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担保个人反担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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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反担保函
致:深圳市***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鉴于(下称委托人)已与贵司签订了《委托担保协议》,约定由贵司为《委托担保协议》项下保函开立行开立的项目名称为
、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的保函(保函类别)提供担保。
本人接受委托人的请求,愿意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向贵司提供如下反担保:
1、反担保范围为委托人在《委托担保协议》和保函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赔付款项、利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担保费、保证金以及贵司因处理索赔、赔付、追偿事项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咨询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2、在本反担保函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履行《委托担保协议》和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时,贵司均有权向本人索赔,本人应自贵司索赔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向贵司支付索赔的金额。贵司可以一次或多次提出索赔,但贵司提出的索赔金额应在反担保范围内。
3、委托人与贵司对《委托担保协议》及其项下保函进行的任何变更、补充或修改,本人的反担保范围随《委托担保协议》及其项下保函的变更而变更,而贵司无需通知本人也无需征得本人的同意。
当委托人不履行其在《委托担保协议》和保函项下债务时,无论贵司对《委托担保协议》和保函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贵司均有权直接要求本人在反担保范围内承担无条件的付款责任。
4、本反担保函有效期为:自《委托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贵司履行完毕保函项下赔付责任后24个月止。
5、本反担保函是本人的连续性义务,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
6、因本反担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本人同意由贵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其他约定事项:。
反担保人身份证号码:
反担保人(签字按手印):
-------------见------------证-----------栏-------------
见证人A:
见证人B:
(注:该栏为担保公司员工面签见证栏,仅为担保公司内部监督面签落实情况而设置,该栏的签署不对反担保函的效力产生任何影响,亦不产生任何意义的法律见证效力)。
反担保人财产清单
反担保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实际家庭住址:
固定电话:手机:
签字按手印:见证人A:
见证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