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食品的企业标准编写暂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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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参质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

人参质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

XXXXXXXXX有限公司原料质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1 品名:1.1 中文名:人参1.2 汉语拼音:Renshen2 代码:3 取样文件编号:4 检验方法文件编号:5 依据:《中国药典》(2020年版)。

6 质量标准:7 检验操作规程:7.1 试药与试剂:三氯甲烷、水、正丁醇、氨水、甲醇、人参对照药材、人参皂苷Rb1对照品、人参皂苷Re对照品、人参皂苷Rf对照品、人参皂苷Rg1对照品、α-BHC对照品、β-BHC对照品、γ-BHC对照品、δ-BHC对照品、pp’-DDE对照品、pp’-DDD对照品、op’-DDT对照品、pp’-DDT对照品、五氯硝基苯对照品、六氯苯对照品、七氯对照品、环氧七氯对照品、艾氏剂对照品、顺式氯丹对照品、反式氯丹对照品、氧化氯丹对照品、乙酸乙酯、硫酸、乙醇、乙腈。

7.2 仪器与用具:显微镜、超声波清洗器、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三用紫外分析仪、恒温鼓风干燥箱、马福炉、索氏提取器、水浴锅。

7.3 性状:取本品适量,自然光下目测色泽,嗅闻气味。

7.4 鉴别:7.4.1 取本品制片置10×10显微镜下做显微观察。

7.4.2 取本品粉末1g,加三氯甲烷40ml,加热回流1小时,弃去三氯甲烷液,药渣挥干溶剂,加水0.5ml搅拌湿润,加水饱和正丁醇10ml,超声处理30分钟,吸取上清液加3倍量氨试液,摇匀,放置分层,取上层液蒸干,残渣加甲醇1ml使溶解,作为供试品溶液。

另取人参对照药材1g,同法制成对照药材溶液。

再取人参皂甙Rb1对照品、人参皂苷Re对照品、人参皂苷Rf对照品及人参皂苷Rg1对照品,加甲醇制成每1ml各含2mg的混合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

照薄层色谱法(附录7)试验,吸取上述三种溶液各1~2μl,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薄层板上,以三氯甲烷-乙酸乙酯-甲醇-水(15 : 40 : 22 : 10)10℃以下放置的下层溶液为展开剂,展开,取出,晾干,喷以10%硫酸乙醇溶液,在105℃加热至斑点显色清晰,分别置日光及紫外光灯(365nm)下检视。

人参制品标准

人参制品标准

人参制品标准
人参制品是指利用人参作为原料加工制造的各种药品、保健品、
食品等产品。

人参制品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原料要求:人参制品的原料必须符合相关的品种、质量和来
源要求,应选择优质、无虫蛀、未病虫害的人参,确保其品质。

2. 生产工艺:人参制品的生产工艺应符合相关的规定,包括人
参的提取、浸泡、干燥、研磨、再提取等步骤,确保有效成分不流失,并且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3. 成分含量:人参制品应标明其有效成分的含量,如人参皂苷、人参酸、总皂甙等,以确保产品的功效和质量。

4. 包装标识:人参制品的包装应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防止污
染和变质,包装上应标明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
产厂家等信息,方便消费者了解和选择。

5. 卫生安全:人参制品的生产过程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要求,
确保产品不含有害物质,不对人体造成危害。

6. 质量控制:人参制品的生产企业应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
产品在各个环节的质量可控,并进行相应的质量检验和监控,以保证
产品的质量稳定性。

以上是人参制品的一些基本标准,不同类型的人参制品可能还有
其他特定的标准和要求,具体可根据产品的性质和用途进行相应的制
定和执行。

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用原料人参编制说明

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用原料人参编制说明

《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用原料人参》编制说明吉林人参研究院一、背景说明人参,是一种特殊的农产品,在我国已有几千年的食用、药用历史。

由于人参具备了其它产品无法取代的药、食的双重作用,已在我国、韩国等形成了巨大的产业。

我国的人参产量约为全世界的80%,但价格却明显低于韩国。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标准化水平低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2012年前,因受政策因素人参不能加入食品的限制,人参食品没有相应的标准,也谈不上人参食品标准体系的建立,人参进入食品以后,尽快制定人参食品的地方标准,加快吉林省人参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建设应属急需。

监管部门执法过程中发现有的不法业户存在着糖水煮制红参、硫磺熏蒸人参、农残超标人参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上还出现人参提取有效成分后添加硫酸镁等进行再加工的制假售假新动向。

人参食品标准体系的建设,直接关系到人参产业经济的健康发展、人参食品的质量安全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

全国参茸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国家参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延吉),先后主导起草了《地理标志产品吉林长白山人参》、各种加工人参的鉴定及分等质量标准等12项国家标准,为吉林省人参产业规范发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但是,这些标准与2009年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要求也有很多的不同,例如:《鲜园参分等质量》等国家推荐标准,不具有强制性,影响标准的有力执行,实施效果没有监管部门开展过跟踪评估;推荐性标准制定的安全指标,没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作依据,其科学性无从确定,虽然在当时的情况下,对保证人参质量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还需进一步研究论证。

发达国家已普遍使用了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系列标准,同时已有自己与国际接轨的完善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组织标准。

在欧洲,与食品有关的标准体系有(OHSAS)标准(职业安全卫生评价系列标准),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标准(HACCO),欧洲“零售商联合组织/优食农产品标准(EUREP/GAP)。

农副产品人参质控标准

农副产品人参质控标准

农副产品人参质控标准
根据中国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管理办法》和《国家农副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人参》等文件,人参质
控标准应包括以下方面:
1. 外观要求:人参应呈圆柱形状,表面光滑、干燥,无病害、虫食和异物。

2. 尺寸要求:人参的长度和直径应符合标准规定,一般长度在15-25厘米之间,直径在0.5-3厘米之间。

3. 水分含量:人参的水分含量应符合国家标准,一般在12-15%之间。

4. 灰分含量:人参的灰分含量应符合国家标准,一般不超过3%。

5. 色泽要求:人参的色泽应为浅黄或淡棕色,无异味和霉变现象。

6. 农残标准:人参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农药残留标准,不得超过规定限量。

7. 重金属含量:人参中的重金属含量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得超过规定限量。

8. 营养成分含量:人参的人参皂苷含量、挥发油含量、总多糖
含量等营养成分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人参的药用价值。

9. 贮存条件:人参应储存于干燥、通风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以上仅为一般性的人参质控标准,实际标准还需根据具体的国家或地区标准进行制定。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
顶端具有稀疏凹窝状茎痕(芦碗),或有不定根(艼)。 棕红色或淡棕色,偶有不透明的暗黄褐色表皮。 具有人参特有的香气,味甘、微苦。 质硬而脆,断面平坦、角质样。无虫蛀、霉变。参见附录A。
取一定量的被测样品,于洁净的 白瓷盘中,置于自然光明亮处, 用肉眼观察其外观、色泽和质 地,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
2
检验方法
GB 5009.3 GB 5009.4 GB/T 19506
检验方法 GB 5009.12 GB/T 5009.15 GB/T 5009.17
5 鉴别
人参与西洋参的鉴别方法,参见附录 B。
6 标签
除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应符合 GB 7718 规定的内容外,还应标注: 人参食用量≤3 克/天,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
表面呈黄白色,断面淡黄白色。
用肉眼观察其外观、色泽和质
具有人参特有的香气,味甘、微苦。
地,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
坚实、较硬,断面呈粉性。无虫蛀、霉变。参见附录A。
4.1.3 红参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红参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根茎(芦头) 色泽 滋、气味 质地、外观
主根呈圆柱形或纺锤形,具纵沟、皱纹,可无支根和须根。
要求
检验方法
主根呈圆柱形或纺锤形,肩部偶有疏浅的横纹;须根细长,或 有细小疣状凸起(珍珠疙瘩)。 顶端具有稀疏凹窝状茎痕(芦碗),或有不定根(艼)。 表面呈淡黄白色。 具有人参特有的香气,味甘、微苦。 浆足、饱满、挺实,无腐烂。参见附录A。
取一定量的被测样品,于洁净的 白瓷盘中,置于自然光明亮处, 用肉眼观察其外观、色泽和质 地,清洁后嗅其气味,品尝其滋 味。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

3
DBS22/024—2014
AA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人参对照图片
(1)鲜园参
(2)生晒参
(3)全须生晒参
4
BB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食品原料用人参薄层定性鉴别
DBS22/024—2014
B.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原料用人参薄层定性鉴别方法。
B.2 原理
人参与西洋参是同科、同属不同种的植物。人参的学名是Panax ginseng C.A.Meyer;西洋参的学 名是Panax quinquefolius Linn。人参和西洋参外形极为相似,西洋参含有特有的拟人参皂苷F11, 人参不含有这个成份;人参含有人参皂苷Rf,西洋参不含有这个成份。
指标 生晒参 12.0
6.0 2.0
表 5 污染物限量
指标 0.5 0.5 0.06
应符合GB 2763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 4.5 食品添加剂
4.5.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 4.5.2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DBS22/024—2014
红参 12.0 6.0 1.6
用薄层层析的检验方法,判断检验样品是否有人参皂苷F11或人参皂苷Rf成份,依此来判断供试品是 人参还是西洋参。
B.3 试剂及试液
乙醚,甲醇,正丁醇,乙酸乙酯,硫酸,三氯甲烷,乙醇,羧甲基纤维素钠、硅胶G等,以上试剂 均为分析纯试剂。
10%硫酸乙醇溶液:量取10ml硫酸,加入到90ml的乙醇中,摇匀,即得。 展开剂:三氯甲烷-乙酸乙酯-甲醇-水(15:40:22:10)在5~10℃下放置12小时后,使用下层溶 液作为展开剂。
4.1.2 生晒参感官要求

保健食品用原料人参团体标准

保健食品用原料人参团体标准

T/CNHFA 0XX—2022保健食品用原料人参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保健食品用原料人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下列文件中所包含的部分条款通过相关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部分内容。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167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四部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3 技术要求3.1 来源人参为五加科植物人参Panax ginseng C. A. Mey. 的干燥根和根茎。

多于秋季采挖,洗净经晒干或烘干。

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3.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3.4 标志性成分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标志性成分指标3.5 真菌毒素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中相应类属食品的规定和(或)有关规定。

4 其他保健食品所用原料为本品的炮制加工品,其炮制加工前的原料应符合本标准。

炮制如为净制、切制的,除另有规定外,相关项目应符合本标准。

炮制如为其他炮制工艺的,炮制加工品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T/CNHFA 0XX—2022附录A(规范性附录)标志性成分检验方法A.1 一般规定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 6682规定的三级水。

人参质量标准

人参质量标准

XXXXXXXXX有限公司
一、目的:建立人参药材、饮片的质量标准,确保投用药材、饮片的质量。

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人参药材的质量控制。

三、责任:
四、内容:
1.标准来源
2015年版《中国药典》一部
2.技术要求
2.1人参药材
2.2人参饮片
3.贮存条件:置阴凉干燥处,密闭保存,防蛀。

4.相关标准操作规程:人参检验操作规程(SOP-ZL-JG(YL)-065)、物料取样标准操作规程(SOP-ZL-QA-001)。

5.企业统一指定的物料名称:与2015年版《中国药典》一部一致。

6.内部使用的物料代码:1101041。

7.经批准的供应商:见合格供应商目录。

8.印刷包装材料的实样或样稿:无此项内容。

9.注意事项:无此项内容。

10.复验期:执行“物料有效期及复验期管理规程(SMP-WL-008)”相关规定。

11.文件附件:共0份。

11.修订及变更历史:。

农副产品人参质控标准

农副产品人参质控标准

农副产品人参质控标准
人参是一种具有很高药用价值的农副产品,其质量控制标准在不同国家或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下列举的是一些常见的人参质控标准:
1. 外观要求:人参的外观应该均匀、色泽鲜艳、表面光滑,没有病虫害的痕迹和明显的损伤。

2. 尺寸:人参的尺寸应该符合国际或国家标准,一般要求长度在10-15厘米之间。

3. 单根重量:人参的单根重量要求要在一定范围内,一般要求在20-50克之间。

4. 含水量:人参的含水量是一个重要指标,一般要求在6-10%之间。

5. 营养成分:人参中的营养成分是其药用价值的重要衡量标准,一般要求人参中的人参总皂苷含量不低于5%,人参酸含量不
低于0.4%,总黄酮含量不低于0.4%。

6. 农药残留:人参的农药残留是一个重要质量参数,一般要求农药残留含量低于国家法定的限量标准。

7. 重金属含量:人参的重金属含量也是一个重要质量参数,一般要求重金属含量低于国家法定的限量标准。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人参质控标准,具体标准可能会根据国家、地区和购买方的要求而有所不同。

林升清保健食品企业标准要求及编写注意事项

林升清保健食品企业标准要求及编写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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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升清保健食品企业标准要求及编写 注意事项
三、企业标准审查内容及注意事项
•2、范围
•(续)
• 注意事项:主要工艺步骤应完整,工艺中如果有灭菌工 序,应写明灭菌方法的名称,比如热压灭菌、辐照灭菌、滤 过灭菌等。其编写格式可参照以下示例:
•“本标准规定了XXX胶囊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
•1、企业标准结构
• 完整的产品质量标准内容应包括资料性概述要素(封 面、目次、前言)、规范性一般要素(产品名称、范围、规 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技术要素(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规范性附录) 以及质量标准编写说明。质量标准中涉及外文的内容均应译 为规范的中文,并附在相应的外文资料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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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升清保健食品企业标准要求及编写 注意事项
三、企业标准审查内容及注意事项
•1、企业标准结构
•(续)
• 注意事项:上述要素除目次外,均不得有缺项。封面主 要内容为标准的类别、标准号、标准名称、标准的发布和实 施日期以及标准的发布单位。前言应包括特定部分(说明标 准的结构、采用国家标准的情况、标准附录的性质)和基本 部分(首次发布日期、标准的提出与起草单位、主要起草 人)。
•“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参、山药、枸杞子、淀粉、硬脂酸镁 为原料,经提取、浓缩、干燥、粉碎、制粒、装囊、辐照灭 菌、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具有增强免疫力功能的X X X胶囊” 。
林升清保健食品企业标准要求及编写 注意事项
二、编写企业标准的基本要求
•3、经济性 宽严适度,繁简相宜,技术指标既要考虑现 有工业化生产基础,又要充分考虑科学技术的发展,将提高 产品质量和标准水平统一起来。

保健食品企业标准要求及编写注意事项

保健食品企业标准要求及编写注意事项

三、企业标准审查内容及注意事项
4、技术要求
(续)
具有功能的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一般按≥ 指标值列表标示。若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为某一类成分 (如粗多糖、总黄酮、总皂苷等),则应表明以何种标准品 计。需要制定范围值的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可按指标值 ±X%作为限定范围,如总蒽醌、芦荟苷、大豆异黄酮等成分。 对于每日摄入量需严格控制的功效成分,如褪黑素、辅酶 Q10、核酸、吡啶甲酸铬等,其指标值上限按产品推荐用量 折算,不得大于每日允许摄入量。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项 目、指标编写格式可参照以下示例:
三、企业标准编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1、企业标准结构
企业标准的编写应符合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完整的产品质量标准 应包括资料性概述要素(封面、目次、前言)、规范性一般 要素(产品名称、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技术要 素(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 运输、贮存、规范性附录)以及质量标准编写说明。质量标 准中涉及外文的内容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并附在相应的外 文资料之后。
4、技术要求
(2)感官指标:应包括色泽、滋味和气味、性状、杂质等 项目,并列表表示,且各项目指标应真实反映产品的感官特 性及生产工艺,其编写格式可参照以下示例。
三、企业标准审查内容及注意事项
4、技术要求
(续)
表1 感官指标 项 目 色 泽 指 标 呈X X色,色泽均匀
滋味、气味
性 状 杂 质
具有X X气味、微苦、无异味
片剂,完整光洁 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三、企业标准审查内容及注意事项
4、技术要求
(3)功能要求:所列功能名称应与申报的功能一致。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用原料人参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用原料人参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用原料人参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公布的新资源食品人参(人工种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 19506-2009 地理标志产品吉林长白山人参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人参(人工种植)5年及5年以下人工种植的五加科人参属人参(Panax Ginseng C.A.Meyer)的根及根茎。

3.1.1鲜园参从土壤中采挖出来,只经过洗刷,未经加工的人工种植人参。

3.1.2生晒参以鲜园参为原料,经过刷洗、晒干或烘干等制成的人参。

3.1.3红参以鲜园参为原料,经过刷洗、蒸制、干燥等制成的人参。

3.2 西洋参五加科植物西洋参(Panax quinquefolius L.)的干燥根,又称花旗参、美国人参。

4 技术要求4.1 感官要求4.1.1 鲜园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14.1.2 生晒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

4.1.3 红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3的规定。

2。

原料质量标准:人参

原料质量标准:人参
6.6注意 不宜与藜芦、五灵脂同用。
6.7贮藏 置阴凉干燥处,密闭保存,防蛀。
1.主题内容:建立人参质量标准以保证其质量。
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牡丹江耀德堂制药有限公司所购进的中药材人参。
3.引用标准:《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第8页。
4.责任:质量部、QC、生产部、储运部。
5 用途:固体车间。
6.内容
项目
标准规定
性状
主根呈纺锤形或圆柱形,长3~15cm,直径1~2cm。表面灰黄色,上部或全体有疏浅断续的粗横纹及明显的纵皱,下部有支根2~3条,并着生多数细长的须根,须根上常有不明显的细小疣状突出。根茎(芦头)长1~4cm,直径0.3~1.5cm,多拘挛而弯曲,具不定根(艼)和稀疏的凹窝状茎痕(芦碗)。质较硬,断面淡黄白色,显粉性,形成层环纹棕黄色,皮部有黄棕色的点状树脂道及放射状裂隙。香气特异,味微苦、甘。
含量
本品按干燥品计算,含人参皂苷Rg1(C42H72O14)和人参皂苷Re(C48H82O18)的总量不得少于0.30%,人参皂苷Rb1(C54H92O23)不得少于0.20%。
检查限度项目 Nhomakorabea国家标准
内控标准
水分
不得过12.0%;
不得过11.5%;
总灰分
不得过5.0%
不得过4.5%
6.1来源本品为五加科植物人参Panax ginseng C.A. Mey.的干燥根和根茎。多于秋季采挖,洗净经晒干或烘干。栽培的俗称“园参”;播种在山林野生状态下自然生长的称“林下山参”,习称“籽海”。
或主根多与根茎近等长或较短,呈圆柱形、菱角形或人字形,长1-6cm。表面灰黄色,具纵皱纹,上部或中下部有环纹。支根多为2~3条,须根少而细长,清晰不乱,有较明显的疣状突起。根茎细长,少数粗短,中上部具稀疏或密集而深陷的茎痕。不定根较细,多下垂。

人参添加量 标准

人参添加量 标准

人参添加量标准
一、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人参在食品中的添加量,以确保食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使用人参作为原料的食品。

三、人参添加量标准
1.人参粉添加量:最大不超过食品重量的1%。

2.人参提取物添加量:最大不超过食品重量的5%。

3.人参浸膏添加量:最大不超过食品重量的2%。

4.人参酊添加量:最大不超过食品重量的5%。

5.人参酒添加量:最大不超过食品重量的20%。

6.人参蜜片添加量:最大不超过食品重量的10%。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人参添加量应根据产品特性和功效需要进行适当调整,不应超过规定限量。

2.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应确保人参与其他原料的混合均匀,以保证食品的品
质和口感。

3.人参添加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人参原
料。

4.在食品标签上应明确标注人参添加量,以便消费者了解食品中的人参成分。

五、附录
本标准附录为人参在食品中的推荐用量,供企业参考。

不同食品类型的人参推荐用量如下:
1.饮料类:可添加人参粉或人参提取物,用量为0.1%-0.5%。

2.糖果类:可添加人参粉或人参提取物,用量为0.5%-2%。

3.乳制品类:可添加人参粉或人参提取物,用量为0.2%-1%。

4.酒类:可添加人参浸膏或人参粉,用量为0.5%-5%。

5.糕点类:可添加人参粉或人参提取物,用量为0.2%-1%。

人参粉(人工种植)(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人参粉(人工种植)(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24个月。
4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感官特性
项目 色泽 滋味和气味 组织形态
要求 灰白色。 具有人参特有的气味、无异味。 粉末,疏松自然。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检验方法 按照标签标示冲调方法制备 50ml 样 品,倒入无色透明的容器中,置于明亮 处,观察期形态、色泽,嗅其气味,品尝 其滋味。
6.2 抽样 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数量为20瓶(袋),12瓶
(袋)用于检验,8瓶(袋)留样。 6.3 出厂检验 6.3.1 产品出厂前,应由公司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逐批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签发检验 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方可出厂,并附有合格证。 6.3.2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人参皂苷、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为每批必检。

0.5
注:农药残留限量按 GB 2763 执行。
3.5 微生物限量
检验方法 GB 5009.12
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 4 微生物指标
项目
采样方案 a 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g 表示)
n
c
m
M
菌落总数 大肠菌群
5
2
1000
10000
5
2
10
100
霉菌

金黄色葡萄球
5
50
1
100
1000
沙门氏菌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人参质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

人参质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

XXXXXXXX有限公司原料质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1 品名:1.1 中文名:人参1.2 汉语拼音:Renshen2 代码:3 取样文件编号:4 检验方法文件编号:5 依据:《中国药典》(2020年版第一部)。

6 质量标准:7 检验操作规程:7.1 试药与试剂:三氯甲烷、水、正丁醇、氨水、甲醇、人参对照药材、人参皂苷Rb1对照品、人参皂苷Re对照品、人参皂苷Rf对照品、人参皂苷Rg1对照品、α-BHC对照品、β-BHC对照品、γ-BHC对照品、δ-BHC对照品、pp’-DDE对照品、pp’-DDD对照品、op’-DDT对照品、pp’-DDT对照品、五氯硝基苯对照品、六氯苯对照品、七氯对照品、环氧七氯对照品、艾氏剂对照品、顺式氯丹对照品、反式氯丹对照品、氧化氯丹对照品、乙酸乙酯、硫酸、乙醇、乙腈。

7.2 仪器与用具:显微镜、超声波清洗器、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三用紫外分析仪、恒温鼓风干燥箱、马福炉、索氏提取器、水浴锅。

7.3 性状:取本品适量,自然光下目测色泽,嗅闻气味。

7.4 鉴别:7.4.1 取本品制片置10×10显微镜下做显微观察。

7.4.2 取本品粉末1g,加三氯甲烷40ml,加热回流1小时,弃去三氯甲烷液,药渣挥干溶剂,加水0.5ml搅拌湿润,加水饱和正丁醇10ml,超声处理30分钟,吸取上清液加3倍量氨试液,摇匀,放置分层,取上层液蒸干,残渣加甲醇1ml使溶解,作为供试品溶液。

另取人参对照药材1g,同法制成对照药材溶液。

再取人参皂甙Rb1对照品、人参皂苷Re对照品、人参皂苷Rf对照品及人参皂苷Rg1对照品,加甲醇制成每1ml各含2mg的混合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

照薄层色谱法(附录7)试验,吸取上述三种溶液各1~2μl,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薄层板上,以三氯甲烷-乙酸乙酯-甲醇-水(15 : 40 : 22 : 10)10℃以下放置的下层溶液为展开剂,展开,取出,晾干,喷以10%硫酸乙醇溶液,在105℃加热至斑点显色清晰,分别置日光及紫外光灯(365nm)下检视。

人参商品规格规范标准

人参商品规格规范标准

资料来源于《七十六种药材商品规格标准》国药联材字(84)第72 号文附件054 人参本品为五科植物人参的干燥根。

野生者为“山参”,栽培者为“园参”1. 野山参规格标准:一等:干货。

纯野山参的根部,主根粗短呈横灵体,支根八字分开(俗称武形),五形全美(芦、芋、纹、体、须相衬)。

有元芦。

芋中间丰满,形似枣核。

皮紧细。

主根上部横纹紧密而深。

须根清疏而长,质坚韧(俗称皮条须),有明显的珍珠疙瘩。

表面牙白色或黄黄白色,断面白色。

味甜微苦。

每支重100 克(2 两)以上,芋帽不超过主根重量的25%。

无疤痕、杂质、虫蛀、霉变。

二等:干货。

纯野生的根部,主根粗短呈横灵体,支根八字分开(俗称武形),五形全美(芦、芋、纹、体、须相衬)。

有元芦。

芋中间丰满,形似枣核。

皮紧细。

主根上部横纹紧密而深须根清疏而长,质坚韧(俗称皮条须)。

有明显的珍珠疙瘩。

表面牙白色或黄黄白色,断面白色。

味甜微苦。

每支75 克(1.5 两)以上, 芋帽不超过主根重量的25%。

无疤痕、杂质、虫蛀、霉变。

三等:干货。

纯野生的根部,主根粗短呈横灵体,支根八字分开(俗称武形),五形全美(芦、芋、纹、体、须相衬)。

有元芦。

芋中间丰满,形似枣核。

皮紧细。

主根上部横纹紧密而深须根清疏而长,质坚韧(俗称皮条须)。

有明显的珍珠疙瘩。

表面牙白色或黄黄白色,断面白色。

味甜微苦。

每支32.5 克(0.65 两)以上, 芋帽不超过主根重量的25%。

无疤痕、杂质、虫蛀、霉变。

四等:干货。

纯野生的根部,主根粗短呈横灵体,支根八字分开(俗称武形),五形全美(芦、芋、纹、体、须相衬)。

有元芦。

芋中间丰满,形似枣核。

皮紧细。

主根上部横纹紧密而深须根清疏而长,质坚韧(俗称皮条须)。

有明显的珍珠疙瘩。

表面牙白色或黄黄白色,断面白色。

味甜微苦。

每支20 克(0.4 两)以上, 芋帽不超过主根重量的25%。

无疤痕、杂质、虫蛀、霉变。

五等:干货。

纯野生的根部,呈灵体或顺体, (俗称文形),五形全美(芦、芋、纹、体、须相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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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参食品的企业标准编写暂时要求
信息分类:食品安全标准制定2012-10-22 20:29:26 信息来源:食品处
除了按照食品安全标准有关内容和《吉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样式》编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外,还应参照以下要求:
一、原辅料要求:人参应为人工种植5年及5年以下,并符合GB/T 19506-2009相应种类的规定,或者符合GB/T22533-2008、
GB/T22536-2008、GB/T22538-2008的规定;每100g产品添加(鲜园参、生晒参、红参)××g。

二、标签:每100g产品添加人参××g;人参食用量小于等于3克/天;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4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

三、特性指标: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监督的有关要求,产品理化指标中应设置人参的特性指标。

编制说明中应提供特性指标确定的数据来源,如:产品使用×年生人工种植人参、产地××××,经检测人参的特性指标(皂苷、多糖)含量为××××。

每100g产品添加(鲜园参、生晒参、红参)××g,经检测(测算),终端产品中(皂苷、多糖)含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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