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书(驳回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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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清算的法律文书范例

申请破产清算的法律文书范例

申请破产清算的法律文书范例法院:XXX人民法院(盖章)案号:XXX号申请破产清算的法律文书申请人:XXX有限公司住所:XXX市XXX区XXX路XXX号法定代表人:XXX被申请人:XXX有限责任公司住所:XXX市XXX区XXX路XXX号法定代表人:XXX一、申请破产清算的事实和理由申请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是一家在XXX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XXX业务。

申请人近期经营困难,公司经营活动持续亏损,资金链断裂,无法履行债务。

经营筹划部门研究,决定申请破产清算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 经营困难自公司成立以来,申请人一直面临着市场竞争激烈、行业变化快速等问题,导致公司经营困难。

尽管公司采取了多种措施进行经营调整和投资,但效果不佳。

2. 经营亏损申请人近几个会计年度的经营状况表明,公司持续亏损,无法正常运营。

公司业务收入严重下降,成本和费用高于收入,导致亏损额度不断扩大。

3. 资金链断裂由于经营困难和亏损,申请人的资金链逐渐断裂。

公司无法按时偿还债务,与供应商的应收账款和银行的贷款逾期严重。

综上所述,申请人目前无法正常运营,已经丧失了破产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生产经营能力。

二、申请破产清算的请求和理由鉴于上述情况,申请人请求法院对其进行破产清算,并提出以下理由:1. 救助申请人申请人经营困难,无力清偿债务,若继续经营下去,将对公司和债权人造成更大的损失。

破产清算是保护债务人和债权人利益的手段,有助于实现债务的公平清偿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 保护债权人权益申请人已经丧失了破产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生产经营能力,清偿债务已经无望。

只有通过破产清算,可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债务的公平清偿。

3. 维护市场秩序申请人破产清算后,将退出市场,避免了不正当竞争的发生,维护了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基于上述理由,申请人诚恳请求法院对其进行破产清算。

三、附属证据1. 公司经营状况报告2. 公司财务状况报告3. 债务和债权人名单4. 公司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5. 财务审计报告以上证据充分证明了申请人的申请破产清算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1.10.13•【文号】•【施行日期】2011.10.13•【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破产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2011年10月1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了更好地指导各级人民法院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范人民法院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提高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质量,最高人民法院制作了《人民法院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试行)》,现予以印发,并就适用该文书样式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本文书样式的体例针对破产程序各阶段和相关程序的工作内容,按照简洁、实用、便利的原则,文书样式分为“通用类文书”、“破产清算程序用文书”、“重整程序用文书”、“和解程序用文书”以及适用于破产衍生诉讼一审程序的“破产衍生诉讼用文书”五类共105个文书样式。

各文书样式均包括文书主文和制作说明两部分。

文书主文是文书的核心部分,包括文书名称、文号、名头、主文、落款、附件等部分。

制作说明是文书样式的辅助部分,主要列明制作文书样式的法律依据以及文书制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以有利于人民法院正确制作、使用文书。

二、关于相关案件的案号和各文书样式的文号1.破产案件的案号破产案件的案号为“(××××)×破字第×号”。

人民法院审理一个债务人的破产案件,包括破产申请受理前后,以及破产清算与重整、和解之间相互转化程序前后,均应使用同一案号。

“(××××)×破字第×号”中的“(××××)”,应列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年份;“(××××)×破字第×号”中的“×”,应列明审理破产案件法院的简称;“(××××)×破字第×号”中的“×”,应列明该破产案件的案号。

人民法院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试行)

人民法院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试行)

人民法院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试行)篇一:人民法院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人民法院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征求意见稿)二○○九年三月目录一、破产清算1、收到债权人破产申请后致债务人的通知书2、受理债权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3、受理债权人破产申请后通知债务人提交材料的通知书4、受理债务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5、受理清算义务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6、受理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7、不受理债权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8、不受理债务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9、不受理清算义务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10、不受理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11、维持或撤销不受理破产申请裁定的二审裁定12、驳回债权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13、驳回债务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14、驳回清算义务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15、驳回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16、维持或撤销驳回破产申请裁定的二审裁定17、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118、受理破产申请后致已知债权人的通知书19、受理破产申请的公告20、告知债务人有关人员相关义务的公告21、扩大有关人员范围的决定书22、要求有关单位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通知书23、要求有关单位中止执行程序的通知书24、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的决定书25、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民事裁定书26、宣告破产后致已知债权人的通知书27、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公告28、确认债权表记载的无异议债权的民事裁定书29、有异议债权期满无人诉讼时确定债权额的民事裁定书30、临时确定表决权额的决定书31、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的民事裁定书32、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的民事裁定书33、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民事裁定书34、维持或撤销本院民事裁定的复议决定书35、撤销债权人会议决议的民事裁定书36、认可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复函37、针对监督事项的决定书38、许可管理人为某些行为的复函39、批准或驳回债权人会议更换管理人申请的决定书240、依职权更换管理人的决定书41、更换管理人的公告42、许可或驳回管理人辞职申请的决定书43、决定管理人报酬方案的决定书44、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的决定书45、确定管理人收取报酬数额的决定书46、管理人报酬异议的决定书47、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民事裁定书48、拘留决定书49、罚款决定书50、不服拘留、罚款决定的复议决定书51、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的民事裁定书52、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的公告53、管理人终止执行职务的决定书54、追加分配破产财产的民事裁定书二、重整55、收到债权人重整申请后致债务人的通知书56、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对债务人重整的民事裁定书57、根据债务人的申请对其重整的民事裁定书58、根据出资人的申请对债务人重整的民事裁定书59、根据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申请对金融机构重整的民事裁定书360、裁定债务人重整的公告61、不受理债权人重整申请的民事裁定书62、不受理债务人重整申请的民事裁定书63、不受理出资人重整申请的民事裁定书64、不受理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重整申请的民事裁定书65、维持或撤销不受理重整申请裁定的二审裁定66、许可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决定书67、裁定债务人重整后致已知债权人的通知书68、同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权的复函69、许可担保权人恢复行使担保权的复函70、设小额债权组的决定书71、根据申请终止重整程序的民事裁定书72、法院直接裁定终止重整程序的民事裁定书73、根据申请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公告74、法院直接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公告75、延长重整期限的民事裁定书76、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民事裁定书77、不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民事裁定书78、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的公告79、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的民事裁定书80、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民事裁定书81、受理变更重整计划的申请的民事裁定书4篇二:管理人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管理人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征求意见稿)目录1通用类文书1、通知书(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清偿债务用)12、通知书(要求债务人财产的持有人交付财产用)33、通知书(解除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用)54、通知书(继续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用)65、通知书(回复相对人催告继续履行合同用)76、方案一:通知书(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用)9方案二:申请报告(请求法院通知相关单位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用)7、方案一:通知书(中止执行程序用)12方案二:申请报告(请求法院通知其他法院中止执行程序用)8、通知书(告知管理人已接管债务人财产用)149、申请报告(申请聘用工作人员用)1610、申请报告(请求停止/继续营业用)1811、申请报告(管理人申请实施处分债务人财产的行为用)1912、申请报告(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管理人报酬方案用)2113、申请报告(请求法院调整管理人报酬用)2314、申请报告(提请债权人会议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用)2415、申请报告(申请收取管理人报酬用)2516、通知书(要求追回债务人财产用)2617、通知书(要求债务人的出资人补缴出资用)2818、通知书(要求债务人的高管返还财产用)3019、通知书(要求取回担保物用)32120、通知书(决定是否同意权利人取回财产用)3421、通知书(要求出卖人交付在途标的物用)3622、通知书(决定是否同意抵销用)3823、关于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清偿情况的报告3924、申请报告(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申请终结破产程序用)4125、告示(公布职工债权用)4226、通知书(回复职工债权异议用)4427、申请报告(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用)4628、关于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破产清算程序用)4829、关于债务人财产状况的报告5130、关于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的报告5331、通知书(通知召开债权人会议用)5532、申请报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用)562重整程序用文书33、通知书(重整期间决定是否同意取回财产用)5734、申请报告(申请裁定终止重整程序用)5935、申请报告(管理人提请审议重整计划草案用)6136、申请报告(请求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用)6337、申请报告(请求法院批准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用)6538、申请报告(请求法院批准表决未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用)6639、关于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6840、申请报告(请求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监督期限用)7041、申请报告(重整失败请求终止执行重整计划用)72 3和解程序用文书42、关于管理人执行职务情况的报告(终止和解程序时用)7343、申请报告(和解程序达成协议提请终结破产程序用)764破产清算程序用文书44、申请报告(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用)7745、申请报告(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用)80246、申请报告(提请法院裁定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用)8247、公告(破产财产第×次分配用)8348、公告(破产财产最后分配用)8549、关于破产财产分配执行情况的报告8750、申请报告(无财产可供分配提请终结破产程序用)8951、申请报告(最后分配完结提请终结破产程序用)9152、关于管理人终止执行职务的报告9231通用类文书文书样式1××(债务人名称)管理人(××)×破管字第×号。

通知书(要求追回债务人财产用)

通知书(要求追回债务人财产用)
如你公司/你对本通知内容有异议,可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x日内向本管理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据,配合管理人核实。
特此通知。
(管理人印鉴)
xxxx年xx月xx日
附:
1.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2.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3.相对人占有债务人财产的证据;
4.管理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者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本管理人认为上述行为应当予以撤销(或者被确认无效)。你公司/你基于上述行为取得的xxx(债务人名称)财产(列明财产名称和数量)应当予以返还。现本管理人要求你公司/你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x日内,向本管理人返还上述财产(列明返还财产的方式和地点;返还财产有困难的,可以要求相对人支付或者补足与财产等值的价款)。
通知书(要求追回债务人财产用)
通知书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要求追回债务人财产用)
(xxxx)xx破管字第x号
xxx(占有债务人财产的相对人名称/姓名):
xxx(债务人名称)因____________(写明破产原因),xxx(申请人名称/姓名)于xxxx年xx月xx日向xxxx人民法院提出对xxx(债务人名称)进行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的申请[债务人自行申请破产的,写xxx(债务人名称)因____________(写明破产原因),于xxxx年xx月xx日向xxxx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申请。
三、相对人拒不返还取得的债务人财产,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或者确认无效之诉。
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因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者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由管理人向占有债务人财产的相对人发送。

民事裁定书(受理破产申请后裁定不予受理债务人提出的和解申请用)

民事裁定书(受理破产申请后裁定不予受理债务人提出的和解申请用)

民事裁定书(受理破产申请后裁定不予受理债务人提出的和解申请
用)
XXXX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受理破产申请后裁定不予受理债务人提出的和解申请用)
(XXXX)X破初字第X-X号
申请人:……(写明名称等基本情况)。

XXXX年XX月XX日,本院根据XXX的申请裁定受理XXX (债务人名称)破产清算一案。

XXXX年XX月XX日,XXX (债务人名称)以……为由向本院申请和解并提交了和解协议草案。

本院查明:……
本院认为:……(写明不受理的理由)。

依照……(写明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XXX (债务人名称)的和解申请,本院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
诉状,并提交副本X份,上诉于XXXX人民法院。

审判长:XXX
(代理)审判员:XXX
(代理)审判员:XXX
XXXX 年XX月XX日
(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破产清算案件法律文书(3篇)

破产清算案件法律文书(3篇)

第1篇案号:(2023)XX破字第X号申请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法定代表人:XX住所地: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XX住所地: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一、案件基本情况申请人XX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无法清偿到期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的规定,申请人于2023年X月X日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经审查,本院决定受理本案,并依法指定XX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

二、破产清算申请人的权利与义务1. 申请人应依法承担下列义务:(1)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提交破产申请及相关材料;(2)配合破产管理人调查、处理破产事宜;(3)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参加破产债权人会议;(4)不得擅自处分破产财产;(5)遵守法律法规和破产程序规定。

2. 申请人享有下列权利:(1)了解破产案件的进展情况;(2)对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提出异议;(3)依法参加破产债权人会议;(4)依法申报债权;(5)依法享有其他法律规定的权利。

三、破产管理人的职责与权利1. 破产管理人的职责:(1)接管被申请人财产,进行财产调查;(2)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3)确定破产财产的优先受偿权;(4)对破产财产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变卖和分配;(5)依法对破产案件进行公告、申报债权、召开债权人会议;(6)依法对破产债务进行追偿;(7)依法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8)依法处理其他破产事宜。

2. 破产管理人的权利:(1)有权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2)有权对破产财产进行必要的处分;(3)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对破产财产采取保全措施;(4)有权对破产债务进行追偿;(5)有权依法行使其他权利。

四、破产程序1. 破产案件的受理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破产案件,并指定破产管理人。

2. 破产财产的接管破产管理人接管被申请人财产后,对破产财产进行调查、清理、估价、变卖和分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审理规程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审理规程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审理规程【发布部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日期】2013.07.22【实施日期】2013.07.22【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为公平公正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进一步规范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国务院《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关于<企业破产法>施行时尚未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适用<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结合我市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的实践,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申请和受理第一节破产申请的受理审查事项一、管辖问题审查1、(地域管辖)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债务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难以确定的,由债务人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2、(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区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管辖权异议)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债务人对法院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4、(管辖调整)中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企业规模较小、债权债务关系简单的破产案件,可交由该企业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但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破产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二、债务人破产能力审查5、(破产能力的一般规定)被申请破产的企业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实缴出资情况即出资是否到位不影响企业法人的破产能力。

6、(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破产能力问题)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

公司银行申请破产清算破产民事裁定书 (法律文书 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

公司银行申请破产清算破产民事裁定书 (法律文书 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

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xxxx)xxxx破终x号上诉人(原审申请人):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胜利路支行,住所地xx省xx市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

负责人:xx,行长。

委托代理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申请人):xxxx地板有限公司,住所地xx省xx市柘皋镇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Q。

法定代表人:xx,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胜利路支行(以下简称xx 银行胜利路支行)因与被上诉人xxxx地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地板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不服xx省xx市人民法院(xxxx)xxxxxx破申x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于xxxx 年x月x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上诉人xx银行胜利路支行的上诉请求:撤销一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受理上诉人对被上诉人xx地板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事实和理由:x.一审法院以(xxxx)xxxxxx执xxx号终本裁定系四年前作出且执行过程中,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及股权为由裁定不予受理,这是对上诉人申请的事实和理由的断章取义。

xxxx年x月xx日,上诉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询到被上诉人因债权人未获清偿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金额达xxxxxxxx元。

xxxx年xx月xx日,上诉人再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询,其中由一审法院承办的两个案件因被上诉人全部未履行于xxxx年xx月xx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金额达xxxxxxxx.xx元。

xxxx年xx月x日,被上诉人仍有新的被执行案件。

上述情况足以证明被上诉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另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显示被上诉人无对外投资,因此,(xxxx)xxxxxx执xxx号终本裁定提及的股权并非被上诉人对外投资的股权。

人民法院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

人民法院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

人民法院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征求意见稿)目录一、破产清算1、收到债权人破产申请后致债务人的通知书2、受理债权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3、受理债权人破产申请后通知债务人提交材料的通知书4、受理债务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5、受理清算义务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6、受理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7、不受理债权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8、不受理债务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9、不受理清算义务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10、不受理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11、维持或撤销不受理破产申请裁定的二审裁定12、驳回债权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13、驳回债务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14、驳回清算义务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15、驳回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16、维持或撤销驳回破产申请裁定的二审裁定17、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18、受理破产申请后致已知债权人的通知书19、受理破产申请的公告20、告知债务人有关人员相关义务的公告21、扩大有关人员范围的决定书22、要求有关单位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通知书23、要求有关单位中止执行程序的通知书24、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的决定书25、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民事裁定书26、宣告破产后致已知债权人的通知书27、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公告28、确认债权表记载的无异议债权的民事裁定书29、有异议债权期满无人诉讼时确定债权额的民事裁定书30、临时确定表决权额的决定书31、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的民事裁定书32、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的民事裁定书33、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民事裁定书34、维持或撤销本院民事裁定的复议决定书35、撤销债权人会议决议的民事裁定书36、认可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复函37、针对监督事项的决定书38、许可管理人为某些行为的复函39、批准或驳回债权人会议更换管理人申请的决定书40、依职权更换管理人的决定书41、更换管理人的公告42、许可或驳回管理人辞职申请的决定书43、决定管理人报酬方案的决定书44、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的决定书45、确定管理人收取报酬数额的决定书46、管理人报酬异议的决定书47、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民事裁定书48、拘留决定书49、罚款决定书50、不服拘留、罚款决定的复议决定书51、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的民事裁定书52、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的公告53、管理人终止执行职务的决定书54、追加分配破产财产的民事裁定书二、重整55、收到债权人重整申请后致债务人的通知书56、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对债务人重整的民事裁定书57、根据债务人的申请对其重整的民事裁定书58、根据出资人的申请对债务人重整的民事裁定书59、根据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申请对金融机构重整的民事裁定书60、裁定债务人重整的公告61、不受理债权人重整申请的民事裁定书62、不受理债务人重整申请的民事裁定书63、不受理出资人重整申请的民事裁定书64、不受理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重整申请的民事裁定书65、维持或撤销不受理重整申请裁定的二审裁定66、许可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决定书67、裁定债务人重整后致已知债权人的通知书68、同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权的复函69、许可担保权人恢复行使担保权的复函70、设小额债权组的决定书71、根据申请终止重整程序的民事裁定书72、法院直接裁定终止重整程序的民事裁定书73、根据申请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公告74、法院直接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公告75、延长重整期限的民事裁定书76、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民事裁定书77、不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民事裁定书78、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的公告79、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的民事裁定书80、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民事裁定书81、受理变更重整计划的申请的民事裁定书82、批准变更后的重整计划的民事裁定书83、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的民事裁定书84、重整计划执行时用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三、和解。

企业破产重组法律法规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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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相关法律法规汇编二〇一七年十二月目录第一部分:破产相关法律法规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释义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38)第二部分:破产相关司法解释 (16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16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17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规定(一) (19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规定(二) (19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规定(三) (19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规定(四) (20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06)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推广应用工作的办法》的通知 (2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立案受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类型划分的通知 (2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企业破产案件破产管理人工作平台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 (2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 (219)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信息业务标准 (2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开展破产案件审理稳妥推进破产企业救治和清算工作通知. 25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被终止的民办学校如何组织清算问题的批复 (25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时尚未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5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6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274)第三部分:破产司法文书样式 (28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 282 ××××人民法院决定书(指定管理人用) (285)××××人民法院通知书(告知债务人有关人员的相关义务用) (286)××××人民法院决定书(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用) (287)××××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确认债权表记载的无争议债权用) (287)××××人民法院决定书(临时确定债权额用) (288)××××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撤销债权人会议决议用) (289)××××人民法院决定书(认可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用) (290)××××人民法院决定书(针对监督事项作出决定用) (291)××××人民法院复函(许可管理人为某些行为用) (292)××××人民法院决定书(批准或驳回债权人会议更换管理人的申请用). 292××××人民法院决定书(依职权更换管理人用) (293)××××人民法院公告(更换管理人用) (294)××××人民法院决定书(许可或驳回管理人辞职申请用) (295)××××人民法院通知书(确定管理人报酬方案用) (295)××××人民法院通知书(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用) (296)××××人民法院通知书(确定管理人应收取的报酬数额用) (297)××××人民法院决定书(认可或驳回债权人会议关于管理人报酬异议用)298 ××××人民法院拘留决定书 (298)××××人民法院罚款决定书 (299)××××人民法院复议决定书(维持或撤销下级法院拘留、罚款决定书用)300 ××××人民法院通知书(收到破产清算申请后通知债务人用) (301)××××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受理债权人的破产清算申请用) (301)××××人民法院通知书(受理债权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后通知债务人提交材料用) (303)××××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用) (303)××××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受理对已解散企业法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的破产清算申请用) (304)××××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不予受理债权人的破产清算申请用) (305)××××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不予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用) (307)××××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不予受理对已解散企业法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的破产清算申请用) (307)××××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维持或撤销不予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裁定用) (308)××××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驳回债权人的破产清算申请用) (310)××××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驳回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用) (311)××××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驳回对已解散企业法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的破产清算申请用) (312)××××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维持或撤销驳回破产清算申请的裁定用). 313 ××××人民法院通知书(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通知已知债权人用) (314)××××人民法院公告(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用) (315)××××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宣告债务人破产用) (316)××××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不足清偿破产费用时宣告债务人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用) (317)××××人民法院公告(宣告债务人破产用) (318)××××人民法院公告(不足清偿破产费用时宣告债务人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用) (318)××××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用) (319)××××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用) (320)××××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用) (321)××××人民法院复议决定书(维持或撤销本院民事裁定书用) (322)××××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用) (323)××××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终结破产程序用) (325)××××人民法院公告(终结破产程序用) (325)××××人民法院决定书(管理人终止执行职务用) (326)××××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追加分配破产财产用) (327)××××人民法院通知书(收到重整申请后通知债务人用) (328)××××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受理债权人直接提出的重整申请用) (328)××××人民法院通知书(受理债权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后通知债务人提交材料用) (329)××××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受理债务人直接提出的重整申请用) (330)××××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裁定债务人重整用) (331)××××人民法院公告(受理债权人或债务人直接提出的重整申请用) (333)××××人民法院公告(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裁定债务人重整用) (334)××××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不予受理债权人直接提出的重整申请用). 334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不予受理债务人直接提出的重整申请用). 335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不予受理债务人或出资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提出的重整申请用) (336)××××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维持或撤销不予受理重整申请的裁定用). 337 ××××人民法院决定书(许可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用) (339)××××人民法院通知书(受理债权人或债务人直接提出的重整申请后通知已知债权人用) (339)××××人民法院复函(同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第三人转让股权用) (341)××××人民法院复函(许可担保权人恢复行使担保权用) (341)××××人民法院决定书(设小额债权组用) (342)××××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根据申请终止重整程序用) (342)××××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法院直接裁定终止重整程序用) (343)××××人民法院公告(根据申请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用) (344)××××人民法院公告(法院直接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用) (345)××××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延长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用) (345)××××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批准重整计划用) (346)××××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用) (347)××××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不批准重整计划用) (348)××××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不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用) (350)××××人民法院公告(批准重整计划或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用) (351)××××人民法院公告(不批准重整计划或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用) (351)××××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用) (352)(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用) (353)××××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用) (354)××××人民法院通知书(协助执行重整计划用) (355)××××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受理债务人直接提出的和解申请用) (356)××××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裁定债务人和解用). 357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不予受理债务人直接提出的和解申请用)357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受理破产申请后裁定不予受理债务人提出的和解申请用) (358)××××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维持或撤销不予受理和解申请的裁定用). 359 ××××人民法院公告(裁定受理债务人直接提出的和解申请用) (361)××××人民法院公告(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裁定债务人和解用) (362)××××人民法院通知书(裁定受理债务人直接提出的和解申请后通知已知债权人用) (362)××××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认可或不予认可和解协议用) (364)××××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和解协议草案未获通过时裁定终止和解程序用) (365)××××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确认和解协议无效用) (365)(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用) (366)××××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认可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自行达成的协议用) (368)××××人民法院公告(认可和解协议并终止和解程序用) (369)××××人民法院公告(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用) (369)××××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破产撤销权诉讼一审用) (370)××××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破产抵销权诉讼一审用) (371)××××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破产债权确认诉讼一审用) (372)××××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取回权诉讼一审用) (373)××××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别除权诉讼一审用) (374)××××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确认债务人无效行为诉讼一审用) (375)××××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对外追收债权或财产诉讼一审用) (376)××××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追收出资诉讼一审用) (377)××××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追收非正常收入诉讼一审用) (378)××××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诉讼一审用) (379)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管理人破产程序工作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 (1)通知书(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清偿债务用) (1)通知书(要求债务人财产的持有人交付财产用) (3)通知书(解除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用) (4)通知书(继续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用) (5)通知书(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担保用) (6)通知书(回复相对人催告继续履行合同用) (7)告知函(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用) (8)告知函(中止执行程序用) (9)告知函(告知相关法院/仲裁机构中止法律程序用) (11)告知函(告知相关法院/仲裁机构可以恢复法律程序用) (12)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许可聘用工作人员的报告 (13)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许可继续/停止债务人营业的报告 (14)关于拟实施处分债务人财产行为的报告 (15)关于提请人民法院确定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 (16)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查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 (17)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 (18)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 (19)关于提请人民法院准予管理人收取报酬的报告 (19)通知书(要求追回债务人财产用) (20)通知书(要求相对人撤销担保用) (22)通知书(要求债务人的出资人补缴出资用) (23)通知书(要求债务人的高管返还财产用) (24)通知书(要求取回担保物用) (25)通知书(决定是否同意权利人取回财产用) (27)通知书(要求出卖人交付在途标的物用) (28)通知书(是否同意抵销用) (29)关于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清偿情况的报告 (30)关于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报告 (31)关于×××(债务人名称)职工债权的公示 (31)通知书(回复职工对债权清单的异议用) (33)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 (33)关于提请人民法院确认无异议债权的报告 (35)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 (35)关于×××(债务人名称)财产状况的报告 (38)关于×××(债务人名称)财产管理方案的报告 (39)通知书(通知召开债权人会议用) (41)关于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报告 (42)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方案的报告(提请人民法院裁定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方案用) (42)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报告 (43)《×××(破产人名称)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44)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报告 (45)《×××(破产人名称)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46)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报告 (47)公告(破产财产中间分配用) (48)公告(破产财产最后分配用) (49)关于破产财产分配执行情况的报告 (50)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报告(无财产可供分配用) (51)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报告(最后分配完结用) (52)关于管理人终止执行职务的报告 (53)通知书(重整期间决定是否同意取回财产用) (54)关于提请人民法院终止重整程序的报告 (55)关于提请审议重整计划草案的报告 (55)关于申请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报告 (57)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报告(请求批准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用) (58)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报告 (59)(请求批准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用) (59)关于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60)关于申请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监督期限的报告 (61)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报告 (62)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和解程序用) (63)第四部分:律协指引 (6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 (64)第一部分:破产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 0 0 6年8月2 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 0 0 7年6月1日起施行。

撤回破产申请书范文通用5篇

撤回破产申请书范文通用5篇

撤回破产申请书范文通用5篇5撤回破产申请书范文第一篇法院对该方面的审查,主要是以债务人是否具备破产原因来分析。

如果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那么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的偿债协议是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达成的,此时,债权人撤回破产申请的,法院应裁定准许。

如果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而又与债权人达成了偿债协议,这种情况下,债权人若行使自己的撤回权,则势必造成对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侵害。

就主观方面分析,债权人与债务人存在着恶意串通,损害的是众多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偿债协议的行为是无效的。

依据《破产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无效。

”因此,对这种违反法律的行为,法院就应裁定不准债权人撤回破产申请、继续审理破产案件。

撤回破产申请书范文第二篇申请XX公司破产。

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的事实(如: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纠纷经×××人民法院(2020)沪*民初**号民事判决书确认……。

经×××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因被申请人暂无可供执行财产,×××人民法院(2020)沪*执*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写明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基本情况,包括债权发生的时间、数额、履行期限、有无财产担保等事实,债权人债权有无追讨情况以及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

】综上,被申请人×××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避免给申请人造成进一步的损失,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9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破产申请,请求依法裁定XX公司破产还债。

XXX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附件:(证据)XXXXXXXX撤回破产申请书范文第三篇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主要依据的事实就是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而且拒付的时间较长,因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情况只是某方面的了解,对债务人经营状况的判断可能会有些片面。

破产清算诉讼申请书模板

破产清算诉讼申请书模板

破产清算诉讼申请书申请人:(债权人/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被申请人:(债务人/企业法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申请人因被申请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确保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申请人和其他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贵院提出破产清算诉讼申请。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1. 申请人:(债权人/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住所地:(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2. 被申请人:(债务人/企业法人),住所地:(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二、申请目的本次破产清算诉讼的目的是依法对被申请人进行破产清算,以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申请人和其他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1. 被申请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被申请人年至今未能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及利息,且已被申请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被申请人仍未能履行还款义务。

2. 被申请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根据被申请人的财务报表和相关证据显示,被申请人目前负债累累,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陷入严重的财务困境。

3. 被申请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已无法继续经营。

由于被申请人的债务问题,无法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经营状况持续恶化,已无法维持正常经营活动。

4. 申请人和其他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得到保护。

被申请人的破产清算将对申请人和其他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造成重大影响,为维护公平清理债权债务的原则,保护申请人和其他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破产清算诉讼申请。

四、请求事项1. 依法受理对被申请人的破产清算申请;2. 依法指定破产管理人,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管理、变价和分配;3. 依法公平清偿申请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债权;4. 依法处理被申请人的破产清算事务,确保破产清算程序的合法、公正、高效进行。

破产清算异议申请书范本

破产清算异议申请书范本

破产清算异议申请书范本申请人:×××,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请求事项:本人对人民法院受理的×××破产清算案件提出异议,请求法院依法审查并作出公正判决。

事实与理由:一、被申请人×××并非无法清偿债务,且其资产状况良好,具备重整条件。

1. 被申请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近年来,被申请人×××的业务不断发展,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具有良好的经营前景。

2. 被申请人×××资产状况良好,具备清偿债务的能力。

根据相关审计报告显示,被申请人×××的资产总额远大于负债总额,具有足够的资产清偿债务。

3. 被申请人×××已与部分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有望通过分期还款等方式逐步清偿债务。

二、被申请人×××的破产清算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破产应当具备无法清偿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条件。

而被申请人×××明显不具备这些条件。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规定,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债务人资产状况和负债状况的证据材料等。

本案中,申请人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无法清偿债务或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三、被申请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可能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 如果法院受理被申请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可能导致其他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得到充分清偿,甚至无法实现。

破产清算诉讼申请书范本

破产清算诉讼申请书范本

破产清算诉讼申请书范本申请人:×××,住所地:××省××市××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被申请人:×××,住所地:××省××市××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尊敬的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特此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进行破产清算。

现将有关情况陈述如下: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成立于××年××月××日,是一家专业从事××行业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

申请人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领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良好的市场口碑和一定的市场份额。

被申请人×××成立于××年××月××日,是一家从事××行业的公司,注册资本××万元。

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同属于××行业,双方在市场上存在竞争关系。

二、申请目的本次破产清算诉讼的目的是依法清理被申请人的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平、公正地处理破产事宜,实现被申请人的资产最大化、债务最小化。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1. 被申请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近年来,由于市场竞争加剧、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被申请人的经营状况持续恶化。

根据被申请人的财务报表显示,截至××年××月××日,被申请人应付货款××万元,应付短期借款××万元(其中银行借款××万元,大部分已设立担保),其他应付款××万元,账面总负债××万元。

破产裁定书(精选7篇)

破产裁定书(精选7篇)

破产裁定书(精选7篇)破产裁定书篇1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塑料制品厂营业地点:_________________市路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李,该厂厂长对上述债务人的年(破)字第号破产申请案件,法院作出以下裁定:债务人为破产人。

理由:自债权人轻工一厂提起破产申请以来,经本院查明债务人全部资产收人仅元_______,而受理破产申请时负债总额已有_______元,已不能清偿,现债务人负债总额已增至_______元。

本院受理本案后,经债务人上级主管部门市集团总公司申请整顿,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达成和解协议。

但在整顿期间,债务人财务状况继续恶化,债权人会议重新申请终结整顿宣告债务人破产。

本院确认债权人会议申请理由充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21条和23条的规定,作出如上裁定。

同时,对本案件,依照企业破产法第24条、第22条、第9条和第14条的规定,决定如下:一、成立破产清算组,该机构负责人。

二、重新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日期定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地点为本庭。

三、破产宣告后首次债权会议日期定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地点为本庭。

四、债权调查日期定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

市人民法院庭(章)审判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营业地点: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该厂厂长对上述债务人的______________年(破)字第__________号破产中请隶件,法院作出以下裁定理由:自债权人__________化工一厂提起破产申请以来,经本院查明债务人全部资产收入仪______________元,而受理破产申请时负债总额已有______________元,已不能清偿,现债务人负债总额已增至______________元。

薛云、枣庄市运河纸业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二审民事判决书

薛云、枣庄市运河纸业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二审民事判决书

薛云、枣庄市运河纸业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19【案件字号】(2020)鲁04民终112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赵慧朱海燕单伟【审理法官】赵慧朱海燕单伟【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薛云;枣庄市运河纸业有限公司;枣庄市运河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枣庄汇邦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当事人】薛云枣庄市运河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枣庄汇邦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薛云【当事人-公司】枣庄市运河纸业有限公司枣庄市运河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枣庄汇邦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鲍家振、马振峰山东金尊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鲍家振、马振峰山东金尊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鲍家振、马振峰【代理律所】山东金尊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薛云;枣庄市运河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枣庄汇邦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被告】枣庄市运河纸业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我国对劳动争议的处理实行“仲裁前置"程序,一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等仲裁机构作出相应的实体或程序性处理后,当事人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不可抗力第三人诉讼代表人证据交换举证责任倒置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驳回诉讼请求维持原判破产清算清算【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的其他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事实相一致,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我国对劳动争议的处理实行“仲裁前置"程序,一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等仲裁机构作出相应的实体或程序性处理后,当事人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中,运河纸业公司于2016年1月23日向薛云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即从该日起,薛云对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是明知的。

闫梅、邓红亮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闫梅、邓红亮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闫梅、邓红亮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25【案件字号】(2021)豫03民终99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丽娜王茂兵王鹏【审理法官】刘丽娜王茂兵王鹏【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闫梅;邓红亮;杨兰英【当事人】闫梅邓红亮杨兰英【当事人-个人】闫梅邓红亮杨兰英【代理律师/律所】全中旭河南行有格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全中旭河南行有格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全中旭【代理律所】河南行有格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闫梅;邓红亮【被告】杨兰英【本院观点】本案中,闫梅主张其向邓红亮出借100万元,提交了汇款回单及转账凭条等证据。

邓红亮提交的《借款担保合同》、《借据》仅为复印件,且所载明的借款金额为170万元,与闫梅所主张的出借款项数额不符。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实际履行第三人证人证言证据不足自认关联性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法院调解维持原判发回重审破产清算清算【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中,当事人提交了证据。

本院从河南广泰铝业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调取了河南广泰铝业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申报资料。

上述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质证。

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经审理另查明:2019年4月2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豫01破申4号民事裁定,受理了赵安霞对河南广泰铝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2019年5月10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关于指定河南广泰铝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的决定》,指定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担任河南广泰铝业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负责人为郭洪魁。

2019年8月2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豫01破15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了赵安霞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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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xxx(申请人名称)的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交副本x份,上诉于xxxx人民法院。
审判长:xxx
(代理)审判员:xxx
(代理)审判员:xxx
xxxx年xx月xx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xxx
说明:
一、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制定,供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时使用。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撤销债权人会议决议用)(破产清算程序) ”相同。
三、本裁定书应送达申请人和管理人。
民事裁定书(驳回院
民事裁定书
(驳回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用)
(xxxx)x破初字第x-x号
申请人:……(写明名称等基本情况)。
xxxx年xx月xx日,xxx(申请人名称)以……为由向本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本院于xxxx年xx月xx日裁定受理。
本院查明:……
本院认为:……(写明驳回申请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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