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备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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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类的储备管理制度

油类的储备管理制度

油类的储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油类储备的管理,确保国家能够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国家安全和经济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储备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在各级政府和相关企业建设和管理的油类储备,包括原油、成品油、润滑油等。

三、储备管理机构1. 国家能源局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油类储备进行统一管理。

2. 各级政府设立油类储备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油类储备建设和管理工作。

3. 相关企业应当配合政府开展油类储备管理工作。

四、储备建设1. 油类储备的规划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能源政策和战略需求。

2. 储备建设应当考虑地区的资源分布、需求量和交通便利性等因素。

3. 储备建设应当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保障储备质量和安全性。

五、储备管理1. 油类储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储备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2. 储备管理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并接受国家能源局的监督和检查。

3. 储备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储备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做好储备情况的统计和报告。

六、储备使用1. 油类储备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统一规划和指导。

2. 使用储备应当在国家发生紧急情况或供应不足时进行,并及时向国家能源局报告。

3. 油类储备的使用应当优先保障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生活需求,不得滥用或浪费。

七、储备监督1. 油类储备管理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储备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储备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2. 油类储备的监督应当由国家能源局和相关专业机构进行,定期对储备进行抽查和检验。

八、储备更新1. 油类储备应当根据国家的需求和资源情况进行更新和调整。

2. 储备更新应当及时进行,保障储备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紧急情况。

3. 油类储备的更新应当符合国家能源局的规划和指导,不得擅自调整或减少。

九、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国家能源局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注:此篇文章有所简略,仅供参考。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0.20•【字号】绵府办发[2009]54号•【施行日期】2009.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绵府办发[2009]5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绵阳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十月二十日绵阳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市级储备粮油(含市级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管理工作,保证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和管理规范,有效发挥市级储备粮油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稳定粮油市场,维护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参照《四川省省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市级储备粮油的管理、监督及其相关工作。

第三条市级储备粮油规模由市人民政府决定,权属市人民政府,用于调节全市粮油供求总量,维护粮油市场稳定,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第四条市级储备粮油实行“政府委托、逐级负责、部门监管、企业运作”的管理办法,确保管理科学、调控有力、高效灵活、节约费用。

市级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实行“规模控制,静动结合,保持常量,常储常新”的办法。

静态储备的原粮部份,在应急状态下七至十天内必须足量加工到位。

第五条市粮食局负责市级储备粮油管理的业务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对市级储备粮油负总责。

对市级储备粮油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监督检查;规划总体布局,审核认定承储企业的资格,确定承储企业,下达储存计划,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储备粮油管理的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标准,建立健全市级储备粮油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协助市财政局搞好市级储备粮油费用、利息的管理。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2011)-渝办发[2011]261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2011)-渝办发[2011]261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2011)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1]26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重庆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级储备粮油管理,确保市级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维护粮油市场稳定,有效发挥市级储备粮油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保障重庆粮食安全,根据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储备粮油,是指市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全市粮油供求平衡,稳定粮油市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和食用植物油。

第三条市级储备粮油权属市政府,储备规模由市政府确定,储存方式采用固定储备与活储备相结合。

未经市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市级储备粮油。

市级储备粮油实行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责任,确保市级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确保市级储备粮油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并节约成本、费用。

第四条从事和参与市级储备粮油经营管理、监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市级储备粮油实行垂直管理。

重庆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备粮公司)是市政府批准成立,具体负责市级储备粮油以及代保管中央储备粮经营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在业务上直接接受市商委、市财政局指导和监督。

市级储备粮油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储备管理、统一轮换管理、统一费用管理、资金统贷统还、统一设施管理。

国家储备粮油管理办法

国家储备粮油管理办法

国家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国家储备粮油是指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国民生活保障的需要下,由国家储备系统按照一定比例和数量储存的稳定供应粮食和食用油的财政项目。

为了统一管理和有效利用国家储备粮油,国家制定了国家储备粮油管理办法。

本文将对该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政策进行探讨。

一、储备粮油目标和管理职责根据国家的需要和市场情况,国家储备粮油管理办法明确了国家储备粮油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管理职责。

其中,储备粮的目标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持国家粮食供应的稳定性;而储备食用油的目标是保障国民生活的正常需求,防止食用油市场供应紧张。

根据办法,国家储备粮油的管理由国家储备粮油管理办公室负责。

该机构是中央级专业机构,负责国家储备粮油的调配、需求预测、市场监测等工作。

地方各级政府应配合该机构的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承担部分储备粮油的管理工作。

二、储备粮油的储存和调配国家储备粮油管理办法规定了储备粮油的储存和调配原则。

办法规定,储备粮油按照一定的比例和数量从粮食生产企业、食用油生产企业、进口贸易渠道等来源收购。

储备粮油的储存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确保储粮安全和质量稳定。

储备粮油的调配根据市场需求和国家政策灵活进行。

一方面,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国家储备粮油管理办公室会及时调整储备粮油的供应量,以保障市场的稳定供应;另一方面,根据国家政策需要,储备粮油可以用于稳定市场价格和保障重大灾害和紧急情况下的粮食和食用油供应。

三、储备粮油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为了做好国家储备粮油管理工作,办法规定了对储备粮油市场的监测和信息发布机制。

国家储备粮油管理办公室会定期收集、分析和发布有关储备粮油市场的供需信息。

同时,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企业也要配合,按时向国家储备粮油管理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

四、储备粮油的质量管理与检验国家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对储备粮油的质量管理和检验标准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储备粮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经过专业机构的检验合格后才能储存和供应。

办法还规定了储备粮油质量异常情况的处理方法,以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关于修订徳兴市县级储备粮油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关于修订徳兴市县级储备粮油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关于修订徳兴市县级储备粮油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县级储备粮油的管理,维护全市粮食市场稳定,确保粮食安全,增强对粮食的宏观调控能力,保证县级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特修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储备粮油采取静态管理模式,县级储备粮油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属市人民政府,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县级储备粮油。

第三条县级储备粮油主要用于调控市内粮油市场,应对特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时的粮油供应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用途。

第四条县级储备粮油的储存应当做到管理科学、储藏安全。

管理上要做到账实相符、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管理规范。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县级储备粮油的库存安全及行政业务管理;市财政局负责筹措及拨付县级储备粮油的利息、费用、价差等补贴资金,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并承担县级储备粮油贷款本息的最终偿还责任;市农业发展银行负责落实县级储备粮油的信贷资金,并对粮油库存实施监管;市发改委负责粮油市场价格监测,为县级储备粮油轮入、轮出价格核定提供依据;市审计局负责县级储备粮油运行资金的审计;承储企业具体负责县级储备粮油的收购、轮换、储存和销售,并对县级储备粮油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

第二章库存管理第五条县级储备粮油承储主体为德兴市粮食购销总公司,县级储备粮油的日常管理权属市粮食购销总公司,市粮食购销总公司可采取招投标的形式来确定县级储备粮油的代储企业,并与代储企业签订承包合同,明确相关职责和责任。

承储库点、仓号一经确定,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调整的需报市农业农村局批准后及时通报市财政局、农发行。

在承储库点内,县级储备粮油实行专仓(罐)专储,不得与其他性质的粮食(油)混存。

第六条承储企业应当具备与承储储备粮油相适应的仓库(油罐)设施,粮情检测和化验设施,以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等储存业务能力。

第七条承储企业不得以县级储备粮油对外进行抵质押担保或者对外清偿债务。

第八条县级储备粮油临时应急动用,须由县级储备粮油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市人民政府市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其出库价格由市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农发行联合核定。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粮油仓储单位的粮油仓储活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粮油仓储单位从事粮油仓储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粮油仓储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粮食流通政策和粮食应急预案,贯彻国家和地方制定的仓储管理制度和标准,接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配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

第四条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粮油仓储管理制度,积极应用先进适用的粮油储藏技术,延缓粮油品质劣变,降低粮油损失损耗,防止粮油污染,确保库存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第五条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粮油仓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制度和标准,组织储粮安全检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粮油仓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第六条粮油仓储单位应当自设立或者开始从事粮油仓储活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应当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仓储业务类型、仓(罐)容规模等内容。

具体备案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七条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有固定经营场地,并符合本办法有关污染源、危险源安全距离的规定;(二)拥有与从事粮油仓储活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并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要求;(三)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第八条未经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粮油仓储单位名称中不得使用“国家储备粮”和“中央储备粮”字样。

第三章粮油出入库管理第九条粮油仓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对入库粮油进行检验,建立粮油质量档案。

成品粮油质量档案还应包括生产企业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内容。

第十条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及时对入库粮油进行整理,使其达到储存安全的要求,并按照不同品种、性质、生产年份、等级、安全水分、食用和非食用等进行分类存放。

储备油管理办法

储备油管理办法

成品粮油应急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粮食市长负责制,加强市政府对成品油市场的宏观调查,应对自然灾害和各类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异常调查,应对自然灾害和各类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异常波动,保证城镇居民粮食市场供应和粮油价格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粮油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粮油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参照《阳泉市筹备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成品粮油应急储备是市政府专项储备物资,其实用和调度权属市政府,未经市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和管理储备贷款利息、管理、费用、轮换费用、轮换价差及解除储备时形成的价差亏损等财政正补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盂县支行及时足额安排所需储备粮油的贷款;并对市级成品油应急储备贷款实施监管;市粮食局负责市级成品油应急储备的总体布局和经营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并对承储企业的储备业务进行监管。

第三条县级成品油应急储备遵循“企业承储、财政补贴、市场运作、自负盈亏、动态管理、常年储新、品质优良”的原则。

第二章储备品种、数量及应用程序根据市政府“三金一储”领导组阳储办字[2009]号文《关于调整市级储备粮品种结构及布局和2009年度轮换市储粮的批复》批准,建立成品粮油应急储备。

第四条储备品种、数量1、储备品种:面粉(特二粉)、包装成品食用油(色拉油)。

2、储备数量:按省“落实市场10天以上的成品粮油应急储备”的要求,确定市级成品粮油的应急储备,2000吨,市级包装成品食用油应急储备100吨,面粉、食油的成品应急储备数量从市储备粮中一次性划转加工或购进完成。

第五条储备方式及动用调拨条件1、储备方式:市级成品粮油应急储备实行定点加工和储存。

面粉储备2000吨的加工和承储企业确定为阳泉国家粮食储备库、西河滩国家粮食储备库各100吨,各自加工,各自承储;包装成为食用油储备100吨的承储企业确定为西河滩储备库2、储备动用市级面粉、食用油应急储备在以下情况下发生时动用:全市或市内面粉、食用油明显供不应求或者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重要节假日等;以及市级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动用市级成品粮油应急储备的其他情形。

储备油管理制度

储备油管理制度

储备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做好国家储备油的管理工作,确保国家能源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对紧急情况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储备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国家级储备油库、储备油田、储备油轮等储备设施的管理。

对于单位层面的储备油管理,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管理细则。

三、组织机构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统筹国家储备油管理工作;2. 财政部负责储备油的资金管理;3. 国家能源局负责储备油的调度管理;4. 国家石油储备局负责储备油库、储备油田、储备油轮等储备设施的具体管理工作;5. 各省级地方政府负责本地区的储备油管理工作;6. 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助完成储备油管理工作。

四、储备油的采购、储存和管理1. 为了满足国家应对紧急情况的需求,在国际原油价格较低的时候,国家石油储备局应当根据国家的储备计划,科学合理地采购一定数量的储备油;2. 储备油按照规定的储存标准,储存在储备油库、储备油田和储备油轮中,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维护;3. 储备油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系统,保证储备油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五、储备油的调度和使用1. 国家能源局应当根据国家的应急需要,对储备油进行合理的调度和利用;2. 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国家能源局应当负责统一指挥储备油的使用,确保储备油能及时投入紧急情况处理。

六、储备油的监督检查和评估1. 国家石油储备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储备油库、储备油田和储备油轮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应当对储备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评估和监督。

七、法律责任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严重影响国家储备油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追究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对于国家石油储备局在实际管理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和补充本制度。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州级储各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州级储各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州级储各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9.15•【字号】黔西南府发〔2023〕12号•【施行日期】2023.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州级储各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西南府发〔2023〕12 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州有关单位:《黔西南州州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已经州政府研究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2023年9月15日黔西南州州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州级储备粮油管理,确保州级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有效发挥州级储备粮油在调节州内粮油供求总量,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突发性事件的作用,维护粮油市场稳定,根据《贵州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黔西南州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粮食储备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州级储备粮油指州人民政府储备用于调节全州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突发性事件等情况的原粮、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

第三条州级粮油储备规模,按照省级下达储备任务和要求,由州级发展改革部门、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粮食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宏观调控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报州人民政府确定。

第四条州级储备粮油所有权属于州人民政府,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

第五条成立州级粮油储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州级储备粮油规模核定。

成员为州发展改革部门(州粮食主管部门)、州财政局、州审计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黔西南州分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发展改革部门(州粮食主管部门),办公室主任由州发展改革部门(州粮食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担任,人员由成员单位主管粮食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在州人民政府领导下做好州级储备粮油管理的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对入库新粮油的验收工作。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25•【字号】郑政[2009]34号•【施行日期】2009.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政〔2009〕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郑州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郑州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市级储备粮油的规范管理,有效发挥储备粮油在宏观调控中的重要作用,保证我市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维护市场稳定,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储备粮油,是指市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我市市区内粮油供应,稳定粮油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油。

第三条市级储备粮油的计划、储存、调用、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级储备粮油的管理要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责任,确保市级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确保市级储备粮油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并节约成本、费用。

第五条市发展改革部门及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负责拟订市级储备粮油储备规模总量、总体布局和动用的宏观调控意见,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市级储备粮油的数量、质量、承储单位、调整和储存安全的行政管理和监督检查。

市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市级储备粮油的贷款利息和保管费用及动用费用等财政补贴。

农业发展银行负责按照国家储备信贷管理政策及规定,及时、足额安排市级储备粮油所需贷款,并对发放的储备粮油贷款实施信贷监管。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市级储备粮油仓储设施,不得偷盗哄抢或者损毁市级储备粮油。

环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2019)

环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2019)

环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2019)第一条为了加强县级储备粮油管理,保证县级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发挥平衡粮食供需、维护粮食市场稳定的调控作用,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参照《庆阳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县级储备粮油,是指县政府为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而储备的用于调控全县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和食用植物油,县级储备粮的品种为小麦,县级储备成品粮品种为面粉、大米;县级储备油的品种以菜籽油为主,也可适当储备亚麻籽油。

第三条从事和参与县级储备粮油管理、监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县级储备粮油的管理应当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责任,确保县级储备粮油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县级储备粮油权属于县政府,未经县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第五条县级储备粮油结合政府调控需要和市场供需形势,采取按期轮换和择机购销相结合的办法,充分发挥调控作用,确保质量良好。

第六条县发改局负责对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会同县财政局负责拟定县级储备粮油规模总量和宏观调控意见,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县发改局负责县级储备粮油的行政管理,对储备粮油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监督检查;依照有关储备粮油管理的法规、规章及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县级储备粮油各项业务管理制度。

第八条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县级储备粮油费用补贴,及时、足额拨付,并对补贴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农发行庆城县支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安排县级储备粮油所需贷款的发放和收回,并实施信贷监管。

第十条县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具体负责县级储备粮油的采购、储存、轮换、动用、销售等具体工作,确保县级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骗取、挤占、截留、挪用县级储备粮油贷款或者贷款利息补贴、管理费用等财政补贴。

储备油出库质量管理制度

储备油出库质量管理制度

储备油出库质量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储备油的质量安全、合理使用和合理分配,提高储备油的管理效率和使用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一、储备油出库程序1、出库申请:各单位应提前向储备油管理部门提出出库申请,并说明出库原因、数量、用途、使用部门及相关手续资料。

2、出库审核:储备油管理部门接到出库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出库申请进行审核,并核实出库原因和数量是否合理、使用部门是否具备使用条件,审核通过后将印章盖于出库申请表。

3、出库备案:出库审核通过后,储备油管理部门将出库申请表存档备案,并填写《储备油出库记录簿》。

4、出库通知:储备油管理部门将出库通知单发放给使用部门,并通知仓库管理员做好出库准备工作。

5、出库作业:仓库管理员应按照出库通知单的要求,将油品装车出库,同时做好出库车次、数量及相关控制记录,使用部门在接收油品后应签字确认。

6、出库记录:储备油管理部门根据出库通知单的情况,填写《储备油出库记录簿》,记录出库车次、数量、使用部门及使用情况等信息。

7、出库结果评价:储备油管理部门应根据出库情况,评价出库的合理性、准确性及使用效益等,并做好相关分析和考核。

二、储备油出库质量管理1、出库检验:在出库前,仓库管理员应对储备油进行检验,确保出库产品的质量安全,不得出现混入水分、杂质、异物等情况。

2、出库包装:出库产品应采用规定的包装容器,包装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不受外界因素影响。

3、出库保质期:出库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储备油管理部门的质量要求,不得使用过期产品,确保产品质量符合使用要求。

4、出库监管:储备油管理部门应对出库产品进行监管,确保产品在运输、储存及使用过程中不受到污染和变质等影响。

5、出库追溯:对出库产品要做好追溯工作,记录产品的生产批次、出库批次及使用单位,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可追溯。

6、出库处理:对于因出库导致的质量问题,储备油管理部门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产品问题能被及时处理和解决。

成品油储备仓库管理制度

成品油储备仓库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成品油储备的安全、有效、规范管理,提高仓储效率,降低损耗,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品油储备仓库,包括油罐、油桶、油箱等储存设施。

三、职责1. 仓库管理员:负责成品油储备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仓库安全、整洁、有序。

2. 质量检验员:负责成品油的质量检验工作,确保入库、出库的成品油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 财务人员:负责成品油的入库、出库、库存等财务核算工作。

四、管理制度1. 入库管理(1)成品油入库前,需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2)入库时,由仓库管理员、质量检验员共同验收,确认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

(3)入库后,按品种、规格、型号分类存放,并做好标识。

2. 库存管理(1)仓库管理员需定期对成品油库存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2)库存物资应分类存放,不得混杂,并保持仓库整洁、干燥。

(3)库房内不得存放与成品油无关的物品,防止交叉污染。

3. 出库管理(1)出库前,需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2)出库时,由仓库管理员、质量检验员共同办理出库手续。

(3)出库物资需做好标识,并确保出库数量与订单一致。

4. 安全管理(1)仓库内严禁烟火,禁止使用明火设备。

(2)仓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3)仓库内应配备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4)仓库管理员需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损失或安全事故的员工,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仓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油气储备仓库管理制度范本

油气储备仓库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油气储备仓库的安全、高效运行,规范油气储备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仓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仓库所有油气储备、存储、运输、使用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本仓库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仓库设施与设备第四条仓库应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储存条件,包括但不限于:1. 油气储存罐、管道、阀门等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2. 仓库内通风、消防、监控等设施齐全;3. 仓库周边环境安全,无安全隐患。

第五条仓库内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六条仓库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责任心,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仓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服从管理,确保油气储备安全。

第八条仓库工作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四章油气储备管理第九条油气储备应按照国家和行业规定执行,确保油气质量合格。

第十条油气入库前,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十一条油气储存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储存罐、管道、阀门等设备,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油气出库前,应核对出库单据,确保出库油气数量、品种、规格等与单据相符。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仓库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仓库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仓库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消防器材、防泄漏设施等。

第十六条仓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严禁在仓库内吸烟、使用明火。

第十七条仓库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仓库应接受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九条仓库应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整改。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仓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仓库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柴油储备管理制度

柴油储备管理制度

柴油储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柴油储备管理,提高柴油储备利用效率,确保国家能源安全,保障国家重大工程建设、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和战略应对能力,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柴油储备的管理和使用,明确储备责任主体,健全储备制度和工作机制,保障柴油储备安全可靠,提高储备利用效率,确保满足国家发展和应急需要。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家、行业和地方单位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柴油储备管理工作。

四、储备责任主体国家储备管理机构是柴油储备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储备原则和政策的制定、指导储备管理工作、监测储备管理情况等。

五、储备原则1. 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战略储备要求,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层配置、分类保管;2. 坚持统筹兼顾、分级分类、合理配比、多元化策略的原则;3. 注重风险防范、应急处置、合理利用和优化调度等原则;4. 坚持科学计划、合理确定量、稳步增加、有效保障的原则;5. 按需分配、用途多元、重点供给、市场化管理的原则。

六、储备管理和调度1.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柴油储备计划的分解任务和完成指标;2. 根据储备调度计划,对储备柴油进行分类保管,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3. 在必要时,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法规,调拨柴油进行合理利用;4. 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储备单位定期举办柴油储备和交流会议。

七、储备管理1. 严格实行柴油储备台账制度,做到一储一台一账;2. 建立健全柴油储备保管、保护、消失防治制度;3. 对于储备柴油,加强储备柴油的品质、规格、数量和有效期等管理;4. 对于储备柴油,按照规定定期进行检测,确保储备柴油质量安全。

八、储备利用1. 对于需要使用的储备柴油,储备单位要提交《柴油提取申请书》;2. 审核通过后,由国家储备管理机构按照柴油储备管理制度进行合理调配;3. 对于储备柴油的具体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通知国家储备管理机构;4. 对于储备柴油的使用情况,储备单位要做好档案、数据的整理和报送工作。

油气储备仓库管理制度范本

油气储备仓库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油气储备仓库的管理,确保油气储备安全、高效、有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仓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油气储备仓库的物资储存、出入库、安全管理、设备维护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仓库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科学管理,提高效率;3. 严格制度,规范操作;4. 节能降耗,环保低碳。

第二章仓库布局与设施第四条仓库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规划,合理布局,确保安全距离。

第五条仓库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报警系统、通风设备、防雷设施等。

第六条仓库内应设置明确的标识,标明危险品警示、安全通道、消防器材位置等。

第三章物资储存第七条油气储备物资应分类存放,不同类别物资应分开存放,避免相互污染。

第八条物资储存应按照规定的温湿度要求进行,确保物资质量。

第九条储存物资应定期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十条储存物资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霉变、腐蚀。

第四章物资出入库第十一条物资出入库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办理入库、出库手续。

第十二条出入库物资应进行严格验收,核对数量、规格、质量等。

第十三条出入库物资应做好记录,确保账实相符。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仓库工作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仓库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第十六条仓库内严禁烟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七条仓库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仓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六章设备维护第十九条仓库设备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确保仓库正常运作。

第七章奖惩第二十一条对遵守本制度、工作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损失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仓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确保油气储备仓库的安全、高效、有序运作,为我国能源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辽宁省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办法

辽宁省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办法

辽宁省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1998.07.13•【字号】•【施行日期】1998.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辽宁省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办法(辽宁省计划委员会、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粮食局、辽宁省物价局一九九八年七月十三日)根据《辽宁省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为加强各级政府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加快完善地方粮油储备体系,建立健全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制度,做好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根据省政府对粮食市场宏观调控的需要,省级储备粮食规模原则确定为7.5亿公斤,每年视粮食产量和市场变化情况适当增减。

市级储备粮油的规模,原则按产区不低于3个月、销区不低于6个月城镇人口销量,由各市具体提出储备品种、数量,报省核定。

县级是否建立粮油储备,由市政府确定。

二、地方储备粮的品种、数量,在省下达的定购粮任务中专项安排,也可从保护价收购粮中安排。

储备粮由政府委托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收购。

对我省短缺并确需储备的粮油品种,在进口和省外采购计划中安排,由省、市粮食主管部门委托外贸企业或国有粮食企业代理。

三、省级储备粮食权属省政府,主要用于全省性自然灾害的救助和粮价波动的调控。

省级储备粮的收支计划由省粮食局会同省计委、财政厅、物价局、省农业发展银行等有关部门制定,报省政府批准。

市级储备粮油所有权和动用权属市政府,主要用于对一般性自然灾害的救助和局部地区粮油价格波动的调控。

四、各级储备粮油库存要与储备企业的商品粮油库存严格分开,分别核算。

省粮食局负责管理省级储备粮。

省级储备粮由省级储备库和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收储库储存。

现有省级储备粮要逐步集中到省级储备库储存,暂时不能集中的,可以采取代储形式。

各市参照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安排市级储备粮油的储存。

五、储备粮油入库结算价格由物价部门会同粮食、财政部门核定。

省内收购入库的储备粮入库结算价,按照收购价加收购费用核定;省内市间调运的储备粮油,在收购入库结算价的基础上加合理的调拨费用确定;省外采购或进口入库的储备粮油入库结算价,按照采购成本加合理费用核定。

储备油管理制度

储备油管理制度

储备油管理制度
储备油管理制度啊,这可太重要啦!就好像家里要有足够的存粮一样,国家也得有充足的储备油呀!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事儿。

想想看,要是没有完善的储备油管理制度,那会出现啥情况?万一遇到突发事件,比如战争啦、自然灾害啦,油不够用了,那可咋办?车子开不了,飞机飞不了,工厂也得停工,这不是乱套了嘛!所以说呀,这个储备油管理制度必须得严谨、科学。

我们得保证储备油的数量足够,不能缺斤少两。

就像你去买东西,总不能让人家给你少了吧?这是最基本的呀!而且还得保证油的质量,不能是次品。

你说要是储备的油质量不行,关键时刻掉链子,那不就悲剧了嘛!
再说说储备油的存放地点吧,那也得精心挑选。

不能随随便便找个地方就放,得考虑安全因素、运输方便程度等等。

这就好比你放宝贝,肯定得找个安全又容易拿到的地方呀!还得定期检查这些储备油,看看有没有啥问题,这可不能马虎。

还有啊,管理这些储备油的人也得靠谱呀!得有责任心,不能敷衍了事。

他们得像爱护自己的宝贝一样爱护这些储备油,认真负责地做好每一项工作。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他们肩上的担子重着呢!
那怎么才能做好储备油管理制度呢?这就得靠大家一起努力啦!政府要制定好政策,企业要严格执行,老百姓也要理解支持。

大家齐心协力,才能让储备油管理制度发挥最大的作用。

总之,储备油管理制度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大事,我们可不能掉以轻心。

我们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它,让它为我们的生活和国家的发展保驾护航!。

公司应急汽油储备管理制度

公司应急汽油储备管理制度

公司应急汽油储备管理制度制度应明确应急储备的目的和意义。

公司应急汽油储备的主要目的是防范因突发事件导致的供应链中断,保障关键时期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这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治动荡、市场波动等不可预见因素。

制度需要设定储备量的基准。

储备量的确定应基于公司的能源消耗量、历史数据分析、潜在风险评估以及行业标准。

一般来说,储备量应能满足企业在无外援情况下至少维持正常运营30天的需求。

同时,还需考虑到储备空间的限制和成本效益的平衡。

制度要规定储备的地点和设施要求。

储备地点应选择在交通便利、安全系数高的区域,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调配资源。

储备设施则需符合国家关于易燃易爆物品存储的安全标准,具备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功能。

制度还应包括具体的操作流程。

从采购入库、质量检验、日常维护到紧急调度,每一环节都应有明确的操作指南和责任人。

特别是在紧急调度时,应设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完成资源的调配和运输。

为了确保制度的执行力,还需要建立监督和检查机制。

定期对储备量进行盘点,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以及对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都是确保制度有效运行的重要措施。

制度应包含应急预案的更新和完善机制。

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内部发展需求的变动,应急预案也需要不断调整和优化。

因此,应定期对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其始终符合公司的实际需求。

公司应急汽油储备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一个系统工程,它不仅涉及到储备策略的制定,还包括了实际操作的每一个细节。

通过这份范本,企业可以构建起一个科学、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为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做好充分的准备,从而保障企业的稳定运行和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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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油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油脂储备管理,特依据国家粮食局《粮油储藏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储备油的出入库和日常仓储管理。

二、管理机构及责任第三条储备油管理统一由物流、购销、财会等环节应协助管理。

储备油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确保油脂数量真实、质量良好。

第四条主要职责:(一)加强油脂仓储基础管理,确保储油库存“一符、三专、四落实”,“四无”比例达98%以上,并采取一切措施确保储油安全。

(二)落实“精细化”管理措施,完善从油脂入库、检验、计量到出库的所有细节控制,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储油。

八、油脂质量管理第十九条油脂质量管理分为入库前质量管理、储存质量管理、出库前质量管理。

其操作流程如下:扦样—检验—出具报告。

(一)扦样。

要注意扦取有代表性的样品。

对加工的油脂原料要准确布置扦样点,特别是对超高装载的汽车,要扦取顶层和中间的样品,不留死角;对油脂扦样按规定执行。

如是上级抽样检验,应按规定混合分样后做好样品留存工作。

(二)检验。

检验员应按规定做好样品的接收、登记、保存、及处理工作。

检验时应按检验规则以粮油国家标准和《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所列的质量指标和储存品质控制指标以及其它需要检验的指标进行不定期检验判定。

检验时应以检验的目的分为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控制指标、储存安全控制指标分类检验。

十七、储备油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和依据:为认真贯彻国家粮食局、中储粮总公司关于储备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储油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储备油的出入库和日常安全管理;原料物资的出入库和日常安全管理。

3.储备油的出入库和日常安全管理:3.1储备油的入库必须按《储备油工作安全操作规程》搞好质量检查,凡不合格油脂产品不准入库。

并且把好数量关,准确计量。

3.2储备油要随时监控其质量变化情况及储油罐状况,按《储备油工作安全操作规程》搞好油品保管,保证储油安全。

3.3储备油必须凭《出库卡》才能出库。

出库时要搞好油质量检验、确保劣质油不流入市场,加强数量监控、确保出库粮油数量真实。

3.4应合理运用科学储备油技术,确保储油安全。

4. 原料物资的出入库和日常安全管理:4.1原料物资入库时保管员应仔细核对物资品名、包装情况,确定保管期限,合理安排货位,现场监督装卸,清点数量。

4.2保管期间内,应妥善保管物资,注意观察货物状况和仓房状况,防止雨损、火灾、碰撞、偷窃、鼠耗、虫蚀等非正常损耗。

八、安全生产检查继隐患整改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强化对各类安全生产的检查和隐患的整改力度,彻底消除不安全因素,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特依据《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检查:1.安全生产检查分为自查、巡查和专项检查。

2.自查由各环节在生产、工作中根据自身工作特点进行检查,建立岗前岗后安全检查制度。

交接班时应一并交接安全事项。

3.巡查由保卫科(安全办)组织实施,开展日值班巡查和日消防巡查。

4.专项检查由总公司或上级有关部门组织。

总公司建立周五安全检查制度和重大节日隐患排查制度,安全办落实抓好重大活九、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责任追究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控制目标:1.因公重伤、死亡事故为零。

2.火灾事故为零。

3.油脂油料霉烂渗漏事故为零。

4.粉尘爆炸和中毒事故为零。

5.无重复性、多发性违章和安全事故。

(三).目标管理:1.安全生产按照逐级管控原则,各环节对本工作区域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

落实安全管理“一岗双责”负责制,层层分解责任目标。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各环节管理者对本环节安全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班组长和岗位员工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工作负岗位责任。

2.保卫科是安全生产的主要监督管理机构,对全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管理、监督责任,并承担总公司安全办日常工作。

(四).奖惩及责任追究:食品生产加工检验管理制度一、食品生产加工检验室应按照生产食品的检验需要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

二、检验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检验知识,掌握检验技能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资质方能上岗操作。

三、检验室应建立检测设备台账,需检定(校准)的设备应定期送到具有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校准)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四、检验应如实记录样品来源、生产年批次(或生产日期)、代表数量等情况。

五、检验样品应按“待检样”、“已检样”、和“留存样”分类存放,并加以标识。

对已检样品应及时处理,保持检验室整洁。

六、检验应按相关检测方法标准进行,如实填写检验原始记录、出具检验报告。

检验员对检测结果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七、检验室至少应配备检验员、审核员各一人。

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应由检验员和审核员签字并加盖检验专用章。

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应保存两年。

八、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或成品,应单独登记造册,交质量负责人处理,并进行记录。

食品生产卫生管理制度一、专人负责食品生产加工清洁卫生工作。

二、生产加工区与生活区分离,生产加工区不饲养动物。

三、做好清洁卫生工作,保持生产加工区清洁无杂物,无蜘蛛网、积尘等。

四、配备必要的消毒、采光、通风、防腐、防尘、防虫、防鼠、防蝇等设施。

五、班次生产结束后应及时清洗生产设备。

六、严格食品包装材料管理,防止污染。

七、生产加工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生产中按规定着装,采取相应卫生防护措施,避免食品污染。

八、进入车间生产加工区应更衣、消毒,严禁流行病患者和传染病患者进入生产加工区。

食品生产加工原辅料进货验收制度一、原辅料应经自行检验或索证索票方式验收合格后入库,分类存放,存放应满足相关要求,防止过期或变质。

二、自行检验应做好原始检验记录,认真填写原辅料名称、检验项目、标准依据、检验方法、检验数据、检验日期、检验结论、检验人员和复核人员。

三、采用索票方式验证原辅料质量,应索取供货方提供的该批次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和发票,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原辅料应查验供货方食品生产许可证,所在证明、票据应复印保存两年。

四、建立原辅料进货台账,详细记录原辅料生产单位、产品名称、生产许可证号、进货数量和时间、供货商名称和联系电话及检验结果,进货台账应保存两年。

五、首次使用新原辅料应送具有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测,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不能使用。

六、经验收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用于生产。

食品生产销售管理制度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按标准组织生产。

二、班次生产前应检查生产场所和生产设备的卫生状况,不符合要求不进行生产。

三、班次生产前应检查原辅料和包装材料,保证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四、做好生产记录,详细记载产品名称、生产批次(或生产日期)、生产数量、所使用的原辅料名称和使用量。

设备、工艺发生变化应特别注明。

五、使用食品添加剂应按规定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备案,并在生产中详细记录添加剂名称及使用量。

六、对食品质量是否合格进行验证,不合格食品不出厂销售。

七、建立食品销售台账,详细记录产品名称、销售数量、销售区域、销售日期和保质期。

消防重点区防护措施1.、根据“消防法”、“实施细则”及我公司实际,生产车间、溶剂库、锅炉房、仪表控制室列为重点部位。

2、按不同部位的防火要求在市消防大队的指导下,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材,定点定位,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

3、针对不同的重点单位,制订有效的灭火作战方案。

4、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消防法”,树立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思想,当班人员必须做到“六不准”,即: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违章操作;不准在重点区域内从事可能产生火花的一切作业;不准车辆未带防火罩进入禁区;不准带火种、火源进入重点区域。

5、加强管道阀门、连接部位的泄漏监察。

一是用检漏壶勤检查;二是用燃气报警仪监控。

发现泄漏和报警,操作人员应立即进行泄压排除泄漏故障。

6、重点区域的进出输气、溶剂管道、阀门、及联接部位、滤肉部位、电器元件要坚持日常检查维修制度。

在进入雷雨季节前,要重点检查接地电阻,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厂长及专组成员对重点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分类排除,落实到人,并限期整改,切实做到万无一失。

成都市新兴粮油有限公司罐装菜籽油的管理办法1、生产的菜籽油经生产部检验人员检验,按质量标准和等级通知油脂保管人员。

2、油脂保管员在收油时,应与生产人员共同实行计量,相互在《成品、入库》记录上签字,办理入库手续。

3、油脂保管员根据检验的质量等级标准,分别按不同种类和质量的等级,分罐注入相应的贮存油罐之中。

4、各油罐、油管、阀门、液位计等标识清楚,开关是否灵活和关严。

5、各质量等级、不同种类的菜籽油,在进、出库中不要有污染和混装,杜绝不同种类和等级的菜油交叉混合。

6、各类别的菜籽油出库时应按照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进行。

7、油脂保管员在发货时必须凭公司的发货凭单或发票,并按公司规定的油脂等级方可进行出库。

8、建立健全各类油脂的台账,做到一罐一帐,坚持一月一盘点,切实做到帐物相符,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报表。

9、不定期清理各贮油罐的沉淀物,并有记录。

10、做到油脂的安全储存和防盗工作,随时检查人孔、阀门是否关严,有无异常情况,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管理制度目录第一部分管理办法 (13)公司储备油库管理办法 (14)公司储备油库管理机构及人员编制 (16)公司储备油库管理细则 (19)油脂油料购销价格管理办法 (21)员工聘用实施办法 (23)第二部分管理制度 (24)财务管理制度 (26)固定资产和物资管理制度 (28)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 (27)持证上岗制度 (28)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29)岗前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制度 (31)车辆管理制度 (32)档案管理制度 (33)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35)门卫管理制度 (36)油脂油料进出库制度 (38)油脂油料进出库品质检验制度 (40)油脂油料质量管理制度 (42)器材管理制度 (41)储油设备管理制度 (42)储油设施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44)油脂油料检查与处置制度 (46)储油库卫生制度 (47)化验室管理制度 (49)实验室仪器、药品管理制度 (50)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处理制度 (52)防火制度 (53)防汛制度 (54)保卫制度 (55)岗前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制度 (57)经理岗位职责 (58)副经理岗位职责 (59)综合部职责 (61)财务部职责 (63)仓储部职责 (65)生产部职责 (67)营销部职责 (69)安全部职责 (71)综合部长岗位职责 (72)财务部长岗位职责 (73)仓储部长岗位职责 (74)生产部长岗位职责 (75)营销部长岗位职责 (76)安全部长岗位职责 (77)主办会计、会计岗位职责 (78)出纳员岗位职责 (79)粮油保管员岗位职责 (81)粮油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83)器材保管员岗位职责 (85)机修、电工岗位职责 (87)油料收购人员岗位责任制 (89)通风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 (91)驾驶人员岗位责任制 (92)第三部分仓储管理 (93)油脂油料仓储管理作业规程 (95)油脂油料仓储管理作业流程 (97)储备油脂油料管理工作方案 (99)油脂油料扣量扣价标准 (101)油脂油料收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03)油脂油料出入库作业规程 (105)油脂油料出入库安全防护规程 (107)库存油轮换管理办法 (109)储备油品质控制指标 (101)库存油品质控制方案 (102)储备油库存管理预案 (104)储备油检查作业规程 (106)第四部分仓储设备管理 (107)仓房(罐)使用、维护办法 (109)仓房(罐)技术规范要求 (111)仓房(罐)维护维修工作机制 (113)仓房(罐)设施操作规程使用、管理、维护办法 (115)设备管理维护与操作规程 (117)仓储机械、电器设备备件管理办法 (119)器材管理办法 (120)移动和使用油脂油料机械设备方案 (122)第五部分安全生产管理 (123)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124)安全网络体系 (125)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127)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体系管理制度 (129)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31)防火灭火应急救援处理预案 (132)防汛抗洪应急救援处理预案 (133)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34)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35)第六部分企业文化建设 (136)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138)在职教育规划 (140)在职教育投入机制 (142)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145)网络使用管理办法 (147)企业技术管理办法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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