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与参加者沟通程序
能力验证结果报告程序
![能力验证结果报告程序](https://img.taocdn.com/s3/m/fe7fd32e640e52ea551810a6f524ccbff121ca21.png)
文件制修订记录1、目的为确保我院出具的能力验证、结果报告规范、正确、有效,提高能力验证结果报告的质量,制定本操作程序。
2、范围适用于能力验证结果报告的编制、审核、签发和公布。
3、职责3.1能力验证项目负责人负责起草能力验证报告。
3.2科室负责人负责能力验证报告的审核。
3.3业务所负责人负责报告的审批。
3.4质量管理中心项目协调人负责能力验证结果报告的型式检查,负责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和能力验证结果通知单的发布。
3.5授权签字人负责报告的终签发。
4、工作程序4.1报告的编制4.1.1能力验证报告清晰、全面,包含所有参加者结果的资料,并指出每个参加者的能力。
终报告的批准不应分包。
注:如果不能为参加者提供所有原始资料,那么可以提供一个结果汇总,例如,以表格或图形的形式。
4.1.2能力验证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a)组织机构信息,可包括能力验证计划实施部门以及负责人的信息、专家组名单及单位等;b)能力验证计划的描述,可包括项目背景、实施过程、参加实验室概况、计划日程、保密要求等;c)能力验证样品的描述,可包括样品的制备、测试方法、样品的均匀性及稳定性检验等;d)能力验证计划的分包情况;e)能力验证的统计方法,可包括分组设计、统计、评价依据、方法以及统计图表;f)能力验证统计的结果评价;g)能力验证计划的技术分析和技术建议;h) 基于本轮能力验证结果的评述和总结。
4.1.3对于连续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较简单的报告即可,上述很多内容在常规报告中可以省略,但应包含在参加者可获得的能力验证计划协议或阶段性的汇总报告中。
4.2报告的审核与公布4.2.1能力验证报告发放前应填写《能力验证报告审批表》,即由能力验证计划负责人负责能力验证、结果报告的起草,其所在科室负责人负责审核,业务所负责人负责审批,质量管理中心项目协调人负责能力验证结果报告的型式检查,授权签字人负责终报告的签发。
4.3报告的修改4.3.1如需发布一个新的结果报告或对报告进行修改,需经批准后,方可按规定进行更改。
能力验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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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验证程序1目的为了不断提高本公司检测水平,满足CMA/CNAS 对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要求,并满足客户对检测工作的要求。
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可比性和公正性。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各组参加由CMA/CNAS 及经其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PTP)组织的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及测量审核活动的实施和管理。
3职责3.1总经理负责“能力验证计划”的审批。
3.2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能力验证计划”,对能力验证和实验室比对活动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3.3质量负责人根据计划查询能力验证、实验室比对及测量审核信息并及时申报。
3.4各组负责人按计划进行能力验证、测量审核和实验室比对活动。
4工作程序4.1能力验证计划的制定(包括实验室间比对及测量审核计划)技术负责人根据本公司已认可领域和预申请认可领域,按照CNAS 对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的要求制定能力验证计划,并填写《能力验证和实验室比对计划表》。
计划应考虑以下因素:(1)本公司参加的能力验证活动,必须满足CMA 和 CNAS 要求的领域和频次。
食品微生物1 次/1 年,药物残留1 次/1 年,添加剂1 次/1 年,毒素1 次/2 年,重金属1 次/1 年,营养成分1 次/1 年,理化分析1 次/1 年。
(2)对已开展未经认可的检测项目应同样列入计划,以此检验和提高检测能力。
人员的培训、知识、经验及其变动情况;(3)检测结果的用途;(4)检测技术的稳定性;(5)当 CMA 和 CNAS 提供的能力验证领域不适当时,应考虑增加实验室间比对及测量审核频率。
4.2能力验证计划的实施:4.2.1 质量负责人负责查询能力验证、测量审核和实验室比对相关信息及时申请参加能力验证和实验室比对。
4.2.1 在接到样品后,各相关项目负责人根据检测能力验证参试指导书的要求组织实验,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检测结果,以保证能力验证项目及时完成。
4.3能力验证结果汇总: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本公司参加的各项能力验证活动记录的汇总,并填写《能力验证/测量审核/实验室比对记录表》。
能力验证工作程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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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为确保本中心能力验证工作的有效性,维持技术能力,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本中心参加的能力验证(包括认监委/认可委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以及国际机构组织的比对活动)的组织、运作、结果的利用和纠正措施等活动。
3 职责3.1 技术主管负责能力验证活动计划的制定、管理和监督。
3.2 检测组负责人负责具体能力验证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3.3 检测人员根据能力验证组织机构的要求、实施方案以及相关程序文件的规定开展验证作业(包括实验记录和检测结果的核验等)。
3.4 技术主管负责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
4 程序4.1 基本要求4.1.1 只要存在可获得的能力验证活动,认可范围内的每一个主要检测子领域至少在每个认可周期内参加一次能力验证活动。
4.1.2 国家认监委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A类项目中只要有我中心获认证/认可的检测项目,必须无条件参加;当认监委/认可委或国际组织发布的能力验证计划中不包括本中心认可范围的某些主要子领域的验证项目时,本中心可通过参加类似项目的能力验证活动间接评价中心的技术能力。
4.1.3 能力验证是通过外部措施对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程序的重要补充,因此本中心将参加能力验证作为质量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4.1 能力验证的管理4.1.1 由技术主管制定参加能力验证的计划,组织对计划的审核、提交批准和组织实施。
如需要对计划进行修改时,技术主管应向主任作出书面说明,获得批准后,按修改后的计划执行。
4.1.2 验证活动的相关资料、所形成的所有文件和记录(如计划、申请/申诉书、报告、纠正措施实施结果、实验记录等)一律归档,保存期限为两个认可周期。
4.2 能力验证活动的流程:(1)技术主管制定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年度计划,其内容包括能力验证计划的名称、检测项目、实施时间、负责人等,并报主任批准。
(2)计划获得批准后,由承担验证项目的检测组负责人向能力验证的组织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3)承担能力验证的检测组负责人负责组织验证前的准备(包括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参加验证的人员以及仪器设备和化学试剂的准备等)。
能力验证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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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验证组织和运作工作指导书为规范CNAS能力验证工作,保证能力验证工作的有效性,特编制本指导书。
本指导书适用CNAS工作人员、专业委员会能力验证工作相关人员使用。
1 能力验证计划的组织和设计1.1 人员构成1.1.1 在设计能力验证计划时,能力验证项目负责人应指定有关的技术专家、统计专家和一名项目负责人,经这些人员共同研讨、策划后制定设计方案(设计方案按照CNAS-WI21-01/01《能力验证计划设计方案》中要求的信息填写);对于由分委会或者实施机构提交的设计方案,项目负责人也要对其专家组成员构成进行审核。
参与制定计划的人员在实验室间比对的设计、实施和报告等方面应具有足够的资格和经验,或能与具有这种能力的人紧密合作。
这些资格和经验包括适当的技术技能、统计技能和管理技能。
所用专家应填写CNAS-WI21-01/03《能力验证计划专家履历表》。
1.1.2 领域负责人对能力验证计划方案进行程序性审查,必要时可寻求专家的支持。
《能力验证计划设计方案》的填写应完整,以确保方案设计应考虑的信息量能够符合ISO/IEC指南43的要求。
设计方案经领域负责人审查和处长批准后,报秘书处领导批准实施。
对于由分委会审核并提交的方案,也必须涵盖《能力验证计划设计方案》中的所有信息。
1.1.3 需要时,领域负责人可建议从CNAS能力验证分技术委员会中选取相关专家组成顾问小组,就某一专题进行研讨和决策。
1.1.4 顾问小组的作用在于:a) 评价能力验证计划的策划、执行、分析、报告和效果等方面的内容;b) 评价由其他机构组织的实验室间比对;c) 评价与参加者能力有关的能力验证结果;d) 就能力验证计划所获得的结果,以及对实验室能力的评价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建议;e) 向参加者解释在计划中遇到的问题;f) 调解计划的负责人和参加者间的争议。
1.1.5当实施机构需要外部支持时,应填写CNAS-WI21-01/08《能力验证外部支持方评价表》。
2023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公共基础》检师(真题卷)
![2023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公共基础》检师(真题卷)](https://img.taocdn.com/s3/m/ace45b35dcccda38376baf1ffc4ffe473268fd4c.png)
2023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公共基础》检师(真题卷)[单选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由()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技术机构进行;样机试验由所在地方的()人民政(江南博哥)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技术机构进行。
A.国务院,省级B.国务院,市级C.省级,省级D.省级,县级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技术机构进行;样机试验由所在地方的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技术机构进行。
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型式,由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批准。
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批准的型式,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作为全国通用型式。
[单选题]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之日起计算。
A.项目完工验收B.竣(交)工验收C.交工验收合格D.竣工验收合格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单选题]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
A.省级B.市级C.县级D.区级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五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
能力验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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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验证程序1目的1.1 识别检验检测机构间的差异,增加用户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可信度。
1.2 确定新的检测和测量办法的有效性和可比性,并对其进行相应的监控。
1.3 识别检验检测机构中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补救措施,这些措施可能涉及诸如个别人员的行为或仪器的标准等。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参与能力验证与比对的操作者和使用者。
3职责本程序由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质量负责人监督实施,验证与比对工作涉及到的各部门、组织、人员都应积极认真配合。
4程序4.1 验证与比对计划4.1.1 积极参加同行业或上级机关组织的能力验证。
4.1.2本公司机动车辆检测的各个项目,每年进行一次内部验证与比对。
条件允许每年进行一次与外部检验检测机构的验证比对。
4.2 比对与验证的类别4.2.1 对新开展的检测项目、方法的论证、数据准确性所进行的比对。
4.2.2 由于人员、环境、设备、方法等因素的变化所要进行的验证与比对。
4.2.3 客户对报告的准确性提出异议,所要求进行的比对。
4.2.4 检验报告抽查中发现问题,对可疑点进行的验证与比对。
4.3 验证与比对试验的实施4.3.1 技术负责人应于年初制订《比对(能力验证)计划》,年度计划应包括:拟比对的项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
4.3.2 内部组织的比对开始前,技术负责人应制订本次比对实施方案。
比对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比对的目的、组织机构(含职责)、参加部门及人员、时间安排、比对所用仪器、设备、器具等。
4.3.3 综合办公室在比对开始前一周给技术负责人下达比对通知,并附比对方案,以便参加人员有充分准备。
4.3.4 《能力比对验证表》4.3.5 比对结束后,技术负责人应对比对结果进行分析,并编写《比对(能力验证)原始记录》内容应包括:比对的目的、组织机构(含职责)、参加科室及人员、比对起始时间、比对所用仪器设备、方法、比对结果参考值的确定方法、比对结果的汇总分析、统计分析及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等。
能力验证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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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验证工作程序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为确保CNAS能力验证工作有效性,特制定本程序。
1.2 本程序适用于CNAS对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的能力验证管理以及能力验证的组织和运作、纠正措施和结果利用等活动。
2 引用文件CNAS-QM质量手册 6 能力验证和其他比对3 术语和定义(无)4 职责能力验证处负责CNAS的能力验证工作。
5 内容和程序5.1 能力验证的管理5.1.1 能力验证政策有效性的维持能力验证处处长负责收集和分析国内、外对能力验证的最新要求,及时提出对能力验证规则的修订意见,确保CNAS能力验证各项政策能够持续满足国际要求。
5.1.2 能力验证活动管理5.1.2.1 能力验证处负责建立和维护CNAS能力验证项目数据库,该数据库包括CNAS 能力验证计划库、承认的外部计划和比对库和测量审核库三个部分。
领域负责人负责跟踪和及时更新能力验证活动相关信息,维护该数据库。
5.1.2.2 CNAS能力验证项目数据库的信息来源有:CNAS运作的能力验证计划、从申请方或已认可机构、实验室处、检查机构处等获得的可承认的外部能力验证计划和行业实验室间比对、测量审核,以及和CNAS指定的参比实验室比对等的信息。
5.1.2.3 领域负责人负责识别上述信息的有效性,并及时将有效信息输入进能力验证项目管理数据库。
5.1.3 参加机构的信息管理5.1.3.1 能力验证处负责建立和维护CNAS能力验证参加机构管理数据库。
能力验证领域负责人负责该数据库的维护。
5.1.3.2 机构数据库的信息来源包括:参加了CNAS能力验证计划的机构、向CNAS提交了参加其他有效能力验证活动,包括CNAS承认的能力验证活动证明的机构。
5.1.3.3 领域负责人负责识别上述信息的有效性,并及时将有效信息输入能力验证参加机构数据库。
5.1.3.4 领域负责人根据参加机构数据库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识别已认可机构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情况。
在识别出已认可机构未按照能力验证规则参加能力验证时,领域负责人将相关信息报处长,在处长批准后在内部信息系统中公布,由相关处利用该结果。
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程序](https://img.taocdn.com/s3/m/511af6c3d05abe23482fb4daa58da0116c171fe4.png)
文件制修订记录1.目的为保证测试结果的有效性,规范本实验室开展的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活动,制定本程序。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活动、开展实验室之间比对试验,以及组织本实验室内部不同人员、不同设备、不同方法之间进行的比对试验。
3.职责3.1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定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活动计划,对比对试验结果进行分析,技术负责人批准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活动计划,并组织对比对试验结果进行分析。
3.2 实验室负责按计划进行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
4.程序4.1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或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只要属于本实验室测试能力的范围,由技术负责人安排参加。
4.2 本实验室每年抽取部分测试项目,与权威检测机构进行实验室间比对试验,并安排进行本实验室内部不同人员、不同设备、不同方法的比对试验。
比对试验应于每年初由实验室负责人制定计划,填写“比对试验计划表”,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4.3 根据能力验证计划和比对试验计划,由实验室下达“测试任务通知单”,实验室接到任务单后应及时安排。
4.4 试验结束后,实验室负责人应填写能力验证报表/比对试验结果分析表,并将能力验证报表/比对试验结果分析表和测试原始记录一起交技术负责人。
4.5 技术负责人对能力验证/比对试验结果进行审核、审定,必要时按《测量不确定度应用评定程序》对测试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进行评定。
能力验证报表由实验室按规定报能力验证组织者。
4.6 当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结果超差时,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原因,按《不符合工作处理程序》确定需要采取的措施。
4.7 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的全部资料由技术负责人交实验室保存。
5.相关文件5.1《测量不确定度应用评定程序》5.2《不符合工作处理程序》5.3《纠正措施控制程序》5.4《预防措施控制程序》6.质量记录6.1《实验室间比对、能力验证计划实施记录》6.2《能力分析表》。
能力验证计划设计程序
![能力验证计划设计程序](https://img.taocdn.com/s3/m/573fcbf30d22590102020740be1e650e52eacf21.png)
文件制修订记录1、目的为确保能力验证方案的设计符合CNAS-CL03: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ISO/IEC 17043)的要求,制定本操作程序。
2、范围适用于能力验证计划的设计。
3、职责3.1 质量负责人负责批准我院能力验证计划设计方案。
3.2 质量管理中心负责审核能力验证计划方案。
3.3 科所负责人负责签署能力验证方案的意见。
3.4 能力验证计划负责人负责能力验证计划方案的设计。
4、工作程序4.1 能力验证方案能力验证计划负责人负责起草能力验证计划设计方案,应按规定的表格编制并形成文件。
其内容应尽可能全面,包括本次能力验证计划的目标、目的及基本设计情况,必要时应说明其取舍理由,设计方案应包括:a)各提供能力验证活动部门的名称和地址;b) 项目协调者以及其他参与能力验证计划设计和运作人员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c) 分包的活动以及参与能力验证计划运作分包方的名称和地址;d) 参加计划应满足的条件;e) 能力验证计划预期的参加者数量和类型;f) 所选定的被测量或特性,包括参加者需要鉴别、测量或检测的有关信息;g) 对能力验证物品预期的量值范围和/或特性的描述;h) 所提供能力验证领域中涉及的潜在的主要误差来源;i) 对能力验证物品生产、质量控制、存储、分发的要求;j) 防止参加者串通或伪造结果的合理预警措施,以及当怀疑串通或伪造时可执行的程序;k) 将提供给参加者的信息描述,以及能力验证计划各阶段时间表;l) 对于连续能力验证计划,给参加者分发能力验证物品的频次或日期,参加者返回结果的截止日期,若有必要,参加者进行检测或测量的日期;m) 参加者准备检测材料以及进行检测或测量所使用的方法或程序的有关信息;n) 用于能力验证物品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的检测或测量方法的程序,必要时确定其生物活性;o) 为参加者准备其使用的所有标准化报告格式;p) 所使用统计分析的详细描述;q) 所有指定值的来源、计量溯源性和测量不确定度;r) 参加者能力评价的准则;s) 返回给参加者的数据、中期报告或信息的描述;t) 参加者结果和根据能力验证计划结果所做结论的公布范围描述;u) 能力验证物品丢失或损坏时应采取的措施。
CNAS-CL03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认可准则
![CNAS-CL03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认可准则](https://img.taocdn.com/s3/m/365e2d6627d3240c8447ef2a.png)
CNAS-CL03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认可准则目录前言 (2)第一部分:总则 (3)1.1 范围 (3)1.2 参考文件 (3)1.3 定义 (4)第二部分:管理体系要求 (5)2.1 质量管理体系 (5)2.2 组织和管理 (5)2.3 文件控制 (6)2.4 要求、投标书或合同的评审 (6)2.5 合作方(分包方)的使用 (6)2.6 服务和供给的采购 (6)2.7 客户的反馈 (8)2.8 不符合活动的控制 (8)2.9 纠正措施 (8)2.10 预防措施 (9)2.11 记录 (9)2.12 内部审核 (10)2.13 管理评审 (10)第三部分:技术要求 (11)3.0 总则 (11)3.1 管理、人员和培训 (11)3.2 合作方(分包方) (11)3.3 组织和计划设计的保障 (12)3.4 方法或程序的选择 (16)3.5 能力验证计划的实施 (16)3.6 数据分析和能力验证计划结果的说明 (17)3.7 与参加者的沟通 (19)3.8 保密性 (20)3.9 结果的串通和伪造 (20)前言能力验证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评定和监督检测、校准、检查等机构技术能力的重要手段之一。
它与现场评审构成了CNAS互为补充的两种能力评价技术。
能力验证也是CNAS维持国际间认可机构相互承认协议(ILAC-MRA 和APLAC-MRA)的基础要求之一。
同时,对于检测、校准、检查机构等,参加能力验证也是一种有效的外部质量保证活动,是其内部质量控制技术的补充。
如果能够证明能力验证计划的运作符合了本准则的要求,CNAS及其评审员就能够更好地利用能力验证计划的结果来为认可的过程提供帮助,同时,也可使计划的其他使用者对能力验证计划的运作产生更多的信任。
本准则为以获得认可或其他承认为目的,在自愿的基础上,欲借助于一套规范化的、符合国际通行的能力验证计划设计和实施要求来证明其能力的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提供指导。
38--能力验证活动管理程序
![38--能力验证活动管理程序](https://img.taocdn.com/s3/m/b48876dca58da0116c1749ab.png)
程序文件第 1页共 2页能力验证活动管理程序第 1 版第 0 次修订颁布日期:2010年10月20日1. 目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管理要求事宜,满足CNAS-CLO1、CNAS—CI01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函【2006】141号)能力验证规则规定。
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参加的能力验证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3. 职责3.1 技术负责人组织制定《能力验证活动管理程序》。
3.2 技术部组织实施和归口管理《能力验证活动管理程序》。
3.3 质量负责人组织监督《能力验证活动管理程序》。
4. 工作程序4.1 技术部适时查询CNAS网站,制定参加CNAS能力验证计划和实验室间比对计划本程序将它们统称为能力验证活动,技术部填写《能力验证活动申请》,由技术负责人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4.2 需要配置新的资源时,技术负责人提出新资源配置建议,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4.3 技术部负责与能力验证活动组织实施方联系,办理参加该项活动的相关事宜。
4.4 技术部根据《检测结果质量保证管理程序》以及能力验证或实验室间比对计划主持单位的要求,编制《能力验证活动实施计划》,技术负责人批准。
4.5 技术部负责能力验证活动检测样品的接收和分发,组织实施《能力验证活动实施计划》,检测结果质量保证监控结果受控,按照主持单位的要求,编制能力验证活动结果报告,授权签字人批准,及时发出,保存相应的记录。
4.6 当检测结果质量保证监控结果失控时,技术部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汇报,质量负责人会同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纠正措施控制程序》,质量负责人组织验证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4.7 技术部与能力验证活动主持单位沟通,通报情况,申请补发能力验证或实验室间比对检测样品,保存沟通记录程序文件第 2页共 2页能力验证活动管理程序第 1 版第 0 次修订颁布日期:2010年10月20日4.8 能力验证活动对中期报告表明本公司所报检测结果存在可疑结果时,质量负责人会同技术负责人组织《纠正措施控制程序》,验证纠正措施的有效性,保存纠正措施及其见证材料。
CNAS-CL03:2010《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
![CNAS-CL03:2010《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https://img.taocdn.com/s3/m/31abbaf4f61fb7360b4c656b.png)
CNAS-CL03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Proficiency TestingProviders(ISO/IEC 17043:2010)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目次目次 (1)前言 (2)ISO引言 (3)1 范围 (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3 术语和定义 (4)4 技术要求 (7)4.1 总则 (7)4.2 人员 (7)4.3 设备、设施和环境 (8)4.4 能力验证计划的设计 (9)4.5 方法或程序的选择 (12)4.6 能力验证计划的运作 (12)4.7 数据分析和能力验证计划结果的评价 (14)4.8 报告 (15)4.9 与参加者的沟通 (16)4.10 保密 (16)5 管理要求 (17)5.1 组织 (17)5.2 管理体系 (18)5.3 文件控制 (18)5.4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19)5.5 分包服务 (20)5.6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20)5.7 服务客户 (20)5.8 投诉和申诉 (21)5.9 不符合工作的控制 (21)5.10 改进 (21)5.11 纠正措施 (21)5.12 预防措施 (22)5.13 记录的控制 (22)5.14 内部审核 (23)5.15 管理评审 (23)附录A (资料性附录)能力验证计划的类型 (25)附录B (资料性附录)能力验证的统计方法 (29)附录C (资料性附录)能力验证的选择和利用 (36)参考文献 (39)本准则规定了能力验证提供者应满足的质量管理和技术要求,是CNAS对能力验证提供者能力进行认可的基本依据。
本准则等同采用ISO/IEC 17043:2010“Conformity assessment -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proficiency testing”。
本准则的附录是信息性资料,不是要求,旨在帮助理解和实施本准则。
ISO1702实验室能力验证程序
![ISO1702实验室能力验证程序](https://img.taocdn.com/s3/m/b9aa5f5df90f76c660371a28.png)
程序文件修改记录1. 目的为按照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和CNAS相关认可规范的规定参加能力验证和利用能力验证结果,并按要求向CNAS报告其参加能力验证的信息,证明本检测中心申请认可和已获认可的技术能力,特制定本程序文件。
2. 范围适用于本检测中心参加的CNAS能力验证活动,包括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制定、记录要求、能力验证结果利用,以及不满意结果的处理措施。
内部质量控制和实验室(不是CNAS承认的能力验证提供者)自行组织的实验室间比对执行CX 29《检测结果的质量保证程序》。
3 职责3.1 检测中心主任批准本检测中心参加CNAS能力验证/测量审核申请表和计划表,保证质量监控所需的资源。
3.2技术负责人审核参加CNAS能力验证/测量审核申请表和计划表。
批准对CNAS能力验证/测量审核不满意结果的处理措施。
3.2质量负责人经常性地浏览CNAS网站能力验证专栏,制定参加CNAS能力验证/测量审核申请表,以及参加能力验证/测量审核计划表,并组织实施。
组织制定对CNAS能力验证/测量审核不满意结果的处理措施。
3.3参加计划的试验人员具体实施能力验证/测量审核计划,以及相关的活动,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
3.4文档员归档保存能力验证/测量审核的文件资料和记录。
4. 工作程序4.1 参加CNAS能力验证/测量审核的工作计划4.1.1制定能力验证/测量审核工作计划应考虑的主要因素a) 认可范围所覆盖的检测方法;b) 人员的培训、知识、经验及其变动情况;c) 内部质量控制情况;d) 检测结果的用途;e) 检测技术的稳定性等。
4.1.2只要存在可获得的能力验证,本检测中心初次申请认可或申请扩项认可的每个子领域应至少制定1项能力验证计划。
与本检测中心认可有关的子领域参见表1(注意,应随时根据CNAS-AL07:《CNAS 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进行更新)。
表1. 与本检测中心认可有关的检测行业/领域的能力验证子领域和频次请选择有关的子领域!4.1.3在获准认可之后,只要存在可获得的能力验证,本检测中心应当遵循表1所列的子领域和频次规定制定能力验证计划。
参加能力验证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参加能力验证的程序及注意事项](https://img.taocdn.com/s3/m/48afe3951711cc7930b716a3.png)
参加能力验证的程序及注意事项参加能力验证的程序参加者收到由能力验证组织者送达的盲样后,对样品进行分析检测,并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能力验证计划的要求将结果报告返回能力验证组织者组织者对所有反馈的结果报告进行分析比较后,向参加者通报其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并公布该次能力验证计划的整体实施情况。
由此,有关机构可以通过实验室能力验证活动,了解参加验证实验的实验室能力和水平在所有参加验证实验的实验室中所处的地位。
1.制定参加能力验证的计划目前,多数能力验证活动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举办能力验证活动的组织或团体,每年会预先公布当年即将举办的各类能力验证计划,并邀请相关的实验室参加。
实验室应根据自身开展的检测项目,参照公布的能力验证计划的时间确定所要参加的能力验证的项目,制定参加能力验证的计划,合理安排参加能力验证的时间与次数,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此计划也是实验室质量控制计划的一部分。
2.报名参试实验室可登录举办能力验证活动的组织或团体的网址,提出实验室的参试项目申请。
根据所要参加的能力验证计划的组织者的要求,在适当的时间提交报名表格、签订合同和缴纳相关的费用,并且确认参加能力验证计划的项目的具体时间。
3.参试前的准备实验室必须对参加能力验证的过程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
在确定参加能力验证计划后,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核查所用仪器设备是否符合此次能力验证计划的要求;购买新的标准菌株或对保藏的菌株进行确认,确保质控菌株的活性和性状稳定;购买所需的药品试剂。
对已有的培养基及其添加剂进行质量控制;认真研究检验方法,制定检测方案。
检测方案应该包括:选用的检测方法,参加的人员,试剂材料的准备情况,时间安排等。
如有条件,实验室还可以组织实验室内部人员模拟能力验证计划过程,自行制备样品,进行内部比对。
对模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前解决,为参加能力验证计划做好充分准备。
4.参试样品的接收和确认实验室的申请被受理后,测试材料会按期送达参试实验室。
能力验证控制程序
![能力验证控制程序](https://img.taocdn.com/s3/m/997eb60ccec789eb172ded630b1c59eef8c79af5.png)
能力验证控制程序能力验证程序一、目的为了保证检测结果的有效性,规范检测试验中心开展的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活动,补充内部质量控制程序中的控制手段,特制定本程序。
二、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检测试验中心参加能力验证活动、开展实验室比对。
三、定义无四、职责4.1 技术负责人:根据CNAS的要求,组织制定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活动计划,并组织对比对试验结果进行分析;负责按计划进行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的实施。
4.2质量负责人:负责查询能力严重和实验室比对的活动信息,提供给技术负责人,并协助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按计划进行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的实施。
4.3检测试验中心主任:负责批准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活动计划。
五、程序要求5.1技术负责人每年年初负责制定《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计划》,报检测试验中心主任批准后实施;5.2质量负责人负责根据《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计划》,每月利用各种信息来源(如网上查询,认可委通知等),查询能力验证和实验室比对的活动信息,对有关信息进行整理总结,凡属于实验室检测能力范围的能力验证或实验室比对项目,填写举办单位提供的申请书报技术负责人。
由技术负责人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安排测试室有关人员参加;5.3检测试验中心每年应制定计划抽取部分检测项目参数与有关国家级或省级同类试验室间的比对试验,并保证根据CNAS《能力验证规则》附表领域和频次的要求每2年至少参加一次能力验证;5.4当检测试验中心的人员、设备或认可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对检测试验中心的能力产生疑问时,检测试验中心应尽快安排参加相关的能力验证的活动计划,确认检测试验中心仍维持其能力;5.5根据能力验证计划和比对试验计划的安排,由质量负责人下达检测任务,测试主管接到检测任务后,应及时安排实施。
试验结束后,测试主管应填写《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结果分析表》,并将比对试验的所有资料交技术负责人;5.6技术负责人对比对试验结果进行审核,必要时按《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程序》对检测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进行评定;5.7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评定,当结果超差时。
能力验证参加程序
![能力验证参加程序](https://img.taocdn.com/s3/m/8f30dd4a7e21af45b307a89f.png)
参加实验室在收到能力验证样品、并确 认其状态完好之后填写完成《被测物品 接收状态确认表》 ,然后按照计划作业指 导书的要求对能力验证样品进行检测分 析,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 IERM 报告检 测结果。
IERM 在收到所有参加实验室检测结果 之后,对参加实验室的检测数据进行统 计处理、并对其检测能力进行评价,编 制计划结果报告和实验室结果通知单
IERM 向参加实验室网站等获取有关 能力验证计划的信息
参加实验室根据实际需要从 IERM 网站 下载报名表并在填写完成后将其传真至 IERM,同时按照 IERM 公布的参加费用 向 IERM 缴费。
IERM 在收到参加实验室报名表和参加 费用后,在计划规定时间内向参加实验 室寄发能力验证样品、被测物品接收状 态确认表、作业指导书和结果报告单。
CNAS-PD21B0能力验证工作程序
![CNAS-PD21B0能力验证工作程序](https://img.taocdn.com/s3/m/a3d40f7e1ed9ad51f01df2fe.png)
能力验证工作程序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为确保C NAS 能力验证工作公正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程序。
1.2 本程序适用于C NAS 能力验证的管理、对社会能力验证资源的利用,以及CNAS 能力验证的组织和运作、纠正措施和结果利用等活动。
2 引用文件2.1 ILAC P13《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中对I SO/IEC17011 的应用》2.2 CNAS-QM 质量手册 6 能力验证和其他比对3 术语和定义ISO/IEC 17000 和I SO/IEC 17043 中的定义适用于本程序。
4 职责认可五处负责C NAS 的能力验证工作。
5 内容和程序5.1 能力验证的管理5.1.1 能力验证政策有效性的维持认可五处处长负责收集和分析国内、外对能力验证的最新要求,及时提出对能力验证规则的修订意见,确保C NAS 能力验证各项政策能够持续满足国际要求,并根据认可需求维护更新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
5.1.2 能力验证资源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5.1.2.1 认可五处负责建立和维护CNAS 能力验证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为社会提供参加能力验证的途径。
该数据库包括CNAS 能力验证信息、承认的外部计划信息、测量审核等信息。
各领域负责人负责跟踪和及时更新能力验证活动相关信息,维护数据库。
5.1.2.2 CNAS 能力验证数据库的信息来源有:CNAS 运作的能力验证计划、从调查获知或者从申请方、已认可合格评定机构等获得的外部能力验证计划和行业实验室间比对、测量审核等信息。
5.1.2.3 领域负责人负责识别上述信息的有效性,并及时将有效信息输入进能力验证项目管理数据库。
5.1.3 能力验证提供清单的管理5.1.3.1 认可五处负责建立和维护能力验证提供方的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以便于合格评定机构选择。
5.1.3.2 认可五处处长负责按照C NAS 能力验证规则中规定的对外部计划的承认政策,搜集和确定能力验证提供者的信息。
5.1.3.3 为获取非CNAS 认可能力验证提供者的相关能力信息,CNAS 要求非CNAS 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向CNAS 申请备案;经能力验证领域负责人审查备案资料,处长审核后,报分管秘书长批准,列入C NAS 能力验证提供者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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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制修订记录
1、目的
为保证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与参加者的沟通工作有效进行,使参加者及时了解能力验证计划详细信息,反馈参加者的相关信息,从而达到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的目的,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我院与参加者之间的网络沟通(特指通过中国药检能力验证服务平台的沟通)、纸质文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沟通方式。
3、职责
3.1质量管理中心负责能力验证计划与参加者沟通的组织管理。
3.2质量管理中心负责能力验证计划的公布,能力验证计划报名,发放报告等。
3.3各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定给参加者的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解答参加者提出的相关技术问题,并负责与参加者在技术层面的沟通工作。
4、工作程序
4.1能力验证方案公布及报名
4.1.1能力验证计划方案由质量管理中心统一公布。
4.1.2质量管理中心负责公布能力验证计划的报名方式,参加者可以按照要求通过“中国药检能力验证服务平台”(下称平台)进行报名,质量管理中心负责解答参加者就报名提出的相关问题。
4.2能力验证的收费
4.2.1能力验证收费额度由质量管理中心统一公布。
4.2.2质量管理中心负责通过平台向参加者发放收费通知单,并负责解答参加者就收费提出的相关问题。
4.3作业指导书的制定和分发
各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定能力验证项目的作业指导书,应包括:
a)要求参加者按照大多数日常检测样品的处理方式处理能力验证物品(除非该能力验证计划有特殊要求);
b)能力验证物品检测或校准影响因素的详细说明,例如:能力验证物品的性质、存储条件、是否限定检测方法,及检测或测量的时间要求;
c)进行检测或校准之前,能力验证物品的准备和/或状态调节的详细程序;d) 处置能力验证物品的适当指导,包括安全要求;
e)参加者检测和/或校准时特定的环境条件,如适用,要求参加者报告测量期间相关环境条件;
f)检测或测量结果及其不确定度记录和报告方式的明确和详细的说明。
如果指导书要求报告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应包括包含因子和置信概率(只要可行);注:指导书通常包括测量单位、有效数字或小数位数、报告的依据(如按干基重量计或按“收到基”计)等参数。
g)提供者接收用于分析的能力验证结果的截止日期;
h)能力验证提供者用于问询的详细联络信息;i) 适用时,返回能力验证物品的说明。
4.3 能力验证的样品发放
4.3.1各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定项目通知、作业指导书及结果报告单等文件。
4.3.2质量管理中心负责在样品发放前公布项目通知。
4.3.3如适用,质量管理中心负责组织专家组对项目作业指导书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公布给参加者。
4.3.4质量管理中心负责将项目负责人提供的结果报告单转换为平台中的网络版本供参加者填写。
4.3.5文件准备完成后,能力验证项目负责人负责寄送样品及项目通知。
4.3.6能力验证计划项目负责人负责解答参加者的相关技术问题。
4.4结果报告的收集
能力验证计划负责人负责收集结果报告,并解答参加者就结果报告提出的相关问题。
4.5能力验证活动的结果评价
4.5.1质量管理中心负责统一发布最终结果报告(以PDF 格式发放)。
结果报告应包含足够的信息,避免引起误导。
4.5.2能力验证计划负责人负责解答参加者关于结果评价报告中技术参数的疑问。
4.6各项目的负责人对于能力验证计划设计或运作中产生的所有变化,应及时告知质量管理中心,由质量管理中心以适当形式通知参加者。
4.7能力验证参加者可就其参加能力验证计划的能力评定等事宜提出书面申诉,具体申诉材料由质量管理中心收集并做追踪处理。
处理参加者的投诉应填写《质量投诉记录表》并归档保存。
4.8在保密的前提下,解答能力验证参加者对其所参加能力验证项目的相关问题。
4.9各业务部门应根据能力验证项目开展情况,需要时,组织总结会议,与参加者进行交流。
5、相关记录格式《质量投诉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