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标准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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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建立不合格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的管理规程,确保不合格品能及时处理。
应用范围:不合格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
责任人:成品保管员、物料保管员、QC、QA、质量部经理、仓储主任、生产部经理、生产车间主任。
内容
1 不合格品的类别:
1.1 进厂原辅料检验不合格的;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贮存条件不当或不可预见因素(如停电,水管泄漏等)造成库存的原料、辅料,质量不合格的;
1.2 进厂包装材料检验不合格的;
1.3 生产中产生的不合格中间产品、成品;超过有效期限的产品;
1.4 生产中的正常剔除品;
1.5 退货经检验不合格的。
2 不合格品管理的基本原则:不合格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不合格半成品不得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成品不得出厂。
3 不合格品管理的基本程序
3.1 原辅料、包装材料到货验收时,库管员要将包装破损、污染、受潮、霉变、虫蛀、鼠咬及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物料挑出,通知质量管理部QA人员及时到现场检查。经检查确认为不合格的,由供应商带回(标签、说明书等包装材料除外)或移入不合格品区暂存。不合格的标签、说明书、纸桶、纸箱等外包装材料及时销毁。
3.2 经QC或QA化验确定为不合格品的,由QA、QC部依据不合格品件数发放《不合格
证》(TABLE-ZL-016-1)。物料保管员将不合格品移至不合格区,每件挂不合格证。登记入《不合格品台帐》(TABLE-ZL-015-1)。需要退货的不合格物料由库房保管员在台帐备注中注明“退货”,由营销部联系不合格品供应商退货。及时填写《退货审批单》(TABLE-ZL-013-1)。
3.3 因贮存条件不当或不可预见因素(如停电,水管泄漏等)造成库存的原料、辅料,质量不合格的;如果有其它用途,在不影响产品生产质量的前提下,不合格物料可以作为限制性使用,否则销毁。
3.4 中间产品、成品经生产现场QA检查员检查或QC化验确定为不合格品的,由QA或QC部依数发放不合格证,由QA检查员负责将不合格周转卡挂在物料容器上,中转站管理员在不合格品物料桶前立红色不合格标牌,以示隔离。登记入《不合格品台帐》(TABLE-ZL-015-1)。
3.5 以上不合格品均由QA检查员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TABLE-ZL-018-1),报质量部负责人审核批准。由《不合格品处理单》(TABLE-ZL-018-1)上指定的部门按照指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录。
3.6 经QA确定不能使用的生产剔除品,由QA在剔除品的容器上贴上不合格周转卡,以防被误用。该类不合格品直接由操作人员和QA检查员共同销毁,填写《销毁记录》(TABLE-ZL-027-1),纳入批记录。
3.7 退货产品的处理执行《产品退货标准管理规程》(SMP-ZL-011-1)。
3.8 处理办法
3.8.1 不合格的标签、说明书、纸桶、纸箱等外包装材料及时销毁。
3.8.2 对于验收及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由营销部联系供应商退货。
3.8.3对于生产中的不合格品首先应按《偏差标准管理规程》(SMP-ZL-022-1)进行调查,得出确切结论后再给出处理意见。
3.8.4 需要重新加工或返工的不合格产品或中间产品执行《返工、重新加工产品标准管理规程》(SMP-SC-026-1)。
3.8.5 需要退货的不合格原辅料由仓库保管员在台帐备注中注明“退货”,开具退货单连同检验报告单送往营销部,由营销部联系退货。
3.8.6 需要销毁的不合格品执行《销毁标准管理规程》(SMP-ZL-025-1)。
4 变更历史
5附录
《不合格品台帐》(TABLE-ZL-015-1)《不合格证》(TABLE -ZL-016-1)
《不合格品处理单》(TABLE -ZL-018-1)