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春节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16•【字号】晋市政办[2010]30号•【施行日期】2010.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晋市政办〔2010〕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晋城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一O年三月十六日晋城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晋城市委、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市发〔2009〕22号),设立晋城市商务局(以下简称市商务局),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直接办理与企业有关的评比及品牌评定活动、编报并执行机电产品配额年度进口方案、对引进技术的再出口进行监督的职责。
(三)将原市劳动保障局拟定市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职责划入。
(四)将原市商务局承担的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职责划转市科技局。
(五)加强内贸工作,推动内外贸融合,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六)加强区域经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维护公平的对外贸易秩序,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良好服务。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制定我市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相应改革措施。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1.10•【字号】晋市政办[2013]4号•【施行日期】2013.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办〔201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元月4日,河南省兰考县一居民楼发生火灾,7名孤残儿童死亡;当日,山东省寿光市一百货大楼着火,过火面积达6000余平方米,造成重大财产损失;5日,郑州市南三环附近的水暖洁具批发中心两排商铺起火,40多家商铺被烧,超过一半被烧成灰烬。
6日,上海一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发生火灾,造成6人死亡、12人受伤,117个摊位、约4000平方米的区域受损,直接财产损失约1800万元;7日,哈尔滨中兴大道45号国润家饰城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9400平方米。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现将《晋城市“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月10日晋城市“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方案为切实加强我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确保“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根据公安部、省政府统一部署,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3年1月10日起至2013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组织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为“两节”、“两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01•【字号】晋市政办[2010]74号•【施行日期】2010.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晋市政办〔2010〕7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为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9〕50号),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一、完善农村流通网络,促进农村消费(一)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步伐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从2010年起,支持我市纳入全国“双百市场工程”的2个县级农贸市场、纳入全省“双三十市场工程”的2个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和3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加强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冷链系统、物流配送系统、检验检测系统、安全监控中心、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加快形成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吞吐规模大的农产品营销网络。
同时,要在市区和各县(市)再扶持3-5个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促进农产品的流通。
推进晋城粮食物流中心建设,搞活粮食流通,确保粮食安全。
积极推动“农超对接”,2010年重点支持晋城市万德福连锁超市与晋城市惠民蔬菜专业合作社、阳城县惠农小杂粮专业合作社建立产销衔接机制。
完善落实鲜活农产品和季节性化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流通成本。
(二)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网工程”和“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继续扩大农村便利店覆盖面。
2010年,再发展330个农家店(其中:“万村千乡市场工程”200个农家店,“新网工程”130个便利店),形成辐射全市70%以上行政村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继续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2010年,再发展80个“粮油放心店”,210个经销店。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办[2009]73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正文:----------------------------------------------------------------------------------------------------------------------------------------------------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办〔2009〕7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晋城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晋城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了切实做好2009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市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发育规律、诱发因素、危险性及危害程度,制定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2008年度我市发生地质灾害简况2008年,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单位的协调配合下,我市未地质灾害。
二、2009年全市降水趋势预报(一)总趋势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密切相关。
根据降水趋势预测,预计全市2009年地质灾害发生时段为6-9月,其中7-8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也是重点防范期。
预计2009年汛期(6-9月)总的降水量在380-450mm,接近历年平均值到略偏多,多雨时段将发生在6月上旬后期、6月末到7月初,7月上旬末到中旬初、8月中旬前期。
由于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夏季局地有洪涝。
(二)6-9月预报6月:降水接近历年同期到略偏多,总降水量60-90mm;7月:降水偏多,总降水量140-160mm左右;8月:降水接近历年同期到略偏多,总降水量120-130mm左右;9月:降水接近历年同期到略偏多,总降水量60-75mm左右。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晋城市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晋城市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晋市政办[2009]52号【发布部门】晋城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05.07【实施日期】2009.05.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晋城市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办〔2009〕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2009年晋城市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五月七日2009年晋城市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2009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当前形势下发展经济与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切实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09年4月-10月,继续在全市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遏制“两高一资”行业污染反弹,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为重点,保护饮用水源安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改善重点流域环境质量,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为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一)巩固2008年环保专项行动成效,持续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后督察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集中整治1、对2007年和2008年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工作实施意见-晋市政办[2009]128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工作实施意见正文:----------------------------------------------------------------------------------------------------------------------------------------------------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工作实施意见(晋市政办〔2009〕1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晋发〔2009〕10号)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晋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晋字〔2009〕21号)以及《山西省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对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关于市政府部门的“三定”规定工作“三定”(即定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规定工作是实施机构改革方案的重要内容。
政府各部门要通过“三定”规定工作,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一)“三定”规定的范围市政府办公厅、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和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到职责整合调整的事业单位。
(二)“三定”规定的内容1.定职责(1)各部门按照上下基本对口的原则,对照国务院和省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三定”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部门主要职责。
设定审批、核准、备案的事项,要以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为依据,除此之外,不得自行设置。
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已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再列入部门职责,同时要将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附在“三定”规定之后。
各部门职责表述要简明、扼要、准确,要明确哪些职责划出去,哪些职责划进来或新增加,哪些职责应该强化,哪些职责应该弱化或下放,哪些职责应该取消。
(2)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全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全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20•【字号】晋市政办[2009]14号•【施行日期】2009.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全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晋市政办〔2009〕14号)为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爆炸事故案件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全省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严打、严管与严防相结合,深入检查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存在的漏洞,重点整顿一些地方爆炸物品管理不严、非法制贩严重等问题,全面收缴流散社会的爆炸物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推进爆炸物品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打击有力、收缴彻底、防控落实、管理到位、机制健全的工作目标,促进全市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全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全市民爆物品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和民爆物品专项整治市、县联合检查工作组(以下简称民爆专项整治联合检查工作组)。
(一)市民爆物品专项整治领导组市民爆物品专项整治领导组主要负责制订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市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
领导组要根据整治行动进展情况,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全市民爆物品专项整治工作。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金融危机力保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金融危机力保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06•【字号】晋市政发[2009]7号•【施行日期】2009.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金融危机力保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晋市政发〔2009〕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工业经济在我市国民经济中具有主体地位。
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对于促进就业,增加税收,改善民生,维护稳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为积极有效应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确保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坚定必胜信心,确保经济稳定增长应对金融危机,工业是重点,企业是难点,需求是焦点,信心最关键。
面对当前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我们既要看到我市工业经济发展面临的压力与挑战,又要看到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从对经济形势的准确把握中坚定信心,从中央的决策部署中凝聚信心,从应对挑战中提振信心,从局势变化中增强企业家的投资信心,做到思想上适应经济形势发生的重大变化,行动上紧跟中央、省的工作部署,全市工业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紧紧地和企业站在一起,风雨同舟,共渡难关,确保工业生产正常运行,确保经济效益稳步增长,确保职工队伍情绪稳定和生活水平的提高。
二、加大营销力度,推动工业经济良性发展要转变营销观念,创新营销机制,改变营销方法,加强营销工作,按照“巩固老用户、发展新用户、抓住大用户、不丢小用户、寻找好用户、规避赖用户”的要求,及时了解市场需求变化,适时调整产品销售策略。
煤炭、焦炭企业要本着“限产保价稳市场,调整需求不减收”的原则,积极与用煤大户、用焦大户签订中长期供货合同,建立牢固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建材、钢铁、铸管等企业要继续积极主动地与国家支持的公路、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接,开拓产品销售市场。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2009年两节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2009年两节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晋市政办[2008]112号【发布部门】晋城市政府【发布日期】2008.12.26【实施日期】2008.12.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2009年两节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市政办〔2008〕1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元旦、春节将至,省市人大、政协两会召开在即,为确保两节两会期间我市社会环境和谐稳定,人民群众欢乐祥和,现就切实加强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一、强化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特别是要加强对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要亲临现场,检查督查落实情况,对薄弱环节、重点部位要做到心中有数,并认真组织制定和落实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依法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两节两会期间是生产和需求的旺季,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狠抓责任落实,要切实加大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要采取突击检查、夜间检查和跟踪回查的方式,抽调专人深入厂矿,深入生产一线进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对查出的隐患,要一抓到底,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时间、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五落实”,决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安全隐患。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特别是企业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更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决反对“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要把安全措施真正落实到企业经营决策中、落实到生产计划中,落实到生产组织中,落实到每个职工的作业过程中,严禁超能力、超负荷组织生产;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防范监控和安全隐患的整改;特别是要结合冬春季安全生产的特点,组织和发动职工深入细致地开展事故隐患排查等活动,加强两节两会期间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防止出现松懈情绪、麻痹思想,确保安全生产不留死角、盲点。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煤炭工业局2009年度全市煤矿春节后复产(复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煤炭工业局2009年度全市煤矿春节后复产(复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04•【字号】晋市政办[2009]9号•【施行日期】2009.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煤炭工业局2009年度全市煤矿春节后复产(复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办〔2009〕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市煤炭工业局制定的《2009年度全市煤矿春节后复产(复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九年二月四日2009年度全市煤矿春节后复产(复工)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规范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工作,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基础管理,促进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1、为确保全市煤矿春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市政府成立全市煤矿春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工作领导组:组长:王树新副市长副组长:李俊杰市政府副秘书长田志军市政府市长助理赵晚畴市煤炭工业局局长成员:由市煤炭工业局、市国土资源局、晋城煤监局、市安监局、市劳动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煤炭工业局。
复产办公室设在市煤炭工业局安全一科,办公室主任刘俊文;复工办公室设在市煤炭工业局规划科,办公室主任杨志明。
2、验收工作按照市煤炭工业局《关于2009年度市局领导和业务科室安全监管及督查检查责任分工的通知》(晋市煤局办字〔2009〕2号)要求,由包片领导担任验收组组长,包片科长担任副组长,组织市政府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复产(复工)验收程序开展验收工作。
3、为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市、区)煤炭工业局、市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煤炭工业局《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今冬明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意见》,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所辖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工作。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晋城市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晋城市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31•【字号】晋市政办[2009]98号•【施行日期】2009.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晋城市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办〔2009〕9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2009年晋城市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七月三十一日2009年晋城市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年”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消除和减少道路安全隐患,改善道路交通通行条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实现道路交通安全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工作目标,特制定2009年全市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2009年,全市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建立更加优质、高效的道路安全通行保障服务体系为工作目标,按照以人为本、主动预防、积极建设、总量减少、新量不增的原则,全面深入排查,落实工作责任,实施科学治理,形成管理合力,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排查治理范围及内容2009年,要重点排查治理以下道路安全隐患:(一)低于规定标准或符合规定标准但连续使用极限值设计的公路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路段。
排查是否存在连续多次发生一般以上同一规律性交通事故的情况。
(二)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安全防护设施缺失以及设计、渠化不合理的道路平交路口。
排查交通设施缺失,主要排查道路平交路口是否存在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设施和黄闪灯等其他安全设施缺失等隐患。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晋城市人民政府2009年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晋城市人民政府2009年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0.13•【字号】晋市政发[2009]23号•【施行日期】2009.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晋城市人民政府2009年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晋市政发〔2009〕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单位:为了充分发挥重点工程建设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市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研究调整了我市2009年度重点工程项目,由年初的54项调整为81项。
为确保重点工程目标任务的完成,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晋城市人民政府2009年工作目标责任分解》(晋市政发〔2009〕2号)进行补充。
现将调整后的重点工程目标责任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增加的重点工程项目1.晋城国贸中心A座及裙房完工,B座完成主体工程。
分管领导:郭长青责任单位:城区人民政府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
2.晋城市彤康食品有限公司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试生产。
分管领导:赵学梅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经委、中小企业局等有关部门和泽州县人民政府。
3.丹河高平市区段综合治理工程完工。
分管领导:赵学梅责任单位:高平市人民政府协同单位:市水利局、发改委等有关部门。
4.阳城县圣王坪旅游公路建设工程固隆至董封、风门口至回龙庙两段公路完工;牛心温至马包泉段开工建设。
分管领导:赵学梅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和阳城县人民政府。
5.阳翼高速公路沁水连接线(中木亭、尧都连接线)完成前期工作,工程开工建设。
分管领导:赵学梅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和沁水县人民政府。
6.阳城美韵花园一期工程完成宾馆内装修及广场所有工程。
分管领导:李章宏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建设局、经委等有关部门和阳城县人民政府。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市政发[2009]1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正文:----------------------------------------------------------------------------------------------------------------------------------------------------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市政发〔2009〕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全面推进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切实加强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主线,以深入开展“安全发展落实年”活动为重点,以强化“两个责任”为关键,围绕一个目标,控制五项指标,突出六个重点,落实九条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奋力推进本质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努力开创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新局面,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落实总体目标以“安全发展落实年”活动为主线,围绕实现安全生产持续平稳发展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健全各级各部门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和各企业共同承担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体系,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强化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
三、控制五项指标事故总死亡人数,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火灾事故死亡人数,较大、重大事故起数控制在省下达指标以下,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物资储备调拨应急预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物资储备调拨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14•【字号】晋市政办[2011]3号•【施行日期】2011.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物资储备调拨应急预案》的通知(晋市政办〔201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晋城市物资储备调拨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一一年一月十四日晋城市物资储备调拨应急预案1 总则1.1目的为了提高我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高效、安全、节约、科学的原则,建立应急物资在生产、储备、调运等环节的快速联动机制,保证在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应急救援物资的有效调度和供应,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物资储备应急预案》、《山西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物资储备调拨应急预案》、《晋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1.3.1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所需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调运。
1.3.2 本市范围内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调运和应急采购应当遵循本预案的规定。
1.3.3 本预案适用范围将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和补充。
1.4工作原则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快速反应、措施到位。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市应急物资储备调运专项协调领导组成立市应急物资储备调运专项协调领导组(以下简称市专项协调领导组)负责应急物资的协调组织和调运。
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展和改革委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粮食局等部门的有关负责人。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03•【字号】晋市政办[2009]100号•【施行日期】2009.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晋市政办〔2009〕10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单位:新中国成立60周年即将到来,为了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涉爆案件和事故的发生,市人民政府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和专项整治,真正实现“不流失、不炸响”的目标,为国庆节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民爆物品管理和整治工作的领导尽管经过上半年的专项整治,我市民爆物品管理秩序持续良好,但受利益驱动,私挖滥采活动屡禁不止,给非法爆炸物品提供了市场需求,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屡打不绝,爆炸案件和事故隐患仍然存在,严重威胁着公共安全。
特别是随着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日益临近,民爆物品管理的形势也更加严峻,做好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重大,刻不容缓。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确保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我市民爆物品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全力以赴开展工作,确保民爆物品管理万无一失。
二、进一步强化措施,扎实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彻底消除涉爆隐患各级政府要在前半年民爆物品整治的基础上,组织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本着“过细从严”的原则,对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迅速组织开展涉爆安全大检查,发现并彻底消除涉爆隐患,堵塞各种漏洞。
晋城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两节市场供应和扩大消费工作的通知
晋城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两节市场供应和扩大消费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市场管理【发布部门】晋城市其他机构【发布日期】2009.12.24【实施日期】2009.12.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晋城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两节市场供应和扩大消费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区样本监测企业:2010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保障节日市场稳定,扩大市场消费,维护流通安全,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依然存在,甲型H1N1流感仍在蔓延,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蔬菜、食用油、食糖等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个别品种涨幅较大,市场运行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多。
对此,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市场稳定,确保市场供应。
要制定节日市场应急工作预案,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做好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要深入生产、经营一线,调查分析市场形势,掌握了解供应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二、精心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元旦、春节居民消费特点及变化情况,指导流通企业广开货源渠道,组织多层面产销衔接,备足食品及年节用品,丰富商品种类,繁荣节日市场。
要加强与海南、广西等冬季蔬菜产区的协作关系,做好“南菜北运”和反季节蔬菜供应工作。
核实肉、糖等地方储备商品的品种和数量,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时组织市场投放;密切跟踪粮、油、盐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消费需求变化,引导企业组织货源,确保供应充足。
加强与交通运输、铁路部门的协调配合,帮助企业畅通大宗地方商品运销渠道。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春节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及市场供应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春节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及市场供应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1.04•【字号】晋市政办[2009]2号•【施行日期】2009.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春节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及市场供应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办〔2009〕2号)市直各有关单位:《2009年春节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及市场供应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九年一月四日2009年春节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及市场供应方案根据省、市政府2008年12月29日关于搞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确保春节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传统佳节,现制定我市2009年春节期间部分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和市场供应方案。
一、储备及供应方式确定晋城市蔬菜酿造有限公司、晋城市竞成食品有限公司、晋城市果品冷库、晋城市粮食局城区分局、泽州县食品公司、晋城市万鑫贸易有限公司、晋城市绿盛农产品批发市场、晋城市绿欣农产品交易中心、晋城市郭壁气调保鲜冷库9家具有储备和供应能力的重点流通企业,设置100余个网点,对市区范围内粮、油、肉、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实行紧急储备和优惠供应。
二、储备及供应品种、数量、价格1、面粉:为吐月牌、九康牌精特一、精特二、特二粉三个品种,储备和供应数量300万斤,由晋城市吐月面粉有限公司和市九康面业公司保障生产,晋城市粮食局城区分局负责储备和供应。
2、肉类:为猪肉、羊肉、牛肉三个品种,储备和供应数量为猪肉130万斤、羊肉10万斤、牛肉10万斤。
其中:晋城市竞成食品有限公司负责储备和供应猪肉100万斤、羊肉10万斤、牛肉10万斤;泽州县食品公司负责储备和供应猪肉30万斤(范围为市区周边乡镇、村)。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小麦机收会战工作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小麦机收会战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晋市政办[2009]62号
【发布部门】晋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5.22
【实施日期】2009.05.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小麦机收会战工作的通知
(晋市政办[2009]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三夏”将至,夏收在即。
在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去冬夏粮遭受特大干旱的情况下,力争全市粮食增产,确保全市96万亩小麦顺利收获,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农业稳定发展。
为认真做好今年我市的小麦机收会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小麦机收会战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麦收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事关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协调
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良好氛围。
在作业高峰期,要派出联合工作组深入作业现场,维护作业秩序,指导机收会战顺利开展。
市农机跨区作业指挥中心负责全市小麦机收会战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各有关县(市、区)也要建立或完善相应的指挥机构,切实抓好小麦机收会战组织工作。
各级农机、公安、纠风、交通、物价、气象、石化、石油等部门,要在同级指挥机构的领导下,通力配合,形成整体合力,保证小麦机收会战的顺利进行。
农机管理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认真做好机收会战跨区作业的。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集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的公告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集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13•【字号】•【施行日期】2008.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集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的公告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市政府决定2009年继续组织实施为民办实事活动。
为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市民的参与度,确保实事项目更加合乎民意,实事办理更加富有成效,特向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
现公告如下:一、内容要求1、建议的实事项目要着眼全局,有利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且受益面能涵盖较大的社会群体;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政府财力基础;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能在当年完成或基本完成;2、建议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目标、理由及简要方案等。
二、征集方式1、网上征集:;2、书信征集:邮寄至“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督查室”,邮编:048026;3、电子邮箱征集:jczwdc@。
三、参与对象本市广大市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在晋城务工创业人士。
实事项目提出者,请提供真实姓名、职业、联系电话,以便沟通联系。
四、征集时间2008年11月13日至12月31日。
联系人:徐浩、赵芳,联系电话:2198484。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有识之士踊跃参与,积极献言献策,以更好地选准实事项目,办好实事项目,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2009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征集表(略)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08•【字号】晋市政办函[2008]115号•【施行日期】2008.12.0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晋市政办函〔2008〕1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通知,现将2009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其中1月1日(星期四、新年)为法定节假日, 1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
1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五)。
1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1月25日至31日放假,共7天。
其中,1月25日(星期日、农历除夕)、1月26日(星期一、农历正月初一、1月27日(星期二、农历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1月31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月25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28日(星期三), 1月24日(星期六)、2月1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月29日(星期四)、1月30日(星期五)。
1月24日(星期六)、2月1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
其中4月4日(星期六、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4月4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6日(星期一)。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其中,5月1日(星期五、“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五、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共3天。
其中,5月28日(星期四、农历端午当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0日(星期六)照常公休;5月31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9日(星期五)。
5月31日(星期日)上班。
六、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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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春节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及市场供应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晋市政办[2009]2号
【发布部门】晋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1.04
【实施日期】2009.01.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春节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及市场供应方案的
通知
(晋市政办〔2009〕2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
《2009年春节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及市场供应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一月四日
2009年春节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
及市场供应方案
根据省、市政府2008年12月29日关于搞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确保春节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传统佳节,现制定我市2009年春节期间部分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和市场供应方案。
一、储备及供应方式
确定晋城市蔬菜酿造有限公司、晋城市竞成食品有限公司、晋城市果品冷库、晋城市粮食局城区分局、泽州县食品公司、晋城市万鑫贸易有限公司、晋城市绿盛农产品批发市场、晋城市绿欣农产品交易中心、晋城市郭壁气调保鲜冷库9家具有储备和供应能力的重点流通企业,设置100余个网点,对市区范围内粮、油、肉、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