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客运售票代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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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客运售票代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铁路运输

【发文字号】铁运[1998]60号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铁道部关于公布铁道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3年6月17日实施日期:2003年6月17日)废止

【发布部门】铁道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1998.05.08

【实施日期】1998.05.08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客运售票代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1998年5月8日铁运〔1998〕60号)

各铁路局,广铁(集团)公司:

现将《铁路客运售票代理试行办法》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一九九八年五月八日

铁路客运售票代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铁路客运市场营销,推进铁路客运售票改革,搞好铁路客运售票代理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试行客运售票代理的铁路运输企业,委托人为铁路局(集团公司,下同)或铁路分局(总公司,下同),代理人为路内外独立法人。

第三条试行客运售票代理试点应具备以下条件:

1.试行客运售票代理在整个铁路局或铁路分局范围内县级以上车站进行;

2.改革售票管理体制,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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