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管理}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国内保理业务流程
国内保理业务流程
国内保理业务是指企业通过保理公司的融资服务,将应收账款
转让给保理公司,由保理公司向企业提供资金融资支持,并承担应
收账款的催收和风险管理。
国内保理业务流程主要包括融资申请、
资料审核、合同签订、放款及催收等环节。
首先,企业需要向保理公司提交融资申请,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应收账款清单、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
保理公司在收到申请后,将
对企业的资信状况、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以确定
是否符合融资条件。
其次,经过资料审核合格后,企业与保理公司将签订保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融资金额、费率、期限等具体内容。
保理
合同签订后,企业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保理公司向企业提
供相应的融资支持。
接着,保理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将融资款项划入企业指定账户,并对应收账款进行催收管理。
在融资期限内,企业需按时履行
还款义务,并配合保理公司进行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
最后,当应收账款到期或发生逾期未还的情况时,保理公司将
采取相应的催收措施,包括发函催收、电话催收、法律诉讼等手段,以确保资金回笼和风险控制。
总之,国内保理业务流程涉及申请、审核、签约、放款和催收
等多个环节,需要企业和保理公司充分合作,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同时,企业在选择保理公司时,也需要考虑其专业性、信誉度和服
务质量,以实现双方的互利共赢。
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一、概述国内保理业务是一种金融服务模式,旨在匡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优化资金流动和降低经营风险。
为了规范国内保理业务的操作流程,提高交易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业务范围国内保理业务适合于符合法律法规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创造业、贸易业、服务业等各个行业。
涉及的业务类型包括应收账款保理、库存保理、定单保理等。
三、操作流程1. 业务申请阶段(1)企业向保理公司提交业务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企业注册资料、财务报表、经营情况说明等。
(2)保理公司评估企业的信用状况、经营能力和风险情况,进行尽职调查。
(3)保理公司与企业签订保理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2. 资产转让阶段(1)企业将应收账款、库存或者定单等资产转让给保理公司。
(2)保理公司核实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进行风险评估。
(3)保理公司向企业支付资金,即融资款项,金额为转让资产的一定比例。
3. 资金回收阶段(1)保理公司负责向债务人催收应收账款,并进行账务管理。
(2)债务人将对付款项直接支付给保理公司。
(3)保理公司将收到的款项扣除应收账款本金和利息后,将剩余金额返还给企业。
四、风险控制1. 信用风险控制(1)保理公司应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确保企业具备偿还能力。
(2)保理公司可采取风险分散策略,将资产分散于多个债务人,降低信用风险。
2. 操作风险控制(1)保理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业务操作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2)保理公司应加强对债务人的催收工作,确保及时回收资金。
3. 法律风险控制(1)保理公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业务操作的合法性。
(2)保理公司应与企业签订合规的保理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五、费用与费率1. 保理服务费(1)保理公司向企业收取保理服务费,费率根据业务规模、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
(2)保理服务费普通为应收账款金额的一定比例。
2. 其他费用(1)保理公司可能收取风险管理费、催收费等其他费用,具体费率根据合同约定。
湛商银行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湛江市商业银行深圳分行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行国内保理业务的开展,加强内部操作管理,根据我行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为防范操作风险,原则上开展国内保理业务的分行应按照本规程的规定设立应收账款岗,专司应收账款相关及保理业务的操作。
第三条应收账款岗应按照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原则设立,该岗位是各分行保理业务集中化操作的业务平台,对分行保理业务的操作风险负责。
第四条应收账款岗应设在运营监督中心,负责有关业务的操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各部门职责分工。
(一)经营单位(部)(支行、公司业务部)管理职责:1.受理客户(卖方)向我行提出的国内保理业务申请;2.对卖方和买方进行资信调查和客户评价;3.设计国内保理业务方案,撰写国内保理业务调查报告,按权限上报;4.与客户(卖方)签订国内保理业务有关合同;5.为卖方提供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保理融资等服务,协助卖方解决争议;6.按期向卖方收取国内保理业务的各项费用;7.配合分行信贷管理部对国内保理业务形成的不良资产进行催收、盘活及处置。
8.定期将国内保理业务的执行情况上报分行。
(二)信贷管理部职责:1.拟定、修改、解释国内保理业务相关制度;2.负责辖内国内保理业务的培训、指导、推广、咨询工作;3.指导或牵头组织辖内国内保理业务的营销工作;4.协助IT部门开发、改进保理业务系统;5.进行保理业务交易查核,出具查核报告;6.负责国内保理业务执行过程中辖内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7.负责国内保理业务有关额度(买、卖方额度)的审批工作。
8.负责全行国内保理业务资产质量的监控工作;9.负责国内保理业务中相关合同的审查和修改工作;10.负责国内保理业务项下有关法律问题的解释和咨询工作。
11.负责国内保理业务中形成的不良资产责任认定工作。
(三)财务部管理职责:1.负责国内保理业务会计核算规定的制定、修改和解释工作;2.负责全行国内保理业务会计核算的培训、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
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资料范本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招商银行佛山分行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第一条本操作规程根据《招商银行国内保理业务管理办法》及我行有关管理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的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包括公开型国内保理业务(以下简称公开型国内保理业务)和隐蔽型国内保理业务(以下简称隐蔽型国内保理业务)。
第三条公开型国内保理业务流程包括:授信申请、授信调查、额度审批、额度通知、额度使用申请、受理、审批、签约、通知买方、收购款发放、应收账款的管理与催收、到账处理、逾期处理等环节。
隐蔽型国内保理业务流程包括除通知买方以外的其他上述环节。
第四条客户准入在我行叙做保理业务的客户应满足以下条件(一)为我行的客户,所属行业下处于成长期,原则上从事该行业3年以上,产品畅销、质量好、具有稳定的市场;(二)实力雄厚,信誉良好,主要经营者在海关、税务、工商等部门无不良记录,银行信用记录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已与买方形成稳定的贸易伙伴关系,买卖双方合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采购付款履约记录正常;(三)原则上在我行开户并正常结算3个月以上,保理池融资方式一般要求客户操作单笔保理业务3个月后才能叙作;(四)按我行现有客户信用评级办法(属于中小企业的按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办法评级),保理客户信用等级必须在四级以上(含),申请保理池融资方式的保理客户信用等级必须在三级以上(含);(五)一般要求保理客户负债率≤70%,存货周转天数≤90天;(六)贸易型企业: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且稳定或逐年上升;生产加工型企业:单笔保理业务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保理池融资方式要求年销售收入10000万元以上;(七)我行原则上不接受关联企业(我行认可的大型集团内关联企业除外)、同一实际控制人企业之间的应收帐款叙作保理业务;一般不接受帐龄超过6个月以上的应收帐款叙作保理业务;(八)有追索权隐蔽型保理业务准入标准参照我行信用贷款审批条件执行。
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ppt 49页)
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ppt 49页)招商银行佛山分行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第一条本操作规程根据《招商银行国内保理业务管理办法》及我行有关管理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的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包括公开型国内保理业务(以下简称公开型国内保理业务)和隐蔽型国内保理业务(以下简称隐蔽型国内保理业务)。
第三条公开型国内保理业务流程包括:授信申请、授信调查、额度审批、额度通知、额度使用申请、受理、审批、签约、通知买方、收购款发放、应收账款的管理与催收、到账处理、逾期处理等环节。
隐蔽型国内保理业务流程包括除通知买方以外的其他上述环节。
第四条客户准入在我行叙做保理业务的客户应满足以下条件(一)为我行的客户,所属行业下处于成长期,原则上从事该行业3年以上,产品畅销、质量好、具有稳定的市场;(二)实力雄厚,信誉良好,主要经营者在海关、税务、工商等部门无不良记录,银行信用记录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已与买方形成稳定的贸易伙伴关系,买卖双方合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采购付款履约记录正常;(三)原则上在我行开户并正常结算3个月以上,保理池融资方式一般要求客户操作单笔保理业务3个月后才能叙作;(四)按我行现有客户信用评级办法(属于中小企业的按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办法评级),保理客户信用等级必须在四级以上(含),申请保理池融资方式的保理客户信用等级必须在三级以上(含);(五)一般要求保理客户负债率≤70%,存货周转天数≤90天;(六)贸易型企业: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且稳定或逐年上升;生产加工型企业:单笔保理业务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保理池融资方式要求年销售收入10000万元以上;(七)我行原则上不接受关联企业(我行认可的大型集团内关联企业除外)、同一实际控制人企业之间的应收帐款叙作保理业务;一般不接受帐龄超过6个月以上的应收帐款叙作保理业务;(八)有追索权隐蔽型保理业务准入标准参照我行信用贷款审批条件执行。
第五条授信申请。
保理业务操作流程
保理业务操作流程保理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或专门的保理公司以核准、核实、保证等一系列服务为中小企业代收应收账款并提供融资服务的一种金融工具。
在中国,保理业务已经成为了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对于中小企业的资金周转和扩大规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下面将详细介绍保理业务的操作流程。
保理业务的操作流程包括主协议签订、业务准入、业务操作、资金融通和业务结清等环节。
第一步,主协议签订。
在主协议中,包括了保理商和出让人之间的具体约定和商定的法律关系。
主协议是保理业务操作的基础,需要双方在法定代表人的见证下签订,并加盖公章。
第二步,业务准入。
保理商对出让人进行业务信息的调查和审核,以确定业务是否可以准入。
调查内容包括出让人的信用情况、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
同时,还需要出让人提供相关的资料,包括应收账款清单、贸易合同、发票、交货单等。
第三步,业务操作。
保理商对出让人的应收账款进行核准、核实,并承担催收等一系列服务。
核准主要是对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定账款的款项和金额是否属实。
核实是指确认账款是否已经到期、是否已经实际收到。
第四步,资金融通。
在核准、核实完毕后,保理商会向出让人提供资金融通服务,包括现金融通和银行汇票融通两种形式。
现金融通是指直接向出让人提供资金,帮助其解决资金周转。
银行汇票融通是指保理商为出让人开具银行汇票,以此来提供融资服务。
第五步,业务结清。
当出让人的应收账款得到全额清偿后,保理业务即可结清。
结清时,出让人需要向保理商提供相应的清偿凭证,包括已结清的应收账款的发票原件、收款凭证等。
保理业务的操作流程在不同的保理公司之间可能会有所不同,但大体上都是按照这样的流程进行的。
保理业务作为一种有效的资金融通方式,对于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同时,中小企业在进行保理业务时也需要注意选择有信用的保理商,以避免出现风险和争议。
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一、概述国内保理业务是一种现代金融服务业务,指的是保理公司根据发票、汇票、契约等债权凭证,向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帮助其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并提供应收账款管理服务。
为规范国内保理业务的操作,提高业务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业务流程1. 客户申请:供应商向保理公司提出融资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贸易合同、应收账款凭证、供应商资质等。
2. 业务评估:保理公司对客户的资质、信用、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判断是否符合保理业务的基本要求。
3. 资金放款:符合要求的客户,保理公司根据客户的融资需求,提供相应的融资额度,并将资金划入客户账户。
4. 应收账款转让:客户将应收账款凭证转让给保理公司,并签署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
5. 应收账款管理:保理公司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包括催收、抵质押等措施,保证资金安全和回收。
6. 催收和清收:保理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对应收账款的还款行为进行催收,确保款项及时收回。
7. 结算和清算:客户每月还款,保理公司进行账户结算和清算,确保资金流转畅通。
三、风险控制1. 风险评估:保理公司根据客户的信用、财务状况,评估融资风险和催收风险,确定融资额度和相关费率。
2. 抵质押物品:保理公司可以要求客户提供抵质押物品,以减轻资金风险和催收风险。
3. 资金监管:保理公司对客户的融资额度、账户余额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和正确使用。
4. 风险分散:保理公司通过控制单笔融资额度、分散客户集中度等方式,降低风险集中度。
5. 风险预警:保理公司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四、费用与报酬1. 融资服务费:保理公司根据客户的融资额度和期限,收取相应的服务费。
2. 其他收费:保理公司对额外提供的服务,如应收账款管理、融资风险管理等,可以收取额外费用。
3. 服务报酬:保理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提取一定比例的保理业务收入作为自身的报酬。
五、合规与监管1. 监管机构:国内保理业务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保监会)的监管,保理公司应遵守相关法规和政策。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2010年版)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保理业务基本规定(2010年版)》、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及我行有关业务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包括国内综合保理业务操作规程、国内商业发票贴现业务操作规程。
国内综合保理业务操作规程规范型操作规程一、受理国内综合保理业务申请(一)卖方保理商应要求卖方提交:1、印鉴相符的《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附件1.1.1);2、基础交易合同/订单的正本及复印件;(二)卖方保理商应审核:1、《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的记载真实、完整、准确;2、所涉及的基础交易适合叙做保理业务;3、基础交易合同对产品的数量、价款、质量、付款条件、纠纷/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约定清楚;无限制债权转让及寄售等条款;4、卖方原则上应在我行开立人民币账户。
二、向买方保理商申请信用额度(一)卖方保理商对《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审核无误后一个工(附件作日之内,应填具并打印《国内保理业务信用评估委托书》发送至买方保理加盖国际结算部门章Notes《委托书》,下称),1.1.2商。
,应立即对买方在本行的授信(二)买方保理商收到《委托书》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为买方核定信用额度,确10情况进行调查,在,下称1.1.3定费率,并出具《国内保理业务信用评估意见书》(附件发,经国际结算部主管总经理签字并加盖部门章后Notes《意见书》)送至卖方保理商。
(三)收到买方保理商《意见书》后,卖方保理商应确定自身业《通下称填制《国内保理信用额度核准通知书》(附件1.1.4,务费率,)通知卖方。
知书》三、签定协议卖方保理商向卖方签发《通知书》后应与卖方签定《国内综合保,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有权签字人)理协议》(附件1.2签署并加盖公章后,双方各执一份。
四、回款账户的设立账户经卖方原则上应在我行开立保理保证金账户作为回款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保证金账户管遵照2007经管办法(年版)》执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doc 59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doc 59页)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2010年版)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保理业务基本规定(2010年版)》、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及我行有关业务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包括国内综合保理业务操作规程、国内商业发票贴现业务操作规程。
国内综合保理业务操作规程标准型操作规程一、受理国内综合保理业务申请(一)卖方保理商应要求卖方提交:1、印鉴相符的《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附件1.1.1);2、基础交易合同/订单的正本及复印件;(二)卖方保理商应审核:1、《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的记载真实、完整、准确;2、所涉及的基础交易适合叙做保理业务;3、基础交易合同对产品的数量、价款、质量、付款条件、纠纷/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约定清楚;无限制债权转让及寄售等条款;4、卖方原则上应在我行开立人民币账户。
二、向买方保理商申请信用额度(一)卖方保理商对《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审核无误后一个工作日之内,应填具并打印《国内保理业务信用评估委托书》(附件1.1.2,下称《委托书》),加盖国际结算部门章Notes发送至买方保理商。
(二)买方保理商收到《委托书》,应立即对买方在本行的授信情况进行调查,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为买方核定信用额度,确定费率,并出具《国内保理业务信用评估意见书》(附件1.1.3,下称《意见书》),经国际结算部主管总经理签字并加盖部门章后Notes发送至卖方保理商。
(三)收到买方保理商《意见书》后,卖方保理商应确定自身业务费率,填制《国内保理信用额度核准通知书》(附件1.1.4,下称《通知书》)通知卖方。
三、签定协议卖方保理商向卖方签发《通知书》后应与卖方签定《国内综合保理协议》(附件1.2),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双方各执一份。
四、回款账户的设立卖方原则上应在我行开立保理保证金账户作为回款账户,账户管理遵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保证金账户管理办法(2007年版)》执行。
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流程四:签订保理合同
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国内保理业务操作流程 —— 流程四:签订保理合同
客户经理 准备合同
修改
法律岗
审查条款
正式签署 合同
客户经理根据额度 批复情况落实合同 签署条件 合同为总行法律部 制定的格式条款, 若客户提出有修改, 需经分行法律审查 岗审核通过
……
注:卖方可以出于调整报表或通过保理银行介入增强收款保障等原因,仅申 请应收账款转让而无融资需求,即仅要求银行提供买方信用风险担保
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流程七:应收账款催收
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国内保理业务操作流程 —— 流程七:应收账款催收
保理业务中的关键时间点
【融资期】
发票开具日
转让申请日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融资放款日
无追索权保理
买方
议纠 纷基 提于 出商 争业
卖方
应收账款到期日前向买方 保理银行提出争议
买方保理银行
保
理转
银通
行知
卖
要求卖方在一定期限内提出争 议处理解决方案(转通知或主动
方
理 结通 果知
争 议 处
发起争议通知)
卖方保理银行
争议解决结果:未解决/ 减额/全额解决
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国内保理业务操作流程 —— 流程十:商业纠纷处理
国内保理业务
操作规程简介
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主要流程
业务开发 业务申请 审批设立额度 签订保理合同 应收账款转让 保理融资放款
应收账款催收 应收账款付款/收款 保理融资还款 商业纠纷处理 应收账款再转让 逾期账款催收
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课件
成功案例一:某大型企业保理业务操作流程
总结词:流程规范
详细描述:该大型企业保理业务操作流程规范,从客户筛选、业务审批、合同签 订到后期管理都有明确的操作规程,确保了业务的顺利进行。
成功案例二:某中小型企业保理业务风险管理
总结词
风险管理得当
详细描述
该中小型企业注重保理业务风险管理,通过有效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成功 规避了潜在风险,实现了业务的稳健发展。
综合性金融服务
保理商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信用风险 控制、销售分户账管理和应收账款催收等,具有 综合性金融服务的特点。
应收账款的转让是核心
保理业务的核心在于应收账款的转让,债权人通 过转让应收账款获得融资和信用风险控制等金融 服务。
债权人需承担一定风险
虽然保理商提供了相应的信用风险控制服务,但 债权人仍需承担一定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
账款管理与回收
账款催收
保理商负责对债务人的账款进行催收,确保账款 及时回笼。
逾期处理
对于逾期的账款,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催收,如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坏账处理
对于无法收回的坏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尽可能减少损失。
业务结束与归档
业务结算
保理商与客户进行业务结算,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资料归档
将该笔保理业务的所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便于日后查阅。
风险控制
信用额度管理
根据债务人的信用状况和业务需求,设定合理的信用额度,控制应 收账款的规模。
合同条款设置
在贸易合同和保理合同中设置有利于保护保理商利益的条款,如违 约金、担保措施等。
定期回访与监控
定期回访客户和债务人,了解贸易进展和应收账款回收情况,及时发 现并解决潜在问题。
36-深圳发展银行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深发银[2024]47号
附件3深圳发展银行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2024年版)为规范我行国内保理业务操作,依据《深圳发展银行国内保理业务管理方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章业务受理第一条各分支行开展保理业务时必需配备应收账款管理岗,负责保理业务的指导和管理。
其次条分支行接受卖方业务申请时,应要求卖方填写《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附件1)。
我行对相应买方未核定买方额度的,还应同时填写《国内保理买方额度申请书》(附件2)。
第三条卖方提出申请时,除正常授信申请资料外,应同时提交下列资料:(一)与买方签订的商务合同;(二)对买方的交货记录;(三)买方的结算周期和付款记录;(四)如有遭买方退货,须供应退货缘由和纠纷解决的状况说明及相关证据;(五)我行认为须要的其他材料。
第四条分支行应要求卖方帮助供应能够反映买方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材料,卖方的确无法供应的,分支行必需通过其他合理途径获得买方资料。
第五条分支行应在卖方提出的业务需求和买卖双方的资信状况进行充分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保理业务类型,并尽量保留我行对卖方的追索权。
第六条我行依据卖方提交的材料和有关状况对买卖双方的资格和履约实力进行审查。
(一)卖方资信审查:审查内容包括:1.卖方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的信用状况;2.卖方的履约记录;3.应收账款的内容、结构和账龄;4.卖方确认应收账款的会计原则、时间和条件;5.应收账款的坏账率;6.卖方近三年的经营状况。
(二)买方资信审查审查内容包括:1.资产规模和财务状况;2.产品市场地位的现状和前景;3.买方在行业内的地位;4.与上下游企业的购销结算方式;5.销售收款期和选购付款期是否匹配;6.资金余缺的财务支配;7.卖方对其商业信用和履约实力的评价。
其次章额度核定第七条办理保理业务原则上应先行核定买方额度。
第八条为有多家买方的同一卖方核定保理额度时,需先行核定买方额度,再行核定卖方针对该买方的保理额度。
同一卖方对多家买方的全部保理额度可在同一保理合同中表现,但应分别限制,不得串用。
保理业务管理办法操作细则》
保理业务管理办法操作细则》XXX《保理业务管理办法》操作实施细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保理业务流程,防范和控制保理业务风险,根据《保理业务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项目搜集与评估筛选
业务岗获取项目信息后,要及时把握客户的实际需求,了解买卖双方的实际交易流程,分析客户提供的主要书面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应收账款明细余额表、特定买家的商务合同等),根据问答式收集的项目信息或双方会谈纪录等整理并填制《项目信息表》,会同产品岗共同研判项目的保理可行性,一般要求获取项目信息或拜访客户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给业务主管,提交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交易流程图、客户背景资料、信息收集的调查问卷或会谈纪要、项目初步判断等。
2.2项目评估筛选。
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保理业务是一种金融服务,通过该业务,企业可以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以换取资金流动性。
为了规范保理业务的操作,提高保理服务的质量,保理公司通常会制定和执行《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首先,保理业务操作规程涵盖了企业的资格要求。
保理公司会对合作企业的资信状况、业务规模等方面进行审核,以确保与信誉良好的企业合作,降低风险。
其次,规程中还包括了应收账款的要求和管理。
保理公司需要对应收账款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可融资的款项,并对款项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性。
另外,规程也规定了融资额度的确定以及融资费用的计算方式。
保理公司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融资额度,并根据融资期限和利率计算融资费用,以确保在合理范围内为企业提供资金服务。
最后,规程还包括了保理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要求。
保理公司和企业需要通过签订合同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融资的具体条件和方式,确保合同的履行和执行。
综上所述,《保理业务操作规程》对于保理公司和合作企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它规范了保理业务的操作流程,提升了双方
的合作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保理公司和企业需严格遵循规程,以确保保理业务的顺利开展和信誉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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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管理}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要求保理客户负债率≤70%,存货周转天数≤90天;(六)贸易型企业: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且稳定或逐年上升;生产加工型企业:单笔保理业务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保理池融资方式要求年销售收入10000万元以上;(七)我行原则上不接受关联企业(我行认可的大型集团内关联企业除外)、同一实际控制人企业之间的应收帐款叙作保理业务;一般不接受帐龄超过6个月以上的应收帐款叙作保理业务;(八)有追索权隐蔽型保理业务准入标准参照我行信用贷款审批条件执行。
第五条授信申请。
国内保理业务授信申请由供应商向经办行(部)提出。
供应商在向我行提出国内保理业务授信额度申请时,除须按照我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业务要求填写《招商银行授信额度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外,还须提交:(一)买卖双方签订的基础交易合同(如已签订);(二)与买方交易往来的历史记录以及销售计划等相关资料;(三)有关买方的其它资料。
第六条经办人员收到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后,除须按我行授信要求对供应商的资信实力进行调查评估外,还需重点调查评估以下方面:(一)买、卖双方经营稳定性、盈利能力及其发展前景;(二)买方经营规模、行业地位、产品的技术水平及市场占有情况;(三)买卖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近期及以往的交易关系如何、有无其它债权债务纠纷等;(四)买卖双方往来的供货方式、付款周期,以及相互间履约情况,特别是买方对卖方历史交易付款情况;(五)买卖双方的信誉情况,特别是与银行往来有无不良记录。
(六)买卖双方签订的基础交易合同(如已签订)是否包含禁止转让应收账款的条款。
(七)卖方(供应商)是否在其他金融机构有保理或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余额,除非基础合同中注明“本合同项下的权益只允许转让给招商银行佛山分行“或类似条款,或已取得买方确认回执。
(八)卖方(供应商)是否产品的实际生产者,是否具备对质量争议的解决能力(即对产品进行维护、保修的能力)。
经办人员根据调查分析情况认为供应商符合我行叙做国内保理权已转让事实通知买方。
第九条经办人员受理额度使用申请时,需重点审查以下方面:(一)供应商生产经营情况及销售市场情况是否正常。
(二)交易合同是否真实、合法,以及合同内容、付款条件是否适合叙作国内保理业务。
(三)产品的可行性。
包括售后服务保障程度、产品验收标准、产品的时效性、贸易商务合同中是否存在容易引发争议或影响卖方享有完整债权的条款、产品价格波动的可能性以及应收账款是否已被设定抵押权、质权及其它任何形式的担保等。
(四)提交的交易合同文本和交易单据(如增值税发票、提货单据、收货证明和《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或《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授权书》等)是否真实、完整,能否保障我行收购应收账款的债权。
(五)供应商与买方近期交易往来是否正常,货款回笼是否及时等。
第十条经办人员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对符合叙做条件的,填写《国内保理业务审批表》,签署审查意见,包括对融资比例、期限、费率(含融资费率及保理费率)的意见。
其中:(一)确定融资比例时,应从应收账款构成中,剔除单独计价且合同中有以满足服务为条件的服务性收费。
(二)确定保理期间时,应根据应收账款具体情况而定:1.如商务合同对应收账款付款日期已明确且不附带其它条件,融资期限为自国内保理我行之日起至应收账款付款到期日另加30天宽限期止(如贸易商务合同中已明确宽限期,则以商务合同约定为准,不再另加30天),但总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0天。
对于比较优质的应收账款总期限可延长至不超过180天;2.如商务合同对应收账款付款日期未明确且无法推定具体付款日期(如应收账款需满足一定商品验收合格条件下付款等),则由供应商依据具体交易及付款条件等情况向我行提出融资期限要求,我行审查无异议后,融资期限为自国内保理我行之日起至该到期日止。
(三)确定保理业务费率时,应充分考虑国内保理业务的类型、风险程度、综合收益及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
第十一条经办行(部)对经办人员的审查意见及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合理性等进行认定,在合同、增值税发票正本上加盖我行保理业务章、债权转让通知条款和付款指示,在《国内保理业务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连同《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及其它有关资料报分行风险控制部审批。
第十二条国内保理额度使用申请获批准后,经办行(部)应根据审批意见中有关融资金额的比例、期限以及费率等具体要求与供应商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合同》(见附6和附7)。
如是公开型国内保理业务,经办行(部)还应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一式三份)送达买方,并请买方在回执联上盖章、签字确认。
买方确认后,将其中一联留存买方,一联退给供应商,一联经办行收存。
也可采用公证挂号信邮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到买方的做法。
邮寄通知书<包括一般的挂号信和公证邮寄>的寄送人为保理业务申请人和我行,如果邮政部门不同意联名寄送,则可由我行以申请人的名义寄送,但我行寄送通知书前需要求申请人提供委托我行以其名义寄送的委托书。
挂号信回执或买方确认回执必须在放款后合理时间内(如买方在本市则15天内,买方在市外则30天内)取回。
采用“应收账款池融资”方式时,应根据我行确定的融资比例以及授信额度的要求,确定最低应收账款的余额。
同时必须按照相关授信使用方式填写授信合同,并在授信合同中增加以下条款:“卖方转让与我行的应收账款和存入的保证金总额不足《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编号为)约定的最低余额时,我行视授信为提前到期,并收回全部或部分授信”。
第十三条国内保理款的发放。
经办行与供应商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后,填制《招商银行国内保理业务转账凭证》(见附8),并汇同其它资料交信贷综合员,检查应收账款的买方是否在授信审批的名单之内,收购款成数、期限是否计算正确、融资总额是否控制在授信额度以内、应收账款的买方与申请人的货款结算是否有通过在我行开立的账户等,然后上报分行风险控制部放款。
分行风险控制部根据支行报送的资料,重点对供应商及买方的经营变化情况、履约能力、合同文本的完整性、期限、费率以及风险控制环节等方面提出审批意见。
分行放款中心应根据授信审批意见,在合同文本齐备、填写正确、档案完整、对公开型国内保理业务还须确定收到债权转让通知《签收回执》或具备以挂号信邮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的公证的情况下,按照贷款放款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交会计部门,由会计部门扣收保保理费及融资费后放款。
有关会计操作按照《招商银行会计业务规范——资产业务核算规范》第五章“贷款业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放款后,分行风险控制部放款人员将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提货单据、收货证明和《应收账款转让通知》等按二级信贷资料由档案管理岗归档,建立和及时登记《国内保理业务台账》(见附9)。
第十四条应收账款的管理与催收。
采取“应收账款池”融资方式的,卖方可以申请以合格的未到期应收账款置换到期应收账款(金额应符合保理合同以及授信合同的规定)。
在卖方新转让的应收账款合格且相关转让手续符合规定的情况下,经保理业务管理部门的审核认可,卖方已置换出的应收账款项下的回款可以划至卖方的结算账户。
经办行(部)应按照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要求对供应商进行定期检查,并应关注买方企业经营状况,一旦发现以下重大事项,对我行债权或融资构成严重威胁时,应及时采取停止国内保理额度使用,并提前追回融资款项等措施。
(一)供应商或买方出现财务状况恶化(二)以挂号信方式邮寄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在上述合理时间内没有取回回执(三)供应商与买方的货款结算连续30天没有通过在我行开立的账户第十五条经办行(部)应经常关注国内保理业务项下应收账款的到期情况,根据融资业务类型不同按下述流程进行催收。
(一)公开型国内保理业务催收流程:1.经办行(部)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采取适当方式向买方催收,在融资到期日前15个工作日向买方发出《应收账款到期提示通知书》(见附10),请买方按时付款。
2.供应商主动要求提前归还国内保理融资款时,应要求其填写《应收账款提前还款通知书》(见附11)并备足资金。
会计部门办妥收款手续后,将剩余部分款项退还供应商,同时恢复供应商相应的授信额度。
3.国内保理到期日前3天买方仍未准备付款,经办行(部)应敦促供应商协助催收,并提请供应商做好还款准备。
(二)隐蔽型国内保理业务的催收流程:1.经办行(部)须在融资到期日前20天向供应商发出书面催收提示,要求供应商及时向买方催收应收账款。
2.对供应商主动要求提前归还应收账款的,按上述(一)2款处理。
3.融资到期前5天供应商仍未收到买方付款,经办行(部)应敦促供应商继续催收,并提请供应商在保理期间到期日前做好还款准备工作。
4.原则上经办行(部)在融资到期日前不通知买方国内保理事宜,但当应收账款即将或已经出现重大隐患(如供应商无能力偿还我行融资款)时,经办行须立即向买方出具《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并取得回执或通知已送达的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到账处理。
经办行(部)如期收到买方付款后,应立即归还我行融资款项,余款扣除其他费用(若有)后,将剩余部分转入供应商在我行账户;若供应商已提前还款,则收回款项直接转入供应商在我行账户。
第十七条国内保理额度的终止和恢复。
国内保理一旦逾期,应暂停额度使用。
逾期30天内还清,可恢复使用额度,但应严格用时审查;逾期超过30天仍未还清的,其额度使用必须逐笔报分行审批;逾期超过60天仍未还清的,取消其授信额度,再次授予,必须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审批。
第十八条逾期处理:(一)国内保理到期后买方仍未付款则按规定转入相应的逾期融资科目核算,并按照逾期贷款管理的程序立即进行清收。
(二)国内保理超过保理期间后,我行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向供应商计收逾期支付违约金。
第十九条回购。
当供应商违约、交易发生争议或其他影响我行债权实现的不利因素出现时,经办行(部)应要求供应商回购应收账款,并向供应商发送《回购应收账款通知》(见附12)。
第二十条国内保理业务统计报表及档案管理。
各行(部)应按季总结辖内国内保理业务开展情况并做好统计工作。
第二十一条档案资料按《招商银行信贷资料管理试行办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规程由佛山分行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1.招商银行国内保理业务额度通知书2.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3.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适用于有追索权公开型)4.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适用于有追索权隐蔽型)5.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授权书6.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有追索权公开型)7.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有追索权隐蔽型)8.招商银行国内保理业务转账凭证9.国内保理业务台账10.应收账款到期提示通知书11.应收账款提前还款通知书12.回购应收账款通知书7、商业发票:在有增值税发票的情况下,即指增值税发票,无增值税发票的情况下,是指商务合同项下乙方为表明商务合同应收账款金额而出具给商务合同买方的一份债权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