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华能陕西发电公司定边郝滩风电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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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华能陕西发电公司定边郝滩风

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法规类别】电力工程

【发文字号】陕发改新能源[2013]842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6.09

【实施日期】2013.06.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华能陕西发电公司定边郝滩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陕发改新能源〔2013〕842号)

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华能陕西定边郝滩风电场50MW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华能陕计[2013]25号)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促进陕北地区电源结构优化调整,实现能源多元化供应,同意建设定边郝滩风电场工程。

项目单位为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

二、郝滩风电场工程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安装25台2000千瓦风力发电机。

三、项目建设应本着节约和集约用地原则,按项目设计要求从严控制用地面积,工程

建设占地原则不超过12.0786公顷,其中农用地11.8866公顷(耕地8.0457公顷),建设用地0.0111公顷,未利用地0.1809公顷。

同意郝滩风电场工程装机接入陕西省电力公司榆林电网,具体以风电场接入系统设计批准方案为准。

四、工程动态总投资42273万元,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20%,为8455万元,由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的融资由银行贷款解决。

五、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1.《关于华能陕西定边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建设用地预审的复函》(陕国土资规发[2013]61号)

2.《关于华能陕西靖边电力有限公司陕西定边风电场一期49.5兆瓦工程压覆矿产资源的复函》(陕国土资储函[2013]52号)

3.《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610000201100102号) 4.《关于华能陕西定边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榆政环发[2011]155号)

5.《关于华能陕西定边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陕水保函[2011]96号)

6.《关于定边县郝滩乡风电场工程建设项目选址的意见》(陕文物函[2010]77号) 7.《关于准予华能陕西靖边电力有限公司华能陕西定边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的通知》(陕安监二复[2012]16号)等。

六、风电场运营管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发改能源[2006]13号)执行,同时允许该项目进行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开发。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等相关手续。项目在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招标活动。

七、未经我委同意,项目单位不得对项目进行转让、拍卖或采取其他方式变更投资方和投资比例。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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