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制度
学校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方案
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方案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23)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校随班就读教育体系,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力,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提升特殊教育水平,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办好新时代特殊教育。
大力推进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大力推行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相互支撑的随班就读机制,全面实施个别化教育,努力提高随班就读工作水平和质量。
二、工作目标确保我校2023年俱久片区招生范围内的残疾儿童均能入学。
三、工作措施(一)科学确定随班就读对象。
每年5月底前,由县教育体育局联合泸西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入学评估鉴定,根据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学校学习生活能力进行全面规范评估,做到评估科学、依据充分、结论客观。
结合评估建议,本着“全覆盖、零拒绝”的原则,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的儿童少年,包括脑瘫、自闭症及其他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提出分类安置的评估意见。
(二)就近就便优先安置特殊教育学生。
同等条件下在我校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同时,要为随班就读学生选配好助学伙伴,学校安排师德素质较高,具备特殊教育基础知识和技能并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接收随班就读学生班级的班主任。
(三)强化控辍保学。
将随班就读学生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工作对象,我校为随班就读学生建立学籍,依实际适当调整教育方式,确保具备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随班就读学生因身体健康、治疗等原因休学、复学,按照普通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
(四)做好特殊教育资源建设工作。
要加强资源中心、资源教室建设,并指导开展随班就读教育工作,要设定随班就读学生合适的教育教学方案,落实“一人一案”,调整学科教学内容与方法,利用资源教室提供教育辅助和康复训练,并建立合理的残疾学生评价制度。
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方案(优秀范文5篇)
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方案(优秀范文5篇)第一篇: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方案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落实《昌图县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和教育部关于对残疾学生开展随班就读,提高残障儿童入学率的有关要求,现就加强我镇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制定以下方案:一、加强管理职能,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构建网络化的管理体系1、整体规划随班就读,明确学校、教师自的工作职责,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对随班就读的管理。
2、专人负责随班就读的行政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研究、科研工作。
有随班就读学生有专人负责随班就读学生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
3、将随班就读教师的培养与骨干教师培养工程结合起来,鼓励教师形成随班就读的教育特色,积极创造一支随班就读教师的骨干队伍。
4、健全随班就读管理机制,建立以校长室、教导处、班主任共同参与的随班就读管理体系。
二、规范管理,提高随班就读对象确定、安置及后续管理工作的科学性1、随班就读对象的确定应严格执行残疾标准,必须依据残联部门指定的残疾鉴定医疗机构的鉴定结论,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学生情况、家长申请,如果学生情况符合标准可同意其作为随班就读学生,取得随班就读学籍,学校应及时做好学生的安置工作,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家长。
2、残障学生(除了聋、低视力、肢体残疾等存在明显残障的学生以外)一般从小学二年级开始申请随班就读。
由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按规定统一编排学生学籍号码,填写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登记表。
三、提供优质教育,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1、随班就读必须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注重学生身心全面发展,培养积极情感、丰富知识技能与生活经验,形成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提高社会适应能力。
充分开发学生的潜能,促进多元智能发展。
2、遵循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教育学与医学、语言学、运动学等相关学科知识,使学生的语言、感知、运动、心理等方面的障碍得到补偿。
整合学校各方面力量,对随班就读学生实施有效教育。
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制度
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制度为了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制定本制度。
1. 对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检测和鉴定的程序视力、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少年由医疗部门、残疾儿童康复部门或当地盲、聋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测鉴定。
对智力残疾(特别是轻度)儿童少年的确认一定要慎重。
一般先由家长或学生所在班级的教师提出名单,经家长同意,在家长和班级教师的共同参与下,请旗级以上专业鉴定机构进行严格的鉴定并形成书面鉴定报告。
对被确认为智力残疾的儿童少年,要定期复查,如发现有误,必须立即纠正。
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鉴定结论,仅作为对其采取特殊教育方式的依据,不得移作他用。
其姓名和档案材料应该严格保密,仅由有关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得在学生中扩散。
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每班以1至2人为宜,最多不超过3人。
2. 保障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的学习、活动权利学校应当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拒绝。
学校要安排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一起学习、活动,补偿生理和心理缺陷,使其受到适于自身发展所需要的教育和训练,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学校应当对残疾学生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其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其逐步树立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精神。
同时要加强对普通学生的思想教育,以逐步形成普通学生与残疾学生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良好校风和班风。
学校应针对残疾儿童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康复训练活动,积极探索康复训练的内容和方法,配合专业机构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矫治或治疗。
3. 对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给予适当的照顾和管理学校应建立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档案,主要包括个人和家庭情况、残疾鉴定、个别教学计划、学业、考核评估等资料。
每年一次对随班就读残疾儿童进行统计,上报旗教育局备案。
学校和班级教师应当与残疾学生家长建立经常的联系,随时交流学生情况,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帮助。
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方案
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方案一、方案背景。
咱们班呀,来了个特别的小天使,[残疾儿童名字]同学。
他/她虽然身体有些特殊,但就像一颗独特的星星,有着自己的光芒。
咱们大家要一起努力,让他/她在咱们这个温暖的班级里快乐地学习和成长。
二、目标。
1. 让[残疾儿童名字]同学感受到集体的温暖,融入咱们的班级大家庭,交上好朋友。
2. 帮助他/她在学业上尽可能地取得进步,根据他/她的能力学到知识和技能。
3. 培养全班同学的爱心、包容心和责任感,让大家都能学会照顾和关心特殊的小伙伴。
三、具体措施。
# (一)学习方面。
1. 个性化学习计划。
老师会根据[残疾儿童名字]同学的特殊情况,比如他/她的身体状况、学习能力,专门制定一个适合他/她的学习计划。
这个计划就像是为他/她量身打造的小地图,一步一步指引他/她学习。
如果他/她视力不好,老师就会把字体放大,多提供有声读物;要是他/她在某些知识的理解上比较慢,老师就会把知识点拆得更碎,慢慢地教。
同时呢,还会设定一些小目标,就像游戏里的小关卡一样。
每完成一个小目标,就给他/她一个小奖励,像一颗小星星贴纸或者一个小文具,让他/她知道自己在不断进步,可棒了呢!2. 学习伙伴。
在咱们班里挑选几个热心又有耐心的同学当[残疾儿童名字]同学的学习伙伴。
这几个小伙伴就像小老师一样,在课堂上和课间休息的时候,帮助他/她拿书本、翻页,要是有听不懂的地方,还能小声地再给解释解释。
比如说,[伙伴名字1]数学特别好,就可以在数学课上多照顾[残疾儿童名字]同学;[伙伴名字2]很细心,在手工课上就能帮着一起做手工。
而且呀,这些学习伙伴还能互相轮流着来,这样大家都有机会和[残疾儿童名字]同学一起学习、一起玩,也不会太累。
# (二)社交方面。
1. 集体活动融入。
在课间休息或者体育课、课外活动的时候,咱们要拉着[残疾儿童名字]同学一起玩。
不管是跳绳、踢毽子,还是玩老鹰捉小鸡,都要让他/她参与进来。
要是他/她行动不太方便,咱们就可以调整一下游戏规则,让他/她也能乐在其中。
随班就读工作制度
三类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工作制度
一、组织管理
1、成立领导小组,组成由分管领导负总责,普教员、班主任和各任课教师齐抓共管的领导组织,要求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要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的对待三类生,工作中应体现对特教生相关的教育、教学、生活等优先安排。
3、每学期要按时制定好《随班就读》学生的个别教育计划。
4、对承担随班就读工作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在工作量的计算中给予体现。
二、教育教学管理
1、教学要面向全体,教师备课中要体现《随班就读》学生的教学目标、教学过程、课内练习、课后作业。
教学过程中留给《随班就读》生回答的问题。
2、上课时在课内对《随班就读》学生做到有巡视、有板演、有提问、有反馈。
教师在班级授课过程中要贯彻集体教学、小组教学、伙伴合作,要根据三类生的不同特点实施教学过程。
3、作业要从随班生的实际出发,适当降低作业的难易度和数量。
对随班生的作业批改和个别辅导要有机结合,优先面批、及时辅导、订正等要体现激励。
4、测验内容随班生采用同样试卷进行考核可以适当延长时
间,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试题的难度作适当的调整或单独命题。
做好随班生期中、期末卷的收集工作。
5、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积极创设资源教室。
有计划地对《随班就读》学生加强课外个别辅导,并做好辅导记录。
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细则-全文及解读
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管理,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普通中小学校(以下简称"普通学校〃)开展随班就读工作。
第三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公平融合为导向,强化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理念,高度重视关爱残疾学生,健全随班就读工作体系和保障机制,全面实施融合教育,努力提高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质量和水平。
第四条随班就读是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同普通学生共同就读、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途径,是帮助残疾儿童少年更好适应、融入和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融合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的必然要求。
第五条随班就读工作应坚持公益普惠,科学评估、应随尽随,尊重差异、因材施教,普特融合等原则,全面提高融合教育质量,推动特殊教育公平融合高质量发展。
第六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指导全省开展随班就读工作。
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随班就读工作的统一规划实施检查、指导、评估等。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是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当地普及义务教育整体工作中,加强统筹谋划,建立完善随班就读工作支持保障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科学规划随班就读学校布局,优化随班就读资源教室、资源教师等各类教育教学资源均衡配置,统筹做好招生入学、教育安置、学籍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巡回指导检查等工作,不断提升随班就读质量。
第二章对象、认定与入学安置第七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象,指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各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规章制度
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制度为了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制定本制度。
1. 对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检测和鉴定的程序视力、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少年由医疗部门、残疾儿童康复部门或当地盲、聋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测鉴定。
对智力残疾(特别是轻度)儿童少年的确认一定要慎重。
一般先由家长或学生所在班级的教师提出名单,经家长同意,在家长和班级教师的共同参与下,请旗级以上专业鉴定机构进行严格的鉴定并形成书面鉴定报告。
对被确认为智力残疾的儿童少年,要定期复查,如发现有误,必须立即纠正。
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鉴定结论,仅作为对其采取特殊教育方式的依据,不得移作他用。
其姓名和档案材料应该严格保密,仅由有关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得在学生中扩散。
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每班以1至2人为宜,最多不超过3人。
2. 保障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的学习、活动权利学校应当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拒绝。
学校要安排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一起学习、活动,补偿生理和心理缺陷,使其受到适于自身发展所需要的教育和训练,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学校应当对残疾学生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其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其逐步树立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精神。
同时要加强对普通学生的思想教育,以逐步形成普通学生与残疾学生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良好校风和班风。
学校应针对残疾儿童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康复训练活动,积极探索康复训练的内容和方法,配合专业机构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矫治或治疗。
3. 对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给予适当的照顾和管理学校应建立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档案,主要包括个人和家庭情况、残疾鉴定、个别教学计划、学业、考核评估等资料。
每年一次对随班就读残疾儿童进行统计,上报旗教育局备案。
学校和班级教师应当与残疾学生家长建立经常的联系,随时交流学生情况,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帮助。
1.2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制度
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使我校特殊教育工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此措施。
1、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
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需要,是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义务教育的行之有效的途径,也是提高民族素质的有力措施。
2、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有利于残疾儿童就近入学,有利于提高残
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有利于普教带特教,特教促普教,相互结合,共同提高。
3、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使其
逐步完善。
4、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对象,主要是指视力、听力语言、智力、
等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
5、招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当对其残疾类别和程度进行检
测和鉴定,未经严格鉴定的儿童不得视为随班就读对象。
6、学校应当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拒收。
7、随班就读学生一经确认,教导处必须为其建立学籍档案,
8、随班就读学生每班1至2人为宜,最多不超过3人,且属于同类
残疾,学校可根据实际适当减少正常学生的人数。
10安置座位时应考虑残疾学生的需要和老师照顾方便。
11、随班就读任课教师应当选择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素质较好
的教师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
特殊幼儿、残疾幼儿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制度
特殊幼儿、残疾幼儿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制度幼儿园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制度为了使我园残疾幼儿随班就读工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此细则。
一、总则1.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需要,是对残疾儿童进行教育的行之有效的途径,也是提高民族素质的有力措施。
2.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有利于残疾儿童就近入学,有利于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有利于普教带特教,XXX,相互结合,共同提高。
3.幼儿教师必须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使其逐步完善。
二、对象4.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对象,主要是指智力、视力、听力、语言、肢体等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
视力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条件应是:双眼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03,而且没有其他残疾的低视力儿童少年。
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条件应是:双耳听力损失,其中听力损失轻的一耳听力损失程度在41-70分贝,而且没有其他残疾的重听儿童。
智力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条件应是:智商(IQ)值在50-70之间,而且没有其他残疾的轻度弱智儿童少年。
5.招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当对其残疾类别和程度进行检测鉴定和筛查,未经严格鉴定的儿童不得视为随班就读对象。
1)视残儿童:经医院鉴定或以残疾证为准。
2)听残儿童:经医院鉴定或以残疾证为准。
3)肢残儿童:经医院鉴定或以残疾证为准。
4)智残儿童少年的鉴定或筛查结论,仅作为对其采取特殊教育方式的依据,不得移作他用。
其姓名和档案材料应该严格保密,由有关干部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得在学生中扩散。
三、入学6.幼儿园依法接收本园服务范围内能够在园生活研究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服务,不得拒收。
四、报批7.每年9月份各园点要将残疾儿童名册和接收教育情况上报中心园,并由中心园汇总统一上报教育局。
五、建档8.随班就读学生一经确认,幼儿园必须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其内容包括:1)残疾证明;2)基本情况登记表;3)个别教育计划和个别教育实施方案;4)特殊幼儿追踪记录(包括思想品德、行为惯、缺陷补偿、适应能力、各科成绩等)。
特殊幼儿、残疾幼儿随班就读工作管理条例
特殊幼儿、残疾幼儿随班就读工作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保障特殊幼儿、残疾幼儿的教育权益,促进其全面发展,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特殊幼儿、残疾幼儿随班就读是指特殊幼儿、残疾幼儿在普通幼儿园或普通学前教育机构接受教育,享受与其他一般幼儿相同的教育权益。
第三条幼儿园和学前教育机构应当根据特殊幼儿、残疾幼儿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教育教学方案,提供适合其发展需要的教育服务。
第四条特殊幼儿、残疾幼儿随班就读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幼儿符合普通幼儿园或学前教育机构的招生条件;- 幼儿的残疾类型、程度以及个别化教育需求符合随班就读的要求。
第五条幼儿园和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建立特殊幼儿、残疾幼儿的相应教育支持机制,为其提供个别化教育方式的支持和辅导。
第六条幼儿园和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特殊教育教师,提供专业知识和技能支持。
第七条幼儿园和学前教育机构应当与相关专业机构合作,开展特殊幼儿、残疾幼儿的评估和康复工作,并及时调整教育方案。
第八条特殊幼儿、残疾幼儿的家长有权要求幼儿园和学前教育机构提供其子女的教育情况和进展报告。
第九条幼儿园和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特殊幼儿、残疾幼儿的教育工作。
第十条对于特殊幼儿、残疾幼儿在随班就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幼儿园和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或协助解决。
第十一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特殊幼儿、残疾幼儿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违反本管理条例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以上为特殊幼儿、残疾幼儿随班就读工作管理条例的内容。
---注意:本文档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三残幼儿随班就读管理制度
三残幼儿随班就读管理制度一、前言三残幼儿是指视力、听力和智力有一种或多种残障的幼儿。
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殊的照顾和支持。
为了确保他们得到良好的教育和发展,制定一套适合他们的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三残幼儿随班就读的管理制度,该制度在确保他们的特殊需求得到满足的同时,也能为他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二、招生和入学1.招生范围:招收可进行智力、学习、自理和社交能力培养的三残幼儿。
2.招生条件:符合正常入学年龄,并通过入学测试和专业评估。
三、班级组织与管理1.班级规模:班级人数不超过15人,保证一对一的特殊教育服务。
2.资源配置:根据需求分配特殊教育教师和助教,并提供现代化教学设备和材料。
四、教学1.教学计划:根据每位幼儿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和目标。
2.专业教师:配备经验丰富、具备特殊教育背景的教师,能够提供特殊教育服务。
3.适配教具和材料:提供符合幼儿特殊需要的教具和材料,确保他们能够参与学习活动。
4.模块化学习:划分教学内容,使幼儿逐步掌握各个技能,并且能够灵活调整学习进度。
五、生活服务1.饮食安排:提供健康、营养的饮食,并根据幼儿的个别需求提供适配食物。
2.康复训练:根据幼儿个体化需求,提供康复训练服务,帮助他们改善生活自理能力。
3.健康管理: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幼儿身体上的问题。
六、家校沟通与合作1.家长会:定期组织家长会,与家长沟通孩子的学习和发展情况。
2.个别家访:根据需要进行个别家访,了解幼儿家庭环境,加强与家长的合作。
3.家校协作:与家长密切合作,共同制定培养目标和教育计划,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支持。
七、安全保障1.安全设施:针对三残幼儿特殊需求,提供安全设施,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
2.紧急预案:制定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确保能够及时而有效地处理各类安全事件。
八、评估和跟踪1.个体评估:针对每一个幼儿,建立个体化的评估体系,全面了解他们的成长和发展情况。
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方案
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方案说到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嘿,大家肯定会想,怎么就这么一件事嘛?不就是让有残疾的孩子和其他同学一起上学吗?但你要知道,这背后其实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儿。
你看啊,教育公平这事儿,可是个大话题,尤其是对于那些需要特别关爱、特别支持的孩子们。
说白了,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绝对不是简单的让他们坐在同一教室里那么简单。
就像你家里的宝贝,换了个新学校,哪怕只是多了一点点的“特别”,也得花心思、费功夫去照顾才行。
特别是一些智力、听力、视力上有障碍的孩子,老师得真心把他们放在心里,教得也要更有耐心。
这就好像我们大家都希望家里有个小伙伴,跟我们一起玩得开心,可这小伙伴可能总是有点“小状况”,需要我们多一点时间、更多的关心和照顾。
现在,咱们得说说随班就读的“秘诀”。
这可不是啥高深的学问,就是让孩子们都能在一个班级里有一个平等的学习机会。
所以啊,学校要做得好,就得从环境开始。
你想啊,一个教室里有学生有老师,但如果这个孩子需要更多的支持,像是有个轮椅,或者听力不好,那怎么才能保证他也能听得见、看得清呢?是不是得给他提供一个特别的座位,或者配合上助听设备?这可是必须的!不仅仅是物理上的环境改造,心理上的包容和理解更重要。
你想想,一个孩子在课堂上,突然觉得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心里肯定有点不舒服。
所以咯,学校的老师和同学们也得有足够的耐心,给他创造一个温暖的氛围,让他不觉得自己“另类”。
这个过程,才真的是“心心相印”啊。
再说了,随班就读其实有时候不只是对孩子们的一种挑战,也是一种锻炼。
你知道吧,班里的其他孩子如果能和残疾孩子一起学习、一起玩耍,那对于他们的成长也有莫大的好处。
孩子们在课堂上互相帮助,玩耍时互相照顾,渐渐地,他们会学会什么是“宽容”和“理解”。
这样一来,不光是残疾儿童得到了帮助,其他孩子的心灵也得到了一次洗礼,变得更加有同情心和责任感。
难道这不就是教育的真正意义吗?所以说,这不仅是一个“随班就读”的问题,更是一个“共同成长”的机会。
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制度和规定
钟市小学关于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制度和规定为了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制定本制度。
1.对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检测和鉴定的程序视力、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少年由医疗部门、残疾儿童康复部门或当地盲、聋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测鉴定。
对智力残疾(特别是轻度)儿童少年的确认一定要慎重。
一般先由家长或学生所在班级的教师提出名单,经家长同意,在家长和班级教师的共同参与下,请旗级以上专业鉴定机构进行严格的鉴定并形成书面鉴定报告。
对被确认为智力残疾的儿童少年,要定期复查,如发现有误,必须立即纠正。
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鉴定结论,仅作为对其采取特殊教育方式的依据,不得移作他用。
其姓名和档案材料应该严格保密,仅由有关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得在学生中扩散。
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每班以1至2人为宜,最多不超过3人。
2.保障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的学习、活动权利学校应当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拒绝。
学校要安排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一起学习、活动,补偿生理和心理缺陷,使其受到适于自身发展所需要的教育和训练,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学校应当对残疾学生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其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其逐步树立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精神。
同时要加强对普通学生的思想教育,以逐步形成普通学生与残疾学生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良好校风和班风。
学校应针对残疾儿童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康复训练活动,积极探索康复训练的内容和方法,配合专业机构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矫治或治疗。
3.对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给予适当的照顾和管理学校应建立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档案,主要包括个人和家庭情况、残疾鉴定、个别教学计划、学业、考核评估等资料。
每年一次对随班就读残疾儿童进行统计,上报旗教育局备案。
学校随班就读制度
一、背景与意义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残疾儿童的教育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为保障残疾儿童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学校随班就读制度便是其中之一。
学校随班就读制度是指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中与正常儿童一同接受教育的一种形式。
该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残疾儿童的教育水平、促进其融入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度内容1. 适用对象学校随班就读制度适用于具有一定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盲、聋、智力障碍等残疾儿童。
2. 入学程序(1)残疾儿童家长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并提供相关残疾证明。
(2)学校对申请入学残疾儿童进行评估,确定其是否适合随班就读。
(3)学校与家长签订入学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3. 教学安排(1)学校根据残疾儿童的特点,为其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
(2)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分层教学,关注残疾儿童的学习进度。
(3)学校设立随班就读辅导教师,为残疾儿童提供必要的辅导和帮助。
4. 教学资源(1)学校设立随班就读资源室,配备必要的教学设施和资源。
(2)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提高教师对残疾儿童教育的认识和技能。
5. 教育评估(1)学校定期对随班就读学生进行学业评估,了解其学习情况。
(2)学校建立随班就读学生成长档案,记录其在校表现和发展情况。
6. 政策支持(1)政府加大对残疾儿童教育的投入,提高残疾儿童教育经费保障。
(2)学校为残疾儿童提供无障碍设施,保障其正常学习、生活。
三、制度优势1. 提高残疾儿童教育质量学校随班就读制度有利于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中接受教育,提高其教育质量。
2. 促进残疾儿童融入社会随班就读制度有助于残疾儿童与正常儿童共同学习、生活,促进其融入社会。
3. 减轻家庭负担学校随班就读制度为残疾儿童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减轻家庭负担。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1. 问题(1)部分教师对残疾儿童教育认识不足,教学方法和手段有待改进。
(2)随班就读资源配备不足,难以满足残疾儿童个性化需求。
残疾人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办法
残疾人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办法残疾人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残疾人随班就读工作管理,促进残疾人教育公平与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中残疾学生的随班就读工作。
第三条随班就读是指残疾学生在普通教育机构的正常教学班中接受教育。
第四条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应当享受平等参与学校教育的权利,并接受与普通学生相适应的培养。
第五条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随班就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随班就读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六条学校应当根据残疾学生的具体情况,提供适合的教育环境和条件,加强师资培训,保障残疾学生的学习权益。
第七条家长和社会应当积极支持残疾学生的随班就读工作,营造包容、尊重的教育环境。
第二章随班就读对象的确定与申请第八条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年龄符合普通学校招生条件;(二)具备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或得到家庭的相应照料;(三)身体或智力等残疾程度适宜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
第九条家长或残疾学生本人应当向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提出随班就读申请,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表;(二)残疾证明;(三)相关医疗证明或评估报告;(四)家长书面意见。
第十条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三章随班就读的实施第十一条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应当根据个体差异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并由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共同确定。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为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辅助器具和设备,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特殊教育教师进行支持。
第十三条教师应当对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给予平等关怀和重视,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满足残疾学生的学习需求。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及时了解残疾学生的情况并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教育计划。
第四章随班就读工作的保障措施第十五条教育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相关的培训和研讨活动,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和素质,加强对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特殊幼儿、身体残疾幼儿随班就读工作管理规程
特殊幼儿、身体残疾幼儿随班就读工作管理规程一、目的和背景该规程的目的是为了管理特殊幼儿和身体残疾幼儿随班就读的工作,确保他们获得平等的教育机会,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二、特殊幼儿和身体残疾幼儿的定义1. 特殊幼儿:指具有智力、情感、语言、行为上的特殊需要的幼儿。
2. 身体残疾幼儿:指具有肢体、感觉、运动等身体上的残疾的幼儿。
三、随班就读的条件和程序1. 条件:- 特殊幼儿和身体残疾幼儿有随班就读的愿望。
- 幼儿园配备了适当的支持和辅助设施。
- 幼儿园有经验丰富的教育师资力量。
2. 程序:- 家长提出随班就读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幼儿园进行评估,并与家长进行沟通。
- 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接受幼儿随班就读。
- 幼儿园与家长签订随班就读协议。
- 幼儿园提供适当的教育支持和辅助服务。
四、教育内容和安排1. 教育内容:- 幼儿园根据特殊幼儿和身体残疾幼儿的特点和需要,制定个性化的教育计划。
- 教育内容应包括智力、情感、语言、行为等方面的培养。
2. 教育安排:- 幼儿园提供适当的课程安排和教学方法。
- 幼儿园与家长密切合作,共同解决教育中出现的问题。
- 幼儿园定期评估特殊幼儿和身体残疾幼儿的教育效果。
五、家长的参与和支持1. 家长的参与:- 家长应积极参与特殊幼儿和身体残疾幼儿的教育工作。
- 家长与幼儿园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幼儿的研究情况和困难。
2. 家长的支持:- 家长应提供特殊幼儿和身体残疾幼儿在家庭中的支持和鼓励。
- 家长可以参与幼儿园组织的相关培训和活动。
六、评估与监督1. 评估:- 幼儿园定期进行特殊幼儿和身体残疾幼儿的评估,评估结果用于教育计划的调整。
- 家长可以要求对特殊幼儿和身体残疾幼儿进行评估。
2. 监督:- 主管教育部门可以对幼儿园进行随班就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七、法律责任幼儿园在实施特殊幼儿和身体残疾幼儿随班就读工作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特殊幼儿和身体残疾幼儿随班就读的工作管理。
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制度
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制度第一篇: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制度高庙王中学三类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制度为了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制定本制度。
1.对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检测和鉴定的程序视力、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少年由医疗部门、残疾儿童康复部门或当地盲、聋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测鉴定。
对智力残疾(特别是轻度)儿童少年的确认一定要慎重。
一般先由家长或学生所在班级的教师提出名单,经家长同意,在家长和班级教师的共同参与下,让专业鉴定机构进行严格的鉴定并形成书面鉴定报告。
对被确认为智力残疾的儿童少年,要定期复查,如发现有误,必须立即纠正。
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鉴定结论,仅作为对其采取特殊教育方式的依据,不得移作他用。
其姓名和档案材料应该严格保密,仅由有关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得在学生中扩散。
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每班以1至3人为宜,最多不超过4人。
2.保障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的学习、活动权利学校应当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拒绝。
学校要安排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一起学习、活动,补偿生理和心理缺陷,使其受到适于自身发展所需要的教育和训练,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学校应当对残疾学生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其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其逐步树立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精神。
同时要加强对普通学生的思想教育,以逐步形成普通学生与残疾学生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良好校风和班风。
学校应针对残疾儿童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康复训练活动,积极探索康复训练的内容和方法,配合专业机构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矫治或治疗。
3.对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给予适当的照顾和管理学校应建立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档案,主要包括个人和家庭情况、残疾鉴定、个别教学计划、学业、考核评估等资料。
每年一次对随班就读残疾儿童进行统计,上报教育局备案。
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实施办法
**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实施办法**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实施办法总则第一条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是实施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义务教育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绍兴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本*随班就读现状,制定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实施办法。
第二条随班就读是指在学校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随普通班接受教育的一种形式,目的是使“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少年能在适合于他们发展的教育环境中愉快地接受符合自身发展需求的教育,学到一定科学文化知识和基本的劳动技能,并使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和谐发展,形成适应社会的基本能力,为他们今后能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奠定基础。
第三条对随班就读的儿童少年,既要有与普通教育一致的基本要求,又要有针对性的个别化教育计划,包括康复训练、矫正补偿等特殊要求。
第四条设特殊教育教研员。
指导开展随班就读教育研讨、课题研究、论文评比、课堂教学比武等教育教学活动;依托市特殊教育学校成立嵊州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配备2-3名特殊教育巡回指导教师,指导随班就读工作,并为随班就读学校提供师资培训。
第五条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学校,必须建立由学校领导、有关教师、班主任及学生家长组成的随班就读工作小组,研究随班就读生的合理安置及对随班就读工作的具体管理。
按照省、市规定师生比标准配备教师、下拨生均公用经费。
入学第六条凡是低视力、中轻度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学习障碍、听力和语言残疾、情绪和行为障碍、病孩等特殊儿童少年都可以纳入随班就读范围。
第七条随班就读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当与普通儿童少年一样就近入学,实行全纳教育。
普通学校应当依法接受这些学生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随班就读的儿童少年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少年相同,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放宽。
第八条有特殊教育需要随班就读的儿童少年,须由家长申请,再由学校提出意见,在每年10月1日前上报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经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经过一定程序确认后,方可确定为随班就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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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制度为了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制定本制度。
1. 对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检测和鉴定的程序视力、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少年由医疗部门、残疾儿童康复部门或当地盲、聋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测鉴定。
对智力残疾(特别是轻度)儿童少年的确认一定要慎重。
一般先由家长或学生所在班级的教师提出名单,经家长同意,在家长和班级教师的共同参与下,请旗级以上专业鉴定机构进行严格的鉴定并形成书面鉴定报告。
对被确认为智力残疾的儿童少年,要定期复查,如发现有误,必须立即纠正。
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鉴定结论,仅作为对其采取特殊教育方式的依据,不得移作他用。
其姓名和档案材料应该严格保密,仅由有关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得在学生中扩散。
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每班以1至2人为宜,最多不超过3人。
2. 保障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的学习、活动权利学校应当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拒绝。
学校要安排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一起学习、活动,补偿生理和心理缺陷,使其受到适于自身发展所需要的教育和训练,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学校应当对残疾学生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其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其逐步树立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精神。
同时要加强对普通学生的思想教育,以逐步形成普通学生与残疾学生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良好校风和班风。
学校应针对残疾儿童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康复训练活动,积极探索康复训练的内容和方法,配合专业机构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矫治或治疗。
3. 对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给予适当的照顾和管理学校应建立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档案,主要包括个人和家庭情况、残疾鉴定、个别教学计划、学业、考核评估等资料。
每年一次对随班就读残疾儿童进行统计,上报旗教育局备案。
学校和班级教师应当与残疾学生家长建立经常的联系,随时交流学生情况,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帮助。
学校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让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停学、停课或停止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不得剥夺残疾儿童参加考试的权利。
对因残疾影响学习的残疾儿童的学业成绩另行评价。
学校对随班就读班级教师工作的考核评估,应包括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两个方面,充分肯定他们为残疾学生付出的劳动。
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奖励和补贴的办法,鼓励教师积极从事随班就读班级的教育教学工作。
学校应为残疾学生在校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免除残疾儿童的书本费等学习费用,残疾儿童的书本等学习费用纳入区内慈善资助保障体系之中。
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制度大岭中学2013年3月大岭中学保障残疾儿童入学措施为了认真贯彻《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和《残疾人保障法》,切实保障儿童平等受教育权,为残疾儿童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条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一、重视残疾儿童入学教育工作,加强领导。
学校要把发展残疾儿童教育切实纳入实施义务教育的轨道,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
学校成立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教务处负责此工作的日常管理,切实加强对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并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动员,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学校要在全体师生、社会中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全体师生和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儿童,切实保障残疾儿童的合法权益。
同时学校要调查摸清底数,制订规划,认真统计本学区适龄残疾儿童,对他们的家长做好宣传动员,保障他们及时入学。
三、建立残疾儿童受教育的必备师资。
从学校接收的残疾儿童实际情况出发,盲、聋、弱智教育一起抓,以随班就读为主体,同时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积极选派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担任残疾儿童的教育教学任务,加强师资、教材和办学条件三项基础建设四、加强对残疾儿童任课教师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对残疾儿童的教育教学水平。
学校要定期开展对残疾儿童任课教师的培训,督促他们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特殊教育专业理论和实践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对特殊教育的认识和业务水平,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良好的教育。
五、建立残疾儿童师生结对制度,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
为了关心残疾儿童的学习生活,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学校每学年要根据残疾儿童入学数,建立在校残疾儿童师生结对,由学校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与残疾儿童结对,对残疾儿童的学习生活进行指导,关心和帮助,让他们感到温暖,培养他们优良的品质,帮助他们树立生活的信心,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陕县第二高级中学2012 年9 月保障残疾儿童入学措施为了关心残疾儿童的学习生活,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如下: 1.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及“三残”儿童统一登记,保证他们全部入学。
2.我校对轻度智残儿童采取随班就读的形式。
3.班主任要对智障儿童给予更多的爱心和照顾,同时要让全班同学不歧视他,多关心和帮助他,让觉得自己和其他同学一样,是班级的主人。
4.根据“三残”儿童的家庭实际情况,特别困难的学校适当减免其部分费用。
5.学校对“三残”儿童每年进行一次统计,中途有转进或转出要做详细记载,保证他们不辍学。
6.学校每一学年要对“三残”儿童受教育有所监控,要有计划和总结。
7. 安排有爱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和指导教师,并对其进行一定时间的专业培训。
8.校长要经常关心和过问随班就读工作,并明确教导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陕县第二高级中学2010 年9 月大岭中学残疾儿童教学计划残疾人是一个弱势群体,关心残疾人,帮助残疾人,始终给予他们温暖和关爱,是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政府和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1994年8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61号令发布《残疾人教育条例》。
2008年3月28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对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作出重大部署。
4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这对广大残疾人来说,无疑又是一个福音,既表明了我们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三、具体工作措施1、积极开展扶残助残活动宣传,唤起全社会对残疾儿童的关心、爱心,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捐资助学,不断扩大对贫困儿童的救助面,形成一个扶贫济困、互相帮助的良好社会氛围。
2、摸清未入学残疾儿童名单。
在此基础上,采取切实措施,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本校招生范围内、能够在学校接受教育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努力保证当地学龄残疾儿童全部入学。
3、想方设法筹措资金,最大限度地减免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4、以主人翁精神主动交流、沟通,了解情况,狠抓落实,切实把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措施落实到发展残疾人教育工作,尤其是残疾儿童教育工作中去,真正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5、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残疾儿童的教育质量。
让他们接受更好环境教育为了关心残疾儿童的学习生活,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学校每学年要根据残疾儿童入学数,建立在校残疾儿童师生结对,由学校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与残疾儿童结对,对残疾儿童的学习生活进行指导,关心和帮助,让他们感到温暖,培养他们优良的品质,帮助他们树立生活的信心,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2010、3、1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实施方案当同学们每天健康成长时,还有一部分残疾儿童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接受正常的学校教育,为了给这些孩子送去一些温暖,为能让这部分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我校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残疾学生康复教育需求,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关爱工作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维护残疾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二、领导机构:组长:韩建林副组长:王峰组员:李杰施洁静各班班主任三、工作目标:积极探索、创新残疾儿童教育管理模式,把学校建成残疾儿童的温馨家园和成长乐园。
组织全体教职工认领受助学生,分析研究,找到影响这些学生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为残疾学生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实现残疾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目标。
四、主要措施:1、建立帮扶学生档案,签订承诺书。
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残疾儿童的底数,建立每残疾儿童的专门档案。
学校与党员教师签定帮扶残疾儿童工作承诺书。
2、建立健全教职工与帮扶学生的谈心制度。
教职工要经常与结队学生谈心,随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教职工要不时与帮扶互相交流、沟通,掌握被帮扶残疾儿童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并给予一定的指导和帮助;定期家访与临时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学生的情况,帮助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定期召开教职工、受助学生、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
3、开展人文关爱活动。
注重对帮扶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思想上出现问题、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结对教职工要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多与学生交流,作到细致入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可以充分利用我校的心理咨询室,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让他们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鼓励结对学生积极参加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和学校、老师们对他们的关心。
4、加强与帮扶学生父母或监护人的交流与沟通。
通过电话家访、实地家访等方式充分与家长沟通,指导家长或临时监护人掌握与学校和孩子沟通的方法技巧,提高教育孩子的水平。
遇到重大事情,老师要及时与学生父母进行交流,达到真诚沟通、解决问题的目的。
还要通过书信、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与家长定期联系,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素质,转变教育观念和育人方式,共同关注学生生活、学习情况和心理、生理状况,引导鼓励学生努力学习,自爱自强,做一名合格的社会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对残疾儿童的帮扶工作将作为全体教职工学期考核和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年终评出模范教师,也就是学校的先进工作者,凡工作不够认真深入的不得参加学校的评优评先活动。
大岭中学2014 年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