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2解析
实施手术、麻醉、诊疗等高风险技术操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实行授权的管理制度与审批程序、诊疗项目
实施手术、麻醉、激光诊疗等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与审批程序为规范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管理,加强医疗技术和人员资质的准入,减少安全隐患,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保障患者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一、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的授权范围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的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
未经授权的个人,除非在有充分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不得从事诊疗操作。
二、手术、麻醉、激光诊疗技术及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列入高风险诊疗技术管理范围,对实施手术、麻醉、激光诊疗技术的医师进行资格分级授权。
三、组织领导成立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王卫星副组长:陈伯凡成员:由医务部主任及各专科学术带头人组成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负责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质准入审批与管理,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王淑华任办公室主任。
四、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目录:详见附件一。
五、由医务部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
(一)进行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人员必须经授权后方能有资格准入,资格认定后,未予授权的人员不得开展相应操作。
(二)由院医务部主任及各专科学术带头人组成考评组织。
(三)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育。
(四)应当结合操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六、审批程序(一)各临床科室从事高风险诊疗技术人员填写《江西新视界眼科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资质申请表》(附件2)。
(二)各科室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根据其实际操作能力等条件,同意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医务科。
(三)医务科根据其职称、手术权限申报材料等申报条件予以审核,对符合要求者报院科学技术委员会;(四)院科学技术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人手术操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并签署审批意见。
七、高风险诊疗技术实行追踪管理,开展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科室自项目开展日起,每年对高风险诊疗技术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送医务科备案。
第七讲 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B.健康证明书 C.死产报告书
答案:E
D.死亡证明书
E.医疗纠纷分析证言
郑州大学*卫生法
复习上讲内容
4. 按诊疗同意制度,无法取得病人意见又无家属或者 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特殊情况时,处理措施是 A.可以由经治医师决定施行 答案:D B.可以由经治医师与其他医师商量后决定施行 C.经治医师提出处置方案后,由无利害关系的人 二人以上在场见证情况下施行 D.经治医师提出处置方案,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 批准后实施 E.经治医师决定,其他医护人员在场见证情况下 施行
Health Law
主讲人:李洪峰
郑州大学
第六讲 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医疗机构的规划与审批 第三节 医疗机构的登记和校验
第四节 医疗机构的执业 第五节 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六节 法律责任
卫
生
法
学
复习上讲内容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执业要求中规定,医疗机 构执业必须 (C) A.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B.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C.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医疗技术规范 D.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向病人承诺的公约 E.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医疗道德
郑州大学*卫生法
复习上讲内容
5. 医疗机构的下述行为中不属于违反条例的是 A.未将执业许可证、收费标准等悬挂于明显处所
B.工作人员上岗未按规定佩戴标牌
C.未按规定办理检验手续 D.擅自增加医师人数
答案:D
E.擅自涂改执业许可证
郑州大学*卫生法
复习上讲内容
6. 必须由病人及其家属或者关系人签字同意的诊疗
单元
细目
1.概述
一、 执
2.考试和注册
业
医
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PPT
医疗事故处理的原则和程序
原则
公正、公开、及时、便民。公正是指处理医疗事故时应不偏不倚,客观公正;公开是指处理过程和结 果应向患者和社会公开,保证透明度;及时是指处理医疗事故应迅速有效,防止损害扩大;便民是指 处理过程应尽量方便患者和家属,减轻其负担。
程序
包括事故报告、调查取证、专家鉴定、处理决定、复议申诉等环节。在处理过程中,应充分听取患者 和家属的意见,保障其合法权益。
案例二:医疗事故赔偿纠纷处理实例
案例描述
某患者在医院接受治疗过程中,因医疗事故导致身体损害,与医院就赔偿问题 产生纠纷。
法律分析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医疗事故受害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进行赔偿。双 方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在此案例中,最终通过法 律途径裁定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计算。
医疗事故争议解决机制与法律救济途径
协商和解
医患双方可通过协商方式,就医疗事故 的赔偿、责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和 解解决争议。
医疗事故鉴定
患者可向医疗机构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由专业机构对医疗事故进行评估鉴定, 为争议解决提供依据。
诉讼解决
患者可通过司法途径,将医疗事故争议 提交法院进行审理,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争议。
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证与执业注册制度
资格认证制度
卫生技术人员需要通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才能从事相应的技术服务工作。资格认证制 度可以有效保证卫生技术人员具备基本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执业注册制度
卫生技术人员在取得资格证书后,还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执业注册,获得执业证书后才能正式执业。执业注册制 度可以进一步确保卫生技术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同时,执业注册制度还可以对卫生 技术人员进行有效监管,防止不合格人员从事医疗服务工作。
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解读
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解读
– 正式解释:(有权解释、法定解释、官方解 释)是指有解释权的国家机关按照宪法和法 律所赋予的权限对卫生法所作的具有法律效 力的解释。
• 立法解释 • 司法解释 • 行政解释
医理博精 德能高邃
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解读
– 非正式解释:(非法定解释、无权解释)是 指没有法定解释权的单位和个人对卫生法所 作的理解和说明。
三、卫生法的特征和原则
• 与自然科学紧密联系
• 融入大量技术手段
• 调节手段多样性
• 反映社会共同需求
医理博精 德能高邃
卫生法的原则
1、保护人体生命健康的原则
WHO:健康是一项基本人权
医理博精 德能高邃
卫生法的原则
2、预防为主的原则
《黄帝内经》:“是故圣人不治已病治 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此之谓也。”“夫 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犹渴 而穿井,斗而铸兵,不亦晚乎?”
医理博精 德能高邃
什么是“法”
“法”的内涵:
• 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 法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社会规范 • 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 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社会规范
医理博精 德能高邃
法的核心本质
“灋”——公平 “廌”:“触不直者” “水”:“平之若水” “去”:“弃”、“逐”的意思。
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解读
四、我国卫生法律法规体系
• • • • • • • • 宪法 卫生法律 卫生法规 卫生规章 卫生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 技术性规范 国际卫生条约 法律解释
医理博精 德能高邃
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解读
四、我国卫生法律法规体系 • 宪法
– 根本大法,最高效力 – 第21、25、33、45、49条
医事法学医
第二章医事法律概述一,医事法律概念: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医疗服务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医事法律的特点::1,医事法律是总和性法律。
2,医事法律是技术性法律。
3,医事法律是具有一定国际性的国内法。
三,解决医事法律规范冲突的一般原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班法,新法优于旧法,法律条文优于法律解释。
四,医事法的渊源:即法的表现形式,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地位的医事法的各种表现形式。
五,医事法的渊源有:(法律效力从高到低)1,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立法活动的基础,是制定各种具体法律、法规的依据。
2,医事法律:分为医事基本法(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和基本法律以外的医事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常委制定的)。
3,医事行政法规:是规范性文件。
4,医事行政规章。
5,地方性医事法规、规章。
6,国际医事条约。
7,法律解释。
8,卫生技术规范。
第三章医事法律关系一,医事法律关系概念:是指具体的医事主体在医药卫生组织管理和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依据医事法律规范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其由主体、内容、客体构成。
二,医事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医事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医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主要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
三,医事法律关系:1,概念:是指医事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它是将医事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联接在一起的纽带。
2,特点:医事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关系的特殊性。
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但其权利义务并不是完全双向对应和对等的,有的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不直接对应对等的特点,其中行政管理者与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是单向的。
四,医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医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这一事物与主体的权利、义务相联系,体现为主体在医事法律关系中所追求的利益。
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管理制度
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管理制度一、培训资格及要求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卫生技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在成为合格的卫生技术人员之前,需要完成相关的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资格认证。
只有具备一定的医学知识和专业技能,才能胜任卫生技术工作,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执业范围及权限卫生技术人员在医疗机构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他们负责医疗设备的操作维护、医学影像的采集和解读、实验室检验等工作。
在执业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医疗工作的安全和有效性。
同时,卫生技术人员应当尊重医疗团队的合作,与医生、护士等其他医务人员密切配合,共同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
三、责任和义务卫生技术人员在执业过程中,需不断提升专业水平,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以适应医疗领域的发展和变化。
此外,他们还需维护职业操守,尊重患者的隐私和权益,保护患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权益。
卫生技术人员还应当积极参与医院的质量管理和安全工作,为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提供支持和保障。
四、处罚和惩戒对于违反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管理制度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和惩戒。
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执业资格、吊销执业证书、并公布违规行为等。
这些惩罚措施旨在维护医疗秩序,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发展和健康成长。
五、总结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管理制度是医疗领域的重要规范之一,对于提高卫生技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遵守相关规定,提升自身素质,才能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实现医疗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所有卫生技术人员能够严格遵守执业管理制度,做好本职工作,为医疗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法律责任
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法律责任
1、《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对违法执业药师的相关罚则
(1)对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单位,应限期配备,逾期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2)对已在需由执业药师担任的岗位工作,但尚未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要进行强化培训,限期达到要求。
对经过培训仍不能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者,必须调离岗位。
(3)对涂改、伪造或以虚假和不正当手段获取《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执业药师注册证》的人员,发证机构应收回证书,取消其执业药师资格,注销注册。
并对直接责任者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直至送交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4)对执业药师违反该规定有关条款的,所在单位须如实上报,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处分。
注册机构对执业药师所受处分,应及时记录在其《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中的备注《执业情况记录》栏内。
(5)执业药师在执业期间违反《药品管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中相关的罚则
(1)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工作人员,在注册工作中玩忽
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凡以骗取、转让、借用、伪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人员,由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收缴注册证并注销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当执业药师在执业期间,违反《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条款的,由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情况给予处分。
注册机构对执业药师所受处分及时地记录在其《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中的备注《执业情况纪录》栏目内。
卫生技术人员学分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卫生技术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检验师、影像技师等。
三、学分要求1. 卫生技术人员每年需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
2. 初级卫生技术人员每年需获得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
3. 中级卫生技术人员每年需获得30学分,其中I类学分6-12学分,II类学分18-24学分。
4. 高级卫生技术人员每年需获得35学分,其中I类学分7-15学分,II类学分20-25学分。
5. 县级及县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只需学满25学分即可。
四、学分获取途径1. 参加医疗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讲座、研讨会等,获得相应学分。
2. 参加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举办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获得相应学分。
3. 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学术交流等活动,获得相应学分。
4. 通过远程教育、网络课程等方式学习,获得相应学分。
5. 参加国家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获得相应学分。
五、学分管理1.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卫生技术人员学分管理工作。
2. 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后,应及时向所在机构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提交学分证明。
3.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分进行审核,确保其学分真实、有效。
4. 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分记录应作为其年度考核、聘任、技术职务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的重要依据。
六、奖惩措施1. 对完成学分要求的卫生技术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未完成学分要求的卫生技术人员,责令其限期补足学分,并予以通报批评。
3. 对伪造、篡改学分证明的卫生技术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3.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执业医师法是调整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提高医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合法权益和保障人体健康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一)医师资格考试和注册1、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申请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l)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或者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
(2)取得助理职业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或者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两年。
(3)取得助理职业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或者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五年。
申请助理职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或者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
2,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或者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1)不予注册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注册①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②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满2年的;③在执业活动中,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2年的;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注销注册的规定。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①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④因参加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⑤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2年的⑥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3)变更注册的规定。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是指对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律规定。
卫生技术人员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他卫生服务单位从事各类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包括医师、护士、药师、医技人员等。
这些人员在医疗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专业技术的水平和行为素质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为了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这些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人员准入、培训与教育、职业行为规范、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首先,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对人员准入进行了规定。
一般来说,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需要通过相关的专业考试或者具备相关的学历和资质才能从事相关工作。
这样可以确保卫生技术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相应的工作。
其次,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对培训与教育进行了要求。
医疗行业日新月异,新的医疗技术和设备层出不穷,卫生技术人员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以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
因此,相关法律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和卫生服务单位必须为卫生技术人员提供培训和教育机会,保证他们的专业素养与时俱进。
此外,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还对职业行为规范进行了明确要求。
卫生技术人员从事的是与患者生命健康直接相关的工作,他们的行为必须遵守伦理道德和职业操守。
法律制度规定了卫生技术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的职责和义务,以及禁止行为和处罚措施,确保他们不会因个人行为或者失职而给患者造成损害。
最后,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还对责任追究进行了规定。
当卫生技术人员因疏忽、过失或者故意行为导致患者伤害或者死亡时,他们将会被依法追究责任。
这种追究责任的制度建立起了一个严肃的法律环境,为维护患者权益和保证医疗质量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综上所述,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对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严格的人员准入、培训与教育、职业行为规范、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卫生技术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素质和行为准则,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卫生技术人员与医疗技术管理法律制度
2.异源人工授精:精液ຫໍສະໝຸດ 自供体(AID)19世纪末,罗伯特• 迪金森 (Robert L. Dickinson)最早
开展了异源人工授精试验。
四、体外受精(In Vitro Fertilization, IVF)
从女性体内取出卵子→在器皿内培养 →加入技术处理后的精子→形成受精卵 →在营养液中继续培养→形成早期胚胎 →移植到母体子宫着床→发育成胎儿 →分娩
▪ 执业人姓名 ▪ 执业机构 ▪ 执业地点 ▪ 执业资格 ▪ 执业类别 ▪ 执业范围
注销注册的情形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医疗、 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 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 回医师执业证书:
1、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4、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 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二)高风险;
(三)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 究进一步验证;
(四)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五)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 术。
医疗技术的分级
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
一级手术是指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 度低的普通手术;
二级手术是指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 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
1
困境:目前,医院通用的培养模式是实习医生是指导老师诊治、 实习医生观摩,包括观察患者、询问患者病史、检查患者体征、 查阅患者有关资料、参与分析讨论患者病情 。
得不到患者同意,缺少了锻炼机会,进步就更加缓慢,需要加强 医患之间的交流。
目前,浙江、四川等地的医学院已开始引进“标准化病人”模 拟教学模式。 “标准化病人”,又称“专业化模拟病人”,俗 称病人模特。这些模特是健康人,经过特殊学习和训练,能“扮 演”各种病人,让学生检查并作出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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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执业规则
❖ (七)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规 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法律责任
❖ (二)刑事责任
❖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执业医师构成的犯罪,主要 是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 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 根据刑法第335条的规定,犯医疗事故的,处3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 非法行医,造成病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 康的,不构成医疗事故罪。
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诊 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 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医师执业规则
❖ (四)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 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医师进行实验 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 其家属同意;
❖ (五)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 者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2、医师填写医学文书要符合卫生法规、制度的有关 规定,应当当场填写或事后立即填写。
❖ 3、医师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 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 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医师执业规则
❖ ★(二)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
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 (三)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
五、法律责任
❖ (二)刑事责任
❖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执业医师构成的犯罪,主要是医疗事 故罪、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是指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擅自为他 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 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行为。
❖ 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犯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处3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 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章 执业医师法
(Law on Practicing Phys★一、医师执业规则 二、医师的考核和培训 三、法律责任
★(一)医师在签署医学证明文件和 填写医学文书时应遵守哪些规则?
❖ 1、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签署的医学证明, 必须医师亲自诊查、调查的结果,未经亲自诊查、 调查的,不得签署医学证明文件。
❖ (八)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 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执业类别执业。在乡、民族乡、镇 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 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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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的考核
❖ 1、考核的主体: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和组织。 ❖ 2、考核标准 ❖ 即医师的执业标准。考核标准由考核机构根据医师
❖ 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 允许其继续执业;对再次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行 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 当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 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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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
❖ (一)行政责任 ❖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或其它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
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方给 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 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务;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 行政拘留。 ❖ 行政处分是行政机关内部对有隶属关系的下级违反 纪律或对尚未构成犯罪的轻微违法行为所给予的纪 律制裁。 ❖ 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 除。 ❖ (二)刑事责任
小结
一、医师执业规则 二、医师的考核和培训 三、法律责任
的岗位职责制定。 ❖ 3、考核的内容 ❖ 医师考核的内容包括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
德、出勤情况等。 ❖ 4、考核的结果
❖ 对医师的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有下列几项处理措施:
❖ 备案,即将考核的结果报送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 门存档备查;
❖ 责令暂停执业活动3-6个月;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 育;
五、法律责任
❖ (二)刑事责任
❖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执业医师构成的犯罪,主要 是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情节严重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或者造成就 诊人死亡的行为。
❖ 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犯非法行医罪的,处3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10年 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