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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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办法》?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居住环境的改善,我市居民对大量修建已久且未设电梯的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呼声愈来愈强烈,每年我市相关部门都会收到此类提案,四川省建设厅也在今年5月出台了《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指导意见》。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提高既有住宅的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的生活,我委制定了本《办法》。
二、哪类住宅可纳入《办法》管理?
《办法》明确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产权且未设电梯的4层及以上的多层住宅,适用本《办法》。
三、增设电梯所需资金采取哪几种方式筹集?
《办法》指出可采取三种资金筹集方式:(一)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自行协商确定;(二)已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可依法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遵循什么流程?
《办法》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符合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业主协商并开展评估;第二步,公示公证;第三步,申请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和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步,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申请施工许可;第五步,施工并竣工验收。
五、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开展评估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现行国家、地方标准,对增设电梯的可行性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为是否满足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必要时应聘请有资质单位对该住宅进行安全性鉴定。
六、《办法》为什么要求公示?
《办法》主要是为了使利益人及利益相关人达成完全一致意见,使增设电梯事项充分接受社会的监督,从而做到公开、透明、民主。
七、为什么《办法》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单元全体业主同意,同时应当经本小区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本小区总建筑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本小区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一致同意?
《办法》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指导意见》,同时也是为了让住户尽量协商解决,和谐居住。八、既有建筑增设的电梯如何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办理手续?多长时间内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办法》规定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施工之前,电梯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规定,到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电梯施工告知,同时向电梯检验机构申报监督检验;电梯经监督检验合格后,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到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九、既有建筑增设的电梯是否办理产权?
《办法》规定增设的电梯归该单元业主共有,不办理产权、土地登记手续。该单元内相关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受让人自该房屋转移登记之日起,享有和履行原改造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