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租理论与腐败问题
论寻租性腐败
论寻租性腐败摘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市场化的推进, 腐败现象也日益蔓延泛滥。
在一片反腐倡廉的声浪中, 腐败现象不但没有收敛,却反而愈演愈烈。
从经济学角度看,腐败的性质是一种寻租活动。
因此,本文从经济学的寻租理论出发,对寻租性腐败活动,寻租性腐败的危害,产生的原因以及治理的对策进行分析研究。
关键词:寻租,腐败,寻租性腐败一、寻租性腐败(一)寻租性腐败的内涵在寻租理论的文献中,寻租的定义多种多样。
寻租一词,是由安妮·克鲁格在《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一文中提出的。
布坎南等人把寻租定义为“人们凭借政府保护进行的寻求财富转移而造成的浪费资源的活动”;塔洛克认为“寻租是指那种利用资源并通过政治过程获得特权从而构成对他人利益的损害大于租金获得者收益的行为”。
由此可见,寻租是一种权钱交易或权权交易的行为。
在现代社会中,腐败概念已经被引申为社会科学特别是政治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范畴,泛指人类的道德行为或社会风气的败坏和堕落。
它被广泛应用于各种文献和场合。
对寻租和腐败内涵的理解可以看出,寻租是公共权力的异化,是腐败的一种常见表现形式。
寻租性腐败是由寻租活动导致的一种腐败行为。
(二)我国寻租性腐败的现状改革开放以来,各种各样的寻租活动在我国愈演愈烈。
寻租涉及的领域几乎无所不在,寻租的主体大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小到居民个人和家庭。
寻租的手段和方式花样繁多,既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
其中,对社会影响比较大的非法寻租活动主要偷漏税、走私、腐败问题等,而其中以贪污和贿赂为主要形式的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腐败问题对社会的影响尤为重大。
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级党政干部的腐败问题越来越严重,我国每年查获的这类案件的案值逐渐增加,而且涉及的高级干部也越来越多。
我国从2008年到2013年8月五年多来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1350件,198781人,99.9%被判决有罪,贪污贿赂案件群众举报和检察机关自行发现各占1/3,查处故意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犯罪人数同比上升60.4%,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贿赂犯罪的查办力度,五年多来共立案侦查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国家工作人员65629人,故意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嫌疑人23246人。
依托寻租理论思考腐败行为的风险防范策略
依托寻租理论思考腐败行为的风险防范策略作者:王丹来源:《现代企业》2018年第09期腐败的发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而腐败给我们的社会带来的危害很大,腐败的发生严重影响了我党和政府的形象,阻碍了社会的经济发展,加剧了社会的矛盾。
对于腐败的研究,有些是从社会角度来看,有些是从心里层面来看。
本文是从经济学角度来分析腐败问题,试图去突破减少腐败现象发生的解决方法。
一、腐败现象的概述及其带来的危害我国现在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腐败现象严重阻碍了我们国家经济加速发展的脚步。
由于权钱交易在市场上盛行,经济的体系和规则发生了改变,在不公平的市场竞争条件下,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变得低下,现代化进程步伐不得不变得缓慢。
归纳起来看,腐败带来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腐败行为影响了贸易、产业以及投资方面的公平竞争。
腐败行为可以造成投资的不确定因素增多,这样就增加了投资的风险,抑制了老百姓的投资行为,归根到底,影响的还是老百姓的利益。
2.腐败行为使得官僚们使用危害社会福利的方式谋求私利,寻求个人的利益最大化。
在本质上来说,官僚们通过对社会资源的掌控权谋求自身福利,从而忽视了履行社会公共事业的职能,这样就直接导致了社会收入分配的不公平,加剧了我国的贫富差距水平。
3.腐败行为增加了政府办事的成本。
企业家在政府办事的成本除了一些必要的成本外还要额外支付贿赂贪官污吏的成本,这些成本最终将表现在商品的价值中,当老百姓需要购入这些商品的时候,售价中的一部分也是在支付贪官们索取的额外回扣的一部分。
如果企业家没有把这部分成本在售价中体现,则企业家自身会失去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企业会经历利润金额的下滑,最终导致破产。
这样的行为影响了社会的经济秩序,导致了经济泡沫的产生。
4.腐败行为还导致了经济效率低下,这是最主要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原因。
腐败行为导致了资源配置无法达到最优效果,腐败让低效率的经济主体分配资源,减少资源的高效运用水平。
寻租和腐败
寻租和腐败租金:租金是一个经济学概念,但随着理论研究的发展,其内涵和外延不断扩大。
最早,租金就是地租。
后来泛指一切稀缺的生产要素所带来的超额收入。
现代研究发现,政府的政策干预和行政管制,如进口配额、生产许可证发放、价格管制,乃至特定行业的特殊管制包括对从业人员数量的限制等等,都可以造成人为的稀缺,从而也会形成超额收入。
因此,现在使用的租金概念就进一步扩大到包括公共权力对经济活动干预或管制所形成的超额收益。
权力寻租:政府政策干预和行政管制能够创造租金,自然就会有人要进行寻求这种干预和管制从而获取租金的活动。
这被简称为寻租。
需要指出的是,寻租概念中的租金并不是所有的租金,而特指源于公共权力的租金即权力租。
因此,寻租可被称为权力寻租。
一般来说,传统经济租金的存在及其被获取是合理、合法的,而权力寻租则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从政府的角度来看,权力寻租的形成包括被动和主动两种情况。
例如,现今各城市对出租车牌照的数量限制,在某种意义上具有一定的客观性。
而一些地方政府在《行政许可法》之外,新设立了一些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就属于主动的情况。
这种主动形成权力租的活动也被称为政府设租、创租或造租。
腐败:指的是运用公共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行为,其行为主体、动机、方式与后果,都有较为明确的界定。
腐败的实质是一种非正式的获取政治影响的过程,当某个群体感到其核心利益在正式政治体系内被忽视或被认为是非法之时,这一群体的成员就会被吸引到那些获取影响的非正式渠道中去,而这些渠道又往往以腐败的形式表现出来。
广义:腐败在广义上说是行为主体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职权或偏离公共职责的权利变异现象。
狭义:从狭义上说泛指国家公职人员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权力的权利蜕变现象。
腐败,也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借职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从而使国家政治生活发生病态变化的过程。
寻租腐败:显然,寻租或权力寻租是一种腐败行为,但腐败并不只限于权力寻租。
准确地说,权力寻租是发生在政府和私人之间以及经济活动领域的,旨在获取权力租的腐败行为。
从寻租理论窥探腐败现象
学报
,2008,(8).
[6]张重
.寻租性腐败及其模型分析[J].当代经济
,2007,(9).
[7]周伟贤
.寻租与腐败的经济学分析[J].特区经济
,2006,(12).
[作者简介
]杨成洲(1987—),男,四川人,就读于重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
[参考文献
]
[1]黄焕初
寻租理论最早萌芽于上世纪
6O年代塔洛克的论文《关税、
垄断和偷窃的福利成本》(1967年)。但真正第一次提出“寻租
”
一词的则是克鲁格在她探讨国际贸易保护政策形成原因的论文
《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1974年)。克鲁格发展了塔洛克的观
点,开创了寻租理论的国际贸易学派分支,她本人也被认为是寻
租理论的鼻祖。后来的寻租理论的发展集中体现在以塔洛克和
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和以克鲁格和巴格瓦蒂为代表的
国际贸易学派。
二、寻租的界定
寻租理论产生后“寻租”(rent-seeking)一词作为一个规范化
的概念得到研究。寻租经济学理论认为,
是一种超过机会成
“租”
本的余额,是超额利润。“租”是通过创新、承担风险和垄断而形
格(
Anne
Krueger)发表的《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从那时起,
人们开始把这种超额的差价收入叫做
“租金
”(Rent),而把谋求
得到这种权力以取得“租金
”的活动称作
“寻租活动
”。寻租活动
的特点是利用合法或非法手段,如游说、疏通、走后门、找后台等
得到占有租金的特权。
寻租理论视角下的腐败行为分析
寻租理论视角下的腐败行为分析内容摘要:腐败是一种社会现象,更是一种经济现象。
由于腐败行为几乎完全符合寻租活动的特点,因此运用寻租理论分析腐败行为是经济学领域研究的重点。
市场准入及准出制度、政府的创租行为以及市场信息的不对称等都为寻租提供了土壤,为腐败提供了条件。
文章指出,取消经济特权和经济垄断、建立反腐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明晰产权结构以及确保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自由贸易是解决腐败问题的经济学手段。
关键词:寻租理论腐败行为非生产性消耗寻租是指市场主体利用甚至制造制度缺陷谋求经济租金的非生产性活动。
寻租理论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人都是经济人,都具有经济的行为模式,为了以较低的成本获取较高的收入,如以获得非生产性要素的成本低于预期获得收益,则会出现腐败行为。
我国改革开放在取得了举世瞩目经济成就的同时,也出现了腐败问题。
根据经济学者胡鞍钢的研究,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后半期,主要类型的腐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者福利损失平均每年在9875亿-12570亿元之间,占全国GDP总量的13.2%-16.8%。
本文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腐败行为进行剖析,以期为我国更有效的反腐败提供经济学思路。
腐败行为的经济学根源分析腐败行为以权力换取利润,并运用权力为除委托人外的第三方提供谋取经济利润的有利机会或不合法的关系和福利,具有寻租结构。
同时,腐败行为也满足寻租活动中的非生产性消耗的特点。
寻租活动对社会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社会资源的非生产性消耗,而腐败行为同样也满足这一特点。
所以,寻租活动未必都是腐败行为,但腐败行为一定是寻租活动。
(一)市场准入及准出制度存在腐败空间由于存在市场准入及准出制度,社会资源的分配是以政府介入市场,用权力配置资源的方式进行。
这种制度导致的结果是产生各种各样的额外收益点,即由权力导致的租金。
这些新的利润点不是通过创新等市场手段来实现的,但是却掌握了市场的资源,于是诱导越来越多的寻租活动。
在市场准入及准出制度下,政府拥有批准、同意、配额、许可证或特许等一系列的权力,对于资源配置都有影响。
行政垄断、寻租与腐败转型经济的腐败机理分析
行政垄断、寻租与腐败转型经济的腐败机理分析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行政垄断、寻租与腐败在转型经济环境中的腐败机理。
转型经济,作为一个特定的发展阶段,常常伴随着制度的变革、市场的开放以及权力的再分配,这些因素都为行政垄断、寻租行为和腐败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证两个层面对这一腐败机理进行分析,以期揭示其内在的运行逻辑和影响因素,为预防和治理腐败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本文将对行政垄断的概念、特征和形成机制进行阐述,分析其在转型经济中的表现形式和危害。
接着,探讨寻租行为的发生条件和动机,以及寻租与腐败之间的关联。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进一步分析行政垄断、寻租与腐败之间的相互关系,揭示它们在转型经济中的腐败机理。
本文将从制度、市场、文化等多维度对转型经济中的腐败机理进行深入剖析。
制度方面,将探讨政府干预、监管缺失和权力配置不当等因素如何为行政垄断和寻租行为提供空间;市场方面,将分析市场竞争不充分、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如何加剧腐败风险;文化方面,将关注社会价值观、道德观念和法治意识对腐败行为的影响。
本文将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和实际案例,对转型经济中的腐败机理进行实证分析,验证理论分析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针对不同类型的腐败行为,提出相应的预防和治理策略,为转型国家和地区的反腐败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期望能够更深入地理解行政垄断、寻租与腐败在转型经济中的腐败机理,为预防和治理腐败提供更为全面和深入的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二、行政垄断与腐败在转型经济中,行政垄断与腐败的关系密切且复杂。
行政垄断,通常指的是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通过行政权力对市场进行干预,限制或排除市场竞争的行为。
这种垄断行为不仅阻碍了市场的自由竞争,也往往为腐败的滋生提供了温床。
行政垄断的存在,使得某些企业或个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政府的支持和保护,从而获取超额利润。
这种超额利润的获取往往伴随着权力的寻租。
寻租行为,指的是在没有从事生产的情况下,通过垄断社会资源或维持垄断地位,以获取额外收益的行为。
寻租与腐败
寻租与腐败一、什么是寻租寻租就是寻求经济租金的简称,又称“竞租”,是为了获得和维持垄断地位从而得到垄断利润(亦即垄断租金)所从事的一种非生产性寻利活动。
其整个寻租活动的全部经济损失,要远远超过传统垄断理论中的“纯损”三角形。
租,即租金。
也就是利润、利益、好处。
寻租,即对经济利益的追求。
指通过一些非生产性的行为对利益的寻求。
如有的政府部门通过设置一些收费项目,来为本部门谋求好处。
有的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利为个人捞取好处,有的企业贿赂官员为本企业得到项目、特许权或其它稀缺的经济资源。
是一些既得利益者对既得利益的维护和对既得利益进行的再分配的活动。
寻租现象产生的原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既有体制内的原因又有体制外的原因。
具体说来,主要包括如下三个方面:人的自利行为、公共领域的漏洞、社会环境因素二、什么是腐败:腐败在广义上说是行为主体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职权或偏离公共职责的权利变异现象,从狭义上说泛指国家公职人员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权力的权利蜕变现象。
腐败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借职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从而使国家政治生活发生病态变化的过程。
目前,腐败问题是各国都存在的通病,而我国腐败现象发展迅猛的势头,既危及和破坏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实施,又破坏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动摇着我国社会的政治基础。
腐败问题已经对党,对国家和社会构成了潜在的威胁。
腐败可以分成好几种类型:政治腐败的基本表现形式:(1)用权上的腐败。
腐败是以权力来做交易、通过权的作用来达到个人的目的。
权力私有化是腐败最明显的特征之一。
在腐败分子看来,权力是万能的,权力可以压倒一切,权力可以指使一切,权力可以获取一切。
把权力归于个人,就可以谋取个人的利益,满足个人的私欲。
因此,出现权大于法、专权专制、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等政治腐败行为。
(2)用人上的腐败。
选人不凭才干,用人不凭实绩,荐人不凭公认,任职不依程序,一切以价定职,以钱授“衔”。
把用人看作是自己家事一样,用所谓自己的人,在小圈子内点人,宁要奴才,不要人才。
最新-浅探腐败与寻租的关系 精品
浅探腐败与寻租的关系浅探腐败与寻租的关系一、寻租的历史沿革及相关概念1、寻租的历史沿革寻租理论产生于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市场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
当时,正值凯恩斯国家干预主义的统治地位开始发生动摇的时期,因为它遇上了难以克服的困难,即依靠国家干预同样未能解决过去被认为是导致“市场失灵”的原因之一的经济滞胀和失业问题。
于是,新自由主义趁机再次复兴。
寻租理论正是为了迎合新自由主义反对国家干预,主张自由放任政策寻找理论依据的。
寻租理论思想最早萌发于1967年塔洛克的一篇论文《关于垄断和偷窃的福利成本》。
在这篇论文中塔烙克认识到完全竞争的新古典社会经济模型对偏离竞争造成的社会福利损失估计过小。
1974年,美国经济学家克鲁格在她的探讨国际贸易中保护主义政策形成原因的一篇论文《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中开始比较正式地使用“寻租”这个术语。
后来,布坎南发展了这一理论,作出了重大贡献。
在他于1986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之后,寻租理论成为现代经济学中一个很活跃的分支。
2、寻租的相关概念对寻租进行分析,首先要明确租金和寻租的概念。
租金是一个重要的经济学范畴。
它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含义,早期的经济学家认为,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租金是专指地租而言的。
即无论是劳动地租、实物地租,还是货币地租等其他形式,地租总是指农民的全部剩余劳动或剩余产品。
近代以后,租金的外延渐趋宽泛。
布坎南给租金的定义是:“租金是支付给资源所有者的款项中超过那些资源在任何可替代的用途中所能得到的款项的那一部分。
租金是超过机会成本的收入。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吸引资源用于特定用途的一种分配上的不必要支付款项。
”寻租也就是寻求租金。
寻租一词作为特定意义的术语是上个世纪70年代才在应用经济学理论中出现的。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人类是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而努力的。
从社会效益的角度看,人类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行为大致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生产性的增进社会福利的活动,如人们从事的生产活动,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在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公平交易买卖等。
从经济学的观点分析政府活动中的腐败现象
目录1背景 (1)2公共选择中的利益集团 (1)2.1利益集团的内涵 (1)2.2利益集团的成因 (2)3寻租 (2)3.1寻租的概念和含义 (2)3.2寻租的特征 (3)3.3寻租产生的后果 (3)4寻租和腐败 (4)4.1政府与寻租 (4)4.2从寻租到设租 (4)4.2.1设租的概念 (4)4.2.2设租成本 (4)4.2.3设租与寻租的关系 (5)4.3腐败产生的根源 (5)4.4治理腐败的方法 (5)结语 (6)参考文献 (6)1经济学中的寻租、设租现象与贪污腐败The economics of rent-seeking, set rent phenomenon and corruption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下,要做到完全的竞争是不容易的,政府往往会对经济活动进行一定的干预。
而政府本身作为经济人,在做某些决定的时候往往也会考虑到自己的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就会产生寻租现象,进而便会产生主动的设租行为。
而这些行为又必然伴随着大规模的腐败现象。
关键词:利益集团寻租设租腐败引言:腐败现象的根源,除了与官员自身的道德品质有关外,还与我们的市场经济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
本文就通过公共经济学的角度,从寻租设租理论的相关方面分析贪污腐败的原因及后果,并提出一些治理腐败的方法。
1背景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目前还处在体制转轨之中,政府的漏洞比较多,经济资源的权利分配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着。
我们常常会遇到以下现象:从中央到地方,各强力职能部门的门前总是车水马龙,门内总是“说客”如云,因为他们都相信“跑部前进”。
再如,有些企业和个人千方百计弄到政府工程,因为这不仅意味着巨额利润,而且付款有保证并且可以免于激烈的竞争。
还有,有些企业在招聘人员时规定:与政府部门有良好或者特殊关系者优先录用且待遇从优。
这些一系列的现象背后,都会牵出一个我们很敏感的问题:贪污腐败。
而贪污腐败除了与官员的道德素质有关外,更主要的是政府经济活动在公共选择中的特殊性给他们以诱惑。
寻租理论视角下的腐败行为分析
寻租理论视角下的腐败行为分析论文报告目录:一、引言二、寻租理论视角下的腐败行为分析1.腐败的定义及其概述2.寻租理论解释腐败的原因3.寻租理论解释腐败的类型4.寻租理论关于腐败的预防及治理5.寻租理论视角下的腐败行为的实证研究三、案例分析1.美国“水门事件”2.中国“开发区案”3.越南“受贿大案”4.南非“雅典娜号”军购丑闻5.土库曼斯坦“金元布试验”腐败事件四、结论一、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经济的一体化,腐败问题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有学者认为,腐败不仅会给经济的发展带来极大的障碍,还会对民主政治和社会公正造成巨大威胁。
因此,加强腐败防治已成为各国政府共同的责任和使命。
本文从寻租理论视角出发,探究了腐败行为的原因和解决方案,并对5个国际腐败案例进行了深入分析,旨在为国际腐败行为研究提供一些参考意见。
二、寻租理论视角下的腐败行为分析1.腐败的定义及其概述腐败是指官员利用职权获取私利的行为,是不正当行为的一种表现。
腐败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包括贿赂、公款挪用、权力滥用等。
不仅是政治体制不健全的体现,同时也是经济体制不健全的体现。
2.寻租理论解释腐败的原因寻租理论认为,腐败是由于官员拥有信息优势和资源优势,能够对经济主体施加控制,通过职权和资金等资源获取个人私利,是“赚钱”最简单、最有效的途径之一。
3.寻租理论解释腐败的类型寻租理论将腐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资源寻租,即官员通过管理资源、控制市场等手段获取财富;另一种是权力寻租,即通过职权滥用、权力交换等方式获取私利。
4.寻租理论关于腐败的预防及治理寻租理论认为,预防和治理腐败需要改变制度和规则,加强监督和约束。
具体来说,需要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和竞争环境的力度,建立与政治化无关的法治环境,完善公共财政等方面的制度。
5.寻租理论视角下的腐败行为的实证研究实证研究表明,寻租理论视角下的腐败行为多是权力寻租行为,其次才是资源寻租行为,而且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权力寻租行为呈现出复杂性和精细化,需要更加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
地方政府寻租性腐败现状分析_以江苏省北部某县为例
况,作为我们分析地方政府寻租性腐败的依据。
(一)地方政府寻租性腐败的现状
根据苏北某县县纪委与检察院案件卷宗统计,该
县 1999 年-2006 年查处的腐败案件中涉及到寻租
性腐败情况的主要有:
1、寻租性腐败的规模
以下两个图表分别反映了该县从 1999 年-2006
的规律和特点。 文章以江苏省北部某县 1999 年-2006 年腐败案例为样本,分析了这种腐败的特点和成因,提出了从经
济人和道德人两个维度出发,创新和完善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从源头上治理寻租性腐败的对策。
〔关键词〕 县级政府,租金,设租,寻租,腐败
〔中图分类号〕 D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89(2008)03-0043-07
员的设租提供了条件,使腐败交易成为可能。
(6)金融领域。与中央政府不同,地方政府中金融
领域的寻租性腐败主要是金融机构利用国家严格的
金融管制政策下的资源配置权面向公众进行非规范
金融交易。在地方上,由于四大专业银行改造为国有
商业银行后,其管理和运行机制相对而言比较规范,
金融领域的腐败主要表现为在信贷市场存在资金供
向少数国家公职人员和寻租者集中,对整个社会而言
是一种非帕累托改进。
寻租性腐败在我国各个层面的政府中都普遍存
在,只不过存在的形式和程度不一样。本文以县级政
府为视角。县级政府是我国行政体制中重要的一个环
节,县级政府具有较强的相对独立性,职能小而全,分
布在县级及以下政府中的公务员占了全国公务员的
61.44%,江苏省生活在县域范围内的居民占了全省总
关于寻租性腐败的经济分析
关于寻租性腐败的经济分析论文导读:寻租性腐败的界定。
存在多级委托—代理关系。
或者说公职人员作为人民的代理人。
在制度经济学中贿赂行为被称为是权力寻租。
但是监督也是需要大量的成本的。
监督,关于寻租性腐败的经济分析。
关键词:寻租性腐败,委托—,代理,寻租,创租,监督一、寻租性腐败的界定腐败,被喻为政治毒瘤,千百年来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和发展不断“进化着”,大有“与时俱进”之势。
论文发表,监督。
腐败的公职人员就像令食品变质的微生物一样寄居在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让世界浸泡在腐烂的恶臭之中,然而微生物还能促进生物链的循环将腐质化作空气,腐败的公职人员却只能只能让世界陷于停滞与丑恶之中。
一般可以将腐败定义为公职人员为了私人或相关利益集团的利益而偏离作为一个公共角色所具有的正式职责的行为,或者说公职人员作为人民的代理人,利用委托人授予的权利做了委托人未授权的事。
大部分腐败都涉及到权钱交易,就是我们通常所指的行贿、受贿。
在制度经济学中贿赂行为被称为是权力寻租,权利寻租是社会运行中的机会主义行为,它的存在必然的会增加社会的交易成本,降低本来已经稀缺的社会资源的使用效率。
为了进一步了解什么是寻租性腐败,我们首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寻租行为。
社会的稀缺资源一般有两种利用方式,生产性活动或者非生产性活动,一种资源可以用来提高技术或者生产效率使企业获得超额的利润,这可以被称为寻利活动,然而在市场的自由竞争的条件下超额利润必将消失,为了维持其超额利润,即暂时的垄断地位,垄断者将通过阻止其潜在的竞争者进入的方式继续获得其超额利润,这样的超额利润被称为租金,而这种获得超额利润的方法则为寻租行为。
寻租行为不是生产活动,但可能使寻租者获得大量的利润,它是对既得利益的维护或者是对社会资源的一种再分配,是无效率的。
寻租性腐败主要涉及到两方面的行为主体,一方面是寻租者,一方面是公职人员。
论文发表,监督。
寻租的前提则是有租可寻,即寻租者可以通过某种方式获得超额的利润,再者就是公职人员手中掌握着某种租的供给或者产生权利。
寻租和腐败
寻租和腐败租金:租金是一个经济学概念,但随着理论研究的发展,其内涵和外延不断扩大。
最早,租金就是地租。
后来泛指一切稀缺的生产要素所带来的超额收入。
现代研究发现,政府的政策干预和行政管制,如进口配额、生产许可证发放、价格管制,乃至特定行业的特殊管制包括对从业人员数量的限制等等,都可以造成人为的稀缺,从而也会形成超额收入。
因此,现在使用的租金概念就进一步扩大到包括公共权力对经济活动干预或管制所形成的超额收益。
权力寻租:政府政策干预和行政管制能够创造租金,自然就会有人要进行寻求这种干预和管制从而获取租金的活动。
这被简称为寻租。
需要指出的是,寻租概念中的租金并不是所有的租金,而特指源于公共权力的租金即权力租。
因此,寻租可被称为权力寻租。
一般来说,传统经济租金的存在及其被获取是合理、合法的,而权力寻租则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从政府的角度来看,权力寻租的形成包括被动和主动两种情况。
例如,现今各城市对出租车牌照的数量限制,在某种意义上具有一定的客观性。
而一些地方政府在《行政许可法》之外,新设立了一些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就属于主动的情况。
这种主动形成权力租的活动也被称为政府设租、创租或造租。
腐败:指的是运用公共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行为,其行为主体、动机、方式与后果,都有较为明确的界定。
腐败的实质是一种非正式的获取政治影响的过程,当某个群体感到其核心利益在正式政治体系内被忽视或被认为是非法之时,这一群体的成员就会被吸引到那些获取影响的非正式渠道中去,而这些渠道又往往以腐败的形式表现出来。
广义:腐败在广义上说是行为主体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职权或偏离公共职责的权利变异现象。
狭义:从狭义上说泛指国家公职人员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权力的权利蜕变现象。
腐败,也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借职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从而使国家政治生活发生病态变化的过程。
寻租腐败:显然,寻租或权力寻租是一种腐败行为,但腐败并不只限于权力寻租。
准确地说,权力寻租是发生在政府和私人之间以及经济活动领域的,旨在获取权力租的腐败行为。
论政府官员的寻租性腐败
论政府官员的寻租性腐败从寻租理论的视角解读了当今社会政府官员的寻租性腐败现象,对腐败的原因和腐败的危害进行了剖析,提出了治理政府官员寻租性腐败的相关对策。
标签:寻租性腐败;原因;危害;对策1 寻租、腐败与寻租性腐败寻租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公共选择学派的一个重要成果。
“经济人”假说最早是斯密系统运用的经济学基本范畴。
所谓“经济人”假设,即“人是关心个人利益的,是理性的,并且是效应最大化的追逐者。
”它认为人有两个特点: 自利和理性。
市场经济条件下私人选择活动中的理性原则应用到政治领域的公共选择活动,政治人被视为“经济的” 、“理性的” 即“政治理性人”,政府官员参与政治的动机是为了个人的利益,所以,政府在干预经济的时候,从主观上说,难免会产生腐败。
公共选择理论的代表人物布坎南把寻租定位为:“指那些本可以用于价值生产的资源被用于只不过是为了决定分配结果的竞争……寻租从总体上看没有配置价值,是一种纯粹的社会浪费。
”巴格瓦蒂称寻租为“寻求直接非生产性利润”。
寻租是一个社会的内耗,造成资源配置的扭曲和浪费。
从经济学上讲,权力腐败在性质上是一种寻租活动,它是指少数人利用非法的手段谋取经济租金的活动。
寻租是政府官员与各种利益主体的双向寻租活动过程。
寻租性腐败是指握有公共权力者通过利用特权的供给和分配主动创租、寻租,非法获取租金的行为。
利益主体为获取政府特许或庇护,向掌握一定权力的政府官员施加种种影响,如实物的或金钱的行贿、回扣给种种好处,以便获得额外的或垄断的利润(租金),导致官员走向腐败。
所以寻租性腐败就是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的腐败。
2 寻租性腐败的危害在中国目前的社会经济形态下,由于寻租性腐败的客观存在,寻租性腐败的危害和影响是极坏的。
寻租活跃本身既是社会腐败的突出表现,同时也是加剧腐败的催化剂。
2.1 寻租性腐败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寻租从本质上讲,是非生产性的、有损于社会福利的活动,它非但不能增进社会福利,反而会白白消耗社会经济资源。
寻租腐败的原因还是结果
“寻租”:腐败的原因还是结果殷辂一段时间以来,学术界有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西方学术家为“学术”目的而创造的概念、理论一旦被国内学者发现,立即就成为解决中国问题的灵丹妙药。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国内某些经济学者在西方经济学书籍中读到“寻租”的概念之后,以为找到了一切腐败问题的症结。
他们认为,腐败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管制,由于政府管制经济而形成了“租金”,必然产生大量的“寻租”行为。
解决腐败问题的关键在于“釜底抽薪”,实行彻底的市场化改革。
这个时期正是“双规制”施行时期,这为“腐败寻租论”提供了一些依据。
然而“双规制”被淘汰之后,腐败问题并没有因此而减少,但这些经济学家却依旧坚持这种观点,只不过把问题归咎于“市场化改革不彻底”,这个永不过时的说辞成为发现问题的理论武器,任何不正常的现象都能从中得到解释。
所谓“租金”是指类似于地租的与一定经济要素相对应的利润。
布坎南将它扩展到行政权力,把“寻租”描述为人们凭借政府保护而进行的寻求财富转移而造成的资源浪费活动,是人们在特定制度背景中的行为。
这里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假设,即追逐私利是一种天然的法则,在纯粹的市场竞争中这种行为能够转化为效率,否则就会造成浪费。
拐弯抹角地搞出“寻租”这样的概念实际上是为了证明某种经济模式的优越,但在这种制度模式下难道就不存在租金?如果把惟利是图看成是类似于本能的行为,那么只要存在管制和约束,就都存在“租金”,所谓真正的、彻底的市场化模式同样也离不开法律等制度框架,难道这种约束就没有租金?按照上述理论,如果要杜绝“寻租”活动的话,那么根本的办法不是建立特殊的经济模式,而是将一切约束都解决掉。
只有到了完全的无政府状态,“寻租”所造成的浪费才会消失。
由此可见,“寻租”理论并不能证明某种经济模式的优越性,它能够证明的只是无政府状态的“优越性”。
政治权力所谓的“租金”并不是一种绝对的存在,其产生的原因并不在于权力本身,而在于权力的异化,在于公共权力不遵循公共原则。
寻租理论与腐败问题分析
寻租理论与腐败问题分析
摘要:寻租理论作为一个规范化的概念是于20世纪70年代初,80年代后期传入我国。
其主要目的就是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寻找理论基础以及反腐败。
寻租理论提出的背景及寻租性腐败造成的损失分析,总结出寻租性腐败产生的主要原因。
提出了我国今后在解决寻租性腐败问题时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寻租;腐败;寻租理论;经济发展
一、寻租理论的提出背景
寻租理论就是产生于20世纪60-70年代市场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这一理论是由美国经济学家克鲁克于1974年在《美国经济评论》上发表的《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一文中最先提出的。
其实,在1967年美国另一位经济学家塔洛克在《关于税、垄断和偷窃的福利成本》一文中也论证了关于寻租现象的问题。
寻租理论之所以在这个时期提出,是因为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了严重的经济。
行政垄断_寻租与腐败_转型经济的腐败机理分析_过勇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双月刊)61 行政垄断、寻租与腐败———转型经济的腐败机理分析过 勇 胡鞍钢内容提要:本文试图利用寻租经济学的方法,对中国渐进转型过程中所产生的特有的腐败形式———行政垄断的本质、成因、形式、特征进行了分析;基于现有对转型经济中腐败现象的研究,提出了转型经济中腐败现象的新的分类;并对行政垄断,主要是行业垄断的经济损失规模及租金的耗散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的研究;最后,回顾了中国反垄断改革的进展,并提出了进一步改革的议程。
关键词:转型 寻租经济学 行政垄断 腐败中图分类号:F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947(2003)02-0061-09一、行政垄断的成因、类型和特点我们将行政垄断定义为“政府为保护本部门或本地区所属企业的利益,通过法律、行政法规或规定的形式,维护这些企业的市场垄断地位,阻止竞争市场形成的行为”。
由于它是通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的形式取得垄断权力的,因此也常称为法定垄断(statutor y monopoly)。
1.行政垄断与其它垄断类型的区别根据曼昆的研究,垄断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市场垄断、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
市场垄断是市场竞争自发形成的,少数公司利用其资本、技术或管理上的优势,取得具有市场势力的垄断地位。
市场垄断属于“结构性垄断”,即通过正当竞争实现的市场瓜分,有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的积极作用,有的时候甚至是受消费者所欢迎的①。
只有当已经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采用操纵价格、划分市场、价格歧视、联手抵制、非法兼并等不正当手段排斥竞争的时候,消费者的利益才会受到威胁,构成“行为垄断”。
自然垄断主要指的是一些生产具有弱可加性的领域,即单个企业生产给定数量的多种产品的总成本小于多个企业生产该产品组合时的总成本。
自然垄断一般出现在供水、供电、供暖等公用事业领域。
自然垄断也会造成一些腐败机会,例如在出卖特许权的过程中的行贿行为等,但主要都属于行政腐败。
与市场垄断和自然垄断不同的是,行政垄断是政府通过法律、行政法规或规定的形式取得的,主要是为了维护该政府部门本部门、本地区所属企业的利益,这在渐进改革的国家比作者简介:过勇,中科院—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胡鞍钢,中科院—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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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5期中旬刊(总第480期)时代金融Times FinanceNO.05,2012(CumulativetyNO.480)寻租理论与腐败问题研究张崇彬(贵州大学法学院,贵州贵阳550025)【摘要】改革开放以来,腐败现象在我国呈蔓延发展之势,已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严重问题,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威胁着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因此,充分认识腐败现象的表现、成因和治理腐败的对策,积极开展反腐败斗争,在我国当前显得尤为迫切。
寻租理论从一诞生开始就和腐败联系在一起,以一个新的角度给予了腐败新的内容。
本文综合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综合运用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的方法,理论联系实际,综合运用历史逻辑与归纳演绎等研究方法进行分析。
从寻租理论的角度分析腐败产生的原因,探讨防腐败、反腐败的措施与对策。
【关键词】寻租腐败关系对策措施一、寻租理论(一)寻租的含义、类型1.寻租的含义。
寻租有多种定义,布坎南等人把寻租定义为人们凭借政府保护进行的寻求财富转移而造成的浪费资源的活动。
塔洛克等人把寻租定义为为了获得垄断或取得政府其他庇护而从事的活动,或者定义为使用资源,以取得政府允许的垄断,并按自己的偏好,或者为了保护自己,以免他人对这类活动侵犯而改变政府的管制。
以上关于寻租的定义有几个共同特点,一是任何寻租活动的最终结果都是社会资源的浪费而不是社会剩余的增加;二是任何寻租活动都与政府的管制、垄断有关。
2.寻租的类型。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寻租活动进行不同的分类。
根据其性质,把寻租分为,合法的寻租活动与非法的寻租活动。
合法的寻租活动如企业向政府争取优惠待遇,利用特殊政策维护本身的独家垄断地位。
非法的寻租活动如行贿受贿等。
根据体制的不同,可以把寻租分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寻租活动和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寻租活动。
根据寻租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政府的寻租与其他团体和个人的寻租行为。
(二)寻租活动的影响1.寻租活动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寻租者进行游说所花费的时间与精力,以及支出的礼品与金钱;二是政府官员为使寻租者支付的贿金达到自己满意的水平而付出的时间、精力与资源;三是政府为对付寻租者的游说与贿赂而进行反游说、反贿赂所耗费的时间、精力与资源。
2.寻租活动造成经济效率的下降,耗费了大量的社会经济资源,却不为社会创造出任何财富,造成了资源配置的扭曲,阻止了更有效的生产方式的实施,使经济在生产可能性曲线以内运行。
获得政府特许的垄断企业往往没有强烈的激励去改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改善服务、增强市场竞争力,由此降低了经济效率。
3.寻租活动造成社会财富的分配不公。
在寻租社会中,生产者未必能够多劳多得,而没有从事生产活动的寻租者却可能大发横财,这对努力工作的生产者来说,是很不公平的,削弱了发展生产的积极性。
4.寻租活动是社会公害,它毒化了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破坏了社会的正常价值观念,破坏了社会公平的基本原则,腐蚀了干部队伍,引致政府官员的腐败,造成了部门与行业的不正之风,破坏了社会稳定。
二、腐败问题(一)腐败的内涵腐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从广义上说,凡个人在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违背社会道德、法律和传统规范的行为,都被视为腐败行为。
从狭义上说,腐败是指个人运用公共权力来达到个人不正当的目的,主要发生在公共领域。
(二)我国现实中存在的众多腐败问题及特点1.权力腐败广泛出现于经济领域。
通过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或权色交易等,谋取经济上的或身体上的利益,是当今最为严重的腐败形式。
接受贿赂是当今中国官员腐败中最常见的一种表现形式,而贿赂手段除私人交易外也往往以债券、股票等形式公开进行。
收贿受赂正在各个实权机关蔓延,而法人行贿也已成为当今行贿的重点。
2.贪污活动广为蔓延。
腐败现象几乎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
先是管钱的,逐步发展至管事的、管物的、管人的机关。
社会上的以罚代刑、有偿新闻、买卖文凭、买卖书号、收受回扣、商战中的“色相公关”等腐败现象成风气。
特别是法人参与腐败,向权力寻租,使腐败的危害尤为突出。
3.隐形腐败大量存在。
对于这种新的隐形腐败现象有关部门则难以察觉和对其进行查处,有时缺少足够的证据或依据。
这种隐形腐败表现在许多领域。
比如:铺张浪费、挥霍国家或集体资财、超标准住房和公车私用、公款消费等。
这些现象的大量出现不但使权力的廉洁度普遍下降,更为严重的是它形成了腐败现象群发和复发的丰厚土壤和温床。
(三)腐败的危害腐败直接侵害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严重损害着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1.腐败现象对国家政权的危害。
腐败现象的出现降低了行政管理的实效。
政策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因腐败的存在而走了样,结果政策严肃性遭到了严重挑战,腐败它打乱了公平竞争的社会秩序,导致党和国家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被扭曲变形,使群众对政府产生误解,进而拒绝接受甚至是反对国家政策。
更严重的是腐败活动会引起社会道德体系的崩溃,降低国家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影响大众对政府和法律的权威的信念,危及政权的稳定,甚至造成各种恶性事件频发。
2.腐败对经济发展的危害。
腐败是对经济运行规则与管理制度的破坏。
腐败分子在交易过程中往往以牺牲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为代价,造成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和浪费,阻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
同时腐败现象还破坏了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公平竞争的基本法则,直接造成了社会经济秩序的紊乱,并且严重地阻碍和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正常发育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使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职能失衡。
3.腐败是对建设和谐社会的干扰。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而腐败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打乱51Times Finance2012年第5期中旬刊(总第480期)时代金融Times FinanceNO.05,2012(CumulativetyNO.480)(下转第55页)了我们经济政治社会的协调发展的正常秩序,所以要建设安定有序的社会必须反腐倡廉。
三、寻租与腐败的关系寻租与腐败二者的产生具有相伴性,二者均属于非生产性寻利活动,大多数都会对资源造成浪费。
但二者也有区别,寻租不等于腐败,二者的行为主体、行为动机、行为手段及行为后果都有所不同。
(一)寻租与腐败的联系1.寻租和腐败均发生于非生产性领域,均属于对社会既得利益转移或再分配。
腐败是指个人或群体运用或借用公共权力来达到不正当的目的,主要发生在非生产性的公共领域。
寻租,广义而言,是指人们追求经济利益的非生产性活动,或者说是指那种为争夺或维护既得利益而进行再分配的非生产活动。
狭义的寻租,即现代社会中最多见的追求利益的非生产性行为,是利用行政法律手段阻碍生产要素在不同产业之间自由流动、自由竞争以维护或攫取既得利益的行为。
广狭义的寻租等都属于是对生产资料的再分配,只不过是合法与非法的问题,其过程不涉及生产领域。
2.多数寻租和腐败均造成了社会资源配置的扭曲。
因为首先它们不属于生产性行为,不会带来社会福利的增加;其次,寻租和腐败发生的过程必然伴随着一定的时间、精力和金钱的消耗。
这种消耗就是一种新增的社会成本。
3.寻租和腐败均离不开公共权力。
二者都是通过运用或借助公共权力来牟取私利的。
在一切社会中,腐败总是与公共权力结合在一起的。
人们通过运用影响或操纵公共权力来达到私人目标,谋取私人利益。
而寻租者则是通过游说、进贡等手段疏通关系,说服掌权者给予其某种特权,然后他又凭借这种特权为个人谋取经济利益。
4、在许多情况下,寻租与腐败是相伴而生的。
寻租者的寻租造成了政府官员对权力的滥用。
只有当寻租行为产生时腐败才会产生。
从不同的层次来看,第一个层面的寻租是通过向政府行政官员进行游说、疏通、“走后门”、行贿等手段促成政府对经济的行政干预,从而产生租金并获取该租金的活动,而此种活动的对象就是政府官员,政府官员如果接受,则就形成腐败。
第二层面的寻租活动,是指由于第一层面的寻租活动给政府官员也带来了好处,使他们看到了权力的含金量,从而吸引人们耗费精力和钱财去争夺政府行政官员职位的活动。
人们通过各种渠道进入政府之后,必定要通过各种渠道来赚取自己所耗费的租金,即腐败。
第三层面的寻租活动.是指当政府采取措施将暗租变为明租(如证照拍卖、征收资源垄断税等),使部分或全部租金转化为政府的财政收入,而这些租金收入尚未归还财政预算分配时,各个社会利益集团为了这笔财政收入的分配有利于自己而展开的竞争,所采取的手段不外乎必定包括对政府官员的贿赂,就造成了政府官员的腐败。
(二)寻租活动不等于腐败1.行为主体不同。
腐败总是与一定的权力联系在一起,并非人人皆可沦为“腐败者”,只要手中握有职权的人才有腐败的可能。
因此,尽管腐败总是意味着发生了“第三方支付”行为,但腐败指的是接受第三方支付的官员一方。
而寻租理论所谈论的寻租者并不是指这里的官员,而恰恰是指这里的第三方行为。
因此,从寻租的整个活动过程来看,应将其区分为互动的两方面的行为主体:寻租者与腐败者,而不应以“寻租者”一词蔽之,描述截然不同的两种行为。
可以用“寻租者”与“腐败者”描述权力市场上的寻租活动过程。
2.行为动机和手段不同。
腐败是不合法的寻租行为,合法的寻租行为不属于腐败;腐败是非法的行为,寻租分为合法、不合法和灰色的寻租;寻租的主要目的是租金,而腐败的目的且有很多,可以是租金、权力,也可以是名声、地位、女色等等。
寻租的手段多种多样,可以通过向政府行政官员进行游说、疏通、“走后门”、行贿等手段促成政府对经济的行政干预,也可以是政府官员通过一定手段来创造租金。
而腐败的手段一是“玩权”。
3.行为后果的不同。
腐败和寻租的一个很大区别是二者行为后果不同。
从长远看,一切寻租并不都有损于社会,但腐败对社会的危害无论从什么角度来讲都是毋庸置疑的。
有些寻租尽管从眼前看似乎是在为自己谋取政府保护而获得租金,并浪费了部分资源,但从长远来看,这种保护却是在保护国家和民族的利益不受外来冲击,对社会并不造成危害。
例如部分垄断行业的存在和世贸成员国对本国特殊产业的保护。
四、在寻租理论的指导下有效治理腐败的对策措施思考(一)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政府行为合理化、规范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干预是产生寻租和腐败的根本原因。
那么,如何处理和解决好这一矛盾?我认为关键要靠国家职能上的创新。
一是国家的管理权限要缩小,不能什么都管,必须突出重点,加强宏观指导,权力下放,努力实现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的渐进转变。
二是管理方式要调整,坚持以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等进行综合管理,强化间接管理和宏观调控,特别是要使之在“市场失灵”或者市场所不及的地方发挥作用。
三是要主动为市场、企业和社会服务,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生产为中心,加强社会管理和公众服务,从根本上弱化政府的“经济人格”,强化政府的服务职能,阻断寻租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