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保管使用管理制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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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保管使用管理制度7篇

公章保管使用制度(篇1)

为加强公章管理,规范用章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保存管理

1、公司行政章由办公室内勤人员保存管理;

2、公司合同专用章和人事调配专用章由总经理保存管理。

二、印章使用范围

1、合同专用章用于签盖公司所有经济合同;

2、人事调配专用章用于签盖公司人员调配手续;

2、行政章用于签盖公司文件、通知、报告、申请及其它文书资料。

三、公章使用办法

1、公司所有经济合同必须由总经理签字和签盖合同专用章,否则合同无效。合同签订内容要经公司经理会议研究通过。

2、公司人事调配(包括调进调出)一律签盖人事调配专用章并由总经理签字。

3、行政章使用要按下列规定进行:

①需盖章的重要文件文书先由主管领导把关,经总经理审阅签字后再行加盖行政章;一般性通知类文书,先请示总经理再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加盖行政章。

②未经领导签字的文件文书一律不予加盖公章;对有疑问的盖章请求,内勤人员可直接向总经理请示。

③内勤人员对每一次用章要进行认真登记,记清用章内容、批准人、直接用章人、用章时间、用章份数等,直接用章人要在用章登记表上签字。

④内勤人员要留存用章签批原件以备查。

⑤向上级部门报送报批的文书资料盖章,必须由总经理签字。

四、未按上述规定用章,追究印章管理者的责任,若由此造成损失,追究越权批准人或印章管理者的政治或经济责任。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公章保管使用制度(篇2)

第一条为规范本小区业委会公章使用管理,防止错用、滥用、盗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业委会公章必须按本章程严格管理,严禁违章使用。

第三条业委会公章由业委会委派专人保管,主任、副主任不能直接保管公章,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册,建立完整的公章使用制度。业主委员会秘书应该对所有盖章文件进行编号存档,分为公告类和知会类两种。公告类文件以“幸福人家小区业委会[201x]公告第×号)”进行编号,知会类以“(幸福人家小区业委会[201x]知会第×号)”进行编号。随时供业主查核。

第四条专人保管、使用时由业委会半数以上委员讨论通过并实行使用登记制度。

第五条业主大会、业委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时使用公章的,必须由全体业委会委员议事表决通过,超出议事规则规定权限的还须经业主大会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例如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对外聘用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物业合同、针对物业维修基金的申请使用和支出对外签署的报告、协议等。诸如经全体业委会委员讨论通过的向全体业主公示的通告、对外同政府相关部门、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咨询、协商的往来函件等不涉及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必须经业委会会议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第六条严格控制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因业务或工作特殊需要必须开具者,必须经业委会半数以上委员讨论通过,并签领备案。领用人返回后,必须报告使用情况进行核销。未使用的空白介绍信一律交回。隐瞒不交回者,对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第七条严禁将公章随意扔放,无人看管;严禁任何人随身携带公章外出办事,遇特殊情况需经业委会会议批准方可带出。

第八条公章保管人对公章必须妥善保管,防止公章丢失、被盗和被盗用。如发现上述情况必须立即报告业委会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违反公章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情节

严重者,提请业主大会取消业委会成员资格;如已经给业委会、业主大会造成损失必须全额赔偿,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公章保管使用制度(篇3)

1、总则

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

为了保证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防止私刻滥用乱用印章行为,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印章的刻制、启用、保管

2.1印章的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法人代表授权)同意,由办公室按规定统一刻制;

2.2未经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公司印章;

2.3行政章(公章,以下简称公章)、合同专用章(以下简称合同章)、董事长及总经理个人名章由杨军保管、使用;

2.4因特殊原因,经总经理批准可以复制、备份公章、合同章以利营销部、工程部等驻外机构使用;

2.5印章在发放使用前,由杨军进行登记备案:《关于公司章新印签备案登记及允许用印范围》。

3、印章的使用范围

本规定必须规范管理和使用的印章包括:

3.1公章

3.1.1江苏山力漆业有限公司;

3.2合同章

3.2.1江苏山力漆业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

3.3 财务专用章以及董事长(法人)、总经理个人名章

3.4各职能部门的专用章-如生产、检验、质量专用章、造价师专用章等。

3.1公章使用范围

3.1.1对内对外以及向上级部门上报的文件;

3.1.2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合作协议文件;

3.1.3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文件;

3.1.4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

3.1.5规章制度、命令、章程、协议;

3.1.6员工调动、任免聘用文件;

3.1.7企业资质证书;

3.1.8投标文件、报价单;

3.1.9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3.2合同章使用范围

3.2.1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3.2.2产品销售合同或协议;

3.2.3采购物资合同或协议;

3.2.4对外承接建筑防腐、保温、防水、地坪、防火涂料等施工合同或协议;

3.2.5对外承接涉及建筑防腐保温二级施工资质的施工合同或协议;

3.2.6本公司发包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或协议。

3.3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由财务部门管理。

3.4董事长(法人)、总经理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个人名章的合同、财务报表、人事任免、投标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各类文件。

3.5除产品检验专用章用于质检报告外其他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

4、印章管理

4.1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

4.2 严禁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私自将公章、合同章带出公司使用;

4.3因工作需要将公章、合同章携外使用,需经总经理同意;

4.4印章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5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授权人专人审核后方可加盖印章;

4.6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4.7对私人取物、挂失、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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