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同意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和肿瘤医院配置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同意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和肿瘤医院配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通知

【法规类别】医疗器械药品药材进出口

【发文字号】卫办规财函[2011]607号

【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11.07.01

【实施日期】2011.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同意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和肿瘤医院配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

的通知

(卫办规财函〔2011〕607号)

北京市卫生局:

按照卫生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04〕474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

1 /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