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订单-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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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订单
日期:
订单编号:
销售明细
公司标准销售条款和条件
销售合同表格所载明的“公司”根据以下条款和条件,向销售表格载明的“客户”销售或授权销售公司的硬件产品,并结合相关的软件许可协议及服务条款许可其软件产品和提供特定服务(统称为“产品”)。此合同经客户或其代表及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第1条价格
产品的价格和许可费见销售表格。如果销售表格中没有指明具体价格,则价格按订单接受时公司的现行价格表执行。如果采购数量影响价格,客户应根据其实际采购数量按规定的价格标准支付价款。除非公司另有明确规定,否则所列价格均为将产品送抵交货地点的价格,不包括任何税费。如相关税务机关就产品销售征收任何税款,均由客户另外承担或支付。
第2条支付
除非公司另有书面同意,否则客户应在产品发运前支付价款。所有价款均应在收到公司付款通知后三十(30)天内支付。如客户被授予信用,则应严格按照授信额度的要求支付价款。客户延期付款的应按逾期金额日万分之五(0.05%)支付滞纳金,并自动转为客户的应付款。在全部逾期价款付清前,公司有权暂停交付。对公司已交付的产品,公司保留要求客户立即付款的权利。所有销售均应经公司信用部门事先批准,如果公司要求,客户应向公司提供其最新的财务信息。除非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否则客户不得指定由第三方代替付款。
第3条所有权和交付
3.1 公司将使用其选择的承运商,按销售表格规定在指定交货日期前将产品运交指定交付地点的收货人(可以是客户指定的物流服务商)。交付后产品所有权和风险转移给客户。软件为许可使用而非销售,不因交付而转移所有权。
3.2 产品经客户指定收货人签收的,视为客户接受。交付的产品可以:
(1)由客户或客户指定收货人的代表签收;或
(2)由客户或其指定收货人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签收。
客户应提供明确的签收授权文件,如因此导致交付延误或其他损失,由客户承担相关责任。
3.3 如产品由公司安装,在下列情况下,视为产品被客户接受:
(1)经客户书面确认;
(2)客户开始实际使用产品;或
(3)安装完成后十五(15)日内客户未提出异议。
3.4 销售表格中指定的交付日期是预计交付日期,公司将尽合理努力在预计交货日期前交付,但对未能按预计日期交付不承担责任。如产品无论因任何原因发生短缺,公司可根据其判断在其客户之间对产品交付数量进行调配。
第4条撤销和改期
如果客户:
4.1 撤销部分或全部订单;
4.2 未能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导致任何订单或其任何部分撤销后改期;或
4.3 要求对已经确定交付期限的产品进行改期的,客户同意:
(1)距离预计交货日期不超过三十(30)天的订单不得撤销;
(2)如撤销距离预计交货日期超过三十(30)天但不超过六十(60)天的订单,客户按被撤销订单价款的百分之三十(30%)支付撤单费;
(3)如撤销距离预计交货日期超过六十(60)天的订单,客户应按被撤销订单价款百分之十(10%)支付撤单费。
客户撤销订单的,其购买产品的单价将按照客户实际购买数量重新确定,对已交付产品客户应补缴差价。客户可对距离交付日期超过三十(30)天的订单申请改期,但每个订单只能改期一次,且更改后的交货日期不得超过原定交货日期的六十(60)天。
第5条保证或保修
本协议项下产品按产品随附文件指明的公司保修声明享有保修。保修服务由公司或公司的授权服务商根据适用的保修声明提供。软件的保修按适用的软件许可协议执行。除在上述保修声明中作出的保证外,公司未就产品提供任何其他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第6条支持服务
公司将按照其发布的当时有效的支持服务政策(如有)为产品提供其他支持服务。某些支持服务可能需要依据另外签署的服务协议,由客户另外付费购买方可获得。
第7条软件
所有软件均根据其所适用的软件许可协议授予的许可使用。软件知识产权的各项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始终归公司或软件的许可人。
第8条责任限制
在任何情况下,公司均不就以下各项对客户承担任何责任:
(1)第三方对客户就其损失或损害赔偿向客户提起的索赔要求;
(2)客户的记录或数据的丢失或损毁;和
(3)任何间接性的,偶然性的或附带性的损失。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公司对客户所承担的责任最高不超过客户就其在本协议所采购产品向公司支付价款的总额。
第9条抗辩和补偿
如因本协议项下交付的产品被指称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违反了任何强制性法律规定,而导致任何第三方向客户提供索赔,或执法机构对客户进行调查或处罚(统称为“索赔”),客户应立即通知公司,并允许公司自行承担费用,主导对上述索赔的抗辩或和解。客户应为公司提供合理配合,包括为公司提供必要的授权、信息和协助。公司将支付被最终裁定和和解同意由客户承担的费用。对客户未合理通知公司进行抗辩而被要求支付的任何费用和损失,公司均不负责承担。公司可根据其自己的判断,决定对产品进行修改或更换以消除导致索赔的原因,如修改或更换不可行,公司可以撤销尚未履行的订单,并接受客户对受影响产品的退货,将按直线法计算的折旧费用扣除后的价款退还客户。
公司对因以下情况导致的索赔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未按产品规格允许的方式或公司可合理预见的目的使用;
(2)与其他产品和服务结合使用;或
(3)公司执行了客户的设计、规格或指示材料。
第10条一般条款
10.1 本协议是客户与公司就合同标的所达成的全部协议。除以援引本协议的书面补充协议方式明确约定,并经双方充分授权的代表签字和/或加盖各自有效印章确认,否则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和附加对公司均无约束力。
10.2 未经[公司]同意,客户不得转让本协议及其任何部分。公司可安排其关联方执行本协议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0.3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有关争议经协商解决未果的,任何一方均可提交公司所在地法院裁决。
10.4 客户同意公司可以为履行合同的目的使用、存储和传输客户提供的个人信息。
10.5 本协议项下交付的产品可能受中国、中国所参加国际组织以及产品中某些技术或材料来源国相关的出口管制法律的约束,客户同意遵守所有可适用的出口管制法律和法规。如本协议项下交付的产品被认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客户应为[公司]提供抗辩和补偿,并承担所有相关的费用、罚款和损害赔偿,使公司不因此受到任何损失和损害。
10.6 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视为就公司的版权、专利、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授予了客户任何权利和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