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价制度66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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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价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价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取评介造度之阳早格格创做一、医院创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造处事小组,控造每月启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对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标举止统计,并对于抗菌药物应用合理性举止面评.
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的沉面:
1、沉面监测徐病:I类切心围脚术期抗菌药物的防止使用;
2、沉面监测药物:使用量前10种的抗菌药物;
3、沉面监测医师:抗菌药物使用量前10种中的前10名科室战医师;
三、监测的实质:
1、门诊患者便诊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
2、慢诊患者便诊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
3、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
4、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
5、住院患者住院用抗菌药物患者病本教查看百分率;
6、住院患者介进治疗防止用抗菌药物百分率;
7、住院患者浑净脚术防止用抗菌药物百分率;
四、用药合理性面评:
抗菌药物使用的相宜性、用法用量、疗程(天数)、是可收检、病程记录是可记录,共同用药指征,配伍禁忌,围脚术期防止用时间、疗程等.将面评截止上报纪检劣服办,由其举止相映奖奖及搞预.
五、对于以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非常十分情况启展考察:
1、使用量非常十分删少的抗菌药物;
2、半年去使用量排名,末究处于医院前10 位的抗菌药物;
3、临床时常超符合症、超剂量使用的抗菌药物;
4、企业违规出卖的抗菌药物;
5、一再爆收宽沉没有良反应的抗菌药物;
六、启展抗菌药物博项处圆面评.
七、上报国家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相闭数据.
八、定期对于本院所使用的抗菌药物举止评估,对于存留仄安隐患、疗效没有决定、耐药宽沉、性价比好战违规促销的抗菌药东西种给予浑退.。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评价、干预及整改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评价、干预及整改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评价、干预及整改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下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32号)《处方管理办法》及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2年版)》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药学部、感染控制管理科和检验科作为抗菌药物管理日常监测工作的职能部门,应指定专人,按要求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1.药学部对抗菌药物用量实施动态监测,每月对医院各科室各类抗菌药物使用量进行统计分析并报告管理小组,管理小组每月公布一次抗菌药物使用情况,每月对抗菌药物使用量前10名医师和前3名科室进行排名,并对其合理用药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和公示。

药学部每月监测门诊抗菌药物的使用率、急诊抗菌药物使用率、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临床医师抗菌药物使用率、三联药物使用情况,并报告管理小组。

2.医院感染控制管理科每月检查各科室细菌耐药监测情况,督促临床各级医师按病情需要及早送验细菌培养及药敏,检查结果计入科室绩效考核。

每半年公布一次医院耐药菌监测报告、医院感染监测报告。

每月统计I类切口抗菌药物的使用率、使用合理性,并报告管理小组。

3.检验科负责临床微生物检测与细菌耐药监测工作。

每年总结分析病原耐药性监测数据并在院网公示,根据全国和本地区细菌耐药监测结果,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1)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临床各科室。

(2)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慎重考虑经验性用药。

(3)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价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价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价制度一、目的为加强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安全、经济地使用抗菌药物,根据《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科、感染科、药剂科、临床微生物实验室等部门组成,负责全院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价工作。

2.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临床科室主任、药师、感染性疾病专家等组成,负责制定和修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监督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情况,对重大抗菌药物使用问题进行决策。

三、监测与评价内容1.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监测:包括抗菌药物的品种、规格、用量、使用频率、用药时间、给药方式等,以及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不良反应等情况。

2.细菌耐药监测:定期收集和分析临床微生物实验室提供的细菌耐药数据,对耐药率较高的抗菌药物进行预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抗菌药物临床疗效评价:根据临床病例、病历资料等,评价抗菌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包括感染控制情况、不良反应发生率、药物敏感试验结果等。

4.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收集和分析抗菌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对不良反应发生率较高或严重的抗菌药物进行评估,并根据需要采取措施。

四、监测与评价方法1.采用电子病历系统、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收集和分析抗菌药物使用数据,实现抗菌药物使用的实时监控。

2.定期组织临床药师、感染性疾病专家等对细菌耐药情况进行分析,发布细菌耐药预警信息。

3.定期组织临床医师、药师、微生物技术人员等对全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汇总、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

4.结合国内外先进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经验,不断完善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五、管理与监督1.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对全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价,定期向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

2.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的报告进行审议,制定和修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对重大抗菌药物使用问题进行决策。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监测与评价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监测与评价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监测与评价制度一、目的和意义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抗菌药物的范围本制度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三、组织管理1. 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2.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四、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五、基本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六、分级管理原则抗菌药物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具体分级管理目录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1. 各科室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加强对抗菌药物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

2.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对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3. 医疗机构应当对纳入抗菌药物采购供应目录的采购品种进行临床评价,由临床医师、药师填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表,反馈意见。

八、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系统,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对耐药率较高的抗菌药物,根据抗菌药物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进行效价评估,采取相应措施。

九、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制度,对抗菌药物的疗效、安全性、经济性等进行评价,为临床合理应用提供依据。

2.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结果,及时调整抗菌药物采购供应目录,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价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价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价制度
一、医务部负责对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全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控制在5%以下,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控制在5%以下,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控制在10%以下,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5DDDs以下。

三、药剂科每月对全院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情况进行评价,对抗菌药物处方和医嘱实施专项点评,并予以通报。

四、临床科室每季度对科内抗菌药物应用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考核、评价,制定改进措施。

五、医务部每年负责对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培训并测评,并负责抗菌药物各项制度的实施,感染管理科负责日常监督。

六、医务部对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生第一次警告,第二次限制其抗菌药物处方权并按照医院医疗质量考核规定进行处罚;第三次到医务部报到,视情节参加为期1至3个月的学习,学习期间暂停处方权。

七、药师连续3次以上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医嘱,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八、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6个月内不
得恢复。

九、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1.抗菌药物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2.未按照规定开具或使用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3.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私利的。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监测与评价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监测与评价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监测与评价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监测与评价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应用,抗菌药物的抗药性问题日益严重,不仅给患者治疗带来困难,也增加了医疗费用和社会负担。

因此,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加强监测与评价工作,对于控制抗菌药物抗药性的形成和传播、推动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具有重要意义。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1.明确抗菌药物使用目标:制定明确的指导方针,明确抗菌药物应用的目标,如提高患者治愈率、降低死亡率、减少并发症等。

2.建立临床应用规范:制定临床抗菌药物使用指南,规范抗菌药物的选择、给药途径、剂量和疗程等。

明确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禁忌症,避免滥用和误用。

3.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体系: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和评价体系,包括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疗效评价、不良反应监测等。

通过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4.加强抗菌药物知识培训:加强医务人员和患者对抗菌药物的了解和知识培训,提高其合理用药意识和技能。

推广多学科联合会诊、抗菌药物审核等制度,提高抗菌药物使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1.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数据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信息化系统,全面记录和统计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相关信息,包括药品名称、剂量、给药途径、疗程等,为后续的监测和评价提供数据支持。

2.抗菌药物耐药性监测:建立抗菌药物耐药性监测体系,对常见病原菌的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及时发现和报告耐药菌株的流行情况,为制定抗菌药物使用策略提供依据。

3.抗菌药物疗效监测:建立抗菌药物疗效监测体系,对抗菌治疗效果进行评估,并与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相结合,评估临床应用的合理性。

通过评价结果,及时调整治疗方案,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

4.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建立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制度,及时收集和统计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情况,评估不良反应的严重性和频率,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制度1.制定评价标准和指标:制定科学、可操作的评价标准和指标,用于评估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效果和安全性。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监测与评价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监测与评价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监测与评价制度一、目的和原则1.1 目的:为了加强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提高抗菌药物治疗效果,减少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和细菌耐药性的发生,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制度。

1.2 原则:本制度遵循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对抗菌药物的采购、供应、处方、调剂、临床应用、监测和评价等环节进行规范化管理。

二、组织与管理2.1 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部门、药学部门、感染性疾病科、临床微生物科、护理部门、医院感染管理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

日常工作由医务部门负责。

2.2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的职责:(1)制定和修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2)监督和指导各临床科室合理使用抗菌药物;(3)定期分析、评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4)建立和维护细菌耐药监测数据库,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5)组织抗菌药物相关的教育培训和学术交流。

三、抗菌药物的采购与供应3.1 抗菌药物采购应遵循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选择具有合格生产许可证和药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

3.2 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应根据临床需求、药物疗效、安全性、价格等因素进行制定,并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

3.3 抗菌药物的采购、供应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四、抗菌药物的处方与调剂4.1 临床医师应根据患者的病情、病原菌、药物敏感性等因素合理开具抗菌药物处方。

4.2 药师应认真审核抗菌药物处方,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并进行调剂。

4.3 药师应对患者进行抗菌药物的使用指导和教育,提高患者的合理用药意识。

五、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与监测5.1 临床应用抗菌药物应遵循国家相关法规和指南,根据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药物相互作用等因素进行选择。

5.2 临床医师应定期评估抗菌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5.3 医院应建立细菌耐药监测体系,定期收集、分析细菌耐药数据,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价方案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价方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价方案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组负责对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2.信息中心负责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监测所需的统计数据。

3.药学部每月根据卫生部、卫生厅监测要求提取抗菌药物使用数据,及时上报监测网站;利用医院HIS系统和PASS临床药学管理系统监测临床科室及医生个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监测内容包括: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病原学送检率和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术前用药时机及术后使用疗程,监测结果上报医务部。

4.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定期组织临床医师、药师对纳入《抗菌药物采购供应目录》的采购品种进行临床评价,反馈意见。

内容包括该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结果,临床疗效评价结果,临床用量等情况。

5.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出现使用量异常增长、使用量排名半年以上居于前列且频繁超适合症超剂量使用、企业违规销售以及频繁发生药物严重不良反应等情况,及时调查,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可限购,暂停使用,延迟付款半年至一年。

6.不良反应发生率高、安全性低、效价低的品种,根据临床医师或临床药师填写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表,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调查评估,决定是否继续使用。

7.感染控制科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对耐药率较高的抗菌药物,根据抗菌药物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进行效价评估,釆取相对应措施。

8,医务部定期组织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对全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汇总、评估,同时结合国内外先进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经验,提出适合本院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持续改进意见,并在全院推广实施。

9,药学部每月对抗菌药物临床使用进行专项点评,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心内科、肿瘤科、神经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病例,点评结果报医务部,医务部组织对不合理处方进行干预。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价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价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价制度
一、医院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每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标进行统计,并对抗菌药物应用合理性进行点评。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的重点:
1、重点监测疾病:I类切口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使用;
2、重点监测药物:使用量前10种的抗菌药物;
3、重点监测医师:抗菌药物使用量前10种中的前10名科室和医师;
三、监测的内容:
1、门诊患者就诊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
2、急诊患者就诊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
3、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
4、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
5、住院患者住院用抗菌药物患者病原学检查百分率;
6、住院患者介入治疗预防用抗菌药物百分率;
7、住院患者清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百分率;
四、用药合理性点评:
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宜性、用法用量、疗程(天数)、是否送检、病程记录是否记录,联合用药指征,配伍禁忌,围手术期预防用时间、疗程等。

将点评结果上报纪检优服办,由其进行相应奖惩及干预。

五、对以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异常情况开展调查:
1、使用量异常增长的抗菌药物;
2、半年来使用量排名,始终处于医院前10 位的抗菌药物;
3、临床经常超适应症、超剂量使用的抗菌药物;
4、企业违规销售的抗菌药物;
5、频繁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
六、开展抗菌药物专项处方点评。

七、上报国家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相关数据。

八、定期对本院所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评估,对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促销的抗菌药物品种予以清退。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监测与评价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监测与评价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监测与评价制度一、目的和原则1.1 目的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控制细菌耐药,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通过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与评价体系,促进抗菌药物安全、有效、经济使用,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

1.2 原则(1)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2)科学评估:基于临床实际,充分运用科学方法和技术,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监测与评价。

(3)持续改进:通过监测与评价,发现存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改进措施,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

(4)信息共享: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价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

二、组织与管理2.1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1)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

(2)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对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2.2 抗菌药物专业人才培养和考核(1)建立抗菌药物专业人才培养和考核制度,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队伍建设。

(2)对从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医护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监测与评价内容3.1 抗菌药物采购供应监测(1)对抗菌药物采购供应情况进行监测,确保采购品种的临床需求和合理使用。

(2)对采购的抗菌药物品种进行临床评价,包括不良反应监测结果、临床疗效评价结果、临床用量等情况。

3.2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1)对临床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监测,包括处方开具、药品调剂、患者使用等情况。

(2)收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数据,如用药适应证、用药剂量、用药时间等。

3.3 细菌耐药监测(1)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制度
一、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每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并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标进行统计。

信息科提供技术支持。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的重点:
(一)重点监测疾病:I类切口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使用;介入手术抗菌药物的预防使用;
(二)重点监测药物:特殊使用类药物;销量前十位的抗菌药物;
(三)重点监测科室:外科系统、心血管内科、介入治疗科室、感染性疾病科、呼吸内科、ICU科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始终不达标的科室;
(四)重点监测医师:抗菌药物使用量前3种中的前10名医师;检查中发现存在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现象较多的医师。

三、监测的内容应包括: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宜性、使用时间(天数)、使用量、使用强度、用法及次数和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报告等。

四、对以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异常情况开展调查,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一)使用量异常增长的抗菌药物;
(二)半年来使用量排名,始终处于医院前10位的抗菌药物;。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评价、干预及整改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评价、干预及整改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评价、干预及整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提高抗菌药物治疗水平,促进药物合理使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抗菌药物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监测、评价、干预及整改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经济的原则,确保患者用药安全,降低细菌耐药风险,提高医疗质量。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科、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其中医务科为牵头部门。

第六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一)制定和修订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二)监督抗菌药物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监测、评价、干预及整改等工作;(三)定期分析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效果;(四)制定和调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五)组织抗菌药物相关培训和宣传教育;(六)协调解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问题。

第三章监测与评价第七条设立抗菌药物监测小组,负责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和评价工作。

第八条抗菌药物监测小组职责:(一)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收集和整理相关数据;(二)定期分析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包括使用率、使用强度、耐药率等指标;(三)评估抗菌药物使用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四)撰写监测报告,向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汇报。

第九条临床科室应配合监测小组的工作,及时提供抗菌药物使用等相关数据,并根据监测结果调整用药方案。

第四章干预与整改第十条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指导临床科室改进。

第十一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对干预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到位。

第十二条对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的科室和个人,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价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价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价制度
1、医务科、药剂科负责对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2、全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控制在5%以下,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控制在5%以下。

3、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全院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情况进行评价,对抗菌药物处方和医嘱实施专项点评,并予以通报。

4、临床科室定期对科内抗菌药物应用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考核、评价,制定改进措施。

5医务科、药事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对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培训并测评,并负责抗菌药物各项制度的实施,院感办负责日常监督。

6、医务科对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生第一次警告,第二次限制其抗菌药物处方权并按照医院医疗质量考核规定进行处罚;第三次参加为期1至3个月的学习,学习期间暂停抗菌药物处方权。

7、药师连续3 次以上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医嘱,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8、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6个月内不得恢复。

9、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1)抗菌药物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2)未按照规定开具或使用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3)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私利的。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监测与评价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监测与评价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监测与评价制度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减少和遏制细菌耐药,安全、有效、经济地治疗患者,结合我院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一)院长是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临床科室主任是本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

成员由医务、感染、药学、临床微生物、医院感染管理、信息、质量控制、护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

多部门、多学科共同合作,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

药剂科牵头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和咨询,为医务人员和下级医疗机构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专业培训。

(三)制定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处方集药剂科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控制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品种、品规数量。

品种遵选应以“优化结构、确保临床需要”为目标,保证抗菌药物类别多元化,在同类品种中择优选择抗菌药物活性强、药动学特性好、不良反应少、性价比优、循证医学证据多和权威指南推荐的品种。

对抗菌药物目录定期评估和调整。

及时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频发违规使用的品种或品规。

临时采购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之外品种应有充分理由,按相关制度和程序备案。

(四)制订感染性疾病诊治指南药剂科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结合本院病原微生物构成及细菌耐药监测数据,制定适合本院的抗菌药物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并每2年进行更新。

(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药剂科每月对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开展调查。

项目包括:(1)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2)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和品种选择,给药时机合理率;(3)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急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4)抗菌药物联合应用情况;(5)感染患者微生物标本送检率;(6)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使用金额,抗菌药物占药品总费用的比例;(7)分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8)其他反映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指标;(9)临床医师抗菌药物使用合理性评价。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价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价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价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水平,促进临床安全、有效、经济地使用抗菌药物,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抗菌药物的采购、储存、配送、处方、使用、监测、评价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价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安全、有效使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应当成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与评价工作。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剂、感染、院感、质控、护理、检验、医保、信息、临床等多学科专家组成。

第五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的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价制度;(二)监督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对异常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三)定期分析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发布监测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四)建立和维护抗菌药物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抗菌药物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五)组织抗菌药物相关的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

第三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体系,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持续、系统的监测。

第七条监测内容包括:(一)抗菌药物的采购、储存、配送情况;(二)抗菌药物的处方、使用、疗效及不良反应情况;(三)细菌耐药情况;(四)抗菌药物的费用及经济学评价。

第八条医院应当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发现抗菌药物使用中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干预措施。

第四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体系,对抗菌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进行评价。

第十条评价方法包括:(一)文献评价:收集国内外抗菌药物的研究文献,分析其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二)临床评价:通过问卷调查、临床观察等方法,了解医护人员和患者的满意度、不良反应发生情况等;(三)经济学评价:分析抗菌药物的使用对医疗费用的影响,评价其经济性。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价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价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取评介造度之阳早格格创做为了包管临床抗菌药物的合理当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挥准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造办法》、《卫死部闭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造有闭问题的报告》(38号文献)战《卫死部抗菌药物博项修理规划》等执法、规则文献造定本造度.一、医院按确定启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取评介处事,分解本机构及临床各博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介抗菌药物使用的相宜性,对于抗菌药物使用趋势举止分解,对于抗菌药物分歧理使用情况应当即时采取灵验搞预步伐.两、医院抗菌药物管造处事按确定对于以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启展监测,并根据分歧情况做出处理:1.使用量非常十分删少的抗菌药物.2.半年内使用量末究居于前列的抗菌药物.3.时常超相宜症、超剂量使用的抗菌药物.4.企业违规出卖的抗菌药物.5.一再爆收宽沉没有良反应的抗菌药物.三、医院应启展细菌耐药监测处事,定期颁布细菌耐药疑息,修坐细菌耐药预警体造,采取相映步伐,对于交受抗菌药物治疗患者、微死物考验样本收检率没有得矮于30%,交受节造类战特殊类抗菌药物治疗,微死物考验样本收检率分别没有矮于50%战80%.1.对于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出30%的抗菌药物,应当即时将预警疑息通报本机构医务人员.2.对于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出40%的抗菌药物,应当慎沉体味用药.3.对于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出50%的抗菌药物,应参照药敏考查截止采用.4.对于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出75%的抗菌药物,应当久停临床应用,根据逃踪细菌耐药截止,再决断是可回复临床应用.四,对于中科系统围脚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举止惯例监控战灵验管造(沉面是工类切心),并有月报告造度.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取分解评介,真止周通报、月面评、季分解造度.六、评介真质应包罗如下几圆里1.门慢诊:抗菌药物使用率、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2.住院部: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病本教收检率、特殊类抗菌药物使用情况、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3.中科脚术及介进:I类切心:防止使用抗菌药物使用率,术前用药时间窗切合率,防止用药疗程的切合率、防止用药品种采用的合理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监测与评价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监测与评价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一、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加强对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医院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

三、医院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一)被责令暂停执业的;六、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六个月内不得恢复其处方权和药物调剂资格。

七、医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报请主管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者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后仍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三)使用未经批准抗菌药物的;(四)索取、收受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财物或者通过开具抗菌药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八、药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报请主管部门按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抗菌药物的;患者严重损害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制度一、医院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组,负责每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并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标进行统计。

信息科应提供技术支持。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的重点:1、重点监测疾病:I类切口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使用;介入手术抗菌药物的预防使用。

2、重点监测药物:特殊使用类药物、氟喹诺酮类药物;3、重点监测科室:外科系统、心血管内科等介入治疗科室、感染性疾病科和呼吸内科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始终不达标的科室。

4、重点监测医师:抗菌药物使用量前3种中的前10名医师;检查中发现存在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现象较多的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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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价制度
为了保证临床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38号文件)和《卫生部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方案》等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按规定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价工作,分析本机构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价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
二、
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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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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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当暂停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临床应用。

四,对外科系统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常规监控和有效管理(重点是工类切口),并有月报告制度。

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分析评价,实行周通报、月点评、季分析制度。

六、评价内容应包括如下几方面
1.门急诊:抗菌药物使用率、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

2.住院部: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病原学送检率、特殊类抗菌药物使用情况、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

3.外科手术及介入:I类切口: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使用率,术前用药时间窗符合率,预防用药疗程的符合率、预防用药品种选择的合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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