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幼儿、残疾幼儿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制度
特殊群体学生在幼儿园的管理制度

特殊群体学生在幼儿园的管理制度特殊群体学生在幼儿园的管理是教育工作中的一个特殊部分,对于这部分学生的管理需要更加细致的考虑和专门的制度来保障他们的学习和成长。
本文将就特殊群体学生在幼儿园的管理制度展开讨论。
一、特殊群体学生的特点特殊群体学生包括了各种各样的学习障碍和行为异常的学生,比如自闭症儿童、注意力不集中的儿童、智力障碍儿童等。
这类学生在学习、行为上存在着与正常儿童不同的特点,需要针对性的管理和照顾。
二、特殊群体学生管理的重要性特殊群体学生管理在幼儿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这部分学生的存在需要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可以更好地促进他们的成长和发展,保障他们的权益和教育权利。
三、特殊群体学生管理制度的建立1. 制定管理规定:针对不同类型的特殊群体学生,幼儿园应该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包括日常行为规范、学习指导原则等,以确保学生在校园中有一个明确的行为准则。
2. 配备专门人员:幼儿园应该配备专门负责特殊群体学生管理的教师和辅导员,他们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有效地管理这部分学生,提供适当的帮助和支持。
3. 进行个性化教育:针对特殊群体学生的特点和需求,幼儿园应该进行个性化的教育安排,包括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为学生提供专门的辅导和支持等,以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
4. 加强家校合作:特殊群体学生的管理需要学校和家庭的密切合作,幼儿园应该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和行为表现,及时解决问题,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四、特殊群体学生管理的挑战与应对特殊群体学生管理存在着一些挑战,比如学生行为不受控制、学习困难等问题。
幼儿园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有效应对这些挑战,比如增加监管力度、加强学生心理辅导等,以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
五、特殊群体学生管理的评估与改进针对特殊群体学生管理工作,幼儿园需要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通过评估和改进,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改进,为学生提供更好的管理和服务。
幼儿园特殊幼儿管理制度

幼儿园特殊幼儿管理制度为了准确了解特殊儿童的身体状况、家庭背景、生活习惯等,我园专门制定了对特殊儿童的管理制度,对其跟踪随访,措施得力,实施到位。
三、教师不仅要注意满足该类幼儿生理的需要,更要满足其心理的需要,正面的、正确的方式方法引导、鼓励他们,促进特殊儿童的健康成长。
四、教师与特殊儿童的家长要多多进行交流,及时进行家访,进一步了解幼儿的生活背景及各种行为习惯,让家长及时了解幼儿的特点,努力做到家园共同合作,促使特殊儿童得到正面的教育。
一、特殊教育幼儿园的服务对象特殊教育幼儿园的服务对象以3~6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精神、智力残疾及其他功能障碍的学龄前儿童为主。
二、举办特殊教育幼儿园的基本条件(一)设置应符合本市、县(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布局要求。
(二)举办特殊教育幼儿园的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举办特殊教育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应有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的办学宗旨;(五)应有合法的学前特殊教育机构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六)应设置在有利于残疾儿童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地段,周围无污染源,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区域;(七)应具备《福建省特殊教育幼儿园设置标准(试行)》(见附件1)所规定的园舍场地、设施设备、人员配备以及安全管理等要求。
三、申办特殊教育幼儿园应提交的材料(一)申办报告及《福建省特殊教育幼儿园办学申请登记表》(见附件)。
申办报告的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园规模、办园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办学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五年以上的租赁合同书。
(三)《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有房屋鉴定资质单位出具的.房屋合格鉴定书)、公安消防部门认可的验收合格资料。
(六)拟聘任的工作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
(七)相关的健康、卫生、安全等资质证明,包括教职员工《健康证》、卫生部门颁发的食堂《食品卫生许可证》(指有办餐点的特殊教育幼儿园);有校(园)车的要提供相关资质证件、车辆管理制度。
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制度

×××中心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制度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关于对盲、聋、弱智学生开展随班就读,提高残障儿童少年入学率的有关要求,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落实国家及陕西省关于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按照各级教育部门关于特殊教育工作的要求开展随班就读工作。
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之中,研究并制定学期工作计划。
二、建立由校长、分管校长、政教主任、班主任、任课老师、心理老师、专管员等人员组成的随班就读工作小组。
建立健全随班就读工作岗位责任制、教师工作考核要求等有关随班就读工作的规章制度,对随班就读工作实施规范管理。
三、按规定认真做好随班就读学生的确定工作,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置。
做好随班就读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学校安排随班就读学生时,要求每班不超过二人。
四、针对学生的实际需要制定个别化教学计划,安排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和施教方式。
保证每个学生的个别教育和辅导时间。
每月开展一次随班就读教研活动,对随班就读学生实施个别化教育教学,保证随班就读学生每天30分钟的个别辅导。
在备课时关注随班就读学生。
关心随班就读学生的成长,每周对随班就读学生进行一次心理辅导。
五、接受县特教康复指导中心的指导,及时反馈随班就读学生的信息并通报随班就读工作的开展情况,积极依靠特教康复指导中心以及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开展随班就读工作。
加强对任课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的管理工作,对残障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停课、停学。
六、以家访、家长会等形式与家长面对面交流,了解学生的成长轨迹,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家校联动,形成合力。
平时加强家校联系,要求开学初和学期中家访不少于2次,家校联系不少于3次。
七、对随班就读学生的评价,应以个别化教学计划为依据,参照普通和特殊教学大纲进行综合评估。
研究与制定适合随班就读学生特点的、反映学生成长过程的多元评价内容,对学生的发展进行综合评价。
八、认真组织教师参加培训,组织相关教育科研活动,定期召开专题例会,抓好组织、监督、落实、考核工作,推进随班就读工作的开展,逐步提高教师的特殊教育教学专业水平。
特殊幼儿残疾幼儿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制度

特殊幼儿残疾幼儿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二、特殊幼儿、残疾幼儿的随班就读条件1.特殊幼儿、残疾幼儿的家庭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体严重残疾证明、视力残疾证明、听力残疾证明等,以便幼儿园对其进行评估并制定个性化教育计划。
2.特殊幼儿、残疾幼儿的家长需与幼儿园签订随班就读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
3.幼儿园应具备相应的随班就读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无障碍设施、特殊教育师资等。
三、特殊幼儿、残疾幼儿的评估和教育计划制定1.幼儿园应通过专业机构对特殊幼儿、残疾幼儿进行评估,包括身体状况、智力水平、社交能力等方面的评估。
2.幼儿园应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教育计划,包括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确保特殊幼儿、残疾幼儿能够得到适宜的教育服务。
3.幼儿园应与特殊幼儿、残疾幼儿的家庭保持沟通,及时调整教育计划,跟踪幼儿的发展情况。
四、特殊幼儿、残疾幼儿的教育服务和支持1.幼儿园应为特殊幼儿、残疾幼儿提供适宜的教学环境和学习资源,包括但不限于调整教室布置、增加教具和教材等。
2.幼儿园应安排专业的特殊教育教师,提供个别化指导和支持,确保特殊幼儿、残疾幼儿能够融入班级中。
3.幼儿园应与特殊幼儿、残疾幼儿的家庭密切合作,共同制定家庭支持计划,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培训。
五、特殊幼儿、残疾幼儿的保护和安全措施1.幼儿园应制定紧急救护预案,培训保育人员的急救技能,确保在特殊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紧急救护措施。
2.幼儿园应加强特殊幼儿、残疾幼儿的监护工作,保证幼儿的人身安全。
3.幼儿园应与特殊幼儿、残疾幼儿的家庭保持定期沟通,了解幼儿在园期间的情况,并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六、特殊幼儿、残疾幼儿的培训和职业发展1.幼儿园应为从事特殊幼儿、残疾幼儿教育的教职员工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机会,不断提高教育水平和专业素养,以更好地满足特殊幼儿、残疾幼儿教育的需求。
2.幼儿园应鼓励教职员工参与特殊幼儿、残疾幼儿教育相关的研究和课题,促进特殊幼儿、残疾幼儿教育的发展。
幼儿园特殊幼儿管理制度

幼儿园特殊幼儿管理制度幼儿园特殊幼儿管理制度是为了更好地照顾和教育具有特殊需求的幼儿而制定的。
这些特殊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身体残疾、智力发育迟缓、语言障碍以及行为问题等。
幼儿园特殊幼儿管理制度旨在为这些幼儿提供一个安全、友好和适应他们个性特点的学习环境。
以下是幼儿园特殊幼儿管理制度的内容:1.入学政策特殊幼儿在入学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和鉴定报告,以确保准确了解其特殊需求和能力水平。
幼儿园将根据幼儿的特殊需求,进行个别化的教育计划和资源调配。
2.个别化学习针对每位特殊幼儿的特点,幼儿园将量身打造个别化的学习计划,包括针对其身体残疾或发育迟缓提供的康复训练,以及针对语言障碍的语言治疗等。
教师将根据幼儿的需求进行小组或个别辅导,以确保每个幼儿能够充分参与到教育活动中。
3.师资队伍建设幼儿园将聘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经验的教育者和辅导员,以确保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教师将定期参加专业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关怀意识。
4.家校合作家长是幼儿园特殊幼儿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幼儿园将与家长保持密切沟通,定期召开家长会议,分享幼儿学习情况,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
同时,幼儿园将提供指导,帮助家长更好地与幼儿沟通和辅导他们的学习。
5.安全保障幼儿园将确保特殊幼儿的安全。
为了满足其特殊需求,幼儿园将提供无障碍环境,包括无障碍设施和辅助设备。
同时,幼儿园将制定特殊幼儿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特殊幼儿得到安全有效的照顾和保护。
6.评估和跟踪幼儿园将定期对特殊幼儿的学习和发展进行评估和跟踪,以了解他们的进步和需要进一步改进的方面。
学校将与专业机构合作,进行专业测评,并制定相应的教育计划和个别化支持措施。
7.社交技能培养特殊幼儿需要特别的社交技能培养。
幼儿园将开展各种适宜的社交活动,如小组合作、角色扮演和集体游戏等,以帮助他们建立友谊、提升与他人相处的能力。
总结:幼儿园特殊幼儿管理制度为提供良好的特殊教育服务提供了指导和规范。
随班就读管理工作细则

随班就读管理工作细则为使随班就读工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此细则。
一、总则1、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是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义务教育的行之有效的途径,也是提高民族素质的有力措施。
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大力提升全县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的迫切需要。
2、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有利于残疾儿童就近入学,有利于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有利于普教带特教,特教促普教,相互结合,共同提高。
3、学校、教师必须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使其逐步完善。
二、对象4、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对象,主要是指智力、视力、听力、言语、肢体等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
确定对象的依据是持有残疾证。
5、招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当对其残疾类别和程度进行检测鉴定和筛查,未经严格鉴定的儿童不得视为随班就读对象。
其姓名和档案材料应该严格保密,由有关干部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得在学生中扩散。
对经过鉴定的残疾儿童由学校确定,并报特教中心批准为随班就读对象。
三、入学6、学校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服务,不得拒收。
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相同,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
四、报批7、每年9月15日前各校要将残疾儿童名册和接收残疾儿童入学情况上报县特教中心审批,对新增的随班就读学生一律要交验有关证明的复印件。
五、建档8、随班就读学生一经确认,学校和资源室必须为每个随读学生单独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括:(1) 残疾证、户口簿复印件;(2)随班就读教师工作手册;(3)反映随读学生学习、生活、活动等方面的配有文字资料的图片。
六、安置9、随班就读学生每班1至2人为宜,最多不超过3人。
10、安置座位时应考虑残疾学生的需要和老师照顾方便。
11、随班就读任课教师应当选择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素质较好的教师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
七、考评12、改革对随班就读学生的考核评价制度,使其符合特殊教育规律,有利于残疾儿童自信心的培养。
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制度

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使我校特殊教育工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此措施。
1、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
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需要,是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义务教育的行之有效的途径,也是提高民族素质的有力措施。
2、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有利于残疾儿童就近入学,有利于提高残
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有利于普教带特教,特教促普教,相互结合,共同提高。
3、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使其
逐步完善。
4、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对象,主要是指视力、听力语言、智力、
等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
5、招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当对其残疾类别和程度进行检
测和鉴定,未经严格鉴定的儿童不得视为随班就读对象。
6、学校应当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拒收。
7、随班就读学生一经确认,教导处必须为其建立学籍档案,
8、随班就读学生每班1至2人为宜,最多不超过3人,且属于同类
残疾,学校可根据实际适当减少正常学生的人数。
10安置座位时应考虑残疾学生的需要和老师照顾方便。
11、随班就读任课教师应当选择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素质较好
的教师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
随班就读管理制度

中学随班就读管理制度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制定此管理制度。
二、学校无条件地接收服务范围内适龄的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
三、学校安排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时,要求每班不超过二人。
四、学校要选派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
五、加强对任课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的管理工作,对残疾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停课、停学。
六、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同步,对确有困难的可放慢进度,争取用六到九年的时间让他们学完小学阶段的课程。
七、对残疾学生的考试和评估,应以个别教学计划的依据,参照普通和特殊教学大纲进行综合评估。
八、设立资源教室,弥补随班就读课堂教学的不足,满足各类随班就读学生的特殊需要,最大限度地挖掘他们的潜能,促使他们健康发展,正常地参与社会活动,并能在普通中小学里与正常学生一起顺利学习,提高随班就读质量。
九、学校要认真组织教师参加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十、学校要认真执行上级对特教工作的有关规定,逐步增加对特教工作的投入,不断改善教学条件。
十一、学校对随班就读的学生应建立个体档案,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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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残疾儿童”随园保教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使我园残疾幼儿随园保教工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此细则。
一、总则
1.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需要,是对残疾儿童进行教育的行之有效的途径, 也是提高民族素质的有力措施。
2.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有利于残疾儿童就近入学, 有利于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有利于普教带特教,特教促普教,相互结合,共同提高。
3.幼儿教师必须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 使其逐步完善。
二、对象
4.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对象, 主要是指智力、视力、听力、语言、肢体等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
视力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条件应是:双眼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 0.05 而低于 0 .03,而且没有其他残疾的低视力儿童少年。
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条件应是:双耳听力损失, 其中听力损失轻的一耳听力损失程度在 41-70 分贝, 而且没有其他残疾的重听儿童。
智力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条件应是:智商 (IQ ) 值在 50-70 之间,而且没有其他残疾的轻度弱智儿童少年。
5.招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当对其残疾类别和程度进行检测鉴定和筛查,未经严格鉴定的儿童不得视为随班就读对象。
(1)视残儿童:经医院鉴定或以残疾证为准。
(2)听残儿童:经医院鉴定或以残疾证为准。
(3)肢残儿童:经医院鉴定或以残疾证为准。
(4)智残儿童少年的鉴定或筛查结论, 仅作为对其采取特殊教育方式的依据,不得移作他用。
其姓名和档案材料应该严格保密,由有关干部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得在学生中扩散。
三、入学
6. 幼儿园依法接收本园服务范围内能够在园生活学习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服务,不得拒收。
四、报批
7.每年9 月份各园点要将残疾儿童名册和接收教育情况上报中心园,并由中心园汇总统一上报教育局。
五、建档
8.随班就读学生一经确认,幼儿园必须为其建立学籍档案, 其内容包括:
(1) 残疾证明;
(2)基本情况登记表;
(3)个别教育计划和个别教育实施方案。
;
(4)特殊幼儿追踪记录(包括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缺陷补偿、适应能力、各科成绩等) 。
六、安置
9. 随班就读学生每班 1 人为宜, 最多不超过 2 人, 幼儿园可根据实际适当减少该班级中正常学生的人数。
10.安置座位时应考虑残疾儿童的需要和老师照顾方便。
11.随班就读任课教师应当选择热爱残疾儿童,思想、业务素质较好的教师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
七、考评
12. 改革对随班就读学生的考核评价制度, 使其符合特殊教育规律, 有利于残疾儿童自信心的培养。
13.考核、评价内容:要从幼儿自身的成长上多加鼓励行评价,可从自理能力、社会交往、行为习惯等方面考虑。
八、教师
14.随班就读班级的教师,应由热爱残疾儿童,思想、业务水平较高, 能胜任个别化教学的教师担任。
未受过特殊教育业务培训的教师,上岗前应进行短期培训。
15.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教师应具备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了解随班就读班级教育教学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对随班就读儿童的教育目标:残疾儿童与正常学生一起学习、生活,补偿生理和心理缺陷,使其受到自身发展所需要的教育和训练, 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为其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打下良好基础;
(2)掌握残疾儿童身心发展的一般特点 ;
(3)正确理解、灵活掌握和处理教材;
(4)具有初步鉴别残疾儿童的能力;
(5)会制订和实施个别教育计划;
(6)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掌握健残兼顾,合理安排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策略;
(7)具有一定的特殊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
九、领导
16.随班就读工作应在园长领导下进行,由保教处具体组织和管理。
17.保教处和教科室组织教师学习特教理论、业务知识,开展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研究和科研课题的研究活动, 和教师共同探讨提高随班就读质量的途径和方法。
18.幼儿园对随班就读班级教师工作的考核评估,应当包括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两个方面,并应充分肯定他们为残疾儿童付出的劳动。
19.幼儿园要认真落实教育局对随班就读教师的补贴办法,对表现突出的教师应当给予表彰。
20.幼儿园应当为残疾儿童在校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对随班就读班级在教具、学具及教学设备等方面给予照顾和优先。
21.幼儿园不得随意让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停学、停课或停止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
十、教育
22.幼儿园应当对残疾儿童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其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其逐步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
同时要加强对普通学生的思想教育, 以逐步形成普通学生与残疾儿童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良好园风和班风。
23.随班就读班级领导教师应当指导残疾儿童正确使用助听器、助视器等辅助用具,并教育全体学生爱护这些用具。
十一、教学
24.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使用的教材一般与普通学生相同。
特殊情况可对教材内容作适当调整。
25.对视力、听力语言残疾儿童的教学一般要求于与普通学生相同。
对轻度智力残疾儿童的教学要求适当降低。
26.对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应当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制订和实施个别教育计划。
教师应当采取多种形式方法,激发残疾儿童的学习兴趣, 挖掘其学习潜力。
在教授文化科学知识的同时, 注重对残疾儿童进行适应社会生活能力的培养和心理、生理缺陷的矫正、补偿。
27.备课:教案在教学目标、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应该体现对残疾儿童的教学要求和特殊照顾。
28.上课:注重健残兼顾,运用集体教学与个别教学相结合、伙伴教学、协作教学、分层教学的方法,促进残疾儿童积极主动地学习。
十二、家教
29.幼儿园和班级教师应当经常与家长联系,随时交流儿童情况, 以取得家长配合和帮助。
30.幼儿园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家长的培训, 使其了解子女身心特点、学习情况及教育训练方法。
本“细则”是对随班就读工作的基本要求, 今后将作为对幼儿园随班就读工作的评估内容。
XXXXX幼儿园
2019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