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物资下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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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Ⅹ县人民医院物资下送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物资内部成员之间的沟通,便于及时掌握物料齐套备料情况,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物资配送整体工作有序、高效的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物资下送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不得违规下送物资。

2、每日两次由当班护士将灭菌物品送到各个科室,负责下送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并且要热情服务。

3、工作人员发放和回收更换物品要做到:数目清楚、质地完好,若有数量短缺、质量有损、既要当面分清责任,又要时候妥善处理。

4、各器械、穿刺针用后立即用水冲净血渍、污渍。否则供应室人员有权退回,暂不回收。传染病人用物应由科室先做到初步消毒处理后,标明记号,再交供应室做单独处理

5、穿刺包与治疗包用后,由使用科护士初步处理,将包内的器具如数清点更换。

6、在物资下送过程中供应室与医疗科室发生争执时,由双方护士长本着相互尊重、互谅互让的原则适时稳妥处理。

7、物资下送工作人员到库房领取各种物资一律凭物证供应科签发的“领物单”。无“领物单”一律不受理。

8、器具、器皿按标准配备后一般不能增加。因报损减少的,经物资供应科科长批准,方可补发。

9、库房应坚持物资下送制度。

10、科室领用的物品质量、规格不合格者,可当天内到库房退换。

11、下送相对固定的物品,如脸盆、暖瓶、隔离衣、各种工具等,交旧发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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