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革新项目奖励办法之欧阳光明创编
技术改进成果奖励管理办法之欧阳地创编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进成果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调动、鼓励广大职工参与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围绕公司生产、技术、工艺、品种等方面的重点、难点、薄弱环节积极进行技术创新,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增强企业活力,特制订《京唐公司技术改进成果奖励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技术改进是指对稳定生产、优化品种所采取的生产技术方法和措施,以及对工艺技术、设备、工具、自动化、信息化等方面的革新。
技术改进具体内容包括:(一)工艺流程或工艺参数改进;(二)技术决窍和最佳操作方法;(三)引进技术的改进和再创新;(四)现有产品、材料、工具、仪器仪表、设备、装置的改进;(五)围绕企业产品升级换代,提高质量需要扩大品种所进行的改进措施;(六)提高成材率、增加产量及节约人力、物力等降低成本的措施;(七)自动化、信息化、计量等领域推广应用或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应用;(八)对安全、环境保护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改进;(九)提高设备、备件、原材料、资材等性能价格比的方法和措施;(十)其他。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公司各作业部及各职能管理部门。
第二章技术改进成果奖励评审的设置和标准第四条公司技术改进成果奖励设一、二、三等奖,按成果实施效果进行奖励。
专利奖励按申请和授权分别按相关标准实施奖励。
第五条公司技术改进奖的评审标准:(一)公司技术改进一等奖项目在技术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般情况经济效益在200万元以上;对公司技术进步和工艺升级、产品更新换代有重大作用,可以评为一等奖。
一等奖项目可做为进一步申报首钢总公司级及以上级科技成果的基础备选项目。
(二)公司技术改进二等奖项目在技术上有一定创新,有一定的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公司现有水平相比有较大提高;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经济效益在100-200万元;对公司技术进步有一定推进作用的成果可以评为二等奖。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之欧阳光明创编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欧阳光明(2021.03.07)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表彰和奖励在推动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科技人员和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发展集团公司的技术优势,依据《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按奖励类别不同,分为技术进步奖、工法奖、技术标准奖、优秀论文奖、QC成果奖、专利技术奖。
科技成果奖每年评审一次。
三季度申报,四季度评审,次年召开科技成果奖励表彰会。
第三条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严格规范申报、评审和授奖程序。
科技成果评审做到好中取优,宁缺勿滥,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科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评审委员会可下设专业评审组。
各专业评审组负责各自专业范围内的科技成果奖的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在此基础上,进行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最终评审工作。
第五条科技成果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两级管理。
分(子)公司的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本公司的科技成果,择优统一向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上报;技术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各类科技成果的申报受理、登记、评审、奖励及推荐上报等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的日常归口管理工作。
第二章科技成果奖励类别范围和评审标准第六条科技成果奖励类别范围㈠技术进步奖⑴在企业生产经营、企业技术改造、重大装备研制过程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⑵自行开发的应用于建筑行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成果;⑶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成熟科学技术成果,并在转化、推广应用中有所创新,经实践证明在降低成本、缩短工期、节约资金等方面取得显著效益的技术成果;⑷为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水平,而提出和研究企业发展有关的科学决策、企业技术标准、专著、专题调研等,并经实践证明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之欧阳家百创编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欧阳家百(2021.03.07)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表彰和奖励在推动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科技人员和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发展集团公司的技术优势,依据《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按奖励类别不同,分为技术进步奖、工法奖、技术标准奖、优秀论文奖、QC成果奖、专利技术奖。
科技成果奖每年评审一次。
三季度申报,四季度评审,次年召开科技成果奖励表彰会。
第三条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严格规范申报、评审和授奖程序。
科技成果评审做到好中取优,宁缺勿滥,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科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评审委员会可下设专业评审组。
各专业评审组负责各自专业范围内的科技成果奖的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在此基础上,进行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最终评审工作。
第五条科技成果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两级管理。
分(子)公司的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本公司的科技成果,择优统一向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上报;技术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各类科技成果的申报受理、登记、评审、奖励及推荐上报等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的日常归口管理工作。
第二章科技成果奖励类别范围和评审标准第六条科技成果奖励类别范围㈠技术进步奖⑴在企业生产经营、企业技术改造、重大装备研制过程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⑵自行开发的应用于建筑行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成果;⑶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成熟科学技术成果,并在转化、推广应用中有所创新,经实践证明在降低成本、缩短工期、节约资金等方面取得显著效益的技术成果;⑷为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水平,而提出和研究企业发展有关的科学决策、企业技术标准、专著、专题调研等,并经实践证明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之欧阳家百创编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欧阳家百(2021.03.07)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表彰和奖励在推动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科技人员和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发展集团公司的技术优势,依据《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按奖励类别不同,分为技术进步奖、工法奖、技术标准奖、优秀论文奖、QC成果奖、专利技术奖。
科技成果奖每年评审一次。
三季度申报,四季度评审,次年召开科技成果奖励表彰会。
第三条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严格规范申报、评审和授奖程序。
科技成果评审做到好中取优,宁缺勿滥,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科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评审委员会可下设专业评审组。
各专业评审组负责各自专业范围内的科技成果奖的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在此基础上,进行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最终评审工作。
第五条科技成果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两级管理。
分(子)公司的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本公司的科技成果,择优统一向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上报;技术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各类科技成果的申报受理、登记、评审、奖励及推荐上报等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的日常归口管理工作。
第二章科技成果奖励类别范围和评审标准第六条科技成果奖励类别范围㈠技术进步奖⑴在企业生产经营、企业技术改造、重大装备研制过程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⑵自行开发的应用于建筑行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成果;⑶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成熟科学技术成果,并在转化、推广应用中有所创新,经实践证明在降低成本、缩短工期、节约资金等方面取得显著效益的技术成果;⑷为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水平,而提出和研究企业发展有关的科学决策、企业技术标准、专著、专题调研等,并经实践证明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技术革新项目奖励办法
技术革新项目奖励办法技术革新措施及成果奖励规定公司各部门:为了充分发挥员工的聪明和才智,扎实推进技术攻关和革新,深入推动节能降耗、节本增效,促进生产效率提高和产品质量提升,为加快公司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现结合公司实际,就技术革新(创新)成果制定如下奖励规定:一、奖励原则1、注重实际,效益至上。
各部门提报的技术革新(创新)成果必须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项目建设需要,且产生具体实在、客观真实的经济效益。
2、区别对待,梯度奖励。
按照技术革新(创新)成果产生经济效益大小,对应不同比例直接奖励革新(创新)当事人,效益大则奖励多,效益小则奖励少,真正体现技术革新项目的价值和贡献。
二、认定条件1、公司员工(包括外聘技术人员在公司服务和工作期间)立足公司生产技术条件,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实际需要,独自或联合攻关、研发、引进消化吸收取得的技术革新成果和创新成果。
2、该项成果投入实际应用后,能明显减少生产物料投入,节约人工成本和能源消耗,对降低生产成本效果比较显著。
3、该项成果投入实际应用后,对于消化利用生产废料和废旧工器具,减少水、电、煤、汽等消耗,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节省公司资金开支作用比较显著的。
4、该项成果投入实际应用后,对于破解技术难题,优化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作用比较显著的。
5、该项成果投入实际应用后,对于去除粉尘、降低噪声,改善车间作业环境作用比较显著的。
6、该项成果投入实际应用后,对于消除设备安全隐患,提高设备运转效率,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作用比较显著的。
7、该项成果投入实际应用后,对于优化工程设计,减少材料消耗,节省工程费用,缩短建设工期,促进工程早日竣工作用比较显著的。
8、在符合第1项的前提下,同时符合第2--7项中的任何一项,即可认定为技术革新或创新成果。
三、奖励标准1、技术革新(创新)成果投入应用后,实际产生的经济效益超过1000万元的,公司采取特殊政策予以特别奖励;达到500万--1000万元的,按照3%的比例进行奖励。
技术革新项目奖励办法
技术革新项目奖励办法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技术革新措施及成果奖励规定公司各部门:为了充分发挥员工的聪明和才智,扎实推进技术攻关和革新,深入推动节能降耗、节本增效,促进生产效率提高和产品质量提升,为加快公司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现结合公司实际,就技术革新(创新)成果制定如下奖励规定:一、奖励原则1、注重实际,效益至上。
各部门提报的技术革新(创新)成果必须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项目建设需要,且产生具体实在、客观真实的经济效益。
2、区别对待,梯度奖励。
按照技术革新(创新)成果产生经济效益大小,对应不同比例直接奖励革新(创新)当事人,效益大则奖励多,效益小则奖励少,真正体现技术革新项目的价值和贡献。
二、认定条件1、公司员工(包括外聘技术人员在公司服务和工作期间)立足公司生产技术条件,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实际需要,独自或联合攻关、研发、引进消化吸收取得的技术革新成果和创新成果。
2、该项成果投入实际应用后,能明显减少生产物料投入,节约人工成本和能源消耗,对降低生产成本效果比较显着。
3、该项成果投入实际应用后,对于消化利用生产废料和废旧工器具,减少水、电、煤、汽等消耗,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节省公司资金开支作用比较显着的。
4、该项成果投入实际应用后,对于破解技术难题,优化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作用比较显着的。
5、该项成果投入实际应用后,对于去除粉尘、降低噪声,改善车间作业环境作用比较显着的。
6、该项成果投入实际应用后,对于消除设备安全隐患,提高设备运转效率,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作用比较显着的。
7、该项成果投入实际应用后,对于优化工程设计,减少材料消耗,节省工程费用,缩短建设工期,促进工程早日竣工作用比较显着的。
8、在符合第1项的前提下,同时符合第2--7项中的任何一项,即可认定为技术革新或创新成果。
三、奖励标准1、技术革新(创新)成果投入应用后,实际产生的经济效益超过1000万元的,公司采取特殊政策予以特别奖励;达到500万--1000万元的,按照3%的比例进行奖励。
技术革新项目奖励办法
技术革新措施及成果奖励规定公司各部门:为了充分发挥员工的聪明和才智,扎实推进技术攻关和革新,深入推动节能降耗、节本增效,促进生产效率提高和产品质量提升,为加快公司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现结合公司实际,就技术革新(创新)成果制定如下奖励规定:一、奖励原则1、注重实际,效益至上。
各部门提报的技术革新(创新)成果必须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项目建设需要,且产生具体实在、客观真实的经济效益。
2、区别对待,梯度奖励。
按照技术革新(创新)成果产生经济效益大小,对应不同比例直接奖励革新(创新)当事人,效益大则奖励多,效益小则奖励少,真正体现技术革新项目的价值和贡献。
二、认定条件1、公司员工(包括外聘技术人员在公司服务和工作期间)立足公司生产技术条件,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实际需要,独自或联合攻关、研发、引进消化吸收取得的技术革新成果和创新成果。
2、该项成果投入实际应用后,能明显减少生产物料投入,节约人工成本和能源消耗,对降低生产成本效果比较显着。
3、该项成果投入实际应用后,对于消化利用生产废料和废旧工器具,减少水、电、煤、汽等消耗,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节省公司资金开支作用比较显着的。
4、该项成果投入实际应用后,对于破解技术难题,优化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作用比较显着的。
5、该项成果投入实际应用后,对于去除粉尘、降低噪声,改善车间作业环境作用比较显着的。
6、该项成果投入实际应用后,对于消除设备安全隐患,提高设备运转效率,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作用比较显着的。
7、该项成果投入实际应用后,对于优化工程设计,减少材料消耗,节省工程费用,缩短建设工期,促进工程早日竣工作用比较显着的。
8、在符合第1项的前提下,同时符合第2--7项中的任何一项,即可认定为技术革新或创新成果。
三、奖励标准1、技术革新(创新)成果投入应用后,实际产生的经济效益超过1000万元的,公司采取特殊政策予以特别奖励;达到500万--1000万元的,按照3%的比例进行奖励。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之欧阳学创编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表彰和奖励在推动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科技人员和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发展集团公司的技术优势,依据《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按奖励类别不同,分为技术进步奖、工法奖、技术标准奖、优秀论文奖、QC成果奖、专利技术奖。
科技成果奖每年评审一次。
三季度申报,四季度评审,次年召开科技成果奖励表彰会。
第三条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严格规范申报、评审和授奖程序。
科技成果评审做到好中取优,宁缺勿滥,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科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评审委员会可下设专业评审组。
各专业评审组负责各自专业范围内的科技成果奖的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在此基础上,进行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最终评审工作。
第五条科技成果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两级管理。
分(子)公司的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本公司的科技成果,择优统一向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上报;技术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各类科技成果的申报受理、登记、评审、奖励及推荐上报等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的日常归口管理工作。
第二章科技成果奖励类别范围和评审标准第六条科技成果奖励类别范围㈠技术进步奖⑴在企业生产经营、企业技术改造、重大装备研制过程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⑵自行开发的应用于建筑行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成果;⑶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成熟科学技术成果,并在转化、推广应用中有所创新,经实践证明在降低成本、缩短工期、节约资金等方面取得显著效益的技术成果;⑷为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水平,而提出和研究企业发展有关的科学决策、企业技术标准、专著、专题调研等,并经实践证明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之欧阳语创编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表彰和奖励在推动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科技人员和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发展集团公司的技术优势,依据《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按奖励类别不同,分为技术进步奖、工法奖、技术标准奖、优秀论文奖、QC成果奖、专利技术奖。
科技成果奖每年评审一次。
三季度申报,四季度评审,次年召开科技成果奖励表彰会。
第三条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严格规范申报、评审和授奖程序。
科技成果评审做到好中取优,宁缺勿滥,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科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评审委员会可下设专业评审组。
各专业评审组负责各自专业范围内的科技成果奖的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在此基础上,进行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最终评审工作。
第五条科技成果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两级管理。
分(子)公司的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本公司的科技成果,择优统一向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上报;技术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各类科技成果的申报受理、登记、评审、奖励及推荐上报等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的日常归口管理工作。
第二章科技成果奖励类别范围和评审标准第六条科技成果奖励类别范围㈠技术进步奖⑴在企业生产经营、企业技术改造、重大装备研制过程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⑵自行开发的应用于建筑行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成果;⑶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成熟科学技术成果,并在转化、推广应用中有所创新,经实践证明在降低成本、缩短工期、节约资金等方面取得显著效益的技术成果;⑷为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水平,而提出和研究企业发展有关的科学决策、企业技术标准、专著、专题调研等,并经实践证明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之欧阳道创编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表彰和奖励在推动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科技人员和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发展集团公司的技术优势,依据《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按奖励类别不同,分为技术进步奖、工法奖、技术标准奖、优秀论文奖、QC成果奖、专利技术奖。
科技成果奖每年评审一次。
三季度申报,四季度评审,次年召开科技成果奖励表彰会。
第三条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严格规范申报、评审和授奖程序。
科技成果评审做到好中取优,宁缺勿滥,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科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评审委员会可下设专业评审组。
各专业评审组负责各自专业范围内的科技成果奖的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在此基础上,进行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最终评审工作。
第五条科技成果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两级管理。
分(子)公司的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本公司的科技成果,择优统一向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上报;技术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各类科技成果的申报受理、登记、评审、奖励及推荐上报等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的日常归口管理工作。
第二章科技成果奖励类别范围和评审标准第六条科技成果奖励类别范围㈠技术进步奖⑴在企业生产经营、企业技术改造、重大装备研制过程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⑵自行开发的应用于建筑行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成果;⑶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成熟科学技术成果,并在转化、推广应用中有所创新,经实践证明在降低成本、缩短工期、节约资金等方面取得显著效益的技术成果;⑷为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水平,而提出和研究企业发展有关的科学决策、企业技术标准、专著、专题调研等,并经实践证明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技术革新奖励办法
技术改进与革新奖励制度为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一切资源,为实现本质安全化操作自动化做贡献,鼓励职工进行技术革新,设备、设施改进,特制定《技术革新奖励制度》。
第一章总则一、职工(集体或个人)提出的有关改进完善本单位或行业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方面提出的办法和措施,对机器设备、工具、工艺技术等方面所作的改进和革新,经过试验研究和实际应用,并在企、事业单位或生产工作中取得成效,方能获得奖励。
二、?技术革新奖贯彻“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按本制度的规定确定奖励等级给予奖励,获奖项目不得重复得奖,一个技术改进项目符合两个以上奖励条件时按照奖金额较高的实施奖励;集体取得的技术革新项目的奖金,按照各人贡献大小合理分配;对效益突出并符合省级及行业技术革新奖要求的项目由公司技术部向上级部门推荐参评相关奖励。
第二章奖励办法一、奖励范围1、用科学技术知识对现有技术、工艺、产品、工装进行全部或局部的改造、改进,包括“五小发明”(小发明、小革新、小制作、小创造、小建议),创新性、实用性强,并由此提高产业技术水平,产生一定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2、在标准、规程的制定上,经实践证明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在煤矿行业中取得较大成果并应用推广,创造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
3、职工在各自工作岗位上解决某一生产环节的技术工艺难题,或在原有技术基础上有所改进,有所提高并取得明显效益的成果。
4、在生产实践中,改进或完善某一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提高生产效率或减轻劳动强度的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成果。
5、在工程、技术、财务、物资、计划、统计等管理工作中应用信息技术进行改进、完善、显着提高管理水平,并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取得明显效益的成果。
6、其他具有实用价值的革新成果,如为降低成本节能降耗所做的产品工艺改进、废产品再利用等。
二、评审参考标准1、一等奖:原始性创新,技术难度大、路线新颖,实用性很强,推动了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对产品管理某项工作产生了显着的经济、社会效益,对本公司工作有普遍实用价值。
技术革新奖励办法
技术革新奖惩办法1目的为充分展示技术研发人员的智慧,进一步激励技术研发人员的创造力,体现公司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利益共享的原则。
2 适用范围本奖励办法适用于公司技术研发人员主导或参与产品改良、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发明等项目给公司产品在生产方面起到节约成本和在销售方面起到促销或者卖点而增加市场占有率作用的均可享受此奖励。
3 机构设置为了此奖励办法真实、公平、公正的得到落实,公司设立技术革新评审小组,主要成员如下:评审小组组长:金贤松(总经理)成员:金松青刘光福王守君廖万中陈明双苏少荣4奖项设置4.1一次性奖励:根据其革新项目所创造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大小,公司一次性奖励500~10000元的现金奖励。
4.2年终参与销售提成:根据其革新项目给公司产品在市场销售方面所带来的促销成果的大小,参与该相关产品销售额的0.1%~1%的提成。
4.3技改或者发明获得专利的另外享受政府补助资金和职称评比。
5奖励办法5.1技术研发人员在对公司传统产品进行技术改良、新产品替代、新技术应用、新工艺制造等方面,能够给公司带来经济或者社会效益的,都可以向技术革新评审小组提出评审申请。
5.2技术革新评审小组接到申请后应立即安排评审时间,做好以下准备工作:5.2.1对申请人所申请的革新项目进行相关的调试、监测、数据分析等;5.2.2 对所申请的项目进行对比分析,确定其节能降耗、技术领先等方面的优越性;5.2.3对所申请的革新项目进行市场推广的前期调查与分析,保证此项目具有可行性;5.3 召开评审会议,依据前期准备工作进行探讨,确定该项目的经济价值及现金奖励金额;5.4涉及到4.2条款的项目公司财务部应进行相应的财务数据区分,便于销售提成的计算。
6 惩戒6.1技术部组成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消极怠工,有下列情形者按每次5-10元的警告惩戒:6.1.1常规图纸等技术工艺文件每出现一处错误被操作者发现并证实者;6.1.2 由于自身工作疏忽,已被操作者反映过的错误再次出现者;6.1.3技术文件资料管理不善,没有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操作者;6.1.4自身工作计划在没有特殊情况下未达成者;。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之欧阳法创编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表彰和奖励在推动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科技人员和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发展集团公司的技术优势,依据《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按奖励类别不同,分为技术进步奖、工法奖、技术标准奖、优秀论文奖、QC 成果奖、专利技术奖。
科技成果奖每年评审一次。
三季度申报,四季度评审,次年召开科技成果奖励表彰会。
第三条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严格规范申报、评审和授奖程序。
科技成果评审做到好中取优,宁缺勿滥,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科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评审委员会可下设专业评审组。
各专业评审组负责各自专业范围内的科技成果奖的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在此基础上,进行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最终评审工作。
第五条科技成果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两级管理。
分(子)公司的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本公司的科技成果,择优统一向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上报;技术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各类科技成果的申报受理、登记、评审、奖励及推荐上报等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的日常归口管理工作。
第二章科技成果奖励类别范围和评审标准第六条科技成果奖励类别范围㈠技术进步奖⑴在企业生产经营、企业技术改造、重大装备研制过程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⑵自行开发的应用于建筑行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成果;⑶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成熟科学技术成果,并在转化、推广应用中有所创新,经实践证明在降低成本、缩短工期、节约资金等方面取得显著效益的技术成果;⑷为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水平,而提出和研究企业发展有关的科学决策、企业技术标准、专著、专题调研等,并经实践证明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技术革新项目奖励办法
技术革新措施及成果奖励规定公司各部门:为了充分发挥员工的聪明和才智,扎实推进技术攻关和革新,深入推动节能降耗、节本增效,促进生产效率提高和产品质量提升,为加快公司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现结合公司实际,就技术革新(创新)成果制定如下奖励规定:一、奖励原则1、注重实际,效益至上。
各部门提报的技术革新(创新)成果必须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项目建设需要,且产生具体实在、客观真实的经济效益。
2、区别对待,梯度奖励。
按照技术革新(创新)成果产生经济效益大小,对应不同比例直接奖励革新(创新)当事人,效益大则奖励多,效益小则奖励少,真正体现技术革新项目的价值和贡献。
二、认定条件1、公司员工(包括外聘技术人员在公司服务和工作期间)立足公司生产技术条件,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实际需要,独自或联合攻关、研发、引进消化吸收取得的技术革新成果和创新成果。
2、该项成果投入实际应用后,能明显减少生产物料投入,节约人工成本和能源消耗,对降低生产成本效果比较显著。
3、该项成果投入实际应用后,对于消化利用生产废料和废旧工器具,减少水、电、煤、汽等消耗,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节省公司资金开支作用比较显著的。
4、该项成果投入实际应用后,对于破解技术难题,优化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作用比较显著的。
5、该项成果投入实际应用后,对于去除粉尘、降低噪声,改善车间作业环境作用比较显著的。
6、该项成果投入实际应用后,对于消除设备安全隐患,提高设备运转效率,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作用比较显著的。
7、该项成果投入实际应用后,对于优化工程设计,减少材料消耗,节省工程费用,缩短建设工期,促进工程早日竣工作用比较显著的。
8、在符合第1项的前提下,同时符合第2--7项中的任何一项,即可认定为技术革新或创新成果。
三、奖励标准1、技术革新(创新)成果投入应用后,实际产生的经济效益超过1000万元的,公司采取特殊政策予以特别奖励;达到500万--1000万元的,按照3%的比例进行奖励。
创新激励奖励制度之欧阳索引创编
企业创新激励奖励制度欧阳家百(2021.03.0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鼓励技术创新,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工作开展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职能部门。
第二章技术创新类别和奖励范围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创新为企业各部门为了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所进行的一切有价值的、能够产生持久影响力的技术改进和创造活动,包括技术创新、发明专利和技术改造。
第四条技术创新指为了研发新产品或提升现有产品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而做出的各项改进、改善与发明(专利)等:1、研发新产品:根据市场需求,新研发的产品;2、产品技术创新:创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配方,提高现有产品质量,改善产品性能,节约原材料等;3、工程技术创新:通过对设备、工艺过程、操作技术、工、夹、量具、试验方法、计算技术、运输及储藏等的改进改造,从而提高效率或降低成本;4、通过对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改进,提高安全水平,减少工伤事故;5、其它创新: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引进技术(人才),使企业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等。
第三章创新评审和奖励机构第五条企业成立由分管副总领导,项目投资部、财务部、企管办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创新管理与评审委员会,领导企业创新管理和评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根据企业生产和经营需要,公布创新需求,指导企业有关机构、人员的创新工作;(二)对企业创新项目进行评审;(三)对有关创新项目进行奖励。
第六条企业项目投资部代表创新管理评审委员会,履行创新管理日常职责;项目投资部可召集有关部门对创新项目的奖励征集意见。
第四章项目的立项、批准和验收第七条提出项目设计方案者,要将设计方案提交到本部门负责人,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属意见后报总工程师,经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批准为正式立项;第八条项目获得立项后,项目主要实施部门负责项目推进和阶段检查,若无法按原方案实施,则应提出项目终止申请报告或项目方案改进报告;第九条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部门提出项目完成验收申请,由总工程师或责成某部门组织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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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革新措施及成果奖励规定
欧阳光明(2021.03.07)
公司各部门:
为了充分发挥员工的聪明和才智,扎实推进技术攻关和革新,深入推动节能降耗、节本增效,促进生产效率提高和产品质量提升,为加快公司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现结合公司实际,就技术革新(创新)成果制定如下奖励规定:
一、奖励原则
1、注重实际,效益至上。
各部门提报的技术革新(创新)成果必须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项目建设需要,且产生具体实在、客观真实的经济效益。
2、区别对待,梯度奖励。
按照技术革新(创新)成果产生经济效益大小,对应不同比例直接奖励革新(创新)当事人,效益大则奖励多,效益小则奖励少,真正体现技术革新项目的价值和贡献。
二、认定条件
1、公司员工(包括外聘技术人员在公司服务和工作期间)立足公司生产技术条件,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实际需要,独自或联合攻关、研发、引进消化吸收取得的技术革新成果和创新成果。
2、该项成果投入实际应用后,能明显减少生产物料投入,
节约人工成本和能源消耗,对降低生产成本效果比较显著。
3、该项成果投入实际应用后,对于消化利用生产废料和废旧工器具,减少水、电、煤、汽等消耗,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节省公司资金开支作用比较显著的。
4、该项成果投入实际应用后,对于破解技术难题,优化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作用比较显著的。
5、该项成果投入实际应用后,对于去除粉尘、降低噪声,改善车间作业环境作用比较显著的。
6、该项成果投入实际应用后,对于消除设备安全隐患,提高设备运转效率,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作用比较显著的。
7、该项成果投入实际应用后,对于优化工程设计,减少材料消耗,节省工程费用,缩短建设工期,促进工程早日竣工作用比较显著的。
8、在符合第1项的前提下,同时符合第2--7项中的任何一项,即可认定为技术革新或创新成果。
三、奖励标准
1、技术革新(创新)成果投入应用后,实际产生的经济效益超过1000万元的,公司采取特殊政策予以特别奖励;达到500万--1000万元的,按照3%的比例进行奖励。
2、技术革新(创新)成果投入应用后,实际产生的经济效益达到300--500万元的,按照2%的比例进行奖励。
3、技术革新(创新)成果投入应用后,实际产生的经济效益达到100--300万元的,按照1.5%的比例进行奖励。
4、技术革新成果(创新)投入应用后,实际产生的经济效益在100万元以下的,按照1%的比例进行奖励。
5、对于自主攻关、研发、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取得科技成果,技术水平处于金属铸造行业前端,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按10000元/件的标准予以奖励,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的,按5000元/件的标准予以奖励,获得市、县科技进步奖的,分别按3000元/件和2000元/件的标准予以奖励;在国家级和省级学术刊物发表科研论文的,分别按1000元/篇和500元/篇的标准予以奖励。
四、评定程序
1、申报:技术革新(创新)牵头人或当事人填写《技术革新(创新)成果申报表》,随同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送部门(分厂)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企管部;企管部再分别送呈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阅批示。
2、复核:根据公司领导批示要求,企管部牵头会同财务、生产、质检、采购、机电动力、办公室、技术革新(创新)部门负责人,对申报成果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对其经济效益的准确性进行测算评估,就是否认定为技术革新(创新)成果和奖励金额提出初步方案,并向公司领导作出汇报。
3、评审:总经理召集由副总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参加的评审小组会议,本着“逐项审查,注重实效”的原则,着重就申报成果的真实性、技术科学性、操作可行性、效果可靠性、效益客观性进行评审,最终决定是否认定为技术革
新(创新)成果,同时确定奖励等次和金额,并将评审结果反
馈申报部门和相关人员。
4、定奖:技术革新(创新)牵头人会同技术革新人员,本
着“公平分配,阳光操作”的原则,拟定奖金分配方案并报公
司审批。
5、兑付:按照公司批准的奖金分配方案,公司结合月度工资一并发放或召开专门会议表彰颁发,以达到鼓舞干劲,激励革新,弘扬创新,推进发展的目的。
五、组织领导
为了及时公正的对技术革新(创新)成果做出科学客观的评价,为公司对技术革新(创新)成果实施奖励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让广大员工真正感到革新有价值,创新有收获,进而以高涨的热情投入到技术革新(创新)活动中来,公司成立技术革新(创新)成果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技术革新(创新)成果的调查、评审以及奖励等工作。
六、本规定由企管部负责做出解释。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1:技术革新(创新)成果申报表;
附2:技术革新(创新)成果评审表。
表1 技术革新(创新)成果申报表
表2 技术革新(创新)成果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