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思源学院计划外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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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思源学院计划外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西安思源学院计划外学生学籍管理参照《西安思源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执行,有关具体办法作以下补充说明:

第一条计划外专业的学生户口不迁入我校。

第二条计划外专业每学期的考试课程门数按教学计划执行,一般不超过六门。

第三条计划外专业学生的校考补考工作在国考结束后两周内完成,如遇寒假、暑假,则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完成。

第四条计算校考成绩不及格课程门数时,如果一门课程分几个学期讲授,而每个学期都进行考核时,计划外专业的学生按该门课程最后一次院考成绩(结业考试)计算。

第五条外校转入的计划外专业的学生,国考合格课目数至少要50%以上(和转入班已开设课程相比),达不到要求者不予办理;转入的学生已考完的国考成绩(有自考办成绩单)和已修完的院考课程的成绩予以承认(有外校公章的成绩单),所缺课程应补考。

第六条国考(或省考)成绩可申请作为相同课程校考成绩记载,但必须参加该门课程的学习、完成规定的作业、实验等。未申请或申请未被批准的不得作为校考成绩记载。

第七条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者,可作为英语(一)、英语(二)、基础英语、综合英语(一)、综合英语(二)的校考成绩记载,但必须持四级或六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向教务处申请。

第八条本规定由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05年8月7日

课堂教学管理规定

1.按时上课、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上课时不得随意离开教室。无特殊理

由,其他人不得将师生叫出教室。

2.上课要专心听讲,保持良好课堂秩序,不得互相交谈,不准看与本课无关的书籍。

3.学生到规定的教室听课。未下课,任何人不得闯入教室、不得在门口喧哗,影响上课。

4.学生应尊重教师,讲文明礼貌。上课前应由班长叫“起立”、“坐下”;回答教师提问时应起立;未经教师许可,不得擅自发言。

5.教室应保持整洁、肃静。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吸烟,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不准随地吐痰。

6.要爱护公共财产,不准破坏门窗、桌椅,不准在墙壁或桌椅上刻、划、涂写。要爱护照明设施和电教器材。不准随意搬走教室桌椅。

7.下课后,最后走的同学要关窗、关门、关灯。

8.对违反以上规定者,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由学校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西安思源学院校考规则

1.校考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监考人员代表学院执行公务,进入试场人员必须尊重监考人员并自觉遵守本规则。

2.学生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号入座,并将学生证或身份证放在课桌外上角。

3.不得穿风衣、大衣以及背心、拖鞋、响底鞋进入考场。

4.进入考场,须将所带书籍、文具、衣物等按监考人员要求集中存放。进入座位,只准带规定的笔、圆规、三角板、无程控装置的计算器等(数学课程不准携带计算器)。禁止携带无线通信工具(传呼机、手机)和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5.进入考场后须保持肃静,不准吸烟。考试期间不得上厕所。凡离开考场,不准再次进入。

6.考场不准借用文具。

7.答卷前,须在试卷规定的位置填写分院、班级、姓名、学号等。

8.考试铃响方准答题,迟到15分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30分钟后方准交卷离开考场。

9.答题须在统一印刷的试卷规定位置上用蓝色或黑色水笔、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用铅笔(作图部分除外)、红水笔(有关专业特殊要求例外)书写的答卷以及书写在草稿纸上的答案一律无效。答卷上禁止使用涂改液。

10.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询问。

11.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不准夹带、冒名替考或换卷。

12.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得携带试卷和草稿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按顺序整理好翻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场。

13.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做出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14.对违反本规则,违纪、舞弊的考生,将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关于计划外学生专科升本科的规定

院发[2003]8号

为了满足部分专科生升入本科继续深造的要求,规范专升本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在思源学院就读的非计划内专科学生。

1.转入本科续读

即将毕业的在校专科生,不办理毕业手续,不申领学校毕业证,可直接转入同年级同专业本科班学习,原入学时收费标准不变;也可跨专业转入同年级本科班学习,原专业学费低于现专业收费标准的,应补齐学费差额,其余收费标准不变。由于专业不同造成所缺课程,由本人自行补习,并通过校考,成绩合格,各方面表现符合毕业生标准,方可领取学校本科毕业证。

2.毕业后插班就读本科

专科生毕业后,在学校已办理毕业手续,且领取学院毕业证后,要求就读本科者属于插班生。插班生除按所插班级收费标准缴费外,还须另缴手续费150元。入学时,持学校毕业证办理相关手续。本科毕业后,学校发给本科毕业证;专科生虽已毕业,且办理了毕业手续,但由于校考成绩不合格或其它各种原因未领到学校毕业证者,愿插入本科班就读的,按所插班级收费标准收费,并且要对专科阶段考试未合格的课程进行补考,专本科成绩全部合格,本人表现符合毕业生标准,学校发给本科毕业证。

3.专科生不得转入高于自己所在年级学习

本人自愿转入低于自己所在年级学习的,按转入年级的收费标准收费。新转专业考试时间已过且原专业又没有设置的课程,转入后应主动申请补考,成绩合格,本人表现符合毕业生标准,发学校毕业证。

4.办理手续的程序

由专科转入本科就读的,按转专业手续办理,在每年5月20日以前办理完毕(节假日不顺延),过期不予办理;办理插班手续的,暑假开学后持学校毕业证在学生管理科办理手续。

2003年3月12日关于计划外学生办理学籍异动手续的规定根据我校关于学籍管理工作的决定,自2005年10月8日起,凡涉及学生办理有关学籍异动等手续由教务处学籍科办理。现将学籍科对学生办理学籍异动手续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

(一)程序

1、自考新生转专业直接到招办办理。自考老生在我校学习一段时间后,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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