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科-经期延长病(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中医诊疗方案(试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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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期延长病(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中医诊疗方案(试行)

一、诊断

(一)疾病诊断

1.中医诊断:参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卫生部发布.1993年,中华医学会中医妇科专业委员会编著《中医妇科诊疗指南》。

(1)主要症状:月经周期及经量基本正常,行经时间超过7天以上但少于15天,连续出现两个月经周期以上。

(2)次要症状:①经色紫黯有块,经行涩滞不畅,小腹疼痛不适,身重无力;②或色鲜红或紫红,质稠。形体消瘦,颧红潮热,咽干口燥,五心烦热,大便干,小便黄;

③或经色深红,混杂黏液,阴中灼热,或伴有阴痒,平素带下量多,色黄臭秽。腰腹胀痛,四肢沉重,全身乏力;④或经色淡红,质清稀。面色无华,神疲乏力,气短懒言,动则头晕眼花,心悸失眠,食少纳呆。

(3)舌质淡红或红、或舌紫黯有瘀点,苔薄白或黄或少苔或黄腻,脉沉弦涩,或细数,或脉滑数,或沉细弱。

具备疾病诊断中(1),和/或兼见次要症状中的1~2项以上,结合舌脉即可诊断。

2.西医诊断:参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卫生部发布.2002年,《临床诊疗指南-妇产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11年,《妇产科学》.乐杰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

有排卵型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子宫内膜不规则脱落:月经周期有排卵,黄体发育良好,但萎缩过程延长,导致子宫内膜不规则脱落。临床表现为经期延长,基础体温呈双相型,但下降缓慢。

(二)证候诊断

1.血瘀证:经行时间延长,经色紫黯有块,经行涩滞不畅,小腹疼痛不适,身重无力。舌紫黯,有瘀斑,脉沉弦涩。

2.阴虚血热证:行经时间延长,量少,色鲜红或紫红,质稠;形体消瘦,颧红潮热,咽干口燥,五心烦热,大便干,小便黄。舌质红,苔薄黄,脉细数。

3.湿热蕴结证:行经时间延长,量多,色深红,混杂黏液,阴中灼热,或伴有阴痒,平素带下量多,色黄臭秽;腰腹胀痛,四肢沉重,全身乏力。舌质偏红,苔黄腻,脉滑数。

4.气虚证:经行时间延长,经量多,色淡红,质清稀。面色无华,神疲乏力,气

短懒言,动则头晕眼花,心悸失眠,食少纳呆。舌淡红,苔薄白。脉沉细弱。

二、治疗方案

(一)辨证选择口服中药汤剂或中成药

1.血瘀证

治法:活血化瘀,固冲调经。

推荐方药:桃红四物汤(《医宗金鉴》)合失笑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加减。桃仁、红花、当归、川芎、熟地黄、白芍、蒲黄、五灵脂等。

中成药:益母草颗粒、龙血竭胶囊、云南白药胶囊等。

2.阴虚血热证

治法:养阴清热,凉血调经。

推荐方药:两地汤(《傅青主女科》)合二至丸(《医方集解》)加减。生地、地骨皮、玄参、麦冬、阿胶(烊化)、白芍、女贞子、旱莲草等。

中成药:裸花紫珠片、葆宫止血颗粒、宫血宁胶囊等。

3.湿热蕴结证

治法:清热利湿,止血调经。

推荐方药:固经丸(《医学入门》)加减。龟甲、黄芩、白芍、椿根、白皮、黄柏、香附等。

中成药:妇科千金胶囊等。

4.气虚证

治法:补气健脾,固冲调经。

推荐方药:举元煎(《景岳全书》)加减。人参、黄芪、炙甘草、升麻、白术等。

中成药:归脾丸、补中益气丸等。

(二)针灸治疗

1.艾灸

取穴:艾灸隐白(双)、大敦(双)、三阴交(双)。可同时取三个穴位或隐白、大敦可交替灸治,每日3次。适用于经期延长月经期气虚型。

2.针灸

(1)针刺断红穴:断红穴是经外奇穴,在手背第二、三掌骨间,即八穴之上都穴取穴。常规消毒后,用毫针快速刺入断红穴,进针沿掌骨水平方向刺入1.5~2寸,留针2O~25min,每日1次。针刺断红能减少阴道出血,适用于各种证型经期延长。

(2)体针疗法:

取穴:虚证则补虚扶正:关元、三阴交、肾俞。气虚加气海、脾俞、膏肓俞、足三

里;阴虚加然谷、阴谷。针刺用补法,酌情用灸。

实证则泻其实邪:气海、三阴交、隐白;血热加血海、水泉;湿热加中极、阴陵泉;血瘀加地机、气冲、冲门。针刺用泻法。

三、疗效评价

(一)评价标准

疗效评价标准参考《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卫生部发布,2002年)

1.疾病疗效评定

疗效指数(n)= 治疗前积分-治疗后积分

×100% 治疗前积分

痊愈:治疗后经期恢复正常,其他症状消失,积分减少≥95%。

显效:治疗后经期恢复7天以内,其他症状消失或减轻。积分减少≥70%。

有效:治疗后经期较治疗前改善,其他症状亦较前减轻。积分减少≥30%。

无效:治疗后经期无改善,积分减少<30%。

2.单项症状疗效判定标准:

痊愈:治疗后月经期恢复7天以内;

显效:月经期延长症状明显好转,治疗后比治疗前减少2个等级;

有效:月经期延长症状好转,治疗后比治疗前减少1个等级;

无效:月经期延长症状无变化,或减轻不明显。

(二)评价方法

在患者就诊不同时间进行评分。

附表:中医症状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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