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的商业贿赂行为大全
商业贿赂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贿赂现象日益严重,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本案涉及某医药公司(以下简称“医药公司”)通过向医务人员行贿,获取药品销售优势,损害了公众利益和医疗行业的正常秩序。
以下是本案的详细情况。
二、案件经过1. 行贿行为医药公司为了扩大其药品在市场上的销售份额,提高药品销量,于2018年开始向某医院医务人员行贿。
行贿方式包括:(1)直接给予医务人员现金、购物卡等财物;(2)以提供免费旅游、高档宴请等名义变相行贿;(3)通过关联公司向医务人员输送利益。
2. 受贿行为某医院部分医务人员在医药公司的行贿下,为医药公司谋取利益,具体表现为:(1)在药品采购过程中,优先采购医药公司的药品;(2)在药品使用过程中,推荐使用医药公司的药品;(3)在药品销售过程中,给予医药公司优惠条件。
3. 调查取证2019年,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对医药公司和某医院进行立案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有关部门收集了大量证据,包括:(1)医药公司向医务人员行贿的财务凭证;(2)医务人员收受医药公司贿赂的记录;(3)医院采购记录、药品使用记录等。
三、法律依据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依据包括: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四、判决结果经审理,法院认为医药公司及其相关人员的行为构成商业贿赂,依法作出如下判决:1. 医药公司犯商业贿赂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2. 医药公司直接责任人员甲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3. 医药公司直接责任人员乙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4. 某医院相关人员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全球商业伦理六大案例
全球商业伦理六大案例1. 丑闻案件:沃尔玛在墨西哥贿赂案2012年,美国最大的家庭生活用品零售商沃尔玛被曝出在墨西哥贿赂案件。
沃尔玛被指控贿赂政府官员以便快速办理照会和许可证。
虽然贿赂听起来是墨西哥的问题,但涉嫌参与的美国总部属于美国司法管辖范围。
这个丑闻给美国的企业和消费者敲响了警钟,认识到必须要有更好的商业伦理来确保他们在国外的业务中的合法性和道德性。
2. 环境案件:BP在墨西哥湾漏油事件2010年,英国石油公司(BP)在墨西哥湾发生漏油事件,这也成为了环境方面的经典案例。
事发后,BP付出了高达600亿美元的赔偿金,同时也付出环境和企业形象背后的代价。
这个案例体现了企业所面临的环境责任,以及企业必须要考虑到他们的行为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
3. 社会责任案件:可口可乐在哥伦比亚可口可乐可能是全球最著名的品牌之一,但公司最近被指控在哥伦比亚违反了社会责任。
在哥伦比亚,可口可乐被指控因与当地的反对者发生争执而联系错误处理。
根据相关报道,这可能会导致地方居民生命威胁。
在这个案例中,可口可乐公司在处理社会责任问题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当地社区的需求和利益,这种行为在商业伦理上是不符合道德标准的。
4. 劳工关系案件:苹果公司在中国苹果公司是全球最有价值的品牌之一,但他们最近也被指责在中国劳工关系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有报道称,苹果工厂中的工人在劳动时间过长,而且违反了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还有报告建议,苹果应该加强对其供应商的劳工管理,以确保其劳动力的合法性和道德性。
5. 国际贸易案件:荷兰皇家壳牌公司在尼日利亚荷兰皇家壳牌公司涉嫌在尼日利亚某油田地区的环境破坏问题。
壳牌公司被指称在该地区存在过度倾倒废水和排放过度废气的情况,这种行为不仅引起了当地民众的抗议,也导致了生态系统不断恶化。
在这个案例中,荷兰皇家壳牌公司被指责没有考虑到其行为对当地环境的影响,并没有采取合适的措施来降低他们的环境影响。
6. 知识产权案件:高通公司与苹果公司的技术专利战高通公司与苹果公司的专利战可能是当前知识产权争议的一个经典案例。
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以及相关的一些商业行为
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以及相关的一些商业行为(一)回扣回扣是商业贿赂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1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回扣就是指在商品购销中,卖方明确标价应支付价款外,暗中向买方退还钱才及其报偿以争取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的行为。
回扣是一方人交易为争取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在暗中从帐外向交易相对人及其有影响有决定的经办人员支付钱财及其报偿的行为,是一种很典型的商业贿赂行为。
从表面来看是经营者在帐外暗中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一部分商品价款,但实际上并没有起到让利或降价的作用,甚至还可能的抬高价格。
经营者用以行贿的“诱饵”,即成为回扣的那部分商品价款,本非行贿人自己的正当利益,而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往往就是买方单位自己的财产。
在双方恶意串通之下通过商品购销活动,这部分财产经过还回之后进入了买方单位的小金库或者个人腰包。
单位和个人收受回扣,无疑是逃避财务制度的约束,侵吞国有或集体资产,“化大公为小公”或“化公为私”。
这与折扣有本质区别,已经超出了价格竞争的范畴。
从市场竞争的角度来看,经营者以回扣为手段推销商品,已经不是购销双方面军“私事”,也不单纯是违反财经纪律,损害国家和集体财产的问题了,它直接妨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在回扣的诱惑之下,正常的质量,价格,服务的竞争机能发生扭曲,使其他竞争者失去交易机会。
这就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要制止回扣的原因。
《关于禁止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5条明确指出了回扣的表现形式,即“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
这说明,回扣的表现形式不限于现金,而是复杂多样的,既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还可以是其他方式,只要最终可以量化为现金(用现金估价)就可以了。
回扣表现形式的复杂性是其“帐外暗中”的特征所决定的。
从实际情况看,对给予回扣的经营者而言。
收受礼金典型案例剖析
收受礼金典型案例剖析收受礼金是一种违反廉洁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对于公职人员来说尤为严重。
下面列举了十个典型案例,以深入剖析收受礼金的危害和威胁。
1. 贿赂行贿案:某地政府官员收受房地产开发商巨额贿赂,以便为其提供便利和优惠政策,导致市场扭曲、公平竞争被破坏。
2. 建设项目中的行贿案:某市政府官员在招标过程中收受建筑公司的贿赂,以确保其中标,导致低质量和不安全的建筑物得以建成,威胁公众生命安全。
3. 医疗领域贿赂案:某医院院长收受制药公司的贿赂,推销其药品,导致患者得不到合理的治疗方案和药品选择。
4. 教育领域收受礼金案:某教师收受学生家长的礼金,为其子女提供额外的关照和特殊待遇,导致教育资源不公平分配,损害其他学生的权益。
5. 司法领域收受贿赂案:法官收受被告人的贿赂,判决结果被操纵,破坏了司法公正和法治机制。
6. 政治选举中的贿选案:候选人收受企业家的贿选款,以换取政治支持和利益保障,导致政治权力被滥用和扭曲。
7. 公务员受贿案:某公务员收受商人的贿赂,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和审批事项,导致权力被滥用,损害了公众利益。
8. 交通领域收受礼金案:交警收受司机的礼金,放行违章车辆,导致交通秩序混乱和公共安全受威胁。
9. 企业内部贿赂案:企业高管收受供应商的贿赂,在采购和合同签订过程中提供特殊待遇,导致企业利益受损。
10. 媒体行业收受礼金案:记者收受企业或政府官员的贿赂,编写有偏见的报道,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和民众的知情权。
以上案例只是收受礼金的冰山一角,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和市场秩序,损害了公众利益和信任。
因此,我们应当加强对这些行为的监管和惩处,同时加强廉洁教育,提高公职人员的廉洁意识和职业道德,共同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
商业贿赂案例
商业贿赂案例案例一:国际公司贿赂政府官员2024年,一家美国跨国公司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的能源项目中,为了获得政府官员的支持和优先权,通过向相关官员行贿。
该公司通过虚构合同和支付费用的方式,将大量涉及的贿赂款项转账至相关官员的银行账户。
该案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取证技巧:1.数据挖掘:通过对公司内部账务、合同和付款记录等资料进行数据挖掘分析,看是否有异常的付款行为和金额。
2.证人调查:调查可能了解到公司行贿行为的内部员工和相关官员,以获取相关证词。
3.银行调查:通过调查公司和相关官员的银行账户,查看是否有大额款项的转账记录。
4.文书调查:查看公司的合同、报告、员工通讯等文件,寻找可能的违规行为线索。
5.协助调查:与国际合作伙伴、当地执法机构和反腐败组织合作,分享情报和协助调查。
案例二:医药公司向医生行贿一家制药公司为了推广其新上市的药品,在医院和医生之间进行贿赂交易。
该公司通过给予医生高额的回扣和礼品,以期医生在处方时优先选择该公司的药品。
该案引发了公众对药品行业的关注和质疑。
取证技巧:1.医院调查:与医院合作,调查该公司在医院内的业务活动,如销售、合同签订、会议和活动等。
2.监控录像:通过监控录像,查看医生和制药公司代表之间是否存在非法交易的行为。
3.谈话录音:通过私人调查,获得医生和制药公司代表之间的谈话录音,获得相关证据。
4.社交媒体调查:分析医生的社交媒体账号,查看是否存在奢华生活方式的迹象,以推断是否存在非法所得。
5.证人调查:调查可能了解到公司行贿行为的内部员工和相关医生,以获取相关证词。
案例三:企业行贿法官一家企业为了赢得一项重大官司,向法官行贿。
该企业通过给予法官财物、旅行和特殊待遇,以期法官在官司中支持该企业。
该案引起了司法界的震动和高度关注。
取证技巧:1.邮件调查:通过调查企业和法官之间的邮件通讯,查看是否存在涉及行贿的内容。
2.监控录像:通过监控录像,查看企业人员与法官之间是否存在非法交易的行为。
公布_商业贿赂十大案例_的标本价值_东方愚
经理日报/2006年/4月/20日/第A03版呼声公布“商业贿赂十大案例”的标本价值东方愚浙江省工商局日前公布商业贿赂十大案例,苏宁电器假借“赞助费”向供应商收取贿赂案、海王药业为推销药品行贿医院药店案名列其中,医药购销、商品经营、旅游消费和中介机构成为整治商业贿赂的重点。
用不正当的手段引诱交易,从而达到排挤竞争对手的目的,近年来商业贿赂正成为某些行业的潜规则,不但严重破坏了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成为滋生寻租等腐败事件的温床,而且使我国的投资环境与经济竞争力的提升大打折扣。
治理商业贿赂刻不容缓。
今年2月底温家宝总理在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中,明确提出将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今年反腐工作的重点。
一时间,从国家各部委到许多省市的政府部门,纷纷通过设置举报电话、公布治理措施等方式,表明打击商业贿赂的姿态与决心。
然而,与条例法规的层出不穷形成巨大反差的是,并没有多少商业贿赂案件被曝出,就说仅有的一些案例吧,其中一些还是媒体监督起了关键性的作用。
在这种形势下,作为商业贿赂的主要的行政监管部门之一的浙江省工商局,打破“寂静”,用公布“商业贿赂十大案例”的行为,向当地企业给予一定的警示。
作为“爱声誉胜过爱自己”的企业们,谁都不希望看到自己上了“黑榜单”。
有句俗话叫做“聊胜于无”,含义是再简单的行动也比无动于衷要强的多,用到现如今的商业贿赂治理大潮中,再恰当不过了。
尽管浙江工商局在“十大案例”中披露已是业界“公开秘密”的“借赞助费行贿”等事件,虽不能与查处深层次隐蔽型的商业贿赂相提并论,但是它的效用仍然值得肯定,作法依然值得其他省市的行政部门仿效——如果治不了大案例,查一些小事件同样可取,怕就怕只有决心没有行动。
许多专家学者提及商业贿赂治理措施,必会对《反商业贿赂法》的出台寄以殷切期望。
在笔者看来,比漫长、滞后的宏观方略更重要的,是微观层面积极有效的即时行动。
比如,各级工商部门定期(比如说每月)或不定期地推出“×大商业贿赂事件”榜单。
企业商业贿赂案例
企业商业贿赂案例案例:企业商业贿赂事件时间:2008年至2009年事件背景:2008年至2009年期间,中国某汽车制造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因为想要在南美洲进一步扩展市场份额,决定通过商业贿赂手段获取当地政府官员的支持。
公司A派遣了一名高级销售经理程某前往南美洲执行此项计划,并指派他负责向目标政府官员行贿。
事件经过:2008年1月,程某抵达目标南美洲国家并开始寻找合适的政府官员。
他在当地的汽车销售展会上结识了该国一名高级官员李某,了解到李某担任政府采购部门的高级官员以及该国的政府采购计划。
程某为了确保成功行贿,与李某建立了密切的联系。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程某通过向李某支付大量贿赂款,确保公司A能够在政府采购项目中获得优先选择权。
他每月通过匿名方式将现金转入李某的银行账户,总计金额达到了200万美元。
此外,程某还为李某提供了奢侈旅游和高价礼品等不正当利益。
在经过数次的贿赂和接触之后,2009年5月,公司A最终获得了政府的采购合同,总金额超过1亿美元,并以偏高的价格销售给该南美洲国家政府。
事件曝光:然而,该事件并未长久保密。
一位知情人士向当地的反腐败机构举报了程某和李某的行为。
经过调查,该国反腐败机构确定了程某和李某之间的贿赂行为,并查明了巨额的贿赂款转账记录。
同年7月,当地政府责令公司A停止所有与政府的合作,并对涉案的公司高管、程某和李某展开刑事调查。
法律后果:经过反腐败机构的调查和司法程序的进行,程某和李某最终被定罪。
程某因商业贿赂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被处以巨额罚款。
李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被处以罚款。
公司A也受到了严重的法律制裁。
该公司被罚款数千万美元,并被剥夺了继续在该南美洲国家进行业务的权利。
此外,该公司的声誉受到了严重损害,市场份额在南美洲国家也大幅下降。
律师的点评:上述案例涉及到的商业贿赂行为是国际上被普遍视为不道德和非法的行为。
商业贿赂不仅破坏市场公平,也损害了企业的声誉和长期利益。
商业贿赂事件
商业贿赂事件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商业贿赂事件案例,供大家阅读!商业贿赂事件案例篇1:2011 年 10 月 26 日,为稳定大客户,该公司与北京味公司签订《赞助协议》,约定在2011 年 10 至 12 月间,北京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继续采购“安”牌乳制品作为生产原料;作为回报,上海恒乳制品公司在此期间为北京味公司的市场活动提供商业赞助。
2011年10至12月,北京味公司从上海恒乳制品公司指定的北京供货商处采购“安”牌乳制品金额共计人民币9308104.29元,上海恒乳制品公司从中获利人民币1405151.43 元。
同时,根据北京味公司要求,上海恒乳制品公司将约定的“市场赞助费”,划转至河北雄县全公司,用于抵充北京味公司应付印刷费用款。
河北雄县全公司开具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为印刷费的河北增值税普通发票4 张,给上海恒乳制品公司作为记账凭据。
在上海恒乳制品公司账面上,此项支出记入科目代码为“促销费用”和“应付账款”,会计科目为“宣传费—品牌维护”和“全利公司”,摘要为“市场宣传费”。
根据上述情节,上海市工商局静安分局最终认定:上海恒乳制品公司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一、二、三款的规定,构成了商业贿赂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13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1405151.43 元的行政处罚。
商业贿赂事件案例篇2:当一些中外药企都预计“葛兰素史克商业贿赂事件”风波渐平之时,法律的大网才刚刚张开。
1月8日晚,湖北省经侦部门人士:“2013年11月份,警方已经正式批捕甘李药业驻湖北的7名医药代表,其中包括省级销售经理、区域经理和医院代表。
”2013年9月,匿名人士爆料称,甘李药业卷入商业贿赂丑闻,2012年行贿总金额可能高达3亿元。
商业贿赂案例
商业贿赂案例商业贿赂是指企业或个人在商业交易中,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承诺给予或者索取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
商业贿赂在商业活动中存在许多案例,以下是其中一些案例以及取证技巧。
1. Siemens案例西门子公司在2024年因涉嫌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商业贿赂而被曝光。
这个案例揭示了一个跨国公司采取贿赂手段扩大业务规模和赢得合同的典型例子。
该公司通过设置“黑账户”来支付贿赂款项,并将贿赂费用写入合法的商业费用中。
取证时,调查人员利用银行记录、财务文件以及员工证词来揭示公司的贿赂活动。
取证技巧:a)搜集相关文件:调查人员需要获取公司的财务文件、合同记录、支付记录以及涉及相关员工的电子邮件和文件。
这些文件可以作为证据,揭示贿赂交易的存在。
c)采访关键人员:调查人员需要采访公司员工,特别是负责财务、采购和销售的高级员工。
这有助于了解贿赂活动的具体操作方式,以及相关人员的参与程度。
2. Wal-Mart案例沃尔玛公司在墨西哥被曝光涉嫌行贿,以获取建设和经营超市的许可证。
这个案例揭示了一家企业通过行贿手段获得商业优势的典型例子。
调查人员发现,该公司在墨西哥设立了专门的贿赂部门,并利用关系网与政府官员和监管机构进行合作。
取证技巧:a)寻找线索:调查人员可以通过查看公司内部文件、电子邮件和通信记录来寻找与贿赂活动有关的线索。
这些线索可能包括支付记录、授权文件、内部备忘录等。
b)追踪通行证、许可证等文件:调查人员可以调查与公司所涉及行业相关的政府部门,以获取许可证、建设许可证或其他相关文件。
这些文件可以揭示公司是否存在贿赂行为。
c)保护举报人:调查人员可以与内部举报人合作,获取贿赂活动的关键信息。
在保护举报人的隐私和安全的前提下,调查人员可以利用举报人的证词为案件提供更多证据。
3.FIFA案件国际足球联合会(FIFA)在2024年被曝光涉及多起商业贿赂案件。
这个案例揭示了一系列利用贿赂手段来获得世界杯举办权和其他足球赛事合同的事件。
5起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5起行贿犯罪典型案例第一章节:行贿案例概述- 行贿犯罪的定义和危害- 行贿案例的重要性和研究意义第二章节:5起行贿犯罪典型案例分析1. 富士通事件:富士通公司高管为获得政府采购合同行贿政府官员,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行贿罪》。
2. 大oma铁路工程案:中国铁路总公司局部工程领导与企业合作伙伴勾结,涉嫌行贿千万元,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3. 惠普贿赂案:惠普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子公司高管行贿,为获得业务和合同,案件涉及全球多个国家,涉及金额高达数亿美元。
4. 针灸师行贿案:某针灸公司老板为获得医院合作建立医疗服务中心,行贿医院负责人,涉及数百万元。
5. 养路费行贿案:某高速公路养护单位财务主管收受企业财务人员贿赂,为企业获得不正当利益。
第三章节:行贿犯罪防范措施和对策- 加强宣传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全民法制素质- 加强监管和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反腐倡廉相关法律法规-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市场化改革,减少行贿的机会- 打造社会共治格局,建立举报与处理机制,加强社会监督。
行贿犯罪是指个人或组织为得到不正当利益,在给予公职人员财物等物品的前提下,使公职人员违规行使职权,或者通过其他违法手段达到达到收益的目的。
行贿犯罪的危害十分严重,它会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扰乱经济秩序,制约国家的发展。
此外,行贿犯罪也会对国家的执法和公正消失造成威胁,容易引起社会的质疑和不满。
了解和研究行贿案例对于防范和打击行贿犯罪非常重要。
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了解不同行业、不同人群的行贿方式和手法,对行贿犯罪的规律和特点有所认识。
在了解了这些案例后,我们可以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防控并惩治行贿犯罪。
同时,行贿案例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通过理解案例中存在的问题和规律,我们可以突出犯罪的主要特征,探究行贿犯罪背后的根源,提出防范和治理的有效对策和建议。
通过加强对行贿案例的研究和探究,我们可以更好地保障社会稳定和发展,并有效防止行贿犯罪的产生。
商业贿赂案例分析
商业贿赂案例分析商业贿赂是指企业或个人通过行贿或收受贿赂来获取商业利益的行为。
此类行为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公平竞争环境,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以下分析几个典型的商业贿赂案例,以便更全面地了解其影响和应对方式。
解决该类案例的方式是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和合规制度。
此外,加强员工教育与培训,提高道德和法律意识,对行贿行为实施严厉打击。
2.职务侵占案例:美国零售巨头沃尔玛集团在墨西哥的商业环境中行贿案是典型的职务侵占案。
公司的高层雇员向墨西哥政府官员行贿以获取商业利益,涉及数百万美元。
此案使沃尔玛遭受了巨大的财务损失,且声誉受损。
避免职务侵占案的发生需要建立透明的财务制度和监管机制。
公司应加强内部审计和风险评估,严控资金流向,避免滥用职权。
同时,加强企业社会责任,规范企业行为,树立诚信经营的企业形象。
3. 官员收受贿赂案例:巴西国石石油公司(Petrobras)腐败案是一个典型的官员收受贿赂案例。
该公司的高层官员通过虚构合同,向承包商索取回扣,并将巨额贿款用于个人消费,涉及的金额高达数十亿美元。
该案严重损害了巴西石油工业的声誉和发展。
遏制官员收受贿赂的措施之一是建立独立的反腐败机构,监督政府官员的行为,并建立严格的惩治机制。
同时,加强国际合作,更加积极地追查和追缴赃款,以减少贿赂行为对经济和社会的损害。
商业贿赂案件的对策将综合法律、制度和道德教育手段。
重要的是,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合作,加强监管,改善法治环境,提高法律意识,营造诚信社会。
只有通过全面的防控手段,才能更好地遏制商业贿赂,推动公平竞争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商业贿赂行为解析 商业贿赂可能会面领刑罚的行为(合集6篇)
商业贿赂行为解析商业贿赂可能会面领刑罚的行为(合集6篇)篇1:商业贿赂行为解析商业贿赂可能会面领刑罚的行为1月1日生效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对商业贿赂行为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
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大量的“行业惯例”“商业安排”“市场潜规则”都涉嫌甚至明确属于商业贿赂行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存在较大的违法风险。
对广大市场主体而言,搞清楚哪些属于商业贿赂的典型行为,不但能够提高企业应对风险的能力,而且能够最大限度避免个人遭受审查甚至身陷囹圄。
关于贿赂的概念目前,在我国法律体系下,贿赂的范围主要是指财物,即货币与实物,如现金、转账、房、车、古董、字画等;还包括各种可量化的财产性利益,如旅游、考察、提供免费服务、无偿借用财物等。
纯粹的非财产性利益,例如情色贿赂、子女升学、解决户口、购房指标等,一般不视为贿赂。
在立法层面上,关于贿赂的概念主要见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以及两高《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两高意见)。
前者规定: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前款所称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第二款所称其他手段,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手段。
后者规定,商业贿赂中的财物既包括金钱和实物,也包括可以用金钱计算的财产性利益,如提供房屋装修、带有金钱的会员卡、代币卡(券)、差旅费等。
具体金额以实际支付的关税为准。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一文中指出:“非财产性利益如招工提干、调换工作、迁移户口、晋升职务等则一般不被视为贿赂”,可以作为提供非财产性利益一般不视为商业贿赂的力证。
商业贿赂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医疗器械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医疗器械行业的重视和扶持,A公司的业务发展迅速。
然而,在追求利润的过程中,A公司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采取了一系列不正当的商业贿赂手段。
二、案件经过2018年,我国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开展医疗器械行业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A公司在销售医疗器械过程中存在贿赂行为。
经调查,A公司的主要贿赂手段如下:1. 暗中给予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回扣:A公司通过现金、购物卡、旅游等方式,向医疗机构的相关人员支付回扣,以换取其在采购过程中的关照。
2. 提供虚假宣传资料:A公司为了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向医疗机构提供虚假的产品宣传资料,夸大产品的功效,误导医疗机构采购。
3. 虚构项目:A公司虚构项目,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项目,从而获得不正当利益。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A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A公司的贿赂行为涉及多家医疗机构和政府部门,涉案金额巨大。
三、案件处理2019年,某市人民法院依法对A公司及涉案人员进行审判。
法院认为,A公司的贿赂行为严重扰乱了医疗器械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法院判决A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A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此外,法院还判决A公司退赔违法所得,并依法吊销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四、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商业贿赂案件,具有以下特点:1. 涉案范围广:A公司的贿赂行为涉及多家医疗机构和政府部门,涉案金额巨大。
2. 案件影响大:本案的发生严重扰乱了医疗器械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 案件处理严格:法院依法对A公司及其涉案人员进行审判,严厉打击了商业贿赂行为。
知识产权:商业贿赂案例
知识产权:商业贿赂案例商业贿赂案例:某公司商业竞争中的不良手段事件一:2010年1月,A公司与B公司商业竞争激烈,为争夺市场份额,A公司决定采取商业贿赂手段。
A公司的销售经理王某联系了B公司销售经理李某,并提议向其行贿以获取竞争优势。
王某向李某承诺,如果李某帮助A公司获取B公司的客户资料和市场情报,将给予李某一笔丰厚的回扣。
李某考虑到个人私利,同意了这一提议。
事件二:2010年3月,李某通过邮件发送了包含B公司客户资料和市场情报的文件给王某。
文件内容包括关键客户的联系信息、价格策略和市场趋势分析等敏感信息。
事件三:2010年4月,A公司利用从B公司获取的敏感信息,与相关客户进行了接触,并成功签订了一些大单,这使得A公司的销售额大幅度上升,而B公司反而销售量下降。
事件四:2011年5月,B公司获悉了A公司商业贿赂的事实,并对此表示震惊。
B公司随后启动了内部调查,并发现了李某的违规行为。
为了维护公司声誉,B公司将此案件报告给了当地公安机关。
事件五:2011年8月,公安机关启动了刑事调查,并对A公司的销售经理王某和B公司的销售经理李某进行了调查讯问。
在调查中,王某和李某均承认了商业贿赂的行为。
事件六:2012年1月,经过搜集证据和法庭审理,王某和李某均被认定犯有商业贿赂罪。
法院判决王某犯有非法经营罪和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律师点评:这一商业贿赂案例涉及的事件充分展示了商业竞争中的不正当手段,以及商业贿赂对竞争市场的不良影响。
该案件中,A公司以获取商业优势为目的,主动联系了B公司的销售经理,并提出了行贿要求。
李某基于个人私利原因接受了该提议,并向A公司提供了敏感信息,给了A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不公平的优势。
商业贿赂行为损害了B公司的利益,导致了其销售量的下降。
B公司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了行动,将该案件报告给了执法机关进行调查。
通过执法机关的介入,事实真相被揭示,王某和李某被追究了法律责任。
商业贿赂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贿赂现象日益严重,不仅损害了市场秩序,也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
为了打击商业贿赂行为,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商业贿赂进行了明确界定和处罚。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商业贿赂案件为例,分析其法律问题及处理结果。
二、案件简介2019年,某市某医药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因涉嫌商业贿赂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
经查,A公司在2017年至2019年间,通过贿赂当地某医院(以下简称B医院)的医务人员,获取了B医院的药品采购订单。
具体案情如下:1. A公司向B医院医务人员提供现金、购物卡等财物,以获取药品采购订单。
2. A公司还向B医院医务人员提供旅游、宴请等招待,以维护长期合作关系。
3. B医院医务人员在药品采购过程中,明显偏袒A公司,导致其他医药企业失去市场机会。
三、案件分析1. 犯罪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商业贿赂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本案中,A公司通过贿赂B医院医务人员,获取了药品采购订单,符合商业贿赂的犯罪构成。
2. 犯罪主体本案中,A公司作为贿赂方,B医院医务人员作为受贿方,均符合商业贿赂的犯罪主体要求。
3. 犯罪客体商业贿赂犯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本案中,A公司通过贿赂手段,破坏了药品采购市场的公平竞争,损害了其他医药企业的合法权益,符合商业贿赂的犯罪客体要求。
4. 犯罪主观方面本案中,A公司具有明显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故意,B医院医务人员也明知对方行贿的目的是为了获取药品采购订单,仍接受贿赂,符合商业贿赂的主观方面要求。
四、案件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对商业贿赂犯罪,可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商业贿赂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商业贿赂现象也随之增多。
商业贿赂不仅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还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商业贿赂案件,涉及某医药公司及其关联人员在药品采购过程中,通过贿赂医务人员获取药品采购订单,最终被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二、案件事实2018年,某市某医院拟采购一批药品,公开招标。
某医药公司(以下简称“医药公司”)得知消息后,立即开始策划投标。
该公司负责人李某意识到,要想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必须采取非常手段。
于是,李某指使公司业务员张某与某医院部分医务人员串通,通过行贿的方式获取药品采购订单。
具体操作如下:1. 张某与某医院药剂科主任赵某取得联系,表示医药公司愿意提供一定比例的回扣,以换取赵某在药品采购过程中给予关照。
2. 赵某同意张某的提议,并要求张某将回扣款直接打入其私人账户。
3. 张某按照赵某的要求,将回扣款分多次打入赵某账户,累计金额达数十万元。
4. 在赵某的关照下,医药公司顺利中标,并与某医院签订了药品采购合同。
5. 药品采购过程中,赵某利用职务之便,为医药公司谋取利益,导致医院药品采购价格远高于市场价。
6. 2019年,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经调查核实,医药公司存在商业贿赂行为。
三、案件处理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医药公司及其关联人员进行了调查,并收集了大量证据。
经审理,法院认为:1. 医药公司通过贿赂医务人员的方式,获取药品采购订单,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 赵某作为某医院药剂科主任,利用职务之便,为医药公司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
3. 张某作为医药公司业务员,参与商业贿赂活动,构成介绍贿赂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依法对医药公司及其关联人员作出了如下判决:1. 医药公司犯商业贿赂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2. 赵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商业贿赂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某市A公司被告:某市B公司案由:商业贿赂纠纷被告某市B公司为提高其产品的市场份额,通过不正当手段向某市A公司销售人员行贿,导致A公司销售人员收受贿赂,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A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A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二、案件事实1. 被告B公司为提高其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决定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
2. 被告B公司通过中间人张某,向原告A公司销售人员王某行贿,王某收受贿赂后,泄露了A公司的商业秘密。
3. 被告B公司利用获取的商业秘密,生产出与A公司产品类似的产品,在市场上进行销售,严重损害了A公司的利益。
4. A公司发现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对张某、王某等人进行了调查,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理。
5. A公司认为,被告B公司的行为构成商业贿赂,给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争议焦点1. 被告B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商业贿赂?2. 被告B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四、法院判决1. 被告B公司的行为构成商业贿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被告B公司通过行贿手段获取原告A公司的商业秘密,其行为已构成商业贿赂。
2. 被告B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贿赂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情节严重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本案中,被告B公司通过行贿手段获取原告A公司的商业秘密,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商业行贿案
商业行贿案商业行贿案例:建设公司贿赂政府官员事件背景:在中国的改革开放进程中,一家名为ABC建设公司的国有企业,以其优质的工程项目承接能力和丰富的资源为基础,取得了巨大发展。
然而,在其快速发展的背后隐藏着一系列行贿事件。
本案将详细展示ABC建设公司从2005年至2010年期间涉及的商业行贿案件。
案例一:贿赂政府官员获取工程项目时间:2005年至2008年细节:2005年,ABC建设公司决定通过行贿手段获取一份重要的工程项目。
公司总经理张某与当地政府官员王某秘密接触,承诺支付500万元人民币给王某,以获得该工程项目的中标权。
经过多次私下会面及交往,张某通过公司账户向王某转账,并让其妻子将现金200万元送到王某家中。
在此次行贿案件中,ABC建设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行贿罪条款。
案例二:挪用巨额资金行贿政府官员时间:2007年至2009年细节:在2007年至2009年期间,ABC建设公司的项目进一步扩大,需要与更多政府部门进行合作。
为此,公司决定更加激进地使用行贿手段来获取政府批准和支持。
公司高层决策者于2007年成立一个特殊账户,并在该账户上存入1亿元人民币。
该账户用于支付给涉案政府官员的行贿费用。
公司高层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如转账、现金交付等方式向政府官员提供行贿款项。
值得注意的是,该特殊账户是由ABC建设公司的财务部门特别设立,用于挪用公司资金,严重损害公司的经济利益。
以上行贿案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行贿罪、贪污罪和非法经营罪等相关条款。
律师点评:ABC建设公司的上述商业行贿案件涉嫌多次利用贿赂手段来获取工程项目,并且涉案金额巨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的行贿罪、贪污罪和非法经营罪等条款。
此类商业行贿案件不仅损害了诚信经营的原则,也严重破坏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社会秩序。
法律应该严惩涉案企业和个人,以此维护公正、透明与公平的商业环境。
同时,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强化市场监管机制,打击商业行贿现象的滋生,从法律和制度上加强对经济活动的监管,确保商业活动的公正和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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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商业贿赂行为大全
商业贿赂行为的典型行为是哪些?请注意这些行为都可以说的上是商业贿赂行为,不要自作聪明,下面由小编与大家分享,希望你们喜欢!欢迎阅读!
(1)药品、医疗器械的经营单位或个人为推销产品,假借赞助费、新药推介费、学术会议费等名义,或以赠送“样品”、设备等其他手段,给付医生、医院、医药公司、药房超市等相关单位和个人不正当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医院、医药公司、药房超市等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购买产品过程中收受或者索取药品、医疗器械的经营单位或个人不正当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2)商品供应商为获取进场销售商品等交易机会,假借进场费、广告宣传费、赞助费、专场费、促销费、开瓶费等名义或以其他手段,给付超市、商场、餐馆、歌城等零售企业或个人不正当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超市、商场、餐馆、歌城等零售企业或个人假借进场费、广告宣传费、节庆费、店庆费、陈列费、赞助费、专场费、促销费、开瓶费等名义或以其他手段,收受或者索取商品供应商不正当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3)旅行社、宾馆、商场、酒店、票务代理等经营者为获取交易机会,假借人头费、停车费等名义,或以回扣等其他手段,给付相关单位和个人不正当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相关经营单位和个人假借人头费、停车费等名义或以其他手段,收受或者索取旅行社、宾馆、商场、酒店、票务代理等经营者不正当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4)房地产公司、建筑公司、建筑材料经销商等单位在工程建设中,为了获得交易机会,以回扣等手段给付相关单位和个人不正当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如:在工程招标投标中,通过贿赂有关各方围标、串标、陪标,或者向有关人员直接行贿,谋取中标;在工程发包分包中,通过贿赂非法取得承包资格;在材料设备采购中,通过贿赂,购买、使用质量差价格高的材料设备;在施工过程中,通过贿赂,利用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或提高价格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工程验收决算中,
通过贿赂,虚设项目、重复计算工程量等骗取工程款,并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巧立名目、拖延付款等方式收受贿赂;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检测中,通过贿赂取得虚假技术报告,或者通过贿赂有关人员瞒报质量安全隐患以通过验收等)。
相关经营单位和个人采取各种手段,收受或者索取房地产公司、建筑公司、建筑材料经销商等单位不正当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5)经营单位或个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国有资产产权的竞买、投标机会,以回扣或其他手段给予相关单位或个人不正当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相关经营单位或个人采取各种手段,收受或者索取土地使用权、国有资产产权竞买、投标者不正当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6)经营单位或个人为获得交易机会,以保险回扣、高额返还、超标准或越范围支付高额代理手续费或其他手段给予相关单位或个人不正当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保险代理商、中介商等经营单位或个人采取各种手段,收受或者索取相关单位或个人不正当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7)资产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中,为获取交易机会,给付有关单位和个人不正当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有关经营单位和个人采取各种手段,收受或者索取资产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不正当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8)教材出版社及销售商、文体器材生产商及销售商、基建单位、校服生产厂家及销售商、培训机构等经营者为推销产品或招揽生源,给付学校等相关单位和个人不正当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相关经营单位和个人在购买产品或招揽生源中,采取各种手段收受或者索取教材出版社及销售商、文体器材生产商及销售商、基建单位、校服生产厂家及销售商、培训机构等经营者不正当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9)电信运营商及代理商为获取垄断交易机会,假借配套费等名义或以免费提供电信工程的安装施工等手段,给付房地产开发商、市场主办者等相关单位和个人不正当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房地产开发商、市场主办者等相关单位和个人假借合法名义收受电信运营商及代理商不正当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10)经营者在商品交易中向对方单位或者其个人附赠现金或者物品等不正当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按照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广告礼品的除外)。
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商品交易中收受经营者附赠现金或者物品等不正当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按照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广告礼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