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表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分表.
6
教育教学水平。
总
分
100
总评等级
评分
校长(签字)
6
有损集体荣誉和不利同志团结的事。
4.尊重家长, 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与学生家
长沟通,热情接待家长来访,坚持家访;
6
以平和的心态听取不同反映, 不训斥、指
责和恫吓学生家长。
1. 虚心勤奋,更新知识结构,积极参加继
7
六
续教育和各类培训活动。
终身学习 2.严谨治学,勇于探索创新,积极撰写教
学论文和经验文章, 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
到、早退;不随意停课、换课、占课、拖
7
二
课和无教案上课; 不在工作时间玩计算机
游戏、下棋、打牌。
爱岗敬业 2.严谨求实, 认真备课上课, 认真批改作
业,认真辅导学生;力求轻负担高质量,
7
不加班加点搞题海战术。
1.面向全体学生, 让学生享有平等接受教 育的权利, 记住任教学生姓名, 不歧视行 7 为偏常、生理(心理)缺陷的学生。
2. 热情、耐心地回答学生提问,不讽刺、
三
挖苦学生,不辱骂、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7
关爱学生 不因少数学生的犯错责备全班学生, 不在
大庭广众之下让学生难堪。
3.保护学生安全, 坚决制止有害于学生的
7
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级指标
四 教书育人
二级 指标
1. 教书育人,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注意培 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不传播有害 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不把负面情绪带进 教室。在处理学生问题时如有偏差, 敢于 承认错误。 2.关注学生全面素质提高, 不把分数作为 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不因学生成绩差异 表现出好恶。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评表
违背教育法律法规的不得分,情节严重的的师德不合格。
3、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活动,提高自身政治思想素养。
2
未参加的每次扣0.5分,没达到规定的学时和不按规定做学习笔记的扣1分。
4、遵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的教师管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
4
若有违反,酌情扣分。情节严重的的师德不合格。
爱
岗
敬
业
15分
5、热爱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乐业敬业,无私奉献。
25、每年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
3
未完成扣2分。
26、积极参加教学比武活动,不断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3
未参加的不得分。
27、坚持使用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3
课堂用语不使用普通话的不得分。
28、勇于探索创新,善于总结提高。每学期有一定质量的教育教学工作总结。
3
未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总结的不得分。
3
根据平时表现评分。
6、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敷衍塞责,无教育教学事故发生。
4
根据履职情况记分。因教师个人问题发生重大事故的师德不合格。
7、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不擅自延长学生在校时间,教学行为规范。
4
根据教师工作情况评分。
8、出满勤。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14、认真研究学习课程标准,深入钻研教材,把握教材内容及相关联系,掌握教材重点难点。
4
根据教师教学情况记分。
15、遵循教育规律,做到因材施教,善于运用启发式教学,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艺术水平。
4
根据教师教学情况记分。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评表新选.
若有违反的该项不得分。情节严重的的师德不合格。
终身学习20分
23、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自觉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学习,完成规定的学时学分。
5
未完成规定学时学分的此项不记分。
24、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和教师专业标准。
3
未达到规定学历要求的此项不记分,教师专业知识、能力不足的扣2分。
25、每年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
3根Βιβλιοθήκη 平时表现评分。6、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敷衍塞责,无教育教学事故发生。
4
根据履职情况记分。因教师个人问题发生重大事故的师德不合格。
7、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不擅自延长学生在校时间,教学行为规范。
4
根据教师工作情况评分。
8、出满勤。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4
根据教师表现记分。
20、仪表端庄,言行举止文明规范,衣着服饰得体,符合教师职业要求。
3
根据教师表现记分。
21、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维护集体荣誉和教师形象。
3
根据教师平时表现记分。
22、严格遵守学校关于严禁违规补课、有偿家教、乱发资料等规定,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
3
未完成扣2分。
26、积极参加教学比武活动,不断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3
未参加的不得分。
27、坚持使用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3
课堂用语不使用普通话的不得分。
28、勇于探索创新,善于总结提高。每学期有一定质量的教育教学工作总结。
3
未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总结的不得分。
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表
尊重家长
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
积极宣传科学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廉洁从教
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
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为人师表
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言行举止文明,着装得体。
在学生或教师中无故意贬低他人的言行。
对后进生耐心帮助,发现错误言行,及时制止或进行教育。
教育学生抵制社会不良风气,不传播不健康信息。
治学严谨
按教学计划施教、认真备课、布置作业和认真批改作业。
认真进行课前准备,认真上好每堂课,严格维护课堂纪律,
做好学生考勤记录,认真及时地解答学生提出的疑问。
团结协作
谦虚谨慎,团结同志,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
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表
年月
项目
评价标准
5分
4分
3分
2分
依法执教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
爱岗敬业
在教学、科研实践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热爱教育事业,敬业精神强,引导学生坚持正确人生导向
热爱学生
关课前不酗酒,不在教室内吸烟。
坚持推广和运用普通话,不收取学生的礼物,作风严谨。
教师姓名
总分
考评小组签字:
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价表
教师姓名
项目
评价标准
自评得分*30%
他评
得分
*30%
领导评价得分*30%
学生评价*10%
备注
一、政治坚定,依法执教(10分)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崇尚科学,不信邪教,不搞封建迷信活动。(5分)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政令的行为。
二、文明理性,爱岗敬业(20分)
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事业心,爱校如家;(2分)
2.讲奉献、比贡献、公而忘私,淡泊明志、辛勤工作,教书育人;(2分)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履行课后辅导学生的职责;(4分)
4.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4分)
(二)下列表现属违背师德行为,必须杜绝(具有下列行为扣减1—12分):
1.对待学生冷酷、粗暴,体罚、辱骂、殴打学生,侮辱学生人格。(扣12分)
2.歧视、排斥学困生,对辍学学生不家访、不劝学。(扣5分)
3.散布有害于学生成长的消极落后言论和不健康思想。(扣12分)
4.对学生放松管理,由此引发事故。(扣12分)
四、勤奋学习,业务精通(10)
1.树立优良学风及终身学习的观念,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教学水平;(2分)
2.自觉加强理论修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2分)
3.尊重教育科学和教育规律,按教育规律办事;(2分)
4.坚持教育创新,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讲求教育教学艺术,提高教育教学水平;(2分)
5.注意减轻过重的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2分)
(二)下列表现属违背师德行为,必须杜绝(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该项不得分):
小学师德测评表
小学师德测评表
1. 背景介绍
师德是教师职业行为的道德规范,对于小学教师来说尤为重要。
为了全面评估小学教师的师德表现,制定了以下测评表。
2. 师德测评表
3. 测评说明
- 每个测评项目的满分为10分,反面表现扣10分。
- 测评人可为各个项目打分,综合考量教师的师德综合表现。
- 评分结果将会被用于评选优秀教师、给予奖励以及制定个人发展计划等方面。
4. 结语
该测评表可以帮助评估小学教师的师德表现,并且为他们提供个人发展的指导和激励。
通过不断提高师德素养,小学教师能更好地履行教育使命,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做出贡献。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登记表 (1)
年度:
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行政职务职称
所任
学科
所担任班主任班级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情况小结
本人签名:
年月日
学生家长社会反映
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情况
考核小组评鉴意见
考评等级
考核小组组长签名年 月 日
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说明:1、本表供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使用。2、“学生、家长、社会反映”栏,应在问卷调查或召开座谈会基础上如实填写。3、“考核小组评监意见”栏中“考评等级”填写: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要在“单位意见”栏写明处理意见。
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价表
党组织书记签字:盖章
年月日
教育主管部门党委审核意见
教育局党委领导签字:盖章
年月日
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价表
姓 名
性别Hale Waihona Puke 出生年月政治
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学历
班主任工作年限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工作单位及
任教学科
师德评价用途
师德表现自我评价
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以及廉洁从教等方面自我评价
本人签名:时间:年月日
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评价意见
考核小组组长签名:年月日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评估表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评估表评估项 1:专业素养- 对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有深入了解,并能运用于实际教学中;- 具备教师职业知识和能力,持续研究和提升自我;- 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能力,能够有效地传授知识给学生;- 积极参与教育研究,不断更育观念和教育技能;- 对学生的研究情况和成绩有敏锐的观察和判断能力。
评估项 2:职业操守-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始终以学生的利益为首要考虑;- 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差异,倡导平等和公正的教育环境;- 坚持原则,不利用权力对学生进行不当处罚或歧视;- 保护学生的权益,严禁任何形式的虐待、侵犯或伤害;- 对待学生和家长,保持亲和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评估项 3:责任担当- 承担教育使命,关心学生综合发展和成长;- 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决策,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严谨履行教学工作,做到备课充分、教学认真、评价公正;- 关注学生的研究状态和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培养良好的社会责任感。
评估项 4:团队合作- 积极与同事合作,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 共同研讨教学问题,交流教学心得和经验;- 参与教研活动,与其他教师共同提高专业水平;- 分享优秀教育资源,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协助校园管理,维护学校的和谐和秩序。
评估项 5:个人发展- 关注教育前沿和教育改革,提升自身素质;- 参加教育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拓宽专业视野;- 不断反思和总结工作中的不足,积极成长进步;- 增强自身的领导能力和创新能力;- 从自身出发,影响和改变教育的发展。
总结评估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时,应综合考虑教师的专业素养、职业操守、责任担当、团队合作和个人发展等方面。
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水平和教育理念,始终以学生的利益为出发点,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教育工作者。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标准表
1、对待学生冷酷、粗暴,体罚、辱骂、殴打学生,侮辱学生人格。(扣12分)
2、歧视、排斥学困生,对辍学学生不家访、不劝学。(扣5分)
3、散布有害于学生成长的消极落后言论和不健康思想。(扣12分)
4、对学生放松管理,由此引发事故。(扣12分)
四、勤奋学习,业务精通(10)
1.树立优良学风及终身学习的观念,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教学水平;(2分)
2.自觉加强理论修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2分)
3.尊重教育科学和教育规律,按教育规律办事;(2分)
(一)下列表现属模范行为(分别加2分):
1、热爱学习,善于钻研,掌握了科学的教学方法,形成了独创性的教学模式,能使学生主动地、快乐地、创造性地学习,所教学科实现了轻负担、高质量。(2分)
(二)下列表现属违背师德行为,必须杜绝(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该项不得分):
1、参与迷信、赌博活动及政府明令禁止的其他活动。
2、因不良行为在学校内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3、穿奇装异服或衣着不得体,行为言语不文明,严重影响教师形象。
八、志存高远,廉洁从教(10分)
1.认真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以教师特殊身份向学生推销报刊、杂志、复习资料及商品;(5分)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标准表
教师姓名
项目
评价标准
自评得分*30%
他评
得分
*30%
领导评
价得分*30%
学生评价*10%
备注
一、政治坚定,依法执教(10分)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崇尚科学,不信邪教,不搞封建迷信活动。(5分)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评表
4
根据教师教学情况记分。
15、遵循教育规律,做到因材施教,善于运用启发式教学,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艺术水平。
4
根据教师教学情况记分。
16、注意品德教育,把德育渗透在学科教学中,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4
根据教师教学和管理情况记分。
2
违背教育法律法规的不得分,情节严重的的师德不合格。
3、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活动,提高自身政治思想素养。
2
未参加的每次扣0.5分,没达到规定的学时和不按规定做学习笔记的扣1分。
4、遵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的教师管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
4
若有违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酌情扣分。情节严重的的师德不合格。
爱
岗
敬
业
15分
5、热爱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乐业敬业,无私奉献。
12、教育管理方法恰当,不因教师教育教学和管理不当等原因出现学生擅自外出、逃学甚至流失等现象。
3
因教师原因出现学生走失流失情况的不得分,严重的师德不合格。
13、积极参加“课外访万家”活动,定期进行家访,有效地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融为一体,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3
未参加家访活动的不得分。
教 书 育 人 20分
17、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
根据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获奖情况、课业负担情况记分。
18、综合评价学生素质,客观评定学生操行,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4
根据教师教学管理情况记分。
为 人 师 表 20分
教学师德师风评估考核表
教学师德师风评估考核表1. 教学师德评估标准
2. 督导评估
教学师德评估评分
推荐改进意见
1. 优化教育理念和道德规范的沟通,使其更明确和一致。
2. 提高教学正直和公平性,确保学生公平获得研究机会和待遇。
3. 加强尊重学生差异的意识,采用多元化教学方法和个性化辅导。
4. 深入了解学生需求,提供积极的研究和发展支持。
5. 加强学生权益保护,建立有效的反馈和纠正机制。
3. 教师自评
教学师德评估评分
自评意见
请教师自我评估并提供相应意见和改进计划。
4. 总结评分
教学师德总体评分
评估结论
请根据评估结果提供评估结论和相应建议。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表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表(20 -20 年)学校名称姓名教师职务填表日期:年月日教育局制填表说明一、本表各栏均填写本年度考核内容,与《教师考核工作登记表》同时进行。
二、本表基本情况由本人填写,审查核实、考核评语由组织填写。
三、考核结论填写统一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以及考核总评分。
考核总分在90分及以上者,考核结果为优秀;70-89分,考核结果为良好;69分及以下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1.拒不服从学校管理和工作安排,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越级上访,无理取闹的;2.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3.对教学工作不认真负责,上课该讲授的内容不讲授,留到课后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4.以获取利益为目的,推荐、暗示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培训机构学习培训的;5.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或违规办班收费、搞有偿补课的;6.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7.组织、怂恿学生考试舞弊的;8.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9.歧视、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10.在学校向学生宣传宗教的;11.在学校散布反动言论,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12.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的;13.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校外集会或商业性活动的;14.向学生违规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音像制品和其他商品的;15.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贵重财物的;16.擅自停课、调课或请人代课的;17.在课堂上吸烟或酒后上课的;18.工作时间打牌、炒股、玩游戏的;19.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20.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四、用钢笔或毛笔填写。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表333。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价表
1.定期评估:学校应定期对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工作进行评估,了解评价实施效果,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2.优化评价体系:根据教育政策变化和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应不断优化师德师风评价体系,确保评价内容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3.反馈机制:学校完善教师反馈机制,鼓励教师提出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促进评价工作的不断完善。
十七、总结
本方案旨在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师德师风考核评价体系,通过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激发教师自我提升的动力,推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学校将不断完善评价机制,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努力营造尊师重教、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全文从师德师风考核评价的内容、标准、流程、反馈与整改、激励机制、监督与保障、培训与发展、持续改进与优化、资源保障、实施与监督、宣传与交流、评价结果应用、责任与问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旨在构建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师德师风考核评价体系,为提升我国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奠定坚实基础。
4.动态管理:学校建立师德师风动态管理机制,关注教师师德师风表现的变化,及时调整评价策略。
十三、宣传与交流
1.内部宣传:学校通过各种内部渠道,如教职工大会、内部刊物等,宣传师德师风考核评价的重要性和实施情况。
2.外部交流:学校积极参与外部交流活动,与其他学校分享师德师风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共同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水平。
-是否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教书育人
-是否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是否关注学生的学业进步,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
5.为人师表
-是否遵循社会公德,言行举止得体,为学生树立榜样;
-是否严于律己,诚实守信,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6.师德修养
教育师德教风评价考核表
教育师德教风评价考核表考核目的本考核表旨在评价教育工作者的师德教风表现,以确保教师在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质量方面达到一定标准。
通过对教师的综合评价,促进师德教风的良好形成与发展。
考核内容教育师德教风评价考核内容如下:1. 职业道德表现:教师是否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是否遵守职责和义务。
2. 课堂教学:教师在课堂上是否能够规范教学行为,注重师生互动,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
3. 学生管理:教师对学生的管理是否严格,是否能够关注学生的研究进展和行为表现。
4. 师生关系: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是否融洽,教师是否能够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
5. 课余活动:教师是否积极参与学校的课余活动,并且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为学生提供帮助。
考核标准根据以上考核内容,教育师德教风评价采用如下评分标准:1. 优秀:在所有考核内容中表现出色,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实力,能够为学生提供全面的教育。
2. 良好:在大部分考核内容中表现良好,具备较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实力,能够满足学生的教育需求。
3. 合格:在部分考核内容中表现一般,需进一步提升职业道德和教学实力。
4. 不合格:在多数考核内容中表现不佳,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教学规范,需接受严肃的整改和评估。
考核流程1. 师德教风评价考核将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2. 教育工作者将依据考核表中的内容,填写相关信息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给教务处。
3.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教育工作者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以评语和等级的形式反馈给被评价人。
4. 被评价人可以对评价结果提出异议,并进行相应的申诉。
5. 根据评价结果,学校将采取相应的约束或奖励措施,以促进教育工作者的成长与发展。
结束语教师的师德教风评价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和支撑,也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关键环节。
希望通过本评价考核表的实施,能够进一步提升教育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教学水平,为学生提供更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1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价表
1.上课之前不备课,课堂效果差,或授课出现知识错误、政治思想错误。(扣12分)
2.不批改作业,不辅导学生,或批改不认真,存在明显错误(错批错改、漏批漏改,一字批语,讽刺、挖苦等侮辱性批语)。(扣5分)
3.擅离工作岗位,擅自停课、缺课、调课,迟到、早退。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时间聊天、干私活,搞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扣12分)
5.不传播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2分)
6.服从领导,服从上级安排。(4分)
7.积极投身课程改革,增强创新意识,争做“研究型”、“学者型”教师。(2分)
(一)下列表现属模范行为(分别加2分):
1.全年满勤,无事假、病假,无迟到早退。(2分)
2.坚持认真备课、上课,仔细批改作业,批语具备针对性、指导性、鼓励性、艺术性,无间断、无疏漏,热心辅导学生,学生评教满意率高。(2分)
2、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2分)
3、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同坏人坏事作斗争,见义勇为,事迹突出。(2分)
(二)下列表现违背师德行为,必须杜绝(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该项不得分):
1.参加邪教组织或其它迷信活动。
2.散布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3.参与集体或其它违法违规上访。
2.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4分)
3.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实行管理民主和教学民主,创造平等、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促进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4分)
4对学生高度负责,热情关怀,严格要求,耐心教导。(4分)
5.正确评价学生,坚持对学生进行鼓励、帮助学生树立自信。(4分)
(一)下列表现属模范行为(分别加2分):
广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表
档案号:广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查核评论表(2016年度)填表说明: 1. 违犯《广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查方法》第三条第三款所列十二种情况之一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不需使用本表查核。
2.依据“观察项目” ,在“自评加分或扣分依照栏”填写自己加分或扣分依照。
扣分项所列情况只需发生 1 次就扣分,不累加。
加分项需要一直切合要求,方可加分。
3.此表双面打印,用脱水粘贴长边,不得用订书针装订。
单位:姓名:性别:岗位:职务(职称):一级二级指标指标热爱爱国祖国守纪恪守法律爱岗忠诚敬业勤奋爱岗尽责敬业尽责评论标准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戴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戴社会自觉恪守教育法律法例,依法执行教师职责和义务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奋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仔细备课上课,仔细批阅作业,仔细指导学生,不搪塞塞责加减分值加 2 分扣 1 分加 2 分加 2 分扣 1 分加 3 分扣 5 分加分或自评加分或观察项目扣分数扣分依照1. 踊跃参加学校的升国旗仪式,加 1 分2.踊跃参加政治学习,加 1 分3. 不参加各样形式的政治学习,扣 1 分1.依法执行教师职责和义务,加 1 分2.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加 1 分1. 仔细执行岗位职责,勤劳工作,敬业乐业,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课没关的活动,加 1 分2. 遵从工作安排,踊跃肩负上司分派的教育教课工作任务,加 1 分3.有迟到、早走现象,扣 1 分1. 仔细执行教课计划,仔细备课、上课,批阅作业,指导学生,加 1 分2. 主动肩负学校或组内公然课,加 1 分3. 重视后进学生的转变,谆谆教育,促使全体学生发展,加 1 分4.教课设计不规范,扣 1 分5. 私自调课、休课、旷课,扣 1 分6. 讲堂上违犯规定使用手机等通信工具,扣 1 分7. 课程内容不讲完,成心“留一手”,扣 2 分一级指标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二级评论指标标准关怀爱惜全体学尊敬生,尊敬学生人人品格,同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严慈做学生的良师益相济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安全心学生健康,保护保护学生权益,不出安全事故德育为先,培育良好品德素质教育因材施教,促使学生全面发展尊敬学生个性、发掘学生潜能健全人品减少学生课业负担,培育健全人品加减观察项目加分或自评加分或分值扣分数扣分依照1.同等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对民族、家庭、个性不一样的学生视同一律,加 1 分加 3 分 2. 尊敬学生的主体地位,注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内在动力,加 1 分3. 主动关怀帮助学困生、家庭贫穷的学生和留守青少年的学习和生活,促使学生健康成长,加 1 分扣 1 分 4. 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摆列名次、座位、考场,或许实行不正当赏罚,扣 1 分1. 坚持以生为本,建立民主、同等、和睦的新式师生关系,促使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加 1分加 5 分2.关怀、严格要求、耐心教育每一位学生,加1 分3. 担当班主任并执行职责,加 3 分4.不可以同等对待每一位学生,扣 1 分扣 2 分1 分5. 将就、听任、宠爱学生,扣1.建立保护学生安全的责随意识,踊跃预防事故的发生,实时妥当处理突发事件,紧急时辰挺身而出保护学生人身安全,不先于学生撤退险境,加1 分加 3 分1 分2. 关怀学生身体健康,保证学生的歇息时间和体育锻炼时间,加3. 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着重对学生进行心理劝导,加 1 分4. 流露学生个人隐私,扣 1 分扣 3 分25. 对学生安全教育不重视,扣分1. 能纠正学生不良行为和习惯,加 1 分加 2 分2.展开班、团、队活动,加 1 分加 1 分 1. 能保护学生的好奇心,培育学生创新精神,加 1 分扣 2 分2. 以分数作为评论学生的独一标准,扣 1 分3. 在民众场合公然学生成绩及排名,扣 1 分加 2 分1. 支持和鼓舞学生参加社团和社会公益活动,加 1 分2. 在教育教课活动和学生管理、评论中公正公正对待学生,尊敬学生的选择,加 1 分加 1 分 1. 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实时解决学生的心理疑惑,加 1 分2. 搞题海战术,或许要修业生节假日补课,扣 1 分扣 2 分3. 上课拖堂,占用学生歇息时间,扣 1 分一级二级评论加减指标指标标准分值加 3 分以身知荣明耻、言传身作则教扣 4 分举止穿着得体、语言规扣 3 分文明范为人关怀集体,团结协加 1 分师表作扣 1 分团结加 2 分协作尊敬同事,尊敬家长扣 3 分加分或自评加分或观察项目扣分数扣分依照1.恪守社会公德,心口如一,加 1 分2.对学生和家长能视同一律,加 1 分3.要修业生做到的,自己先带头做到,加1 分4.有酒后上课行为,扣 2 分。
广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表
—13—附表 1广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表(年度)填表说明:1.违反《广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第三条第三款所列十二种情形之一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不需使用本表考核。
2. 根据“ 观测项目” , 在“ 自评加分或扣分依据栏” 填写自己加分或扣分依据。
扣分项所列情形只要发生 1 次就扣分,不累加。
加分项需要始终符合要求,方可加分。
—14——15——16——17—附表 2广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情况统计表( 年度)—18—附件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 号)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 号)等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全面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现就中小学教师(包括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和问责制定如下细则。
一、本细则所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其中,警告期限为 6 个月,记过期限为 12 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 24 个月。
二、在职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即依据本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没收违规收费,视情节轻重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调离原工作单位、降低专业技术岗位—19—等级及工资,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依规撤销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或者不利于社会安定、影响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言行;有违法乱纪行为,涉外活动中有损国格、人格的或国家利益的;(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关心和爱护学生,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五)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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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广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表
(
年度)
填表说明:1.违反《广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第三条第三款所列十二种情形之一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不需使用本表考核。
2. 根据“ 观测项目” , 在“ 自评加分或扣分依据栏” 填写自己加分或扣分依据。
扣分项所列情形只要发生 1 次就扣分,不累加。
加分项需要始终符合要求,方可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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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
广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情况统计表
(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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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
行为处理办法》
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 号)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 号)等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全面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现就中小学教师(包括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和问责制定如下细则。
一、本细则所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其中,警告期限为 6 个月,记过期限为 12 个月,降低专业技术
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 24 个月。
二、在职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即依据本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没收违规收费,视情节轻重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调离原工作单位、降低专业技术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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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及工资,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依规撤销教师资格,清除
出教师队伍,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或者不利于社会安定、影响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言行;有违法乱纪行为,涉外活动中有损国格、人格的或国家利益的;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关心和爱护学生,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五)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三、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成立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委员会,委员会由纪委牵头,协同人事部门、监察部门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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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 5—7 人小组。
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委员会是治理在
职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第一责任主体。
四、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第二条列举行为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
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对于拟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以上的处分,教师要求听证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委员会应当组织听证。
五、给予教师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六、给予教师处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一)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根据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委员会的意见作出决定。
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二)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根据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委员会的意见作出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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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根据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委员会的意见作出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根据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委员会的意见作出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七、处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期限及救济途径等内容。
八、教师有第六条列举行为受到处分的,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教师受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处分期间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教师受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处分期间不能重新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九、教师不服处分决定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
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的上一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十、学校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查实的,除对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依据《办法》进行处理外,还要对违规教师所在学校和学校负责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问责,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者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或教育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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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直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十一、教师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
教师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
十二、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试行,待条件成熟后,正式执行。
公开方式: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2016 年6月12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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