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办法
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指南
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指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订本指南。
工作原则和要求重大活动的公共卫生保障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工作原则:预防为主、卫生安全第一的原则;接待单位负第一责任的原则;依法监督与技术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主办单位、接待单位、卫生部门要根据活动的规模、规格、时间的长短以及影响范围等实际情况,各自制定卫生保障工作方案以及对参加者和工作人员的行为要求,使重大活动的公共卫生保障工作更可靠、更科学、更规范,确保重大活动参与者不发生传染病的传播流行,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公共卫生安全事故,保障重大活动顺利进行。
为此,要认真做好如下各项工作: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管理责任;2、做好宣传培训,增强卫生意识;3、加强技术指导,提高卫生质量;4、加强执法检查,杜绝事故隐患;5、经常性监督与突击检查相结合;6、运用快速检验检测的方法和手段,及时发现可疑污染物,采取果断防制措施;7、建立、完善突发卫生事故的报告、应急处理和控制机制。
工作内容工作内容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包括如下的工作内容:1、设立卫生保障工作机构;2、制定卫生保障工作方案;3、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保障的实施;4、医疗救护条件的准备与实施;5、传染病(包括呼吸道、消化道、虫媒传染病)流行期间的卫生保障非常措施。
工作职责(一)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救护机构职责1、卫生行政部门:(1)省卫生厅(或承担卫生保障工作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重大活动的公共卫生监督、医疗救护保障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指挥,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导,监督各项保障措施的全面落实。
(2)各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本辖区重大活动的公共卫生保障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控制,充分体现“条抓块管、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工作责任制。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方案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方案1全省严厉打击“三无”食品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召开后,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安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农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关于印发全省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迅速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餐饮环节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总结如下: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在省市局工作会议后,我局迅速召开打击“三无”食品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议,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了实施方案,并结合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把打击“三无”食品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来部署和落实。
突出强调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围绕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主动出击,行动迅速,真抓实干,确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出台方案,明确责任我局结合本县实际,印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实施步骤,将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和责任,进行详尽的安排和部署,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三、重点突出,全面检查我局把整治的重点分为:一是开展打击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三无”食品及原料;杜绝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三无”、过期变质食品及原料,监督餐饮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好食品及原料进货关、加工关、销售关,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
二是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强化学校食堂监管,着重解决区域性季节性食品安全问题,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专项行动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餐饮安全示范街为重点区域,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大中型餐饮单位、承办集体性聚餐的餐饮单位、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安全示店等为重点单位,以乳制品、肉及肉制品、调味品、食用油、季节性和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合法来源、过期食品及原料的行为。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政府确定的具有特定规模和影响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以及其他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地方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属地负责、分级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重大活动主办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共同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第六条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重大活动中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规范,配备先进的食品安全检验设备,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第二章主办单位责任第七条主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负责。
第八条主办单位应当选择符合下列条件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A级(或具备与A级标准相当的条件);(二)具备与重大活动供餐人数、供餐形式相适应的餐饮服务提供能力;(三)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的其他要求。
第九条主办单位应于活动举办前20个工作日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报重大活动相关信息,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人数、会议代表食宿安排;主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餐饮服务提供者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重要宴会、赞助食品等相关情况。
第十条主办单位在重大活动期间要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所必要的工作条件。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规范和重点
明确工作任务、内容,了解掌握接待活动具体
安排、时间、餐次、人数、用餐方式等安排。
依据接待任务具体情况及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总
则,制定具体安全保障工作计划、工作日程安
排。
向主办单位通报工作内容、餐保人员人数(至
少两名执法人员)和有关信息。
具体的保障内容
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资格审核,开
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方法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明确工作要求,制定周密计划 协调人员组织、交通和通讯设备,
现场快速监测设备 建立工作程序,随时做好记录 加强请示汇报,及时沟通信息 与相关监部门建立联系和沟通的制度
谢谢!
分级监督的监管原则,明确了重大活动主办单位、 餐饮服务提供者和监管部门的责任,规定了餐饮服 务食品安全监督程序。
国家局负责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地方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
内的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重大活动主办单位、
饮料、主食、点心等,对供应的食品原料、
成品进行抽样并按预定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抽检表的项目进行抽样检验。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依法依
规向有关部门报告,立即封存可能导致食品 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 备设施和现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 品安全事故调查。
重大活动结束后
抽查消毒效果。
督促接待单位配足食品留样器具、设施及食具
消毒用品。
重大活动期间(保障人员)
食品安全保障人员应提前进入接待单位,进入
前一定要通报主办单位(向会务组报到),对 接待单位的原料采购和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预案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预案为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成员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一、工作目的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证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县委、人大、政府、政协要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具有特定规模和社会影响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及其他重大社会活动以下简称重大活动实施的专项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三、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四、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重大活动应坚持预防为主、依法监督的原则;加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评价及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依法履行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2区域管理..根据重大活动的范围、性质;按照分工职责;对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实行区域管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对重大活动实施统一领导、统一调控..3监督与服务并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积极与活动主办单位和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沟通;给予技术指导;帮助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五、工作任务根据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下达的任务;对重大活动实施食品安全监管;负责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监测和食品安全状况评估;防止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等事件的发生;负责组织调查处理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负责依法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六、职责分工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2、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辖区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3、组织对接待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监测和食品卫生状况评估;4、负责收集、整理、上报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5、组织调查处理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依法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6、选派执法人员参加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7、督促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8、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物资、车辆、通讯等保障工作..二重大活动主办单位职责1、依照食品安全法履行责任和义务;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和参与者身体健康..2、向承担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安全保障部门提供重大活动的背景资料并协助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3、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选择符合卫生规范的餐饮服务提供者..4、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协助处理突发食品安全事故..5、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部门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和所需的经费保障..三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职责1、餐饮服务提供者承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责任..2、制定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执行食品安全法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餐饮服务操作规范..3、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餐饮服务人员健康档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参加工作..4、配合监督管理人员对主要餐饮食品实施48小时冷藏留样工作..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擅自处理留样食品..5、落实和整改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确保餐饮服务各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规定要求..6、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用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妥善保留采购票据等相关信息..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的调查处置工作..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一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方式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分为全程监督和重点监督两种方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重大活动具体内容;确定实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的方式..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内容1、重大活动全程食品安全监督主要包括:1审查食谱、食品采购、食品库房、从业人员健康、加工环境、加工程序、冷菜制作、餐具清洗消毒、备餐与供餐时间、食品中心温度、食品留样、自带食品和赞助食品等内容;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选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进驻重大活动现场;对食品生产加工制作环节进行动态监督;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和监督意见书;3实施食品安全计划监测和现场食品安全快速监测..2、重大活动重点食品安全监督主要包括:1审查食谱、食品采购、从业人员健康、冷菜制作、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内容;2根据重大活动规模、人数确定是否选派执法人员进驻重大活动现场;3对食品生产加工制作重点环节进行动态监督;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和监督意见书;必要时进行食品安全监测..三工作程序1、接受任务2、登记备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重大活动实行登记备案制度..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于活动举办前10日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以下相关信息及资料..1重大活动名称、举办时间、举办地点、参加人数;2主办单位名称、联系人、通讯方式;3接待单位名称、数量、地址、联系人及通讯方式;4参与活动人员驻地分布和餐饮情况;5供餐单位、供餐形式、供餐地点及重要宴会、旅游活动、重大活动期间指定或赞助食品等相关情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重大活动举办单位或委托单位提供的信息、资料;确定对活动实施全程监督、重点监督或不予监督..3、制定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并告知主办单位予以确认..根据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方案;召开专项会议;传达部署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任务..必要时召开重大活动接待单位负责人会议;提出食品安全工作具体要求..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做好人员、物质、车辆、后勤等食品安全监管准备工作;必要时对执法人员进行专项培训..1人员准备..选派具有以下资格的人员参加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①经法律及业务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取得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证件的人员;②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态度;③能够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快速监测及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等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工作;④遵守保密纪律;严守工作岗位..2物质准备..根据重大活动任务分别配备监督设备、现场监测设备、现场办公设备、通讯及交通设备;并做好突发事件所需的检测、采样、取证设备等准备工作..3技术准备..包括各种执法文书、突发事件调查用表、采样器具及工具书等..5、重大活动前1对接待单位进行食品安全评估;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①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②具备与重大活动供餐人数、规模相适应的接待服务能力;③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达到A级标准或具备与A级标准相当的卫生条件;④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检查证明;健康档案记录完备;⑤食品及原料供应渠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相关证件资料完备;⑥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重大活动情况提出的其他条件..2对接待单位食品安全评估的方式包括食品安全资料审查和现场食品安全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①接待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管理人员、管理制度设立情况;②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布局设置、设备设施运行情况;③食品生产加工制作过程监督检查情况;④直接入口食品及食品工具、用具、容器监测情况;⑤食品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及健康状况;⑥接待单位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及监督意见;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重大活动情况规定的其他内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在评估工作结束后三日内撰写重大活动接待单位食品安全评估报告并送交活动主办单位、接待单位签收..接待单位应依照监督意见内容进行整改;主办单位应当督促检查整改情况..对符合要求和经改进后达到要求的单位;同意其承担接待任务;对不符合要求和不能排除食物中毒隐患以及不具备接待能力的单位;应建议主办单位更换接待单位;同时依据食品安全法进行处理..3实行食品安全责任告知制度重大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对重大活动食品安全负责;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告知接待单位食品安全责任;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提出有关监督意见;告知在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加工经营中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行为规范、食品安全要求和其他责任;主办单位与接待单位应配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工作..6、重大活动期间1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由2名或2名以上执法人员对接待单位的食品加工烹调过程、二次供水等实行全程或重点监督..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保障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所需的工作条件;提供相应的工作支持..2执法人员应对重大活动期间供餐食谱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不得供应禁止生产经营和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对接待单位提供食谱以外的食品实行禁用;并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报告..3执法人员要运用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的原理;认真做好餐饮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环节和危险因素的监督监测;重点检查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增加现场检查频次;对采购的重点原料、食品和饮用水进行采样检测;及时发现加工制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控制纠正措施..同时;应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监督意见书等执法文书..对监督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接待单位负责人及主办单位反馈;主办单位应督促接待单位立即改进..4重大活动期间执法人员应携带食品快速毒物监测箱;对食品、调味品、饮用水等直接入口食品进行快速毒物监测..重点开展亚硝酸盐、农药残留、有毒重金属的定性监测..检出可疑阳性样品应立即封存暂停使用;并将可疑样品送具有认证资质的实验室进行定量检测..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接待单位应停止使用:①食谱审查认定可能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②卫生检验可疑阳性的生活饮用水和食品;③未能出示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直接入口食品;④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⑤外购散装直接入口熟食制品;⑥卫生行政部门为预防食物中毒而规定禁止食用的食品;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6重大活动期间执法人员应及时了解参加重大活动人员的身体状况;对疑似食物中毒等重大问题;应立即向主办单位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的调查及控制措施..7执法人员应详细记录每日监督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并按规定要求上报..8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做出书面总结;并将书面总结及各种工作方案、责任书、文书、汇报材料等资料汇总归档保管..八、应急处理1、发生可疑食品污染、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时;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应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重大活动主办单位报告并采取以下相应措施:1配合医疗卫生机构抢救治疗病人;2立即停止食品生产加工和供餐活动;3保留造成或者可能导致食品污染、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4配合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现场调查取证;如实提供食品留样及相关证据和材料;5依照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提出的监督意见立即整改..2、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应参照大田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处理的要求;对可疑中毒或污染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和卫生学调查;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如确定属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按照权限启动大田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九、信息沟通1、重大活动期间;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活动主办单位、活动接待单位应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2、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应将重大活动期间的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涉及保密内容的应遵守有关规定..3、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应建立管辖区域内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基础信息数据库;包括接待单位资质、条件设施、安全标准、操作规范、食品安全培训等内容..十、经费保障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将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监测所需的工作条件、监督监测经费及重大活动期间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经费列入重大活动经费预算..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及检验、监测的各项收费标准依据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收费标准执行..食品安全监督和技术人员补助费同医护人员..十一、人员安排重大活动保障人员安排;原则上由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视情况从保障工作组成员中调配..逢中考、高考等面广、量大的保障活动时;若出现人员不足;由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向县卫生局主要领导汇报;统一调配人员、车辆..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保障后的档案资料;由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统一保存..附件1: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评估报告:根据贵单位的要求;我局监督执法人员 ;执法证件编号: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第二十四条规定;于年月日对开展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评估;情况如下:经检查;建议如下:公章年月日主办单位签收人签收:年月日附件2: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我单位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任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有效防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本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圆满完成本次接待任务;我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保证做到:一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二所用食品及食品原料从具有资质的单位购进;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验收制度;三不外购散装直接入口熟食制品;四食品加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做到加工前检查原料的感官性状;烧熟煮透食品;生、熟食品的用具有明显标志并分开存放;专间操作戴口罩和手套等;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留样;有专用的留样冷藏设备;并由专人登记保管;六按规定清洗、消毒、保洁餐具用具..二、全力配合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做到以下几项工作: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菜谱并交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审核;二食品制作的各环节、各岗位工作人员全力配合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拒绝和阻挠;三对于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立即予以改正;四每餐结束后;汇总各用餐点的人数并反馈给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五一旦出现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积极配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工作..三、认真履行作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义务;遵守商业信誉..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保食品安全..四、在接待过程中;因我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所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我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五、我单位负责与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联系的人员为: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餐饮服务提供者公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3: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场检测报告单被检测单位:餐共份检验日期:年月日检验人员签名:附件4:样品留样标签样式。
山东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规范(试行)(1123)
山东省巨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规范(试行)1总则1.1工作目的规范巨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巨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巨大活动的顺利进行。
1.2制定依据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巨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规范》和《山东省巨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1.3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省、市、县(市、区)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确定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等巨大活动期间实施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
1.4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
巨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依法监督的原则,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巨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的领导,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监测、评价及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依法履行巨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职责。
(2)属地管理。
根据巨大活动的范围、性质,对巨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本辖区内巨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调控。
(3)分级负责。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照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巨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任务。
(4)强化责任。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积极与活动主办单位沟通,采取有用措施,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巨大活动中采用优秀的技术和优秀的管理规范,配备优秀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鼓励在巨大活动中实行分餐制。
2组织领导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省巨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市、县(市、区)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巨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
3工作任务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巨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实施监督保障;负责巨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监测和食品安全状况评估,落实相应的监管措施,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负责依法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方案
党代会议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党代会议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精神,特制订《党代会议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筹办组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党代会议期间餐饮服务食品保障体系,严格把好食品安全关,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会议期间各党代表的饮食安全。
二、组织机构成立党代会议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负总责,业务科室具体负责指导和协调各接待宾馆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组长:副组长:成员:三、工作方法步骤1、按照《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要求,对接待宾馆进行全面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做好现场监督检查笔录。
并明确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接待宾馆要按照要求,配合监管部门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工作。
2、对接待宾馆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向会议主办单位报告;对于存在问题特别严重的、不予整改的或者整改后仍难以保障食品安全的,建议主办单位取消其接待资格,并依法查处。
3、活动期间对各指定接待宾馆分别派驻食品安全监督员实行驻点全程监督。
食品安全监督员应提前进入酒店,对酒店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督促做好食品留样工作,一日三餐所有主副食品均应留样,数量不少于100g,并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
及时掌握从业人员健康状况。
4、做好供餐食谱的审查工作,做到未经过热加工的凉菜不用、不能当餐加工当餐供应的食品不用、易污染的食品不用,每餐必须按已审查食谱进行复核。
对所有原料、成品、半成品逐一检查“三证”(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出厂检验合格证),畜禽、肉类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证明,做到货证相符。
市级餐厅管理制度
市级餐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市级餐厅的管理,提高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级范围内的所有餐厅,包括快餐店、餐馆、食堂等所有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
第三条餐厅应严格遵循本制度的规定,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障食品卫生安全,提供安全可靠的餐饮服务。
第四条市级餐厅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餐饮业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第五条餐厅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配备专业人员,制定科学合理的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市级餐厅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餐厅进行监督检查,对合格的餐厅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餐厅进行整顿甚至责令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第七条餐厅应当定期开展员工培训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
第八条市级餐厅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供应商的监督管理,建立食品供应商名录,确保餐厅采购的食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第二章餐厅环境卫生管理第九条餐厅应当建立完善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持餐厅卫生整洁,防止卫生死角和环境污染。
第十条餐厅应当定期进行卫生清洁消毒,保持餐厅内外环境整洁干净。
第十一条餐厅应当配备专职卫生人员,负责餐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定期对厨房、餐厅和卫生间进行检查和清洁。
第十二条餐厅应当保证用水、用电、供气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
第十三条餐厅应当建立严格的害虫防治措施,定期进行害虫防治工作,确保室内无害虫。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十四条餐厅应当配备专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团队,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知识普及。
第十五条餐厅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专岗,负责对食品供应、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控,保证食品安全。
第十六条餐厅应当配备合格的食品加工设备,保证食品加工过程卫生安全,严格遵守食品加工操作规范,杜绝食品污染和交叉污染。
第十七条餐厅应当定期对食品原料进行质量检验,对存储食品进行保质期控制和温度、湿度等环境监测。
工作总结重大活动保障
工作总结,重大活动保障篇一: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方案党代会议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党代会议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精神,特制订《党代会议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筹办组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党代会议期间餐饮服务食品保障体系,严格把好食品安全关,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会议期间各党代表的饮食安全。
二、组织机构成立党代会议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负总责,业务科室具体负责指导和协调各接待宾馆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组长:副组长:成员:三、工作方法步骤1、按照《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要求,对接待宾馆进行全面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做好现场监督检查笔录。
并明确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接待宾馆要按照要求,配合监管部门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工作。
2、对接待宾馆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向会议主办单位报告;对于存在问题特别严重的、不予整改的或者整改后仍难以保障食品安全的,建议主办单位取消其接待资格,并依法查处。
3、活动期间对各指定接待宾馆分别派驻食品安全监督员实行驻点全程监督。
食品安全监督员应提前进入酒店,对酒店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督促做好食品留样工作,一日三餐所有主副食品均应留样,数量不少于100g,并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
及时掌握从业人员健康状况。
4、做好供餐食谱的审查工作,做到未经过热加工的凉菜不用、不能当餐加工当餐供应的食品不用、易污染的食品不用,每餐必须按已审查食谱进行复核。
对所有原料、成品、半成品逐一检查“三证”(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出厂检验合格证),畜禽、肉类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证明,做到货证相符。
春节餐饮保障方案
春节餐饮保障方案
为保障春节期间的餐饮服务质量,我们制定了以下方案:
1.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材的安全性和卫生标准。
- 提升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加强食品加工过程的
监管和控制。
- 定期对食品质量进行抽检,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品质。
2. 提前准备食材和供应链:
- 提前预订食材,确保春节期间的供应充足,并确保食材的
新鲜度和质量。
- 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确保供应链的畅通和稳定。
- 建立备用供应商,以应对突发情况和供应中断的可能性。
3. 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 增加服务人员的培训和岗位安排,确保足够的人员投入。
- 提前制定餐饮流程和服务标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 加强与宾客的沟通和反馈,及时解决问题和改进服务。
4. 控制就餐人数和时间:
- 合理控制就餐人数,保证就餐环境的舒适和安全。
- 设置就餐时间段,错峰就餐,避免拥挤和长时间等待。
5. 加强卫生消毒工作:
- 定期对餐厅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确保就餐环境的卫生和
清洁。
- 配备足够的消毒设备和消毒用品,做好常规消毒工作。
- 加强餐具、厨具和餐桌的清洁和消毒,提高用餐安全性。
6. 宣传和引导:
- 在餐厅内外设置宣传标语和海报,提醒顾客保持良好的卫
生习惯。
- 提供健康饮食的推荐菜单和温馨提示,引导顾客健康就餐。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我们将确保春节期间的餐饮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度,提供安全、健康和优质的就餐体验。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确定的具有特定规模和影响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以及其他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属地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和上级交办的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县级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和上级交办的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第五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分为全程监督和重点监督两种监督管理方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重大活动的性质、规模、供餐形式和时间等因素,确定相应监督管理方式。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重大活动主办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共同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第二章主办单位第七条主办单位应在重大活动期间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负责。
第八条主办单位应选择符合下列条件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餐饮服务许可证);(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A级(或具备与A级标准相当的条件);(三)具备与重大活动供餐人数、供餐形式相适应的餐饮服务提供能力;(四)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其他要求。
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方案
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方案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方案(通用5篇)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方案1为进一步推动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各食品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能,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关于晋中市20xx年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市纪发[20xx]1号)有关要求,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20xx年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要强化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
根据市纪委三届二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不断巩固和完善试点工作经验,坚持网络监控抓覆盖、廉政风险抓防控、隐患排查抓细节、安全保障抓基层,进一步健全体系,完善机制。
重点在抓基层、抓完善、抓提高上下功夫,不断提升食品安全责任监督网格化信息系统应用水平,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办法和全程问责机制,进一步深化全区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做到监督不越位、不缺位、要到位,保持工作不停,力度不减、目标不变,努力实现食品安全监督制度无空档、责任无缺失、监管无缝隙、问责无遗漏、常年无大事故的目标。
二、工作重点(一)充分运用食品安全责任监督信息平台一是督促各监管部门抓紧制定并录入20xx年监管计划。
各监管部门按照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内容科学的要求,制定20xx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包括年度计划检查次数、计划具体抽检次数、计划抽检品种数。
监管计划要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监管责任人、每个监管对象,做到监管对象清、任务明。
每个监管责任人要根据部门制定的监管工作计划,将本人监管工作计划及时录入食品安全责任监督网格化信息系统,并以此开展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建立开发区食品安全责任监督网页。
并且做好和市县的联网工作,实现市县互联、部门互通、全程监督、有效管控。
各监管部门要做好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食监办要做好系统数据录入管理和更新工作,要及时公开有关食品安全检测检验的数据信息,扩大社会监督面。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7.16•【字号】洪府厅发〔2015〕78号•【施行日期】2015.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洪府厅发〔2015〕7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南昌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7月16日南昌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南昌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市县级以上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以下简称党政机关)确定的具有特定规模和影响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活动(会议)以及重要宾客来昌,要求提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的监督管理。
适用范围以外的活动,主办单位可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协商一致后,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技术服务。
第三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分级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的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发生的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经费予以保障。
第五条主办单位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负责。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67号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规范。
【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文号】国食药监食[2011]67号【发布日期】 2011-02-15【生效日期】 2011-02-15【效力】【备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为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政府确定的具有特定规模和影响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以及其他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地方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属地负责、分级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重大活动主办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共同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第六条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重大活动中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规范,配备先进的食品安全检验设备,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第二章主办单位责任第七条主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负责。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方案4篇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方案4篇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方案4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围绕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工作思路,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坚持“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不断完善餐饮服务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和方法。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方案1全省严厉打击“三无”食品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召开后,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安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农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关于印发全省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迅速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餐饮环节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总结如下: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在省市局工作会议后,我局迅速召开打击“三无”食品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议,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了实施方案,并结合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把打击“三无”食品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来部署和落实。
突出强调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围绕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主动出击,行动迅速,真抓实干,确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出台方案,明确责任我局结合本县实际,印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实施步骤,将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和责任,进行详尽的安排和部署,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三、重点突出,全面检查我局把整治的重点分为:一是开展打击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三无”食品及原料;杜绝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三无”、过期变质食品及原料,监督餐饮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好食品及原料进货关、加工关、销售关,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
二是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强化学校食堂监管,着重解决区域性季节性食品安全问题,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专项行动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餐饮安全示范街为重点区域,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大中型餐饮单位、承办集体性聚餐的餐饮单位、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安全示店等为重点单位,以乳制品、肉及肉制品、调味品、食用油、季节性和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合法来源、过期食品及原料的行为。
河南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河南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确定的具有特定规模和影响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以及其他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属地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和上级交办的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县级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和上级交办的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第五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分为全程监督和重点监督两种监督管理方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重大活动的性质、规模、供餐形式和时间等因素,确定相应监督管理方式。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重大活动主办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共同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第二章主办单位第七条主办单位应在重大活动期间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负责。
第八条主办单位应选择符合下列条件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餐饮服务许可证);(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A级(或具备与A级标准相当的条件);(三)具备与重大活动供餐人数、供餐形式相适应的餐饮服务提供能力;(四)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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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办
法
第一条为规师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预防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重大活动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家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等法规规定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活动是指:
(一)国家、自治区、兵团在师市举行的会议、检查、视察等活动;
(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领导机关举行的重要会议、接待、视察等活动;
(三)师市举办的节会、庆典等活动;
(四)经师市政府批准,师市直属部门、团场、社区举办的大型会议等活动;
(五)上级业务部门和师市领导机关及其办公室安排的活动;
(六)其他需要保障的活动。
第四条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师市行政区域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监督所具体承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第五条职责分工
(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
负责组织制定辖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监测和食品安全状况评估;负责收集、整理、上报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组织调查处理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依法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重大活动主办单位职责
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向承担餐饮服务的单位和食品安全保障部门提供重大活动的背景资料;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部门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三)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职责
依法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积极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制定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执行《食品安全法》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配合监督管理人员对主要餐饮食品实施48小时冷藏留样工作;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用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妥善保留采购票据等相关信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的调查处置工作。
第六条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的主要容
(一)审查食谱、食品库房、从业人员健康、加工环境、加工程序、冷菜制作、餐具清洗消毒、备餐与供餐时间、食品留样、自带食品和赞助食品等容;
(二)对食品加工制作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三)实施食品安全计划监测和现场快速监测。
第七条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的主要程序
(一)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于活动举办前7日向师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报以下相关信息及资料,包括:重大活动名称、举办时间、举办地点、参加人数;主办单位名称、联系人、通讯方式;供餐单位名称、数量、地址、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参与活动人员驻地分布和餐饮情况;供餐单位、供餐形式、供餐地点及重要宴会、旅游活动、重大活动期间指定或赞助食品等相关情况;
(二)师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定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通报主办单位予以确认,必要时报市政府和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办公室批准;
(三)师市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应做好人员、物质、车辆、后勤等食品安全监管准备工作,必要时对执法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四)师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选派执法人员进驻重大活动餐饮服务现场,实施具体保障工作。
第八条重大活动前,师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食品安全评估:(一)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
许可证;(二)具备与重大活动就餐人数、规模相适应的接待服务能力;(三)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达到A级标准(或具备与A级标准相当的条件);(四)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检查和业务培训证明,档案记录完备;(五)食品及原料供应渠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相关证件资料完备;(六)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重大活动情况提出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重大活动期间,师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选派2
名以上执法人员对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加工烹调过程、二次供水等实行全程或重点监督,加强关键控制环节和危险因素的监督监测,必要时对采购的重点原料、食品和饮用水进行采样检测,及时发现加工制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控制纠正措施。
执法人员应携带食品快速监测箱,对食品、调味品、饮用水等直接入口食品进行毒物监测,重点开展亚硝酸盐、农药残留、毒鼠药、有毒重金属的定性监测。
检出可疑阳性样品应立即封存暂停使用,并将可疑样品送具有认证资质的实验室进行定量检测。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餐饮服务单位应停止使用:
(一)食谱审查认定可能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
(二)食品安全检验可疑阳性的生活饮用水和食品;
(三)未能出示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直接入口食品;
(四)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
(五)外购散装直接入口熟食制品;
(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为应当禁止食用的食品;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第十一条重大活动期间,发生可疑食品污染、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时,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单位要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重大活动主办单位报告并采取以下措施:(一)配合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二)立即停止食品生产加工和供餐活动;
(三)保留造成或者可能导致食品污染、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调查取证,如实提供食品留样及相关证据和材料;
(五)依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的监督意见立即整改。
如确定属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按照权限启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对重大活动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重大活动期间,师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活动主办单位、餐饮服务提供单位应建立及时、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
第十三条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结束后一周,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应做出书面总结,并将书面总结及各种工作方案、责任书、文书等资料归档保管。
第十四条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将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监测所需的工作条件、重大活动期间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经费列入重大活动经费预算。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县食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