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具体要求(试行)辽教发[2011]13号

合集下载

辽宁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网

辽宁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网
资格或具备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 公共课教师应了解所教学生所学专业的基础 知识 基础课教师应掌握学生所学与所教课程相关 的后续课程基本内容
业绩成果简介——电子版1份,纸质系(部) 主人签字盖章1份
基本任职条件量化自评表——纸质1份 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佐证材
料)——1册 所有材料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职称评定表
辽宁省实验技术人员职务任职条件的具体要求(试行)(辽职改办 字[1993]25号)
关于在图书系列实行以考试代替评审职称评价办法的通知 (辽人 发[2002]16号)
关于完善职称外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人发[2007]11号) 工程系列职务评审条件
2010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 (辽人社[2010]101号)
17、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下午10时35分38秒下午10时35分22:35:3823.7.10 9、杨柳散和风,青山澹吾虑。。23.7.1023.7.10Monday, July 10, 2023



10、阅读一切好书如同和过去最杰出的人谈话。22:35:3822:35:3822:357/10/2023 10:35:38 PM
以下系列外语不作为必备条件。 卫生(中医药) 档案 图书资料 文物博物 群众文化 新闻 出 版 中小学教师 技工学校教师 艺术(含美术、作家) 播音 工 艺美术 体育教练员(副高) 律师 翻译(二外)
所有中初级评审
免试条件
国外学习进修满1年 博士学位 外语专业大专以上晋升非外语专业职称 副高A级外语证 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 参加国家权威部门组织的出国人员外语考试,达标 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特贴专家、省优秀专家、省优秀科
11、成功就是日复一日那一点点小小努力的积累。。23.7.1022:35:3822:35Jul-2310-Jul-23

高校讲师、副教授、教授教师职称评审规定

高校讲师、副教授、教授教师职称评审规定

高校讲师、副教授、教授教师职称评审规定一、申报条件申报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能够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热爱教师职业,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风端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三)取得教师资格。

(四)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1 .申报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教职务4 年以上;( 2 )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第二学土学位,担任助教职务3 年以上。

2 .申报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l )大学本科毕业,担任讲师职务5 年以上;( 2 )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 4 年以上;( 3 )取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2 年以上。

当年年底年龄在35 周岁以下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3 .申报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副教授职务 5 年以上。

其中,当年年底年龄在40 月岁以下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4 .申报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 6 年以上;( 2 )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 4 年以上。

5 .申报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7 年以上;( 2 )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 5 年以上;( 3 )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实验师职务4 年以上;( 4 )取得博士学位,担任实验师职务 2 年以上。

(五)身体健康,全面履行现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六)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

(七)任现职(近五年)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辽宁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网

辽宁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网

报评等级
高级 (正、副教授)
中级 (讲师)
要求
课程门数
教学数量
一门主干基础课 或
二门课程
一门课程
专职教师: 180学时/年
兼职教师: 60学时/年
教授
学术论文2篇并(学术专著或主编过通用教材一部)
(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如无专著或教材,需发表上述水平的论文 五篇以上)。
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或获得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 等奖。
资格或具备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 公共课教师应了解所教学生所学专业的基础 知识 基础课教师应掌握学生所学与所教课程相关 的后续课程基本内容
业绩成果简介——电子版1份,纸质系(部) 主人签字盖章1份
教授
非教师系列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
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两篇 (经 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鉴定或被采纳实施)。
主持推广、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或 处理重大、关键技术问题,通过省级行业主管 部门鉴定。
主持两个以上实训基地的建设、改建或改造, 并制订实训基地的实训操作规程。
正副高级职称 —— 两个模块
中级职称
—— 一个模块
免试条件 —— 45周岁以上;
其它系列(A4)
教师系列高级职称 (B5双面打印)
按照辽人发【2007】12号和大人发【2007】 129号文件规定,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 应完成12天(计72学时)的继续教育,初级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完成8天(计48学时)的 继续教育,连续三年没有完成继续教育学时 (学分)的,不能评聘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评审社会科学研究职务任 职资格的具体条件 (辽教委职改字[1993]16号)

辽宁省实验技术人员职务任职条件

辽宁省实验技术人员职务任职条件

辽宁省实验技术人员职务任职条件实验系列人员评审初、中、副高级职称按照《辽宁省实验技术人员职务任职条件的具体要求》(辽职改办字[1993]25号)执行;评审正高级职称参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条件《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辽人【2007】38号)要求执行。

职称外语条件按《沈阳农业大学职称外语相关政策》执行。

辽宁省实验技术人员职务任职条件的具体要求辽职改办字[1993]25号根据《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结合我省实验技术人员队伍状况,特制定如下实验技术人员职务任职条件的具体要求。

一、思想政治条件与职业道德要求第一条实验技术人员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献身于科学、教育事业的精神。

热爱本职工作,能全面、熟练地履行现职务职责,服从需要,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团结协作,努力进取,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或合格。

第二条下列情况均应视为不具备晋升实验技术人员职务基本条件:1.散布资产阶级自由化观点,坚持不改者;2.因违反党纪和国家政策、法令,或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经济损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者;3.道德品质败坏,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仍无明显改变者;4.任职后拒不接受工作任务,不履行职务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者;5.在职务评聘中搞不正之风干扰评聘工作,或弄虚作假者。

二、业务条件第三条学历、资历1.考核确定实验员职务,大、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或高中毕业,从事实验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考核确定助理实验师职务,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实验技术工作二年或获学士学位,见习一年期满,获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获硕士学位;考核确定实验师职务,获硕士学位,从事实验技术工作三年或获博士学位。

2.晋升助理实验师职务,中专(高中)毕业,应担任实验员职务四年以上;三年制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员职务一年以上,二年制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员职务二年以上。

辽宁省思想政治职称评审条件

辽宁省思想政治职称评审条件

辽宁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具体要求(试行)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5号),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师法》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辽宁省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实际,特制定本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具体要求。

一、适用范围第一条本任职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高等学校在职在岗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二、思想政治条件与职业道德要求第二条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教育事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重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敬业爱岗。

能全面、熟练地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教学工作任务。

团结合作,勇于创新。

教风端正,治学严谨。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或延迟晋升教师职务: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纪律,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经济损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者;2.违反工作纪律,有违师德规范,造成恶劣影响者;3.无故不接受教学工作任务,不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者;4.违背学术规范,谎报学历、资历、业绩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

三、学历、资历条件与任职能力要求第四条学历、资历条件1.考核确定职务条件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第二学士学位,或获学士学位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一年以上者,经考核合格,可确定助教职务。

获博士学位,或获硕士学位后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累计工作满三年者,经考核合格,可确定讲师职务。

2.晋升职务条件晋升讲师职务:没有学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五年以上;获学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四年以上;获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应担任助教职务三年以上;获硕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二年以上。

辽宁省党校系统高、中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辽宁省党校系统高、中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辽宁省党校系统高、中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一、评审范围及专业本评审标准适用于我省的省、市党校及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及相关干部培训系统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本行业专业技术工作的特点,本系列共设置10个评审专业,分别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基础科学、工商管理、行政管理。

二、评审等级教授、副教授、讲师三、申报及评审标准凡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首先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称职(合格)以上。

教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及评审标准(一)学历、资历要求1.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2.虽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但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要求,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在达到正常晋升条件要求的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晋升教授专业技术资格:(1)主持参与国家级项目(课题),解决关键性问题,其成果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取一身是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须有同行权威专家和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和认可);(2)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奖、星火奖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或者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星火奖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3)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至少有3篇);或者正式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及相近专业有学术价值的2部以上专著或译著。

(二)专业理论要求对所从事的专业具有系统的、深厚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深厚扎实的专业修养,在本学科前沿领域有独到见解,有较为广泛的社会影响。

(三)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在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期间,要有半年以上挂职锻炼或3个月以上在主体班协助班主任工作等实际工作经历,并写出有一定社会效益或被各级领导部门决策时采纳的有价值的调查报告。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具体要求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具体要求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具体要求辽教发[2004]46号根据原国家教委制发的《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结合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具体要求。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勇于创新,学风端正。

2、下列情况均不能确定和晋升教师职务在思想品德方面犯有严重错误者;职业道德较差,不能为人师表,在校内或社会上影响较坏,无明显悔改者;因违反党纪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或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经济损失,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未满一年者;在教师职务评聘中弄虚作假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二、学历、资历普通院校全日制毕业生通过考核确定教师职务。

获得学士学位一年,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一年可确定为助理讲师职务;获得硕士学位累计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三年,可确定为讲师职务;获得博士学位可确定为讲师职务。

1、晋升讲师大学本科毕业四年以上,担任助理讲师职务四年以上;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三年以上,担任助理讲师职务三年以上。

2、晋升高级讲师大学本科毕业五年以上,担任讲师职务五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五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二年以上。

3、晋升教授级高级讲师大学本科毕业担任高级讲师职务九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五年,担任高级讲师职务五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担任高级讲师职务五年以上。

三、教学工作1、晋升教师职务,任现职期间年均授课时数一般应在300学时以上(含实践教学学时,实践教学每周折合30至35学时)。

2、晋升讲师职务应独立、系统地担任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的讲授工作;晋升高级讲师和教授级高级讲师职务应独立、系统地担任一门主干课或两门以上(含两门)课程的讲授工作,并独立开设一门以上选修课。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具体要求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具体要求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具体要求辽教发[2004]46号根据原国家教委制发的《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结合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具体要求。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勇于创新,学风端正。

2、下列情况均不能确定和晋升教师职务在思想品德方面犯有严重错误者;职业道德较差,不能为人师表,在校内或社会上影响较坏,无明显悔改者;因违反党纪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或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经济损失,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未满一年者;在教师职务评聘中弄虚作假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二、学历、资历普通院校全日制毕业生通过考核确定教师职务。

获得学士学位一年,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一年可确定为助理讲师职务;获得硕士学位累计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三年,可确定为讲师职务;获得博士学位可确定为讲师职务。

1、晋升讲师大学本科毕业四年以上,担任助理讲师职务四年以上;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三年以上,担任助理讲师职务三年以上。

2、晋升高级讲师大学本科毕业五年以上,担任讲师职务五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五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二年以上。

3、晋升教授级高级讲师大学本科毕业担任高级讲师职务九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五年,担任高级讲师职务五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担任高级讲师职务五年以上。

三、教学工作1、晋升教师职务,任现职期间年均授课时数一般应在300学时以上(含实践教学学时,实践教学每周折合30至35学时)。

2、晋升讲师职务应独立、系统地担任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的讲授工作;晋升高级讲师和教授级高级讲师职务应独立、系统地担任一门主干课或两门以上(含两门)课程的讲授工作,并独立开设一门以上选修课。

辽宁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具体要求(试行)辽教发[2011]13号

辽宁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具体要求(试行)辽教发[2011]13号

辽宁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具体要求(试行)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5号),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师法》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辽宁省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实际,特制定本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具体要求。

一、适用范围第一条本任职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高等学校在职在岗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二、思想政治条件与职业道德要求第二条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教育事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重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敬业爱岗。

能全面、熟练地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教学工作任务。

团结合作,勇于创新。

教风端正,治学严谨。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或延迟晋升教师职务: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纪律,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经济损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者;2.违反工作纪律,有违师德规范,造成恶劣影响者;3.无故不接受教学工作任务,不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者;4.违背学术规范,谎报学历、资历、业绩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

三、学历、资历条件与任职能力要求第四条学历、资历条件1.考核确定职务条件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第二学士学位,或获学士学位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一年以上者,经考核合格,可确定助教职务。

获博士学位,或获硕士学位后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累计工作满三年者,经考核合格,可确定讲师职务。

2.晋升职务条件晋升讲师职务:没有学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五年以上;获学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四年以上;获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应担任助教职务三年以上;获硕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二年以上。

《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

《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

于试行《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通知辽职改办字[1993]11号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具体要求(试行)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列》及国家教委、人事部《关于高等学校继续做好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结合我省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具体要求。

一、思想政治条件与职业道德要求第一条高等学校教师应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言传身教、教书育人。

能全面、熟练地履行现职务职责,服从需要,积极承担工作任务。

团结协作,热爱集体、学风端正、治学严谨。

第二条下列情况均应视为不具晋升教师职务基本条件:1.散布资产阶级自由化观点,坚持不改者;2.因违反党纪和国家政策、法令,或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经济损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者;3.道德品质败坏,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仍无明显改变者;4.任职后拒不接受工作任务、不履行职务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者;5.在职务评聘中搞不正之风干扰评聘工作,或弄虚作假者。

二、业务条件第三条教学工作量1.晋升教师职务,任现职期间本科院校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原则在140学时以上,其中师范院校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在160学时以上,专科学校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在180学时以上。

2.晋升讲师职务应独立、系统地担任过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的讲授工作;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应独立、系统地担任过一门主干基础课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

3.各类学校中基础课、公共课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应略高于其他教师;以科学研究、科技成果推广、生产经营工作为主或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在授课时数、授课门数上可降低要求,但不能低于规定课时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条学位、资历、进修1.考核确定助教职务,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获双学士学位,或获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以上;考核确定讲师职务,获博士学位、或获硕士学位从事本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师范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

师范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

师范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根据《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和相关深化职称制度改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校在职在岗专职从事思想玫治理论课授课任务的教师(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

第三条思政课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教学为主型(长期为全日制本科生讲授思政课程的教师)、教学科研并重S(指长期从事思政课程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教师)教授和副教授。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为讲师。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四条思想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1.拥护的领导,热爱祖国,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自觉用思想头脑:努力做到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做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的典范,做为学为人的表率。

3.模范践行高校教师师德规范,立德树人、为人师表,诚实守信、严谨治学,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声誉。

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延退申报:(一)违背师德规范,产生不良影响者,延迟1年以上。

(二)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退1年以上。

(三)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四)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五条身心健康及继续教育要求申报人员须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任现职期间,按照《XX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相关规定,结合从事的教学与科研工作需要,完成国内外进修、知识更新等培训任务和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要求。

第六条职业资格与能力申报人员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符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发展需要和岗位要求,能按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

具有博士学位初定讲师职务可暂不作要求。

20112012学年普通高等学校思政理论课专任教师与兼职教师

20112012学年普通高等学校思政理论课专任教师与兼职教师
本表可从安徽高校思政网“下载中心”栏下载,行数可根据学校教师实际数进行增删。每年8月底报送至省教育厅思政处,发至:ahswjy@
是否培训
培训时间
是否培训
培训时间
说明:表中“所教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专任教师”是指编制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的教师,“兼职教师”是指编制属其他教学机构或管理部门(单位)的教师。
2011/2012学年普通高等学校思政理论课专任教师与兼职教师基本情况简明登记表
学校名称(盖章):填表时间年月
学历
学位
职称
职务
所教课程
是否党员
省教育厅培训
教育部培训
是否培训
培训时间
是否培训
培训时间
二、兼职教师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学位
职称
职务
所教课程
是否党员
省教育厅培训
教育部培训

辽宁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教师职称评定条件新规定5

辽宁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教师职称评定条件新规定5

(二)学术(科研)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需具备以下条件中3项,在乡镇以下连续任教15年以上的农村教师可具备其中2项:1、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相关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相关专业论文2篇以上(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2、能独立完成或指导县(市、区)级以上教学研究工作。

承担县(市、区)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示范或观摩教学课1次,并获得较好效果;或在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将赛中获一等奖1次;或获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次。

3、积极参加各级教育学会、教研、科研部门组织的教研、科研活动。

获得奖励为:省级三等奖及以上1次;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1次;或县级及以上一等奖1次。

4、在教育理论、课程改革、教材编写、教学方法等方面准确把握研究方向并取得显著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能够指导、组织和执行教学实践、选修课程开设和校本课程开发并取得突出成绩。

(三)任职资历等其他条件1、具有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考核合格;或者具有大学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的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2、未满45周岁的县(市、区)级(含县、市、区)以上的教师,必须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2个模块的考试。

3、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4、超额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一级教师;(一)教育教学工作能力条件;1、具有较强的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学生的思想实;2、比较扎实地掌握所教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3、教书育人业绩突出;4、教学成绩优良;5、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6、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3、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均须达到80%以上。

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条件

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条件

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条件沈阳市中学教师职务任职条件(试行)根据《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国家教委、人事部教人【1991】48号文件《关于当前做好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几点意见》及省、市关于职称改革评聘工作经常化精神,结合沈阳市中学教师队伍实际,提出中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政治思想要求中学教师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书育人。

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有良好的师德,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团结同志,作风正派。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确定或晋升教师职务:(1)不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或在思想道德方面犯有严重错误者;(2)职业道德差,不能为人师表,在校内影响较坏,仍无悔改表现者;(3)打骂、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4)不服从分配,拒绝承担教育教学任务或在近两年内连续旷工五天(累计旷工十天)以上者;(5)职称评聘中弄虚作假者;(6)违反党纪、政纪等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者。

二、学历、资历和业务要求中学三级教师1.高等师范学校和其他高等学校专科毕业在初级中学任教,见习一年期满。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掌握所教学科的教材和教学方法,能完成初级中学一门学科教学工作。

具有担任班主任工作的能力或在校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能力。

3.参加职业道德、教育理论进修成绩及格。

4.能履行《试行条例》规定的三级教师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5.见习期满,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中学二级教师1.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高等师范学校和其他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专科毕业在初级中学担任中学三级教师二年以上。

2.基本掌握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从事中学一门学科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胜任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较好;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胜任班主任工作,教育效果好。

辽宁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岗位级别评审办法

辽宁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岗位级别评审办法

辽宁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岗位级别评审办法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岗位级别的调整和聘任,根据我校《关于印发<辽宁师范大学岗位设置管理方案>的通知》(辽师大校发[2010]6号)、《关于印发<辽宁师范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辽师大校发[2010]7号)文件精神,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对岗位级别聘任的指导意见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岗位情况,制定本评审办法。

一、评审原则:1、在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所在层级内逐级向上申报,不允许跨级申报。

2、新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符合聘任条件者,直接聘任至相应层级的最低等级。

3、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必须满一年(时间截止到2014年10月30日)方可向本层级上一等级岗位申报。

4、符合各级别申报条件人员,可以在本层级内申报上一级岗位,学校聘用委员会按其教学、科研等综合情况,组织专家按空余岗位进行评审,最终决定聘任人选。

5、所有的申报成果均为聘任现层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所取得。

二、教师系列晋升岗位级别的评审条件(一)教授岗位级别评审条件教授三级岗位的评审条件见附表1(二)副教授岗位级别评审条件副教授岗位级别评审条件见附表2(三)讲师岗位级别评审条件身体健康、品德优良、作风正派,主讲一门以上本科生主干课程,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1、研究成果获省级政府三等奖奖励(论文类获奖项目,数量加倍)的第一、第二完成人;2、科研成果突出,文科发表B类文章3篇及以上,理科发表B类文章5篇及以上;或获批一项省基金项目、国家各部委项目;或横向课题到位经费累计10万元及以上;3、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科研成果转化生产力,直接为学校创造经济效益5万元以上;4、获市以上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或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万人层次人选;5、教学效果良好,获得两次及以上教学优秀奖励,或校级教学名师称号;6、两次获得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7、艺术类、体育类教师本人或指导的学生获省级奖励;8、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2次以上优秀,或上一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9、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本科生教学工作量连续两年超过额定教学工作量200%。

思政课教师职称单列标准

思政课教师职称单列标准

思政课教师职称单列标准思政课教师在教育工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不仅传授知识,更承担着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使命。

为了更好地评价思政课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制定思政课教师职称单列标准是必要的。

以下是从七个方面对思政课教师职称单列标准的详细描述。

一、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水平思政课教师的首要职责是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因此,对于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水平有较高的要求。

教师应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备扎实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基础,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二、思政课程教学质量思政课教师的核心工作是教学。

教学质量是衡量教师能力的重要指标。

教师应具备清晰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严谨、充实,教学方法得当,课堂氛围活跃,能够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思考能力。

三、实践教学能力思政课不仅仅是理论教学,还需要与实践相结合。

教师应当具备一定的实践教学能力,能够根据课程需要组织学生进行社会实践、实地考察等活动,引导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四、学术研究与成果思政课教师应当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能够跟踪学科前沿,开展学术研究,形成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成果。

教师的学术成果可以体现其对学科的深入理解和对知识的创新性探索。

五、指导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教师应当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相关主题的学习、研讨和实践活动。

教师应当能够根据学生的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

六、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验与创新思政课教师应当具备一定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验,能够根据时代发展变化和学生需求调整教学策略。

同时,教师应当具有创新精神,能够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七、行业影响力与贡献思政课教师在行业内应当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够对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

同时,教师应当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将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应用于社会实践,为社会发展和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辽宁思政教师岗位要求

辽宁思政教师岗位要求

辽宁思政教师岗位要求作为一名思政教师,我们肩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使命。

在辽宁省的思政教师岗位,我们要求自己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和素养。

首先,作为辽宁省的思政教师,我们需要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

思政教师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力军,我们要熟悉马克思主义理论,掌握辽宁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了解国家和辽宁省的方针政策,以便能够准确地进行教育引导,传授正确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

其次,我们需要具备较高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

思政教师是学生的楷模和榜样,我们要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守法守纪,遵守职业道德准则。

我们要坚守教书育人的初心,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差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第三,我们应保持持续学习的态度。

思政教师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更新教育理念和方法,不断丰富自己的教育教学资源,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和学生的变化。

第四,我们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

思政教师要与学生进行深入的思想交流和互动,需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复杂的理论,引导学生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帮助学生解决问题和困惑。

同时,我们还需要与家长、同事和社会各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努力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最后,我们要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和组织管理能力。

思政教师不仅仅是一名独立的个体,还需要与学校、学生和家长等各方面进行良好的协作。

我们要善于团队合作,能够与他人协商、沟通和解决问题,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学生的学习和活动,为学校的发展和稳定做出贡献。

总的来说,辽宁省的思政教师岗位要求着我们不仅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还要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职业操守,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具备持续学习的态度,具备团队合作和组织管理能力。

只有不断提高自己,完善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才能更好地履行思政教育的使命,为学生的成长和社会的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辽宁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具体要求(试行)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5号),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师法》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辽宁省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实际,特制定本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具体要求。

一、适用范围第一条本任职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高等学校在职在岗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二、思想政治条件与职业道德要求第二条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教育事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重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敬业爱岗。

能全面、熟练地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教学工作任务。

团结合作,勇于创新。

教风端正,治学严谨。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或延迟晋升教师职务: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纪律,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经济损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者;2.违反工作纪律,有违师德规范,造成恶劣影响者;3.无故不接受教学工作任务,不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者;4.违背学术规范,谎报学历、资历、业绩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

三、学历、资历条件与任职能力要求第四条学历、资历条件1.考核确定职务条件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第二学士学位,或获学士学位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一年以上者,经考核合格,可确定助教职务。

获博士学位,或获硕士学位后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累计工作满三年者,经考核合格,可确定讲师职务。

2.晋升职务条件晋升讲师职务:没有学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五年以上;获学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四年以上;获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应担任助教职务三年以上;获硕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二年以上。

晋升副教授职务:没有硕士学位的应担任讲师职务六年以上;获硕士学位的应担任讲师职务五年以上;获博士学位的应担任讲师职务二年以上。

晋升教授职务:没有博士学位的应担任副教授职务七年以上(其中获硕士学位五年以上并任副教授职务五年以上的教师,可按正常条件晋升);获博士学位的应担任副教授职务五年以上。

第五条任职能力要求1.进修培训要求任现职以来根据所从事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需要,完成国家和省有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所规定的培训任务和其它继续教育任务,达到规定的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教学与研究水平和综合工作能力。

新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应参加由辽宁省教育厅组织的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上岗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2.专业理论知识要求晋升讲师职务:具有本学科较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相关知识;具体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

能针对新时期学生思想实际,提出新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并取得明显的工作成效,得到领导和学生的好评。

晋升副教授职务:具有系统而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有较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和相关的人文哲学社会科学知识;对大学生中有影响的社会思潮具有较强的剖析能力。

具体承担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或全面负责一个院(系、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

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中开拓创新,并取得较好成效,其经验在省内外有较大的影响。

晋升教授职务: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有比较渊博的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了解国内外较有影响的社会思潮的主要观点和发展趋势,并对其中某一领域有比较深入、系统的研究。

遵循教育规律,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善于在工作中开拓进取,改革创新,开创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新局面。

3.外语、计算机要求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

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

四、业务条件第六条晋升讲师职务业务条件(一)教育教学工作独立、系统地担任过一门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的讲授工作,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0学时,教学效果好。

(二)学术水平与业绩成果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知识,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能运用思想政治理论课最新研究成果和经验,对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当代社会流行的主要观点进行深入分析、研究。

研究成果对进一步做好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教学效果优良,善于教书育人。

获得过校级表彰1次,或年度考核有1次被评为优秀。

积极参加省委高校工委和省教育厅开展的一系列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相关的活动。

(三)实践能力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实践技能,胜任所教课程各实践环节教学工作,能独立地开展调研工作,能了解所教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知识。

在学生服务方面,有担任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导师)一年以上的经历;指导学生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或心理咨询,或上党课,或面向学生开展形势政策专题讲座,或组织和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开展活动等。

积极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学生结对子活动,每学期至少与一名学生结对子。

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际开设博客,自己撰写的博文内容不少于2万字,产生一定的育人效果和积极的社会影响。

第七条晋升副教授职务业务条件(一)教育教学工作任现职以来,独立、系统地担任过一门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主干课程的讲授工作,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0学时,教学效果好。

(二)学术水平与业绩成果1.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前沿的状况。

具有扎实的教育科学理论的基础知识。

改革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好,能体现较高的学术水平。

善于寓思想教育于学科教学中,针对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现状,运用思想政治理论课方面最新研究成果和相关学科知识,对一些重要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提出新观点和新的工作方法。

具有指导青年教师和硕士研究生的能力。

研究成果对高等学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2.任现职以来,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两篇有独到见解的学术论文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对实际工作有积极指导作用、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学术价值的研究论文(简称研究论文,下同)三篇以上;或公开出版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论著、译著、主持编写过通用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8万字)。

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教授学术水平。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主要成员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省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部门,下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教学或科研奖励(国家级奖项排名前5名,省部级奖项排名前3名)。

(2)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承担国家、省部级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教学科研课题,并通过成果鉴定,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教授学术水平。

(3)作为主要撰稿者(前2名)起草的教学经验材料在省级以上相关会议上进行过交流,或者撰写的调研报告为省级以上领导机关提供了参考决策。

(4)获得过校级教学优秀奖。

(三)实践能力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领域里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在学生服务方面,能结合新时期学生的思想特点,组织过面向学生的专题讲座,上党课,开展心理咨询,组织指导学生社团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

积极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学生结对子活动,每学期至少与一名学生结对子。

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际开设博客,自己撰写的博文内容不少于4万字,产生一定的育人效果和积极的社会影响。

第八条晋升教授职务业务条件(一)教育教学工作1.独立、系统地担任一门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主干课程的教学工作,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30学时。

教学态度认真严谨、经验丰富,教书育人成绩突出。

2.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指导过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使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是学校公认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领域的带头人。

(二)学术水平与业绩成果1.对本门学科具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能及时掌握本门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在本学科有一定的声誉和影响,形成独到的教育思想和教学艺术特色。

2.具有提出专业研究方向或开拓新领域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指导年轻教师、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生的能力;运用政治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针对新时期学生思想的新特点、新形势,对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具有规律性问题和发展趋势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积极提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经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工作实绩与研究成果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有较大的指导意义。

3.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过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学术论文一篇,公开出版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学术论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或在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CSSCI)或北大版核心期刊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三篇以上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高水平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研究论文。

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教授学术水平。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主要成员获得过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省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部门,下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教学或科研奖励(国家级奖项排名前3名,省部级奖项排名前2名);(2)主持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课题1项以上;(3)主持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科学研究课题1项以上。

(三)实践能力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主持和指导研究解决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或在学校建设、管理方面具有组织领导能力。

在学生服务方面,能结合新时期学生的思想特点,组织过面向学生的专题讲座,开展心理咨询,组织指导社会社团活动或开展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

积极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学生结对子活动,每学期至少与一名学生结对子。

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际开设博客,自己撰写的博文内容不少于6万字,产生较好的育人效果和积极的社会影响。

五、附则第九条本条件中所称以上、以下,包括本数。

第十条本条件中所要求的论文为公开发表在有“CN”、“ISSN”刊号上的学术论文;论著、译著或教材为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

CSSCI收录的论文必须有检索机关出具的检索证明原件。

在学术刊物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及论文集上收集的论文均不计入规定的数量,只供参考。

第十一条本条件中所要求的科学研究课题专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辽宁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计划项目;所要求的教学成果奖专指三年一次的国家教学成果奖和省级教学成果奖;所要求的科学研究奖专指教育部、省政府、省社科规划部门、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部门颁发的奖励证书;其他研究课题、教学获奖、研究获奖,只供参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