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差率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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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中医院基本药品零差率实施方案为贯彻上级医改会议精神,落实县级医疗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医改工作要求,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有效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根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医改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基本药品零差率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基层卫生服务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坚持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招标、统一定价、统一采购;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常用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坚持高效、公平、规范、透明,注重农村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实施范围

1、实施机构。涡阳县中医院。

2、实施对象。本县区居民,属于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范围内的药品,均可享受配供价格,取消药品加成率。

三、方法

(一)实行以养事不养人的方法,既采用绩效考核,认领岗位,定岗定责的原则开展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

(二)实行根据所有门诊住院病人临床用药的实际发生额给于补助的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编制基本用药目录。用药目录要充分考虑乡村医疗机构用药特点,重点采用治疗慢性病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药品。

(二)设定基本药品最高采购限价。在对药品市场价格和行情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设定基本药品最高采购限价,公布药品招标目录。

(三)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对于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内的药品,按市、区统一限定的价格零差率销售。在实施初期,原有的与零差率药品同品名、同规格的药品,亦按照原进价先行销售。

五、领导小组

组长:吴东昆

副组长:张义辉岳祥柱

成员:邵国民魏明言朱杰妹张贵侠周亚

王井侯效峰高思权金善德史杰

葛辉周伟刘健

六、工作要求

开展基本药品集中采购、统一定价、零差率销售,有利于规范县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降低药品价格,让更多患者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减少盲目投医。

(一)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建立药品零差价销售领导小组和相关工作组织,明确人员职责。开展业务培训,做好新老制度的衔接。对原有药品进行清点登记工作,12月15日前完成。做好零差价药品的信息公示,大力开展社会宣传。

(三)对采购配供药品必须执行药品质量验收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且不得少于三年。

(三)认真开展药品零差价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真实、详细的药品零差价销售记录,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四)负责对本辖区内零差价销售的药品,以月报和年报的方式按时上报卫生局。

七、监督考核

对零差率药品集中采购定价、零差率和统计报告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制定考核细则对全院为群众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对常见病的医疗急救转诊康复等基本医疗服务等方面进行考核,每季度一次。

零差率销售运行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将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价格管理、零差率销售品种比例、零差率销售金额比例、门诊人次用药费用及统计报告工作等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并与零差率财政补助和相关专项经费挂钩。

涡阳县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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