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评估的一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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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案例分析公正评估停产停业损失

房屋拆迁补偿案例分析公正评估停产停业损失

房屋拆迁补偿案例分析公正评估停产停业损失1. 引言房屋拆迁是指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对占用宅基地或私人土地使用权的房屋进行拆除并提供相应补偿的行为。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停产停业损失是一项重要的评估因素,它对拆迁户的合理补偿和公正评估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通过分析房屋拆迁案例,探讨如何公正评估停产停业损失。

2. 案例分析2.1 拆迁背景本案例为某城市的“XX公司”拆迁,该公司经营一家规模较大的生产企业,拥有一处占地面积一万平方米的厂房。

由于城市规划调整,该区域被列入拆迁范围,公司被要求搬迁至新的工业园区。

这对于“XX公司”来说,将带来一定的停产停业损失。

2.2 停产停业损失评估停产停业损失评估的核心是确定公司由于拆迁搬迁而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停产期间的工资、租金、利息、水电费等固定成本支出;间接经济损失包括由于停产导致的市场份额下降、客户流失、品牌价值损失等。

2.3 案例分析结果经过评估,发现公司将面临一个停产期为6个月的时间段。

在这段时间内,公司将无法正常运营,导致员工工资继续支付、租金、利息和水电费等固定成本支出无法避免。

而间接经济损失方面,公司失去的市场份额、客户流失以及品牌价值损失也需要进行评估。

3. 公正评估停产停业损失的方法3.1 数据采集公正评估停产停业损失的第一步是收集相关数据。

可以通过与企业进行深入沟通、查阅企业的财务报表、审计记录和销售数据等途径,获取相关数据。

3.2 损失计算根据采集到的数据,对停产停业期间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进行计算。

例如,在停产期间,员工工资支出、租金、利息和水电费等固定成本支出将被列为直接经济损失;而市场份额下降、客户流失和品牌价值损失将被列为间接经济损失。

3.3 专业评估在进行公正评估时,可以请相关专业评审人员对数据和计算结果进行审核和评估。

专业评估的结果将有助于保证评估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4. 结论在房屋拆迁补偿中,公正评估停产停业损失对于拆迁户的合理补偿具有重要意义。

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停产停业损失赔付对象问题的探讨

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停产停业损失赔付对象问题的探讨
法治政府
FA ZHI ZHENG FU
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 停产停业损失赔付对象问题的探讨
◎徐露科
近年来,拆迁纠纷呈多元化的趋 势,拆迁纠纷的矛盾由原来政府与被拆 迁人的矛盾逐步向被拆迁对象与第三 方之间的矛盾转化。本文从立法的本意 出发,认为单纯的立法上的停产停业损 失是指房屋所有人的损失,但究其本质 而言,包括了房屋所有人的停产停业或 租赁的损失,也包括了实际使用人停产 停业所造成的损失。另外,从化解矛盾 角度出发,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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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为了减少争议,在房屋价值的基础上 确定房屋停产停业,强行将房屋所有 权与停产停业损失挂靠到一起,导致 了矛盾纠纷的发生,承租人面临租赁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而不得不搬迁的情 形,而所有人往往认为合同解除系“不 可抗力”造成不愿意给予一定的补偿, 或者给予一定的补偿在承租人看来远 远低于承租人的心理预期,导致承租 人不愿意交出房屋,造成拆迁工作难 以进行的局面。
二、拆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赔 付法理的分析
笔者认为拆迁补偿中的停产停业 损失补偿应该归属于房屋所有人,依 据如下 :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偿条例》明确规定赔偿主体为“被征 收房屋所有权人”。显然,作为我国拆 迁法律规定的最高立法,拆迁补偿的 利益明确归属于被征收人,也就是所 有人,拆迁补偿是对所有人的合法利 益保护。在停产停业法律的实施细则 中,也大多是更具房屋评估的价值进 行,而非针对具体房屋从事的工作进行 的评估,例如宁波、重庆等市均明确停 产停业补偿以房屋价值进行补偿 2。可 以看出,房屋的价值来源于房屋所有 的价值,即是一种租金价值,其与承 租的经营活动无关。
注释 :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 例》第十七条规定 :出房屋征收决定 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 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 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 临 时 安 置 的 补 偿 ;( 三 ) 因 征 收 房 屋 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 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 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 产停业损失补偿办法 ( 暂行 )》第六条, 《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 法》53 条。 3 白玉茹 . 北京市轨道交通征地拆迁 问题和对策研究 [D]. 北京建筑大学 ,2017.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停产停业损失是指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外部原因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生产经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获得相应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是企业能否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保障,也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下面将就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范围。

停产停业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两个方面。

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停产停业而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如工资、房租、水电费等支出;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停产停业而导致的间接经济损失,如失去市场份额、信誉下降等。

在确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时,需要综合考虑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两个方面,确保企业能够得到全面补偿。

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计算方法。

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方法一般包括固定资产折旧、人工成本、原材料成本、管理费用、税费等多个方面。

在具体计算时,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确保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准确合理。

同时,还需要注意在计算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或篡改数据,以免影响后续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申请。

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申请流程。

企业在遭受停产停业损失后,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申请。

一般来说,企业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申请。

在申请过程中,企业需要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确保申请流程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四、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审批标准。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审批标准是指相关部门对企业申请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批的依据。

在审批过程中,相关部门将会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停产停业损失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然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进行审批。

在审批过程中,企业需要密切配合,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确保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支付方式。

征收中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评估

征收中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评估

征收中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评估停产停业损失的评估是指在征收过程中,由于被征收单位被迫停止生产经营活动而导致的经济损失的测算与评估工作。

评估停产停业损失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保障被征收单位的合法权益。

评估停产停业损失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盈利能力比较法:根据停产停业后的预期收入与正常营业状态下的收入进行比较来评估经济损失。

具体步骤是首先确定正常营业状态下的预期收入,然后确定停产停业后的预期收入,并进行比较。

通过计算差额来确定停产停业损失的金额。

2.成本估算法:根据停产停业期间的固定成本与变动成本来评估经济损失。

固定成本包括房租、人工工资、物业费等,变动成本包括原材料采购、设备维护等。

通过估算停产停业期间的固定成本与变动成本之和来确定经济损失的金额。

3.现金流量法:根据停产停业期间的现金流量变化来评估经济损失。

具体步骤是首先确定正常营业状态下的现金流量,然后确定停产停业后的现金流量,并进行比较。

通过计算现金流量的差额来确定停产停业损失的金额。

4.市场比较法:根据相似企业在同一地区进行停产停业后的损失情况来评估经济损失。

通过分析市场上类似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情况,并结合被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经济损失的金额。

评估停产停业损失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被征收单位的经营规模、市场竞争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以及征收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

评估过程中需要充分了解被征收单位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合理的测算和估算,确保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最后,评估停产停业损失的结果可能会受到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和法律法规的影响,因此在评估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和合法权益,确保评估结果能够达到公正、合理、可接受的标准。

企业拆迁关于停产停业损失的常见问题整理

企业拆迁关于停产停业损失的常见问题整理

吴少博律师讲述企业拆迁的停产停业损失常见问题作者: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损失,《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那么实践中应该如何计算停产停业损失?各地方对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标准有所不同,一般计算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有三种方式:方式一,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协商方式二,协商不成的,按照纳税情况进行推算方式三,实践当中按照企业经营面积一次性额度确定基本的两停损失都是按照这三点方式来确定,这三种方式都需要有一定依据。

一、以前实践当中运用简单的评估方式,计算周期的损失来确定额度。

例如有半年来做回迁,计算这半年回迁的时间可能会造成的停产停业的损失,半年中的纳税额度,根据市场公布出来的利润率来推算这半年中利润大约是多少。

二、如进行协商,涉及的依据和根据方式就是多种多样的;1、现有造成的损失。

例如早已签订的供货合同,正在履行的协议等不能进行履行义务所造成的一定损失。

违约性的损失是要承担的负债,并且合同中还有一定的利润,违约的损失加上利润的损失就是保持现状态的停产停业损失。

2、预期的损失。

在这个过程当中企业是不断发展、不断进行经营的,应按照以前经营期间的频率来确定,例如半年内企业大约可能损失的合同利润是多少。

前期要承担的是违约责任和利润的损失,后期主要计算的是没有形成合同的预期的利润,不承担违约等责任,这就是协商的基本标准。

三、经营面积的确定在实践当中也会有多种状况:1、是否以建筑面积来确定企业的面积标准。

例如在实践当中建筑面积是一万平米,经营面积也应为一万平米,但实际经营的场地是两万平米,除了厂区内建筑面积一万平米之外还有厂区中院落的一万平米场地,例如长沙浏阳的烟花爆竹类的行业,很多企业一千亩的地,建一万平方米的厂房,厂房要求安全生产的距离非常远,所以厂房与厂房之间的距离非常远,出于安全考虑建筑面积小,占地面积大的一种特殊生产经营企业的现状,确定的标准是什么?2、实际厂房的面积不能等同于建筑面积,不能算在建筑面积之内的,例如宿舍、食堂等建筑。

如何评估和计算企业拆迁停产停业损失

如何评估和计算企业拆迁停产停业损失

如何评估和计算企业拆迁停产停业损失我们说的企业拆迁的停产停业损失,是指由于房屋的征收拆迁⽽造成企业⽣产经营活动暂停或终⽌,由此产⽣的损失。

那么该如何评估和计算企业拆迁停产停业损失呢?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欢迎阅读了解。

实践中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评估与计算主要分为以下7种情况:1.以被征收房屋的总体价值的⼀定⽐例计算例如,《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拆迁⾮住宅房屋造成停业,属于营业⽤房的,应给予不超过拆迁补偿款8%的补偿;属于⾮营业⽤房的,应当给予不超过拆迁补偿款5%的补偿。

2.按房屋⾯积计算上海规定,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积300-400元/m2 计算,由拆迁当事⼈协商确定。

3.根据经营收⼊、利润等指标确定深圳规定,拆迁合法经营性房屋引起停产、停业的,能依据完税证明提供利润标准的,给予3个⽉税后利润补偿;不能提供利润标准的,按照上年度同⾏业⽉平均税后利润额计算或者按照同类房屋市场租⾦,给予3个⽉的补偿。

4.区分企业⽤房是住宅⽤还是⾮住宅⽤如《北京市国有⼟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办法》规定:(1)⾮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评估的计算公式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于⽣产经营的⾮住宅房屋的⽉租⾦+⽉净利润×修正系数+员⼯⽉⽣活补助)×停产停业补偿期限①⽤于⽣产经营的⾮住宅房屋的⽉租⾦是指被征收房屋停产停业期间平均每⽉的市场⽉租⾦,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②⽉净利润是指⽣产经营者利⽤被征收房屋,在停产停业期间每⽉平均能够获取的税后净利润。

⽉净利润按征收决定发布前12个⽉的损益表确定。

⽆法根据损益表确定的根据⽣产经营者在征收决定发布前12个⽉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推算。

③修正系数基准值为1,根据使⽤被征收房屋的⽣产经营运⾏状况和市场预期进⾏修正,修正调整幅度不得超过20%。

④员⼯⽉⽣活补助是指⽣产经营者在停产停业期间,每⽉⽀付给员⼯的基本⽣活保障补助,员⼯⽉⽣活补助标准按征收决定发布前上个⽉的北京市最低⼯资标准计算。

国家赔偿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计算?

国家赔偿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计算?

My heart is unwilling to move forward. The road is too far away and I feel too tired. When love becomes so barren, my heart has no place to belong.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国家赔偿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计算?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评估的计算公式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月净利润×修正系数员工月生活补助)×停产停业补偿期限。

国家为建设公共事业项目不仅会征收普通居民居住所使用的土地还会直接征收经营性的土地,那么对于这些经营性的土地来说,他们被征收之后损失不仅的是一块地,还有因为征地导致停产停业的损失。

那么,国家赔偿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计算呢?一、国家赔偿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计算?经营性用房是指各种商业公司等从事各类经营业务活动所用的房屋。

主要是指盈利性房地产,如商店、餐馆、旅馆、游乐场所等具有获利能力的房地产。

这些房地产不论是自用还是出租,都可以根据市场获取或测算其正常经营情况下的收益。

一般来说,经营性用房单价相对较高,价格把握较为不易,其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拆迁当事人的利益。

基于此,圣运律师事务所将与大家对此问题进行探讨,以期给涉案当事人以帮助和参考。

影响经营性用房拆迁补偿的因素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收益性。

经营性用房由业主自己经营,或由业主出租给他人经营,或以联营的形式由业主和他人共同经营,但无论业主自营还是出租,都能给业主所有人和实际经营人带来一定的收益,此谓收益性。

2、租金。

租金是收益的基础,出租他人经营或和他人联营的经营性用房,一般都需要签订出租、联营合同,合同中需约定具体经营性用房的年租金。

3、区域性。

经营性用房的地理位置也是很重要的考量因素,所在地域、繁华程度、交通便利程度、人员流通程度等因素与经营的收益是直接相关的。

经营性房屋遇拆迁,停产停业损失该怎么补偿?

经营性房屋遇拆迁,停产停业损失该怎么补偿?

经营性房屋遇拆迁,停产停业损失该怎么补偿?在征地拆迁中,一些企业或者经营者因为拆迁会面临停产停业的情况。

在各类拆迁纠纷案件中,关于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也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

因为没有完全统一的标准,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也存在差异,加之被征收人对相关法律规定也不是很了解,所以对于征收方明显不合理的补偿方案也是束手无策。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于停产停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该给予补偿,那么,这个补偿标准怎么计算呢?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今天万典律师带大家了解一下,经营性房屋遇到拆迁,停产停业造成损失的补偿问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3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另外,能成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对象的经营性房屋须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第一,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第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载明的住所为被征收房屋;第三,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停产停业损失常见的计算方式那么当被征收人存在停产停业损失时,究竟应该如何确定具体补偿金额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3条的规定:1、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2、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据此,法律只是提出了两种考量因素,而将制定具体补偿标准的权利赋予了地方,因而实践中由于地域差别以及实际情况的不同,具体补偿标准也不一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还规定,涉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因此在全国范围内没有一个统一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方式。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是指在企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生产经营活动暂时中止或者停止,造成的经济损失所需补偿的标准。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来确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金额,以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和利益。

首先,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这些法律法规中,对于企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停产停业的情况,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企业应当按照这些规定和要求来确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

其次,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应当综合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损失情况来确定。

企业在确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企业的生产规模、经营状况、市场地位、行业特点等因素,以及停产停业的原因、时间、影响范围等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和评估停产停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合理确定补偿标准。

另外,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应当公平公正,保障员工权益。

在确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时,企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在停产停业期间能够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避免因为企业停产停业而给员工造成不必要的经济困难。

最后,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应当科学合理,避免恶意索赔和浪费资源。

企业在确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时,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避免因为停产停业而产生恶意索赔和浪费资源的情况,确保补偿标准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是企业在停产停业期间需要重点关注和处理的问题,企业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损失情况,保障员工的权益,科学合理地确定补偿标准,以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和利益。

停产停业损失评估报告

停产停业损失评估报告

停产停业损失评估报告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息进步,各行各业的企事业单位在运营过程中,面临着不行防止的停产停业状况。

停产停业可能由多种原因引起,如自然灾难、设备故障、人为因素等。

停产停业不仅会给企业自身造成巨大损失,也会影响整个社会和相关利益方的利益。

因此,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对于企业和社会各方了解损失状况、进行合理补偿或实行其他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二、停产停业的损失类型1. 直接经济损失:停产停业期间,企业无法正常生产,直接导致销售收入缩减或完全中断,从而对企业的经济利益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

此外,停产停业还可能导致产生额外的成本,如租金、人工费用、设备维护费用等。

2. 间接经济损失:停产停业还会引发其他相关企业和个体的经济损失。

例如,供应商因无法向企业供货而导致销售额下降,员工失去工作而无法继续消费,相关行业链条上的企业因停产停业而受到连带影响。

3. 社会影响:停产停业还会对社会带来一系列的影响,包括失业人口增加、社会秩序紊乱、税收缩减等。

这些影响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进步。

三、停产停业损失评估方法1. 数据收集与分析:评估停产停业损失前,需要对相关数据进行收集和分析。

这包括停产停业期间的销售数据、成本数据、供应链数据等。

通过对这些数据的分析,可以初步预估出停产停业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 停产停业期间成本计算:除了直接经济损失外,停产停业期间还会产生额外的成本,如员工工资、设备维护费用、租金等。

对这些成本进行准确计算,可以更全面地评估停产停业造成的经济损失。

3. 社会影响评估:评估停产停业损失不仅需要思量企业自身的经济损失,还需要思量其对社会的影响。

评估社会影响时,可以从失业人口增加、税收缩减、社会秩序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并结合相关数据进行评估。

四、停产停业损失评估案例分析以某制造业企业发生火灾导致停产停业为例,对损失进行评估。

依据数据分析,该企业平均每天的销售额为50万元,停产停业时长为3个月。

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评估的一些思考

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评估的一些思考

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评估的一些思考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停产停业的情况在各行业中屡见不鲜。

对于企业来说,停产停业不仅意味着经济利益的损失,还可能涉及到人员安置和社会影响等问题。

因此,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是企业管理和社会风险防范的重要环节。

首先,对于企业来说,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可以帮助企业准确估算经济损失,为后续的经营决策和财务规划提供参考。

通过评估,企业可以了解停产停业期间的各种成本,包括设备维护、人员工资、租金等,进而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做出全面的分析和预测。

同时,评估还可以帮助企业了解停产停业的原因和风险,为今后类似情况的防范提供经验教训。

其次,对于停产停业损失的评估,还要考虑到停产停业对员工的影响。

停产停业往往意味着员工的工作岗位被暂时甚至永久取消,这对员工的生计和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冲击。

因此,在评估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员工的安置和补偿问题。

企业可以制定相应的政策,对受影响的员工进行职业培训、转岗安置和经济补偿,帮助员工度过困难时期,同时也有助于维护企业的声誉和社会形象。

此外,停产停业还可能对社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对于一些重要行业和领域,比如能源、交通和通讯等,停产停业可能会对整个社会经济产生较大影响。

因此,在评估停产停业损失时,需要考虑到社会层面的影响。

政府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比如推动配套产业的发展、开展社会救助和创业扶持等,来缓解停产停业对整个社会的冲击。

最后,对于停产停业损失的评估,应当充分运用科学的方法和工具。

评估过程应当以数据为基础,运用合理的计量模型和分析方法,准确测算停产停业对企业的经济损失。

同时,还应当结合现实情况和专家意见,进行综合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评估工作还应当强调风险管理和预警机制的建立,及时发现和应对停产停业风险,降低损失发生的概率和影响。

综上所述,对于停产停业损失的评估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

它不仅有助于企业合理安排资源,做出科学决策,还可以保障员工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是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等原因,企业被迫停产或停业,导致经济损失的情况下,政府或相关部门向企业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

这是一种保护企业利益的措施,旨在减轻企业在停产停业过程中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提高企业的生存能力和竞争力。

在确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企业规模、行业属性、停产停业的原因、损失程度等。

下面将就这些因素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企业规模是确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的一个重要因素之一、企业规模大的企业通常拥有更多的资源和资金储备,即便遭受停产停业损失,也相对容易度过困难期。

相比之下,小型企业在停产停业时的损失会更大,往往更加脆弱。

因此,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应考虑企业规模的大小,给予小型企业更多的支持和优惠。

第三,停产停业的原因也需要考虑在补偿标准的确定中。

如果停产停业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疫情爆发等,企业往往难以预料和预防,因此需要给予适当的补偿。

相反,如果是企业自身原因导致的停产停业,如管理不善、技术问题等,补偿标准可以适度降低。

最后,补偿标准应当与企业所遭受的停产停业损失程度相对应。

一般来说,补偿金额应能够覆盖企业在停产停业期间的各种费用和损失,包括工资、租金、设备维护等。

此外,还应适当考虑到企业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求,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总体来说,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应具有灵活性和公平性。

在具体操作中,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和实际需求进行灵活的调整,确保企业的利益得到合理保护。

此外,应建立健全的补偿机制和监督制度,确保补偿金额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总结起来,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的确定涉及多个因素,包括企业规模、行业属性、停产停业的原因、损失程度等。

在制定补偿标准时,应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保障企业利益的同时,也要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

只有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才能有效推动企业发展和促进经济繁荣。

征收中,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评估

征收中,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评估

一、征收中,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评估停产停业损失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经济损失,即因停产、停业使被拆迁人失去获得利润的机会;另一方面是因拆迁导致的费用支出:比如停产停业期间职工的工资、福利费、各种保险等社会基金。

企业因拆迁倒闭、解散后职员的安置费用等。

这些费用应当由被征收人提供证据,征收人根据这些证据与被征收人共同协商确定,而没有必要专门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征收中,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评估二、房屋征收活动中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的类型(1)设备、仪器、生产成品、半成品或商品的搬迁运输费用;(2)设备、仪器、搬迁过程中发生损坏的费用及重新安装调试的费用;(3)生产成品、半成品或商品搬迁过程中发生损坏的费用;(4)停产停业期间职工(包括离、退人员)工资、福利费、各种保险等社会基金;(5)企业因征收倒闭、解散后职员的安置费用、经济补偿金;(6)为特定经营环境而设的装饰物的报废损坏的费用;(7)生产、经营证照的重新办理或变更的费用;(8)因解除房屋租赁关系而发生的房租损失及违约赔偿金或安置房屋承租人的费用。

三、土地征收相关法律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停业停产损失补偿标准

停业停产损失补偿标准

停业停产损失补偿标准停业停产是指因设备故障、自然灾害、政府命令等原因,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经营生产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承担停业停产损失,并有权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诉和索赔。

停业停产损失补偿标准是企业申诉索赔的重要依据,本文将就停业停产损失补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停业停产损失的计算方法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部分。

直接损失是指由于停业停产直接导致的生产成本、销售成本、管理成本等损失,而间接损失则是指由于停业停产而间接导致的市场份额下降、客户流失、信誉受损等损失。

在计算停业停产损失时,应综合考虑这两部分损失的影响,以便更准确地确定损失的数额。

其次,停业停产损失的补偿标准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确定。

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应充分考虑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市场地位、行业特点等因素,确保补偿标准能够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损失。

同时,还应考虑到企业的自救能力和社会责任,避免因补偿标准过高而对社会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再次,停业停产损失的补偿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税前扣除停业停产损失,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 carry forward。

因此,在确定补偿标准时,企业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补偿标准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最后,停业停产损失的补偿标准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申诉和索赔。

在遭受停业停产损失时,企业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诉和索赔,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同时,企业还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尽量争取到合理的补偿标准。

综上所述,停业停产损失补偿标准是企业申诉索赔的重要依据,企业在遭受停业停产损失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并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申诉和索赔,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有关部门也应当加强对停业停产损失补偿标准的监管和管理,确保补偿标准的公平合理,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繁荣。

停产损失司法鉴定评估要注意哪些问题?

停产损失司法鉴定评估要注意哪些问题?

停产损失司法鉴定评估要注意哪些问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需要临时停工。

在实践中由于对停产停工的损失赔偿发生争议而引发诉讼的情形并不少,所以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会对停产停工的损失进行司法鉴定,那停产损失司法鉴定评估要注意哪些问题?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需要临时停工。

在实践中由于对停产停工的损失赔偿发生争议而引发诉讼的情形并不少,所以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会对停产停工的损失进行司法鉴定,那停产损失司法鉴定评估要注意哪些问题?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临时停工损失的计算临时停工多因地质条件变化、临时停水、停电、工程中的人为障碍等原因造成。

此类停工一般都要办理经济签证,签证上要有具体的停工、复工时间及人员、机械数量,因而停工损失的计算比较简单。

人工停工费的计算,发包方的原因而造成的停工、窝工,按停工期间的现场停工工人计算。

机械停工的计算,根据有关规定,其机械停置费按第一类费用中的(1)折旧费,(2)大修理费,(3)经常修理费,(4)机上人工四项费用之和,乘以实际停置台班数(每天只计一个台班)。

造价工程师在审核此类停工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对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停工,首先要审核引起停工的施工现场的地质条件是否与发包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一致。

一般情况下,发包方会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现场地质勘察报告,承包方也会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并在投标书中声明。

对承包方因为其对发包方提供资料的误解或对风险的预见不足造成的停工,即使有签证,造价工程师也应拒绝赔偿。

只有现场地质条件确与发包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不符,出现的情况又是有经验的承包方所不能预见的,这时才能对因地质条件变化而停工造成的人工窝工、机械闲置进行补偿,但不计利润,并且对处理该情况所采取的具体措施支付费用。

2、对于因地下构筑物和文物等障碍物引起的停工,障碍物必须是施工图纸和发包方提供的资料中未进行说明的,且是承包方不能预见的,造价工程师才能对停工引起的人工窝工、机械闲置和处理费用予以确认。

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评估的一些思考

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评估的一些思考

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评估的一些思考相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和第二十三条作出了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应进行补偿的规定,提出了补偿应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由于在实际工作中各地补偿标准和方法差异很大,《条例》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办法。

根据了解到的情况,目前对在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中引进评估机制各方基本达成共识,但还有一些问题存在比较大的争议,比如:评估机构是选择房地产估价机构还是选择资产评估机构;损失补偿标准是按被征收企业的实际效益测算还是按照同类企业的社会平均效益测算,等等。

一、关于选择评估机构的问题这个问题实际反映的是选择谁更专业的问题。

有一种观点认为,房地产估价机构只能评估土地和建筑物,除此之外的和与企业经营效益相关的评估都应由资产评估机构进行。

此观点乍看起来有一些道理,但细究起来却是有些片面,我们认为这是对房地产估价的范围和房地产估价技术上存在认识误区。

1、房地产估价的范围《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估价活动,包括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在建工程、以房地产为主的企业整体资产、企业整体资产中的房地产等各类房地产评估……”由此可见,以房地产为主的企业整体资产也是房地产估价活动的范围。

事实已说明,在征收补偿中,由于房地产量大价高,绝大多数的补偿都是对房地产价值的补偿,征收补偿评估是以房地产为主的评估。

因此,征收补偿中作为附加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评估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是有法理依据的。

2、房地产估价的技术能力首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是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目前还没有哪个评估专业对停产停业损失出台专门的评估技术规范,各地政府对此项损失的补偿也都在不断的探索之中,因此停产停业损失评估具体如何操作对任何一个评估专业来说都是新命题,不存在哪个专业已经走在前面的问题。

其次,房地产估价师对企业经营效益进行分析、估算并不陌生,而且早已形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对企业经营效益进行分析、估算也早已是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的考核内容之一。

无需争论却不断争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归属问题

无需争论却不断争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归属问题

⽆需争论却不断争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归属问题民商实务追寻法意解析案例探索规则⽆需争论却不断争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归属问题编辑:伊路芳菲【法律规定】《国有⼟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年1⽉19⽇起施⾏)第⼆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地上单位、个⼈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以下称被征收⼈)给予公平补偿。

第⼗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民政府对被征收⼈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给予补助和奖励。

【理解适⽤】根据《国有⼟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第17条第2款第3项的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象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即'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归“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所有。

房屋征收补偿关系与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房屋征收,只是导致房屋所有权⼈(房屋出租⼈)不能继续履⾏房屋租赁合同的客观原因,不能成为出租⼈不承担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但是,不管“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性质是什么,以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是按什么依据和标准进⾏计算的,这些问题均与房屋承租⼈没有任何法律关系。

因⽽,承租⼈针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提出的相关权利主张,均⽆任何请求权基础。

承租⼈的权利,完全依赖于其与房屋所有权⼈之间的租赁合同关系,以及房屋所有权⼈(出租⼈)不能按约继续履⾏租赁合同的违约事实。

因⽽,从法律关系来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归属,是没有任何争议的问题,甚⾄可以说是⼀个伪命题。

然⽽,在司法实务中,⼈们却在不断争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归属问题,并且因此⽽作出不同的司法裁判。

对于⼀个法律已经有明确规定的司法实务问题,⼈们为什么还会不断争论?笔者认为,主要源于在思维⽅式上对以下⼏个问题的混淆。

停产停业损失评估报告

停产停业损失评估报告

停产停业损失评估报告一、背景介绍根据贵公司的要求,我们进行了一项停产停业损失的评估工作。

该评估主要针对贵公司由于一系列原因而停产停业期间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定量分析,以帮助贵公司了解停产停业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为贵公司未来做出合理决策提供依据。

二、评估方法为了准确评估停产停业损失,我们采用了以下几种评估方法:1.直接成本法:通过对停产停业期间的直接成本进行测算,并与正常运营时的直接成本进行对比,从而计算得出由于停产停业而导致的直接成本损失。

2.间接成本法:通过对停产停业期间的间接成本进行测算,并与正常运营时的间接成本进行对比,从而计算得出由于停产停业而导致的间接成本损失。

3.产量法:通过对停产停业期间的产量进行估算,与正常运营时的产量进行对比,从而计算得出由于停产停业而导致的产量损失。

4.收入法:通过对停产停业期间的销售收入进行估算,与正常运营时的销售收入进行对比,从而计算得出由于停产停业而导致的销售收入损失。

5.市场法:通过对相关市场数据和行业数据进行分析,估算停产停业期间可能损失的市场份额和市场竞争优势。

三、评估结果根据以上评估方法,我们得出了以下评估结果:1.直接成本损失:停产停业期间的直接成本损失为X万元。

2.间接成本损失:停产停业期间的间接成本损失为Y万元。

3.产量损失:停产停业期间的产量损失为Z单位。

4.销售收入损失:停产停业期间的销售收入损失为W万元。

5.市场份额和竞争优势损失:停产停业期间可能损失的市场份额为A%。

四、风险控制措施建议基于以上评估结果,我们向贵公司提出以下风险控制措施建议:1.完善危机应对和紧急预案,提高停产停业期间的应对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加强供应链管理,确保原材料和物流的稳定供应。

3.提高公司的备货储备量,以应对可能的停产停业期间销售需求。

4.加强市场研究,及时了解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调整营销策略。

五、结论停产停业对贵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较为严重,主要体现在直接成本、间接成本、产量、销售收入和市场份额等方面。

停工停产停业的感悟

停工停产停业的感悟

停工停产停业的感悟
停产、停业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思维的停滞!
其实,停产、停业、停学,不可怕,可怕的是思维停滞,行动停滞!
这只是整个历史进程中很小的一段历史,也只是我们人生中的一段过往经历。

不管在什么环境中,我们都不能停止思考和学习。

特殊时期,有特殊的考虑和安排。

该学习专业知识学习专业知识,该梳理思路梳理思路,这个时候,就看谁的自制力强啦!就看谁头脑清醒啦!
同样的事情,对于乐观的人来讲,都是一次机遇和弯道超车,但对于弱者来讲,就是一次灾难!
就像文革中被停滞的几年学习,后来恢复高考,有些坚持自我学习的人还是考上了,从而改变了自己的人生。

而荒废的人,真的就是被时代所荒废了!。

停产损失评估

停产损失评估

停产损失评估停产损失评估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企业生产线停止运转,造成生产能力下降和收益损失的一种评估方法。

停产可能是由于设备故障、灾害、经济条件不佳等原因引起的。

对于企业来说,正确评估停产损失可以帮助企业了解损失的具体范围和影响,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并为保险公司提供准确的理赔依据。

停产损失评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生产能力损失评估:根据停产期间的生产计划、设备运行情况等数据,分析停产期间可能损失的生产能力,包括正常产量和销售量的损失。

同时,考虑停产期间无法完成的订单,以及可能因停产导致的顾客流失等因素,综合评估生产能力损失的具体金额。

2. 停产期间成本评估:停产期间,企业仍需支付固定成本,如租金、工资、水电费等。

此外,还需要考虑停产期间所需的维修和维护费用,以及停产期间可能产生的额外成本,如延迟交付订单所需支付的赔偿费用等。

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估算停产期间的成本损失。

3. 潜在市场损失评估:由于停产,企业可能失去一些潜在的市场机会。

例如,停产期间竞争对手可能占领了企业的市场份额,顾客可能选择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等。

评估这些潜在市场损失可以帮助企业了解竞争对手的战略调整和市场变化对企业的影响,为未来经营决策提供参考。

4. 品牌声誉和客户关系损失评估:停产期间,企业可能无法按时交付产品,导致客户不满和对企业的不信任,进而影响企业的品牌声誉和客户关系。

评估这些损失可以帮助企业了解企业形象的受损程度,并采取相应的公关措施进行修复。

综上所述,停产损失评估是企业在面临停产风险时所必须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通过准确评估停产损失,企业可以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和应对策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并为相关方提供准确的信息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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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评估的一些思考
相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和第二十三条作出了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应进行补偿的规定,提出了补偿应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由于在实际工作中各地补偿标准和方法差异很大,《条例》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办法。

根据了解到的情况,目前对在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中引进评估机制各方基本达成共识,但还有一些问题存在比较大的争议,比如:评估机构是选择房地产估价机构还是选择资产评估机构;损失补偿标准是按被征收企业的实际效益测算还是按照同类企业的社会平均效益测算,等等。

一、关于选择评估机构的问题
这个问题实际反映的是选择谁更专业的问题。

有一种观点认为,房地产估价机构只能评估土地和建筑物,除此之外的和与企业经营效益相关的评估都应由资产评估机构进行。

此观点乍看起来有一些道理,但细究起来却是有些片面,我们认为这是对房地产估价的范围和房地产估价技术上存在认识误区。

1、房地产估价的范围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估价
活动,包括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在建工程、以房地产为主的企业整体资产、企业整体资产中的房地产等各类房地产评估……”由此可见,以房地产为主的企业整体资产也是房地产估价活动的范围。

事实已说明,在征收补偿中,由于房地产量大价高,绝大多数的补偿都是对房地产价值的补偿,征收补偿评估是以房地产为主的评估。

因此,征收补偿中作为附加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评估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是有法理依据的。

2、房地产估价的技术能力
首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是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目前还没有哪个评估专业对停产停业损失出台专门的评估技术规范,各地政府对此项损失的补偿也都在不断的探索之中,因此停产停业损失评估具体如何操作对任何一个评估专业来说都是新命题,不存在哪个专业已经走在前面的问题。

其次,房地产估价师对企业经营效益进行分析、估算并不陌生,而且早已形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对企业经营效益进行分析、估算也早已
是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的考核内容之一。

《房地产估价规范》5.3 收益法—— 5.3.2净收益的求取第2条、第3条,规定了对商业经营型和生产型房地产净收益的求取路线,简单来说就是根据企业的经营收入,从中扣除生产销售成本、经营成本、销售税金、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商业利润,得出归属于房地产的净收益。

笔者认为,停产停业损失主要是企业在停产停业期间的商业利润的损失,因为房地产未来若干年的净收益已经体现在房地产补偿价值中,如此一来,停产停业损失评估公式实际是求取房地产净收益公式的变形,简化为:
停产停业损失(商业利润)=企业经营收入-生产销售成本-停业期间经营成本-销售税金-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房地产净收益。

以上公式中,除房地产净收益之外其他项目都可以根据企业上年度的财务经营状况进行评估确定,而房地产净收益的确定是最大的难点,但这也正是房地产估价师的专长。

当然在实际工作中情况非常复杂,企业的损失可能还包括了员工遣散费、合同违约赔偿等,评估工作中要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综上,我们认为房地产估价机构完全有能力胜任此项评估工作。

二、损失补偿标准的问题
《条例》首次明确提出了“公平补偿”的概念。

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而言,我们认为所谓“公平补偿”应着重根据不同企业的经营效益优
劣进行补偿,经营效益好的企业就应多补偿,经营效益差的企业少补偿,没有效益的不补偿,惟其如此,才能公平。

因为企业的经营效益一定是个性化的、差异化的,如果不考虑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统一按照该类企业的社会平均效益进行补偿,恰恰是反公平的。

此外,类似企业的社会平均效益怎么确定?这是一个貌似正确却无法操作的伪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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