是从开始计算。
篇二: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及经济补偿金支付情形一览表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及经济补偿金支付情形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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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劳动法-阶段测评2(卷一)
劳动法-阶段测评2(卷一)
1.单选题
1.1能够认定劳动合同无效的机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1.2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
者经营同类产品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1.4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具体时间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15日内)。
1.5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1.6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
1.7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1.8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1.9非全日制用工终止时,用人单位(无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10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1.11以下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劳动报酬)。
1.12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后提出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13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1.14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