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心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审讯心理

从刑事诉讼的角度看,审讯是侦查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使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的斗争从隐蔽转入公开。审讯人员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讯问,听取犯罪嫌疑人关于自己有罪的供述和无罪的辩解,为检验已取得的侦查成果及进一步揭露和证实犯罪提供依据。从心理学的角度看,审讯过程又是审讯人员通过与犯罪嫌疑人面对面地直接交往活动,对案件进行全面、深入的认识过程。

一、审讯人员与犯罪嫌疑人在审讯中的不同心理状态

审讯过程是审讯人员与犯罪嫌疑人的一种特殊交往活动。由于交往的特殊环境氛围、交往双方的不同角色地位、交往的不同动机与目的,导致双方在交往中的不同心理状态。

(一)审讯人员的心理状态

审讯人员是审讯活动的主体,在审讯中处于主导的主动进攻的地位,其积极心理状态占主导地位。

1. 责任感、使命感

审讯人员的高度责任感和神圣使命感,使其在审讯中时刻牢记自己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诘问,目的在于获取犯

罪嫌疑人关于自己有罪的真实口供和无罪的辩解,为进一步查清犯罪事实,收集犯罪证据提供依据。使有罪的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追究,无罪的犯罪嫌疑人得到解脱。这种高尚的情感体验,使审讯人员对审讯工作具有严肃、认真和一丝不苟的精神。

2. 自信、沉着

审讯人员由于在审讯以前对案件及犯罪嫌疑人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查与研究,对于审讯的内容、步骤、策略与方法等都做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因此自信在审讯中能够攻破被审讯人的心理防线,取得审讯的成功。在审讯与反审讯的激烈心理交锋中,绝大多数审讯人员都能牢牢掌握审讯的主动权,沉着冷静、不急不躁,既不被犯罪嫌疑人的强硬对抗态度所激怒,也不被他们的花言巧语所迷惑,始终头脑清醒,思维、联想活跃,应变能力强,运用审讯策略针对性强。

3. 轻信

有些审讯人员由于缺乏经验,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反审讯活动缺乏充分的心理准备,往往被他们的花言巧语和种种假象所迷惑,轻信他们的不真实的口供,造成工作失误。

4. 急躁易怒

有少数审讯人员有时会被某些犯罪嫌疑人的顽固抗拒的反审讯态度所激怒,产生消极激情,出现打骂、体罚、刑讯逼供等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行为。

(二)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

犯罪嫌疑人是被审讯的对象,在审讯中处于被动防守的地位,其消极心理状态占主导地位。

1. 恐惧心理

恐惧心理是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逮捕以后,在监所环境刺激下普遍存在的一种心理状态。特别是有罪的犯罪嫌疑人,害怕其罪行被揭露受到法律追究,恐惧心理更为突出。表现为忧心忡忡、焦虑不安、疑神疑鬼。由于不了解侦查人员对于自己的犯罪证据掌握的程度以及与外界信息的隔离,对外界的信息及侦查人员的动态反应极为敏感。即使是无罪的犯罪嫌疑人,由于对监所环境的不适应,也会产生程度不同的恐惧心理。

2. 侥幸心理

侥幸心理是犯罪嫌疑人自认为可以逃脱法律追究的一种自信感。有的自信犯罪手段高明、行为诡秘、无人知晓;有的藐视或过低估计侦查人员的侦查能力,认为难以搜集到犯

罪证据;有的相信同伙之间的攻守同盟;有的认为自己有某些“关系网”“权势”的庇护……在侥幸心理的支配下,敢于大胆设置种种应付审讯的心理防线,对抗审讯活动。

3. 顽抗心理

有些罪行重大的犯罪嫌疑人,顽固抵抗,拒不认罪。

有罪的犯罪嫌疑人在侥幸、顽抗心理的支配下,往往以拒供、谎供等手段对抗审讯活动,大胆设置对抗审讯的心理防线。其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

沉默不语,拒不供述。有些犯罪嫌疑人认为,“只要不开口,神仙难下手”“没有口供定不了案”。故以沉默不语或一问三不知的策略,顽固对抗审讯。

编造谎言,掩盖罪行。有些犯罪嫌疑人,编造种种掩盖罪行的谎言,欺骗审讯人员,以实现金蝉脱壳之计。

捶胸顿足,赌咒发誓。有些犯罪嫌疑人为了隐瞒其罪行,欺骗审讯人员,往往以捶胸顿足、赌咒发誓的手段,妄图使审讯人员相信他的谎言。

推脱罪责,嫁祸于人。有些犯罪嫌疑人为了逃脱罪责,以提供假口供、假证据、假证言的手段,将自己的罪责嫁祸于犯罪同伙或他人。

无理狡辩,撒泼耍赖。有些犯罪嫌疑人,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在没有任何理由隐瞒、抵赖罪行的情况下,仍然以无理狡辩、撒泼耍赖、拒不认账的手段对抗审讯。

审讯人员只有准确地掌握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和反审讯策略,才能有针对性地选择审讯对策。

二、审讯过程中审讯人员与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接触

审讯过程是审讯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进攻与防守的特殊交往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审讯人员为了获得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处于主动进攻的态势;而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惩罚,处于被动防守的态势,对审讯人员怀有戒心和强烈的对立、排斥心理。审讯人员为了取得审讯的成功,必须针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和个性特点,施加积极的心理影响,消除或削弱审讯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心理隔阂,使二者之间建立起心理联系。这种建立心理联系的过程,称为心理接触。审讯人员对犯罪嫌疑人施加积极的心理影响,进行心理接触的一般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创造良好的心理接触气氛

对于那些既是害人者又是被害者的犯罪嫌疑人,审讯人员应有意引导其回忆自己历史上闪光的一面等感兴趣的话题,以拉家常等不拘形式的谈话方式,以关心其生活和个人

前途,倾听和同情其生活中的不幸遭遇的态度,缩短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心理距离,消除和缓和其恐惧、紧张、对立情绪及对审讯人员的戒备心理,从而创造施加积极心理影响,建立心理接触的良好气氛。

(二)审讯人员人格力量的感染

审讯人员应以自己实事求是、公正执法、廉洁无私的高尚品质,关心犯罪嫌疑人的身体健康、生活困难的人道主义精神等人格力量,感化被审讯人,博得其尊重和信任,从而获得其真实的口供。

(三)选择心理接触的突破口

审讯人员应针对犯罪嫌疑人的气质、性格等个性特点和心理状态,选择心理接触的突破口,施加积极的心理影响。例如,胆汁质气质、情绪型性格的人,一般比较重感情,采用感化作为心理接触的突破口容易奏效。粘液质气质、理智型性格的人,采用晓之以理的方法作为心理接触的突破口容易奏效。当被审讯人特别挂念家中的老人、孩子,处于十分焦虑不安的心理状态时,主动向其传递家中老人、孩子平安的信息,以缓解其焦虑不安的心理状态,容易成为其心理接触的突破口。

(四)帮助被审讯人恢复记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