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鑫瑞人生保险合同条款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泰康鑫瑞人生保险合同条款

篇一:《泰康健康人生两全保险》条款

泰康健康人生两全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1.4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5.2您有退保的权利.................................................

.............7.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4??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 .......4.1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7.1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8.1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9)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条款目录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合同构成1.2合同生效1.3投保年龄1.4犹豫期

2.我们提供的保障2.1保险金额2.2保险期间2.3保险责任2.4责任免除

3.保险金的申请3.1受益人

3.2保险事故通知3.3保险金申请3.4失踪处理

3.5保险金申请时效

4.保险费的交纳

4.1保险费的交纳4.2宽限期

5.现金价值权益5.1现金价值5.2保单贷款

5.3保险费自动垫交

6.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6.1效力中止6.2效力恢复

7.合同解除

7.1您解除合同的手续8.其它需要关注的事项8.1如实告知

8.2年龄性别错误8.3未还款项8.4合同内容变更8.5联系方式变更8.6争议处理8.7保险事故鉴定9.释义

9.1保单年度

9.2保险费约定交纳日9.3周岁

9.4有效身份证件9.5意外伤害9.6毒品9.7酒后驾驶

9.8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9.9无有效行驶证9.10机动车

9.11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9.12手续费9.13不可抗力9.14利息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健康人生两全保险条款

(20XX年11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健康人生两全保险

合同”,“被保险人”指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在保险单上载明。

1.

1.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本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后开始生效,生效日以保险单记载的日期为准。

保单年度(见9.1)、保险费约定交纳日(见9.2)均依据生效日为基础进行计算。

1.2

合同生效

1.31.4

投保年龄

犹豫期

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见9.3)计算。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

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10

元的工本费后向您无息退还保险费。

解除本合同时,您须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本合同、您的有效身份证件(见9.4)及您所交保险费的发票。自

我们收到您的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

2.12.22.3

我们提供的保障

保险金额

保险期间

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至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期间期满日的24时止。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生存保险金给付日,我们按您已交的本合同和《泰康附加健康人生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