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实施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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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教高教〔2013〕66号

关于建立实施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年度报告发布制度的通知

各本科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振兴广西高等教育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13〕6号)精神,我厅决定从2013年起逐步建立和完善高等学校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编制并发布人才培养质量报告,是高等学校开展自我反思、建立质量促进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是高等学校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体现;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展示学校精神风貌和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坚持和完善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发布制度,有利于改进人才培养工作,有利于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有利于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

二、发布方式

各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报告由各高校根据学校具体情况自主如实编写,每学年度发布一次,于每年12月份在本校网站、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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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内容

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应围绕本科与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的关键要素,既要反映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共性,又能充分反映高等学校自身的特性,展现学校教学的新思想、新政策、新措施、新成果,同时体现学校人才培养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年度报告应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一)办学基本情况。包括人才培养目标及服务面向、专业设置情况,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情况及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所占比例,生源情况等。

(二)师资与教学条件。描述学校师资队伍数量、结构及建设发展情况,生师比、主讲教师情况、教授承担课程情况,教学经费投入情况,教学用房、图书、设备、信息资源及其应用情况等。

(三)教学建设与改革。描述教学过程中各主要方面,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等基本情况,以及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教学管理和激励机制等方面改革情况。

(四)质量保障体系。阐述学校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落实情况,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和日常监控及运行情况,师生对教学的反馈意见,开展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国际评估情况等情况。

(五)学生学习效果。描述应届生毕业情况、学位授予情况、升学情况、就业情况等,报告最新收集到的社会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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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往届毕业生的评价情况、往届毕业生成就最新表现情况等。努力呈现学生学业发展度。

(六)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影响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七)案例分析。每年轮动选出两个专业,进行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个案分析,形成相对独立的专业人才培养分析板块。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保证年度报告质量。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编写工作,在报告编写中要客观反映学校实际情况,紧扣人才培养主题,抓住关键要素,分析教学基本状态,突出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或改进工作的措施,全面展示人才培养状况和教学质量。在报告中要体现相应支撑数据(见附件1),并以数据为依据进行分析,不夸大成绩,不回避问题。

(二)建立年度报告核查机制。各高校要切实增强诚信意识,不得发布不真实信息,不得利用年度报告进行虚假宣传。要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部门联动机制和重要内容核查机制。

(三)统一数据采集时间和编辑格式。基本数据采集统一截止9月1日,与当年《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数据数据采集时间相同,主要数据应保持一致。一些不具可比性的动态数据,可以截止至定稿前。报告的内容要详略得当,字数不超过1.5万字(具体格式要求参见附件2)。

(四)统一报送方式。自2014年起,请各高校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本校上一年度《人才培养质量报告》纸质版(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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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章)一式2份报送我厅高教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高教处邮箱gxgjc@。

附件:1.《人才培养质量报告》支撑数据

2.《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的格式、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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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人才培养质量报告》支撑数据

1.各类学生数量及比例

2.教师数量及结构

3.当年招生专业总数

4.生师比

5.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6.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7.生均图书(纸质图书以X册/生统计,电子图书以X M/生统计)

8.已购买科研数据库种类、已有电子图书、电子期刊种数9.生均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其中生均实验室面积10.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

11.专项教学经费

12.生均实验经费

13.生均实习经费

14.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

15.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可按学科门类)

16.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可按学科门类)

17.主讲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不含讲座)

18.教授本科课程占总课程数的比例

19.应届生毕业率(本科生读硕比例、高职高专升本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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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应届生学位授予率

21.应届生就业率(各校分别统计本校研究生、本科生、高职高专毕业生就业率。)

22.体质测试达标率

23.学生学习满意度(调查方法与结果)

24.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调查方法与结果)

25.其它与人才培养质量相关数据(包括1.新生录取分数情况;2.新生入学报到率;3.应届毕业生就业情况(需提供权威数据来源);4.应届毕业生薪酬情况(需提供权威数据来源))

注:1.数据的计算方法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

2号文件。

2.第23、24、25三项数据可视本校此项工作基础酌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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