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意见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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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方案

学校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方案

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方案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23)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校随班就读教育体系,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力,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提升特殊教育水平,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办好新时代特殊教育。

大力推进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大力推行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相互支撑的随班就读机制,全面实施个别化教育,努力提高随班就读工作水平和质量。

二、工作目标确保我校2023年俱久片区招生范围内的残疾儿童均能入学。

三、工作措施(一)科学确定随班就读对象。

每年5月底前,由县教育体育局联合泸西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入学评估鉴定,根据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学校学习生活能力进行全面规范评估,做到评估科学、依据充分、结论客观。

结合评估建议,本着“全覆盖、零拒绝”的原则,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的儿童少年,包括脑瘫、自闭症及其他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提出分类安置的评估意见。

(二)就近就便优先安置特殊教育学生。

同等条件下在我校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同时,要为随班就读学生选配好助学伙伴,学校安排师德素质较高,具备特殊教育基础知识和技能并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接收随班就读学生班级的班主任。

(三)强化控辍保学。

将随班就读学生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工作对象,我校为随班就读学生建立学籍,依实际适当调整教育方式,确保具备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随班就读学生因身体健康、治疗等原因休学、复学,按照普通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

(四)做好特殊教育资源建设工作。

要加强资源中心、资源教室建设,并指导开展随班就读教育工作,要设定随班就读学生合适的教育教学方案,落实“一人一案”,调整学科教学内容与方法,利用资源教室提供教育辅助和康复训练,并建立合理的残疾学生评价制度。

《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精神,坚持以儿童为本,以促进残疾儿童少年健康成长为目标,不断完善随班就读工作机制,努力提高随班就读质量。

但在部分地区仍然存在随班就读资源配置不均衡等问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工作责任的通知》(国办发〔2017〕66号)要求,加强融合教育,确保每一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公平,坚持融合教育,遵循残疾儿童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能力差异,坚持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坚持教育部门指导与特殊教育机构专业指导相结合,坚持教育机构与家庭及社会相结合,坚持教育资源与康复服务相结合,坚持家长和社会共同参与。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为特殊儿童提供更加有效、更加科学的教育服务。

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各阶段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学校、家庭和社会全面促进融合教育实施的主体责任和协同责任。

要切实加强对随班就读工作支持力度,努力提高各阶段随班就读质量和效率。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学生发展为本,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重视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因材施教,实施个性化教育,努力培养残疾学生核心素养。

要积极促进“融合教育”理念在教育教学中应用,加强以国家助残惠民政策为重点的残疾儿童少年帮扶工作,根据残疾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开展针对性教学。

教育局随班就读工作意见

教育局随班就读工作意见

教育局随班就读工作意见各中小学、特教学校:在普通中小学开展随班就读工作,是我国保障残障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一项重要政策,是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的重要举措,它既有利于普通儿童少年理解、帮助残障儿童少年,又有利于残障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环境中得到应有的发展,使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有机结合、互相渗透、共同提高。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关于对盲、聋、弱智学生开展随班就读的有关要求以及《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随班就读工作管理若干意见》(教委基〔〕29号)文件精神,提高残障少年儿童入学率,进一步完善对本地区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健全网络管理体系,规范各项管理制度。

(一)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的管理体系,整体规划随班就读工作,明确普通学校、特教学校、特殊教育康复指导中心各自的工作职责(见附件1--3),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成立区随班就读工作领导小组,规范对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

(二)健全区随班就读工作管理机制,建立以特殊教育康复指导中心为核心,普通学校、特教学校共同参与的随班就读网络化管理体系;建立由教育行政、医务、教研、科研、特教学校及普通学校有经验的教师等专业人员组成的区随班就读工作中心组,兼任康复指导中心的指导人员。

根据每年的工作实际,对随班就读工作进行考核。

(三)有随班就读学生的普通学校,要有专人负责随班就读学生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要成立学校随班就读工作小组,对随班就读工作实施规范管理。

(四)将随班就读教师的培养与骨干教师培养工程结合起来,总结并推广随班就读教师的先进教育经验和研究成果,鼓励教师形成随班就读的教育特色,积极创造条件建设一支随班就读教师骨干队伍。

(五)区教育局要协调卫生、民政、财政、残联等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共同做好随班就读学生的检测、安置、后续服务、就业等各项工作。

二、严格执行操作管理程序,科学确定随班就读对象。

(一)随班就读对象的确定应严格执行残疾标准(参照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根据区残联指定的残疾鉴定医疗机构的鉴定结论,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

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细则-全文及解读

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细则-全文及解读

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管理,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普通中小学校(以下简称"普通学校〃)开展随班就读工作。

第三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公平融合为导向,强化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理念,高度重视关爱残疾学生,健全随班就读工作体系和保障机制,全面实施融合教育,努力提高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质量和水平。

第四条随班就读是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同普通学生共同就读、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途径,是帮助残疾儿童少年更好适应、融入和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融合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的必然要求。

第五条随班就读工作应坚持公益普惠,科学评估、应随尽随,尊重差异、因材施教,普特融合等原则,全面提高融合教育质量,推动特殊教育公平融合高质量发展。

第六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指导全省开展随班就读工作。

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随班就读工作的统一规划实施检查、指导、评估等。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是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当地普及义务教育整体工作中,加强统筹谋划,建立完善随班就读工作支持保障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科学规划随班就读学校布局,优化随班就读资源教室、资源教师等各类教育教学资源均衡配置,统筹做好招生入学、教育安置、学籍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巡回指导检查等工作,不断提升随班就读质量。

第二章对象、认定与入学安置第七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象,指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各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度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度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度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4.05•【字号】浙教基[2012]43号•【施行日期】2012.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殊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度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教基〔2012〕43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教育部关于随班就读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0〕143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轻度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意义(一)开展随班就读工作是保障我省义务教育质量的需要。

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占残障儿童少年的大多数,目前,我省相当数量的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已在普通学校(幼儿园)就读,但由于随班就读存在许多现实困难,有相当一部分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尚未经筛查,也没有得到有针对性的补救教学,普遍跟不上学业,处于被边缘化的状态。

加强随班就读工作,让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幼儿园)普通班级接受普通教育的同时,获得补救教学、技能训练和康复训练等特殊教育帮助,开发潜能,补偿缺陷,实现多元智能的发展,有助于促进这些学生跟班学习,有利于切实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

(二)开展随班就读工作是社会文明程度提升的体现。

随班就读是安置轻度残障儿童少年接受基础教育的主要方式,是特殊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加强对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筛查、安置和实行补救教学,能够使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在适宜于他们发展的教育环境中愉快地接受符合自身发展需求的教育,学到一定科学文化知识和基本劳动技能,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和谐发展,形成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基本能力,这会为他们今后平等有效地参与社会生活奠定良好基础,由此进一步促进了社会文明水平的提高。

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意见

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意见

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意见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特别教育进步方案(2014-2016年)》精力,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作业提出以下定见:一、充分知道加强随班就读作业的重要含义展开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作业,是展开和遍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重要方式,是扩展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规划的有用途径,是完结教育公正的重要行动。

加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作业,完善随班就读作业的安排处理系统和支撑确保机制,不断进步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效劳才能和水平,让每一名残疾儿童少年就近进入一般校园学习,完结特别教育和一般教育的有机交融,是进步残疾儿童少年才能本质的有力确保。

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作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含义。

各级教育行政部分要充分知道加强随班就读作业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完善方针措施,推动随班就读作业,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承受杰出义务教育。

二、完善随班就读作业准则一是科学断定目标。

随班就读的目标:指具有承受一般教育才能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力残疾、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包含脑瘫、自闭症及其他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

随班就读教育目标一般为各类轻度残疾儿童少年。

随班就读目标的断定:凡年满6周岁的残疾儿童到义务教育效劳范围内校园就近入学挂号前,应到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分或残联指定的有资质的专业医疗安排进行点评判定,由家长持判定证明向地点学区的一般校园提出入学请求。

二是合理安顿学生。

校园应依据学生的残疾类别和程度,合理安排随班就读,并在坐次安排、课桌椅、教育用具、日子设备等方面满意其特别需求。

以每班安排一类且同类残疾随班就读学生1-2人为宜,准则上不超越3名。

接纳随班就读学生的班应恰当减小班额。

一起,要为随班就读学生选配好助学同伴,校园应安排师德本质较高,具有特别教育基础常识和技术并有必定教育经历的教师担任接纳随班就读学生班级的班主任。

三是加强学籍处理。

天津市残疾儿童少年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天津市残疾儿童少年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天津市残疾儿童少年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12.29•【字号】津教委规范〔2018〕7号•【施行日期】2018.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特殊教育正文天津市残疾儿童少年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各区教育局、市聋人学校、市视力障碍学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部署要求,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国家《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和《天津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深入推进融合教育,进一步加强我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把握随班就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原则1.深刻认识特殊教育融合教育,是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社会适应能力,更好地融入社会和参与公共生活的重要途径。

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是推进义务教育普及和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深入推进融合教育的重要举措。

2.随班就读工作,坚持市级统筹、以各区为主体的管理体制。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是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树立融合教育思想,全面履行工作职责。

加强对普通学校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领导,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管理机制,统筹布局,建立健全普通学校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支持保障体系,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

3.实施义务教育的普通中小学应当依法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提供学习辅导、康复训练、心理疏导、生活辅导等帮助。

学校应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歧视或变相歧视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

三类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措施

三类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措施

随着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为了促进残疾儿童少年的全面发展,我国推出了“随班就读”工作措施,旨在让残疾儿童少年能够享受到与正常儿童同等的教育权利。

这一工作措施主要围绕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展开,即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

下面将从这三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针对视力残疾儿童少年的“随班就读”工作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提供辅助设施和技术支持,例如放大镜、盲文书籍、电子辅助阅读设备等,以帮助这些学生更好地参与课堂学习。

二是培训和支持普通教师关于视力残疾学生的教学方法和策略,提高他们对视力残疾学生的认识和理解。

三是组织专门的培训班,培养和发展具备视力残疾学生教育背景的教师,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

四是提供心理辅导和社会支持,帮助这些学生克服困难,适应学校学习生活。

其次,对于听力残疾儿童少年的“随班就读”工作措施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提供语音增强和辅助听力设备,例如助听器、语音接收器等,以提升听力残疾学生的听力能力。

二是开展听力残疾学生的口语训练,培养他们与正常听力学生进行交流和参与课堂互动的能力。

三是加强对普通教师的培训,增加他们对听力残疾学生的知识和理解,提高他们对这类学生的教学能力。

四是开展音乐和艺术等特殊教育课程,激发听力残疾学生的音乐和艺术才能,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在实施“随班就读”工作措施的过程中,还需要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和专家的作用,设立专门的评估评价机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此外,也需要提高全社会对残疾儿童少年的认同和关注,促进残疾儿童少年的全面发展,为他们创造一个平等、包容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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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XX-XX年)》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随班就读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是发展和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重要形式,是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规模的有效途径,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加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完善随班就读工作的组织管理体系和支持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让每一名残疾儿童少年就近进入普通学校学习,实现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的有机融合,是提高残疾儿童少年能力素质的有力保障。

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随班就读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完善政策措施,推进随班就读工作,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二、完善随班就读工作制度
一是科学确定对象。

随班就读的对象:指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包括脑瘫、自闭症及其他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

随班就读教育对象一般为各类轻度残疾儿童少年。

随班就读对象的认定:凡年满6周岁的残疾儿童到义务教育服务范围内学校就近入学登记前,应到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或残联指定的有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进行评估鉴定,由家长持鉴定证明向所在学区的普通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二是合理安置学生。

学校应根据学生的残疾类别和程度,合理安排随班就读,并在座次安排、课桌椅、教学器具、生活设施等方面满足其特殊需求。


每班安排一类且同类残疾随班就读学生1-2人为宜,原则上不超过3名。

接纳随班就读学生的班应适当减小班额。

同时,要为随班就读学生选配好助学伙伴,学校应安排师德素质较高,具备特殊教育基础知识和技能并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接收随班就读学生班级的班主任。

三是加强学籍管理。

各有关学校要及时为随班就读学生建立学籍,并在市、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备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随班就读学校要保障随班就读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随班就读学校要按随班就读学生的残疾类别分别建立花名册,并报上级教育部门备案,对随班就读学生实行普通学生学籍档案管理的办法。

随班就读学生因身体健康、治疗等原因休学、复学,按照普通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

四是完善管理制度。

有随班就读学生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随班就读的招生安置、筛查鉴定、教学研究、考核评价、检查指导以及资源教室管理等制度,保障随班就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提高随班就读工作质量
一是加强融合教育。

积极创造条件让随班就读学生平等参与班级各项事务,营造尊重、宽容、友爱的校园环境和氛围,培养其自尊自强、乐观向上的积极情感和生活态度,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

加强对普通学生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学生的教育,逐步形成普通学生与残疾学生相互尊重、相互接纳、共同学习、共同成长的良好校风和班风。

普通学生的综合评估要增加尊重和帮助随班就读学生的考核内容,以便更好地促进残疾学生和普通学生的交流与融合。

二是加强个别化培养。

要制定随班就读学生个别化教育计划,在教授文化知识的同时,注重对残疾学生适应社会生活能力的培养,重视缺陷补偿和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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