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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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63号]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63号]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3号)现发布《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自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鹏1994年8月23日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消除碘缺乏危害,保护公民身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碘缺乏危害,是指由于环境缺碘、公民摄碘不足所引起的地方性甲状腺肿、地方性克汀病和对儿童智力发育的潜在性损伤。

第三条国家对消除碘缺乏危害,采取长期供应加碘食盐(以下简称碘盐)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碘缺乏危害防治和碘盐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以下简称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负责全国碘盐加工、市场供应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的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在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方面的科学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工作。

对在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碘盐的加工、运输和储存第七条从事碘盐加工的盐业企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指定,并取得同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后,报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批准。

第八条用于加工碘盐的食盐和碘酸钾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碘盐中碘酸钾的加入量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第九条碘盐出厂前必须经质量检验,未达到规定含量标准的碘盐不得出厂。

第十条碘盐出厂前必须予以包装。

(仅供参考)二级医院超声质控标准

(仅供参考)二级医院超声质控标准

浙江省超声医学质量控制中心二级医院超声质量控制指南(试行版)第一章总则浙江省超声医学质量控制中心积极推进全省超声行业的建设与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对我省二级医院的超声检查室与介入室的基本设置要求、人员专业素质、设备条件,操作规范与科学管理建立规章制度及行业标准。

为此,制订浙江省《二级医院超声质量控制指南》总则如下:一、本《二级医院超声质量控制指南》适用于全省二级医院,二级以下医院可参考此指南执行,包括:公立医院与民办医院;综合性医院与专科医院。

范围涉及各医院的超声科及配有超声设备从事超声诊疗活动的各相关科室。

二、使用超声设备的单位必须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成立的医疗机构不得进行超声业务。

三、从业人员需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经过具有国家级或省级规培资质医院超声影像专科正规培训并获得规培证书。

四、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超声报告必须由具有本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师签发。

五、超声科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根据下列经国家、卫生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执行: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全国人大第九届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

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但医学上确有需要者除外。

(参考省卫计委的产前诊断技术条例执行(浙卫发【2005】86号)。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1号)。

4、原卫生部关于医技人员出具相关检查诊断报告问题的批复(2004年原卫生部163号文件)。

5、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的通知。

6、原卫生部关于印发《2009年以“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7、浙江省医师多点执业实施办法(浙卫发【2014】152号)。

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的相关依据

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的相关依据

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的相关依据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卫生监督机构执法依据(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第10条: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二)江苏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3号)第2条:各级卫生部门是对公共场所卫生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卫生行政机关,要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健全监督网络,充实监督人员和技术装备。

第4条: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经营单位的负责人、个体经营者的卫生知识培训和考核工作。

二、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卫生行政执法职能的依据(一)法律1、《食品安全法》第5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传染病防治法》第6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29条: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

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和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3、《职业病防治法》第9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89条: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

4、《执业医师法》第4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

5、《献血法》第4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献血工作。

6、《母婴保健法》第29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母婴保健工作。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63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63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63号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2.10.21
•【文号】
•【施行日期】2002.10.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
(第163号)
申请人所在国:日本
申请人:富山化学工业株式会社
申请药品名称:
通用名:头孢特伦新戊酯(Cefteram Pivoxil)
商品名:富山龙(Tomiron)片剂
授权号:B-JP95041905
授权日:1995年4月19日
该药品于1995年4月19日在中国获得的药品行政保护,已于2002年10月19日期限届满。

特此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
二00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9号(授权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9号(授权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9号(授权公
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1998.10.27
•【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9号
•【施行日期】1998.10.2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
(第9号授权公告)
申请人所在国:美国
申请人:辉端公司
申请药品名称:
通用名:甲磺酸曲伐沙星(Trovafloxacin Mesylate)
商品名:Trovan片剂
授权号:B-US98102711
授权日:1998年10月27日
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对该药品的申请文件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符合行政保护条件,即日起授予行政保护,特此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
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34号(终止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34号(终止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34号(终止
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1.12.05
•【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34号
•【施行日期】2001.12.0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
(第134号终止公告)
申请人所在国:英国
申请人:威康基金会有限公司
申请药品名称:
通用名:阿伐司汀(Acrivastine)
商品名:新敏乐(Semprex)胶囊剂
授权号:B-GB94060317
该药品于1994年6月3日在中国获得的药品行政保护,已于2001年12月3日期限届满。

特此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
二00一年十二月五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12号(受理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12号(受理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12号(受理
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1.08.17
•【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12号
•【施行日期】2001.08.1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
(第112号受理公告)
申请人所在国:意大利
申请人:凯西制药公司
申请药品名称:
通用名:β-环糊精吡罗昔康(Piroxicam-β-cyclodextrin)
商品名:BREXIN片剂
申请号:A-IT01070607
申请日:2001年7月6日
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对该药品的申请文件初步审查合格,予以受理,即日起转为实质审查,特此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
二00一年八月十七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6号(受理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6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6号(受理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6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
行政保护办公室
一九九八年十月十三日
——结束——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6号(受理公告)
制定机关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
1998.10.13
施行日期
1998.10.13
文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号
主题类别
药政管理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
(第6号 受理公告)
申请人所在国:瑞士
申请人:诺华制药公司
申请药品名称:
通用名:酒石酸卡巴拉汀(Rivastigmine)
商品名:艾斯能(Exelon)胶囊
申请号:A-CH98062607
申请日:1998年6月26日
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对该药品的申请文件初步审查合格,予以受理,即日起转为实质审查,特此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38号(受理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38号(受理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38号(受理
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1.12.30
•【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38号
•【施行日期】2001.12.3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
(第138号受理公告)
申请人所在国:德国
申请人:Glaxo Wellcome GmbH
申请药品名称:
通用名:氟替卡松丙酸酯(Fluticasone propionate)滴鼻剂
商品名:辅舒良滴顺(Flutide Nasetten)
申请号:A-DE01112812
申请日:2001年11月28日
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对该药品的申请文件初步审查合格,予以受理,即日起转为实质审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
二00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国家药监局关于1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

国家药监局关于1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

国家药监局关于1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7.14•【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1年第49号•【施行日期】2021.07.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1年第49号国家药监局关于1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7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安徽济善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生产的柴胡(北柴胡)等1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一、经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检验,标示为湖北科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喷昔洛韦乳膏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氯霉素滴眼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有关物质。

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脑灵素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水分。

经北京市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湖北济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心脑欣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重量差异。

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九寨沟天然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壮骨麝香止痛膏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膏量。

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北京博爱堂安国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苍术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广西蓝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岷县归芪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柴胡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杂质;标示为河北悦康志德药业有限公司、安徽济善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亳州市张仲景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天诚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5批次柴胡(北柴胡)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杂质;标示为湖南馨恒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柴胡(醋柴胡)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标示为苏州市天灵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柴胡(根)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杂质。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163号)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163号)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3号)(1994年8月23日发布,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消除碘缺乏危害,保护公民身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碘缺乏危害,是指由于环境缺碘、公民摄碘不足所引起的地方性甲状腺肿、地方性克汀病和对儿童智力发育的潜在性损伤。

第三条国家对消除碘缺乏危害,采取长期供应加碘食盐(以下简称碘盐)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碘缺乏危害防治和碘盐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以下简称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负责全国碘盐加工、市场供应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的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在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方面的科学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工作。

对在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碘盐的加工、运输和储存第七条从事碘盐加工的盐业企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指定,并取得同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后,报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批准。

第八条用于加工碘盐的食盐和碘酸钾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碘盐中碘酸钾的加入量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第九条碘盐出厂前必须经质量检验,未达到规定含量标准的碘盐不得出厂。

第十条碘盐出厂前必须予以包装。

碘盐的包装应当有明显标识,并附有加工企业名称、地址、加碘量、批号、生产日期和保管方法等说明。

第十一条碘盐为国家重点运输物资。

铁路、交通部门必须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报送的年度、月度运输计划,及时运送。

碘盐的运输工具和装卸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同载、混放。

第十二条经营碘盐批发业务的企业和在交通不方便的地区经营碘盐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的规定,保持合理的碘盐库存量。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5号(受理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5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5号(受理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5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5号(受理公告)
制定机关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
1998.10.13
施行日期
1998.10.13
文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5号
主题类别
药政管理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药品
行政保护办公室
一九九八年十月十三日
——结束——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
(第5号 受理公告)
申请人所在国:美国
申请人:诺华制药公司
申请药品名称:
通用名:来曲唑(Letrazole)
商品名:费隆(FemAR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a)片剂
申请号:A-US98062608
申请日:1998年6月26日
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对该药品的申请文件初步审查合格,予以受理,即日起转为实质审查,特此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14号(终止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14号(终止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14号(终止
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1.08.23
•【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14号
•【施行日期】2001.08.2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
(第114号终止公告)
申请人所在国:美国
申请人:默克公司
申请药品名称:
通用名:非那甾胺 (Finasteride)
商品名:保利治(Proscar)片剂
授权号:B-US94021604
授权日:1994年2月16日
该药品于1994年2月16日在中国获得的药品行政保护,已于2001年8月16日期限届满。

特此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
二00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号(受理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号(受理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号(受理公
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1998.08.25
•【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号
•【施行日期】1998.08.2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
(第1号受理公告)
申请人所在国:英国
申请人:克史必成有限公司
申请药品名称:
通用名:泛昔洛韦(Famciclovir)
商品名:泛维尔(Famvir)片剂
申请号:A-GB98072110
申请日:1998年7月21日
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对该药品的申请文件初步审查合格,予以受理,即日起转为实质审查,特此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
行政保护办公室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2号(终止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2号(终止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2号(终
止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3.05.28
•【文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2号
•【施行日期】2003.05.2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
(第2号终止公告)
申请人所在国:美国
申请人:先灵公司
申请药品名称:
通用名:莫美他松糠酸酯(Mometasone Furoate)软膏剂
商品名:Eloson软膏剂
授权号:B-US95112813
授权日:1995年11月28日
该药品于1995年11月28日在中国获得的药品行政保护,已于2003年5月28日期限届满。

特此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
二00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30号(受理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30号(受理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30号(受理
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1999.04.13
•【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30号
•【施行日期】1999.04.1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
(第30号受理公告)
申请人所在国:日本
申请人:田边制药株式会社
申请药品名称:
通用名:依卡倍特钠(Ecabet sodium)
商品名:Gastrom 颗粒剂
申请号:A--JP99033007
申请日:1999年3月30日
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对该药品的申请文件初步审查合格,予以受理,即日起转为实质审查,特此公告。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三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3号(受理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3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3号(受理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3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
(第13号 受理公告)
申请人所在国:美国
申请人:布迈-施贵宝公司
申请药品名称:
通用名:盐酸头孢吡肟(cefepime Hydrochloride)
商品名:马思平(Maxipime)注射剂
申请号:A-US98111317
申请日:1998年11月13日
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对该药品的申请文件初步审查合格,予以受理,即日起转为实质审查,特此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结束——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3号(受理公告)
制定机关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
1998.11.30
施行日期
1998.11.30
文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3号
主题类别
药政管理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20号(受理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20号(受理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20号(受理
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1999.03.29
•【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20号
•【施行日期】1999.03.2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
(第20号受理公告)
申请人所在国:德国
申请人:葛兰素威康德国公司
申请药品名称:
通用名:氟替卡松丙酸酯(Fluticasone propionate)
商品名:克廷肤乳膏(Cutivate)
申请号:A-DE99031102
申请日:1999年3月11日
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对该药品的申请文件初步审查合格,予以受理,即日起转为实质审查,特此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4号(受理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4号(受理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4号(受理公
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1998.10.05
•【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4号
•【施行日期】1998.10.0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
(第4号受理公告)
申请人所在国:美国
申请人:葛兰素-威康公司
申请药品名称:
通用名:拉米夫定(Lamivudine)口服液
商品名:Epivir口服液
申请号:A-US98073012
申请日:1998年7月30日
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对该药品的申请文件初步审查合格,予以受理,即日起转为实质审查,特此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
一九九八年十月五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10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10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10号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1.08.08
•【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10号
•【施行日期】2001.08.0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
(第110号)
申请人所在国:法国
申请人:赛诺菲-圣德拉堡法国公司
申请药品名称:
通用名:咪唑斯汀(Mizolastine)
商品名:皿治林(Mizollen)缓释片
申请号:A-FR01012202
申请日:2001年1月22日
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对该药品的申请文件初步审查合格,予以受理,即日起转为实质审查,特此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
二00一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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