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岗离职工作交接管理办法.doc
严格离岗离职管理制度
严格离岗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离岗和离职行为,维护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的离岗和离职管理。
第三条离职是指员工与本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形。
第四条离岗是指员工因公、事、病等原因暂时离开工作岗位。
第五条员工应遵守本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和管理。
第七条全体员工要认真履行本管理制度,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第八条离岗和离职员工应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单位机密信息。
第九条离岗和离职员工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应如实填写各种表格和资料。
第十条离岗和离职员工应按照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离岗管理第十一条员工如需离岗,应提前向部门领导请假,并陈述离岗原因和时间。
第十二条临时离岗时间不得超过3天,如需长期离岗,需提供相关证明和申请。
第十三条员工离岗前应将工作交接给相关同事,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离岗期间应保持手机畅通,接受单位的工作安排和通知。
第十五条离岗员工应准时返回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通知单位。
第十六条离岗员工需在回岗后向单位报备,及时恢复工作状态。
第三章离职管理第十七条员工如需离职,应提前向部门领导递交书面离职申请。
第十八条部门领导应及时与离职员工沟通,了解离职原因和意愿。
第十九条离职员工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离职员工应如实填写离职表格,交还单位相关证件和物品。
第二十一条离职员工应当缴清单位的所有款项,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二条离职员工需在离职前将工作交接给接任人员,并讲解工作要点。
第二十三条离职员工需在离职后向单位归还所有单位资产和机密信息。
第二十四条离职员工应保持手机畅通,接受单位的询问和处理。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二十五条离职员工如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单位有权对其做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六条离职员工如有泄露单位机密信息、擅自带走单位资料等违规行为,单位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医院离岗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员工离岗离职管理,保障医院正常运营和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员工离岗离职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离岗离职申请第四条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岗离职申请,应提前三十天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五条员工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需要离岗离职,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六条员工辞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员工基本信息,包括姓名、部门、岗位、入职日期等;(二)辞职原因;(三)离职日期;(四)离职后的联系方式;(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收到辞职报告后,应及时与员工进行沟通,了解辞职原因,并对辞职申请进行审核。
第三章离岗离职手续第八条员工提交辞职报告后,应按照以下流程办理离岗离职手续:(一)人力资源部对辞职申请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员工;(二)员工与所在部门进行工作交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三)员工完成工作交接后,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1. 办理离职手续所需的各种表格、证明材料等;2. 结清工资、奖金、补贴等各项费用;3. 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转移手续;4. 办理离职证明、工作证明等。
第九条员工在办理离岗离职手续过程中,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的工作,确保手续办理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离岗离职纪律第十条员工离岗离职期间,应遵守以下纪律:(一)离职员工应保持工作态度端正,认真完成工作交接,确保医院正常运营;(二)离职员工不得泄露医院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不得从事与医院相竞争的业务;(三)离职员工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医院利益。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
注: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员工离岗离职管理,保障医院正常运营和员工合法权益。
公司离任交接管理制度
公司离任交接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离任交接流程,确保工作无缝对接,防止信息泄露和资料遗失,维护公司利益。
交接过程中应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确保交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因辞职、调岗、退休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的员工,以及接手工作的继任者。
三、交接程序1. 离职员工应在提出离职申请后,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协商确定交接时间表。
2. 直接上级应指定接替人员,并与离职员工共同制定详细的交接计划。
3. 离职员工需整理在职期间的所有工作文件、资料和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纸质文件、客户资料、合同协议等。
4. 离职员工应向接替人员详细交代工作中的各项事宜,包括正在进行的项目、未来的工作计划、潜在问题及解决方案等。
5. 接替人员应认真审核离职员工提供的交接资料,并提出疑问和需要澄清的地方。
6. 双方确认交接无误后,需填写《离任交接表》,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7. 直接上级审核《离任交接表》,并在确认无误后签字。
8.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完成的《离任交接表》办理离职手续。
四、注意事项1. 离职员工在交接期间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确保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接替人员应积极主动地了解和掌握工作内容,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3. 对于涉及保密内容的交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4. 人力资源部门应对交接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制度的执行。
五、违规处理对于未按照规定完成交接工作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可能会影响到员工的离职证明和推荐信等相关手续。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总结:。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与公物交接,避免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公物损失,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全体员工.第三条公司各岗位人员在内部岗位调整、离职或调出及请假一周以上时,都必须依照本制度办理工作交接.第四条工作交接的责任主体分别为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以及移交人的直接主管.移交人是指将所负责工作和物品移交给接收人的人员;接收人是指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工作和物品的人员;监交人是指监督移交人、接收人进行工作交接的人员.第二章工作交接内容第五条应交接的业务工作包括由离职人出具书面报告:(一)重要客户名单及公共关系名单以及联络方法.(二)已完成工作的详细工作报告.(三)未完成工作的各项待办事宜及关键点.(四)本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分工(五)业务流程(六)其他纸质和电子文件资料.第六条应交接的公司物品包括(一)用品,办公设备、办公用品、书籍、文件资料含计算机软件、钥匙、印章、宿舍等公司物品.(二)证件,因员工工作需要,公司发给员工的各种证件.(三)重要文件,包括政府批准证书、营业执照正本、副本,企业章程和各类年检批件等.(四)员工接收的其他已离职人员的工作资料全部.(五)由财务部门开具的财务款项结清证明.(六)其他重要文件或监交人认为应交接的文件.第三章工作交接流程第七条职位异动申请批准后,员工开始进行工作交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员工离任交接清单.第八条当出现需工作交接情形时,由需移交人的直接主管安排工作交接,明确监交人,并安排移交人准备工作交接.第九条监交人核实移交人填写的员工离任交接清单,必要时作适当调整,确定员工离任交接清单.第十条工作交接必须交接人、承交人和监交人三方同时在场,逐项按交接清单清点文件资料和办公物品,核对无误后三人共同签字确认.承交人和监交人对工作交接过程及交接工作的完整性负责.第十一条业务工作交接应由交接人向承交人和监交人出具书面报告,并认真回答承交人和监交人的有关问题,监交人有权召集公司有关人员了解交接人的具体工作情况.第十二条经三方签字确认的员工离任交接清单送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员工离任交接清单原件送人事专员,由其存放入移交人个人档案;员工离任交接清单复印件分别留存于移交人和接收人处各一份.①第四章工作交接要求第十三条职位异动申请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前,员工必须坚守岗位.若因私自离岗或消极怠工,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者,公司将按制度予以处罚.第十四条当出现因工作调动、请长假或离职等需要工作交接时,应在工作调动、请长假或离职前1日内完成工作交接.第十五条如移交人有特别原因不能亲自办理工作交接,须提前申请经部门经理核准后,可由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接,但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第十六条工作交接必须附有员工离任交接清单,并由交接人、承交人和监交人三方在清单上共同签字确认.员工离任交接清单填写不详者,或交接手续未办完者,人力资源部不予办理异动手续.第十七条工作交接自批准职位异动申请时开始.交接时间原则为两个工作日,特殊需要可适当延长交接时间.①对于离任者,工作交接完成后,还需要填写其他离任表格(《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核无误签字后,方可离任(详见本公司的离任章程中的规定)。
工作交接管理条例
工作交接管理条例
第一条:范围
本工作交接管理条例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工作岗位之间的职务
交接。
第二条:工作交接程序
1. 在离岗前,由离岗人员向接收人员进行详细交接说明。
2. 离岗人员应制定完整的工作交接计划,并将重要的工作文件、资料、资讯按指定格式及时上交。
3. 接收人员应认真听取离岗人员的交接说明,对于未尽事宜,
及时追问。
第三条:交接内容
1. 交接内容应包括工作职责、工作进展、工作计划及注意事项
等内容,由离岗人员向接收人员全面交代。
2. 离岗人员应对工作流程、技术方法、知识技能等进行详细的
说明与传授。
3. 接收人员应对接手的任务进行详细质询,并妥善保管接手的
工作文件及资料。
第四条:交接验收
1. 接收人员应仔细核查交接文件及资料的完整性。
2. 如发现交接文件及资料有误或不全,应当及时协调并补齐。
3. 对于交接内容的理解和掌握情况,应通过实际操作或考试等方式进行验收确认。
第五条:工作交接记录
1. 离岗人员应制定工作交接记录,记录各类工作、联系方式、文件资料等详细信息。
2. 接收人员应在工作交接记录上签字确认。
3. 工作交接记录应存放在公司档案库内。
第六条:附则
1. 离岗人员应按要求如实交接,对于工作交接记录造假、隐瞒内容的,一经查实,公司有权要求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工作交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商业机密,防止信息泄露。
制定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离职移交管理制度
离职移交管理制度1. 引言离职移交是企业中一个重要的管理环节,它涉及到离职员工对其工作职责、项目进展和相关信息的交接,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进行。
为了规范离职移交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本文档制定了离职移交管理制度,以便全体员工按照统一的规范进行离职移交的操作和流程。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的离职移交管理,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以及临时员工。
所有员工在离职之前都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移交管理。
3. 离职移交流程离职移交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3.1 定义离职日期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人力资源部门将与员工确认离职日期,并于离职申请通过后向全体员工进行通知。
3.2 制定移交计划离职员工应在离职的两周前与所属团队负责人共同制定移交计划,明确工作职责的移交内容、移交对象和时间节点。
3.3 资料整理与归档离职员工应将自己相关的资料整理清楚,并按照公司的文件归档标准存档。
离职员工应确保资料的完整性、机密性和可被查阅性。
3.4 移交工作在离职员工最后的工作日,离职员工应与移交接收人进行面对面的会议,将工作职责和项目进展进行详细的说明和交接。
离职员工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移交接收人能够熟悉工作内容和流程。
3.5 移交确认移交接收人应与离职员工一起完成移交确认,确保移交流程的顺利进行。
对于存在问题或疑问的部分,应及时进行沟通和解决。
4. 离职移交管理的责任分工离职移交管理涉及到多个角色的责任,分工如下:4.1 离职员工责任离职员工有以下责任:•提前制定离职移交计划;•整理并归档相关工作资料;•跟移交接收人进行工作交接,提供必要培训和指导;•参与移交确认,解答移交接收人的问题。
4.2 团队负责人责任团队负责人有以下责任:•协助离职员工制定移交计划;•确保离职员工的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安排合适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移交会议;•监督移交流程的进行;•解决移交中出现的问题或疑问。
4.3 移交接收人责任移交接收人有以下责任:•熟悉离职员工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参与移交计划的制定;•在移交会议上充分了解工作细节;•及时与离职员工沟通并解决移交中的问题;•在移交确认中确认接收工作内容和资料。
离职流程与离岗管理制度
离职流程与离岗管理制度1. 前言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员工离职流程与离岗管理,确保离职手续的顺利进行,并保护公司的利益。
全部员工在离职时,必需严格遵守以下制度要求。
2. 离职流程2.1 提出离职申请员工在决议离职之后,应向直接上级提出离职申请。
离职申请应提前30天提交,但特殊情况可以与直接上级商定缩短时间。
2.2 提前交接工作离职员工应在提出离职申请后,与接替者或直接上级进行工作交接。
交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作进展情况、文件和资料归档、联系人信息、系统账号密码等。
交接工作必需保证对接人员顺利接受工作并保证业务连续性。
2.3 离职手续办理员工在离职前,应依照公司规定,完成以下手续办理:1.还清公司全部借款及其他款项;2.归还公司财务部门所发放的借款和借支;3.归还财务部门所借用的公司资产;4.上交公司领取的全部文件、工作资料、设备和其他公司资产。
2.4 效期处理员工在离职后,公司将依照员工在职时的表现和岗位要求进行考核,依据情况决议是否予以离职员工离职弥补、结算工资等。
具体细则详见公司离职弥补制度。
2.5 资料保密离职员工在离职后仍须遵守公司保密制度的规定,对所掌握的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的信息、文件和资料等保密,并不得擅自复制、泄露、传播或运用于其他竞争性业务中。
3. 离岗管理制度3.1 离岗申请员工如需因私事请假,或因其他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应提前向直接上级请示并填写离岗申请表。
离岗时间超出1天的员工,需提前提交离岗申请表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3.2 事假、病假和丧假管理员工如需请事假、病假和丧假,应提前向直接上级请假,并依照公司相关规定供应请假事由和假期时间等相关证明料子。
3.3 外出、出差和培训管理员工如需外出、出差或参加培训时,需向直接上级提前请示和填写相关申请表。
外出、出差或培训期间的工作交接和业务布置由直接上级负责。
3.4 临时离岗员工若因紧急情况需要临时离岗,应向直接上级汇报,并尽快与直接上级进行沟通,以便及时布置其他员工进行替补和完成相关工作。
员工离岗交接制度
员工离岗交接制度
一. 员工离岗的前期准备
1. 职员在离岗前应填写离职申请表,并经有关主管审批签字后提交人事部;
2. 根据公司规定,职员在离职前应把所有私人物品和公司文件保管好、交付相关单位;
3. 职员应将在公司完成的工作成果汇总,写出项目进展情况简报,向有关单位交接分享;
4. 针对职位有关的安全知识,职员应根据公司要求向新进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5. 职位离职前,职员应将工作文件保存整理,及时更新存档,完成工作总结报告,方便新员工顺利接替;
6. 完成员工离职流程手续,如体检、公司文件申诉等等;
二. 员工离岗交接作业
1. 会议室交接:离职员工在离职前,应与主管一起到会议室确认桌面设备(办公桌、椅子、文件柜、文件抽屉)、办公用品(笔、纸、文件夹等)均已清点登记,并与新进员工进行面对面交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职;
2. 文件资料交接:离职员工应将文件资料完成清理统筹整理,以及工作进程记录报告归档,确保新进员工及时接手任务;
3. 项目交接:离职员工应将负责项目的进展情况简报,安排新进员工按照原计划按部就班执行。
员工离岗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员工离岗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一、定义
本制度规定了员工离岗前应履行的工作交接义务,管理部门应承担的
工作交接管理责任,以及离岗员工和新任员工的相关交接程序。
二、原则
本制度规定遵守以下原则:
(一)有效性:员工离岗工作交接严格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依法
合理执行,保证其有效性;
(二)及时性:员工离岗工作交接应及时完成,不得拖延;
(三)完整性:员工离岗工作交接应全面完整,保证有效的业务接续;
(四)统一性:员工离岗工作交接过程中,应认真做好各项管理事项,无论是离职员工还是新任员工,管理事项应统一交接,统一管理和监督;
(五)闭环性:员工离岗工作交接应实施闭环管理,将前期的工作完
成情况、工作内容和交接内容项目,以及新任员工承担的职责范围和工作
职责等都在闭环内梳理、做好交接工作。
三、实施
(一)员工离岗工作交接步骤
1、交接离岗前应做事项:员工离职前,由组织机构部门对其工作职
责进行详细清查,将承担的职责、工作业务、项目、交接材料及案卷等进
行清查交接;
2、交接离岗后应做事项:员工离职后。
10、《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工作交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作交接程序,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员工因岗位异动(含晋升、降级、岗位调动、离职、辞退、开除、请假)而引起的工作交接的管理。
第三条工作交接的责任主体分别为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
移交人是指将所负责的工作及相关物品移交给接交人的人员;接交人是指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工作及相关物品的人员;监交人是指监督移交人、接交人进行工作交接的人员。
第二章工作交接的内容第四条工作交接主要包括业务交接、物品交接、帐务清理三个方面。
(一)业务交接的内容主要包括:1.业务流程:即移交人岗位日常工作的工作程序和要求。
2.工作事项:即移交人负责的具体工作事项和尚未完成的工作事项。
3.文件资料: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文件、档案、账册、技术资料、通讯录等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
4.业务资源,即移交人对内业务、对外业务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二)物品交接的内容主要包括:1.移交人负责管理的印章、网银密匙、门禁卡等。
2.移交人负责管理的账实相符的资产,如现金、有价证劵等。
3.移交人负责管理或公司配备给移交人本人使用的办公用品、桌椅、书柜、保险柜等办公家具、电器、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交通和通讯工具、礼品等物品。
(三)账务清理的内容主要包括:1.往来款项:即移交人在公司财务借支的备用金及其他往来款项。
2.费用报销:即移交人在岗位调整或离职时,在履新前须将在原岗位因公发生的费用及时报销。
第五条公司部门内岗位调动、请长假的工作交接,视具体情况无需进行物品交接中规定的公司配备给移交人本人使用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的交接。
第三章工作交接的程序第六条当出现需进行工作交接的情形时,移交人须主动办理交接。
当移交人为部门副经理及以下职务的员工时,部门经理担任监交人或委派监交人;当移交人为部门经理时,分管副总经理担任监交人或委派监交人;当移交人为副总经理时,总经理担任监交人或委派监交人;当移交人为总经理时,董事长担任监交人或委派监交人。
岗位变动人员交接管理制度
岗位变动人员交接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局岗位变动人员工作交接和物品、资料交接工作,保持和促进各项管理工作有序、平稳、高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变动人员
指调出、离职、退休人员;借调、跟班学习、挂职到期人员。
二、交接内容
(一)应交接的工作包括:离岗前已完成工作情况;未完成工作情况;各项待办事项。
(二)应交接的物品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U盘;门卡(钥匙)、印章、证件;向单位借用的其他物品。
(三)应移交的资料包括:书籍、文件;纸质和电子资料。
(四)其他应交接的事项。
三、交接程序
(一)交接准备。
岗位变动人员离岗前,应将相关工作和保管使用的物品、资料认真梳理,并列出清单。
(二)办理交接。
按照列出的清单,将相关工作和物品、资料移交给接收人,经逐项清点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
(三)履行手续。
离岗人员填写《海口市美兰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办理离岗交接手续登记表》一式两份,经本人、
接收人、财务、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报送局办公室备案。
四、交接纪律
(一)工作交接须在离开现任岗位之前3天内完成,未完成交接手续不得擅自离岗。
(二)因未做好工作交接和物品、资料交接工作,造成工作延误、资产流失、涉密材料遗失或泄密事件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二
办理离岗交接手续登记表。
岗位离职交接管理办法
关键岗位离职交接管理办法1目的:规范门店店长、店助、收银仓管等关键岗位的离岗交接管理,确保在异动或离职过程中各岗位责、权、利的清晰交接,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适用各门店店长、店助、收银、仓管等关键管理岗位的离岗交接(包含异动、离职交接),门店其它岗位由店长安排参照本办法执行。
3离岗交接管理要求:3.1要求:上级监交人全程跟进协调,离任人提前做好准备,与新任岗位人当场全面清点核实门店财物交接。
3.2成果:完成《门店员工离岗交卸表》签字等相关手续及必要的明细交接附件,明确交接异常责任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3.3监交:3.3.1上级监交人:主要是门店关键岗位离岗交接时的直接上级,是各岗位离岗交接时的总协调人。
3.3.2职责:上级监交人自收到异动通知或批准离职日起,应提前主动安排、组织、协调及监督离任与新任人员作好相关工作交接,必要时联系公司总部财务部监交。
3.3.3离任岗位与监交人对应表:4离岗交接管理项目及异常处理流程:4.1店长、店助、收银仓管异动或离职岗位交接时,必须认真做好以下各项具体内容的交接工作,并在交接过程中,详细做好各项交接记录。
(其它员工由店长视情况安排.)4.2离职交接表签字上交:4.1.1交接完毕后,应在《门店员工离职交接表》三方签名确认(离任方、新任方、上级监交人),以保证责任清晰与门店各项管理工作的平稳过渡。
4.1.2异动类,交接表原件由上级监交人保管,门店及交接人留复印件.离职类,交接表随同相关附件(必要的交接明细),原件上返人事部审核入档,复印件留门店及上级监交人处备查。
4.1.3门店交接异常的,在上报处理时须上返交接表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件),所涉及的管理部门必须进行复印件备案。
5处罚措施:5.1 原则:“谁签字、谁负责;谁接收、谁负责”。
5.2 移交人员拒不按照本办法要求执行离岗交接,须依据制度承担盘亏及公司其他损失的主要赔偿责任,并给予从重行政处罚(以行政部调查后作出的专项《处理意见》为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5。
检察院离岗离职人员归档交接制度
检察院离岗离职人员归档交接制度是为了规范、有序地处理离职人员的工作归档和交接事宜,以确保机构信息和工作持续性的制度。
以下是可能包含在这种制度中的主要内容:制度名称:检察院离岗离职人员归档交接制度1. 归档程序:1.1 离岗申请:离岗离职人员在提出离职申请后,应填写相关表格,详细说明离职事由和离职日期。
1.2 审批程序:相关领导层审批离岗申请,确保审批程序合规。
1.3 归档准备:离职人员在正式离开前,应做好个人文件、电子文档等的整理和备份。
2. 工作交接:2.1 工作清单:离职人员应制作工作清单,详细列出正在进行的工作、工作进展情况、涉及的文件和信息等。
2.2 接收人确定:确定接收离职人员工作的负责人,要求提前安排工作接收人进行交接培训。
2.3 交接会议:离职人员和接收人举行交接会议,详细说明工作要点、注意事项、文件存放位置等。
3. 文件和信息归档:3.1 电子文件:离职人员的电子文件应按照机构规定的归档结构存放在指定位置,并进行备份。
3.2 纸质文件:离职人员负责将纸质文件归档整理,明确存放位置,并交接给接收人。
4. 知识转移:4.1 知识分享:离职人员应主动分享工作经验、专业知识,并协助接收人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工作内容。
4.2 培训计划:如果可能,制定培训计划,确保接收人能够熟悉工作流程和必要的业务知识。
5. 资产交接:5.1 办公用品:离职人员负责清点和交接办公用品,确保没有遗漏或遗失。
5.2 设备和工具:离职人员应当归还公司提供的设备和工具,或者进行合规的处理。
6. 归档审核:6.1 审核程序:归档审核由机构内部的相关管理人员或部门负责人进行,确保所有工作和文件都已妥善归档。
6.2 异常处理:如果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离职人员或接收人取得联系并解决。
7. 归档存储:7.1 归档存储期限:按照机构规定的文件保管期限存储归档文件。
7.2 电子存储:确保电子文档存储在安全、可访问的系统中,便于需要时查阅。
离岗离职管理制度
离岗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离岗离职管理行为,维护企业正常运作秩序,加强离职员工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的离岗离职管理行为。
第三条离岗离职管理是指员工离开工作岗位或者主动离职的管理和处理工作,包括各类离职方式和离岗期间的管理。
第四条离岗离职管理应遵循依法、合理、规范、公平、及时的原则,具体操作需要按照管理程序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一套健全的离岗离职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离岗、离职的各种情况和相应处理方式,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并维护企业利益。
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离职员工的管理,做好相关离职交接工作,保障企业运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本制度中所指的离职员工包括因退休、离职(包括自行辞职、企业解聘)、个人原因离职、病假回家休养等情况的员工。
第八条企业内部所有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离岗管理第九条离岗管理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离开工作岗位的情况,包括因事假、病假、事故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情况的离岗管理。
第十条员工请假应按照规章制度和相关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需提前向直接领导和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十一条员工因病请假,应提供医疗证明和病例记录,企业应视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并在员工返岗后对其进行健康状况的跟踪和监测。
第十二条员工离岗期间的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险关系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拖延或者暂停。
第十三条员工离岗期间要求及时向企业提供离岗期间的联系方式,以便企业与员工进行联系。
第十四条员工离岗期间不得从事与自身职业及企业无关的工作,不得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员工离岗期间如需延长离岗时间,应提前向企业提出申请,并说明具体原因,经批准后方可延长离岗时间。
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离岗管理档案,对员工的离岗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
第三章离职管理第十七条离职管理是指员工因各种原因离开企业或者主动提出辞职的管理和处理工作,包括企业主动解聘员工,员工自行辞职的情况。
(完整版)离岗离职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6交接管理:
6.1交接原,认真整理相关材料,不得有意隐藏、删除或 破坏,本着对企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 性;
6.3法律责任:如有因工作交接不善,恶意隐瞒、篡改交接项目,对公司造成不良 影响和经济损失,则依法追究工作交接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附件:
7.1工作交接流程图
7.2附表:《事项交接报告》
7.3附表:《实物交接清单》
7.4附表:《资源交接清单》
附件一:《工作交接流程图》
工作交接流程(离岗)
公司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1目的:为了完善公司管理,规范工作交接流程,在发生人员变动时,保证工作的顺 利衔接和持续稳定,提高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因员工离职或岗位调整而引起工作变动时,需要对原岗位的工作及相关事项、 工具和资料进行工作交接。
3工作交接角色:工作移交至少涉及两方:移交方和接收方,在必要的时候,公司可 安排第三方,即监交方对工作交接进展和质量进行监督和确认。
4工作交接内容及形式:
4.1事项交接:移交方以书面形式将所承担的工作的一部分或全部移交给接收方, 包含但不仅限于岗位职责、主要工作事项、业务流程、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具体 内容、进展情况、注意事项、心得总结等等。
附:《事项交接报告》
4.2实物交接:包括与交接岗位相关的所有纸质及电子档案、文件及相关资料,以 及包括办公工具在内的其它资产等, 编制清单,并在移交后由接收方签字确认。 附:《实物交接清单》
6.1.2接收方应积极推进工作交接进程,主动沟通,并有义务对工作交接所涉 及的内容进行确认;
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XXXX公司工作交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交接手续,提高岗位工作交接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各部门/分公司。
第三条各部门/分公司应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内部关键岗位的交接规范。
第二章工作交接流程第四条根据交接性质,工作交接分为离职工作交接、调岗工作交接、临时离岗交接和其他交接。
离职工作交接为员工离职前所做的工作交接。
调岗工作交接为员工岗位调动时所作的工作交接。
临时离岗交接为员工由于休假、脱产培训等情况下,由其他员工暂时代岗时所作的工作交接。
其他交接为除上述以外的工作交接。
第五条移交人定义及责任:移交人为将要离开目标岗位的人员,其职责包括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梳理工作关系、工作流程等交接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接工作并保证交接内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第六条接收人定义及责任:接收人为将要到目标岗位的人员,其职责为接收交接资料,尽快熟悉交接岗位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确保交接内容真实无误。
第七条监交人定义及责任:监交人为监督目标岗位交接的人员,原则上为移交岗位上级领导。
其职责包括检查和核实交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检查接收人是否顺利接收工作交接,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定处理方案。
第八条一般交接经监交确认结束,视为工作交接流程完成。
如临时工作交接,应以交接接回结束视为工作交接流程完成。
离职工作交接,须由监交人、所在部门进行确认,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总经办资产物品转移、企划部报关报检资质注册、监督部登轮证等),须由相关职能部门确认。
调岗工作交接:(1)科室内或不设科室的部门内的工作交接,由监交人确认;(2)员工跨部门、跨科室的工作交接,由监交人、所在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确认;(3)部门负责人调岗的工作交接,监交人为其分管领导。
临时工作交接,由监交人确认交接和接回.第九条工作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关系交接、工作流程及工作内容交接,未尽项目及事项交接,物品交接等.第十条工作交接结束后须完成《工作交接表》(具体见附件).离职工作交接,《工作交接表》须作为离职材料之一,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
员工离岗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岗离职管理制度第一条公司所有员工自请辞职者,应按下列期限预先提出辞呈并交书面的申请。
1、经理(含)以上人员,应于离职二月前提出。
2、主任(含)以下人员,应于离职一月前提出。
凡经理以上人员自辞职申请上交起未满二月擅自离开公司的或主任以下人员自辞职申请上交起未满一月擅自离开公司的,一律按违约处理,公司有权扣留其工资和风险金。
第二条所有离职者经部门主管和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按照员工离职办理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手续办理,待完善各项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三条因故被公司解聘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提前一月书面通知,待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四条经批准离职人员,应在离职前办妥业务移交手续,并经由部门主管监督交接完成后,可发给当月工资,未办妥各项离职手续者,工资延发。
第五条工作移交时,接任员工对于移交事项查有遗漏或手续欠妥者,应会同主管、离职人员核对,自移交日起三日内补办清楚。
第六条凡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永不录用。
1、不服从公司管理和安排,经劝告仍不改正的。
2、安全意识较差,不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累计3次无故不参加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培训的。
3、一年内发生事故三次以上,累计事故损失4万元以上的。
4、不遵守管理制度,工作不认真负责,服务态度极差,造成机械损失或重大投诉。
5、有严重经济问题,搞徇私舞弊的。
6、擅自停运、堵站、堵路、聚众闹事、干扰他人正常经营,不服从公司安排管理或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
7、发生甩客、宰客,有重大服务质量投诉,侮辱、谩骂、殴打乘客,情节严重的。
8、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以上的。
9、一年内有三次或三次以上劣迹记录的。
10、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
11、被行业主管部门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或从业资格证的。
12、严重违规经营的。
13、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14、造成重伤伤人事故的。
为保障员工与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当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移交,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订定本办法。
离职办理与交接制度
离职办理与交接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员工离职办理和工作交接程序,确保离职员工的顺利离职,并有效实施工作交接,保障企业生产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离职员工。
二、离职申请1.员工如需离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直接上级提交离职申请。
2.离职申请应认真说明离职原因,并注明离职日期。
3.直接上级应在收到离职申请后及时与员工进行反馈和确认,确保申请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三、离职手续1.离职员工应依照公司规定,如实提交离职所需料子,包含离职申请、离职报告、工作证明等。
2.人力资源部门应负责对离职员工的料子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离职手续办理。
3.离职员工应交还公司的物品、文件、资料等,包含但不限于工作证、办公用品、公司资料等。
四、工作交接1.离职员工应自动与接替岗位的员工进行工作交接,确保工作的顺利过渡。
2.工作交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整理与交接;–与相关合作伙伴的联系方式以及业务进展情况的说明;–紧要项目、任务的进展情况和问题记录;–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和经验总结。
3.接替岗位的员工应认真记录工作交接内容,并在工作交接完成后与直接上级进行确认。
五、离职员工待遇1.离职员工依照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享有相应的离职弥补。
2.离职员工应领取离职证明和相应税表,并参加最终工资的结算。
3.离职员工在享受福利待遇时,应遵守公司相关规定,并依照要求进行手续办理。
六、保密责任1.离职员工应对离职前获知的公司及客户的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保密,不得向外界泄露或用于个人利益。
2.离职员工应签署保密协议,并明确了解侵害商业秘密的法律和法规。
七、违纪处理1.如有离职员工在办理离职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若离职员工未按要求交接工作内容,严重影响工作过渡和业务顺利进行的,将依据情节严重程度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1.公司将不绝完善离职办理与交接制度,对于制度的修改及解释权归企业管理负责人全部。
员工离岗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岗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企业内员工的离岗离职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的办公秩序,确保企业的稳定运作。
本制度的订立依据为《劳动法》和相关劳动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部员工,包含试用期、正式员工及合同制员工。
离岗离职行为包含但不限于辞职、解雇、合同到期等情况。
第二章离岗管理第三条离岗申请1.员工如需离岗,应提前书面申请。
离岗期限不得超出制度规定的最长离岗期限。
2.离岗申请应描述离岗原因,并由员工和上级主管经过双方确认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批。
3.人力资源部收到离岗申请后,应及时向上级主管和员工反馈审批结果。
第四条离岗期设定1.离岗期限依据具体情况酌情设定,但一般不超出3个月。
2.离岗期开始后,员工应依照公司规定的离岗期管理要求进行工作。
3.离岗期内员工享有基本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五条离岗期管理要求1.离岗期员工应连续履行本身的岗位职责,保持与公司的正常工作联系。
如有需要,公司可要求员工搭配完成相关工作。
2.离岗期内员工不得从事与原岗位相竞争的经营活动,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核心技术。
3.离岗期内员工不得对公司名誉和声誉造成负面影响,不得通过各种途径抹黑公司形象。
第六条离岗期期满连续任职1.若员工离岗期满后,与公司达成了连续任职的协议,员工应按协议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并恢复正常工作。
2.连续任职期间,员工享有正常工资和福利待遇,连续履行岗位职责,依照公司相关规定参加各项工作。
第三章离职管理第七条离职申请1.员工如有离职意向,应提前向上级主管递交书面离职申请,注明离职原因。
2.上级主管接到离职申请后,应及时与员工沟通了解其离职意愿,并在书面回复中确认离职申请的接受与否。
3.人力资源部在接到离职申请书后,应及时布置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办理的事宜。
第八条离职手续办理1.离职员工应如实填写离职手续表,并在指定时间内办理员工离职手续。
2.人力资源部应依据离职手续表上的信息,办理员工的工作、经济和社会关系等手续。
岗位变动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XX有限责任公司岗位变动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作交接程序,明晰交接工作责任,保证工作交接顺畅、连续有序、前后衔接,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岗编制人员、特别研究助理、项目聘用人员;岗位变动情况包括上述人员岗位调转、退休、离职(含辞职、辞退、解聘、合同终止)等。
第三条岗位变动人员必须履行岗位工作交接义务。
第四条岗位工作交接的责任主体分别为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以及移交人所在部门。
(一)移交人是指因岗位变动需将所负责的工作和物品移交的人员;(二)接收人是指移交人所在部门指定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工作和物品的人员,以及职能部门履行相应管理职能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物品的人员;(三)监交人是指移交人所在部门指定监督移交人、接收人进行工作交接的人员。
第二章工作交接内容第五条移交人应交接的业务工作内容包括:(一)岗位说明相关材料:包括岗位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流程等事项;(二)待完成工作的具体内容、进展情况、注意事项等;(三)科研项目、课题等相关事项;(四)与工作内容相关的全部工作文件和资料(含电子及纸质材料)、物品及清单;(五)其他需要交接的业务工作内容相关材料等。
第六条移交人应交接的单位部门所属办公用房与物品包括:(一)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科研生产设备、办公用品、文件资料、各类印章(含部门印章、业务印章、课题印章、检验检测印章等)、钥匙、宿舍等;(二)因工作需要发给员工的各类证件等物品,如工作卡、上岗证、岗位聘用证书等;其中,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科研生产设备的交接还须遵守公司资产管理相关规定。
第三章工作交接流程第七条移交人在完成岗位变动相关审批程序后,须经所在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相关人员会签,同时办理岗位工作交接,填写《工作交接清单》),详细列明应交接内容。
第八条岗位工作交接由移交人所在部门负责安排,指定监交人,安排移交人准备岗位工作交接的相关材料。
第九条岗位工作交接必须有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三方同时在场,按《工作交接清单》逐项清点所有需要移交的内容,经核对无误后共同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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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1目的:为了完善公司管理,规范工作交接流程,在发生人员变动时,保证工作的顺利衔接和持续稳定,提高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因员工离职或岗位调整而引起工作变动时,需要对原岗位的工作及相关事项、工具和资料进行工作交接。
3工作交接角色:工作移交至少涉及两方:移交方和接收方,在必要的时候,公司可安排第三方,即监交方对工作交接进展和质量进行监督和确认。
4工作交接内容及形式:
4.1事项交接:移交方以书面形式将所承担的工作的一部分或全部移交给接收方,包含但不仅限于岗位职责、主要工作事项、业务流程、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具体内容、进展情况、注意事项、心得总结等等。
附:《事项交接报告》
4.2实物交接:包括与交接岗位相关的所有纸质及电子档案、文件及相关资料,以及包括办公工具在内的其它资产等,编制清单,并在移交后由接收方签字确认。
附:《实物交接清单》
4.3资源交接:包括与交接岗位工作相关的客户、供应商及厂家、关系单位、业务单位及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以实物或电子文档存在的工作成果等,编制清单,并在移交后由接收方签字确认。
附:《资源交接清单》
4.4财务审计:移交方必须经财务部门审计并确认所有经济账目结算清理完毕,并无相关欠款。
4.5监督交接:副总或总经理助理进行工作交接时,由总经理监交,并对相关交接内容签字确认;部门负责人进行工作交接时,由分管领导监交,并对相关交接内容签字确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存档;其他人员的工作交接视工作需要安排监交人员。
5工作交接期限:
离职交接:因员工离职发生的工作交接,在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前需完成工作交接;
离岗交接:因员工岗位调整发生的工作交接,在发布岗位调整通知当天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
6交接管理:
6.1交接原则:
6.1.1移交方必须根据公司要求,认真整理相关材料,不得有意隐藏、删除或破坏,本着对企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6.1.2接收方应积极推进工作交接进程,主动沟通,并有义务对工作交接所涉及的内容进行确认;
6.1.3监交方应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工作交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协调、监督和管理。
6.2交接考核:
对于部门负责人调岗发生的工作交接,在岗位调整通知发布之日起的头三个月内,移交方和接收方共同对交接岗位的绩效负责,即各承担绩效考核结果的50%。
6.3法律责任:如有因工作交接不善,恶意隐瞒、篡改交接项目,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则依法追究工作交接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附件:
7.1工作交接流程图
7.2附表:《事项交接报告》
7.3附表:《实物交接清单》
7.4附表:《资源交接清单》
附件一:《工作交接流程图》
工作交接流程(离岗)财务人力资源监交接收移交收到岗位调整通后,尽快整理有工作交接的内提供工作交接的《工作交接告》、《工作交清单》表进行工作交接,写《工作交接告》、《工作交清单对相关交接内容行签字确对相关交接内容行监交并签字确财务人员进行财审计,并进行书确将工作交接相关格回收,并对工交接情况进行备案根据《交接管理办法》规定,对工作交接双方进行交接考领取相关表工作交接,填写表
提交确认的表提交确认的表工作移交结束后新岗位报工作移交结束后开展正常工到岗结束工作交接流程(离职):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监交方接收方移交方领取相关表格工作交接,填写表格提交确认的表格提交确认的表格与移交方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离职手续将工作交接相关表格回收,并对工作交接情况进行备案结束提供工作交接的:《工作交接报告》、《工作交接清单》表格对相关交接内容进行签字确认财务人员
《事项交接进行财务审计,并进行书面确认对相关交接内容进行监交并签字确认进行工作交接,填写《工作交接报告》、《工作交接清单》提前1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批附件二:
报告》
*********公司工作交
事项交接报
工作移交岗移交移交原□辞□调
项目类事项名文档版本及页备
岗位职
主要工作事
业务流
未完成工作需注明展情况、存在题及原因、注事项等)
心得总
其它需要交的内
以上所列内容未完可另附
移交人签名(附日期)
请接收方确认(选择符合的情况打“√”)
、交接项目是否一致□ □
、交接内容是否完整□ □
、交接疑问是否解释清楚□ □
、交接是否存在其他问题□ □ 存在问题
接收方签名(附日期)监交方签名(附日期)
附件三:《实物交接清单》
************公司工作交接
实物交接清单
7
移交方:接收方:监交方:日期:日期:日期:
附件四:《资源交接清单》
**************公司工作交接
资源交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