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文本与文学作品的区别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学文本与文学作品的区别

看当前中国作家的成就

根据美国现代学者艾布拉姆“文学‘四要素’理论”:“生活——作家——作品——读者”,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文学是以作品为中心展开活动的艺术活动。艾布拉姆的意思似乎是说:生活产生了文学作品,但这个时候的文学作品还不能算是真正的文学作品,只能算作作家的“文学文本”,只有通过读者的阅读、理解和接受、欣赏后,才能成为审美对象,这才变成真正的文学作品。由此可见,作家的“文学文本”再好,没有经过读者的欣赏、接受的检验,充其量也是一个“文学文本”。只有通过读者的接受,广大读者的接受,才能算真正的文学作品。但是,要能通过广大读者的接受,这个“文学文本”就必须得是从生活中来的,也就是说,必须得是从生活中提炼出来的精华。严格地说,“文学文本”还得有一个“大众化”的媒介来向接受者传播。因此,从当前文学发展现状的角度来说,艾布拉姆的“文学‘四要素’理论”似乎应该说成是“五要素”,应该增加“传播媒介”这一关键要素。因为,传播媒介的作用直接影响了作家的“文学文本”是否能够成为广大读者接受的文学作品。

从“传播媒介”这个关键要素这一层面来看,当前的中国文学就值得令人担忧。在当今中国文坛,能够冠上“作家”头衔的作家,以省级作协会员以上算,数以万计。虽然其中不乏佼佼者,但总体成就不容乐观。在资讯空前发达的今天,我们文学作品的传统传播媒介似乎越来越走向孤立的边缘。能够代表当今中国文学的,似乎永远是那些被

人为地区分开来的“严肃文学”。然而,这些正统的严肃文学作家却越来越孤芳自赏,他们不是写出一些自己都不能具体地说得清楚是什么意思的“文学文本”,在一些发行数千份的纯文学杂志上发表以外,就是自费出个千把册书在各自的小圈子里散发一下,过一把干隐。就算遇上国家级的文学评奖活动,也不过就是几位或几十位“评委”看看,发现其中相对优秀的,就被定为“第一名”,头奖。获奖后,才被某出版社“再版”,这才被“广大”读者所接受。不过,也才发行几万、十几万或几十万册,虽然这已经是一个值得令人骄傲的数字,可这个范围(相对十三亿中国人)还是没有“广大”的底气。何况,既能获奖又能真正卖出十几万几十万册的作品是不多的。不客气地说,用这样的方式来发展中国文学,是很难真正发展得起来的,中国作家的成就是很难得到体现的。

文学作品的第一传播媒介是文学刊物和出版社,也就是纯文学杂志,大多数出版社已经不再做这种赚不到钱的事了。那些主要担负起这一任务的权威的纯文学杂志最多也不外乎发行十来万册,而相对权威的就只能发行数万甚至数千册。这样的传播渠道能将优秀的文学作品让广大的受众接受吗?显然是不行的。

按照艾布拉姆的理论来说,这些作家的作品其实也还处于“文学文本”的层面,因为它还没有得到真正的“广大”的读者接受。而在我们当今的中国,还处在这一层面的作家所占总数的比率,不言而知。我们提倡“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那么,什么是“优秀作品”呢?是“优秀作品”至少应该是广大的受众能够接受的作品吧?广大的受众很难

接受的作品不能算是优秀作品,“优秀作品”不能让广大的受众接受到,也很难说就是优秀的作品。因此,这就牵涉到一个文学的“传播媒介”问题。

牵涉到文学的“传播媒介”问题,就不能不说说读者。说到读者,就不能不令人担忧。现在还真正称得上纯文学读者的读者似乎很少了,我们曾经的纯文学读者大部分都在为自身的生计而奔波,他们把欣赏高雅的纯文学作品上升到一种生活的高度,基本上没有时间或者不大耐烦去接触这类高雅,他们宁肯不愿其烦地读《红楼梦》、《红与黑》,读中外名著,也不愿读现在的权威性文学杂志上刊载的“优秀作品”。他们觉得那些纯文学杂志是作家或文学爱好者们的读物,与普通的读者无关,因为他们读起来很累,很烦。这就又回到了作家身上。

作家写出来的“文学文本”得不到读者的接受,就只能是“文学文本”,“文学文本”变不成“文学作品”,就没有社会效益。聪明的作家也许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后会做出一些调整,有的人可能就会认为自己写的是传世之作,不需要现在的人看懂。总之,“文学文本”变不成“文学作品”,就会制约作家的成就,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