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规模等级分级表
地质灾害稳定性、危害程度判别和危险性分级表
地质灾害稳定性判别、危害程度和危险性分级表
1、地质灾害稳定性分为稳定性差、稳定性较差、稳定性好三级。
2、地质灾害危害程度按灾情和险情分为小、中、大、特大四级;当需要按三级划分时,可将大和特大均视为大。
3、下表适用于地质灾害调查和危险性评估。
表1 滑坡稳定性野外判别表
表5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灾情和险情)分级标准
注:①灾情分级——灾情采用“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栏指标评价;
②险情分级——险情采用“受威胁人数”和“潜在经济损失”栏指标评价。
表7 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表
表8 地质灾害危性分级表。
崩塌(危岩体)、泥石流规模级别划分标准
表6 滑坡、崩塌(危岩体)、泥石流规模级别划分标准表13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标准表14 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特征简表泥石流调查表样例一、调查表表1泥石流(潜在泥石流)调查表表2泥石流(潜在泥石流)调查表调查负责人:填表人:审核人:填表日期:年月日调查单位:二、填表说明泥石流调查要点泥石流沟谷在地形地貌和流域形态上往往有其特殊反映,典型的泥石流沟谷,形成区多为高山环抱的山间盆地。
流通区多为峡谷,沟谷两侧山坡陡峻,沟床顺直,纵坡梯度大。
堆积区则多呈扇形或锥形分布,沟道摆动频繁,大小石块混杂堆积,垄岗起伏不平。
对于典型的泥石流沟谷,这些区段均能明显划分,但对不典型的泥石流沟谷,则无明显的形成区、流通区与堆积区。
研究泥石流沟谷的地形地貌特征,可从宏观上判定沟口是否属泥石流沟谷,并进一步划分其区段。
调查范围应包括沟谷至分水岭的全部地段和可能受泥石流影响的地段,主要包括泥石流的形成区、流通区、堆积区。
应调查下列内容:(1)冰雪融化和暴雨强度、前期降雨量、一次最大降雨量,一般及最大流量,地下水活动情况;(2)地层岩性、地质构造、不良地质现象、松散堆积物的物质组成、分布和储量;(3)沟谷的地形地貌特征,包括沟谷的发育程度、切割情况、坡度、弯曲、粗糙程度。
划分泥石流的形成区、流通区和堆积区,圈绘整个沟谷的汇水面积;(4)形成区的水源类型、水量、汇水条件、山坡坡度、岩层性质及风化程度,断裂、滑坡、崩塌、岩堆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发育情况及可能形成泥石流固体物质的分布范围、储量;(5)流通区的沟床纵横坡度、跌水、急湾等特征,沟床两侧山坡坡度、稳定程度,沟床的冲淤变化和泥石流的痕迹;(6)堆积区的堆积扇分布范围、表面形态、纵坡,植被,沟道变迁和冲淤情况;堆积物的性质、层次、厚度、一般和最大粒径及分布规律。
判定堆积区的形成历史、划分古泥石流扇和新泥石流扇,新泥石流扇的堆积速度,估算一次最大堆积量;(7)泥石流沟谷的历史。
历次泥石流的发生时间、频数、规模、形成过程、爆发前的降水情况和爆发后产生的灾害情况。
地质灾害规模分级
级 别
滑 坡(104m3)
崩 塌(104m3)
泥石流(104m3)
巨型
≥1000
≥100
≥50
大型
100~1000
10~100
20~50
中型
10~100
1~10
2~20
小型
<10
<1
<2
地裂缝规模分级标准
级 别
规 模
巨型
地裂缝长>1km,地面影响宽度>20m
大型
地裂缝长>1km,地面影响宽度10~20m
中型
地裂缝长>1km,地面影响宽度3~10m,或长≤1km,宽10~20m
小型
地裂缝长>1km,地面影响宽度3m,或长≤1km,宽<10m
地面塌陷分级标准
级 别
塌陷或变形面积(km2)
巨型
≥10
大型
1~10
中型
0.1~1
小型
<0.1
地质灾害分级
级 别
特 大
≥30
10~30
3~10
<3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1000
500~1000
100~500
<100
险情分级
受威胁人数(人)
≥1000
500~1000
100~500
<100
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10000
5000~10000
500~5000
<500
大 型
中 型
小 型
规 模 分 级
滑坡(104m3)
≥1000
100~1000
10~100
<10
崩塌(104m3)
地质灾害规模危害程度分级标准
地质灾害规模、危害程度分级标准一、《县市地灾调查细则》各类地质灾害的规模划分标准:表6 滑坡、崩塌(危岩体)、泥石流规模级别划分标准表7 地裂缝规模分级标准表8 地面塌陷分级标准表13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标准注:①灾情分级——灾情采用“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栏指标评价;②险情分级——险情采用“受威胁人数”和“潜在经济损失”栏指标评价。
二、江西省县市地灾调查分级标准:地质灾害规模分级标准表1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分级标准表2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0286-2015:表2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分级表四、《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条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二)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三)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四)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五、《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4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地质灾害分类分级标准(试行)
地质灾害分类分级标准(试行)地质灾害是指由于地质因素而引起的、对人类造成损失的自然灾害。
根据地质灾害的不同特征,可以对其进行分类分级。
下面是地质灾害分类分级标准(试行):一、地震灾害地震灾害是发生在地壳中的一种地震现象,可分为轻微震动、中度震动、严重震动和毁灭性震动四个等级。
轻微震动指震感轻微,无造成重大损失;中度震动指震感较明显,造成一定损失;严重震动指震感强烈,造成重大损失;毁灭性震动指地面严重破坏,造成大量人员、财产损失。
二、滑坡灾害滑坡灾害是指由于地形、地质等原因所引起的土体滑动而形成的灾害,可分为轻微滑动、中度滑动、严重滑动和毁灭性滑动四个等级。
轻微滑动指土体表面出现裂缝,土石松动;中度滑动指土块和石块滑行20米以内;严重滑动指土块和石块滑行20-100米;毁灭性滑动指土块和石块滑行100米以上。
三、地面塌陷灾害地面塌陷灾害是指地下岩土层发生变形或变质,导致地表下沉或坍塌而形成的灾害,可分为轻微沉降、中度沉降、严重沉降和坍塌四个等级。
轻微沉降指地表下沉5-20厘米;中度沉降指地表下沉20-50厘米;严重沉降指地表下沉50-100厘米;坍塌指地表下沉大于100厘米。
四、地面侵蚀灾害地面侵蚀灾害是指河流、海岸、风等自然因素的作用下,岩石、土壤等地表材料发生风化、溶解、流失等现象,导致地表削蚀或冲刷而形成的灾害,可分为轻微侵蚀、中度侵蚀、严重侵蚀和毁灭性侵蚀四个等级。
轻微侵蚀指地表材料流失少于10厘米;中度侵蚀指地表材料流失10-50厘米;严重侵蚀指地表材料流失50-100厘米;毁灭性侵蚀指地表材料流失大于100厘米。
五、泥石流灾害泥石流灾害是指在高山地区,由于暴雨、滑坡等原因,形成的泥石流,可分为轻微泥石流、中度泥石流、严重泥石流和毁灭性泥石流四个等级。
轻微泥石流指泥石流高度小于1米,宽度小于5米;中度泥石流指泥石流高度1-5米,宽度5-10米;严重泥石流指泥石流高度5-10米,宽度10-20米;毁灭性泥石流指泥石流高度大于10米,宽度大于20米。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标准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
标准
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标准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浙江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作如下界定。
1、灾情
特大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0人(含)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以上的;
大型:因灾死亡和失踪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中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小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2、险情
特大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含)以上或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含)以上的;
大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含)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含)以下的;
中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含)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小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地质灾害规模、危害程度分级标准
地质灾害规模、危害程度分级标准一、《县市地灾调查细则》各类地质灾害的规模划分标准:表6 滑坡、崩塌(危岩体)、泥石流规模级别划分标准表7 地裂缝规模分级标准表8 地面塌陷分级标准表13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标准注:①灾情分级——灾情采用“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栏指标评价;②险情分级——险情采用“受威胁人数”和“潜在经济损失”栏指标评价。
二、江西省县市地灾调查分级标准:地质灾害规模分级标准表1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分级标准表2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0286-2015:表2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分级表四、《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条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二)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三)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四)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五、《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4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地质灾害评价标准
级别
塌陷、变形面积(km2)
巨型
>10
大型
1~10
中型
0。1~1
小型
<0.1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实施细则》
滑坡稳定性野外判别表
滑坡要素
稳定性差
稳定性较差
稳定性好
前缘
前缘临空,坡陡且常处于地表径流冲刷之下,有季节性泉水出露,岩土潮湿、饱水
前缘临空,有季节性地表径流流经,岩土体较湿,坡度30~45度
坡面和沟谷泥石流6~10条沟/20千米;强烈活动;掩埋农田,堵塞河流。沟口堆积扇具有一定规模。排泄区建筑物多
坡面、沟谷泥石流3~5条/20千米;中等活动,河口堆积扇规模小,排泄区基本畅通
沟谷泥石流为主,物源少,排导区通畅;1~2条/20千米,多年活动1次。堆积扇不明显,排泄区通畅
塌陷
碳酸盐岩岩性纯,连续厚度大,出露面积广。地表洼地、漏斗、落水洞、地下岩溶发育。多岩溶大泉和地下河,岩溶发育深
堵塞程度
特征
严重
沟槽弯曲,河段宽窄不均,卡口、陡坎多。大部分支沟交汇角度大。形成区集中,阵流间隔时间长
中等
沟槽较顺直,河段宽窄较均匀,陡坎、卡口不多。主、支沟交角多数小于60度.形成区不太集中
轻微
沟槽顺直均匀,主、支沟交汇角小,基本无卡口、陡坎。形成区分散,阵流少、间隔时间短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实施细则》
第四系覆盖薄,差异沉降小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实施细则》
滑坡动态的阶段差异
滑坡动态差异性的
主要方面
滑坡动态阶段差异的基本特征
滑前
滑动
滑后
滑坡营力因素和
机械力
滑坡地带全部营力因素均影响斜坡稳定性降低,但其中以某些为主
地质灾害险情分级标准
地质灾害险情按照受威胁的人数,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分为四个等级:
1. 特大型:受威胁人数在1000人以上(不含10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不含1亿元)的;
2. 大型:受威胁人数在500人以上(不含500人)1000人以下(含10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不含5000万元)1亿元以下(含1亿元)的;
3. 中型: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上(不含100人)500人以下(含5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
4. 小型: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下(含1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
地质灾害评价标准
顶板埋深(H)或其与
安全临界厚度比(H/H0)
说明
不稳定
正在持续扩展或间歇性缓慢扩展
------
正在活动的土洞,因促进其扩展的动力因素在持续作用,不论其埋深多少,都有塌陷趋势
基本稳定
休止状态
H<10米或
H/H0<1.0
不具备极限平衡条件,具塌陷趋势
10米<H<15米或
1.0<H/H0<1.5
地面塌陷分级标准
级别
塌陷、变形面积(km2)
巨型
>10
大型
1~10
中型
0.1~1
小型
<0.1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实施细则》
滑坡稳定性野外判别表
滑坡要素
稳定性差
稳定性较差
稳定性好
前缘
前缘临空,坡陡且常处于地表径流冲刷之下,有季节性泉水出露,岩土潮湿、饱水
前缘临空,有季节性地表径流流经,岩土体较湿,坡度30~45度
<10
<2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实施细则》
地裂缝规模分级标准
级别
规模
巨型
长度>1千米,地面影响宽度>20米
大型
长度>1千米,地面影响宽度10~20米
中型
长度>1千米,地面影响宽度3~10米;或长<1千米,宽10~20米
小型
长度>1千米,地面影响宽度<3米;或长<1千米,宽<10米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实施细则》
红层丘陵区、坡积层、构造抬升区,暴雨久雨。中小型滑坡,中速、滑程远
丘陵残积缓坡区,冻融滑坡。规模小。低速蠕滑。植被好,顺层滑动
缺少滑坡形成的临空条件,基本上无自然滑坡,局部溜滑
泥石流
地形陡峭,水土流失重,坡面泥石流多,10条沟/20千米以上,活动强,超高频,每年爆发可达10次以上。沟口堆积扇发育完整、规模大。排泄区建筑密集
崩塌(危岩体)泥石流规模级别划分标准
崩塌(危岩体)泥石流规模级别划分标准级别巨型大型中型小型滑坡(10m)≥1000100~100010~100<1043崩塌(10m)≥10010~1001~10<143泥石流(10m)≥5020~502~20<243表13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标准死亡人数(人)<33~1010~30≥30受威胁人数(人)<1010~100100~1000≥1000直接经济损失(万元)<100100~500500~1000≥1000潜在经济损失(万元)<500500~50005000~10000≥10000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表14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特征简表易发区划分非易发区灾种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低易发区G=4G=3G=2G=1构造抬升剧烈,岩体破碎或红层丘陵区、坡积层、构丘陵残积缓坡地带,冻缺少滑坡形成的软硬相间;黄土垄岗细梁地造抬升区,暴雨久雨。
中融滑坡。
规模小。
低速地貌临空条件,滑坡、貌、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影小型滑坡,中速,滑程远。
蠕滑。
植被好,顺层滑基本上无自然滑崩塌响强烈。
暴雨型滑坡。
规模动。
坡,局部溜滑。
大,高速远程。
地形陡峭,水土流失严重,坡面和沟谷泥石流,6—10坡面和沟谷泥石流均有以沟谷泥石流为形成坡面泥石流;数量多,条沟/20km;强烈活动:分布,3—5条沟/20km;主,物源少,排10条沟/20km以上,活动分布广,活动强,掩没农中等活动。
沟口有堆积导区通畅:1—2强,超高频,每年暴发可达田,堵塞河流等。
沟口堆扇,但规模小,排泄区条沟/20km,多年泥石流10次以上。
沟口堆积扇发育积扇发育且具一定规模。
基本通畅。
活动一次。
沟口堆明显完整、规模大。
排泄区排泄区建筑物多。
积扇不明显,排泄建筑物密集。
区通畅。
续表14易发区划分非易发区灾种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低易发区G=4G=3G=2G=1碳酸盐岩岩性纯,连续厚度以次纯碳酸盐岩为主,以不纯碳酸盐岩为主,以不纯碳酸盐岩大,出露面积较广。
地表洼多间夹型。
地表洼地、漏多间夹型或互夹型。
地质灾害稳定性、危害程度判别和危险性分级表
地质灾害稳定性判别、危害程度和危险性分级表
1、地质灾害稳定性分为稳定性差、稳定性较差、稳定性好三级。
2、地质灾害危害程度按灾情和险情分为小、中、大、特大四级;当需要按三级划分时,可将大和特大均视为大。
3、下表适用于地质灾害调查和危险性评估。
表1 滑坡稳定性野外判别表
表5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灾情和险情)分级标准
注:①灾情分级——灾情采用“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栏指标评价;
②险情分级——险情采用“受威胁人数”和“潜在经济损失”栏指标评价。
表7 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表
表8 地质灾害危性分级表。
地质灾害规模危害程度分级标准
地质灾害规模危害程度分级标准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地质灾害规模、危害程度分级标准一、《县市地灾调查细则》各类地质灾害的规模划分标准:表6 滑坡、崩塌(危岩体)、泥石流规模级别划分标准表7 地裂缝规模分级标准表8 地面塌陷分级标准表13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标准注:①灾情分级——灾情采用“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栏指标评价;②险情分级——险情采用“受威胁人数”和“潜在经济损失”栏指标评价。
二、江西省县市地灾调查分级标准:地质灾害规模分级标准表1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分级标准表2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0286-2015:表2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分级表四、《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条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二)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三)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四)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五、《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4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地质灾害分级标准
地质灾害分级标准1.特别重大地质灾害(I级)(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突发地质灾害。
(2)受突发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或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3000万元以上的灾害险情。
(3)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民航和航道长时间中断,或特别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突发地质灾害。
(4)因突发地质灾害造成大江大河干流或支流被阻断,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特别重大影响。
2.重大地质灾害(II级)(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突发地质灾害。
(2)受突发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2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可能造成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灾害险情。
(3)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民航和航道较长时间中断,或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严重社会影响的突发地质灾害。
(4)因突发地质灾害造成大江大河支流被阻断,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影响。
3.较大地质灾害(III级)(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突发地质灾害。
(2)受突发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人以上、200人以下,或可能造成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灾害险情。
(3)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民航和航道短时中断,或较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突发地质灾害。
4.一般地质灾害(Ⅳ级)(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突发地质灾害。
(2)受突发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人以下,或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下的灾害险情。
(3)造成交通运输中断,或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突发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划分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划分标准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见表12)与建设项目重要性(见表13),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为3级,见表14。
表12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复杂中等简单1.地质灾害发育强烈 1.地质灾害发育中等 1.地质灾害一般不发育2.地形与地貌类型复杂 2.地形简单,地貌类型单一2.地形较简单,地貌类型单一3.地质构造复杂,岩性岩相变化大,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不良3.地质构造较复杂,岩性岩相不稳定,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较差3.地质构造简单,岩性单一,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良好4.工程水文地质条件不良 4.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较差 4.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良好5.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强烈5.破坏地质环境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5.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一般注:每类5项条件中,有1条符合较复杂条件者即划为较复杂类型。
表13 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项目类型项目类别重要建设项目开发区建设、城镇新区建设、放射性设施、军事设施、核电、二级(含)以上公路、铁路、机场、大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洪口码头、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较重要建设项目新建村庄、三级(含)以下公路、中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洪口码头、矿山、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一般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洪口码头、矿山、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表14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复杂程度评估分级项目重要性复杂中等简单重要建设项目一级一级一级较重要建设项目一级二级三级一般建设项目二级三级三级。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标准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
级标准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标准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浙江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作如下界定。
1、灾情
特大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0人(含)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以上的;
大型:因灾死亡和失踪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中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小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2、险情
特大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含)以上或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含)以上的;
大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含)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含)以下的;
中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含)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小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地质灾害分类分级
DZ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资源行业标准DZ 一2000地质灾祸分类分级Standard of classification for geological disaster(送审稿)2000一公布 2001一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资源部公布前言为了对地质灾祸勘查、监测、预告、防治和灾情一致归口管理,拟订本标准。
本标对是地质灾祸监察管理的基础标准,能够作为地质灾祸分级、分区管理的依照和地质灾祸治理先期勘查立项、设计的依照:亦是灾情统计、抗灾防灾的依照。
本标准技术内容主要包含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本标准采纳的相关定义,给出了理解该标准中使用的术语所必需的定义。
使标准中一直使用同一术语表达某一特定观点,防止一词多义,一致技术语言,以保证对标准的理解和使用。
第二部分是总则,地质灾祸分类分级的原则。
第三部分是地质灾祸分类,采纳三级分类系统,把地质灾祸依照灾类、灾型、灾种三级层次进行区分或归类。
第四部分是地质灾祸分级,依据地质灾祸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将一次灾祸事件区分为特大灾祸、大灾祸、中灾祸、小灾祸4级。
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与正文拥有同样法例效劳。
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给出附带信息,不拥有法例效劳。
本标准为初次公布,从奏效之日起,地质灾祸勘查、监测、预告、防治的立项、设计、成就编写以及上报灾情均应切合本标准的规定。
一本标准由领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提出;一本标准由领土资源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归口;一本标准草拟单位:中国领土资源经济研究院、领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领土资源标准化研究中心一本标准主要草拟人:张梁孙培善柳源张明燕穆春芳一本标准由领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负责解说目次序言1范围 (1)2引用标准 ................................................. l 3术语 ....................................................... l 4总则 . (3)5 地质灾祸分类 (3)6地质灾祸分级 (4)附录A(标准的附录)常有地质灾祸灾变等级分级表 (6)附录B(提示的附录)地质灾祸与地震、洪水等成灾等级区分对照表 (7)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资源行业标准DZ/×××—2000地质灾祸分类分级Standard of classification forgeological disaster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地质灾祸基础术语的定义,分类分级的原则,类型和级别。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标准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标准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浙江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作如下界定;
1、灾情
特大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0人含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以上的;
大型:因灾死亡和失踪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中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小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2、险情
特大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含以上或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含以上的;
大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含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含以下的;
中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含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小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