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5.3善用法律 教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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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善用法律

一、教学分析:

1.教材分析:本课是统编《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教材第二单元第五课的第

三框。本课内容是对前面《法不可违》《预防犯罪》两节课的延续,包括“遇

到侵害,依法求助”“有勇有谋,应对违法犯罪”两目。本课主要向学生介绍

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途径和方法,帮助学生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以保证未成年

人的人格尊严和权利,使其健康快乐地成长。对中学生而言,本节课实践性强,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是理论指导实践的具体运用。

2.学情分析:经过第五课前两框的学习,学生已经了解了部分法律常识,但依

法维权意识仍然比较淡薄,面对生活中发生的一些违法侵权行为,不能进行正

确的判断,也不能进行坚决有效的斗争。有时即使斗争了,也常常因为方法不

当或盲目斗争,而使结果适得其反。因此,让学生知道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

途径,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掌握自我保护的本领,是非常必要的。对初中学生

来说,教学内容不宜太难太细,但要让他们懂得遇到法律问题找谁,怎样寻求

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教学过程:

【学习目标】

1.知道法律救助的机构等常识;同违法犯罪行为斗争是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善于斗争的理解和认识。

2.提高对依法维护权益,求助法律救助渠道或途径的认识;能够对法律救助机

关或方式有所认识。

3.知道面对违法犯罪既要勇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学习重点:对诉讼的认识。

学习难点:对诉讼的理解和认识。

【自学检测】

1.遇到侵害依法求助

(1)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寻求,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

(2)我们可以通过来维护合法权益。

(3)受到非法侵害,可以寻求国家的。

(4)使用,通过打官司讨回公道。

(5)诉讼是在诉讼当事人参与下,依照解决

的活动。

(6)诉讼是处理纠纷、应对侵害的手段,是维护合法权益的。

2.有勇有谋应对违法犯罪

(1)在面对违法犯罪时,我们不仅要,而且要,才能最有效地打击犯罪。

(2)我们要积极弘扬社会主义,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感念,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努力成为一名社会主义法治

的、

和。

【新课讲授】

一、遇到侵害依法求助

【过渡语】在社会生活中,我们要学会用法律与人打交道。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寻求法律帮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活动一:不同的方式不同的结果

(学生阅读教材P58“探究与分享”)

1.思考:为什么王某受到法律的制裁?为什么村民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你从这两则事例中明白了什么?

教师讲述:王某纠集他人将打伤自己弟弟的李某打成重伤,违反了法律,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村民们依照法律规定同村干部论理、论法,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由此可以看出,非法维权受惩罚,依法维权终受益。

教师总结:我们应学会依法维权。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活动二:法律救助帮维权

(学生阅读教材P58—59“阅读感悟”)

1.思考:我们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来维权?

2.上个事例中的王某应该如何帮弟弟维权?

教师讲述:1.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服务机构来维护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可

以寻求国家的法律救济。教师引导学生了解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的工作、律师

的职责、公证员、法律援助中心的职能,寻求国家救济的做法。2.王某可以与

李某协商,要求对方承担相关责任,或者向派出所报案等。

活动三:诉讼维权最权威

(学生阅读教材P59“探究与分享”)

思考:小峰是通过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你了解这种维权方式吗?

教师讲述:小峰通过诉讼方式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教师总结:(什么是诉讼?)(1)含义:人民法院在诉讼当事人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纠纷和冲突的活动。(2)特点:是处理纠纷、应对侵害最正规、最权威的手段,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3)使用情况:如果受到非法侵害后采取其他方式不能解决问题,或者认定只有通过诉讼途径才能维护合法权益,我们

就要使用诉讼手段,通过打官司讨回公道。

二、有勇有谋应对犯罪

1.青少年要善于依法维护正当权益

教师引导学生阅读教材60页最下边的“探究与分享”

教师总结: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

责任。当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敢于并

善于依法维护正当权益。

2.勇于斗争与善于斗争

(1)原因:见义勇为作为高尚的品质,历来受到全社会的褒扬和敬佩。但是,我们身为未成年人,体力不具优势,心智尚未成熟,如果鲁莽行事,自己极易受

到伤害,也不利于制止犯罪。因此,在面对违法犯罪时,我们不仅要勇于斗争,而且要善于斗争,才能最有效地打击犯罪。

(2)认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

【案例1】一天晚上,田华从同学家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口

处跳出一个持刀青年黄某。黄某把刀逼向田华并让他交出钱和手表。田华扭头

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而黄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华拿起墙角

的一根木棒。向黄某挥去,黄某应声倒下。田华立即向派出所投案,后经查验,黄某已死亡。

教师提出问题:田华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为什么?

教师分析:田华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

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田华对正在进行持刀抢劫的黄某采取防卫行为,将之打死,属于正当防卫。【案例2】被告人由某,女,29岁,农民。1998年3月15日,村民承某见由

某的丈夫外出打工,当晚窜入由家,欲行强暴,由某挣扎中摸到枕下一把剪刀,然后不顾一切往承某身上猛刺。承某胸部、腹部多处被刺当场死亡。

教师提出问题:由某的行为是否是防卫过当?

教师分析:本案中,被告人由某,当自己的性权利和人身安全受到严重侵害的

时候,为了自救将承某当场刺死,其行使的是特别防卫权,属于正当防卫,而

不是防卫过当,依法不负任何刑事责任。

【知识补充总结】

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是两个既有本质区别又有密切联系的概念。

第一、防卫过当在客观上有危害性、在主观上有罪过。从总体上说是一种非法

侵害行为,这是区别于正当防卫的本质特征也是刑法规定防卫过当负刑事责任

的根据。

第二、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一样,都具有行为的防卫性,这是它们的密切联系

之所在。成立防卫过当,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保护

合法权益,针对不法侵害人的前提下进行的。只有正当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造成重大损害的,才使防卫由正当变为过当,由合法变为非法。基于防卫过当

的特殊性,刑法明文规定对于防卫过当行为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此外,鉴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性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以及其对被害人

的潜在性严重的危害后果,刑法规定了无过当防卫权,即对正在进行的行凶、

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了防卫

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当然,特别

防卫权的行使,有严格的法律限制的。

3.善用法律对青少年的要求:青少年要弘扬法治精神,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

和坚定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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