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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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水利发展“十一五”

规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晋政办发[2006]90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6.11.29

【实施日期】2006.11.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6〕9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山西省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

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作为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规划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加强对水资源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履行水利公共服务职能的专项规划,是政府指导水利发展与改革、安排水利重大工程布局的重要依据。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03〕652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一五”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编制计划的通知》(晋发改规划发〔2005〕33号)要求,特编制《山西省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

第一章水利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水利发展现状

1.水利建设现状。截至2005年底,全省已建成水库730座,总库容44.95亿立方米;建成大中小型灌区1.47万处,配套机电井8.31万眼,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885万亩;累计解决和改善了2079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累计建成农业节水灌溉面积1160万亩;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18万平方公里,治理度达到48%;全省水利工程的总供水能力达到56.21亿立方米;全省建成水电站163处,年发电量

2.79亿度;全省水产品年产量达到

3.75万吨。水管理和水法规框架体系初步建立。水利事业的发展为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等做出了巨大贡献。

2.水利发展“十五”计划执行情况及特点。新水源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万家寨引黄一期工程于2002年10月通水到太原,临汾马房沟提水工程于2004年9月建成,沁河张峰水库于2004年11月开工建设,吕梁横泉水库于2003年11月奠基,2005年10月成功截流。“十五”期间新水源工程计划增加供水能力12亿立方米,实际增加供水能力6.0亿立方米(其中万家寨引黄工程南干线

3.2亿立方米,马房沟提水工程0.6亿立方米,浪店水源工程1.8亿立方米,汾河二库0.44亿立方米),占计划的50%。

节水农业建设持续发展。“十五”期间计划新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46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23万亩。实际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98万亩,完成计划的204%;实际新增有效

灌溉面积81万亩,完成计划的66%。汾河、潇河等10个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均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全省农业节水灌溉在渠系节水取得较大进展的基础上,及时向田面节水与渠系节水并重转移,实现了农业节水灌溉从“浇地”向“浇作物”转变,从井灌区和小水小站向大中型灌区转变,从传统的节水模式向以管灌区喷微灌为主的现代农业节水增效园区转变,节水灌溉在农业生产和抗旱减灾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农村饮水解困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计划从2001年到2002年每年解决80万农村特别困难人口的饮水问题,2003年到2005年每年解决40万人口的饮水困难问题,到2005年实际解决了548万人口的饮水困难,完成计划的196%。农村饮水解困工程不仅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而且极大地改善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了农村小康社会和精神文明建设步伐。

防洪保安能力进一步提高。“十五”期间共安排了28座大中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到2005年底已竣工验收的16座,其余12正在建设中。汾河河道得到初步治理,其中关系引黄工程输水安全的汾河上游81公里河道全部治理达标。桑干河河道治理已开工,太原、大同、阳泉等重点城市的防洪规划开始实施,流经这三个城市的汾河、御河、桃河城区河段得到治理。同时,认真做好了责任制落实、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和重点工程巡查等工作,实现了连续四年主汛期的安全度汛。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十五”期间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5万平方公里,年治理度达到3%。实际完成治理面积1.98万平方公里,占到计划的113%,年治理度达到4%。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水土保持二期世行贷款项目、雁门关生态畜牧区水保项目、汾河上游两侧边山治理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太原市、晋城市被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试点城市,乡宁、壶关等15县和167条流域被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十百千”示范工程。针对全省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增多、工程投资加大、工程建管形式创新等特点,推行了专业队治理、大户治理和报账制

管理,大大加快了小流域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步伐。全省以承包治理、购买治理、大户治理、专业队治理、封禁治理为主的组织机制不断完善,重点工程招投标制、项目法人制、项目监理制等建设程序进一步规范。

首都水资源项目成效显著。项目规划涉及的节水、水土流失治理、污染治理以及水源保护等172个项目的可研报告全部完成。截至2005年底,下达资金16.31亿元,完成投资10.7亿元。项目区的节水、治污、水土保持能力有了明显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从2003年开始,根据水利部的调水令,项目区三次累计向北京官厅水库调水1.9亿立方米,为缓解北京的供水紧张形势做出了突出贡献。

农村水电和水产项目进展顺利。计划建设的6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和7个水电站项目已经开始建设,新启动了陵川、泽州、五台3个县小水电代燃料试点项目建设。计划2005年水产品产量达到3.6万吨,2005年水产品产量已达3.75万吨,将超额完成“十五”计划任务。省鱼病害防治中心、太原市国家级良种场等一批良种生产、技术推广、病害防治、渔政执法等基础设施正在建设中。

水利信息化建设开始起步。建成并开通了“山西水利网”和部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政府网站;基本完成全省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工程,连通了我省与水利部的计算机骨干网;初步建成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和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

水利法制建设和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四年来,以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和推进水务体制改革为重点,在取水市场、水资源费征收、水资源保护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执法检查和治理整顿。实施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积极开展了城乡水务一体化改革,运城、大同、太原、朔州、长治5个市和44个县成立了水务局,为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优化配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推行了水利基本建设制度改革,全省水利基建项目招标投标率达到100%,工程监理率达到95%。启动了水管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全省11个市全部成立水管体制改革领导组,在拥有水管单位的83个县(市、区)中,已有4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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