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检验操作规程(感观指标)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3.1 外观质地:用机械的、触觉的方法或在适当条件下,用视觉及听觉感受器感觉到的产品的所有流变学的和结构上的(几何图形和表面)特征。
2.3.2 稠度:由机械的方法或触觉感受器,特别是口腔区域受到的刺激而觉察到的流动特性。它随产品的质地不同而变化。
2.3.3 硬:描述需要很大力量才能造成一定的变形或穿透的产品的质地特点。
2.1.1 酸味:由某些酸性物质(例如柠檬酸、酒石酸等)的水溶液产生的一种基本味道。
2.1.2 苦味:由某些物质(例如奎宁,咖啡因等)的水溶液产生的一种基本味道。
2.1.3 咸味:由某些物质(例如氧化钠)的水溶液产生的基本味道。
2.1.4 甜味:由某些物质(例如蔗糖)的水溶液产生的一种基本味道。
2.1.5 碱味:由某些物质(例如碳酸氢钠)在嘴里产生的复合感觉。
2.3.4均匀液体:指不分层、无悬浮物或沉淀,无机械杂质的流体。
2.3.5结实和柔软:描述只需要中等和小的力量就可造成一定的变形或穿透的产品的质地特点。
3 试剂及标准物质
3.1 符合卫生要求的生活饮用水和纯净水。
3.2 要求与规定的标准一致时,必须准备或提供标准样板或对照品。
4 仪器及辅助器具
电子天平、烧杯、比色管、0~50℃水银温度计、玻璃杯等。
5.1.5 化妆品的香气鉴别:
5.1.5.1 在空气清新无杂气的室内,先将等量的试样和标准样品分别放在相同而洁净无臭的容器中,进行评香,包括瓶口的香气
比较。
5.1.5.2 使用洁净的玻棒蘸取容器内试样与标准样品适量分别涂于手背上,用手指磨擦涂匀,以增加气味的挥发,然后用嗅觉进行评香。
5.1.6 重点强调:
文件修订对照表
版次
修订日期
修订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章节
页次
修订内容摘要
签 字 栏
实施日期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1 适用范围
所有检验样品的检验标准中有感官指标要求者。
2 概念
感官鉴别的基本方法:依靠视觉、嗅觉、味觉、触觉和听觉等来鉴定产品的外观形态、色泽、气味、滋味和硬度(稠度)。
2.1 味觉:指食物在人的口腔内对味觉器官化学感受系统的刺激并产生的一种感觉。呈味物质刺激口腔内的味觉感受体,然后通过一个收集和传递信息的神经感觉系统传导到大脑的味觉中枢,最后通过大脑的综合神经中枢系统的分析,从而产生味觉。
2.1.6 涩味:某些物质(例如多酚类)产生的使皮肤或黏膜表面收敛的一种复合感觉。
2.1.7 风味:品尝过程中感受到的嗅觉,味觉和三又神经觉特性的复杂结合。
2.1.8 异常风味:非产品本身所具有的风味(通常与产品的腐败变质相联系); 与该产品无关的外来味道、气味等。
2.1.9 厚味:味道浓的产品。
2.1.10 无味:没有风味的产品。
5.2.2 鉴别时应注意整体外观、大小、形态、块形的完整程度、清洁程度,表面有无光泽、颜色的深浅色调等。
5.2.3 在鉴别液态样品时,将适量试样注入无色的玻璃器皿中,透过非直射光线来观察,也可适当振摇,观察其中有无夹杂物下沉或絮状物悬浮。
5.2.4 在鉴别粉末/晶粒状样品时,将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纸上,使用洁净的玻棒或药匙轻轻拨动分开试样,观察其中是否有异物杂质、结块等。
5.1.4 香精油的香气鉴别:
5.1.4.1 在空气清新无杂气的室内,先将等量的试样和标准样品分别放在相同而洁净无臭的容器中,进行评香,包括瓶口的香气比较。
5.1.4.2 使用专用的辨香纸/闻香纸(条)分别醮取容器内试样与标准样品约1cm~2cm的长度(两者须接近等量),然后用嗅觉进行评香。除蘸好后立刻辨其香气外,并应辨别其在挥发过程中全部香气是否与标准样品相符,有无异杂气。
5 感官鉴别方法及注意事项
5.1 嗅觉鉴别
5.1.1 在嗅觉鉴别前禁止吸烟。在进行嗅觉鉴别时常需稍稍加热,但最好是在15~25℃的常温下进行,因为样品中的气味挥发性物质常随温度的高低而增减。
5.1.2 气味鉴别的顺序应当是先识别气味淡的,后鉴别气味浓的以免影响嗅觉的灵敏度。
5.1.3在鉴别液态食品时,可滴在清洁的手掌上摩擦,以增加气味的挥发。
检验香精油及化妆品气味时必须由两位分析员共同鉴别、如实记录检验结果并在原始记录中签上两人的全名。检出含有异常气味时,必须将检验的异常信息汇报给主管,由主管重新组织检验气味。
5.2外观(视觉)鉴别
5.2.1 视觉鉴别应在白昼的散射光线下进行,避免使用直射光线或带有颜色的光线,以免灯光隐色、显色发生错觉。
2.1.11 后味、余味:在产品消失后产生的嗅觉和(或)味觉。
2.1.12 口感:在口腔内(包括舌头与牙齿)感受到的触觉。
2.2 嗅觉:指产品中含有挥发性物质的微粒子浮游于空气中,经鼻孔刺激嗅觉神经所引起的感觉。
2.2.1 芳香:一种带有愉快内涵的气味。
2.2.2 气味:嗅觉器官感受到的感官特性。
2.3 外观:一种物质或物体的外部可见特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