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学(肖铃)证据法学-证据论
证据法学第一章至第五章
后者:当缺乏法定证据时,不得将被告人定罪。
3.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内容: (1)关于证据的分类
完全的证据
受审人的自白;书面证据;亲自的勘验;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的证明;与案件无关的 人的证明
不完全的证据
受审人相互间的攀供;讯问四邻所得知的 关于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和行为;实施 犯罪行为的要件;表白自己的宣誓
(2)关于收集和判断证据的规则
被告人的自 被告人自白的证明力; 白(“证据 讯问被告人的内容、步骤和方式。 之王”)
证人证言 书证
两个典型的证人的证言,应当认作是完全的和完善的证据; 一个可靠证人的证言算作半个证据; 几个可靠证人证言相互矛盾时,按多数证人的证言判断案情; 男子证言优于女子的,学者的优于非学者的,显耀者优于普通 人,僧侣、牧师优于世俗人
理处罚条例等
主要法律渊源:诉讼法,属于程序法的范畴。 2. 证据法学
概念:证据法学是以证据制度的立法和实践为研 究对象的学科。
研究对象:立法及司法中的证明规律
证据法学研究对象的体系:
诉讼法中有关证据制度和证 包括刑诉、民诉、行政诉讼以及相关立法、
明程序的法律规范
司法解释
有关实体法中涉及证据问题 不仅包括实体法典,也包括相应的单行法
原理论 学科体系的构成:证据论
证明论 证据运用论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4.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
(1)指导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紧密联系司法实际,全面了解我国前人和外国 的证据制度和证据理论。
(2)坚持思辩的、比较的和实证的研究方法
(3)紧密地联系诉讼实践活动进行证据法学的学习 和研究
(4)处理好几个关系:着重当前兼及过去,注意创新 与继承的关系。
证据法学 pan
证据法学 pan【原创版】目录1.证据法学的概念与意义2.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3.证据法学在我国的发展历程4.证据法学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5.证据法学的未来发展趋势正文一、证据法学的概念与意义证据法学,作为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研究诉讼中的证据问题。
它以诉讼证据为研究对象,探讨证据的性质、分类、提取、审查、判断等规律。
证据法学不仅对于理论研究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
二、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诉讼证据的种类、证据的收集与审查、证据的证明力以及证据的运用等方面。
在研究方法上,证据法学采用逻辑推理、实证分析、比较研究等方法,力求对证据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探讨。
三、证据法学在我国的发展历程证据法学在我国的发展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初创阶段(20 世纪 50 年代至 70 年代末):这一阶段,我国开始引进苏联的证据法学理论,并结合国情进行研究。
2.发展阶段(20 世纪 80 年代至 90 年代末):我国实行改革开放,证据法学研究逐步与国际接轨,学术成果丰富,理论体系日趋完善。
3.深化阶段(21 世纪初至今):证据法学研究更加注重实践需求,对一些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如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据证明标准等。
四、证据法学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1.证据的特征与分类: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是其基本特征。
证据可分为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口头证据等。
2.证据的提取与审查:证据的提取要遵循合法、自愿、有据的原则;证据的审查要全面、客观、公正。
3.证据的证明力与运用:证据的证明力取决于其真实性、充分性、确凿性。
证据的运用要遵循证据规则,如最佳证据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
五、证据法学的未来发展趋势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推进,证据法学将面临更多挑战和机遇。
未来发展趋势表现在:1.证据法学研究将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借鉴国外先进理论和实践经验。
2.证据法学研究将更加注重实践需求,解决司法实践中的证据问题。
证据法课程简介
证据法学(Law of Evidence)课程简介课程编号:070334学时[学分]:32[2]课程类型:必修课先修课程: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适用专业:法学证据法学是一门十分重要的基础理论课。
它的主要研究对象为证据法学的基本理论以及相关前言理论研究。
本课程包括的主要内容有:证据法学概述、理论基础以及基本原则、证据的学理分类、证据的种类、证明的一般理论、证明对象、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司法证明的环节与方法、推定、证明与证据的关系、证据的收集、证据的保全、证据的审查判断、证据规则等。
证据法学的形成和发展有其历史沿革性。
最早人们为了裁断案情、解决纠纷开始逐渐意识到证据在司法中的重要地位,但是证据法学作为一门有组织的独立的和理性的学科来说,其真正建立的时间却不长。
证据科学和其它学科一样,经历了漫长的萌芽时期。
我国的证据法学这门学科在建立的过程中经历了许多艰难曲折,在我国漫长的封建时代中,证据法学没有能够成为一门独立学科。
直到清末,在西方法律文化的影响下,中国开始对传统法律制度进行改革,拉开了中国近代史第一次“法制现代化”的序幕。
20世纪50年代初前期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了司法证明活动的一些规则。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的证据法学学科建设才逐步恢复、发展和完善。
证据法游离于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
任何国家的证据法都不是一部单一的法律,而总是多部法律构成的庞杂体系。
证据法学的建立就是建立一定的理论基础对证据法作出指导。
传统上我国没有真正的证据法,所以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如何保证司法人员能够正确认识案件事实”。
当前证据法学研究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这为我们重新思考证据法的理论提出了要求和提供了契机。
证据法学在证据学领域内的边界也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和变化性。
证据法学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服务于司法证明实践的需要。
证据法学是我校法学专业的一门重要的基础理论课程。
本课程重点学习掌握证据法学理论研究的现状介绍;英美、大陆法系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证据法学的学理分类和法定种类;证明的一般原理和对象;证明责任的分配;取证、质证、质证和认证;司法证明方法的概念、推定、司法认知;证据收集、保全的方法和基本要求;掌握关于证据确实性、充分性、合法性的审查判断;审查判断证据的概念与具体步骤;认定的基本原则与步骤、方法;证据规则的主要内容等,并注重培养学生学以致用,为后续课程打下坚实基础。
证据法学复习要点
第一单元1.名词解释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某一事物客观存在或某一主张成立的有关事实材料。
证据法:是指司法机关和诉讼中依照法律运用证据来确认案件真伪是应遵循的法律规范。
诉讼证明:是指在诉讼中依照法律运用证据来确认案件真伪的过程或结果。
证据法学:是专门研究诉讼证明问题的法律科学。
2.简答题(1)简述证据法的功能。
答:1证据法保障当事人的平等诉讼主体地位。
2证据法约束法官的遗志,确保法官正确对待当事人,并依法行使审判权。
3证据法为裁判提供政党的依据和内容。
⑵简述证据法与宪法的关系。
答:宪法是证据立法和运行的根本法律依据。
证据法受宪法指导,首先是指证据法目的的设立是在宪法所确立的框架内进行的,或者说证据法的目的在于激励保障宪法所确立目的或价值。
这一点须始终贯彻证据的立法和证据法的运作之中。
其次是指宪法在承认国民主权的同时,也保障国民享有自由、诉讼权、财产权及生存权。
而证据法就是通过具体的证据规则在其中范围内竭力保障上述基本权的实现。
⑶证据法与诉讼的关系是怎样的?P答:证据法的具体运作环境是诉讼,其立足点和宗旨直接在于为诉讼裁判提供事实根据。
诉讼基本构造与证据法在内容和特征上紧密相关。
诉讼法关涉诉讼的整个方面,除了规范证据的运用或诉讼证明活动外,还包括诉讼管辖、当事人、诉讼程序等,而后一部分的内容通常不包含于证据法范畴。
⑷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答: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2.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3.程序法与实体法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4.比较的方法。
5.法律社会学的研究方法。
⑸如何发展我国的证据法学。
答:第一要处理好“怎样在我国实现诉讼证明和证据制度现代化”这个问题,至少从三个方面着手。
1我们必须探究诉讼证明和证据制度现代化的涵义、内容和特征究竟是怎样的。
2我们需要对自己的法律传统文化进行知识性的探究,对其内容、特征、发展和诉讼证明中所起的作用等进行详尽的描述和分析。
3我们好药对中西证据制度和诉讼文化在碰面时可能会出现哪些问题进行哲学、文化和社会学方面思考。
证据法学
第一章证据法学概述第一节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证据一、证据制度的历史二、证据的基本理论三、证据的实际运用第一章证据法学概述第二节证据法学的体系(内容)一、证据制度二、证据论三、证明论/1第三节证据、证据力和证明力一、证据二、证据力三、证明力第四节证据法学的研究价值/2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变革第一节外国的证据制度一、神示证据制度(奴隶社会)(一)概念是指依靠神的各种启示来判断案件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
(二)产生的原因1、政治原因——实行神权统治2、文化原因——落后的文化教育3、经济原因——生产力水平低下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变革(三)证明方法(内容)1、对神宣誓2、水审3、火审4、决斗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变革(四)对神示证据制度的评价1、弊处(1)手段残酷(2)方法不科学(3)结果不公平2、益处(1)有利于提高司法的权威性(2)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维护社会秩序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变革二、法定证据制度(欧洲封建社会)(一)概念是指各种证据的形式、证明力大小以及证据的运用,均由法律事先明文规定,法官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作出判断的一种证据制度。
(二)产生的历史条件——中央集权的需要(三)特点1、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由法律预先规定2、口供被认为是“证据之王”,刑讯逼供是普遍采用的合法方式。
3、证据制度的内容具有形式性和等级性。
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变革(四)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规则1、被告人自白2、证人证言3、书证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变革(五)对法定证据制度的评价1、弊处(1)过分依赖口供,导致刑讯逼供的盛行,不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2)限制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不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
2、益处(1)法律的预先规定,有利于防止法官的司法专横和断案的随意性。
(2)摆脱了宗教迷信,更多地体现了人类的理性和智慧。
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变革三、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一)概念指一切证据证明力的大小及证据的取舍和运用,均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断,并形成内心确信来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制度。
证据法学笔记整理
证据法主要是指诉讼证据法,(包括民事诉讼证据法、行政诉讼证据法和刑事证据法)。
证据法是指司法机关和诉讼当事人等确定案件事实真伪时应遵循的法律规范。
证据在诉讼中则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基本手段。
审判或诉讼的实质内容就是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中待证事实(即证明对象)的活动。
离开证据则诉讼机制不正常运行且诉讼目的也不能实现。
证据法的主要目的就在于证明案件事实。
证据法的宗旨是指证据法律制度的主导思想或主要旨趣,即证据法律制度①必须遵行宪法,②充分保障诉讼当事人的证明权,③保证法院公正、及时地认定案件事实,从而为法院适用法律做出裁判提供事实方面的根据。
证据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有两次重大进化,⑴以“神判”为主的证明方法进化为以“人证”为主的证明方法;⑵以“人证”为主的证明方法进化为以物证和人证为主的证明方法。
西方国家主要是:神示证据法律制度→法定证据法律制度→自由心证证据法律制度神示证据法律制度是指依据神意(或上帝之意)来判断案件事实真伪的一种证据法律制度。
(存在于西方奴隶制度社会及欧洲封建社会前期)主要证明方法或方式有:“神誓”“水审”“火审”“决斗”“卜卦”“抽签”等法定证据制度是指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资格和证明力的规则,法官必须据此做出裁判的一种证据法律制度。
主要内容是:㈠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及证据的收集和判断,均由法律预先明确规定,法官不得自由裁量。
㈡证据的形式化和等级化。
证据被根据其表现形式划分为完全证据和不完全证据。
㈢刑讯拷问是获取证据的合法方式。
法定证据法律制度值得肯定的是:①取代了神示证据法律制度朝着合理化方向发展;②严格规则有利于统一法制,防止法官专断;③强调了规则的意义,并致力于规则的制定和运用。
最大缺陷在于:以具体经验代替一般规则,以法定方式将不同证据的不同证明力加以绝对化、等级化,机械、单一,过分的限制了法官合理的自由裁量权。
同时,刑讯逼供不仅招致背离事实真相,而且侵犯了被告人的人权。
自由心证证据法律制度的主要内涵是,法律不预先设定机械的规则来指示或约束法官,在原则上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为平等,由法官针对具体案情根据经验法则、逻辑规则和自己理性良知自由判断证据和认定事实。
《证据法学》各章节习题与解答
《证据法学》各章节习题与解答第一章绪论一、名词解释证据学证据学的研究对象证据学的体系证据法律制度二、填空题1.各国证据学中具有代表性的体系主要有()和()。
2.证据学大研究方法很多,但()是证据学的基本研究方法。
3.证据属于历史范畴,证据是伴随着()活动发展而来的。
三、选择题1.无论是(),在诉讼证据上都采用自由心证原则,凭法官的良心、理性判断而采用证据。
A.职权主义还是当事人主义B.控诉式诉讼与神示证据制度C.纠问式诉讼还是法定证据制度D.大陆法系或英美法系2.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据学具有()的特点。
A.注重司法推定B.注重制定法典C.注重实用性D.注重自由心证四、问答题1.什么是证据力?什么是证明力?2.当事人主义的特点是什么?3.我国分权主义诉讼制度的表现是什么?参考答案第一章绪论二、填空题1.英美法系国家证据学体系大陆法系国家证据学体系2.唯物辩证法3.诉讼三、选择题1.A 2.C四、问答题1.证据力是指证据材料进入诉讼,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特别是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条件和合法形式。
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证明作用。
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可信性,可靠性和可采性。
2.(1)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2)充分尊重嫌疑人即被告人的主体性;(3)法官扮演着仲裁者角色,保持中立,庭审不是必经程序。
3.现在司法机关方面,是公检法三机关的职责分权;表现在审判机关内部,是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审判员、合议庭的职责分权;表现在诉讼活动上,是控诉、辩论、审判三种诉讼职能的分权。
当然,这种分权是在统一目标下的分权。
分权的另一面就是诉讼主体的各种诉讼权利和义务的结合。
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一、名词解释神示证据制度神誓法水审火审决斗法定证据制度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二、填空题1.现代证据制度可以分为()、()和()。
2.对外国历史上出现过和现实中仍然存在的证据制度,可以划分为几种:();();()。
证据法学读后感
证据法学读后感《证据法学》是一本关于法律证据的经典著作,作者通过深入浅出的方式,系统地介绍了法律证据的基本概念、种类、规则和适用。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证据在法律领域中的重要性,以及它对案件结果的影响。
下面是我的一些读后感。
首先,通过阅读《证据法学》,我对法律证据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书中系统地介绍了证据的种类,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等。
我了解到不同类型的证据在法庭上的作用和价值,以及它们在不同案件中的适用情况。
这让我对证据的概念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也使我在日常生活中更加关注和理解身边发生的法律事件。
其次,通过阅读《证据法学》,我对证据规则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书中详细介绍了证据的收集、保全、举证责任和举证能力等规则,以及证据的认定和评价标准。
我了解到在法庭上,证据的收集和运用需要符合一定的规则和程序,而法官对证据的认定和评价也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和原则。
这让我对法庭上的证据审查和评价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也让我在日常生活中更加理性地对待和分析法律事件。
最后,通过阅读《证据法学》,我对证据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书中强调了证据在法律领域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它对案件结果的影响。
我了解到在法庭上,证据是裁判的基础,它直接关系到案件的真相和公正的实现。
这让我更加重视证据的收集和运用,在日常生活中也更加注重保护和维护自己的证据权益。
总的来说,通过阅读《证据法学》,我对法律证据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对法律领域中的证据问题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这本书不仅让我在法律知识上有了更大的收获,也让我在日常生活中更加理性地对待和分析法律事件。
我相信这些知识和认识对我的未来学习和工作都会有很大的帮助。
证据法学 课程内容(简)
绪论,证据法与证据法学第一节证据法学概述一、证据法的概念、宗旨和立法体例证据法是司法机关和诉讼当事人等确定案件真实真伪时应遵循的法律规范。
证据法的宗旨是,证据法律制度必须遵行宪法,充分保障诉讼当事人的证明全,保证法院公正、及时地认定案件事实,从而为法院适用法律作出判断提供事实方面的证据。
证据法的立法体例主要有两类:1、颁行单独的证据法典;2、证据法的具体规则分散与诉讼法典或实体法典中。
我国现行证据法律制度,分散于三大诉讼法典及其他的法律和司法解释之中。
我国制定一部完善的证据法典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证据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一)西方证据法制度发展1、神示证据法律制度2、法定证据法律制度法定证据制度,是指法院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资格和证明力的规则,法院必须据此作出判断的一种证据法律制度。
3、自由心证证据法律制度自由心证原则的主要内涵是,法律不预先设定机械的规则来指示或约束法官,在原则上试各种证据的效力为评定,由法官针对具体案情根据经验法则、逻辑规则和自己理性良知自由判断证据和认定事实自由心证原则要求:(1)对于证据的取舍及证明力,由法官针对集体案情根据经验法则、逻辑规则和自己的理性良知自由判断。
(2)法官型成功内心确信,并据此认定案件事实。
1808年《法兰西形式诉讼法典》率先规定了自由心证证据的法律制度。
19世纪下半叶已被大陆法系各主要国家承认。
保障和制约:(1)心证形成前:司法独立、法官资格严格限制(2)形成过程中:无罪推定原则、审判公开、回避制度、证据裁判原则、补强证据规则、证明标准。
(3)心证形成后:判决理由制度、事后审查制度。
(二)我国证据法律制度发展1、古代证据法律制度。
刑讯是获取证据(口供)的主要手段。
重视“五听”(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2、近现代证据法律制度。
国民党南京政府,立法上确立了自由心证、无罪推定、直接言词辩论、举证责任等原则制度。
3、现行证据法律制度。
渊源革命根据地的证据法律制度。
证据法学 名词解释
证据法学名词解释1.证据法学:是指是专门研究诉讼证明问题的法学学科2.证据法:是指规定如何收集和运用证据查明并认定案件事实和其他相关事实的法律规范。
3.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某一事物客观存在或某一主张成立的有关事实材料。
4.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
5.证据力:是指证据材料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特别是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条件和合法形式。
6.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证明作用,亦即人们通常说的可信性和可靠性。
7.证据材料:凡是未经查证的各种证据形式都称为证据材料。
9.证据制度:具体包括证据的形式、证据的收集、证据的提供、质证、证据的审查判断等内容。
10.证明:是指执法和司法中的证明。
就“过程”而言,证明是指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的心证形成过程。
就“结果”而言就是指证明对象得到证实或者确信要证明事实为真实的状态,也就是指运用证据确认案件真伪。
11.证明对象,又称为证据标的、证据客体、待证事实:是指证明主体证明活动所指向的客体,此客体即需要运用证据加以证实的案件事实。
12.证明责任:是指诉讼中的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在审判中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案件事实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风险。
14.免证事实:是指不需要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即可以认定的事实。
(三种情形:显著的事实、人民法院职务上所已知的事实、当事人之间无争执的事实。
)15.证人:知晓案件的有关情况而向司法机关承办案件的有关人员陈述案件情况的人。
16.污点证人:是指犯罪活动的参与者为减轻或免除自己的刑事责任,与国家追诉机关合作,作为控方证人,指证其他犯罪人犯罪事实的人。
污点证人是较为特殊的一种证人,与一般证人的区别在于,他是犯罪活动的参与者,有犯罪污点,不是清白的人,其行为已具有刑法上犯罪的构成要件。
18.本证:是指能够证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
19.反证:是指能够证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据。
证据法学第二次课证据法的概念、原则和对象
3、关联性规则的约束
4、证明标准的限制
事后制约
1、救济程序 2、判决书对法官心证过程的详尽展示。
(四)自由心证原则与我国证据法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证据制度属于自由证 明制度。 未来我国证据制度在法定证明与自由证明 模式之间如何选取结合点,在很大程度上取 决于法官的素质。 鉴于目前我国法官的总体素质,而这一 状况并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改善,“以法定 证明为主、以自由证明为辅”的模式将是我 国证据制度改革的合理选择。
四利益衡量原则v非法证据排除v证人拒绝作证特权v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沉默权v举证责任的分配v证明标准的确定证据法基本原则知识结构图利益均衡原则利益均衡原则自由心证原则自由心证原则直接言词原则直接言词原则证据裁判原则证据裁判原则第三节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v一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一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1证据法学的基本理论2证据法律制度及其历史发展3有关证据及其运用的法律规范4证据法在实践中的运用v二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二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v1思辨思辨逻辑分析与推理与实证研究与实证研究实际调查总结经验的方法的方法2定性分析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定量分析的方法3历史研究历史研究和比较研究比较研究的方法思考题v一名词解释v11
证据裁判原则的对立面
神意 长官意志
民愤 臆断
(二)意义 1、是诉讼进步与文明的表现。 2、在现代诉讼中,是无罪推定的体现; 3、可以防止法官作出裁判时的恣意擅断; 4、增强司法裁判的确定性和权威性。
(三)证据裁判原则在司法证明中的实现 1、坚持证据为本原则就要求司法人员在办案
证据法学
The Law of Evidence
主讲:魏小伟 安徽大学法学院 诉讼法教研室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刑事诉讼法博士
证据法学(
证据法学名词解释:证据:指证明案件事实或者与法律事务有关之事实存在与否的根据原始证据: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从原始出处获得的第一手证明材料传来证据:指经过复制、转抄、转述等中间环节的证据直接证据:指能够直接的、单独的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指不能单独直接进行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证明对象:指由实体法规范所确定,对诉讼请求具有法律意义,从而需要由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举证责任:指在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要求和不能证明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质证:指在法庭的主持下,诉讼双方针对对方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和过程证明标准:指运用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证明应达到的程度和水平,是案件事实得到证明时对证据的质和量所提出的具体要求。
就是司法证明必须达到的程度和水平简答:证据的特征:1.关联性,证据必须与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或争议事实具有一定的联系2.客观性,证据应该具有客观存在的属性3.合法性,在诉讼中的使用的证据应该符合法律的有关要求刑事诉讼证明对象:1.被指控犯罪行为构成要件的事实2.与犯罪行为轻重有关的各种量刑情节的事实3.排除行为的违法性、可罚性的事实4.排除或减轻刑事责任的事实5.刑事诉讼程序事实6.办理死刑案件的证明对象刑事诉讼免证事实:1.为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2.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所确认的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3.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适用等属于审判人员履行职务所应当知晓的事实4.在法庭审理中不存在异议的程序事实5.法律规定的推定事实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1.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2.民事争议发生过程的事实3.当事人主张的民事诉讼程序事实4.有关外国的法律法规的事实民事诉讼免证事实:1.众所周知的事实2.自然规律及定理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1.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有关的事实2.行政赔偿构成要件的事实3.行政诉讼程序事实4.涉及案件审理的特殊法律事实行政诉讼免征事实:1.众所周知的事实2.自然规律及定律3.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4.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5.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司法证明应遵循的原则:1.实事求是原则2.遵守法制原则3.人权保障原则4.证据裁判原则5.直接言词原则6.公平诚信原则7.法定证明与自由证明相结合的原则取证方法:1.询问 2.讯问 3. 辨认 4.搜查5.勘验、检查6.实验7.鉴定法官认证规则:1.应遵循证据裁判原则和证据规则2.应采取严格认证和自由认证结合的模式3.心证过程应当公开并说明认证理由行政诉讼原告应承担的证明责任:1.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与昂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3.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应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4.其他应当由与昂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例外情形:1.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2.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
证据法学
《证据法学》复习笔记第一章证据法学概述一、证据法学的概念证据法学,是研究关于证据的法律规范和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或者其他相关法律事实的规律、方法和规则的学科。
证据法学的核心问题是解决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及如何借助司法机关司法人员的主观认识如实的反映和再现案件实施的发生过程。
第二章外国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第一节神示证据制度神示证据制度是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一种证据制度,它是凭借神的各种启示来判断案件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
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一、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又称形式证据制度,是指法律根据各种证据的不同形式,对其证明力的大小以及如何审查判断和运用预先明文规定,法官审理案件必须据此作出判决,而不能自由评断和取舍的一种证据制度。
第三节自由心证制度一、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概念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是指一切证据证明力的大小以及证据的取舍和运用,法律不预先作出规定,而是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断,并根据其形成的内心确信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制度。
特征:一是审查判断证据的权力在于法官,即法官凭借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断证据和运用证据;二是法官必须根据自己的内心确信认定案情。
第四节内心确信证据制度一、内心确信证据制度的概念和内容内心确信证据制度主要是指前苏联及东欧国家所适用的一种证据制度。
内心确信主要是指审判员心理上对案件所作的结论的正确性和可靠性的信念。
这种信念是审判员通过对各种证据调查研究、分析综合以后产生的复杂心理思维活动的结果,它使审判员内心深处深信其对案件的认定和裁判是正确的。
这种制度是在废除法定证据制度之后,在批判地改造、利用自由心证制度制度的基础上形成的。
它与自由心证制度最大的区别是,以社会主义的法律意识和“社会主义良心”取代了资产阶级法律意识和良心。
第三章中国证据制度的历史发展第一节中国古代证据制度第二节中国当代证据制度我国证据制度的特点1 .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是国家专门机关运用证据认定案情的目的。
证据法学
离线作业考核《证据法学》满分10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40分。
)1、证据能力证据能力是指一定的事实材料作为诉讼证据的法律上的资格,故又称作证据资格。
2、证明力证明力,是指在许可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中,许可证持有人可持许可证来证明自己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证据规则相关性又称为关联性证据规则,是指只有与本案有关的事实材料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4、证明对象事实指对解决案件实体问题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5、证明标准6、证据裁判原则证据裁判原则,是指对于案件争议事项的认定,应当依据证据。
证据裁判原则要求裁判的形成必须以达到一定要求的证据为依据,没有证据不得认定犯罪事实。
7、直接言词原则8、证明责任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40分。
)1.物证审查判断的内容和方法是什么?答:物证审查判断的内容和方法是:(1)审查认定无证的来源是否合法;(2)认真仔细的审查无证的外部特征,以确定其同案件事实的关联性;(3)审查判断物证的方法,通常采用交付辨认、技术鉴定和比较印证等方法。
2.诉讼中的书证所具有的特征是什么?答:诉讼中的书证所具有的特征是:(1)表现形式及制作方法的多样性(2)书证所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必须同案件互相关联;(3)书证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是可以供人们认知和了解。
3.书证证明力的特点是什么?答:书证证明力的特点是:(1)书证所表达的思想内容和意图同案件事实有联系(2)书证所记载的内容可以被认知(3)书证要有明确的制作者。
4.证人的资格条件有哪些?答:证人资格:指根据法律规定,具有可以成为诉讼中的证人的法律资格。
证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亲身经历或知悉案件事实;(2)能够正确表达意志。
5.如何确定证人证言的证明力答:证据是否有证明的作用以及证明作用的大小,取决于证据的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1、关联性,即证据必须与待证的案件事实存在关联,并因此对证明案情具有实际意义。
2、真实性,即证据必须是客观的。
证据法学是法学吗证据法学界限的教
各项法律规范” 与后者“ 法律规范中的证据
识地跨界研究频繁出现。 这些研究虽然有利
规则和证据 制 度” 对 应; 前 者 “ 诉 讼 证 据 理
于人类知识增量的扩展,但对于证据法学学
论” 与后者“ 证据法学理论” 对应。 当然,研
科本身定位与发展以及证据立法实践极为不
究其用语,也可发现些许微妙之处,后者在表
( 日本学者松冈义正著,张知本译,上海法学
编译社 1933 年出版) 及自编教材《 证据法要
论》 ( 周荣编著,商务印书馆 1936 年出版) ,
其内容均涉及证据法律问题及非法律领域的
证据评价等规律问题,没有呈现学科上的差
异。 改革开放后,证据法学科发展步入快车
道,但传统的证据法学与证据学不分的现象
①
Fisher,Evidence, New York(2002) ,Pref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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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2 年第 12 期
界限,不利于证据立法的完善。 而广义观点
占主流,如张子培等编著的《 刑事证据理论》
(1983) 、宋世杰的《 诉讼证据学》 (1988) 等教
材。 从 20 世纪 80 年代末开始,国内陆续出
现了一些以“ 证据法学” 命名的教材,如裴苍
龄的《 证据法学新论》 (1989) 、赵炳寿主编的
《 证据法学》 ( 1990) 、何家弘主编的《 新编证
证据法律规范界定为权力机关制定或认可的
证和认证等规则。 三是最广义观点,将证据
具有强制力的证据规则。 英美证据法奠基人
法学的对象范围拓展至所有有关证据问题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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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第一节 物证
一、物证的概念
二、物证的种类
固体、液体和气体物证;
巨体、常体和微体物证;
物理、化学和生物物证;
形象、成分、习惯和气味特征物证
三、物证的特点
1、较强的客观性
2、一般具有“双联性”
3、物证的证明往往具有间接性
4、通常具有不可替代性
证据法学
证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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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四章 证据概念与证据资格
第一节 证据的真实观
一、证据的语词起源和基本含义 证据,法律用语,据以认定案情的材料。——《辞海》
二、我国传统证据法强调证据的真实性
旧《刑诉法》: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新《刑诉法》: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 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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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第七节 笔录
一、笔录的概念 二、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或现
场笔录的种类 三、笔录的特点 1、属于客观记录 2、具有综合性 3、证明具有间接性 4、具有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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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第八节 电子证据
一、电子证据(电子数据)的概念 二、电子证据的种类 三、电子证据的特点 1、存储需要借助一定的电子介质 2、可以无限地快速传递 3、其解读是间接式的
的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 2、派生证据——从原生证据派生而来,经复制、传抄、转述等。 如文件的副本、复印件;物证的复制品;内容非自己亲自感受,而是从他人处了
解的陈述。
❖ 注意:派生证据≠传闻证据
二、划分原生证据与派生证据的标准
三、划分原生证据与派生证据的意义
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强于传来证据,应尽量收集原始证据;同时应重视传来证 据的作用。
三、正确看待证据的真实性问题 1、从司法实践来看,“不属实者非证据”的观点无法成立 2、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不属实者非证据”的观点也难以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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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一、关于证据定义的学说 (一)事实说:用作证明的事实。 (二)根据说: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三)材料说: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如:证据是“能够说服法官
认定某个案件事实成立或者可能成立的任何材料。”(Peter Murphy) (四)统一说:经过查证属实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的,具有法定形式 和来源的,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如:“证据是以法律 规定的形式表现出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五)信息说——证据是关于案情的“信息”。证据是负荷案件信 息的载体。
物证的鉴定
谨慎
物证的保全
细心
物证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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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书证
一、书证的概念 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方式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文件
或其他物品。
二、书证的种类 文字、符号和图形书证; 公文、私文书证; 一般和特别书证; 处分性和报道性书证; 原生和派生书证
三、书证的特点
1、可以作为证明待证事实的直接证据
原始证据优先于传来证据被提供和采用。
没有或无法运用原始证据时,则需运用传来证据,但必需其他证据佐证或补强才
可被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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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三节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一、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概念
二、划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标准
三、划分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意义
(一)有利于研究和把握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的不同特点
(二)有利于正确运用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2、所证明的事实内容一般比较明确
3、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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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视听资料
一、视听资料的概念 二、视听资料的种类
声音资料、图像资料和音像混合资料 录音、录像、计算机、其他电磁音像证据 公开、秘密制作的视听资料 作为案件事实要素的、作为案件证明手段的视听资料 三、视听资料的特点 1、属于“高科技证据” 2、具有较强的直观性 3、具有便利、高效的特点
三、划分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意义
(一)有利于揭示两类证据的特点
(二)有利于指导司法人员针对不同证据的特点,采 用不同的方法收集、保全、审查和运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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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二概念 1、原生证据——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 如文件的原件;物证的原物;证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自己直接感受
5、物证的使用往往要借助.一定的科技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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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工具、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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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印、痕迹
鞋底的尘土可以告诉你鞋子 主人过去所经历的故事,远 比辛苦的审讯所获得的要多。
汉斯·格罗斯 《检察官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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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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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痕迹
指纹印
足迹
工具痕迹 枪弹痕迹 车辆痕迹 牙齿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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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证过程
物证的认定
规范
物证的提出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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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第四节 本证与反证
一、本证和反证的概念
二、划分本证和反证的标准 提出说;有利说;责任说;相对说
三、划分本证和反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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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第六章 证据的法定形式
我国法定证据形式 ❖ 物证 ❖ 书证 ❖ 证人证言 ❖ 被害人陈述(民诉、行诉——当事人的陈述)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 鉴定意见 ❖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民诉——勘验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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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控 录 像 拍 下 某 持 枪 抢 劫 全 过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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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证人证言
一、证人证言的概念 二、证人证言的种类
普通、特殊证人 健康、残障证人 关系、无关系证人 清白、污点证人 目击、传闻证人 三、证人证言的特点 1、具有较强的主观性 2、容易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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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当事人的陈述
一、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的陈述 概念和种类 特点:具有双重性、事后性
二、被害人陈述
概念和种类
特点:具有不可替代性;可以直接证明案件事实;常带有倾向 性;往往具有综合性。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概念和种类
特点:可以直接证明案件事实;多有虚假的成分;很容易出现
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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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鉴定意见
一、鉴定意见的概念 二、鉴定意见的种类 三、鉴定意见的特点 1、属于“科学证据” 2、属于“意见证据”
二、证据的合理界定 三、与证据有关的几个术语 证据材料;证据方法、证据资料、证据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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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证据的资格
一、证据资格的概念
二、证据资格的基本内容 (一)客观性标准 (二)关联性标准 (三)合法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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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证据的学理分类 第一节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一、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概念
二、划分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