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
《爆破安全九条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爆破安全九条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爆破安全九条规定》涵盖了爆破作业的全部过程,其主要内容就是“九个必须、九个严禁”,抓住了爆破安全管理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其主要特点:一是面向矿工,通俗易懂。
《爆破安全九条规定》采用了最简练、最通俗、最直接的表述。
首先面向实施爆破作业实际操作的爆破工、班组长、瓦斯员、区队长、安监员和爆破现场有关的其他矿工,让他们听得懂,记得住,操作对。
让《爆破安全九条规定》成为,爆破操作的标准规范,成为保护矿工生命的利器。
二是事故导向,高于规程。
《爆破安全九条规定》是从很多个事故教训中提取和获得的,是鲜血和生命的凝结。
有的规定已经高于现行版本的规程、标准。
这些规定与“发展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一致,与新《安全生产法》一致,依法制定,具有确实的法律地位。
有的规定是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提炼而成,也是有法可依的。
违犯了规定就是违法,就要依法进行处罚。
三是精细管理,夯实基础。
《爆破安全九条规定》是对爆破工序的精细化、标准化,规定了爆破安全作业的每一个具体步骤、具体动作的标准和要求。
从最基层的矿工抓起,从最基本的动作、步骤、工序抓起,从微观上、从细节上,堵死安全漏洞,夯实安全基础。
四是设定红线,杜绝违章。
“九个必须,九个严禁”就是爆破安全的红线,不得逾越,不得违章,不得违犯。
违章就是违法,违犯就是违法。
为深刻领会、准确理解《爆破安全九条规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现逐条进行简要解释说明。
一、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落实“一炮三检”,严禁违章指挥、违章爆破作业。
一)强化法律意识,建立违规就是违法,违章就是违法安全理念从事故分析报告看,违章指挥、违章爆破甚至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
例如2013年“12.13”事故中,新疆白杨沟煤矿的全体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通过了一个违法的爆破作业方案,一炮过后,数十条生命瞬间消失;再如,2014年“4.7”事故,云南下海子矿带班矿长,明明知道有淋水、潮湿等明显的突水征兆,强令工人爆破作业,一声炮响后,22条生命魂丧井底。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为了确保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和有效进行,保障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遵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本企业订立了以下九条规定,以维护工作环境的安全稳定和员工的身心健康。
第一条安全责任制度1.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由企业总经理全权负责,订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确相关职责。
2.生产一线的班组长和爆破工人对作业过程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性。
第二条培训与管理1.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培训,熟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新进入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区域的员工应进行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操作。
3.员工的考核结果和培训记录应妥当保管,有需要时进行随机抽审核验。
第三条安全设备和工具1.煤矿井下爆破作业所使用的安全设备和专用工具必需经过质量认证,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设备和工具的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完好无损。
3.发现设备和工具有故障或损坏的,应立刻停止使用,并进行维护和修理或更换。
第四条现场安全检查1.井下爆破作业前应组织现场安全检查,确保爆破作业区域的环境安全。
2.检查包含底柱、瓦斯和煤尘等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性。
3.井下爆破作业期间应定期开呈现场安全巡察,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性。
第五条爆破作业方案和预警措施1.每次进行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前,应订立认真的爆破作业方案,包含爆破参数、时间、地方等,并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查和批准。
2.爆破作业前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进行警示广播通知,确保人员安全撤离到安全区域。
3.在爆破作业完成后,应及时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无余波后,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第六条应急预案和演练1.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区域应订立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应急职责,保障爆破作业中的突发情况的处理及时有效。
2.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各级人员的应急处理本领和协调搭配本领。
3.演练结果应记录并进行评估,改进应急预案,确保其实际可行性。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
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主管部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
二、管理标准1.设立特地的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该机构由煤矿企业的法务人员、安全人员、生产人员等构成,负责订立和执行相关的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2.建立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包含工艺流程、作业程序、安全操作规范、安全技术要求等内容。
规定每段作业前需进行预先综合安全评价,并下发相应的作业引导书。
3.实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确保作业人员了解并掌握爆破作业的安全规程和应急措施,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变本领。
4.严格掌控作业人员的素养和技能要求,对具备相应经验和技能的作业人员进行资质评定,确保其能够娴熟操作作业设备,提高作业安全性。
5.加强对井下爆破作业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配备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检测仪器。
设备管理人员需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并记录相关数据。
6.订立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生产标准,规定作业人员的作业时间和休息时间。
确保作业人员的工作状态良好,减少由于疲乏引起的事故发生。
7.加强对现场施工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作业人员依照作业程序进行施工,并配备现场监督人员进行巡察和引导,及时发现和矫正不安全行为和操作。
禁止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转变作业流程和操作规范。
8.加强对爆破料子和爆破器材的管理,确保其质量合格,并依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存放和使用。
禁止私自携带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爆破料子和器材。
9.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定期进行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检查。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刻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考核标准1.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对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验收,并记录相关数据。
每年将安全自查和验收情况报告给企业高层进行评估。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修改版]
第一篇: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一、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落实一炮三检,严禁违章指挥、违章爆破作业。
二、爆破作业必须认真执行报告和联锁制度,由带班队长向矿调度室报告瓦斯、煤尘、支护等情况,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严禁擅自爆破。
三、**揭煤、巷道贯通等重点环节爆破作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按规定报批后,由矿领导现场监督实施,严禁未经审批情况下爆破作业。
四、爆破前后必须采取洒水降尘等综合防尘措施,严禁煤尘积聚或超限情况下爆破作业。
五、必须严格落实探放水措施,严禁在有突水预兆情况下爆破作业。
六、必须在规定的安全位置警戒、起爆和躲炮,严禁爆破后未经检查进入警戒区。
七、必须按规定使用水炮泥和炮泥,严禁裸露爆破或放明炮、糊炮。
八、必须按规定处理大块煤(矸)和煤仓(眼)堵塞,严禁采用炸药爆破方式处理。
九、对顶板(顶煤)预裂爆破必须在工作面前方未采动区域进行,严禁在工作面架间(后)爆破。
第二篇: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及煤矿井下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六条规定实施方案为加强我矿井下爆破作业及爆炸材料安全管理,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制定《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及《煤矿井下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六条规定》,结构我矿的实际生产情况,特制订此实施方案。
一、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落实“一炮三检”,严禁违章指挥、违章爆破作业。
二、爆破作业必须认真执行报告和联锁制度,由带班队长向矿调度室报告瓦斯、煤尘、支护等情况,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严禁擅自爆破。
三、石门揭煤、巷道贯通等重点环节爆破作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按规定报批后,由矿领导现场监督实施,严禁未经审批情况下爆破作业。
四、爆破前后必须采取洒水降尘等综合防尘措施,严禁煤尘积聚或超限情况下爆破作业。
五、必须严格落实探放水措施,每新开工头面都作好探放水工作,严禁在有突水预兆情况下爆破作业。
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为保证井下爆破作业安全,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爆破作业管理,在遵守国家安全规程规范的前提下,对井下爆破作业作出如下规定:一、在井下实施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在所有通往爆破危险区域的通道上设置警戒岗哨和警戒标志。
二、警戒距离:浅孔爆破,直线巷道50米,转弯巷道30米。
浅孔爆破的警戒距离由生产技术部门技术人员确定。
三、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包括喊话、鸣笛哨等)和视觉信号(制作专门警示牌在各地点悬挂),使危险区域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
四、每次爆破必须发三次爆破信号。
第一次为预告信号,要求所有与爆破作业无关人员立即撤到危险区域以外,或撤至指定的安全地点,爆破人员向危险区域边界派出警戒人员。
第二次为起爆信号,在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域,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爆破员方可起爆。
第三次为解除警戒信号,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岗哨应坚守警戒岗位。
全部炮响后,须经过15分钟后方能解除警戒,若炮响数量与点炮数量不符,须经过20分钟后方能发出警戒信号。
五、施工单位实施中深孔爆破,必须提前一天通知总调、生产部、安环部及采场附近作业单位,并在副井口及所在中段告示牌上写明爆破时间、地点及安全注意事项。
六、需二次爆破的大块,应在每天下午3点实施集中爆破,并在通往爆破地点的每一个入口设置警戒,并按要求必须发出二次爆破信号。
七、巷道贯通应有准确的测量图,每班都要在图上填明进度。
当两工作面相距15米时,地质测量人员应事先下达贯通通知书,此后,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并应在双方通向工作面的安全地点派出警戒。
八、间距小于20米的两平行巷道工作面需进行爆破时,必须通知相邻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九、距离炸药库30米以内的区域禁止爆破。
在距离炸药库30-100米区域内进行爆破时,禁止任何人员留在库内。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模板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模板第一条总则为了保障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遵守现行法律法规,确保矿工生命资产安全,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井下爆破作业责任1.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行为主体为具备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人员资质的人员,必需经过严格的培训和专业考试合格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2.煤矿企业需设立特地的爆破作业管理部门,负责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组织、引导和监督,并配备充分数量的监管人员,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执行。
第三条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准备工作1.在进行爆破作业之前,需进行认真的作业计划编制,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2.爆破作业计划应包含作业区域的爆破范围及安全掌控措施,预估的爆破效果,以及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四条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管理1.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应依照计划进行,严禁擅自随便更改。
2.准备爆破区域必需严格限制人员进出,设立掌控区,并布置专人进行管控,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
3.在爆破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第五条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监测1.在进行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之前,必需进行周边环境的监测,确保井下环境及四周采空区的安全。
2.在爆破作业过程中,必需进行爆破振动、声级、瓦斯等关键指标的实时监测,确保不超出安全标准。
第六条煤矿井下爆破作业设备和物料管理1.煤矿井下爆破作业所使用的设备必需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爆破作业所使用的爆炸物品必需经过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并妥当储存、使用、运输和销毁。
第七条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人员防护1.参加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需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含安全帽、安全鞋、眼罩、耳塞等。
2.全部参加井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需经过健康体检,并定期进行职业病筛查。
第八条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事故处理1.任何一起井下爆破作业事故发生时,必需立刻停工,组织现场救援和事故调查。
2.对事故原因进行认真调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仿佛事故不再发生。
煤矿井下放炮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放炮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放炮是矿井煤矿工作中一种常见的爆破作业方式,为了确保矿井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煤矿井下放炮必须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1. 爆破方案编制:每次进行井下放炮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爆破方案,包括爆破参数、装药方式、延时时间等内容,并经过矿井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2. 人员培训:参与井下放炮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了解爆破原理、操作要求以及应急处理措施,同时必须持有合法的爆破证书。
3. 安全防护措施:在进行井下放炮作业时,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等个人防护装备,同时井下设备和通风系统也要保证正常运行。
4. 爆破现场管理:在爆破现场,必须设置专门的警示标志和警戒线,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保证操作区域的安全。
5. 确保安全距离:在爆破作业进行时,必须确保工作人员和设备与爆破现场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防止意外伤害。
6. 炮倒处理:爆炸后,必须对炮倒进行专门的处理,确保无漏网之鱼。
7. 安全监测:在井下放炮作业结束后,需要对爆破效果进行安全监测,确保矿井结构和通风系统的安全性。
以上是一般的煤矿井下放炮管理规定,具体要根据煤矿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进行操作。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上级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
什么系统能符合《煤矿井下放炮安全管理九条规定》--王新安
煤矿井下放炮安全管理九条规定(征求意见稿)一、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放炮。
二、放炮前班组长必须向调度室报告瓦斯、煤尘、支护等情况,经矿调度室审批同意后,由专职放炮员放炮,严禁无证人员从事放炮作业。
三、石门揭煤、巷道维修(挑顶、拉底、扩帮等)及突出煤层掘进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同意,严禁未经审批放炮。
四、必须执行“一炮三检”,严禁在瓦斯、煤尘超限或风量不足情况下放炮。
五、必须执行“三人连锁”,严禁在有突出、突水等危险预兆下放炮。
六、必须在规定的安全位置警戒、起爆和躲炮,严禁“未检先入”。
七、必须按规定使用水炮泥和炮泥,严禁裸露放炮(放明炮、糊炮)。
八、必须按规定处理大块煤(矸)和煤仓(眼)堵塞,严禁采用放炮方式处理。
九、处理坚硬顶板(顶煤)必须在工作面前方未采动区域进行,严禁在工作面架间(后)放炮。
通过煤炭行业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2012年10月21日,煤炭行业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煤矿放炮监控系统安装使用与管理规范》煤炭行业标准审查会。
与会评委专家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监局以及各省煤监局、煤炭安标委员会等相关领导组成。
会议听取了标准起草单位——北京龙德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标准说明、征求意见反馈处理和标准条文的说明。
经质疑和讨论,审查会形成如下意见:(一)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爆破监控系统的安装、信息处理、使用维护、管理等要求,对规范煤矿井下爆破监控系统的安装和使用具有重要指导作用;(二)将标准名称改为《煤矿爆破监控系统安装使用与管理规范》。
会议认为,北京龙德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标准送审材料齐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同意通过审查,建议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修改后报批。
同时,为加快提升安全科技创新能力,依靠科技进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征集工作,经评审由北京龙德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研发的“智能放炮监控系统”入围2012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
《煤矿井下爆破安全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爆破安全管理规定》一、施工现场悬挂和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1至爆破图表。
工作面实际施工中的炮眼数量和装药量不应超过爆破图表中规定的数量。
如果工作面岩性发生变化,需要增加炮眼数量和装药量时,要及时更改爆破图。
二是在底部两排炮前施工时,必须将两米尺度的矸石迎头(三米的中深孔爆破)清算到00姐妹以下的底部固茬;装料前,2m范围内无浮矸,无积水。
三、工作面有下列情况时,严禁带电作业。
(一)、掘进工作面在开窝时,未按《规程》“1传3防”等规定设置安全设施。
(二)、局部通风机产生循环风或风筒至迎头距离超过规定。
(3)采掘工作面顶板控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或支架损坏,或伞檐超规。
(4)风流中气体浓度达到0。
距离拍摄地点20m以内8%。
(5)矿车、未清理的煤矸石或其他物体遮挡放炮地点20m范围内1/3以上的巷道断面。
(6)、形状异常、忽高忽低的温度、显著的瓦斯涌出、松散的煤岩、穿越的老空气等情况。
(七)、工作面风量不足。
所有孔必须处于良好状态并进行扫描。
禁止对变形孔充电。
工作面各种不用的钻孔和孔洞必须用炮泥填充,填充深度不应小于1。
最大孔深的5倍。
四、装药前要准备足够的泡泥、枪泥和彩带,装药工必须有射击助理资格证。
5.装载时,工作面的装载警戒应设置在20的刻度上。
与装载无关的人员不允许随便进入装载警戒线。
严禁从事与装车无关的其他工作。
六、装药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1枪3泥”的规定。
底泥要先放在枪口处,装药前要装底泥。
取枪头时,必须同时取一泡泥浆,水枪泥浆外孔的剩余部分必须用腻子填实,腻子长度不得小于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
七、装药过程中,装药工必须一手握住雷管脚线端头,一手握住枪杆,将枪头轻轻送入眼内,避免砸伤雷管脚线皮肤或砸伤脚线。
枪头必须与眼睛里的粉末紧密相连。
八、底部两排孔与周边眼必须同时安装,下山掘进底部三排孔必须同时安装,特殊情况下,所有孔必须同时安装有彩带(彩带必须绑在底部筒上,并使彩带露出眼口长度不小于200姊妹)。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模板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模板一、总则为保障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管理要求,订立本规定。
二、相关责任1.上级领导层应订立和完满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职责和权限。
2.职能部门应负责监督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并供应必需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三、人员管理1.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人员应具备合法的从业资格,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劳动合同应明确爆破作业的实在职责。
2.爆破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维护工作服装和安全卫生的规定,并依法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四、设备管理1.煤矿井下爆破作业所使用的爆破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及时更新替换老旧设备。
2.爆破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了解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知识,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设备。
五、作业环境管理1.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前应进行认真的工作环境评估,识别潜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掌控措施。
2.作业现场应设置充分的明确标识和警示标志,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并保持通道畅通。
六、作业程序管理1.爆破工作应提前订立认真的作业方案,包含爆破操作程序、充填装药和掏渣等流程,并确保相关人员完全理解和遵守。
2.全部的爆破作业应有专人负责,并遵守操作步骤和相应的工作安全规程。
七、爆破作业监测与掌控1.在爆破前后,应进行必需的监测和记录,包含对地质环境、气体浓度以及震感等参数进行监测,及时采取掌控措施。
2.聘请专业的监测机构对爆破作业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作业符合安全要求。
八、事故处理与事后评估1.对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减轻损失和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2.发生事故后必需进行事故调查和事后评估,追究事故责任,并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流程。
九、考核与奖惩1.对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各相关部门的绩效。
2.嘉奖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并进行激励措施。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失效】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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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
【失效】 制定部门:某某单位
时间:202X 年X 月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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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失效】
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失效】》,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
该文件已被宣布失效
一、务必严格落实煤矿安全规程与作业规程,落实“一炮三检”,禁止违章指挥,违章爆破作业。
二、爆破作业务必认真仔细落实报告与联锁制度,由带班队长向矿调度室报告瓦斯,煤尘,支护等情况,经同意后才能进行爆破,禁止擅自爆破。
三、石门揭煤,巷道贯通等重点环节爆破作业务必拟定专项安全措施,根据规定报批后,由矿领导现场监管与督查实施,禁止不经过审批情况下爆破作业。
四、爆破前后务必采取洒水降尘等综合防兰措施,禁止煤尘积聚或超限情况下爆破作业。
五、务必禁止落实探放水措施,禁止在有突水预兆情况下爆破作业。
六、务必在规定的安全位置警戒,起爆与躲炮,禁止爆破后不经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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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警戒区。
七、务必根据规定使用水炮泥与炮泥,禁止裸露爆破或放明炮,糊炮。
八、务必根据规定处理大块煤(矸)与煤仓(眼)堵塞,禁止采用炸药爆破方式处理。
九、对顶板(顶煤)预裂爆破务必在工作面前方未采动区域进行,禁止在工作面架间(后)爆破。
某某单位(人)
202X年X月X日
3。
井下爆炮作业的管理制度模版
井下爆炮作业的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井下爆炮作业的安全可靠进行,提高作业效率,保护井下设备设施的完好,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进行井下爆炮作业的所有井下工作场所和作业人员。
第三条定义1. 井下爆炮作业:指在矿井、地下隧道等地下作业场所使用爆炸药品进行矿石破碎、井壁控制等工作的活动。
2. 作业负责人:指负责井下爆炮作业的工作人员,包括指挥作业、安排作业人员和监督作业进展的责任人。
3. 作业人员:指参与井下爆炮作业的工作人员。
4. 爆炸药品:指在井下爆炮作业中使用的各类药品,包括炸药、引爆装置等。
第二章井下爆炮作业的组织与管理第四条作业前准备1. 作业负责人应在作业前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并向作业人员进行解释和培训,确保每位作业人员对作业任务的内容和安全要求有清晰的了解。
2. 作业负责人应向所在矿领导层报备作业计划,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手续。
3. 作业前,应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作业人员身体状况良好。
第五条作业过程控制1. 作业负责人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并做好现场标识与封控工作。
2. 作业负责人应按照作业方案安排作业人员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确保工作分工明确。
3. 作业负责人应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指导。
4. 作业负责人应随时关注作业现场的变化和风险情况,及时调整作业计划和措施,确保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第六条作业后处理1. 作业负责人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并填写作业报告,记录作业过程中的重要信息。
2. 作业负责人应与所在矿领导层进行交接,并将作业报告进行归档储存。
3. 作业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和存在的风险,提出改进措施并加以落实。
第三章井下爆炮作业的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职责分工1. 公司领导层要高度重视井下爆炮作业的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2. 作业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作业安全可靠进行。
煤矿井下放炮安全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放炮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煤矿井下放炮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煤矿安全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煤矿安全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进行爆破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规定中,煤矿井下放炮作业是指在煤矿井下进行爆破作业的活动。
第二章井下放炮作业的组织和管理第四条煤矿井下放炮作业应由煤矿企业负责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煤矿井下放炮作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作业地点。
第六条煤矿井下放炮作业应当由经过专业培训和合格考核的炮工进行。
所有炮工必须持有炸药炸破资格证。
第七条炮工应当熟悉煤矿井下的地质情况和工作环境,以便正确判断爆破效果和安全风险。
第八条煤矿井下放炮作业前,必须编制详细的爆破方案和工作计划,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第九条煤矿井下放炮作业应当实行严格的作业和巡检制度,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条井下放炮作业应当严格按照炸破规程进行,爆破时间、起爆点、爆破药量等必须符合工作计划和安全要求。
第三章井下放炮作业的安全措施第十一条井下放炮作业区域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未经批准的人员进入。
第十二条井下放炮作业区域应当设置专门的爆破区域,周围应当设置足够的防护设施,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第十三条井下放炮作业应当在爆破区域内进行,严禁在安全距离以内任何地方进行放炮作业。
第十四条井下放炮作业应当采取防爆电气设备和无线装置,确保爆破过程中不产生火花或电火花,避免引发爆炸。
第十五条井下放炮作业应当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紧急救援装备,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和突发情况。
第十六条井下放炮作业应当事先通知周边矿区和相邻矿区,确保相关单位和人员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章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七条井下放炮作业中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组织人员撤离并报告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发生爆炸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疏散和救援,并向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报告。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煤矿井下爆破作业是煤矿生产的重要环节之一,但由于爆破作业的危险性,管理人员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将介绍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
1. 加强爆破人员培训和管理爆破作业是一项非常危险的工作,熟练的技能和纪律是必要的。
因此,管理人员需要加强对爆破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他们具备相关技能和监督他们的行为。
2. 指定专人负责爆破作业安全在煤矿企业中,应指定专职人员负责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
负责人应当具有较高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
3. 严格实行工作票制度每一次爆破作业都必须由签发工作票的负责人负责,并审查所有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工作票的签发应符合煤矿生产安全规定的要求。
4. 确定人员进入爆破场地的安全措施在爆破前,应确定人员进入场地的方式和安全措施。
这应包括人员定点、人员到岗时间、人员进入场地的授权和控制、人员必须灵活变通等。
5. 确保爆破场地的安全要保证爆破场地的安全,应进行深入的松土和检测工作,并严格依照相关程序进行。
爆破前还应仔细检查和清理爆破场地,确保场地周围没有风险。
6. 确定适当的炸药型号和量在爆破前,需要确定适当的炸药型号和量。
炸药的型号和量应符合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7. 严格执行防护措施在进行爆破作业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措施。
炸药配合和防护措施必须做到无异常,安全标志应设置到位,以确保爆破作业期间的人身安全。
8. 填写安全日志应有专业人员记录每一次爆破作业的过程和安全事故。
所有发生的安全问题都必须写入安全日志,以便进行后续批准或处理。
安全日志应详细记录爆破作业中所有的变化和情况。
9.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企业必须定期进行爆破作业的安全检查。
这些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以确保每一次爆破作业都是安全的。
要定期向员工宣传安全措施,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在进行煤矿井下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上述九条规定。
煤矿井下爆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矿井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矿长对本矿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3. 爆破作业部门负责井下爆破作业的具体实施,严格执行爆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爆破作业安全。
4. 机电部门负责井下爆破作业所需设备、器材的检查、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器材安全可靠。
三、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1. 爆破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评估,制定爆破作业方案,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2. 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爆破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 爆破作业现场必须设置警戒区域,并配备专人负责警戒工作,确保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4. 爆破作业前,必须对爆破区域进行清理,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确保爆破作业安全。
5. 爆破作业现场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爆破器材,并按照规定进行存放、使用和管理。
6. 爆破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爆破作业方案执行,确保爆破效果。
7. 爆破作业结束后,必须对爆破区域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后续作业。
四、安全监督检查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对井下爆破作业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爆破作业部门每月对爆破作业现场进行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3. 机电部门每月对爆破作业所需设备、器材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器材安全可靠。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爆破作业安全规定,在爆破作业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爆破作业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023年煤矿井下放炮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煤矿井下放炮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井下放炮作业的管理,确保矿工和设备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煤矿井下进行爆破作业的场所和单位。
第三条煤矿井下放炮作业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对井下炮工必须进行严格的培训,持证上岗。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井下放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和组织架构。
第二章井下放炮人员管理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配备具有井下放炮操作资格的人员,并持证上岗。
对井下炮工进行合格培训,厂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行业协会共同研究并制定井下放炮人员技能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
第六条井下放炮人员应当按照煤矿企业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第七条井下放炮人员应当注意个人安全防护,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参加健康检查。
第三章炮工具管理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炮工具,确保其质量和性能。
第九条炮工具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更换或修理。
第十条炮工具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防止擅自拆卸和使用。
第四章炮药管理第十一条炮药进入井下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和登记,对进出井下的炮药应当进行台帐管理。
第十二条炮药应当存放在专用的炮药库中,炮药库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固定炮药库门窗,设置防爆设备。
第十三条炮药的运输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式和要求进行,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第五章炮孔管理第十四条炮孔的布置和设计应当合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炮孔的稳定性。
第十五条炮孔应当按照规定的深度和直径进行钻探,不得偏离规定。
第十六条对于已经钻孔的炮孔,必须及时进行除尘,并进行必要的防火处理。
第十七条井下炮孔必须进行必要的标识和记录,防止混乱和错误。
第六章井下放炮作业第十八条井下放炮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技术进行,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九条井下放炮作业前必须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查,确保没有异物和隐患。
煤矿井下放炮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放炮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井下现场放炮管理,杜绝因放炮而引起的各类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一般管理规定第一条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在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的工作,必须固定在一个工作面。
第二条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必须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爆破器同时爆破。
第三条在高瓦斯矿井中采用毫秒爆破时,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部分的炮眼应用粘土炮泥填满封实。
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工作面残眼及其他非爆破眼,必须用炮泥填满封实。
施工炮眼时严禁套残眼。
第五条炮眼深度小于0.6m,最小低抗线:煤层小于0.5m、岩层小于0.3m,均不得装药爆破。
严禁打残眼或在残眼内装药爆破。
特殊情况下,确需浅眼爆破,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六条使用专用炮器爆破,爆破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水或大地等作回路;爆破前,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严禁放明炮、糊炮。
第七条高瓦斯及突出区域的采掘面爆破作业,爆破工、测气员、班组长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制度。
第八条协助爆破工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破材料的性能和规程有关规定。
第九条采用爆破方法贯通巷道时,当两工作面相距20m时,地测部门必须事先下达贯通通知书,且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施工。
贯通爆破时测气员必须检查贯通对方瓦斯,并给爆破中签字。
迎头班组长亲自安排专人警戒,专人联系。
如果需要电话联系,警戒人到指定位置后必须向调度所汇报,爆破前,爆破工向调度所询问对方警戒落实情况,经调度所同意后方可爆破。
第十条处理拒爆必须在班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
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爆破工、打眼工、班长必须在现场交接班。
第十一条处理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时,如果确无爆破以外的方法,可爆破处理,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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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
为了确保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以及矿山环境的保护,本公司特订立以下九条规定,并要求全体从事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员工严格遵守和执行。
第一条:责任与权限
1.公司领导应明确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责任与权限,并将其落实到各级
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中。
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应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人员负责,并严格依照
技术规范进行操作。
第二条:作业前准备
1.任何一次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前,必需订立认真的作业方案,并由相关
负责人批准。
2.在开始爆破作业前,必需对工作面进行全面地检查和评估,确保安全
条件符合要求,防止火源存在以及有毒有害气体等因素的影响。
第三条:爆破作业现场安全
1.井下爆破作业现场必需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牌,并配备充分数量的紧
急救援设备。
2.爆破作业现场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或其他可能引发爆炸的行为。
3.作业人员必需穿着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装备,并正确使用呼吸器等防
护设备。
第四条:爆破器材管理
1.爆破器材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使用前必需进行检查、验收,并将
检查记录存档。
2.爆破器材必需由特地的人员进行保管和管理,严禁私自使用、转借或
逾期使用。
3.损坏或过期的爆破器材必需及时报废,并做好记录。
第五条:爆破药剂管理
1.爆破药剂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使用前必需进行检查、验收,并将
检查记录存档。
2.爆破药剂必需由特地的人员进行保管和管理,严禁私自使用、转借或
逾期使用。
3.损坏或过期的爆破药剂必需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爆破作业人员培训
1.全部参加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需接受相应的培训,包含爆破作
业流程、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
2.对于新员工,必需进行全面的入职培训,并由经验丰富的人员进行引
导,直到其具备独立操作本领。
第七条:爆破作业验收
1.爆破作业完成后,必需进行验收,并将验收记录存档。
2.验收时应检查作业面和巷道的情况,确保未发现残留的爆破药剂,确
认作业面安全后方可连续其他工作。
第八条:事故处理与报告
1.发生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事故时,必需立刻停止作业,采取紧急救援措
施,确保人员安全。
2.爆破作业事故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层、相关部门和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并搭配调查和事故鉴定。
第九条:考核与奖惩制度
1.对从事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员
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2.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予以辞退,
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对于严格遵守规定、乐观参加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的员工,将予以相
应的嘉奖和表扬。
以上九条规定是本公司对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的实在要求和措施。
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需严格遵守,确保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
对于违反本规定并造成事故或人员伤亡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