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公司治理结构设计 第1节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概念与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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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权与公 司治理结构 的权利配置。
• 对剩余控制 权的配置。
• 明确划分股 东会、董事 会、监事会 和经理层各 自的权力、 责任和利益。
• 物资、非物 资激励。
• 监督与惩罚 机制对其行 为约束。
协调
• 经理给股东 利益造成损 害时,股东 大会行使选 举权和表决 权,任免公 司董事会成 员、经理或 其他管理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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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结构的起源和理论基础
1、委托——代理理论 亚当.斯密和马克思:意识到两权分离的问题,深度不足。 小艾尔弗雷德.D.钱德勒:除非企业家家族成员受过职业经理的训 练,否则很难在高层管理中发挥作用。 ✓ 核心:在企业所有者和管理者之间,通过建立契约以规范双方权
利和责任。 ➢ 结果:利益相悖,股东追求自身财富最大化,代理人追求薪金、在职
✓ 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经济关系:财产权利 ✓ 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契约关系:公司法、公司章程、委托书、
聘用合同、股东会议和董事会决议等形式
✓ 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制度安排:激励和规范经理人的制度 ✓ 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权利制衡机制:分权并相互监督 ✓ 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实现经济民主的有效形式:避免
独裁和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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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治理结构的三大核心问题
权利制衡 利益平衡
监督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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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治理结构内容
如何配置和行使控制权;
如何监督和评价董事会、 经理人员和职工;
如何设计和实施激励机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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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治理结构两权分离
资产 所有权
管理 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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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权下的相互制衡的具体表现
• 通过股东大会对重 大事项表决;
•弊
1、行政力量撮合交易可能使交易价格、方式不公平; 2、不公交易会侵害股东或部分股东、债权人的权益。
5
引例:伊利公司独董事件
行政力量是什么?
行政力量:指法律之外的全部职能,诸如组织、
监管、协调、控制等活动。

注:必须合法!
6
拓展:股东和债权人(贷款人)的区别
• 股东:管理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知情权、
合营企业: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合伙投资兴办的
企业,具有经营决策、财务决策的控制权。
联营企业:投资者对其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
占20%-50%表决权资本,具有参与决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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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例:伊利公司独董事件
关联交易的利弊有什么?

4
关联交易的利弊
•利
1、节约商谈等成本; 2、用行政力量保证商业合同优先执行,提升效率。
消费和权力最大化。
缺陷:企业内部许多关系无法契约表达,缺乏激励机制和相应制度 除工资以外的津贴、免费消费、补贴外的额外利益,有八类。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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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结构的起源和理论基础
2、不完全契约理论 契机:人的有限理性、机会主义行为、环境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性。 ➢ 结果:必须额外依赖代理人的“道德自律”。 ✓ 后果:道德风险(偷懒行为、机会主义);内部人控制现象 理论实质:前一理论的深化和修正。
(五) 公司年度报告;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
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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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要素:股东大会
6.股东大会的决议:
特别决议:出席会议三分之一以上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 发行公司债券;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四) 公司章程的修改; (五) 回购本公司股票; (六)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 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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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要素:股东大会
6.股东大会的决议:
普通决议:出席会议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章程指引》第六十四条规定,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
源自文库
通过: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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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要素:董事会
1.董事会的任职资格:
《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监事、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 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 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协调公司与投资者(股东和贷款人)、供应商、雇员、政府和社区等 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目的:科学化地决策,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
特点:涉及的利益相关者更广。 11
2、公司治理结构的对象和要素
•对象
股东、董事、监事、经理人员等高层。
•要素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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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治理结构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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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要素:董事会
1.董事长的权利: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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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要素: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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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组成要素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要素:股东大会
1.股东的权利:
《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 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 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公司中的国有资产 所有权属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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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要素:股东大会
✓ 狭义:是指所有者(主要是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 机制,即通过一种制度安排,来合理地配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 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
目的:是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防止经营者对所有者利益背离。 特点: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人所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
的内部治理体现出来。
✓ 广义: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的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
第一要素:股东大会
1.股东的权利: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 1. 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 2. 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1) 本人持股资料; (2)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 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
1.股东的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 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 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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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 •
监督权,公司的所有人之一;
• 债权人:利润分配请求权,不参与经营活动。
法律 • 股东:权利由公司法授予; 关系 • 债权人:债权由民法授予。
权限 • 股东:无期限; 期限 • 债权人:一般只有2年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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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例:伊利公司独董事件
什么是独董?
独董:独立于公司的股东。
特点:
1、不在公司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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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要素:股东大会
5.股东大会的运作:
《公司法》第—百零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 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当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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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要素:股东大会
4、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
《公司法》第105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本法规定负 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 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召开股东大会, 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三十日以前通知各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发行无 记名股票的,应当干会议召开四十五日以前就前款事项作出 公告。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 五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组织理论与设计
第2章 公司治理结构设计
一、 公司治理结构的内涵与理论 二、三会的任免、责任、权利的相关规定
授课教师:
上节课的作业!
1
引例:伊利公司独董事件
什么是关联交易。。。

2
关联交易的概念
关联交易:指的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母公司、子公司、兄弟公司、重要投资方及其重要亲属、合营企业、 联营企业、企业或母公司的关键管理者及重要亲属、主要投资个人或 关键管理者或其重要亲属控制或共同控制或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企 业。
• 只有经营管理权, 没有所有权;
• 加入董事会参与经 • 为实现企业整体 营,监督经理班子; 利益最大化努力。
• 任免董事和监事;
• 决定公司大政方针。
• 对公司运营和董 事会的参与活动 进行监督;
• 不直接干预经营 决策和行政指挥。
股东大会
经理班子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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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司治理结构的功能
权利配置 权利制衡 激励约束

2、与公司或者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业务
联系或者专业联系,能独立判断公司的事物。
8
引例:伊利公司独董事件
该公司出现独董事件的原因是。。。

9
思考:

1、公司治理结构的内涵是什么? 2、为什么至关重要? 3、各高层团体分别具有怎样的职能? 4、他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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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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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要素:董事会
1.董事会的任职资格: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 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 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 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经理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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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要素:董事会
4、董事会的职权: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人会负责,行使下 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汁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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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要素:股东大会
3.股东的职权:
《公司法》第103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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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要素:董事会
3.董事会的任免制:
➢ 选举:《章程指引》第七十九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任期[年数](不长于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 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时为止。
➢ 人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 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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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要素:股东大会
4、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
《章程指引》第四十六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 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 的副董事长或其它董事主持;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不能出席 会议,董事长也未指定人选的,由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主持 会议;董事会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 推举一名股东主持会议;如果因任何理由,股东无法主持会 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主持。
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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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要素:股东大会
2.股东的义务:
《章程指引》第三十八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 义务。
2.董事会的义务:
(1)诚信 (2)勤勉 (3)关联交易的表决: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就关联交易表决时, 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属下列情形的,不得参与表决: (1) 与董事个人利益有关的关联交易; (2) 董事个人在关联企业任职或拥有关联企业的控股权或控制权 的,该等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3) 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回避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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