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论文丛】论明代市舶司制度
浅谈宋明市舶制度
浅谈宋明市舶制度摘要市舶制度是中国古代海外贸易管理制度。
市舶制度创始于唐朝,到宋朝已建立起一整套比较完备的市舶制度,至明朝又有了较大的变化。
宋明两朝市舶制度虽在设置市舶司的目的、市舶司的职责、市舶司的官员配备等方面有所不同,但它们对于海外贸易都存在或多或少的消极作用,两朝统治者都试图通过设立市舶司,来加强对海外贸易的控制,以满足各自统治的需要。
【关键词】市舶制度;宋朝;明朝;市舶司;海外贸易引言市舶制度是中国古代海外贸易管理制度。
自唐朝开元初年在广州设立“市舶使”始,至清朝康熙二十三年废“提举市舶司”止,管理海上对外贸易的市舶制度在中国历史上推行了一千多年,对海外贸易产生了重要影响。
其中宋明两朝的市舶制度尤为引人关注。
一、宋朝市舶制度宋朝虽然没有实现政治上的完全统一,但却是市舶贸易发展的全盛时期,宋朝建立了一整套比较完备的市舶制度。
(一)对海舶和外商的管理制度宋代对海舶和外商的管理,已较唐代完善,已形成一整套制约机制。
宋政府规定海舶进出口要持有市舶司发的“官券”,即“公凭”,“商人出海外蕃国贩易者,应至市舶司请给官券,违者没人其宝货”。
《宋会要·市舶部》亦记载了颁发公凭引目,查处漏舶的有关内容,说明宋代通过使用“公凭”的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商舶的监督管理,而且有了查私的内容(“查处漏舶”)。
宋朝在外商管理方面采取了优待和保护政策。
宋朝除在外商集中的城市,仿效唐设“蕃坊”外,又在通商口岸创办了招待馆舍。
对来中国贸易不归、或长期居留中国的外商,宋朝允许他们与中国女子通婚。
同时,宋政府在保护外商合法权益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和措施。
宋时规定对遭风害的外国舶船,官方要先收录他们的物资,然后允许他们的亲属来招认领回。
宋政府还制定了防守、盗纵、诈昌断罪法,以保护外商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侵犯外商权益的宋官员,则给予制裁。
从以上可以看出,宋代对海舶和外商这种管理体制,总体上讲是给内、外商人一个安定、自由、合法的经商环境,有利于吸引外商到大宋来投资、贸易,有利于中外经济、文化的交流。
明代泉州市舶司设置沿革与职能变迁考述
相较于宋元时代所具备的不同特点。
杨晓波的博
士论文则是将明代的市舶司放置在法制史的视角下
[6]
进行探讨。
因此对明代市舶司的沿革及其职能的
考察,于我们深入认识明代所采取的海外政策是十
分有必要的。故拟对明代泉州市舶司的设置沿革、
职能变化等情形试作探讨。
一 泉州市舶司的置废
晓所著的《今言》对上述数次变迁有简略记载:
于布政司,提督市舶太监更是凌驾于市舶司之上,市
舶司开始变成一个清闲机构。
泉州市舶司自北宋哲宗元祐二年(1087 年)设置
泉州市舶司自永乐元年恢复设立以后,便一直
以来,时停时开。至明太祖朱元璋统治年间,市舶司
在中琉友好交往中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直至成化
的设立情况,大抵如《明史·食货五》所云:
“ 洪武初,
八年(1472 年),市舶司衙门迁至福州时才停废。
设于太仓黄渡,寻罢。复设于宁波、泉州、广州。宁
波通日本,泉州通琉球,广州通占城、暹罗、西洋诸
二 明代泉州市舶司的建制及官署
[4]1980
国。”
至于为何停罢太仓黄渡,据《明太祖实录》
记载:
“ 罢太仓黄渡市舶司,凡番舶至太仓者,令军卫
至于市舶司官职的设置,据《明太宗实录》记载,
[7]969
有司同封籍其数,送赴京师。”
可见停罢太仓黄
是在永乐元年时依洪武初制而定,详细如下:
“每司置
渡的直接原因在于方便政府加强对海外贸易的控
提举司一员,从五品;副提举二员,从六品;吏目一员,
制。不久,随着朝贡贸易的兴起,来朝入贡的国家不
[10]409-410
从九品。”
另据《今言》云:
“提举一人,副提举二
古代市舶制度的特点
古代市舶制度的特点古代市舶制度是指古代国家在开展海外贸易过程中,形成的一套航运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
古代市舶制度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垄断贸易在古代,海上贸易是富国强兵的重要途径。
为了掌控海上贸易,各国家实行了国家垄断贸易的政策。
古代市舶制度中,国家通常通过官方船只和专门设立的商团等渠道,独占市场,控制海外贸易。
以明代为例,明朝设立了官方的“钦差大臣”,负责对海外贸易进行监管,掌控船只出发的港口。
明代还设置了海禁,禁止民间船只海外贸易,使得明朝对海外贸易的掌控达到了极致。
二、权力分散、功能互补在海上贸易活动中,各职能部门具备各自的职责,在古代市舶制度中,这些部门比较独立,相互配合,实现工作的分工合作。
在唐代时期,中国的市舶制度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具备了比较明确的职能分工。
唐代设立了东西二京市(今天的洛阳和长安),作为中国对外贸易的门户。
在这两个城市周边设立了专门的置重镇,普遍设立了四个办事处,分别是对外贸易的海舶司、对内贸易的市舶司、财务管理的税舶司和安全管理的卫舶司。
这些机构各司其职,络绎不绝。
三、海上保障体系完备古代市舶制度中,海上保障体系是十分完备的。
各国家为保障海上贸易的安全,设置了多种保障措施,包括海关、海事、港口管理等。
尤其是在明清时代,中国海上贸易的保障体系更是完备。
明代时,中国各级海关遍布全国,负责对进出口商品的监督和管理。
各级海关之间相互联系,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贸易保障体系。
四、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在古代市舶制度中,各国家之间的海上贸易关系表现出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特点。
古代网罗世界各国在航运中形成的贸易历史,其实质是一种国家互动、区域交流的历史。
商人们在追逐商业利益的同时,也深入探索到传播人类智慧的过程中。
在中世纪时,中国和印度洋一带的港口城市非常发达,这些城市成为文化交流和人才薪火相传的重要场所。
中国古代海外贸易在带动开拓国际市场、传播文化方面也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明清史论文丛】明代的海运和造船工业
【数据库】文史哲全文数据库(1951-2004)【文献号】4367【摘要】(一)明代在农业、手工业恢复和...航线开辟之早,都成为明代航运事业中的特色。
通...也达到相当高的水平。
明代海运事业已被认为在世...保证之一。
必须指出,明代造船工业发展是不平衡...上有着显著的进步,在明代造船工业中放出异彩。
...本主义大生产的萌芽。
明代海运事业发展过程是曲...。
(二)明初为供应辽东等地军士...元年“命(汤)和造舟明州,运粮直沽,海多飓...了排除海运上的困难,明代很重视航线的开辟工作...行户亦裕”。
这一面说明当时物资交流的活跃;【分类】史学【标题】明代的海运和造船工业【作者】方楫【期号】195705【总期号】57【页码】46【正文】(一)明代在农业、手工业恢复和发展的基础上,商业资本的活动范围扩大了,国内外贸易在不同时期、不同程度上显现了活跃与繁荣的新景象,航运事业也获得相应的发展。
海运方面,运输量之大,航程之长,航线开辟之早,都成为明代航运事业中的特色。
通商贸易的海船,往来于东南亚以及中国沿海各地;作为通使的海船队,还曾到达过阿曼湾、阿剌伯半岛和北非东部沿海。
这对于扩大物资交流的范围,促进国际间经济、文化的联系,都起了有益的作用。
在防备“倭寇”时期,担任海防的战船也得到较大规模的使用,并分别注意到攻坚和追击等方面的效能。
海运事业的发展,对造船工业提出新的要求,在劳动人民努力创造下,所设计制造的船只,不但种类多、数量多,在质量上也达到相当高的水平。
明代海运事业已被认为在世界航运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其中造船工业的发展应是主要的保证之一。
必须指出,明代造船工业发展是不平衡的,一部分船厂由封建政权直接控制住,造船工人在强制性劳役下进行生产,封建束缚性很大,造船技术的发展有着种种限制;另一部分造船工业由私商经营,生产上有着显著的进步,在明代造船工业中放出异彩。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工业已具有资本主义大生产的萌芽。
市舶司的发展历程浅析
市舶司的发展历程浅析郑慧玉商学院物流11学号:2011311281摘要:市舶制度作为中国古代海外贸易管理中的一种制度具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从唐朝设立的市舶使发展而来,在宋元时期达到了成熟完善,在明朝却走向了没落,①最终演变成了清朝的海关。
本文通过了解中国古代海上贸易的发展,进一步探究市舶制度与市舶司的起源、发展、兴盛、衰弱的原因与影响,分析市舶司的发展历程。
关键词:市舶司;市舶制度;发展历程关税起源说到市舶司,我们不得不提关税,在中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关税作为三大税种之一,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它以税率的高低调节进出口贸易,从而影响国内经济的发展方向、规模与速度,进而影响物价稳定的程度。
关税的产生要从西周开始说起,西周建立之后,统治者开始在城门设立“关”的管理机构和相应的官员,在置官治关之时,也便开始了关税的征收,即开征关税之赋,而在这之前是只设关不征税,而开征关税的目的与当时抑商的观念有关,这与征收市税的目的一致,当然也需要一部分税来管理“关”,还有一部分作为财政收入。
唐代的市舶司作为关税重要部分的海关税是在唐朝才产生的,这也是中国海外贸易与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的必然结果,唐朝的海关税主要是指沿海城市的市舶税,这也是海关税的肇始形态,初只对外国船舶征收,后来开始对本国征收,包括舶脚(相当于现在的吨税)、进奉、收市(朝廷要收购的货物),当时征收的机构称作市舶,一般执行严格,政策相对开放,只要外国商人按照要求纳税、收市、进奉,就可以在国内进行自由的贸易,或是运往外地交易。
进行海外贸易的国家有阿拉伯,印度,波斯和南洋各国,此时市舶的建立与唐朝商品经济的繁荣分不开,而后者又得益于唐朝统治者从建国之初就十分重视手工业与农业发展。
当时的市舶使“以宦官主之”,“收商舶之利”归于朝廷。
迨至唐末,中央集权衰微,藩镇势力抬头,广州市舶使多“以帅臣领之”。
后“帅臣兼领”渐成定制,市舶之利权亦逐渐落入地方势力手中。
五代中央集权瓦解,市舶贸易遂完全为东南沿海割据势力所控制。
浅谈宋明市舶制度
浅谈宋明市舶制度摘要市舶制度是中国古代海外贸易管理制度。
市舶制度创始于唐朝,到宋朝已建立起一整套比较完备的市舶制度,至明朝又有了较大的变化。
宋明两朝市舶制度虽在设置市舶司的目的、市舶司的职责、市舶司的官员配备等方面有所不同,但它们对于海外贸易都存在或多或少的消极作用,两朝统治者都试图通过设立市舶司,来加强对海外贸易的控制,以满足各自统治的需要。
【关键词】市舶制度;宋朝;明朝;市舶司;海外贸易引言市舶制度是中国古代海外贸易管理制度。
自唐朝开元初年在广州设立“市舶使”始,至清朝康熙二十三年废“提举市舶司”止,管理海上对外贸易的市舶制度在中国历史上推行了一千多年,对海外贸易产生了重要影响。
其中宋明两朝的市舶制度尤为引人关注。
一、宋朝市舶制度宋朝虽然没有实现政治上的完全统一,但却是市舶贸易发展的全盛时期,宋朝建立了一整套比较完备的市舶制度。
(一)对海舶和外商的管理制度宋代对海舶和外商的管理,已较唐代完善,已形成一整套制约机制。
宋政府规定海舶进出口要持有市舶司发的“官券”,即“公凭”,“商人出海外蕃国贩易者,应至市舶司请给官券,违者没人其宝货”。
《宋会要·市舶部》亦记载了颁发公凭引目,查处漏舶的有关内容,说明宋代通过使用“公凭”的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商舶的监督管理,而且有了查私的内容(“查处漏舶”)。
宋朝在外商管理方面采取了优待和保护政策。
宋朝除在外商集中的城市,仿效唐设“蕃坊”外,又在通商口岸创办了招待馆舍。
对来中国贸易不归、或长期居留中国的外商,宋朝允许他们与中国女子通婚。
同时,宋政府在保护外商合法权益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和措施。
宋时规定对遭风害的外国舶船,官方要先收录他们的物资,然后允许他们的亲属来招认领回。
宋政府还制定了防守、盗纵、诈昌断罪法,以保护外商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侵犯外商权益的宋官员,则给予制裁。
从以上可以看出,宋代对海舶和外商这种管理体制,总体上讲是给内、外商人一个安定、自由、合法的经商环境,有利于吸引外商到大宋来投资、贸易,有利于中外经济、文化的交流。
明代市舶司与提督市舶太监
明代市舶司与提督市舶太监陈支平林东杰摘要:宦官擅权是明代的弊政之一,尤其是皇帝外派各地的镇守太监,恶迹甚多;学界对此研究较为深入。
然而对于派驻市舶司的提督太监,则研究者很少涉及。
市舶司是明朝政府与外国交往的专门职能衙门,提督市 舶太监不仅是明代宦官干政地方事务之始,而且还剥夺了市舶司原设提举官吏的权力,把持市舶事务,营私舞弊,肆意妄为。
更为严重的是提督市舶太监直接导致了嘉靖年间倭寇的蜂起。
而对于明代中期提督市舶太监 的横行妄为,不少士大夫采取了包容甚至合作的姿态。
士大夫与宦官的这种暧昧关系,才是明代宦官干政在 体制上的内在因素。
关键词!明代;市舶司;提督市舶太监作者简介:陈支平,厦门大学国学研究院院长,厦门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林东杰,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K24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 -1569(2019)02 -0187 -16明代市舶司是明朝政府与外国交往的主要职能部门,《明史•职官志》记载市舶司的职能云掌海外诸蕃朝贡市易之事,辨其使人表文勘合之真伪,禁通番,征私货,平交易,闲其出人而慎馆谷之。
”市舶司的官员设置,大致有提举一人,从五品;副提举二人,从六品;其属吏目一人,从九品。
!但自从永乐年间中央政府派驻宦官提督市舶司之后,市舶司的管理职权基本上为提督市舶太监所掌控。
明代市舶司的这一沿革,学界往往言之不详。
本文试图对明代提督市舶太监一职做一初步探索,以期对明代的市舶司制度的沿革始末进行较为全面的分析。
一、明代提督市舶太监的设置与兴废关于明代宦官的出使、专征、监军、分镇、刺臣民隐事诸大权,《明史•宦官传》有一段比较简要的记述云&明太祖既定江左,鉴前代之失,置宦者不及百人。
迨末年颁《祖训》,乃定为十有二监 及各司局,稍称备员矣。
然定制,不得兼外臣文武衔,不得御外臣冠服,官无过四品,月米 一石,衣食于内庭。
尝镌铁牌置宫门曰:“内臣不得干预政事,预者斩。
明朝和清朝的政治制度与海外贸易
汇报人:XX
20XX-02-05
目录
• 明朝政治制度概述 • 清朝政治制度概述 • 明朝海外贸易发展及影响 • 清朝海外贸易政策与实践 • 明朝与清朝政治制度比较 • 明朝与清朝海外贸易比较
01
明朝政治制度概述
明朝政治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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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清朝政治制度概述
私人海上贸易兴起与问题
1 2 3
私人海上贸易兴起
随着明朝中后期海禁政策的松弛,私人海上贸易 逐渐兴起,成为海外贸易的重要力量。
海盗与倭寇问题
私人海上贸易的兴起也带来了海盗和倭寇问题, 对明朝的海外贸易和沿海地区的安全造成了威胁 。
贸易纠纷与冲突
私人海上贸易中,商人们为争夺市场和利益,经 常发生贸易纠纷和冲突,影响了海外贸易的秩序 和稳定。
清朝
初期实行闭关锁国政策,后逐渐开放 ,但限制较多,设立广州十三行等特 定机构进行对外贸易。
海外贸易规模对比
明朝
海外贸易规模较大,与东南亚、南亚、中东等地区有广泛的 贸易往来。
清朝
海外贸易规模相对较小,主要限于与欧洲、美洲等地区的贸 易往来。
海外贸易产品种类变化
明朝
出口产品以丝绸、瓷器、茶叶等为主 ,进口产品包括香料、珠宝、药材等 。
清朝政治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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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明朝海外贸易发展及影响
明朝前期海外贸易政策
海禁政策
01
明朝初期,为防范倭寇和海盗,实行海禁政策,严格限制私人
海上贸易。
朝贡贸易
02
明朝与周边国家和地区保持朝贡关系,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海外
贸易,以彰显天朝威仪。
市舶司制度
【明清史论文丛】明代广东的对外贸易
【数据库】文史哲全文数据库(1951-2004)【文献号】1318【摘要】在明代,广东是对外贸易的重要地区之一。
明代广东的对外贸易,若从...贸易和商舶贸易两种。
明人王圻说:“贡舶与市... 一、明代广东的市舶司与贡舶贸易明初,朱元璋出于政治上...合起来,危害刚建立的明政权;同时,害怕商品经济的发展,侵蚀了明政权的自然经济的基础...则,为了怀柔远人,声明对朝贡国家为“不征之...贡贸易的原则和内容,明人王圻说:“凡外夷贡...”⑸可见朝贡贸易是在明政府直接控制下进行的【分类】史学【标题】明代广东的对外贸易【作者】李龙潜【期号】198202【总期号】149【页码】58【正文】在明代,广东是对外贸易的重要地区之一。
明代广东的对外贸易,若从贸易的方式看,可以分为市舶贸易和商舶贸易两种。
明人王圻说:“贡舶与市舶一事也。
……贡舶者王法之所许,市舶之所司,乃贸易之公也。
海商者王法之所不许,市舶之所不经,乃贸易之私也。
”⑴这种解释,在严格执行海禁时期,从法的观点来划分,分为合法贸易,即贡舶贸易,非法贸易,即商舶贸易,是对的。
但隆庆以后,海禁松弛,允许海商出洋贸易,商舶贸易不再是非法而是合法的了。
因此,本文所说的贡舶贸易,以王圻所说为据,商舶贸易则包括海商的合法非法贸易在内,并不拘泥于海商的非法贸易的叙述。
今为便于叙述起见,先从贡舶贸易谈起。
一、明代广东的市舶司与贡舶贸易明初,朱元璋出于政治上的需要,防止海外和内地反抗势力联合起来,危害刚建立的明政权;同时,害怕商品经济的发展,侵蚀了明政权的自然经济的基础,承袭了传统的“重农抑商”思想。
因此,在对外贸易上,一方面实行严厉的“海禁”政策,规定“片板不许入海”,“滨海居民不许与外洋番人贸易”。
⑵颁布了凡“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的严刑峻法。
⑶洪武二十三年、二十七年屡申通番禁令。
另一方面与海外诸国相处,采取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原则,为了怀柔远人,声明对朝贡国家为“不征之国”实行和平友好往来的“朝贡贸易”,借“所以通夷情,抑奸商,俾法禁有所施,因以消其衅隙”,避免引起侵扰边疆的战争。
古代市舶制度的特点
古代市舶制度的特点市舶制度是中国古代海上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独特的特点在中国古代经济发展史上占据了重要地位。
本文将从市舶制度的定义、历史背景、特点及发展变化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市舶制度的定义市舶制度是指古代中国商船在进行海上贸易时,按照一定规则组织的制度。
它包括了商船的组织、航线的规划、贸易的组织、物资的储备和交易等方面,是古代中国海上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历史背景古代中国的市舶制度起源于唐代,当时唐朝的海上贸易非常发达,商人们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就开始组织商船进行海上贸易。
随着时间的推移,市舶制度逐渐完善,成为了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
市舶制度的发展与中国海洋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
中国古代海洋经济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战国时期到隋唐时期,这个阶段主要是北方的海洋经济;第二阶段是唐朝到明朝初期,这个阶段主要是南方的海洋经济;第三阶段是明清时期,这个阶段中国的海洋经济达到了顶峰。
三、市舶制度的特点1. 国家垄断在古代中国,市舶制度是由国家垄断的,商人只能在国家的控制下进行海上贸易。
这种国家垄断的制度有利于保护国家的利益,但也限制了商人的自由。
2. 组织严密市舶制度的组织非常严密,商船的数量、载重、装备、人员等都要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
商船出发前,还要进行检查和备案,确保商船的安全。
3. 航线规划市舶制度还规定了商船的航线,商船只能按照规定的路线进行航行。
这样可以保证商船的安全,同时也有利于控制海上贸易的范围。
4. 物资储备市舶制度还规定了商船出发前必须储备足够的物资,包括食物、水和燃料等。
这样可以保证商船在海上不会出现短缺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商船在海上停留更长时间。
5. 贸易组织市舶制度还规定了商船的贸易组织,商船在海上贸易时必须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
贸易的商品、价格、数量等都要按照规定进行,商船不能私自进行买卖。
四、发展变化随着时间的推移,市舶制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在宋代,市舶制度开始向地方发展,地方政府开始组织商船进行海上贸易。
明代市舶司的历史
明代市舶司的历史
明代市舶司是明朝时期管理海上贸易的机构。
市舶司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并管理中国与海外贸易,控制进出口货物的运输和关税收入。
市舶司成立于明朝洪武年间,最初是由相对独立的海运简订司、徭役司和御史台等机构所组成。
市舶司的职能十分重要。
它负责制定海运政策,拟订海上贸易的规定和条例。
市舶司还组织海上船运,并制定了船只的数量和类型等相关标准。
此外,市舶司还负责审理海外商人的申请和海外贸易的许可证办理,并收取进出口关税,以维护国家的贸易利益。
市舶司的历史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和调整。
在明朝初期,市舶司的职能主要集中在管理船只、贸易规范和海运税收等方面。
到了明成祖时期,市舶司的作用进一步扩大,开始直接管理国际贸易,并成为中央政府最重要的机构之一。
此后,市舶司的权力逐渐增强,逐渐形成了相对独立的管理体系。
明代市舶司的管理模式丰富多样。
除了海运管理之外,市舶司还设立了洋行,担任了对外贸易的中介者和经纪人。
洋行的职责主要是联系外国商人,促进贸易往来,并处理海外贸易的相关事务。
总的来说,明代市舶司在中国海上贸易的发展和管理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它不仅管理着国际贸易的运输和关税收入,还承担了与外国商人的接触和交流任务。
市舶司的历史对于研究明代经济、海上贸易和国际交往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价值。
市舶司——精选推荐
市舶司中国市舶司制度始于唐代,终止于明代。
市舶司是中国古代对海运进出境的专职管理机构。
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是从汉代开始的,但这时的贸易是以陆地为主。
虽然汉武帝时期开始有了官营的海外贸易,但汉代的海路贸易还很不发达。
隋代中国的海外贸易虽有进一步的发展,也仍没有占主要地位。
到唐宋时期,特别是宋朝,情况就有了很大的变化,海外贸易在中国对外贸易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尤其是海路贸易的兴起和蓬勃发展,使朝廷获得的收入愈来愈多。
于是,唐朝专门设立了管理对外贸易事务的机构——“市司”。
市舶司-简介市舶司是中国古代管理对外贸易的机关。
唐玄宗开元间(713~741)﹐广州即设有市舶使﹐一般由宦官担任﹐是为市舶司前身。
市舶司-正文市舶司-1、宋代北宋开宝四年(971)设市舶司于广州﹐以后随着海外贸易的发展﹐陆续于杭州﹑明州(今浙江宁波)﹑泉州﹑密州(今山东诸城)设立市舶司。
除广州市舶司外﹐其余几处在政和二年(1112)前曾一度被停废。
三年﹐宋政府在秀州华亭县(今上海市松江县)设市舶务。
南宋建炎二年(1128)复置两浙﹑福建路提举市舶司。
从此﹐又恢复了两浙﹑福建﹑广南东路三处市舶司并存的局面。
干道二年(1166)﹐罢两浙路提举市舶司。
北宋中期以前﹐各处市舶机构皆称为市舶司。
北宋末大观元年(1107)始将各处管理外贸的机构改称“提举市舶司”﹐而将各港口的市舶司改称市舶务。
南宋前期﹐两浙﹑福建﹑广南东路的市舶司通称“三路市舶司”或“三路市舶”。
罢两浙路市舶司后﹐原属两浙路市舶司各港口市舶机构只称“场”或“务”。
福建﹑广南东路市舶司设在泉州﹑广州﹐下设场﹑务。
宋代市舶官制变化十分频繁。
北宋前期﹐市舶司由所在地的行政长官和负责地方财政的转运使共同领导﹐而由中央政府派人管理具体事务。
元丰三年(1080)﹐免除地方行政长官的市舶兼职﹐而由转运使直接负责市舶司事务。
后又专设提举官。
南宋时﹐各处市舶司曾一度并归转运司﹐或由提点刑狱司﹑提举茶事司兼管﹐但为时不长。
明朝市舶司制度
明朝市舶司制度
明朝市舶司制度,指的是明朝时期设立的管理海运、监督商贸、维护海防的组织机构。
市舶司是由朝廷设立的专管对外贸易和沿海海防等事务的机构,其职能范围涉及海运、码头、商贸、税收、海防、通讯等多个领域,是明朝海上经济和海防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
成部分。
市舶司设立的背景可以追溯到明朝永乐年间,当时明朝海上经济发达,海贸日益繁荣,亟需一个专门机构来处理与海外商贸的各种事务。
市舶司刚开始是由海运诸司、市船诸司
和舶司等三个机构组成,后来在国家管理沿海经济的重要性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于正德年
间正式成立一整体的海运管理机构。
市舶司的组成和职能十分复杂,主要分为海运、商贸和海防三个方面。
在海运方面,
市舶司主要负责海船的购置和修理、码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商品的装卸和运输等事项。
在商贸方面,市舶司则负责出口和进口商品的管理、关税收账、掌管海外贸易学、管理与
海外通商的各类文牍信件等。
在海防方面,则主要负责沿海地区的巡逻、防御、海域管理
以及天气预报等工作。
由于市舶司在明朝海上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其组织机构不断完善,职能部门也不断扩大。
在市舶司的管理下,南海开始向全世界开放,五百多年前的中国人已经开始海外远航,向海外的贸易伙伴发展了广泛而良好的关系,形成了开放包容的海上文化,也为明朝经济
的繁荣和海防建设的有力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总之,明朝市舶司制度是明朝海上经济和海防体系的核心部分,是明朝海洋文化精神
的具体体现。
市舶司的设立使得明朝海上经济得以更好地发展,也为中国的贸易史打下了
基础,对于中国现代化进程具有深远的影响。
明代市舶司的历史
明代市舶司的历史一、明朝市舶制度的起源与发展1.前朝市舶制度的影响:前朝市舶制度对明朝市舶制度的形成与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
以宋、元两朝为例,其市舶制度的建立和经验对明朝市舶制度的形成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前朝市舶制度的运行状况和管理方式对于明朝市舶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参考和依据。
2.初期市舶制度的建立:明朝初期市舶制度的建立是基于对海上贸易的管理和控制的需要。
这一时期,明朝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令和政策,确立了市舶司的设立以及市舶监的职责。
初期市舶制度的建立主要目的在于加强对海上贸易的监督和管理,保护国家利益和海上贸易的安全。
在初期市舶制度中,市舶司负责登记商船和商舶,监督海上贸易活动,保护商船安全;市舶监则负责检查商船和货物,查验船舶证照,防范海盗和违法行为。
这一阶段的市舶制度奠定了明朝海上贸易管理的基础,并为后期市舶制度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3.中期市舶制度的发展:明朝中期市舶制度逐渐完善和发展起来。
市舶司的职能进一步明确,对海上贸易的管理更加规范和细致。
此时,市舶司开始实行登记制度、船只检验制度等,加强了对商船和商人的管理。
同时,市舶监在海上贸易监督和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强了对海盗和船只安全的防范。
在中期市舶制度中,市舶司的职责扩展到了商船航行许可的发放、税收征收和贸易规范的制定等方面。
市舶监则在海上巡逻、侦查和战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一阶段的市舶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海上贸易的监管,维护了海上贸易的秩序和安全。
4.后期市舶制度的变革:明朝后期,市舶制度经历了一系列变革和调整。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海上贸易的发展,市舶制度也需要适应新的需求和挑战。
在这一阶段,市舶司和市舶监的职责有所调整,对海上贸易的管理和保护也有了新的措施和规定。
后期市舶制度的变革主要包括对商船航行许可制度的改革、对商船税收和贸易规范的调整,以及对市舶监管的职能和权力的重新定义等。
这一阶段的变革旨在提高市舶制度的效率和管理水平,更好地适应海上贸易的需求和发展。
市舶司历史论文开题报告
市舶司历史论文开题报告本文旨在探讨市舶司的历史,重点分析其起源、发展和作用。
市舶司是中国古代设立的一个特殊机构,主要负责管理对外贸易和海上航运。
在隋唐时期,市舶司开始兴起,并在宋明时期达到鼎盛。
通过对市舶司的历史发展进行深入研究,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国古代海上贸易的特点和演变过程,以及市舶司在中国对外贸易中所起到的作用。
本文将首先对市舶司的起源和发展进行考察,探讨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组织结构、职能和管理模式。
随后将重点分析市舶司在海上贸易中的作用,探讨其对中国古代经济和文化的影响。
此外,本文还将结合相关史料,分析市舶司的衰落原因以及其对后世的影响。
通过全面梳理市舶司的历史轨迹,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国古代对外贸易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并为今后深入研究中国古代海上贸易史提供有益的参考。
本文将主要采用历史学、经济学和文化学的研究方法,结合大量史料进行分析。
通过对市舶司的历史进行系统梳理和深入研究,可以为了解中国古代海上贸易的特点和规律,以及市舶司在中国对外贸易中的作用提供理论和实践上的启示。
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更好地挖掘和传承中国古代海上贸易的丰富经验和文化内涵。
市舶司是中国古代对外贸易的重要管理机构,其历史可以追溯到隋唐时期。
在唐代,市舶司主要负责管理海上贸易、征收海上税收以及监督商船安全。
此后,市舶司在宋朝进入了繁荣时期,成为了中国古代海上贸易的中心。
宋代市舶司在管理贸易、维护行业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市舶司管理着大量的商船和贸易活动,为国家财政带来了可观的收入,推动了海上贸易的繁荣。
同时,市舶司注重规范贸易行为,维护了良好的贸易秩序,提高了对外贸易的效率和安全性。
此外,市舶司还在外交活动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促进了中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往来和文化交流。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市舶司逐渐衰落。
在明清时期,受到封闭政策和海禁政策的影响,市舶司的作用逐渐式微,对外贸易的主导地位也逐渐被其他渠道取代。
尽管如此,市舶司在中国古代海上贸易史上留下了重要的印记,对中国古代海上贸易和文化交流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海禁政策入手,漫谈舶司制度下明朝经济的走向
从海禁政策入手,漫谈舶司制度下明朝经济的走向纵观我国的历史,我们发现明朝初期的海禁政策与清朝时期的闭关锁国有异曲同工之妙,然而翻阅资料我们发现之所以出现闭关锁国的政策其主要的原因是面对外面民族的日益侵扰,国家的军事力量拿他们没有办法,或是外来民族的侵扰下对外贸易与国家的领土完整相比微不足道,或是国家在短时间内特别的强大,根本不需要与外来文化或是贸易的融核等等。
但是,我们相信外来文化及其外来商品的侵入会刺激到本国的文化、经济等等,只要是国家政策上与外来文化采取一定的融合,可以更加有利于本国的发展,即师夷长技以制夷的局面。
但是,在封建帝王体制下,只要是威胁到了皇权,或是对领土的完整有影响不管有多么大的利益,都会选择拒绝对外贸易,其中明朝初期海禁政策的出现就因于此。
明朝倭寇日本封建集权导致诸侯四起,失败的诸侯该何去何从呢?作为这个结果,失败的封建主会带领武士、浪人、商人(史称倭寇)对我国的海域进行大规模的侵扰。
然而洪武年间,朱元璋为了避免倭寇的侵扰等,最后不得不下令实施了海禁政策。
海禁政策确实有效的杜绝了倭寇的侵扰,同时也阻碍了我国对外贸易及其本国经济的发展。
我们本篇文章主要从朱元璋的海禁政策入手,聊一聊明朝舶司制度对明朝经济的影响。
一、外贸贸易的主要意义及其海禁政策的诱导原因历朝历代的君主都明白对外贸易的重要性,如:宋神宗曾说:"东南利国之大,商舶亦居其一焉。
",元朝君主曾言:"有市舶司的勾当,是国家大得济的勾当。
"可见,宋元两朝,君主并没有限制市舶司的发展,而是鼓励对外贸易的开展,支持从海外贸易往来船只中收取关税,作为财政收入的一部分,但是到了明代这种现象却被勒令禁止。
朝代可以不断的更替,但是历史却是连续性的,为何明朝会一改宋元两朝代的市舶司政策呢?现在我们具体来说说原因为何?宋元两朝海上对外贸易其一:日本诸侯间战争不断,战败的封建主为了保存实力不得不外出发展经济,而在地理位置上,我们发现日本与我国的距离很近,故战败的封建主只能把目标转向了我国当时的对外贸易中。
明代封驳略论
明代封驳略论摘要:一、引言二、明代封驳制度概述1.封驳的定义和作用2.明代封驳制度的形成与发展三、明代封驳制度的特点1.严格的等级制度2.重视奏章的内容与形式3.强调皇权的至上性四、明代封驳制度的影响1.对政治稳定和皇权的巩固作用2.对官员选拔和监督的影响3.对社会风气的塑造五、明代封驳制度的问题与局限1.容易滋生官僚主义和腐败2.影响政务效率3.对民间诉求的不利影响六、结论正文:一、引言明代封驳制度是我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明代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对明代封驳制度进行详细的探讨,以期对我们了解明代政治制度及其特点提供有益的启示。
二、明代封驳制度概述1.封驳的定义和作用封驳,即对官员上报的奏章进行审核、批示和驳回。
它是明代君主行使权力、控制官员的重要手段,具有防止官员擅权、保障皇权的至上性、维护政治稳定等作用。
2.明代封驳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明代封驳制度源于元代,形成于明太祖朱元璋时期,随着明代政治制度的不断完善,封驳制度逐渐发展为一个严密的政治体系。
三、明代封驳制度的特点1.严格的等级制度明代封驳制度强调严格的等级制度,各级官员的奏章只能向上一级官员上报,不得越级上报。
这种制度有助于维护政治秩序,防止地方势力对中央政权的干扰。
2.重视奏章的内容与形式明代封驳制度对奏章的内容和形式有严格的要求,奏章必须真实、详细、简洁,书写格式也有明确规定。
这种制度有助于提高政务质量,防止虚假信息和官僚主义。
3.强调皇权的至上性明代封驳制度以皇权为核心,一切奏章必须经过皇帝审核批准。
这种制度体现了皇权的至上性,有利于巩固国家的政治稳定。
四、明代封驳制度的影响1.对政治稳定和皇权的巩固作用明代封驳制度通过严格控制官员的权力,防止官员擅权,维护了政治稳定。
同时,皇帝通过封驳制度,对政务进行直接干预,保障了皇权的至上性。
2.对官员选拔和监督的影响明代封驳制度对官员的选拔和监督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明朝的制度与海外航海活动
明朝的制度与海外航海活动明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它的制度与海外航海活动对于中国以及世界历史具有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从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航海活动三个方面来探讨明朝的制度与海外航海活动。
一、政治制度明朝政治制度的核心是皇帝的专制统治。
明太祖朱元璋创立明朝后实行了一系列巩固中央集权的措施,如行省、中央政府、监察制度等。
这种集权制度有助于保持国家的稳定和统一,为海外航海活动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另一方面,明朝政府也鼓励海外航海活动,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来促进航海事业的发展。
明成祖曾下令编纂《大明海航图志》,并命令郑和等航海家率领船队七次下西洋,开展对外贸易和外交活动。
这些举措为海外航海活动的发展提供了政治上的支持。
二、经济制度明朝的经济制度主要是农业经济为基础的封建经济。
明朝政府实行了一系列农田水利工程,提高了农业生产能力。
农业经济的发展为海外航海活动提供了物质基础。
此外,明朝还通过商业制度的改革来促进对外贸易。
明朝政府鼓励民间商业活动,开放对外贸易港口,并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税收政策来规范商业行为。
这些举措为海外航海活动的发展提供了经济上的支持。
三、航海活动明代是中国古代航海事业的鼎盛时期,尤其是郑和下西洋七次航行。
这些航海活动不仅促进了中国与东南亚、南亚以及非洲等地的贸易往来,还加强了中国与其他国家的外交联系,树立了中国在世界舞台上的威望。
在海外航海活动中,明朝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护航海家和商船的安全。
政府设立水师,建立海防体系,并向航行海外的船舶提供护照和航海指南。
这些措施为航海活动提供了一定的保障,提高了海上交通的安全性和效率。
与此同时,海外航海活动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外来的商品和文化对中国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促进了中国社会的发展和变革。
同时,通过与其他国家的交流,明朝政府也从中吸取了一些科技和管理经验,促进了国内科技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综上所述,明朝的制度与海外航海活动密切相关。
明朝政治制度的集权特点为海外航海活动提供了保障,经济制度的发展为航海活动提供了物质基础,而航海活动则通过外贸往来和外交活动对中国以及世界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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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计所不免。查得旧番舶通时,公私饶给。在库番货,旬月可得银数万两。此其利之大者, 三也。贸易旧例,有司择其良者如价给之。其次恣民买卖。故小民持一钱之货,即得握椒,展 转交易,可以自肥。广东旧称富庶,良以此耳。此其利之大者,四也。助国助军,即有赖焉, 而在官在民,又无不给……⒃从此疏我们不难看出,明后期政府官员已经从“利”的经济观念来 判断市舶司的价值。显然,设置市舶司的主要目的,已经从“怀柔远人”的政治目的转变为以增 加财政收入为主的经济目的。正是由于主要目的的转变,明后期市舶司的关税制度才逐渐建立 和完备起来:由实物税到货币税,由抽分到丈抽,由征收进口关税到征收出口关税。
明前期中外贸易主要集中在京师会同馆。市舶司港口的贸易,由市舶司机构组织进行,并 负责平准物价。正德以后,随着市舶司港口互市贸易的相对繁荣,牙人作为中介商人的作用日 渐增强,牙行代替了市舶司机构的管理贸易职责。显然,大约于正德时期,市舶司制度又发生 了变化。根据这种变化,我们将明代市舶司制度划分为前后两个不同时期来分析。
其四,从海外贸易货物的流向考察,明前期从海外国家的进口货物,主要用作统治阶级上 层的消费品。这是明前期市舶司制度的官方贸易性表现之三。宋代从海外国家进口的货物,主 要销售于社会。它规定:从海外回港的中国商舶,在“抽分”和“官买”后,商人可以到社会销售, 外国商人亦可以持市舶司公凭到各地贩易。元代虽然对官商、外商货物实行政府统制,但对民 间商船货物,仍听其自行交易。因此,宋元时期的海外货物,基本上在社会上贸易流动。然而, 明前期情况却大不一样:明代海外国家朝贡商人带来的“贡品”,完全归属皇族消费;而其“私货”, 经官府“给价收买”后,也所剩无几。如同“贡品”一样,官府收买的“私货”,也进入了统治阶级的 消费领域。可是,一旦收买的“私货”超过统治阶级中、上层的消费水平,封建官府也允许民间 商人“博买”。博买制度在宋代就已存在。宋代的博买,也叫官市。它是政府按规定的价钱来收 买海外货物,类似于明代“给价收买”制。但它却与明的博买制相反。就买卖的性质看,宋代博 买制是市舶司对于从海外进口的货物实行的一种专买制度,而明代的博买制则是市舶司对从海 外进口的货物实行的一种专卖制度。因为货物流动起点是封建官库,所以这种流动必须受制于 封建官库的海外货物贮藏量,受制于统治阶级的消费水平。因此,正象明代博买制是一种临时 性措施一样,明前期官府收买的海外进口货物,被允许进入社会消费,也只是一种不常见的现 象。明前期海外货物流向于统治阶级消费领域,正是明代专制主义加强在经济上的反应。如果
长期以来,我们对海外贸易管理制度史缺乏足够的注意和研究。本文试图以明代市舶司制 度演变为线索,考察由唐宋元明四代市舶司制度向清代行商制度与海关制度演变的过程。
一 市舶司是我国唐宋元明四代封建王朝在主要通商口岸设立的,用来检查出入海港的贸易船 舶、征收关税、收购政府专买品、管理进出口货物贸易以及其它对外事务的专门机构。 明代的市舶司制度,不仅是朱明王朝的海外贸易管理制度,而且也是它用来实行闭关锁国 政策的有力工具。明太祖设立市舶司机构的用意,在于“通夷情、抑奸商,俾法禁有所施,因以 消其衅隙也。”⑴因此,从明初始,市舶司制度就已与宋元时期的制度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明代市舶司制度,主要为勘合、关税和贸易管理制度。即市舶司机构所执行的“辨勘合、征
明前期的市舶司制度,继唐、宋、元三代的市舶司制度发展变化而来。关于它的特点,李 剑农先生曾指出,它“已呈变态”⑵。假如我们对宋元明三代市舶司制度进行一番比较,就更容 易观察到明前期市舶司制度演变的特点。
其一,从封建王朝对待海外贸易的态度观察,明初设置市舶司的目的,不是为了发展海外 贸易,而是为了政治上的怀柔远人。宋元两代封建王朝对于海外贸易,基本上都采取了积极提 倡的态度。他们设置市舶司的目的,在于从海外贸易中获取封建王朝所需要的财政收入。宋神 宗曾说:“东南利国之大,商舶亦居其一焉。”⑶元代的统治者也清楚地认识到,“有市舶司的勾 当,是国家大得济的勾当。”⑷明初设置市舶司是否也有经济方面的目的?明人王圻认为,明设 市舶司在于“通华夷之情,迁有无之利,减戍守之费。又以禁海贾、抑奸商使利权在上。”⑸按, 所谓“减戍守之费”,即有获取财政收入的经济目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洪武四年七月,明 太祖“谕福建行省:占城海舶货物,皆免其征,以示怀柔之意。”⑹同年九月,“户部言高丽、三 佛齐入贡。其高丽海舶至太仓、三佛齐海舶至泉州海口,并请征其货。诏:勿征。”⑺试想:市
舶司免去了外国货物的进口关税,还哪里去获取“戍守之费”呢?甚至,连明代极有作为的明成 祖,也把关税视作污辱国格的举动。他曾对大臣说:“今夷人慕义远来,乃欲侵其利,所得几何, 而亏辱大体万万矣。”⑻因此,明初设市舶司,诚如明人丘浚所说的:“盖用以怀柔远人,实无 所利其入也。”⑼这种“怀柔远人”的方针,并不是对待外国的科学态度,而鲜明地表现了朱明王 朝浓厚的保守主义思想意识。朱明王朝建立之初,就面临着北方的遗元势力和海上张、方残余 势力的威胁。他们特别担心这些势力的冲击会引起统治的不稳定。因此,在元末农民战争中唤 起的汉族人民反抗蒙古贵族的思想意识,便被朱明王朝借来抗击外来干扰。所以,在对外事务 方面,这种地主阶级的狭隘民族主义便表现为保守主义的倾向。对中国与外国的交往,“不过因 而羁縻之而已,非利其有也。”⑽“盖来者怀之以恩”,从而以“怀柔”来抗拒外来冲击。因此,当 外来冲击力量愈强烈的时候,朱明王朝的闭关自守倾向就愈明显。我们可以从明代市舶司的变 迁沿革过程看到:沿海局势稳定,市舶司则得到维持;沿海局势紧张,市舶司则被停罢。
说,海外贸易刺激了封建统治阶级追求海外货物的欲望,那么,专制主义的加强则为封建统治 阶级实现其欲望准备了条件。于是,海外贸易成为封建官府垄断的一个专门领域。
可以说,明前期市舶司制度,对于明代社会带来了很多消极影响:第一,由于海外贸易被 官府所垄断,市舶司制度呈现出官方贸易的性质,海外货物主要进入统治阶级中上层消费领域。 因而进口货物主要是珍禽奇兽等奢侈品。就是中外交通史上的伟大壮举——郑和下西洋的活动 中,也有替明廷到海外寻求“宝物”的任务。第二,中国私人航海活动遭到禁止和扼杀,使遥遥 领先的中国航海事业,失去了发展的基础。从此日益衰落,一蹶不振。第三,优惠的高价收买, 增加了明王朝的财政支出,日益成为财政的累赘。
【数据库】文史哲全文数据库(1951-2004) 【文献号】699 【摘要】意和研究。本文试图以明代市舶司制度演变为线索,考察由唐宋元明四代市舶司制度 向清代...一市舶司是我国唐宋元明四代封建王朝在主要通...对外事务的专门机构。明代的市 舶司制度,不仅是朱明王朝的海外贸易管理制...锁国政策的有力工具。明太祖设立市舶司机构 的...衅隙也。”⑴因此,从明初始,市舶司制度就已...度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明代市舶司制度, 主要为勘...规章办法。勘合制度是明代广泛实行的一种制度。...为海外国家使节朝贡朱明王 朝的货物,市舶司机 【分类】史学 【标题】论明代市舶司制度的演变 【作者】陈尚胜 【期号】198602 【总期号】173 【页码】55 【正文】
其二,在对待海外国家的来华贸易方面,朱明王朝采取了严格的限制性措施,只允许外国 官商赴华贸易。这是明前期市舶司制度的官方贸易性表现之一。宋、元两代的封建统治者,对 于海外国家的来华贸易,无论官、私商,都基本采取了积极鼓励的态度。宋代市舶司的职责之 一,便是“来远人”。所谓“来远人”,就是积极招徕外国客商。元朝伊始,元世祖对于外国商人的 来华贸易,也采取了“其往来互市,各从所欲”⑾的积极态度。可是,自洪武时期开始,明王朝 对于海外国家的来华贸易,就限制在严格的“贡舶”贸易范围内,即只允许官方贸易的存在。它 规定,海外国家贸易船舶的进港,必须持有明王朝颁给的“勘合”和本国的“表文”。还必须遵循明 王朝关于贡期、贡道、朝贡人数等规定。而外国朝贡商人所带的“私货”,除大部分被官府收买 外,所余货物也必须在会同馆或市舶司的主持下与中国商人贸易。其它场合,除特许外,则往 往禁止。由此可见,这是一种严格的官方贸易制度。显然,朱明王朝对于外来力量极其担心。 确实,明初恶劣的沿海局势,更增强了朱明王朝的忧虑。
私货、平交易”的规章办法。勘合制度是明代广泛实行的一种制度。它用于海外贸易事务,目的 在于区别外国官方与民间的贸易船舶,维持两国官方的朝贡贸易。但正德以后,进入市舶司港 口的外国船舶已超出“贡舶”范围,勘合制度遭到破坏。外国朝贡船舶的货物,可以分“贡品”与“私 货”两类。贡品为海外国家使节朝贡朱明王朝的货物,市舶司机构不能征税。而所谓私货,则是 外国朝贡使节随朝贡带来的贸易货物。明前期,市舶司对私货并没有征收进口税,而是实行了 一种由官府进行的高价收买的“给价收买”制。因财政的原因,正德以后,市舶司开始实行“抽分” 制,即对“私货”征收进口税。税率维持在20%左右。以后又发展到“丈抽”,即dūn@⑴位税。 征税亦由实物到货币,由进口到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