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笔记-消费税.doc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归纳
精心整理消费税第一节消费税概述★一、消费税: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五性”1.征税项目选择性——特定消费品/消费行为;2.征税环节单一性——某一环节一次征收(除卷烟);3.4.5.三、1.2.3.4.5.1.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于委托方提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除受托方为个体)3.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由自产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移送使用时缴纳增值税4.个人携带或者邮寄入境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关税一并计征→携带入境者或收件人二、纳税环节1.2.3.1.2.(三)(一)(二)(三)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四)进口→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例题】某酒厂主要生产白酒和其他酒,现将白酒和药酒各1斤组装套装,白酒80元/斤,药酒100元/斤,组装套装每套不含税价格为200元。
答:应缴纳的消费税=200×20%+2×0.5=41(元)二、从价定率——销售额的确定:①含消费税而②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一)应税销售行为(二)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价外费用不包括(1)代垫运输费用:承运部门≒购买方(2)代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同增值税)2.含增值税销售额→换算【注】一般情形下,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与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是一致的。
3.包装物的规定:(1)应税消费品+包装物→一起销售→均征收消费税格(五)当期投入生产的原材料可抵扣的已纳消费税大于当期应纳消费税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在下期继续抵扣【留抵】(六)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1.卷烟、白酒、小汽车——总局核定,财政部备案;2.其他应税消费品——省级国税局核定;3.进口应税消费品——海关核定一、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1.卷烟厂生产的烟丝,直接对外销售应缴纳消费税。
2.卷烟厂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烟丝不缴纳消费税。
CPA税法学习笔记——3.消费税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纳税义务人自产销售、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进口、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零售:超豪华小汽车、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批发卷烟◆消费税征税范围(一)生产应税消费品1.生产2.视为生产:外购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外购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
(二)进口、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三)零售应税消费品;批发卷烟税目和税率◆消费税税目(一)烟:1.卷烟(生产进口、批发双重增税,复合征税)生产进口:甲类56%+支(条,150/箱)乙类36%+支(条,150/箱)批发环节:11%+支(1/条,250/箱)2.雪茄烟:生产进口环节36%3.烟丝:生产进口环节30%(二)酒:生产(进口)环节1.白酒(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复合计税)20%+500克(1/千克;1000/吨)2.黄酒:240/吨3.啤酒(含果啤)乙类220/吨甲类250/吨4.其他酒(10%,葡萄酒,健字38°以下,配制酒低于20°)注意:调味料酒不征消费税(三)高档化妆品:生产(进口)环节单价(不含增值税)超过:10元/毫升(克)或者15元/片不含: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等(四)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1.零售环节: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镶嵌的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税率5%包括:带料加工、翻新改制、以旧换新;不含修理、清洗2.生产进口、委托加工:其他非金银贵重首饰及珠宝,税率10%(五)鞭炮、焰火不含:体育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六)成品油生产(进口)环节1汽油;2柴油;3.石脑油;4.溶剂油;5.润滑油(脂);6.航空煤油(暂缓);7.燃料油。
不含:变压器油、导热类油(七)小汽车:生产(进口)环节1.乘用车;2.中轻型商用客车;3.超豪华小汽车(不含税130万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零售环节加征10%包含:9座内乘用车、10-23座中轻型商用客车不含: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八)摩托车:气缸容量≥250ml的(九)高尔夫球及球具:含球杆、球、包、杆头(身、把)(十)高档手表:仅针对单价(不含税)≥10000元(十一)游艇:符合长度、材质、用途的机动艇(十二)木质一次性筷子(十三)实木地板:实木、指接、装饰、素板(十四)电池: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等不含:无汞原电池、氢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全钒液流电池铅蓄电池:开始安装4%征税(十五)涂料:其中VOC低于420克/升(含)免征◆消费税税率比例税率:绝大部分定额税率:黄酒(吨)、啤酒(吨)、成品油(升)复合计税:生产进口白酒;生产进口、批发卷烟●从高计征的情况:兼营不区分;成套消费品消费税计税依据一、从价定率计征:销售额(包括价外费用)1.价外费用: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手续费、包装费、优质费、品牌使用费等。
CPA税法-消费税知识点汇总
我国消费税的特点(二)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三)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四)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纳税环节差异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知识点1】纳税义务人一、纳税义务人一般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二、纳税义务人特殊规定【知识点2】单一环节缴纳消费税一、单一纳税环节二、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说明1.一般:生产销售、生产自用2.视为生产行为:(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属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按照自制产品征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再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其委托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款可以扣除。
四、进口应税消费品——由海关代征五、零售环节只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有: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具体要求:【知识点3】双纳税环节缴纳消费税1.正常缴纳消费税: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2.加征消费税——批发环节:只有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消费税第二节税目与税率【知识点1】消费税税目【知识点2】税率一、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率从1%至56%;二、定额税率:只适用于三种液体应税消费品,它们是啤酒、黄酒、成品油。
三、白酒、卷烟2种应税消费品实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
四、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有两种情况: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各自销售额;2.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即使分别核算也从高税率)。
第三节计税依据【知识点1】销售额的确定一、销售额的一般规定(一)销售额: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全部价款中包含消费税税额,但不包括增值税税额;价外费用的内容与增值税规定相同。
第3章消费税笔记ok
第3章消费税§纳税义务人1.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入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2.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的零售企业3. 卷烟的生产、委托加工、入口企业、批发企业§纳税环节§工业企业之外的单位和个人,视同销售: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要紧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份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属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依照自制产品征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再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其委托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款能够扣除§注意事项1)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别离核算销售。
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别离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概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概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2)金银首饰与其他非金银首饰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3)批发商销售给零售商和不是消费税纳税人要缴纳11%的从价税,批发商之间销售不缴纳消费税——卷烟批发企业之间相互调剂的卷烟,不交消费税4)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即便别离核算,也要从高税率§金银首饰的特殊计税依据§纳税义务发生时刻§纳税地址§税率§不征税、暂缓征税1)航空煤油2)变压器油、导热类油3)汽车轮胎4)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5)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包装物收入的税务处置§换抵投的增值税与消费税§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组成计税价钱的计算注意依照以下顺序来计算消费税①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钱的,按同类消费品的价钱计税; ②销售价钱高低不同,按加权平均价钱。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所谓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 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简称应税消费 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单位”指各种不同所有 制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 他单位。“个人”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二、征税范围
1.一些过度消费会对身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 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 和焰火; 2.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化妆品;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 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
如:白酒生产药酒、烟丝生产卷烟 (避免重复征税)
❖ 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如:用于生产非应税产品、在建工程、提供劳务、 馈赠、赞助、广告、职工福利等
一、有同类售价 应纳税额=销售单价x自产自用数量x适用税率
二、无同类产品售价
1、从价定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 X 适用税率 1—消费税税率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
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2.中轻型商用客车
税法第三章消费税法学习纪要
第三章消费税法Part1 消费税基础内容概览☐纳税环节包括生产、进口、委托加工,批发,零售。
☐计税依据包括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三种。
☐属于价内税。
☐属于中央税。
☐一般为单一环节纳税。
只有卷烟(生产、进口、委托加工,批发)、超豪华小汽车(生产、进口、委托加工,零售)这两类应税消费品在双环节纳税。
☐零售环节(单一环节)纳税:金银铂钻。
Part2 税目(15项,下设子目)☐ 卷烟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批发环节,均复合计税。
☐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复合计税。
☐ 蒸馏酒、食用酒为酒基,具有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且酒精度数≤38度→其他酒 蒸馏酒、食用酒为酒基,具有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且酒精度数>38度→白酒 ☐ 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数≤20度→其他酒 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数>20度→白酒 ☐ 果啤,属于啤酒。
☐ 葡萄酒,属于其他酒。
☐ 调味酒,如料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 饮食业、商业、娱乐业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甲类啤酒(250元/吨)☐ 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高档化妆品 ☐ 舞台、戏剧、影视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不属于高档化妆品☐ 金银铂钻、金基银基合金、金基银基镶嵌、钻石饰品、钻石镶嵌→零售环节纳税、单一环节纳税☐ ☐用原油或其他原材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按照润滑油征消费税☐润滑脂→应征消费税☐变压器油、导热油等绝缘油类产品,不属于润滑油→不征收消费税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同时符合①②的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 ① ≥70%的动物油和植物油☐ VOC ②生产的符合标准的纯生物柴油☐同时符合①②③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免征消费税①“利用”或“综合经营”字样②≥90%的废矿物油,产成品必须包含润滑油基础油且每吨废矿物油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0.65吨③利用废矿物油生产的产品与利用其他原料生产的产品应分别核算☐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征收消费税☐电池的征税范围包括: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其他电池。
11大税种税法记忆口诀和计算方法
记忆口诀.1、税法—-消费税销售什么产品要缴纳消费税?口诀:“三男三女去开车”三男: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三女: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去开车: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汽油柴油2、税法——其他有些小税种的税金是不能计入“应交—应交”这样的科目的,需要进入费用类科目,以下是记入管理费的四个税金:口诀:“等我们有钱了,我们就可以有房有车有地有花”有房:房产税有车:车船使用税有地:土地使用税有花:印花税3、税法-—增值税在增值税计算中,可抵扣的三个不同的税率为:运费:7%,废旧物资:10%,向农业生产者购入的免税农产品13%这三个%容易混淆:口诀如下:“今日好运气”(7)“出门拾废品” (10)“拾了13个农产品”(13)4、税法——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包括:①将货物交给他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③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④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⑤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⑥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予股东或投资者⑦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⑧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口诀:两代(①。
②。
)两销(③)非投配(④。
⑤.⑥。
)几(集)个送他人(⑦。
⑧。
)5、税法——增值税不得抵扣的进项税前六项:口诀:固免非几个非非固(固定资产)免(免税项目)非(非应税项目)几(集体福利)个(个人消费)非(5。
非正常损失购货)非(6。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6、税法——增值税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项目:口诀:三飞机免雇几个解释:三飞机(用于非应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用购进货物);免(用于免税项目);雇(购进的固定资产);几(用于集体福利);个(用于个人消费)7、税法——企业所得税在所得税里面,关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是: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是(营业)收入的5‰ .口诀如下:“开支小于或等于(60%.)最高不得超过(5‰.)去招待”8、税法—-印花税口诀如下:万三狗女干计(0.03%,购、建、技)千一猪管饱(0.1%,租、管、保)万五赢家运产茶(0.05%,营、加、运、产、查)千二姑借十万五解释:万三狗女干计:税率万分之三的是狗(购销合同)、女干(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计(技术合同);万五赢家运“产茶":税率万分之五的是赢(营业账本)、家(加工承揽)、运(运输)、产(产权转移)、茶(勘查设计);千二姑借十万五:十万分之五是借款,千分之二是股权转让书据已贴未画一至三(倍)未贴少贴三至五(倍)揭下重用二千一(2000至一万)五倍罚款也可以伪造印花要被抓保管不当挨五千9、税法——消费税口诀如下:直接销售进成本,连续生产可抵扣其实我认为记消费税是否进成本,不必要记得那么麻烦,只记一句话就可以了,那就是我委托A厂加工轮胎,当时A厂代付消费税,那么说明我已经交过了一次,现在我直接销售:借:委托加工物资加工费+消费税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加工费*%贷:银行存款如果我再加工,我把轮胎装在汽车上,再出售时,也要交纳消费税的,所以我把现在已交纳的轮胎的消费税给抵扣掉。
《税法》(第10版)课件: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1料成消本费税 加税工率费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
加工费 委托加工数量 1 消费税税率
定额税率
22
一、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计算
2024/3/4
(六)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计算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 1 消费税税率
价外费用 应税消费品的价外费用= 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
13
一、消费税销售额的计算
2024/3/4
2.下列用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计 税时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 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1)外购或委托加工的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或委托加工的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3)外购或委托加工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 珠宝玉石。 (4)外购或委托加工的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 火。 (5)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 应税消费品。 (6)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 润滑油。
四、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 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 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国家税务局申报纳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 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 费税。但对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律 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2.啤酒的适用税率 3.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的适用税率
10
消费税
第三节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一、消费税销售额的计算
税法第4讲消费税法
(1)一般规定
全部价款
+
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 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 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 的价外收费。其他价外收费,无论是否属于纳税人的收入, 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征税。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1) 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2)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代垫 运费:一是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二是纳税人 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2、扣除的方法
1.从价定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2.从量定额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四、消费税的税率
卷烟、白酒 复合计税, 采用了定额 税率和比例 税率双重征 收形式。
啤酒、黄酒、成品油 从量计税, 采用了定额税率形式。
小汽车等其他应 税消费品 从价计税
采用比例税率形 式。
基本类型
复合税率:白酒和卷烟(批发环节除外) 定额税率:黄洒、啤酒和成品油 比例税率:除上述以外的货物
特殊规定 (从高)
“加工费”
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 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
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
加工费 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1 消费税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4、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准予扣除的范围: (1)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2)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 (3)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已税鞭炮、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5)已税汽车轮胎(内胎或外胎)为原料生产的汽车轮胎; (6)已税摩托车为原料生产的摩托车; (7)已税汽油、柴油为原料用于连续生产的甲醇汽油、生物柴油; (8)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9)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10)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注会笔记-税法-22年-第3章 消费税
第三章 消费税法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与税目、税率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的特点:①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②一般 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③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 ④计税方法具有灵活性 (二)征税环节生产 大多数在此环节缴税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委托加工 受托方代扣代缴 进口 海关代征零售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零售环节征收,其他环节不征 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移送使用 移送用于加工非应税消费品 批发 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二、税目与税率税目分类 损害健康 烟、酒污染环境鞭炮、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高消费 高档化妆品、高档手表、高尔夫球及球具、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游艇税率比例税率 大部分消费品定额税率 黄酒、啤酒、成品油 比例+定额 卷烟、白酒兼营:分别核算,未分的或成套的,从高具体税目与税率 (注:除特别说明外,划分标准所注价格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税目子税目其他标准税率征收环节烟 卷烟甲类:调拨价70元/条以上 56% + 0.003元/支 生产、进口、委托加工乙类:调拨价70元/条以下 36% + 0.003元/支(加征) 11% + 0.005 元/支 批发环节雪茄烟 36% 生产烟丝 30% 生产备注:0.003元/支~0.6 元/条, 150 元/箱(200支=1条,250条=1箱)0.005 元/支~1 元/条, 250 元/箱★烟叶不征消费税、批发商之间不缴消费税32税目子税目其他标准税率征收环节酒 白酒 包括其他配制酒20% + 0.5元/500克(1元/千克,1000元/吨0.1万元/吨)生产 啤酒甲类:每吨出厂价≥3000元 250元/吨 生产乙类:每吨出厂价<3000元 220元/吨 生产★包括果啤,★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默认按甲类)★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
【爆款】税法笔记-消费税.doc
一、消费税目总表二、消费税税目明细说明(一)烟1、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批发企业之间销售不征)2、1标准箱=50000支=250条3、1标准条=200支(二)酒类1、白酒、黄酒、啤酒、酒精、其他酒(果酒、药酒)(三)化妆品1、香水、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蓝眼油、假睫毛2、演戏演剧用的上妆油、油彩、卸妆油不算(四)高档手表(10000以上)(五)成品油1、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航空煤油、燃料油(六)摩托车[气缸250毫升以上]三、征收环节(一)生产环节(二)委托加工环节1、委托方(提供原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费、代垫材料费)2、收回直接出售——生产环节征3、收回连续加工——销售时征,生产环节可抵扣(三)进口环节1、海关代征(四)零售环节1、金银首饰——5%税率(五)自产自用环节1、移送使用时纳税(六)批发环节[只要是批发商销售的都算]11%,0.005元/支1、只有卷烟征收,且批发商之间买卖不征收四、计税依据(一)从价计征增值税:酒类押金也是逾期才征税1、销售额核定1)全部价款+价外费用(逾期不归还包装物或超时12个月的不含税押金)2)不包括情况A.(运输专用发票在购买方手里)的代垫运输费B.行政事业型收费、政府性基金C.规定期限内收回包装物——押金(二)从量计征1、销售——销售数量2、自产自用——移送数量3、委托加工——收回数量4、进口——海关核定数量(三)复合征税1、(四)最高税率计价1、兼营不同税率消费品却未分别核算2、将不同税率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五)最高销售价格计价——自产应税消费品ps。
增值税以平均价格计价1、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2、投资入股3、抵偿债务(六)酒类单价计算(甲类OR乙类)1、任何情况的押金都算入此评判标准五、应纳税额计算(一)自产自用1、定义:用于连续生产或其他非销售方面2、用于连续生产1)应税消费品A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B,销售B时才征2)应税消费品A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移送时征收3、用于其他非销售方面1)视作销售,移送使用时征税4、组成计税价格1)先找近期销售价格(加权平均)2)无价格A.组价=(成本+利润)/(1-税率)*税率[从价]B.组价=(成本+利润+从量税)/(1—税率)*税率+ 定量税[复合税](二)委托加工[加工费里已经含了利润]——有价也先找价哦1、法定的代收代缴义务人:受托方2、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不再交消费税3、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不属于直接出售),需重新缴纳,之前交的可抵扣1)应交消费税= 不含税销售额×税率-代收代缴消费税4、组成计税价格1)组价=(材料成本+不含增值税加工费)/(1-税率)×税率[从价]2)组价=(材料成本+加工费+从量税)/(1-税率)×税率+ 定量税[复合税]3)不含增值税加工费A.受托加工方为一般纳税人不含增值税加工费=含增值税加工费/(1+17%)B.受托加工方为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增值税加工费=含增值税加工费/(1+3%)(三)进口环节1、组价=(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消费税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2、组价=(完税价格+关税+从量税)/(1—消费税)*消费税率+从量税(四)外购产品领用/ 进口环节——消费税抵扣1、已耗用部分才允许抵扣2、PS. 烟叶用于生产烟丝不予抵扣(五)普通销售环节1、消费税=(不含税销售额+ 价外费用/(1+17%))*税率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赊销、分期收款1、合同约定收款日期2、次选,发出应税品当天(二)预收货款1、发出应税品(三)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1、发出应税品、且办妥托收手续当天(四)自产自用1、移送使用当天(五)委托加工的应税品1、提货当天(六)进口应税品1、报关进口的当天。
税法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税法消费税知识点总结一、消费税的概念及作用消费税是指国家对商品和劳务的交易、生产和消费行为征税的一种税收制度。
消费税是一种间接税,通过对商品和劳务的交易来征税,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消费税是税法中的一种重要税种,具有调节经济、保障民生等多种作用。
通过征收消费税,可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同时也可以限制消费行为,促进节约和环保。
二、消费税的种类消费税主要包括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等几种类型。
1. 营业税:是一种按照企业的营业额来征税的税收制度,它是对商品生产和销售环节的一种税收。
2. 增值税:增值税是一种按照企业的增值额来征税的税收制度,主要用于对商品和劳务的交易环节征税。
3. 消费税:消费税是一种按照商品和劳务的使用和消费量来征税的税收制度,主要用于对商品和劳务的使用和消费环节征税。
三、消费税的征税方式消费税的征税方式主要有比例税和定额税两种。
1. 比例税:比例税是按照商品和劳务的交易额或者增值额的一定比例来征税的税收制度,主要用于对商品和劳务的交易和增值环节征税。
2. 定额税:定额税是按照商品和劳务的使用和消费量的一定定额来征税的税收制度,主要用于对商品和劳务的使用和消费环节征税。
四、消费税的征税对象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主要包括商品和劳务。
商品包括所有生产出来的物品,劳务包括服务、劳务等。
五、消费税的征税标准消费税的征税标准主要包括税率、起征点、征税基数等几个方面。
1. 税率:税率是消费税的征税比例,是对商品和劳务的交易额、增值额或者使用量进行征税的基数。
2. 起征点:起征点是指在税法规定的税率下,超过一定额度的交易额或增值额才需要进行征税。
3. 征税基数:征税基数是指商品和劳务的交易额、增值额或者使用量,是用来计算征税额的基础。
六、消费税的税收管理消费税的税收管理主要包括征收、征管、缴纳、监管等几个方面。
1. 征收:征收是指税务机关对企业和个人的商品和劳务交易、生产和消费行为进行监管和征税。
2. 征管:征管是指税务机关对企业和个人的征税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税法巧记忆——消费税总结
1.征收环节。
⾦银⾸饰在零售环节征收(以旧换新的按差额征税),其他区在⽣产或进⼝环节。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不同在于⼀次征收,⽽增值税是在每个增值环节都征收⼀次。
2.常⽤税率选⽤。
卷烟每箱250条,每箱定额税150元。
单条价格在50元以上(含)适⽤45%税率(甲类),在50元以下适⽤30%税率(⼄类)。
⽩酒每⽄定额税0.5元,每吨1000元。
啤酒每吨3000元以上(含)适⽤250元/吨(甲类),每吨3000元以下适⽤220元/吨,这⾥的3000元包括包装物。
饮⾷业、娱乐业⾃制啤酒销售按250元/吨从⾼计税。
化妆品味30%,其中不包括洗发护发⽤品等已经平民化的⽇化品。
3.计税依据。
消费税是价内税(价内税在计算所得税是可做营业税⾦及附加扣除),销售额为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
应税消费品⽤于换、抵、投(换取⽣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股、抵偿债务)⽅⾯从⾼计税,增值税要⽤组价。
4.组成计税价格。
复合计税的应税消费品组价有新变化,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应税数量*定额税率)/(1-⽐例税率),之前没有要求含定额税进⾏组价,利润可以⽤成本和利润率计算出来。
委托加⼯的组价与上述相似,要注意的是委托加⼯的加⼯费是不含增值税和代收的消费税,同时只有在受托⽅没有改该加⼯物品的售价是才⽤组价,有售价的按受托⽅的售价计算委托⽅的消费税。
农产品和运费在算其成本是要扣除13%和7%作为进项税额的部分,烟叶要⽤实际⽀付的补贴款做成本,⽽增值税是⽤N(1+10%)计算补贴 5.进⼝卷烟。
这个组价最为复杂,简单的说⼀次组价在适⽤税率时固定税率⽤30%的税率,然后根据每条的组价是否⼤于50元来确定使⽤税率。
(1)每条确定税率的价格=(每条关税完税价+每条关税+定额税0.6/条)/(1-30%)注:30%为固定税率以上每条价格⼤于50元(含)的,使⽤税率45%;每条价格⼩于50元的,使⽤30%税率。
(2)进⼝卷烟组价=(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定额消费税)/(1-适⽤税率) 应纳消费税=组价×适⽤税率+定额消费税。
税法 第三章-消费税法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办法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其组成计税
价格公式中应含从量征收的消费税。
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 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
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有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 饰品。 (五)批发卷烟环节
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自2009年5 月1日起,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自 2015年5月10日起,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 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第三章 消费税法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含义 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
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 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我国消费税的特点 (一)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二)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三)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 (四)税率税额的差别性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 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 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 纳税义务人。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起运 地或所在地在中国境内。
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五个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批发。
(一)生产应税消费税
四、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 从价定率计税、从量定额计税以及复合计税这3种计
税方法是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的基本方法,在实际的计算 中,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消费税目总表
十五、铅蓄电池4%
十六、涂料
二、消费税税目明细说明
(一)烟
1、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批发企业之间销售不征)
2、1标准箱=50000支=250条
3、1标准条=200支
(二)酒类
1、白酒、黄酒、啤酒、酒精、其他酒(果酒、药酒)
(三)化妆品
1、香水、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蓝眼油、假睫毛
2、演戏演剧用的上妆油、油彩、卸妆油不算
(四)高档手表(10000以上)
(五)成品油
1、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航空煤油、燃料油
(六)摩托车[气缸250毫升以上]
三、征收环节
(一)生产环节
(二)委托加工环节
1、委托方(提供原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费、代垫材料费)
2、收回直接出售——生产环节征
3、收回连续加工——销售时征,生产环节可抵扣
(三)进口环节
1、海关代征
(四)零售环节
1、金银首饰——5%税率
(五)自产自用环节
1、移送使用时纳税
(六)批发环节
1、只有卷烟征收,且批发商之间买卖不征收
四、计税依据
(一)从价计征增值税:酒类押金也是逾期才征税
1、销售额核定
1)全部价款+价外费用(逾期不归还包装物或超时12个月的押金)
2)不包括情况
A.(运输专用发票在购买方手里)的代垫运输费
B.行政事业型收费、政府性基金
C.规定期限内收回包装物——押金
(二)从量计征
1、销售——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移送数量
3、委托加工——收回数量
4、进口——海关核定数量
(三)复合征税
1、
(四)计价
1、兼营不同税率消费品却未分别核算
2、将不同税率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
(五)计价——
1、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
2、投资入股
3、抵偿债务
(六)酒类单价计算(甲类OR乙类)
1、任何情况的押金都算入此评判标准
五、应纳税额计算
(一)自产自用
1、定义:用于连续生产或其他非销售方面
2、用于连续生产
1)应税消费品A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B,销售B时才征
2)应税消费品A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移送时征收
3、用于其他非销售方面
1)视作销售,移送使用时征税
4、组成计税价格
1)先找近期销售价格(加权平均)
2)无价格
A.组价=(成本+利润)/(1-税率)*税率
B.组价=(成本+利润+从量税)/(1—税率)*税率+ 定量税
(二)委托加工——有价也先找价哦
1、法定的代收代缴义务人:受托方
2、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不再交消费税
3、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不属于直接出售),需重新缴纳,之前交的可抵扣
1)
4、组成计税价格
1)
2)
3)
A.受托加工方为一般纳税人
B.受托加工方为小规模纳税人
(三)进口环节
1、组价=(+关税)/(1—消费税)*消费税率
2、组价=(完税价格+关税+从量税)/(1—消费税)*消费税率+从量税
(四)外购产品领用/ 进口环节——消费税抵扣
1、已耗用部分才允许抵扣
2、PS. 烟叶用于生产烟丝不予抵扣
(五)普通销售环节
1、消费税=(不含税销售额+ )*税率
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赊销、分期收款
1、合同约定收款日期
2、次选,发出应税品当天
(二)预收货款
1、发出应税品
(三)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
1、发出应税品、且办妥托收手续当天
(四)自产自用
1、移送使用当天
(五)委托加工的应税品
1、提货当天
(六)进口应税品
1、报关进口的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